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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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故事堆积地,欢迎各种小伙伴参与,没人我就一人乐好惹(´・ω・`)目前的企划有:病理三十题、黑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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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类衰退后第四百个冬天

    阿龟
    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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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衰退后的第四百个冬天

      “你是谁?”柏莎警戒地注视着面前这位突然出现的中年男人,手悄悄伸进野猪皮做的斗篷里,握着绑在腰间的石刀。对方穿着很怪异,柏莎从未见这种衣着。头上带着高高的帽子,看起来并不能保暖,衣服也穿得很薄,可中年男人却面色红润,似乎并不冷。

      中年男人神经兮兮地环顾四周,用舌头舔舔干裂的嘴唇,试探性地向前走了一步。柏莎跟着往后退,拿不准主意是不是要现在就用石刀戳瞎那个男人的眼睛。

      “我不能告诉你我是谁,”就在柏莎犹豫的时候,那个男人发话了,“你如果知道了我的名字,你会被追杀的。”

      柏莎皱眉,迟疑了一会儿:“什么是追杀?”

      男人像是个受惊了的山鸡,急忙竖起一根手指:“嘘、嘘!小声点!”

      一根食指抵在唇前,柏莎从未见过这种手势,不由得也将食指放到唇边,不解其意。

    男人躬下身子,尽量与矮小的柏莎平视:“追杀……追杀就是……诶诶,怎么说,我也记不清了。总之就是很危险的事情,比你打猎还要危险。”

      “不可能!”柏莎想也不想就否决,“还有什么比打猎还危险。”

      男人努力眨眼,眼白发红而眼袋发黑,他揉了揉,伸出手指想比划比划,可又将手收了回去说道:“比打猎还危险的事情多了去了!比如核爆炸,比如毒气实验,比如……比如……比如参加演唱会。”

      “……听不懂。”

      因为这一系列陌生的名词,原本应该保持的戒备在柏莎心底被慢慢腾升的好奇心取代了。

      

    “总之你就装作没有见过我就好了!”男人有些烦躁,挥了挥手让柏莎离开,转身继续在地上挖坑。

    在柏莎遇见这个男人之前他就在挖坑了,这个男人穿的奇怪,手上也没有任何工具,单纯只是用手挖土,也不知道是挖了多久,手上布满伤痕渗出鲜血。

    ——应该赶快回家。

    虽然有个声音一直这样提醒自己,可柏莎还是不由自主地走到男人身边,慢慢蹲下来。而这个男人仿佛浑然不觉,只是继续用手挖坑,看也没看柏莎一眼。

    “你为什么要挖坑?要布置陷阱吗?”柏莎终于按耐不住了。

    男人仿佛突然惊醒,恐惧般地扭头死死盯着柏莎:“你是谁?你要来杀我?!”

    对方的眼神是那样的陌生,仿佛全然忘了之前的对话。柏莎从没见过这样一个神经质的男人,她眨眨眼:“我是柏莎。”

    “柏莎……哦,柏莎……我好像听过这名字,又好像没听过,记不清了。”男人停下手上的工作,稍稍抬头看着天际白云似乎在努力回想什么。

    “……”

    男人不说话了,维持盯着天空的姿势不动。柏莎在地上蹲了许久,可男人就像是雕像一样一动也不动,她考虑了许久,最后鼓起勇气轻轻碰了碰男人的手臂。

    “噢噢!你是谁?!你要来杀我?!”男人仿佛重新恢复了意识,受到惊吓跌坐在地上。柏莎想不明白,这个男人怎么又要问一遍,可她还是回答了:“我是柏莎。”

    “柏莎……哦,柏莎……对对,我记得柏莎,她是那么漂亮,眼睛就像是夜空一样美……对了,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柏莎不再回答,而是从地上捡起一块形状合适的石块递到男人面前:“用这个挖吧。”

    男人没说话,接过石块充当工具继续开始挖掘深坑。柏莎害怕男人又忘记了,趁着男人还记得自己,她赶紧询问:“你为什么要挖坑?”

    男人挖坑的动作听了听,又环顾四周,然后凑近柏莎小声说道:“我在挖‘金字塔’!”

    “金字塔?那是什么?”

    男人突然兴奋了起来,手舞足蹈比划,然后又用石块在土地上划出一个三角形的形状:“金字塔是天地的尽头,肖邦在里面画画,梵高在里面弹琴,尼采在里面发疯,曹雪芹在里面跳舞,还有一个叫荷马的瞎子在里面呼呼大睡呢!”

    肖邦、梵高、尼采还有荷马,柏莎认真地把这些名字在脑子里过滤了一边,但部落里确实没有任何人叫这个名字。

    不要再继续问什么是什么了,那样到天黑也问不完。柏莎很聪明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顺着男人的话问下去:“那你挖‘金字塔’,是要和他们一起玩儿么?”

    “一起玩儿?不、不、不,我要到达金字塔,然后把他们喊出来,我要救他们,金字塔要塌啦,他们不能在那里呆了。”男人神色焦急起来,继续加快挖土。

    柏莎歪着脑袋:“谁告诉你金字塔要塌了?”

    “苏格拉底。”

    “他是巫师可以预言?”

    “不、不,他不是巫师……他是……他是……哎呀我记不清了,可能是个诗人,可能是个跳舞的,可能他和梵高一起弹钢琴。”

    “那你怎么知道金字塔在这里?”

    “那天晚上,对,就是那天晚上,月亮像这朵花儿一样白,一个叫庄子的人告诉我的。”男人很高兴自己还能回忆起来。

    “庄子?他总是巫师了吧?”

    “不,不,他弹钢琴,知道肖邦的升C小调幻想即兴曲么?就是庄子的作品!”

    “可是你不是说这是肖邦的么?而且,你不是说肖邦画画吗?”柏莎很快地发现了奇怪的地方。

    男人皱眉想了一下:“我这么说过么?哎呀,我记不清了,或许是又或许不是,上帝不会介意的……你知道上帝么?”

    这次不等柏莎提问,男人直接反问了一句。柏莎自然是摇头,男人突然变得愤怒起来,他脸涨得通红:“上帝就是个屠夫,他和宙斯是一伙儿的!你以后看到他们就要丢砖头,不要相信他们任何一句话!”

    可是男人又突然平息了下来,脸上露出怀念的神色:“上帝什么都不做,这一点很讨厌,可又是他的优点,哎,你说,我要不要原谅他?可是如果原谅他了,那么谁来原谅我们自己?”

    柏莎很认真地想了想这个问题,良久后她回答:“我来原谅你。”

    男人的眼睛亮了亮,开心地瞪着柏莎,又好像没有看她:“太好了太棒了!这是好事儿,好事儿,好事儿……”

    可说着说着,男人突然不笑了,。他的嘴角慢慢撇下来,将脸庞埋进满是泥巴和鲜血的手指里。过了好久好久,柏莎听见细细的啜泣声从男人的指缝里传了出来:“我好高兴,可是太晚了,太晚了……月亮还在,可太阳再也不会出现了。”

    “太阳就在我们头顶上。”柏莎说道。

    “不在了,不在了,黑夜永远不会离开了。”男人一边呜咽,一边喃喃自语。

      兀地,男人又止住哭泣,抬头看着柏莎:“你是谁?你是来杀我的么?”

      柏莎摇头:“我是柏莎。”

    “哦……哦,柏莎,你好,你好。我很想告诉你我的名字,可是我忘记了,你可以叫我‘黑夜’。”

    ***

    夜晚降临,树林里生起一堆温暖的火焰。

    黑夜已经没有挖坑了,他全然忘记了金字塔,忘记了要救金字塔里的肖邦,荷马,尼采,曹雪芹和梵高。他目光呆滞地盯着火苗,又扭头看看正在吃野果的柏莎:“柏莎柏莎,你住在哪里?我要谢谢你给我温暖和食物,等我回家了,我要买最好吃的披萨送去你家,你喜欢洋娃娃吗,我也可以给你买个洋娃娃。”

    柏莎咬破紫红色的野果,吞咽汁水,短时间的相处已经让她学会了如何与黑夜对话——只要选择能够回答和询问的东西就好,多余的问了也是白问。

    “我不能回部落。”

    “部落?那是在哪个街区?为什么不回去?”

    “如果我被父亲和哥哥抓住,他们会砍下我的脑袋。”

    “为什么?”

    一时间角色调换,黑夜像个小孩子一样不停询问,而原本就是小孩子的柏莎却像个大人一样耐心解释:“我是部落里第十二个女孩儿,按规矩长到十二岁就要砍头,不然部落会触怒神明。”

    “为什么?”黑夜重复询问。

    柏莎摇头:“不知道,这规矩历来就有,现在父亲和哥哥可能正在到处抓我吧。”

    黑夜又开始发呆了,像是喃喃自语又像是在和柏莎对话:“十二个,十二个……为什么你是第十二个呢?十二个门徒里有一个是叛徒,所以第十二个要砍头么?耶稣,是耶稣要追杀你!”

    黑夜突然大叫了起来,一把将柏莎抱在怀里!

    柏莎从来没有被年长的男性抱过,即使父亲也不曾如此。柏莎此刻大脑一片空白,她完全不知道该作何行动。而黑棋却完全没有意识到柏莎的僵硬,紧紧将柏莎抱住,还用柏莎的野猪皮斗篷捂好她的脸,只露出一双眼睛。

    “你要小心,你的敌人是耶稣,耶稣的耳目遍布世界,连这火焰也听他的!赫菲斯托斯听命于耶稣!”

    “这……这就是追杀么?”柏莎嘴巴捂在斗篷里,闷闷地问道。

    “对、对、追杀,追杀,追杀,追杀!”黑夜重复了好几次,每重复一次声音就更加大声,似乎在不停地确认什么。

    有点明白了追杀的含义,柏莎抬头看着黑夜狼狈瘦削的脸,昏暗的火光中看不清楚:“那么,谁要追杀你?”

    “波塞冬!波塞冬!波塞冬!”黑夜又叫喊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回答柏莎的疑问还是看见了波塞冬,更加紧张地搂紧柏莎:“不要害怕,我保护你!”

    柏莎从来没有被人拥抱过,可她不适之后,又觉得有些舒服,如果是父亲抱着自己……柏莎很希望是那样,可她又突然明白,自己在父亲怀里的话,只可能是在没有脑袋的情况下。

    “多可怜的孩子,还没学会怨恨,就要被恐惧追杀……不不、这是好事儿,是好事儿……”黑夜又开始疯言疯语,一边说一边哭。

    柏莎从来没见过哪个男人这么能哭,以前父亲和哥哥打猎受了再大的伤也不会哭,最多送去给巫师医治的时候叫了几下。

    父亲一直认为,巫师敷草药的时候如果哭了,就是不信任神明,那么就会被神明抛弃,死得很惨。

    柏莎之前还有一个哥哥,可一次哥哥腿被划了个大口子,其实不算很深,但巫师医治的时候哥哥没忍住哭了。于是第二天浑身发烫,接着没多久就死了。

    ——如果哭泣会被神明抛弃的话,黑夜还能活多久?

    柏莎一边思考这个问题,一边在一惊一乍的黑夜怀里睡去。然而,这样沉稳的睡眠并没有持续太久。

    “柏莎,柏莎,醒醒,快醒醒!”

    天微亮,柏莎朦胧中感觉有人在轻轻拍自己的脸。

    “快醒醒,柏莎,不然来不及了!”

    “快醒醒,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黑夜终于还是把柏莎弄醒了,柏莎迷迷糊糊地揉眼:“什么来不及了?”

    “我要带你去我家!”

    “去你家干什么?”柏莎没想明白。

    黑夜很难得地笑了:“在那里没有人追杀我们,我会给你买新衣服,带你认识新朋友。然后你慢慢长大,我慢慢老去,等你恋爱了,有喜欢的男孩儿,到时候我就推着轮椅去参加你们的婚礼。老了之后我就找个地方睡一觉,不要难过,我只是睡一觉,我不会死的,不会死。”

    柏莎想了想,反正也没有取出,去哪儿不一样?她点点头:“等天亮我和你走。”

    “天亮就来不及啦,一定要在晚上。晚上的时候,回家的门才会打开!”黑夜很认真地解释道。

    ***

    夜晚,黑夜与柏莎举着火把穿行在树林里,柏莎想过,要是有野兽冲过来,她就第一个先跑,不管黑夜了。可那一晚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是真的有什么力量在保护他们的安全,一直野兽也瞧不见。明明耳边还有虫鸣风声,可整个世界安静极了,安静得让柏莎想哭。

    黑夜的记忆反反复复,可这个晚上却异常坚定,他很清楚“家”在哪里,并且一刻也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

    黑夜与柏莎开始登山,一边登,黑夜一边念叨着:“以前夏威夷不在这儿,可是莎士比亚把夏威夷推过来了,波塞冬把莫纳克亚巨人的脑袋按下来,要他跪着亲吻脚尖。”

    柏莎不说话,这一片没有人敢来,部落里一直传说这里有怪兽,没谁愿意拿生命开玩笑。柏莎警戒四周,脑子里想象着一会儿会不会真扑出一个八个脑袋的野兽。

    但是野兽没有出来,黑夜一路絮叨带着柏莎走走停停,突然,他停下了脚步,直视前方。柏莎意识到是到“家”了,她高兴得想看看新家长什么样,但夜还深,只能看到一团团黑影。天幕上的星光并不能起到什么照明作用,头顶上茂密的枝叶让一切都晦暗不清。

    黑夜吞了吞口水,手牵着柏莎,渗出汗水:“到了,到了,就快到了。拿破仑和希特勒来过这里,好多人都来过,我还看到了伏尔泰的足迹,可是最后只剩我一个了,只有我一个了……快来,快来,柏莎,快来看看,我一定要让你看看!”

    往前走去,柏莎发现那一团团黑影是巨大的树木藤蔓,而在这些茂密的植物从中,有一个怪异的东西,非常,非常奇怪。

    “这是什么?”

    “不要怕,跟我进来,这是回家的路。”

    黑夜的回答根本就不算是回答,他拉着柏莎进入了这个“奇怪的东西”的内部。柏莎发现奇怪东西的内部地面很干净,但是布满灰尘,偶尔一些缝隙中长着杂草。两个人的脚步声在寂静的夜晚回响,像是两个偷偷摸摸偷吃食物的小孩。

    “柏莎,这里是伊甸,我回来了,伊甸冷清了好久,它会一直寂寞下去,但是你来了,虽然不能改变,可是我很高兴,伊甸也高兴。”黑夜胡言乱语像是唱歌,柏莎一边听着,一边恼火为什么现在是深夜,什么都看不清,她真想弄清楚这里究竟是哪里。

    最后,黑夜将柏莎领到了一个地方,面前有个更加奇怪的东西,黑乎乎瞧不真切。黑夜让柏莎呆在原地,自己上前鼓捣些东西。

    安静的空气里,柏莎就听见乒乒乓乓和来回走动的声音,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黑夜温柔地说话了:“柏莎,快来看看,最漂亮的东西,父亲送给你的礼物。”

    柏莎听话走上前去,即使她根本不知道礼物这个词语是什么意思。她按照黑夜的指示,将眼睛凑近一个奇怪的东西,然后,她看见了美丽。

    那是,无法言语的美丽。

    漆黑的地方,可是黑得温柔,看不到边际,好大好大……大到柏莎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究竟有多大。许多许多的光芒散落在黑色里,调皮而柔和,瑰丽无比,那是一种秩序的美,一种最原始,最本质的美。那一刻,柏莎几乎忘记了呼吸。在她视野正中是一个圆圆的东西,红褐色,安静而精致。

    “这是火星。”黑夜轻声说道,“来,看看银河,星云。”

    许多许多,好大好大。柏莎只会这样的词语,而她非要多重复很多次才能表达自己所看到的东西。

    这些是什么?柏莎不知道,她只是觉得很漂亮,太漂亮了,真的太漂亮了!为什么会觉得漂亮?没有理由,就像人生而畏惧强大的野兽,柏莎此刻接受这样的美丽也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似乎从她生下来开始,血液里就知道这么个地方。美丽得让人不知所措,忘了呼吸,而后渐渐微笑。

    有那么一瞬,柏莎觉得自己回家了。

    “这是什么?”

    “宇宙,最美的地方。我们的‘金字塔’。”黑夜笑了,摸了摸柏莎的头,“柏莎,不要忘记这些,不然柏拉图和歌德会寂寞的。”

    “你说了那么多人名,这些人到底是谁?”柏莎头一次这么想知道,这么冲动地想知道。她害怕下一秒黑夜又把一切都忘了。

    黑夜眨了眨眼,又笑了,这一次笑容里却带着狡黠:“他们是星辰,就是你眼里发光的那些东西。”

    柏莎还想再说些什么,可远处突然传来了骚动和火光!

    “柏莎,柏莎,快点滚出来!”

    “柏莎,快点出来!!神明会原谅你的!”

    “是父亲和哥哥!糟糕,我们不该点火把的!”柏莎慌张起来。

    很奇特,在此之前,她觉得就算被抓了也没什么,死了就死了吧。可是现在,她见到了“金字塔”,突然不想死了,非常非常不想。

    “柏莎,走那边。”黑夜推了柏莎一把。

    柏莎:“那你呢?”

    “我不会死在他们手里,他们的武器不堪一击。”

    “父亲……父亲!”柏莎扑过去抱住黑夜,“你不和我一起‘回家’吗?”

    “……原来我和你们一样,我真是又开心又难过。”黑夜又叫了起来,倏尔镇定,“你找到了我,我很高兴。我找到了你,你不要伤心。记住今晚最美丽的金字塔。”

    ***

    翌日,柏莎的父亲和哥哥拖着黑夜的尸体回到部落。有人认出了黑夜的脸,这个人是临近部落的居民,可早就失踪了好久好久。

    没人知道他这身怪异的衣服是哪里来的,没人知道那晚男人的疯言疯语究竟是什么意思,或许,只有躲在墙后那个眼睛里留着星辰的女孩儿知道。

    科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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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甜食主义

    crow.mira
    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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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堂骑士团的餐厅一向以来是骑士团成员比较喜欢的地方,毕竟比起其他地方上的骑士团餐厅。圣都这里的伙食一直以丰盛美味遭到其他地方同僚和敌人的羡慕嫉妒恨。没有巡逻任务和公务的时候,很多人喜欢去那边坐一坐,比起空旷和冷冰冰的大厅。餐厅明显要更加轻松惬意。

    对于蒂莫西来说这是一个与往常一样的日子,就像平日里一样,白天和晚餐时间很闹腾的餐厅,总算在接近午夜的时间安静了下来。虽然平时热闹的气氛很不错,但是每天的工作量都很大,晚上总想着能早点休息就好了。看着已经收拾干净的餐厅,蒂莫西松了口气,准备锁掉餐厅的门。

    “这么晚了还不走吗,怀特?”蒂莫西锁掉了餐厅的门,看着还在为一把长剑认真附魔的怀特。

    “恩,还有没完成的。”怀特全神贯注的将带有电属性的媒介溶液倒入已经刻好的凹槽中,为了延长武器附魔的时间和加强威力。每次都很认真的分析每次附魔的时间流逝和损耗,并对媒介的比例进行调整,即便如此三天是附魔所能延长时间的最大限度。蓝色的溶液已经成功渗入武器的内部,武器的外表淡有淡的蓝光,这代表着这把武器已经成功的附魔了。

        “蒂莫西,我肚子饿了,有吃的吗?”怀特用一种求投喂的眼神看着厨子,掏出另外把没有附魔的武器。

    “……好吧,我知道了”蒂莫西觉得自己没有第一时间把怀特扔出去是一件很错误的决定,至于为何会答应,他觉得这纯粹是自己的职业本能的关系,对来寻食的同僚特别宽容,而使某些人“得寸进尺”的要求也答应了下。比如半夜加班做宵夜什么的。

        将蛋黄打入面粉中,对做蛋糕的步骤早已熟记于心,甚至不用思考就知道该怎么做,蒂莫西无聊的看着似乎在写什么的怀特,皱眉的回想起挚友曾经对自己说过的他一直研究的课题——如何在实战中最大限度的利用魔法,提高魔法在实战中的的变化性,媒介的混合利用。果然还是无法理解啊,魔法师的世界。

    待蒂莫西将蛋糕完成的时候,对方依然在专注的作业,厨子已经没有精力再搭理自己的挚友,强烈的困意打消了把对方踹出去的想法。随他去吧,还是再等等吧,迷迷糊糊中厨子并没有回到自己的房间而是趴在怀特旁边的桌子上就睡着了。

    “终于完成了,这次的附魔在同威力的基础上……额睡着了吗”当怀特终于将着电属性的长剑附魔成功的时候,才迟钝的发觉一旁的蒂莫西早已睡着了。

     

    “恩……什么事情……”厨子从梦里醒来,揉了揉眼睛,迷糊的问。

    “蒂莫西,在这里睡着会着凉的。”怀特收回本来想恶作剧的手指。

    “宵夜在厨房,自己去拿,因为是蛋糕没有…………”说到这里,蒂莫西已经低声呓语,慢慢又睡了过去。

    “真拿你没办法啊”

    昏暗的房间里,没有太多的光源,依靠焚化炉的火光才勉强能辨清房间的中间摆着的是一张满是刀痕的长形石台,隐隐可以看到暗处摇晃着的用来钩住肉的黑色钩子,朦胧的并不真实。

    这是自己熟悉的解剖室,被捆绑在桌子上的是被布蒙着面部的被父亲抓过来的人。又是要处理吗?看不见被困者的面部,即使看到也没有意义不是吗?依然是要‘处理’的啊,所以抱歉了。

    就像往常一样割断了对方的喉咙,鲜红的鲜血从动脉喷涌而出。身体抽搐了会就停止了颤抖,擦干净了对方被血溅到的肩膀,年轻的身体,不算太瘦,微微凸起的肌肉形成了美好的曲线,如果还活着应该是和自己差不多的年纪吧,不过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之后便是分解了吧,将头彻底割下来,剥去对方还温热的皮肤,摘去属于人类的内脏,骨骼也是要剔去的,用来剁骨的重刀被高高举起,“砰!”用力的挥下去,刀锋直接将手臂砍了下来,厨子看到对方的手抽搐了下,便没有反应了,死透了呢,那就先把四肢先处理掉好了,手臂的皮肤被一把小刀划开,顺着皮肤的脂肪,小刀一刀刀的将皮肤和肌肉分割开来,剥下来的是整张手臂的皮肤,手已经被剁去了因为没法利用。手臂里的肌肉被整块的割出来,鲜红的肉看上去和猪肉没什么区别,但是骨骼和猪骨还是有差距的,所以被剃干净的骨头也要被遗弃掉。

    “砰!”“砰!”,蒂莫西熟练的处理着这手中的尸体,不断有干净骨骼被扔入焚化炉中,一块块根本看不出是人类的肉被整理出来,剩下的是可以利用的肉,还有热度的肉都被装在盆子里,等着进一步的处理。

    被割下蒙脸头颅一直被遗忘在旁边,厨子面无表情的将那颗头扔到焚化炉中,“愿你的灵魂能回归母神。”如同往常一样,蒂莫西默念了一句加纳的赞美词。

    火焰焚烧掉了遮住脸的布,在火焰中,蒂莫西看到了被害者的脸——是自己十分熟悉的脸。

    这就是你想做的吗,原来真拿你没办法呢,蒂莫西。”火焰中怀特的头颅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会在这里。

    好疼……火焰好烫

    怀特你没事吧……没事的话就睁开眼睛吧……

    刚刚我不知道是你,我不会再伤害你的啦,睁开眼睛啦

    怀特你不要不理我啊……对不起刚刚一定很疼吧,抱歉这真的不是我想做的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你不会死的对吧,对吧!对吧!!对吧!!

     

    心脏猛烈的疼痛,令蒂莫西从噩梦中惊醒。

    “哈呼……呼……”

         是噩梦吗,没有昏暗的解剖室,没有那些恐怖的残肢。明媚的阳光的令蒂莫西别过头去,心脏还在隐隐作痛,似乎在提醒自己梦的内容……“怀特……”梦中被自己杀掉的挚友,安静的睡在自己的身边。明明知道之前的一切只是自己噩梦,但蒂莫西依然庆幸对方依然安好,手情不自禁的捧起对方的脸,凑近端详。对方安详的睡颜令厨子松了口气。

    蒂莫西不知道自己的动作有多暧昧,为了看对方的脸,自己几乎半个身体都是躺在对方胸口上的,似乎感觉到了胸口被压住,还在睡梦中的怀特皱了皱眉头,侧身将贴在自己胸口上的蒂莫西像抱枕一样抱在怀里,刚刚从噩梦缓过神来的厨子发觉不对劲的时候,怀特已经整个人贴了过来。

      “……o(////-////)”什么情况?!身体几乎能感受到对方的体温,呼吸间充盈着温暖的体味,隐隐还有蛋糕的香味。对方的脸靠在自己的肩膀上,湿热的鼻息喷在自己的脖子上,淡黄色的头发一直在自己脸上磨蹭着,麻麻的热热的感觉令蒂莫西轻轻颤抖起来,想要挣脱这样的怀抱,但又担心会吵醒对方睡觉,蒂莫西用不算大的力道挣扎着想要脱离,但似乎只是让还在睡眠状态的怀特抱的更紧了。

    清醒的感知到对方的体温和身体的力量,这样亲密的碰触是蒂莫西从来没有感受过的,不同于看到赤裸的人,肢体上的感知令蒂莫西很不习惯,大概是因为害羞,脸上有淡淡的红晕。对方的胸口紧紧的贴在自己身上,听的到他扑通扑通的心跳声,有力而安稳的心跳像令厨子有种很安心的感觉。精神上的疲惫并没有从睡眠中补充回来,对方安稳的的心跳声像催眠曲一般,好想再睡一会……

    好累,再睡一会好了。

    厨子伸出手搂住他,轻缓的捋着怀特的发丝,他的头发软软的,摸着很舒服,想让自己的心能跟贴近他,这样好像就能觉着更安心。

    好像这样就不会做噩梦了……

    今天的枕头特别舒服呢,怀特先生是怀着这样的心情醒来的。睁开眼睛看到自己挚友放大版的脸,令怀特的大脑瞬间便清醒了。“蒂莫西?”看着睡的很安稳的少年并没有反应,还没有醒吗?怀特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因为餐厅的门已经锁住了,就在把对方安置好后就跑来挤一张床睡,那时候只想着挚友应该不会介意,如今想来实在是太胡来了。

    该和蒂莫西说是自己睡像太差的关系吗,总觉得这样说自己会被艾斯冻僵关节立在餐厅门口吧。怀特自己也不太明白,对那个一直对自己很温和的厨子到底是哪种感觉,总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不只是朋友这样,似乎是更加亲近的关系,但无法明确的说出来,所以才一直称之为挚友吧。

    他低头看向怀里的熟睡的人。手不自觉地戳了戳对方的脸庞。软绵绵的感觉,一直很严肃的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因为做了个好梦吗?比平时看上去更像个小孩子,睡着了所以毫无戒心吗。手顺着脸庞移动到蒂莫西的唇瓣上。

    怀特突然觉得对方似乎很好吃的样子,眼光盯紧那个温热的地方,头不自觉地往下靠

    ……

     

    虽然挚友看上去很美味,但是好像还不可以吃掉。怀特看着被自己压在身下,因为睡着而显得格外脆弱的蒂莫西,少年柔软的腰手感意外很好,怀特扔不住多摸了几下,本能羞红的脸令怀特觉得他现在很好饿。

    星辰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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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剑】白帝城

    阿龟
    20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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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轩生在白帝城,长在白帝城,她也为自己打算过,等死后,就火化了埋在白帝城海边。早些年,父母都还在世时,就一直为她留意夫君人选,可挑了一个又一个,总是不满意。

     事实上,阿轩也没什么意中人,她在白帝城不算最漂亮的,不算最知书达理的。可如果好好打扮一番,也算有点漂亮。

      原本,一门亲事是定下来了,男方是城里一个船商的大儿子,阿轩也觉得挺好,对方也是个诚恳的人,这便足够了。

      阿轩曾想过,如果当年那船没有在海上遇难,也许,今天自己已经有儿女了,也许,她也已经体味到了家庭带给她的,一个女人最喜爱的幸福。

      可那天的船始终没有开回来,她穿着大红色的嫁衣,站在码头等了一天又一天,却等来了爹娘与未来夫婿一家葬身大海的噩耗。

      原本已经说定,等他们从江都置办了货物回来,就成亲,好好热闹一番,但如今却只剩她一个人,如何热闹得起来?

      爹娘过世了,除了伤心,日子还是要过。阿轩如今只剩下弟弟阿昂一个亲人,长姐如母,弟弟还小,她自是要为阿昂扛起这重担。

      阿轩勤快,在白帝城开了家火锅摊子,原本火锅味道就不错,加之阿轩家的酒也很好喝,生意总是做起来了。

      一天夜里,阿轩收拾了摊子,夜里静得很。她借着烛光看着自己粗糙的双手,倒没觉得伤心。毕竟家里不愁吃穿,弟弟阿昂在书院读书虽成绩不是最好的,可也有模有样,一双没用的细皮嫩肉的手换来如今的生活,其实挺划算的。

      可那天夜里的阿轩却怔怔地望着已经粗糙了的双手,总觉得自己丢了什么东西。

      也就是那天夜里,一个披头散发,下巴长着胡子茬的男人走进了她的火锅摊子,这一进来,就再没从阿轩的心里出去过。

      “美人儿,可有酒喝?大半夜酒瘾犯了,寻不到还在做生意地酒家,老远看到你这儿亮着烛光,想是还没收摊吧?”

      这是尹千觞见到阿轩说的第一句话,张口就讨酒喝。也是尹千觞每次见到阿轩时必定要提到的话题。

      尹千觞是个四处云游的人,喜爱逍遥自在,并不会在白帝城久留,只是时不时回来溜达几天。而每次回来,必定要去阿轩的火锅摊子,一来二去,与阿轩相熟,尹千觞脸皮也越来越厚,赊的酒钱也越来越多,每每讨到了酒喝,就涎皮涎脸夸阿轩人好心善长得漂亮。

      不务正业,每日嬉皮笑脸,兴致来了就躺在地上喝酒看那云卷云舒,招呼都不打一声欠下一屁股债就走,这样一个男人,却讨不少姑娘的喜欢,阿轩也不例外,她最开始是厌烦,却不知怎么得,心里渐渐盼着那个男人来白帝城赊久喝。

    这个愿望不强烈,却总是有那么一个念想在那里,时不时念头冒出来了,望望白帝城的蓝天,想想那个人在干什么呢?

      阿轩发现她想不出来,她没走过远路,想象不出尹千觞会遇到些什么人,见到什么奇景,如此,便也不想了。

      有一日,很突然的,阿轩正在沽酒,她突然明白自己丢的是什么了。

      她突然放下摊子,跑到码头望着大海,她突然发现当年那个穿着鲜红嫁衣的姑娘就一直站在码头上等着大船,等着自己的夫婿爹娘回来。

      那个穿着嫁衣的姑娘一直都在码头上,再也没有回来。

      “哟~阿轩,怎么这么巧,莫非是知道我要来?”

      就在那一日,阿轩只是站在码头上,心里难受有点想哭的时候,尹千觞乘着大船回到了白帝城。

      看着尹千觞一身邋遢,衣服起码有大半月没洗,腰间挂着酒壶,阿轩有一瞬间的恍惚,觉得自己的一个心结被这个嬉皮笑脸的男人误打误撞解开了。

      她有点想哭,可又不想了,觉得那个待嫁的姑娘似乎回来了,阿轩对这尹千觞笑了:“怕是你闻着酒香顺路在白帝城下船吧。”

    “嘿嘿,也可以这么说,我走了那么多地方,还是阿轩家的酒好喝,嘿嘿……”

      自那以后,阿轩便爱穿着红色的衣裳,她总觉得,守着一个火锅摊子,看着弟弟长大成人,自己也慢慢老去,其实,一个女人所要肩负的责任,所要享受的家庭,她都有了,只是另一种方式而已。

    既然如此,只需要要趁着年轻穿几件红色的喜庆衣服,忙里忙外的时候,也觉得精神些,觉得自己还是当年那个明日就会出嫁的姑娘。

      “阿轩你穿这红色的衣服真好看,嘿嘿,美人美酒美景,妙哉,妙哉…..”尹千觞永远是那么油嘴滑舌。

      阿轩轻笑:“这下一句,就是要赊了这顿酒钱吧?”

      尹千觞笑了,完全没有那种不好意思的神情:“还是阿轩懂我,还是阿轩懂我,哈哈哈……”

      阿轩懂尹千觞么?

      该是不懂的吧,他的过去,现在,阿轩一概不知。

      只是知道他爱喝酒,重情义,爱赌钱。

      可有时阿轩也在想,尹千觞有酒,有钱,就够了,这就是尹千觞。

      一年又一年,有一天,弟弟阿昂突然在饭桌上很认真地对阿轩开口:“姐,你为了我操劳了这么久,可以歇息了。”

    “…….瞎说什么,你不还要娶媳妇儿呢,没聘礼哪家姑娘愿意嫁你?”阿轩往弟弟碗里夹了些菜,“而且,你姐我也忙习惯了,不累,有什么好歇息的。”

      阿昂看着阿轩的笑容,替自己姐姐理了理鬓角:“自从爹娘过世以后,你就再没提过嫁人的事,就是你不愿歇息,也该找个人依靠吧?我时不时要走动外地,要是有人能帮你就好了。”

    阿轩有点愣神,她突然意识到阿昂真的已经长大了,嗔道:“这些事,你少管。”

    “依我看,我觉得那个时常来赊酒的尹大哥虽然看着不靠谱,但实际上还是个很不错的人,姐,你……就没想过?”阿昂突然打趣起自己的姐姐来。

      阿轩有些尴尬,脸色绯红:“住口,胡说什么,这么多年不打你,欠管教了是吧!!!”

    “哎哟,姐姐饶命,姐姐饶命!”

     “你给我站住!”

      那日的话,阿轩后来好好想过了,她想,自己是喜欢尹千觞的,如今弟弟也大了,如果……如果真的可以,她也愿意,同尹千觞游历山川。

      下次,等他下次来白帝城,就……就……就说说?

      做了这个决定的阿轩有些激动,有些害羞。

      因为不知道尹千觞什么时候会来白帝城,她总是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记得尹千觞说过她穿红衣裳好看,她每日都穿着大红的衣裳,就像当年的嫁衣一般。

      生意做累了,阿轩就让伙计照顾着摊子,自己没事就去城门那边走走,去码头那边看看,想着尹千觞回来的那一天。

      他一回来,就将自己的心意说与他。

      阿轩那时这样打算的,心里带着满满的期待,她也不敢想太多,怕对方不答应。其实不答应也没啥,只要能看到尹千觞再次嬉皮笑脸跑来赊酒喝,也是一件开心的事。

      尹千觞在外四处游历,见过的美女多了去了,对他倾心的也不少,阿轩没觉得自己比得过别人什么,只是,想将自己的心意说与他,也好了了自己一个念想,没准,没准……

      可是,不知道是为什么。

      尹千觞再也没有回过白帝城,一年,两年,三年,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去哪儿了?

      阿轩不敢问,也寻不到人问。只有那一次,她强烈地希望尹千觞回到白帝城,可只有那一次,偏偏那个流氓一样的醉道士再也没出现过。渐渐的,当初那个冲动的念头也淡了。

      一年年老去,阿轩也再没起过嫁人的念头,成了老姑娘,然后成了老太太。

      有时候,望着白帝城的大海,抬头又看看天空,阿轩在想。

      那个人去哪儿了?

      那个人在干嘛?

      如果尹千觞还活着,可还老爱赊酒喝,可还总是醉醺醺走一路?

      如果尹千觞在过去某个她不知道的日子里死了,死前可还喝着酒?可还会念叨一句:还是阿轩家的酒好喝?

      阿轩心里明白,那个穿着红嫁衣的姑娘,又走丢了,再也回不来了,也许,是跟着某个酒鬼一起去游历山川了吧。

    古剑奇谭 尹千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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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同性恋 -

    奶味仓鼠龙
    2014/04/30
    +展开

    1.

    校园欺凌的确存在。

    你得相信它,并承认这玩意儿让人感到不舒服,感到恶心,就像被逼着吃了一大块发霉的奶酪,令人打从心底地抗拒。

    唯有这样,你才能在它突然降临时,做好心理准备。

    2.

    冰冷的水如同一场毫无预兆的厄运,直直落到Gaby头上。肮脏地湿透了这个可怜人蓬松的棕发,流进他绿色的眼睛里。Gaby不得不闭上眼睛,他面色苍白,嘴唇颤抖,长满雀斑的脸显得无助又懦弱。

    “嘿——睁开眼!软蛋!”

    是Rex,Gaby闭着眼睛也能认出他的声音,他在楼上大喊,声音落在地上,又弹了回去,变成尖利的嘲笑。

    “他不敢,可怜的Gaby,他什么都不敢!”

    “哈哈,看他的样子,真可笑!”

    水流进Gaby的薄衬衫里,现在,半透明的布料正紧紧黏在他瘦弱的背部、突起的肩胛骨和后颈。Gaby哆嗦着,抱住双臂,更多骂声围绕着他,“蠢货”、“傻帽”,也许是Rex,也许是其他人,Gaby开始分不清话语的来源,他能理解每一个字的意思,却无法理解那话语中的厌恶与鄙夷。

    颤抖地睁开双眼,周围的人都在看着他,都在看着他。他们眼里充满了怜悯、同情、恶意地窃笑和恍然大悟。Gaby呆愣愣地扫视周围,就像一只毫无危机意识的仓鼠。液体滑过背脊的感觉那样鲜明,令他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Gaby,喂,傻蛋!看看这个!”

    有人在嘈杂的笑声中高呼,Gaby仰起头,一个蓝色的盆子迎面而来。

    3.

      这就像是一个临界点,一个爆发的前奏,一场浩劫的开端。

      Gaby不是个聪明人,他住在贫民区,父亲早就死了,母亲是个有些疯疯癫癫的基督教徒。他总是穿着又肥又大的校服,浑身都是汗臭味。笨手笨脚,在运动会上摔个狗吃屎。反应比树懒还要迟钝。雀斑布满他棕红色的脸,胸口和背后长满了红通通的粉刺,被他自己挠破了一大片,留下难看的疤。

      大家都喜欢捉弄Gaby。

      推倒他叠在桌子上的书,朝他的午饭里扔沙子、吐口水,用胶水将他卷曲的头发粘起来……在那个蓝色的盆子结结实实地砸在Gaby脸上之前,他需要承受的,是这些恶作剧般的捉弄。而在此之后,这些全都变成了——“小意思”。

      盆子砸在Gaby脸上,发出响亮的“砰啪”声。Gaby愣了一会,在瞬间响亮起来的笑声中,忽然放声尖叫。大颗大颗的眼泪从他的眼眶里涌出来,止不住地流到下巴上。这是Gaby在半年的捉弄里第一次哭,将自己心中的情绪发泄出来。他就像疯了一样仰着脑袋,张大嘴,露出一点儿也不整齐的牙齿,大声哭嚎。他希望藉此表达自己的怨愤,希望有人能来将他从这状态中解救。

      “不准哭,臭杂种!”

      站在Gaby身旁,一直默默看着的女孩,忽然在他刺耳的尖叫声中冲上来,狠狠扇了他一巴掌。

      尖叫戛然而止,存在于人类体内的暴力因子在短暂的静默中快速沸腾,如同连锁反应一般,牵动了在场的几乎所有人。他们发出愤怒的吼声,最终化为单一的谩骂。

      “臭杂种!”

      “废物,蠢蛋!”

      “垃圾!快去死吧!”

      他们涌上来将Gaby推倒在地,胡乱地掌掴和踢打,按住他的手脚。Gaby不停挣扎,再次尖叫起来。有人用靴子狠狠踢他的嘴,Gaby尝到了铁锈般的腥味。他的牙齿染上了红色,肚子被好几个人招呼着,左脸蹭在水泥地上,火辣辣的疼。

      他试图把痛苦的尖叫咽进喉咙里,却没什么效果。他尝试着蜷缩起来,肋骨很疼,那些从未参与过捉弄的人踢断了他的肋骨。

      这是一个预兆,而Gaby丝毫没有发觉。

      

      4.

      

      暴行并未就此中断。Gaby因那一天所发生的事,被打上了一个弱者的标签。欺凌从此开始,变本加厉。

      Gaby再也吃不到自己的午餐,课桌总是被人从楼上整个扔下去,好几次砸断了他的脚趾。绑住手脚,从楼梯上拖下去,这样从未有过的暴力行为层出不穷。Gaby难以相信,这才是所有人心里真正的想法。

      他会死,Gaby感到惧怕,他会死,所有人都在逼他去死。

      

      5.

      

      Gaby坐在马桶上,瑟瑟发抖。他的身边围着一圈与他同龄、却比他强壮许多的人。Rex站在中间,揪着他的头发,往他的脸上扇耳光。他头昏眼花,浑身赤裸,衣服被扔在了另一个马桶里,泡在这些正在发出大笑的男孩的尿液里。骨节粗大的双手牢牢遮住下体,Gaby感觉脸颊又热又痛,牙齿磕破了口腔内膜,满嘴的血腥味,有人在拨弄他的手,有人在用坚硬的靴子后跟踩他的脚趾,有人在兴奋地叫骂着。

      欺负一个人,看他的惨样,让这群十六岁的少年心情激动,怜悯、庆幸、愉快和隐隐的负罪感灵他们心脏加速跳动,大脑皮层始终处于兴奋状态,比吸了大麻还要爽。

      “掐他的舌头!Rex!揍他!”

      每场欺凌总有一位领头羊,在这个学校里,头领无疑是Rex。他身材高大,体格健硕,一头金色短发,戾气十足的碧蓝色双眸总是让人小心翼翼,不敢招惹。拉扯着眼前这个懦弱的雀斑男孩的棕发,强迫他后仰,暴露出脆弱的脖颈,Rex强壮的手掐了上去,男孩无法控制地张开嘴,Rex把另一只手伸进去,按着蠕动的红舌,用修剪整齐的指甲去掐男孩的舌根,在一阵窒息的咯咯声中,眼泪顺着男孩的眼角流了出来。

      “嘿,这软蛋哭了。”

      Rex甩开Gaby,看着跌倒在地上的男孩,往他突出的肋骨上踹了一脚。Gaby疼得眼前一黑,止不住地流泪,可他在这场欺凌开始之前,向Rex发誓他不会哭。

      如同一个诅咒,Gaby总是发誓自己不会哭,而Rex,总有办法让他哭得停不下来。无一例外。如果有那么一次,就那么一次,他没有哭,或许这场仿佛永无止尽的折磨便会停止。

      “不准哭,废物!”

      Gaby呜咽着,抖得像片脆弱的枯叶,他抱住了Rex踢过来的脚,开始用他混沌的大脑思考如何结束这一切。他得让Rex高兴,必须,否则别想离开这个狭窄的单间。Rex的鞋子踩在他大腿上,用力地碾着,Gaby紧紧抱着Rex的腿,在混乱中开始小声地嘟囔。

      “你说什么,杂种,放开我的脚!”

      “……我可以,”这次他大声了些,“我可以吸你的屌。”他说,又放开嗓子大喊了一遍。

      “我可以吸你的屌!只要你高兴!Rex!”

      如同被美杜莎的双眼诅咒石化,Rex停止了他的暴行,僵硬地从Gaby手中抽出了他的小腿。

      “你是同性恋?”

      他瞪大眼睛,看着Gaby,其他人也皆是一副惊讶的表情。

      Gaby茫然地看着Rex,好一会儿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他慌乱而惊恐地睁大绿色的眼睛,瞳孔放大,呼吸急促得就想一个从大麻后劲中回过神的人。

      “不……”他脆弱地低叫,“不——”

      

      6.

      

      就像电路跳闸,重新扳回去之后,情况便有所转变。

      在厕所里被Rex大骂“恶心的同性恋”之后,Gaby以为的更为悲惨的生活并未到来,回到了正确的位置,一切重新踏上正轨。Rex停止了对他超过恶作剧范围的欺凌,Gaby又开始了吃满是沙土的午饭、整理被弄乱的桌面的日子。哦,加上一条,他还得每天负责擦干净写满厕所镜子的“Gaby is a pederast”,每一层楼,男女厕所都有,从放学一直擦到六点钟。

      Rex因为Gaby同性恋者的身份,对他失去了欺凌的兴趣,这听上去毫无逻辑可言,且相当荒谬,不止Gaby,其他许多人也对此感到不解。但Rex真的就这么将Gaby从欺凌的对象名单里剔除了,他手下的走狗们不敢对此表示抗议,不过在寻找到下一个目标之前,Gaby依然承担着校园内的大部分娱乐活动。并且有了新的玩法。

      “来给我吸屌吧,你这该被阉割的死同性恋。”

      当他在体育仓库里被人当着面剪碎课堂笔记之后,其中一个红发男孩冲他吹了声口哨,并如此要求到。Gaby在他们的笑声中,没有拒绝。

      给三个男孩口交,他们一边嘲笑Gaby瘦弱的满是伤痕的身体,一边射得他满嘴都是。Gaby把那些腥臭的液体全部吞了下去,从口腔一直灼烧到胃里,想吐,却不敢露出丝毫难过的表情,这只会使意犹未尽的男孩们更兴奋,并对同性恋这件事表示出可能的怀疑,也许会因此揍他一顿。肋骨还在隐隐作痛,Gaby已经学会了一部分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

      “恶心的同性恋。”

      男孩们临走前朝Gaby吐口水。

      不,我不是同性恋!

      Gaby在心里怒吼,却不敢说出任何一个单词。他缩着手脚,懦弱地等着男孩们离开。他不能反驳,他需要这身份,需要这病态的性取向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不会受到更严重的伤害。他必须忍受,必须承认。

      你是一个同性恋。

      Gaby对自己说。

      恶心的同性恋。

      

      7.

      

      Rex找到Gaby的时候,可怜的男孩正哆嗦着手,套上自己的衬衫。仓库的地板上到处都是湿漉漉的痕迹,精液特有的味道还未散去,Gaby刚刚在角落里干呕了好一会,除了口水,什么也吐不出来。

      Rex走过去扣着男孩的脖子,毫不费力地将他转了过来,贴着自己牛仔裤的拉链。

      “把我的屌拿出来。”他冷酷地说,“吸它。”

      这是Gaby第一次给Rex口交,射出来的时候,Rex皱着眉将Gaby推开。努力把重新充满口腔的腥臭液体咽下去,Gaby伸手去帮Rex拉好裤子,随即被踢了一脚。

      “喂,你真的是同性恋吗?”

      这又是一个预兆,Gaby却仍未能察觉。

      他只是点点头,小声却坚定地说。

      “是的,我是。”

      

      8.

      

      Rex开始时常找Gaby发泄体内青春的躁动,并且似乎将Gaby归为了自己的专属玩具,威胁所有对Gaby的嘴感兴趣的家伙。没人对Gaby的屁股感兴趣,当然,那是同性恋才做的事。

      无法得到宣泄的欲望,化成更为频繁的捉弄。Gaby努力在学校里生活,夹着屁股走路,在包里放裸男画册,学习如何做一个同性恋。他很害怕,害怕自己的伪装被揭穿,换来可怕的报复。他宁愿给所有人口交,喝下他们的精液,也不愿意否认自己是一个同性恋。Rex态度的转变让他有些惶恐,继而更加小心翼翼。

      他在Rex的精液和其他人的捉弄里艰难地度过了两年光阴。

      在第三年的起始,他照例跪在地上含着Rex的阴茎卖力舔弄时,Rex拉开了他的脑袋。

      

      这一天迟早会来,Gaby知道,他很清楚。

      他意识到自己在流血,接纳Rex的地方疼得不行。他忍不住向前爬,又被Rex掐着腰拉回来。疼痛达到顶端的时候,Gaby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发出响亮的呕声。

      他受不了这个,受不了,一点儿也受不了。

      “放开我!”他尖叫着,拼命挣扎,“放开我——”

      Rex松开了他,Gaby立即爬到角落里,一边干呕一边哭泣。

      “你不是同性恋。”

      Gaby回头愣愣地看着Rex冷漠的脸,就像所有事情开始的第一天,他湿淋淋地站在教学楼下面,眼睁睁看着蓝色的盆子砸下来。

      “不——”他捂着脸,发出痛苦的呻吟。

      他听到Rex朝他走近的脚步声。啪、啪、啪。如同时钟的倒计时。

      骨头条件反射地疼痛起来。Gaby回想起那些痛苦不堪的日子,他在做什么?他把一切都毁了,一切都毁了。

      而现在,他愿意付出所有,去挽回。

      

      9.

      

      Rex走到Gaby身边,男孩就像受惊一般,猛地扑过来抱住他的腿。男孩在哭,红彤彤的脸皱成一团,雀斑让他看起来相当地丑,他近乎惶恐地伸手去解Rex的腰带,用高昂而嘶哑的哭腔拼命地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Gaby也许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向什么道歉,他只是急于向Rex重新证明,证明自己是一个同性恋。他把手探进Rex的裤子里,用舌头去舔Rex的内裤。Rex粗鲁地拉开了他的脑袋,用另一只手盖住他哭得通红的双眼。

      “你不是同性恋,我知道你不是。”

      Rex说。

      Gaby在他的粗喘声中茫然地睁大眼。

      

      “我才是同性恋,Gaby。”

      

      10.

      

      结束了。

      Gaby知道,所有的一切都要结束了。从Rex当着一大堆人的面要求大家不再捉弄Gaby的那一刻开始,这场关于他的,关于Rex的浩劫,终于就要结束了。

      Gaby接到了自己的最后一场娱乐活动——从Mark的商店里抢一笔钱。这是每个人想做却都不敢做的事。Mark杀过人,他有一把枪,就放在收银台下面。所有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他们幸灾乐祸地想看看这个懦弱的同性恋是否有好运气。

      不能拒绝,Gaby无法拒绝,心里再害怕,他都必须去。这是一个休止符,救他脱离这个腐烂恶臭、即将崩溃的世界。从那个吝啬暴躁的老板手里抢几张钞票,然后逃走,这没什么难的,比起过去曾遭受过的那些,这没什么难的。

      

      这的确没什么难的,因为最后去抢那笔钱的人,是Rex。

      

      11.

      

      一切从何开始,便应从此结束。

      

      12.

      

      Rex踏进店门的那一刻,Gaby心中充斥着某种莫名的情绪,他紧张却又有些期待,不明白在期待什么。也许是因为Rex最后的那句话,也许。

      Rex速度很快,没过几十秒便冲了出来,手里捏着几张钞票,身后是Mark大声的叫骂。

      “你这该死的小杂种!该死的!”

      该死的小杂种灿烂地笑着,冲着Gaby跑过来。

      所有人都紧张地绷紧了身体。Gaby喉咙发紧,眼眶一阵阵发热,他的手脚哆嗦着,不知为何而兴奋不已。

      以至于枪响的时候,他都来不及跑过去迎接Rex。

      

      13.

      

      Rex跪在地上,手中的钞票在枪声中脱离他的掌控,飞向天空。Rex试着伸手去抓住它们,但穿胸而过的子弹带走了他所有的力气。

      

      14.

      

      “……我现在倒有点希望你真的是一个同性恋了,Gaby。”

      

      -Fin-

    病理三十题 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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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糖果屋

    奶味仓鼠龙
    2014/04/30
    +展开

    从前,森林里住着一位贫穷的樵夫和他再娶的妻子,还有前妻生的两个小孩,男孩叫汉森,女孩叫格雷特。

    樵夫本就贫穷,有一次全国大饥荒,家里甚至连面包都吃不到了,樵夫的妻子说:「把两个小孩扔到森林里去吧。」

    樵夫不愿意,却被妻子唠叨个不停,于是答应了妻子的要求。

    他与妻子带着孩子们去到森林深处,然后将孩子留在了那里,谁知到了晚上,孩子们便找回了家。

    妻子大吃一惊,樵夫却很高兴。

    可是,孩子们回来以后,生活便更加的艰苦了。

    樵夫的妻子说:「这一次我们把孩子扔到森林更深处吧,不然就要饿死啦。」

    樵夫不愿意,却被妻子大骂了一通,最后只能答应了妻子的要求。

    他与妻子带着孩子们去到森林更深处,然后将孩子留在了那里。

    这一次,孩子没有回来。

    樵夫觉得十分内疚,对妻子说:「我们去把孩子找回来吧。」

    妻子说:「你疯啦,家里的食物已经不多了,哪里有多余的食物让他们吃呢?」

    樵夫便不再提起孩子的事情。

    日子一天天过,食物却越来越少,到最后,连樵夫与妻子都吃不到东西了。

    妻子抱怨说:「当初真不应该嫁给你。」

    樵夫说:「你怎么可以这样想呢?」

    妻子说:「你呀,一点用都没有,家里都揭不开锅啦,再这样下去,我们两个都得饿死。」

    樵夫说:「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啊。」

    妻子说:「我们去把孩子们找回来吧。」

    樵夫问:「你怎么忽然又想把孩子们找回来了?孩子们大概早就已经被野兽吃掉啦。」

    妻子说:「正是如此呀,把孩子们找回来,我们就有东西填饱肚子啦,这下子白白便宜了那些野兽。」

    樵夫又惊又怒:「你怎么能有这样恶毒的想法?」

    妻子说:「不然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度过饥荒吗?」

    樵夫说不出话来,撇下妻子扛着斧头走进了森林,妻子的话却一直在脑海中盘旋不去。

    樵夫走啊走,走到森林深处。

    孩子们也许在这里,他想,我得把他们带回去。

    这时候,樵夫看到一只雪白的兔子,他扑过去,抓住兔子,捏着兔子的耳朵正想砍下它的脑袋,兔子却开口说话了。

    「樵夫呀樵夫,你可千万别杀我!」兔子说,声音又尖又利。

    「为什么呢,杀了你今晚的食物就有着落啦。」樵夫说着,抬起了斧子。

    「我又瘦又小,杀了我你也吃不了多少,如果你放了我,我就告诉你找到食物的办法。」兔子尖叫起来。

    樵夫放下斧子:「是什么办法?」

    兔子抖了抖脚,尖声说:「你回到家去,如果你的妻子再骂你,你就砍下她的脑袋,把她剖开,做成肉干,可以吃好长时间啦。」

    樵夫想了想,将兔子放走了,然后拎着斧子回了家。

    一回到家,妻子便走了出来,看到他两手空空,大声骂道:「你到哪里去啦,为什么什么也没有带回来?家里的面包彻底没有啦,今天我们两一点吃的都没啦,你还不快去找点食物回来。」

    樵夫说:「我在森林里捉到了一只兔子。」

    妻子问:「兔子呢。」

    樵夫回答:「我把它放走啦,因为它告诉了我找到食物的方法。」

    妻子骂道:「你傻呀,那只兔子肯定是骗你的!你这个蠢猪!」

    樵夫没有理会妻子的谩骂,他举起斧子,砍下了妻子的脑袋。

    「我倒觉得兔子没有骗我,」樵夫嘟囔着说,「你看,现在我们有食物了,你也没办法再骂我啦。」

    樵夫把妻子剖开,内脏当晚便煮了吃掉。

    饥荒以来,樵夫第一次饱餐了一顿。

    他把妻子做成肉干,储藏在家里。

    「这样就可以吃很长时间啦。」樵夫满意的看着妻子。

    樵夫靠着妻子的肉过了两个星期,日子过得前所未有的满足。

    但是妻子的肉吃了两个星期,也吃光了,樵夫再次忧愁了起来。

    有一天,他扛着斧子来到森林里,看到一只雪白的小鸟儿,他捉住鸟儿,正想用斧子将它劈成两半,鸟儿却开口说话了。

    「樵夫呀樵夫,你可千万别杀我!」鸟儿说,声音又尖又利。

    「为什么呢,杀了你今晚的食物就有着落啦。」樵夫说。

    「我又瘦又小,杀了我你也吃不了多少,如果你放了我,我就告诉你找到食物的办法。」鸟儿尖叫起来。

    樵夫放下斧子:「是什么办法?」

    鸟儿抖了抖翅膀,尖声说:「你的孩子们还活着,我知道他们在哪,我可以替你将他们带回来,你只要回家去就行啦。」

    樵夫想了想,将鸟儿放走了,然后拎着斧子回了家。

    鸟儿飞啊飞,飞到森林最深处,飞到了糖果屋。

    它停在格雷特的窗前,格雷特忧愁的对它说:「鸟儿呀鸟儿,老巫婆明天就要吧哥哥吃掉啦,我该怎么办才好呢。」

    鸟儿说:「格雷特别伤心,明天老巫婆会让你看火炉,她是想将你推进火炉里烤着吃呀!」

    格雷特惊叫一声,随后哭了起来:「这可该怎么办呢?」

    鸟儿说:「格雷特别伤心,你只要跟老巫婆说你不会看火炉,请她做个示范,然后将她推进火炉里烧死,就可以逃离这里啦。」

    格雷特破涕为笑:「这倒是个好办法。」

    第二天,格雷特与哥哥汉森便逃离了糖果屋。

    他们走呀走,好不容易回到了家。

    樵夫看到两个孩子,惊喜的叫了起来:「格雷特!汉森!」

    「爸爸!」格雷特扑了过去,抱住樵夫,「我们终于回到家啦!」

    「我们还带了好多闪闪发亮的石头呢!」汉森说着,从衣服兜里掏出许多宝石。

    樵夫抱着两个孩子开心的笑了。

    「爸爸,」格雷特看了看屋里,问,「妈妈到哪里去啦?」

    樵夫摸摸她的脑袋:「妈妈到森林里去找你们啦,晚上你们就能见到妈妈了。」

    这天晚上,樵夫再次饱餐了一顿。

    后来饥荒过去了,樵夫用宝石换来了好多吃的,但是他却一样也吃不下去了。

    这该怎么办呢,樵夫懊恼的想。

    「樵夫樵夫!」这时候,白色的鸟儿与兔子出现了,他们齐声说,「用这些吃的做一个糖果屋吧!」

    「这有什么用呢?」樵夫问。

    「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森林里迷路的小孩子骗过来啦,你就能吃到最美味最新鲜的人肉啦!」鸟儿与兔子齐声说。

    樵夫想了想,终于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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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火柴的小女孩

    奶味仓鼠龙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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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平安夜。

    小女孩躺在雪地上,蜷缩着,柔嫩的小脸贴着冰冷潮湿的地面,已经失去知觉。

    好冷。

    破旧的围裙脏污不堪,她拽紧自己的衣袖,赤裸的双足被坚硬的靴底狠狠的踩碾,尖锐的疼痛由脆弱的脚趾刺进身体。

    好痛。

    小女孩痛得意识恍惚,漂亮的蓝眼睛空洞地看着眼前晃动的皮靴。

    我的鞋子……到哪里去了呢?

    她想,努力地回忆着,直到有人狠狠踢了一脚她的脊梁骨。

    啊……好像,被人拿走了。

    那是一双很大的拖鞋,那么大,一向是她妈妈穿的。

    她还记得,爸爸将鞋子扔给她的时候,粗鲁地拽起她的头发。

    “小混蛋!”他恶狠狠地唾骂,“想穿鞋?行啊,穿那个烂货的鞋吧!”

    酒气扑鼻,令人作呕。

    小女孩啜泣着哀求。

    “爸爸,求求你,别这样——”

    然后呢?

    然后爸爸掀起了她围裙,狠狠地撕裂了她。

    那个时候也好痛。

    好痛好痛。

    但是她不敢哭,不敢叫。

    每次有一点声音,爸爸就会掐住她的脖子,警告她。

    “闭嘴!”

    会被别人听到。

    她捂住嘴,血腥味在口中弥漫。

    不能喊。

    会被别人听到。

    又一个重踢,踢到了她柔软的小腹。

    数不清是第几下了。

    她的篮子被踢得远远的,里面的火柴翻了出来,散落一地。

    她金黄色的长发在泥水中失去了本色,变得黯淡无光。

    有人踩了她的脸一脚,靴底磕在额头上,钝钝的痛。

    对不起,她颤抖着,开始小声地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对不起,不要再打我了。

    好痛,真的好痛。

    仿佛听到了她的哭泣,殴打停止了。

    有人抬起她的脸。

    她闭着眼,在黑暗中默默流泪。

    然后她听到,有人说。

    “嘿,这小乞丐长得还挺不错的嘛。”

    小女孩抱着篮子,坐在一堵墙前面。

    墙又厚又冷。

    但是小女孩已经走不动了。

    她四肢酸软,下体火烧似的疼,根本没办法走多远,只能勉强离开那条阴暗潮湿令她作呕的小巷。

    虚弱地靠在墙边。

    小女孩哆嗦着手,从篮子里掏出干火柴——因为那些人打翻了篮子,大多数火柴都受了潮,已经没办法用了,仅剩下的一点,也无人问津。

    这么回去一定会被爸爸惩罚的。

    小女孩拿着火柴,犹豫不决。

    她好冷,又冷又饿,身体还很痛。

    虽然已经习惯了疼痛,但是寒冷依然令她无所适从。

    划一根吧,就一根。

    为自己暖和一下手。

    内心有个声音在蛊惑她,她颤抖着,抽出了其中一根。

    呲——

    小小的火焰冒了出来,小女孩赶紧用手拢住。

    好温暖。

    好像坐在一个大火炉前面,火炉装着闪亮的铜脚和铜把手,烧得旺旺的,暖烘烘的。

    小女孩拢紧手,刚想更靠近那温暖,噗,火柴灭了。

    看着冒出青烟的火柴梗,小女孩赶紧又擦了一根。

    这一回,她看到了铺着雪白台布的餐桌,桌子上摆着精致的盘子和碗,肚子里填满了苹果和梅子的烤鹅正冒着香气。

    然而,当烤鹅跳下餐桌,摇摇晃晃地朝她走来时,火柴又灭了。

    第三根火柴紧接着被点燃,小小的火光里,小女孩看到了一颗美丽的圣诞树。

    她伸出手,火柴再次熄灭。

    微小的烛光摇曳上升,升到天空中,化作一颗星星划过天空。

    有什么人……要死了。

    小女孩还记得,唯一疼她的奶奶告诉她,当一颗星星落下,就有人要到上帝那儿去了。

    小女孩再次擦燃了火柴,这一次,奶奶出现在了亮光里。

    “奶奶!”小女孩叫了起来,“奶奶啊!请把我带走吧!我知道,火柴一灭,您就会不见,像那暖和的火炉,喷香的烤鹅,美丽的圣诞树一样,就会不见的!”

    她又点燃了好几根火柴,要把奶奶留住。

    奶奶在那强烈的亮光里,弯下腰,慈爱而惋惜地看着她。

    “对不起,我亲爱的,我还不能带你走。”

    “你是那样脏污,是上不了天堂的。”

    小女孩着急地哭了起来。

    “那该怎么办呢,奶奶,怎么样您才能带我走?”

    “去洗清自己的脏污,消除罪恶的根源吧。”

    火柴灭了,面前是那堵又厚又冷的墙。

    小女孩回到家里。

    他的爸爸看到她脏污的脸,纠缠的金发,被撕破的旧围裙,愤怒地摔碎了手中的酒瓶。

    “你到哪里去了!怎么那么脏!”

    他扯过她,夺下她手上的篮子,扔在地上。

    仅剩的几根火柴掉了出来。

    “钱呢?!”

    小女孩一声不吭,被爸爸一巴掌打翻在地。

    好痛。

    “你把钱弄哪去了?”

    厚实的大手拉扯着她。

    “怎么弄得这么脏,你这个小混蛋!”

    怎么弄得怎么脏!

    小女孩抬起脸,哀伤地看着愤怒的爸爸。

    “明明……是爸爸你把我弄脏的呀。”

    锋利的刀举起,干净利落地剁下男人软绵绵的生殖器。

    在男人发出惨叫的前一秒,苍白柔弱的小手将那块死肉塞进了他大张的嘴里。

    “爸爸。”

    男人惊恐地看着自己的女儿,那张可爱的小脸沾满了血迹。

    全都是他的血。

    抱歉地看着自己的爸爸,小女孩轻声说。

    “别太大声哦。“

    会被别人听到的。

    对不起,爸爸。

    对不起哦。

    努力地砍断那双时常殴打自己的手,小女孩不停地对已经昏死的男人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小女孩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在受到伤害的时候道歉。

    现在她明白了,因为那些伤害全都是她的罪。

    只有将伤害的根源去除,她才能偿还自己的罪。

    所以爸爸,对不起哦。

    ——请你为了我,再痛一下下就好。

    找到那些人并没有费多大力气。

    小女孩站在他们面前,抖着身体,强迫自己看着他们。

    “请……”她嗫嚅着说,“请跟我来一下,好吗?”

    那些人愣了一会,爆发出一阵笑声。

    “小婊子食髓知味了吗,哈哈哈!”

    小女孩低下头,小小声地回答,“因为有些东西,想让你们看一看。”

    带领着那群人,小女孩慢慢地走到那条阴暗潮湿的小巷。

    在她被侵犯过的地方,停了下来。

    “到底是什么东西,快拿出来!”有人不耐烦地冲她吼。

    小女孩转过身,撩开篮子上的布,在那些人惊恐的眼神中,低下头温柔地对篮子里的人说。

    “是我的爸爸哦。”

    爸爸,你是爱我的吧?

    所以帮帮我。

    让我洗清自己的罪吧。

    今天是平安夜。

    小女孩蜷缩在冰冷的巷子里,贴着还未冷却的体温,抽出一根火柴。

    呲——

    “奶奶。“小女孩说,露出轻松的笑容。

    “奶奶,带我走吧。“

    我已经,把自己洗干净了。

    亮光中慈祥的老人微笑着,伸手抚摸小女孩被血液浸湿的金发。

    好温暖。

    小女孩闭上眼。

    好温暖。

    温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滑下。

    好……温暖。

    黑暗中,她听到唯一疼爱她的奶奶,慈爱而惋惜地说。

    “啊,我亲爱的。”

    “我可不能带你走。”

    “你是那样的脏污。”

    “同他们一道下地狱去吧。”

    第二天清晨,小女孩被发现躺在巷子里,脸上挂着泪痕。

    她死了,在平安夜冻死了。

    新年的太阳升起来,照在她小小的尸体上,照在她身下,那堆烂肉上。

    她躺在那上面,手里拿着一把火柴梗。

    “真是可怕的场景。”有人说。

    没人知道,小女孩看到了什么。

    没人知道,她是如何将自己推下了地狱。

    ■END

    黑童话 卖火柴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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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红帽

    奶味仓鼠龙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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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红帽提着篮子,小心翼翼的在森林中前行。

    从村子里出来,走了很长一段路,小红帽才看到了完整者的树木——村子前的树基本上已经被村民们啃食得残缺不全。

    村子里能吃的东西已经不多,小红帽自己也只是勉强不挨饿,偏偏这个时候,自己最喜欢的外婆生了病。

    如果挨饿的话,外婆的病一定会越来越严重吧。

    小红帽是万万不想外婆因为生病而死掉的,所以她努力寻找食物,然后带着食物前去探望住在森林里的外婆。

    小红帽担心着外婆,不由得加快脚步,却被忽然跳出来黑影挡住去路。

    毛茸茸的尖耳,长长地尾巴,锋利的牙齿。

    是大灰狼。

    大灰狼打量着小红帽,虽然衣物破旧不堪,人也略显消瘦,但是比起之前吃掉的那些干瘪的几乎没什么肉的人来说,小红帽无疑是一顿美食。

    “你好,小红帽。”狼说。

    “你好,狼先生。”小红帽回答。 

    “小红帽,这么着急,是要到哪里去呀?”

    “我要到外婆家去。”

    “你那围裙下面有什么呀?”

      

    “是一些食物,可怜的外婆生了病,要吃一些好东西才能恢复过来。”

      

    “你外婆住在哪里呀,小红帽?”

      

    “进了林子还有一段路呢。她的房子就在三棵大橡树下,低处围着核桃树篱笆。你一定知道的。”小红帽说。

      

    大灰狼虽然很想现在就把小红帽吃掉——毕竟他饿了好几天了,但是,听到小红帽说要去探望外婆,狼就想,不如先去吧那个外婆吃掉,再把小红帽吃掉,这样就能吃两个人,怎么都比单吃小红帽划算。

    于是它陪着小红帽走了一会儿,然后说:“小红帽,你看周围这些花多么美丽啊!干吗不回头看一看呢?还有这些小鸟,它们唱得多么动听啊!你大概根本没有听到吧?林子里的一切多么美好啊,而你却只管往前走,就像是去上学一样。”

    小红帽抬起头来,看到阳光在树木间来回跳荡,美丽的鲜花在四周开放,便想:“也许我该摘一把鲜花给外婆,让她高兴高兴。现在天色还早,我不会去迟的。”

    她于是对大灰狼道谢,走进林子去采花。

    大灰狼看着小红帽走进森林深处,转身直接跑到外婆家,敲了敲门。

      

    “是谁呀?”

    “是小红帽。”狼回答,“我给你送食物来了,快开门哪。”

    “你拉一下门栓就行了,”外婆大声说,“我身上没有力气,起不来。”

    闻言,大灰狼轻轻拉了一下门栓,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大灰狼将头探进去,却只看到空无一人的床。

    躲在门后的外婆,举着刀的手,狠狠的斩了下去。

    温热的鲜血喷涌而出,溅到外婆的脸上,外婆却没有丝毫慌乱,反而一脸开心的样子,但是微笑的表情在看到躺在地上已经死掉的大灰狼后,僵住了。

    “原来外婆想要杀掉我啊……”

    开到一半的门被整个推开,小红帽站在门口,略带伤感地看着满身鲜血的外婆,和大灰狼的尸体。

    “好伤心……”手中的花掉落在地上,小红帽拿出藏在围裙下的篮子,“我听妈妈说外婆生病了,急忙带了食物来探望外婆,原来是外婆跟妈妈商量好了要联合起来杀掉我吗?”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妈妈就算了,为什么外婆也想杀掉我呢。”

    外婆苍白着脸,看着小红帽,那双蓝盈盈的大眼睛充满怜悯的看着她。

    “我明明那么那么喜欢外婆。”

    外婆咬咬牙,拿着刀冲站在门口的小红帽狠狠劈了过去,却被小红帽轻巧的闪过,整个人狼狈的扑到在地上,她想要爬起来,却被小红帽一脚踩住。

    外婆趴在地上,侧过头,看到了小红帽面无表情的脸,泪水从小红帽的眼角流出,眼里却什么情感也没有了。

    “太可惜了……”小红帽叹息着,从围裙的另一边拿出了血迹斑斑的刀。

    从森林里走出来的小红帽,放下滴着血的篮子。

    “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小红帽看着眼前的村庄,喃喃道。

    “没关系,一个人也好,这样的话,这次的饥荒能很好的度过了吧。”

    “本来想跟外婆一起生活下去的。”

    “还准备了这么多的食物。”

    在小红帽的前方,不大的村子里,肢体残缺的尸体被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村子中间的空地上,血痕遍布,鲜血几乎染透了这块土地。

    “真是太可惜了……”小红帽低下头,看着篮子,“你说是不是,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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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兔子先生和他的魔法帽子

    奶味仓鼠龙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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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兔子先生住在森林小木屋里。小木屋有着尖尖的屋顶和奶白的木门。小屋四周载满了白橡树,白橡树有的是新栽的,有的已经长得高大挺拔,绿荫遮盖住兔子先生的小木屋。

    兔子先生最喜欢在春天的时候唱,“我有一座小木屋,木屋有白色的小门,还有美丽的白橡树啊白橡树,一棵两棵,三棵四棵,啊,我最爱的白橡树……”

    兔子先生还有一顶神奇的魔法帽子。

    神奇的魔法帽子有不同寻常的魔力,它能够为兔子先生变出所有他想要的东西。

    当兔子先生想要吃胡萝卜的时候,只要把毛茸茸的爪子伸进魔法帽子里,大声说“胡萝卜!快来吧!”兔子先生就能得到全世界最美味的胡萝卜。

    不过比起胡萝卜,兔子先生更喜欢吃肉,是的,这是兔子先生异于其他同族的其中一点,兔子先生很是引以为豪。

    兔子先生生活很单调,每天早上跟着太阳起床,从帽子里掏出美味的早餐,然后给白橡树浇水,然后喝午茶,去森林中散步,再跟着夕阳回家。

    很平静,但是兔子先生很幸福。

    直到有一天,一个男孩子闯入了森林,来到了兔子先生的木屋前。

    你好你好,亲爱的兔子先生。

    嗨,可爱的小伙子。兔子先生有些惊奇,这个小男孩看见它,非但没有害怕,还亲切的与它打招呼,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兔子先生有些高兴。

    我在森林里迷路了,我可以在这里休息一下么?

    哦,当然可以。这是我的荣幸。兔子先生取下头顶上的帽子,向男孩行了一个绅士礼。

    男孩就这样在兔子先生的小木屋里留了下来。

    一天、 两天,兔子先生的日子还是那样,却变成了两个人。兔子先生觉得两个人比一个人有趣多了,也幸福多了。

    小男孩很可爱,性格也很开朗,每次都能逗得兔子先生哈哈大笑。

    兔子先生对小男孩毫不吝啬,从魔法帽子里给小男孩掏出他爱吃的糖果,还有帅气的衣服,芬香的花,小男孩每次都欣喜的接下礼物,给兔子先生的帽子印上一个吻,再给兔子先生一个大大的微笑。

    我大概是爱上他了。兔子先生晕乎乎的想。

    这种幸福的感觉,真的好久好久没有体会到了。

    小男孩带着魔法帽子逃跑的那天,兔子先生起了个大早,甚至在太阳之前起床了,今天森林深处的稀有花朵即将开放,这是连兔子先生也无法从帽子里掏出来的花朵,兔子先生想将它们摘下来送给小男孩。

    这将是一个很棒的惊喜!兔子先生这样想。

    可是它戴上帽子要出门的时候,小男孩拉住了它。

    兔子先生,您走了早餐怎么办呢?

    我现在拿出来给你吧。

    可是我还不饿呀。早餐留了太久就不美味了呢!

    是吗?兔子先生皱起眉。

    不如兔子先生把帽子留下吧,再交个我咒语,这样就行啦。

    不不,兔子先生急忙摇摇手,脑袋上的长耳朵也跟着晃动。

    那该怎么办呢,万一我饿得时候兔子先生不在,那该有多难受啊!小男孩看着兔子先生,美丽的蓝色大眼睛变的雾气蒙蒙。

    兔子先生抵不过这样的表情,只好妥协,留下了魔法帽子和咒语,然后匆匆向森林深处走去。

    傍晚兔子先生才回到小木屋,怀里捧着花朵,他有些庆幸把魔法帽子留了下来,这么晚了,要是没有帽子,小男孩一定会饿坏的。

    但是小木屋里没有小男孩,也没有魔法帽子。

    小男孩带着魔法帽子向森林外走去,心理欢呼雀跃。

    终于得到了这顶神奇的魔法帽子,这样她就可以穿上帅气的衣服,过上舒服的日子,甚至城里最美丽的女孩子也会爱上他呢!

    小男孩越想越开心,没有注意到脚下的树根,猛地被绊倒在地,魔法帽子扁了,干净的衬衫也脏了。

    小男孩爬起来,然后看见了站在她面前的兔子先生。

    为什么要离开我呢?兔子先生原本就是红色的眼睛变得更加红了。

    小男孩拍拍衬衫上的泥土,厌恶地看着兔子先生。

    因为你是个奇怪的家伙,明明是兔子,为什么能说人话,还用两条腿走路呢?真是恶心死了!

    怎么可以这么说呢,怎么可以这么做呢,我明明已经很喜欢很喜欢你了啊……

    泪水从兔子先生的眼睛里流出,沾湿了两颊白色的绒毛,它捡起地上的魔法帽子,从里面掏出了一把斧头。

    又是一年春天,兔子先生带着小男孩的头回到了小木屋,在小木屋旁边挖了一个小坑,把小男孩的头放了进去,埋土,再在上面植上了新的白橡树。

    头上戴着魔法帽子的兔子先生再次哼起了他最爱的歌。

    “我有一座小木屋,木屋有白色的小门,还有美丽的白橡树啊白橡树,一棵两棵,三棵四棵,啊,我最爱的白橡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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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玻璃心 -

    奶味仓鼠龙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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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玻璃心 ]

    他的心儿是一架诗琴,

    轻轻一拨就舒扬有声。

    ——贝朗瑞

    在开始记录这件事之前,我必须承认这是为了对我所犯下的罪行进行一种文字意义上的忏悔,我的心已经不足以为我所犯下的罪责承担这样恐怖、罪恶、令人痛苦的压力,而我也必须承认这件事的荒诞不羁,甚至连我自己也在内心深处,基于理性地否认它真实存在,但这并不足以令我将它在我生命中所造成的影响抹去——可以说,是它铸就了如今的我,如果加以否认,那么我又该如何自处?我无法得到一个答案,因此选择将它如实记录下来,就像我往常做的那样,用最客观公正的语句将发生的一切忠实记录——再没有一个记者能做到我这样诚实,我的一生都在谎言中度过,对这件事,却说不出半句假话,我之所以记录它,是因为知晓自己的生命已经在走向尽头,而我内心深处的某种欲望阻止我将它带进坟墓,我必须说出来,然后总有一天会被人公诸于世,即使自此背上谎言的骂名,我也可以安详地躺在泥土中腐烂。

    我并非作为一位旁观者经历此事,而是以一个重要角色的身份,推动了它的发生,与另一个重要人物——华莱士•阿尔伯格——这是他的真实姓名,就写在那件深蓝色横条纹的病服上,用规整的字体标识着,在安费斯疗养院里有据可查,如果还能找到那份关于疗养院的资料,我并不想用假名记录这件事,我得保证它必须完全真实,我得忠实于自己所看到、所感觉到的一切,放下一切之后,这并不难做到。我与华莱士一起,为这件事创造了一个进展,之所以不是开始,乃是因为这件事早在华莱士出生之日起,便已经开始,我并未参与其中,而只是在它缓慢的发展中,像只迷路的鸟儿,一头撞进了这张巨大的网里。

    那时我十二岁,整天在街道上徘徊,无所事事,我的父亲是个酒鬼,五年前去见了耶稣——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总算得到了肉体方面的解脱,但她的精神依然停留在被父亲虐待的时间里,一刻不停地饱受折磨,以至于她根本无法正常地生活,必须靠着大麻才能得到一时半刻的安静。受此影响,我就像所有十六七岁的小混混一样,靠着救济餐和从母亲手里抠出来的那点精神药剂存活至今,身体和心灵都从内到外的污秽。而我便是在这样污秽的情况下遇到了华莱士。

    华莱士是一个同我完全相反的人,如果用颜色来比喻,我是那肮脏壁炉里大块大块无法去除的黑色,而华莱士,则是落在窗台上白得晶莹的雪——那是我见过最干净的东西。我与华莱士隔着围墙相遇,他金色的头发和湛蓝的双眼简直就是希特勒的梦想,那个疯狂的家伙曾经付出一切也要得到像他这样完美的人类种族,而他的内心也有着一种难以形容的脆弱与敏感,他将所有对于他本身有一丁点不佳的评论无限放大,并以此折磨自己,他自卑、怯懦,生活在角落里,紧贴着坚硬的墙壁,似乎这样才能得到一些安全感,他会因为流言蜚语感到绝望,甚至无视自己本身拥有的那些高人一等的东西,将自己贬低到社会的最底层,并由此对生命的丧失了信心。

    华莱士因为数次自杀被送进医院——他才十岁,手腕上便已经满是割痕,他的父亲是一位医生,却对自己唯一的儿子毫无办法,但这并不是华莱士被送进安费斯疗养院的最大原因,安费斯疗养院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疗养院,住在里面的人——让我用一个直白点的方式承认吧——他们都是疯子,一个有着扭曲的心理和难以解释的观点,并因此影响到其他人生活的群体,他们的大脑就跟这整件事一样无法令人信服,华莱士被归到了这个群体,并在安费斯接受治疗,并不是因为他敏感脆弱,乐此不疲地试图割下自己的手掌,而是因为他宣称这一切并不是他所希望的,根源并不在于他的思想本身,而是他的心脏。

    “那是玻璃一样易碎的质地。”

    他这样告诉我,湛蓝色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固执的认真。他打从心底里坚信着自己的心脏是一颗玻璃工艺品,从五厘米高的地方摔下来也会粉碎,我当时并不信任他的这句话,而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但我并不想直接跳到一切的结尾,而忽略掉中间发生的一切,我得一字一句全部记录下来,才能保证我确信这件事的真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华莱士对我有着难以言表的信任与依赖,我猜测这大概是因为我永远安静地坐在树上听他述说自己所有的感受,而不会立即将他定义为一个疯子,华莱士也许认为这是出于某种怜悯——他对“怜悯”这种感情有着难以想象的渴求,任何一个人的怜悯都能让他像一个喝了杜松子酒、并且抽了一管大麻的烂酒鬼一样飘飘欲仙,他需要这个,就像我需要大麻。总之他因此对我产生了依赖,而我,只不过是因为也将自己归为了疯子一类,对他产生了同类的感情,而这并不需要对华莱士说明,他享受我的怜悯,我则享受着他的信赖。

    我从八岁起认为自己是个疯子,并为此厌恶已经死去的父亲,是他肮脏恶心的血液污染了我的身体,我却无法拒绝,从他与我母亲结合的那一刻,我跟这个畜生就有了条斩不断的血脉联系,我恨透了这个,他不甚清楚的头脑也因而影响到了我。我时常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些什么,这样的状态源自于内心深处涌现的空虚与憎恶,致使我同他一样,拥有了十分明显的暴力倾向,他将之公诸于世,并在母亲身体上付诸行动,而我却自幼领悟了一种隐藏的本领。它就像一道光,忽然出现在我用石头砸碎一只动物的脑袋,以此发泄体内横冲乱撞的愤怒之后。那是一只白色的柔软的猫咪,属于我的邻居——贝琪,她是一位老太太,老到需要靠养一只猫咪来排遣生命最后的寂寞,这只猫咪似乎已经成为她生存的原因,我在亲手毁掉它时却没有半点愧疚,我得说明,我那时候实在太过年幼,并且被某种负面情绪牢牢控制住了心灵,我只是顺从本心,并没有感受到亲手结束生命的罪恶与痛悔,我冷静地肢解了那具白色的尸体,将它埋在贝琪的花园里,而之后的日子里,许多其他动物也陪伴着它,在贝琪的花园进入了永眠。

    我的生命里似乎只有两项娱乐活动——窃取大麻和虐杀动物。遇到华莱士之后,我更乐于将虐杀动物的时间用在听他讲故事上面,他的自卑与无时无刻不充斥着身体的哀伤成为了我快乐的源泉,这样说也许显得过于不人道,但是原谅我吧,那是一种骨头里透出来的愉悦,我实在无法去抗拒它,我将自己归于华莱士的同类,但这并不代表着我不能嘲笑他在我看来也十分荒诞的内心,我是个坏小子,是个混蛋。我对华莱士说:“你的心脏同我一样,是血肉,而并非易碎的玻璃,这只是你的幻想罢了。”华莱士为此表现出了极端的固执,这是疯子的另一个特征,对自己所持的观点有着狂热的信仰,并且不容许别人否认一丝一毫。但华莱士的懦弱并不足以支持他对我表现出愤怒,他只是流着泪不断地重复这一切都是真的。我那时并不知晓自己将来会经历什么,如此对他嗤之以鼻,但同时又产生了这样的想法——或许华莱士是对的,他的心脏是颗玻璃心,或许我同他一样,只是因为我肮脏的血脉污染了它,以至于没有华莱士的那样干净而纯粹——并不是我被华莱士所同化,变成了他那类的疯子,也不是什么诡异的思想作祟,我只是单纯地忽然产生了一个不可磨灭的想法。

    我终于拥有了一项同龄人该有的东西——无比强烈的好奇心,我开始在嘲笑华莱士的异想天开与自己或许和他一样之间来回徘徊,思绪紊乱,变得复杂起来,超出了我承受的范围,我变得暴躁、亢奋,处于某种无法准确表达的状态里,大麻也无法让我安静下来,甚至忽然有一天,觉得或许有那么一部分人的确拥有着一颗晶莹剔透的易碎的玻璃心,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证实这件事情,终于在某个闷热的午后再也无法抑制这样冲动的欲望,将我那一直脆弱而敏感的母亲杀死在大麻的幻觉里。她甚至感觉不到痛苦,我已经割断了她的脖子——并未选择刺穿心脏,我需要这个小玩意儿保持完整,直到我剖开母亲的胸膛,将它完整的取出来。令我失望的是,母亲的心脏依然是柔软而充满韧性的,它还在轻轻跳动着,被大麻熏成了丑陋的颜色,我厌恶的将它塞回母亲温热的胸膛。那是我最庞大的一次肢解运动,但我最终将母亲分割成了一些小块,尽数埋到了贝琪那片肥沃的花圃里,这个老眼昏花的老太太甚至看不清我到底在做什么,那些疯狂生长的杂草早就掩埋了她低矮的房屋。

    我怀着一种说不清的失落感度过了好几天,连大麻也失去了诱惑力,但那种泛着黑色的流质物体并没有因此排出体外,它造就了我的愤怒、怨恨、暴躁与厌恶,并深深扎根在我体内。我没有在选择中犹豫多久,便带着一把锐利的刀去找了华莱士。我诱使华莱士用刀剖开自己的胸膛——我不能跳进围墙里,隐藏的本能阻止我将自己置身于阳光之下,即使好奇心也不能让我放开自己身心,去大干一场——我将刀扔进围墙里,扔到华莱士脚下,告诉他这是解脱的唯一办法。

    “剖开来看看吧,难道你不想亲眼所见?”

    我破天荒地对华莱士奉承起来,告诉他我深思熟虑之后得出的结论,我认为他所说的一切都是对的,但我对此报以强烈的好奇,此时,华莱士对我的信任让他完完全全相信了我的违心之言,他几乎是感激的捧着那把小刀,在我一层又一层的谎言之下,刺进了他单薄的胸膛——比用饼干碎屑吸引小鸟还要简单,华莱士的狂热让他几乎感觉不到痛楚,他利落的划开了自己的皮肉,因为找不准地方又多开了几刀,直到他从破碎而狰狞的伤口里窥视到自己的跳动的心脏。

    我至今忘不了当时华莱士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怎样的绝望。他脸色因失血而苍白,身体因信仰的破碎而摇摇欲坠,他就像每一次遭受到微不足道的伤害时那样哀伤到眼泪止不住地流淌。他猛地倒在地上,用一种痛苦而悔恨的姿势向我展示了他全部的世界——那是一颗我从未见过的拥有着漂亮的颜色的血肉之心。

    华莱士死后,我离开了居住十三年的小镇,在流浪中长大,经历了两次巨大的打击,我却仍未放弃一个曾经蔑视的幻想,华莱士成功将它植入了我的脑海,烙印在我的灵魂里。我停止了虐杀动物和窃取大麻,就像一个正常的人一般,若非我从未曾忘记过去,从未曾忘记华莱士,那也许会被我归为一场虚幻而不实的梦境。然而罪恶感从那时开始纠缠着我,成为了梦魇,直至今日。

    我靠着一种难以言表的巨大动力存活至今,成为了一个记者,空虚和焦躁却从未放过我。我的精神在急速衰弱,身体就像一滩混合不匀的水泥,四处塌陷。这是上帝给我的惩罚,我的母亲一定在哭泣,而父亲,一定张着他恶臭的大嘴,嘲笑我如今的落魄。我得结束这一切,是的,我得结束这一切。我需要一个答案,我已经无法再等下去。

    现如今,我已经几乎看不清纸上的字了,流血过多让我头晕眼花——哦,没错,就像你或者在场所有人猜测的那样,我剖开了自己的胸膛——这是我坚持至今的那个幻想,不管你相不相信,不管我相不相信,我得告诉你,诚实地告诉你,用我仅剩的属于人类的那些被歌颂的品质担保,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而我写下这些字的目的,就在于将此事公之于众。

    ——我的心脏,这颗逐渐减缓跳动的小玩意儿,它有着透明的质地,在灯光下熠熠生辉,是的,我终于确认了华莱士多年的信仰——它是真实存在的,真正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却不存在于华莱士的胸膛里。这颗易碎的玻璃心,竟嵌在我污秽的身躯深处,跳动了整整二十八年。然而它并未使我脆弱,反而使我坚强,却最终成为了我致命的弱点。

    我将这一切拍下了照片,并附上了一封信,在我死后,这颗心脏将归华莱士的父亲所有,以此偿还我曾经犯下的罪孽。

    亚伯拉罕•马尔斯

    于 1986年秋末

    1986年12月8日,邓普利斯•阿尔伯格因为一颗自人体内取出的玻璃心脏,登上了心理学界的巅峰,他声称这颗心脏并非自然产生,是因一个人强大的欲念而生,幻想的力量到底有多强,这颗心脏似乎说明了一切。这个秘密实验由邓普利斯的儿子——华莱士•阿尔伯格开始,却在他早逝后,于他童年唯一的友人——亚伯拉罕•马尔斯身上产生了显著效果,邓普利斯牺牲亲儿的举动震惊世界,但他阴差阳错而获得的成就,却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

    病理三十题 玻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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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植物人3 -

    奶味仓鼠龙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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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8年10月8日

    天鹅先生是小丑的恋人。

    这件事让N把自己关在病房里整整一天。

    他窝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卷起来,死了般一动不动。

    玛丽安娜坐在他身边,听到里面不时传来的抽泣声,把燕麦片原封不动地端了回去。

    N第一次不顾医生的禁令,光着脚冲出了大门。

    沙石和卵石硌着他柔软的脚心,像是丧失痛觉一般,N飞快地奔跑着,穿过长长的林荫道,黄色的银杏叶已经铺满了整条卵石小路,被他身后的风卷起,轻飘飘地飞起来。

    天鹅先生站在最后一颗银杏树的身边,笔直挺立,仿佛从不曾离开。

    N穿过银杏的枝叶,穿过阳光的屏障,穿过树影和清风,最终牢牢抱住了天鹅先生的腰。

    1968年10月9日

    “有什么用呢,他不会跟你说话的。”

    小丑坐在窗棱上,摇晃着两只脚,N在他旁边,努力地想要推开他。

    这里是N的房间,角度并不好,只能看到天鹅先生左肩上的病服,其他地方都被银杏叶遮住了。

    N无法离开这里,他细瘦的脚腕上扣着一条精致的锁链,另一端被牢牢锁在床柱上。

    因为他的擅自离开造成了不满,医生将他锁在了自己的病房里进行反省。

    “你挡到我了。”

    N推不开小丑,只好把脑袋贴在他腰上,勉强透过窗户边缘寻找着天鹅先生零星的背影。

    小丑扶着窗框,仰着身子看到天鹅先生的小块病服时,露出一个奇怪的笑。

    “呐,你知道他为什么是一株植物吗?”

    N眨眨眼,把视线收回,落在笑得奇怪的小丑身上。

    小丑似乎为博得关注而高兴,松开了双手。

    N惊讶地看着小丑,条件反射地伸出手,手指却与小丑的袖口擦肩而过。

    小丑微笑的面容迅速跌落在N的视线里。

    不要!

    在N即将大喊出口的时候,小丑倒挂在了窗台上,发出了难以抑制的大笑声。

    N双腿发软,跪在地上,却牢牢抱住了小丑的脚。

    每个人到这里来,都有他自己的原因。

    N不知道小丑为什么来这里,除了挂葡萄糖以外,小丑总是坐在窗台边看着天鹅先生,不然就是抱着自己,说他与天鹅先生的故事。

    很俗套的故事。

    孤单的学者在没有亲人朋友的城市中一个人生活,于马戏团表演上对给自己带来快乐的小丑一见钟情。

    小丑有很多朋友,在各个城市游荡,内心深处却憧憬着博学多才的人,因而留在了学者的城市。

    他们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

    很多事可以用这样一句话带过,然后就真的成为了过去。

    学者不满小丑与狐朋狗友彻夜不眠的玩乐,小丑不满学者妄图将他锁在家里的固执。

    以此为契机的争吵,动摇着他们本就脆弱不堪的爱情根基。

    这座辉煌而壮丽的建筑坍塌在小丑对学者说的最后一句话里。

    “如果你是一株植物,我也许还会继续爱你。”

    ——呐,你知道他为什么是一株植物吗?

    小丑将身体僵直的N压在床上,对他恶意的笑着。

    “是我,让他变成了植物。”

    1968年10月15日

    ……

    你愿意,

    为了我,成为一只天鹅吗?

    N想,如果没有人发现,他会就这样死掉吧?

    阳光有些刺眼,血液倒流到脑组织里,让N觉得自己脑袋就像一个快要爆炸的气球,视网膜里全是五彩斑斓的光点。

    左腿有些疼,应该是脱臼了。

    ——好像从认识天鹅先生以来,他就总在受伤。

    N忍不住勾起了嘴角,倒置的视线里,他看到天鹅先生笔直的双腿。

    这个姿势,好像能看到更多的天鹅先生。

    N伸出手,像要捉住什么似的张开手掌,阳光将边缘的肌肤照射得透明起来

    呐。

    你愿意,

    为了我成为一只天鹅吗?

    有些圆润的手指轻轻晃动,隔着阳光、空气、银杏树的叶子,触摸天鹅先生的背影,N轻声询问着得不到答案的问题。

    在冬天时离开这里。

    不要再回来。

    你愿意吗?

    任由脚腕上的锁链扯住自己,倒挂在白色建筑的外墙上,N合上眼,放松身体,在穿透眼皮的温暖阳光和窒息里,回忆起天鹅先生柔和的侧脸。

    你会……跟我说再见吗?

    会吗?

    N的双眼,因为阳光而涌出了生理泪水。

    他捂住脸,忽然想起,天鹅和植物一样,都是无法说再见的。

    1968年10月20日

    N拄着拐杖,艰难地拖动着打了石膏的左腿,在走廊里来回走动。

    玛丽安娜靠在病房门口看着他。

    午间的走廊里空无一人,寂静的可怕,只有拐杖敲击在地面上发出的咚咚声。

    N低着头,右脚已经冷得失去了知觉,依然在麻木地运动着。

    “杀了他吧。”

    玛丽安娜清脆悦耳的声音从未如此突兀。

    N停下脚步,冰冷的玻璃瓶被塞到他的手心里。

    是镇定剂。

    “对你来说,杀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吧?”

    玛丽安娜将N揽进怀里,手指摩挲着他柔软的发。

    “无法做出选择的话,就不要让自己做选择。”

    小丑在午睡。

    张扬的男人睡着以后意外的安静。

    N站在门边,看着玛丽安娜熟练地将镇定剂注射到小丑的葡萄糖里,随后离开了病房。

    她走后,N跑了进去,爬上床,坐在小丑身边。

    他想看着,这个男人死去。

    小丑睁开眼,见到N时丝毫没有感到惊讶。

    “你要杀了我吗?”

    N垂下眼帘,不说话。

    他只是想将天鹅解救出来罢了。

    “你会后悔的。”

    小丑笑了,孩子气的笑容。

    N用枕头盖住了小丑的脸,他讨厌小丑的笑,仿佛世界上没有值得他在意的东西,才能活得这样快乐。

    沉闷的笑声从枕头底下传来,N用力压了下去。

    不准笑。

    1968年10月21日

    小丑死了。

    N心情很好的哼着歌,趴在窗台上看着天鹅先生。

    日记本里涂满了飘落的银杏叶和天鹅先生的背影。

    N枕在自己的手臂上,阳光熨烫着他的侧脸,令他昏昏欲睡。

    在他朦胧的视线里,白色的天鹅先生,缓缓地消失不见了。

    —— ——

    病理记录。

    克兰恩•斯万

    1948年生。

    1965年,因精神分裂,短暂入院。

    1968年1月4日,因绝食被送往圣玛丽医院进行治疗,1月6日,转入利安德尔精神病院。

    病征为严重幻想症,经数次治疗无果后,于2月开始,接受强制性催眠治疗。

    1968年4月3日,病人分裂出第二人格,N,有强烈自虐倾向,并于当天折断双手,拒绝治疗。

    4月5日,病人分裂出第三人格,玛丽安娜,对第二人格有着极强的保护意识。

    病人至此确诊为多重人格障碍。

    1968年5月10日,对病人进行束缚治疗,病人身体开始逐渐呈现心因性虚弱。

    15月18日,病人因无法控制的暴力自虐,被施以武力手段控制后,转入重症病房,进行深入的治疗。

    8月28日,病情暂时稳定。

    10月7日,病人分裂出第四人格,小丑。

    10月9日,第二人格对第三人格产生强烈敌意,并经常发生自虐行为。

    10月15日,病人再次因自虐而受伤。

    10月18日,病人窃取镇定剂。

    10月20日,病人因镇定剂急性中毒,进行紧急抢救。

    10月25日,第一人格,确认死亡,第二人格,确认死亡,第三格,确认死亡,第四人格,确认死亡。

    1968年10月27日,病人确诊为植物人,转入圣玛丽医院进行看护。

    病理三十题 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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