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节要到了。
奥斯卡刚忙完,这一阵子他都没什么时间读报,更别说看书。公会新进的猎人们就要面对自己的第一次战斗,战斗很残酷。部分责任由后勤部门接管:正确的情报,保养得当的武器,冷静沉着的医护人员……他们尽自己所能避免因意外导致的减员。
像是还嫌不够乱似的,各处都收到与怪奇有关的报道,比如细长人影,床底的阴影,还有雨夜窗外的哭泣。
他此次出门正是为了这事。
青年穿戴好行头,拿着手杖沿泰晤士河走向东伦敦,那里有一个被称为塞萨利的林地。他打算访问的人就住在那里。
玛丽戈尔德已经很久没有到访过伦敦。她从大约十年前起就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不再和人类有过多交流。她住的地方离农场不算远,就在村子边上——足够距离,又不至于显得古怪。农场家的年轻人也挺乐意帮忙,每周按时送来些肉蛋蔬菜,偶尔还送来几份过期报纸。当地人对她的出身有诸多猜测,从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到死了丈夫的年轻寡妇,更离谱的也有,“但不管怎么说她一定有不少的遗产”。玛丽当然知道这些,她只是在人们侧旁敲击的时候恰当地笑一下,剩下的就任其想象。
魔女的研究进行到了一个较为重要的部分,她历经多次试错才得出一个猜想、一条可能的道路。为此她需要一种特殊的药草。
这是她探访伦敦的唯一目的。
为了此次出行,魔女特地换下尖顶帽,戴上另一顶宽檐平顶帽,又披上一条朴素的披肩。她从居住的村子出发,先是马车,再换火车。煤炭燃烧特有的气味伴随庞大机器发动的轰鸣,平缓起伏的丘陵向后褪去,曾经的绿地被工厂取代,建筑一个接一个出现。黑暗处的混沌被煤油灯驱除,林中低语叫机器的轰鸣震碎;曾听父辈说起传承的农民进了工厂,幻想与自然一起消逝。
时隔多年,玛丽戈尔德再次踏入人类世界。
她按照得来的指引走街串巷,查理飞在她前方不远处,以尽量不惹人注目的方式为她指引道路。鉴于他常混迹于伦敦塔那群“乌鸦官”中趁机蹭饭,玛丽没有走多余的路,很快就找到传言中的药材商。
林中坐落着木屋,屋旁放着三个大木桶,有轻烟从烟囱里升起。
玛丽戈尔德敲响木屋的门。
出来迎接她的是个男人,身上带着奇特的药草味。男人穿着当下时兴的衬衫,领子却不肯好好系,他腰间缠着红布,流苏和珠串混在一起、从弯曲棕发的间隙中露出。他将来客迎入屋中。木屋内同样有着植物燃烧后的气味,玛丽吸一口气,很快辨认出其成分是薄荷、甘菊、麝香草、大茴香还有芸香,人们在仲夏节时将这些植物投进篝火以求驱逐女巫。魔女当然知道这一习俗,她不露声色,在屋主的示意下落座。
“下午好,女士。”男人问,“占卜、手相、还是需要乐师?”
“……”
玛丽戈尔德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对方点点头,说:“没问题,只是得等上几天,可能要……”
他的话被敲门声打断。
二人的目光被一齐投向木门。
“……”
男人没有动身,他看着木门,说:“还是不去理会比较好。你知道,最近常有这样的怪事,孤身一人走在小巷子里,却总听见来自身后的脚步声,要是你回头——”
敲门声变得急促,并且越发暴躁。
“好吧,”他耸耸肩站起来,“或许是一个朋友。”
被两次打断的男人没有任何不快,他甚至用微笑迎接来客。玛丽戈尔德坐在一旁,她低下头,又拿手拉低帽檐。
来人脱下帽子,露出一头丰沛的黑发。他先是用支撑自己走路的拐杖狠狠跺几下地板,接着才发现有先客在场,于是他压低声音,但仍以类似咬牙切齿的力道叫着男人的名字:
“拉杰,你——”
“放轻松,奥斯卡,”拉杰回答,“别总是这么激动。”
拉杰,来自异族的名字。
名叫拉杰的男人有着白色的皮肤和灰色的眼睛,他是月亮的孩子。
由于过于浅淡的颜色,拉杰在跟着大篷车旅行时过得并不怎么样,奥斯卡在他离开聚落时帮了他一把(虽然本人没那个意识)。出于恩情,又或者因外貌而引人注目的两人那隐秘的同病相怜,他们的交情维持到现在。猎魔人公会的情报员会找他买些消息,他也通过对方结识更多客人。
被拉杰与来人过于熟稔的表现所吸引,玛丽戈尔德透过镜架上方和帽檐底下的空挡觑了他们一眼,她本就是有着一定好奇的人,也对人类社会的知识有所涉猎。此时奥斯卡已坐在她旁边堆满软垫的椅子上,有问题的那条腿微曲着伸向前面。
于是她看见他一黑一蓝的眼睛。
桑杰错以为这沉默是因为自己,鉴于此种情况已经发生多次。所以他带着一种戏谑开口:
“我有许多名字,日不落称我为吉普赛,法兰西叫我波希米亚,西班牙说我是弗朗明戈,而在更远的地方,在那个荒原上仿佛无止境地刮着风的北国,他们唤我茨冈。
但要我自己说,我更乐意叫自己罗姆(人)。”
原来如此,玛丽不禁想。她自然注意到屋外的木桶,现在看来,它们应该盛放着清澈的水;还有男人身上的装饰与屋内植物燃烧的气味——
“把扣子扣好。”奥斯卡说。
拉杰一动不动:“这样不是更符合对吉普赛的想象吗?”
“……”奥斯卡嘴角动了动,他可能想说什么,最终决定闭嘴。
倒是玛丽戈尔德说话了。她之前一直偷偷看坐在身旁的年轻人,从微卷的黑发到身边的手杖,又看看他异色的眼睛。
“奥斯卡……先生,”魔女往前靠,“……你是做什么的?”
很快,她补充:“啊,我是玛丽戈尔德·沃伊德。”
“奥斯卡·盖曼。”奥斯卡有些讶异,他还是回答了,“我做文员。”
“一个喜欢稀奇古怪故事的文员。”拉杰为他补充。
奥斯卡没有反驳,这是最容易解释的一种回答。
玛丽戈尔德接着问:“那么……你的家人呢?”
“……”自称文员看了坐在自己旁边的女士一眼,“非常不幸,他已经不在了。”
“悲伤的故事。” 拉杰又说。
“你过得怎么样?”她又没头没脑地问了这样一句话。
奥斯卡起了疑心,他的确对这位女士有着莫名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对方看起来十分好相处),可这些问题……哪个都不像是刚见面的陌生人间会谈的。只是他进屋时确认过,拉杰在门外挂了艾草——一种古老的、驱逐女巫的仪式——因此他倒没往魔女这方面想。奥斯卡只当对方是随便哪个教授派来的,不管是采购还是访谈,人类学还是心理学,问这问那也是出于记录者的习惯。那群学者做出什么都不奇怪,他们说不定把钻子插进人脑,还声称那对癫痫有用。
所以奥斯卡只是点点头,用英国人惯有的语气说:“还不错。”
“你的腿……”玛丽最终问出这个问题,“你……你痛不痛?”
你那时候痛不痛?
你现在痛不痛?
奥斯卡并不理解玛丽戈尔德的想法,他只感到被冒犯。他攥紧手杖,低着头不作声。拉杰显示出他较奥斯卡更好相处的特点来,白皮肤的吉普赛人赶忙打圆场:“想把一切都弄清楚真是现代人的坏习惯,对不对?就像你旁边坐着的那位先生一样,碰到神秘就一定要求一个解释。这些文明人……”
说到这里,他想起什么似的,笑一下:“这些文明人,他们寻求秩序,因此剥去一切不可解之物的人格性,又把他们摆在一个精确无趣的人造体系上,好叫自己明白,让自己安心。他们一边往幻想中逃离,会在闲暇时讲述粽仙的故事,也歌颂携王者之剑前来的湖中仙女;可当自己身边出现异响,出现不被承认的神秘,就大喊大叫,用一切能使的手段让生活重归安稳。”
就像他们对待吉普赛。
感到城市生活的无趣时就往幻想中逃离,高声唱起流浪者之歌,称吉普赛为“高贵的自由人”;等真的见到了,就大谈漫游者之恶,叱其为“未开化的蛮族”。
吉普赛、波希米亚、弗朗明戈、茨冈……
多变的名字皆非母语。
此时,门外传来敲门声。
笃——笃——笃——
“哦,差点忘了,”拉杰说,“你这次想问的就是这个吧?”
奥斯卡看他一眼。
吉普赛人自顾自地说下去:“从前几天开始,每天这个时间段都会响起,敲几下,打开门看没人;等你坐下来,敲门声又响起来了——你往门缝看,没影子对吧?”
奥斯卡正想问这个。
“不过很抱歉,我这里没什么有用的消息……也许是仲夏节到了,希律王的女儿在到处找她爱人的头呢。”
没人因他的笑话发笑。
为了避免与那东西撞上,二人在吉普赛人家中坐到黄昏来临。出于礼仪,奥斯卡·盖曼提出送一送玛丽戈尔德·沃伊德,对方礼貌拒绝。奥斯卡没有坚持,他很快离开。
青年拄着手杖走在泰晤士河边,薄雾笼罩在水面上,像什么吞人的东西准备从河里爬出。他尽力避免自己想到先前那些失礼的问题,只在内心默念诗歌。
也就没有注意到身后跟着的乌鸦。
Tbc.
作者:尘灯
2015年的夏天尤其热,阳光炙烤着每一寸油柏路,焦糊味儿在车后座熏得杨亦远快吐了,他实在受不了扒拉着座椅说:“我认输了,求求了祖宗,开空调行不行?”
“不行!开空调耗油!”宋女士理直气壮地拒绝了,她在三十六个小时之前,刚激愤的与杨亦远父亲离婚,离婚证攥在手里还热乎着,她便怀着满腔的悲愤拐上十七岁的杨亦远离开了繁华无比的伤心地——上海。
“我是真的要吐了!”
“有塑料袋!”
“呕...”
————
杨亦远就是这么晕乎乎到南城的,下车的时候他几乎是滚下来的,口干舌燥,头晕眼花,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有点中暑,但是宋女士丝毫没有停下脚步。她从后备箱里拖出来行李箱,看了一眼面前六层楼高刚粉刷了外墙的老旧公寓楼回头冲杨亦远喊道:“搬东西!快!”
这房子里应有尽有,家具齐全。就是灰有点重,而且看上去有些年头没住人了。
杨亦远顾不得其他,在水龙头下洗了个脸又漱了漱口,感觉头晕稍微好一些,这才撑着碎瓷砖装饰的洗脸池感觉活过来了。
宋女士像个不能停下的八音盒舞女,她抖弄着防尘布,将桌子茶几擦拭干净,又一遍一遍洗干净地面,把窗户全部打开,扬尘在阳光下如同成群的蒲公英,耀眼的日光在瓷砖上弹跳。
————
“亦远,过来帮我套被子!”
“来了——”
杨亦远拖拉着脚步,不甚情愿地垂头走过去。捏住被子两个角,用力抖动,夏天的被子薄,因此不算费力。套完之后,宋女士指使着他去把空调擦干净。勉强收拾完屋子,太阳快落下,傍晚的小城镇吹来舒适的晚风。
“晚上吃什么?”东忙西忙一下午,杨亦远早就饿了。
“你自己去买点儿吧。”宋女士对着墙上那副难看古早的装饰画摸了摸下巴,思索寻个什么东西替代。
“顺便买点花回来吧。”宋女士道。
“什么花都行?”杨亦远问。
“难看的不要。”
“什么叫难看的?”
“你自己不会分辨吗。”
“好吧。”
杨亦远擦了擦脸,换了一件中袖的酒红色衬衣,从鞋柜上拿下钥匙。
————
晚饭的点,左邻右舍都开始做晚饭,楼底下也聚集了一群群打牌下象棋的老大爷,小孩儿三五成群的在墙根处玩儿游戏,大声嚷嚷像是要叫破喉咙。某层楼的窗户刷的被拉开,中气十足的声音穿透街道喊着某人回家吃饭,便有一员脱离人群,依依不舍地往某个楼栋走去。
宋女士不会做饭,她成天忙于艺术展,大概是中世纪宗教与女性自由一类的主题,跟杨先生离婚是她一路顺遂的人生中唯一一个大坎。她尖叫着说,可是你出轨!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居然出轨!大概从小锦衣玉食受人追捧的宋女士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如此不顾形象歇斯底里。
她是个顶有艺术情怀的人,南城是她与年少的朋友约定好老了就来悠闲度日的地方,也是她最后的黄金乡。
所以杨亦远猜她回来这里是想找回年少的尊严,而他则像是必须被携带的一件行李,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随之漂泊。
算了先不想这个。花店,他需要找一间花店。
在这里杨亦远没有代步工具,他打开导航显示最近的花店在三公里以外。南城的城建风格比较混搭,不过房屋楼层都不算高。杨亦远在阴凉下走的稍慢,仔细看着每一家的阳台,有人种菜有人种花,有人阳台上堆满杂物,有人阳台上单调的放着一把藤椅。
每个人的生活都不相同,杨亦远想起自己以前在上海那间房子里的阳台,好像常年都架着宋女士的画。松节油的味道,萦绕不散。当然也有他的画,他也画油画,宋女士从小培养的。
别人还在用十二色的水彩笔和蜡笔时候,宋女士就抱着他让他调油画颜料。油画颜料不要钱似的泼在宽大画布上,没有图形,只是肆意流淌,宋女士便高兴地夸他色感极佳。宋女士爱艺术,便笃定杨亦远也爱艺术,最好笑的是——他的确爱。
但与生俱来四个字让他恶心。
又走了十来分钟走到那家花店门口,幸好是开着门的,带着花发夹的店主看见有客人便迎了上来,她长得很清秀,一双纯粹的眼睛笑盈盈地看着杨亦远。
“先生您好,请问是要买花吗?”
杨亦远转了一圈,将满天星尤加利那一排都指了一遍,“一样一捧,哦,还有这些。”他转身又把雏菊那一排也指了一遍。
“确定都要吗?”店主有些惊讶,很少有人一次买这么多花。
“对,不用点缀...要不你拿个篮子给我装一起就行,我只要花。”杨亦远想了想,宋女士无非是自己插花摆着好看或者写生,应该不需要什么包装。
“我们这里没有花篮,我还是几束几束给您包起来吧,可以吗?”店主说话很慢很温柔。
“可以。”
“那你坐一下。”
杨亦远坐在高脚椅上,看了一会儿店主包花,她包的不快但是包出来很漂亮,认真的神情像是这是天底下头号大事。
这让杨亦远想起宋女士画画的时候可以一整天只吃两片面包,仿佛是某种艺术女神附体在她身上,催动她的胳膊作画。宋女士觉得这里是所应当的,所以杨亦远幼年好动,在画板面前坐不住的时候,她还一度认为他有多动症。
杨亦远他转了个面,坐到店主左前方。他就这么看着店主包花,小雏菊、萱草、黄菊花...
一丛丛短暂而艳丽的生命被包裹起来,在漂亮的包装纸里盛放。
————
花有很多,杨亦远两手捧抱着慢慢往回走,浅紫蓝的云从他头顶慢慢盖过去,因南城污染不重,所以可以看见淡淡的星子点缀在天边。
南城被一条江横穿而过,跨江大桥上猛烈的江风把杨亦远的T恤吹鼓起来。
他走了一会儿发现桥洞底下貌似有个棚子,大红色的棚顶破漏处被防水塑料盖着,看起来像是某个无家可归之人的藏身所。
杨亦远走下去,里面空无一人,只是摆放着很多毛毯,棚子四周散落各种塑料碗还有一些不锈钢的,里头有不知道谁吃剩下的肉。杨亦远转了一圈,捕捉到几声猫叫,他抬头去找,三只狸花猫站在棚子顶上,与他对视。
“喵。”杨亦远捧着花叫了一声。
回应的却不止一声,这里像是流浪猫的聚集地。
天色暗下来,深蓝色的布兜头盖住了南城,视线所及之处都笼罩着蓝。江水拍打碎石岸,水声漫长,杨亦远席地而坐,他怀里是花束,左侧卧着一只慵懒舒适眯起眼睛的橘猫,他们一起看江。
直到有个人骂骂咧咧地提着一袋子鸡胸肉和猫粮踉跄从坡上下来,那橘猫才灵活地跳起来。
杨亦远闻声扭头,天暗的只能看见轮廓了,有个人影从深蓝色里浮出来,慢慢填充色彩,出现在他面前。
“以前没见过你。”那人蹲下来,猫咪全部聚集在他跟前,撒娇打滚,蹭他的腿。
“今天搬来的。”杨亦远终于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碗了。
每个碗都被猫咪围起来,那人徒手从袋子里掏出猫粮,平等地一只碗放三把,再加一把鸡胸肉。
“哦。”他应了一声,声音被猫叫淹没了,那大概有二十多只猫。
“不给它们做绝育的话,会越来越多的。”杨亦远看着满地的尾巴,花色不尽相同。
“那有什么不好吗?”他无所谓地耸肩,抬眼看向杨亦远。
杨亦远顿了顿,他答:“新闻上都说流浪猫是鸟类杀手,越来越多会破坏生态平衡,而且流浪猫不绝育,发情会很痛苦,等到怀孕了也只会生下一窝新的、有上顿没下顿的、无依无靠的小流浪猫。这样又有什么好的呢?”
那人似笑非笑地睨他一眼:“喂,你未免太认真了点。”
“因为你们从来不考虑后果。”杨亦远感觉一股酸涩的热气从心口散发出来,他憋着气,用很慢的语速说,“小流浪猫会想,为什么我要被生下来跟着父母流浪。”
“你......”那人提气,又重重泄出来,“你家住哪,我送你。”
他把猫粮分完,在江边洗了洗手,很不讲究的往裤子上一抹,“走吧,天黑了。”
摩托巨大的轰鸣声和呼呼风声之间,杨亦远捧着花,花瓣飘飘遥遥在他身后落了一地,风里都是淡粉色玫红色。
路灯之间隔得稍远,每经历一片暖光,杨亦远便觉得自己离曾经的生活远了一些。
END
备注:最开始这个故事叫没有名字的故事,就是为了写一种孤寂抑郁的感觉。后来挑了个线,大概是作为父母附属品的孩子,顺从一切安排表面下对自我和家庭深深的厌恶。因为想合赞雪不露雪,所以故事写的很平淡,那种文字里透出的压抑与痛苦才是我想要的,希望有写出来。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酒醒之后,诺玛反思自己说过的话,想来是有些偏颇。也许猎杀魔女的原因里有一部分是因为她们的女性身份,但更多的是对魔女那种恐怖力量的畏惧。与人类相比,魔女的魔法要强大许多,猎魔人猎杀魔女的时候,往往需要出动一整支队伍,才能对付得了一个魔女。诺玛能够理解他们对魔女的恐惧,毕竟魔女们杀害了很多人类,这是事实。
但是,为什么无辜的魔女也会受到牵连?为什么自己的父母会被杀害?母亲虽然是魔女,却平等地对待人类,甚至帮助人类。她热心地帮助每一个遇到困难的人,邻居们都说她是好心肠的戴维斯太太,但最后出卖她,指认她是魔女的,却也是受到了她帮助的人。父亲因为执意要保护母亲而被同罪处死,诺玛因为并不在家中逃过一劫,留给她的只有一段记忆。
她看见闯进家门,全副武装的猎魔人们,看到父亲挡在母亲身前,看到“神圣”的火焰将两人一同吞没,母亲模糊的声音响起,她说,诺玛,我的孩子,你要好好活下去,不要……
记忆在这里中断,诺玛没能听到她最后的话。母亲到底想说什么呢?不要害怕,不要放弃,不要忘记,不要与人类接触,或者是别的什么?她问布兰达是否有办法听到后面的话,但布兰达摇了摇头,说自己也无能为力。诺玛真想回到那个时候,亲口问问母亲想要说些什么,但这已经成为了永远无法实现的事。
她能够理解人类的复仇,事实上她自己也做过同样的事,但她绝不会把无辜的人也牵扯进来,可是人类却不分青红皂白地全数杀死,丝毫不认为这世界上还存在着不作恶的魔女,这无疑是一种偏见。诺玛希望人类能与魔女和平相处,成长在人类与魔女相爱的家庭里,诺玛对这样的未来心怀向往,但此时此刻,她认为这一切希望渺茫。人类方的态度一目了然,而魔女们也并没有这样的打算,激进派的魔女正在猎杀人类,而保守派的魔女也并不打算对人类提供保护,只是打算隐藏自己的存在,从她们的态度里,诺玛看不到一点人与魔女和平相处的可能性。
魔女们嘲笑诺玛的天真。她们说,诺玛还是太年轻了,竟然妄想与人类能够和平相处。人类是狡诈的,多疑的,残忍的,如果魔女的存在暴露在人类面前,他们一定会因为恐惧而对魔女大肆杀戮,就像现在他们做的事情一样。可是,诺玛反问,如果我们能帮助人类,让他们知道魔女不会做坏事,他们不就不会害怕魔女了吗?她的话得到了更多的嘲笑,一百岁的魔女说,即便魔女不做坏事,人类也会把坏事的发生推到魔女头上;两百岁的魔女说,魔女们比人类高贵得多,如果她们施舍给人类奇迹般的魔法,理应受到更多的尊重,但人类向来愚蠢又自大,他们只会把这一切视为理所应当;三百岁的魔女吃吃地笑着,为什么非得和人类和平相处不可?他们只是一群随处可见的蚂蚁而已。
好吧,诺玛想,可能是自己太年轻,太天真,也许等到自己一百岁,两百岁,三百岁的时候,就不会再烦恼这些。可是她混迹于人类之中,看到的越多,越惊叹于人类的强大,虽然没有魔法的力量,但人类凭借他们的头脑和双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他们坐着铁皮火车长途旅行,不用蜡烛也能点亮黑夜,没有魔法也能将声音传到千里之外,即便被魔女视为蝼蚁,他们也早就拥有了不可小觑的力量。如果魔女们仍然不肯正视这一点,早晚有一天,人类的力量会超越魔女的魔法,也许到了那时,魔女们才会愿意坐下来,与人类们好好地谈一谈吧。
诺玛深知自己人微言轻,影响不了人类与魔女的命运,她能做的就只有过好自己的生活。她想要经历每一种不同的生活,魔女的人生太漫长,她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体验,她想去工厂里做工,想去大学念书,想去冒险航海,想打高尔夫,想去马戏团演杂技,想自己开酒吧,开餐馆,也想谈恋爱。只是她刚刚走出家门才发现,如果她装作自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女人,她什么都做不了。
人类的女性在做什么?贫穷的女人在工厂辛苦工作,还要承担照顾家庭的重任,富贵的女人在家中跳舞品茶无所事事,吃穿住用全靠男性供给,像精致的人偶。这不是诺玛想要的生活,她几乎是立刻下定了决心,把自己扮成一个男人。人类的世界里只有男人才是完整的人,而女性只是残缺的,人类的劣等品——起初,她就是这样想的。男性的人类是强大又智慧的,女性的人类是弱小又愚蠢的,人类的成就都是男性缔造的,而女性承担了繁衍和养育的任务,是男人的辅助。男人们用理性思考,意志坚定,身体健壮,而女人感性更多,爱流眼泪,软弱无力,这注定了她们无法承担重要的工作,她们不能当工程师,科学家,因为她们比男人愚笨,比男人更不擅长思考,她们也不能当警察,当消防员,因为她们没有强健的体魄。起初诺玛对这一切信以为真,她心想,还好自己不是人类的女人,而是魔女的女儿,她一点也不愚钝,她会魔法,有力量,头脑也聪明,她作为诺曼认识了很多人类女人,她们就如同她印象里那样,没有文化,目光短浅,整天只知道嚼别人的舌根子,她觉得,是她们太不争气。
后来她渐渐发现,这只是人类展现出的相貌,而并非他们的本质。她在工厂工作过,那里的环境恶劣不堪,对女人的待遇更加差劲,薪水却比男人的微薄。她发现女工们的坚强一点儿不输给男人,她也读了许多女作家写的书,《弗兰肯斯坦》,《傲慢与偏见》和《简·爱》,女人们借助作品发出她们的声音,诺玛意识到,除了不会魔法,女人与魔女似乎并没有差别,她们并不是天生愚笨,只是从出生开始就被视为低人一等。
这不公平,诺玛想。
于是诺曼在酒后借题发挥,表达自己的不满,他说人类对于魔女的偏见同时也是对于女人的偏见,他们恐惧的是女人拥有力量,他们害怕被欺压了太久的女人反抗,即便他自己也知道这不是魔女与人类间仇恨的全部。伽利略早就醉倒了,他一个字儿也听不见,要是他这会儿清醒着,一定会觉得诺曼这话骇人听闻,就连诺曼自己也觉得,这些话从自己这个人类男人的嘴里说出来太荒谬了,还好伽利略没有听到。
第二天早上伽利略就将昨晚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诺曼这才放下心来,他自觉自己酒后有些失言,如果在这里的不是伽利略,诺曼魔女的身份早就暴露了。还好伽利略的聪明都用在了其他地方,他知道蒸汽机是怎么运作的,却不擅长解读别人的弦外之音,诺曼在心里再度感慨,还好是伽利略。他也反省自己的不谨慎,要是自己喝醉之后对着猎魔人乱说话这事被布兰达知道,她非要把诺玛和伽利略一起活剥了不可。
还好这事除了诺曼自己以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他得以继续自己的平静生活。春季悄然过去,伦敦的夏季并不炎热,气温舒适宜人,常有晴朗的日子,诺曼家的三只狗也比平日更喜欢出门。他和伽利略捡来的那只小狗现在已经长大一点了,诺曼给它起名叫萨拉米,换来伽利略难以置信的眼神:“你难道要用它做香肠吗?”
“有意见的话就由你来养。”诺曼说。他老家养的狗还有叫培根的呢。实际上以诺曼现在表面上的薪水,是绝对养不起三条狗的,但他本来就不靠着薪水过活,布兰达攒了一百年的钱可没那么容易花完,加上林子里打来的猎物偶尔也能卖个好价钱,诺曼事实上衣食无忧,手头阔绰,不过这可不能让旁人知道。
因此伽利略问他,想不想去世博会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回答说,要是你出钱我就去。他一个穷小子,哪来的钱跨国旅行?他没想到伽利略真的答应下来,这下子盛情难却,想拒绝都难以开口。他琢磨着过段时间找个借口,说自己发了笔横财,好把这笔钱还上,不然未免有些良心难安,到底是说自己有个有钱的亲戚寿终正寝,给自己留下一小笔遗产,还是说法斯特和萨拉米在后院挖到上个世纪的金币,卖给古董商大赚了一笔?他烦恼这些的时候,已经在前往巴塞罗那的列车上了。
诺曼不常坐人类的交通工具,魔女都以自己能够飞行而自豪,即便人类已经发明了蒸汽机车和轮船,对天空的统治权仍然把握在魔女手里。虽然不敢说是绝对,毕竟人类已经发明了热气球,但这种粗笨的东西并不被魔女放在眼里,扫帚永远是她们最好的交通工具。要是出远门,扫帚必然是魔女的第一选择,只不过这次是跟伽利略同行,诺曼自然不可能用扫帚飞到巴塞罗那去。他们先是坐轮船,然后又换乘火车,对诺曼来说是一次新鲜的体验。
他听伽利略从阿基米德原理讲到蒸汽机的能量转换,一开始还算容易理解,不过讲得深入一些,诺曼的知识就开始不够用了,他一知半解地点头,其实大部分时间是在看伽利略的表情。伽利略讲起自己喜欢的科学的时候总是手舞足蹈,眼睛似乎都发着光,诺曼盯着他看了很久,才意识到自己喜欢看他这样。人在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时候,都是这样闪着光的,像是布兰达用猎枪瞄准猎物的时候,隔壁家的大婶织毛衣的时候,或者更久远一点的模糊记忆,妈妈为病人调配药材的时候,这些时刻都莫名地有吸引力。不过当伽利略又开始把话题转到魔女身上的时候,这样的吸引力也就消失了,让诺曼只想翻个白眼。
伽利略说,他想要知道魔法的奥秘,诺曼真想冲他大喊,别做梦啦,魔女自己还没研究明白呢!人类好歹还知道探索物质世界的奥秘,而魔女有几个在探索魔法的本源?她们忙着政治斗争呢!不过诺玛最没资格说这个,她混迹于人类社会,连魔法都很久没用过了,更别提对魔法的研究和探索。不过她的时间还长着呢,不急于这一时。
也许问题就出在这里,魔女是长生不老的种族,拥有无尽的时间和强大的力量,而人类的寿命短暂,身体也脆弱,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在有限的时间里思考学习和探索,不断地创造新鲜事物,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人类的未来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呢?诺曼对此寄予了相当大的期待。
他们辗转抵达巴塞罗那,舟车劳顿,只想找个地方歇息,不巧的是世博会期间,世界各地的人都来到此处,每一家旅店都挤满了住客,两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家有空房的旅店,但老板说,就只有一间空房间了。
那我们挤一挤就行了,伽利略立刻说。他当然有充足的理由这么说,毕竟对于诺曼的秘密他仍旧一无所知,他大大咧咧搂过诺曼的肩膀:“又不是没一起睡过!”
诺曼心想,伽利略脑海中的一起睡过,大概是只要两人在同一房间就得以成立,丝毫不考虑每一次他来诺曼家留宿,都是睡在沙发上面。他们打开房间的门,毫不意外地发现狭小的房间里只放着一张床。
好吧,诺曼想,看来只能这样了。他倒是不担心伽利略会做什么,只是稍微有些不自在,毕竟诺玛从未和异性挤在同一张床上,她知道,一般来说,这是只有恋人和夫妻之间才会做的事。他是诺曼,是伽利略的朋友,但她同时也是诺玛,衬衫里面的束胸帮助她隐藏一对乳房。趁着伽利略去厕所的时候,诺曼飞快地换好睡袍。伽利略从厕所里走出来,毫无顾忌地在他面前脱了衣服,换上自己的睡衣,这副样子诺曼也不是第一次见了。天色已经相当晚了,安顿下来之后疲倦席卷而来,伽利略关了灯,爬进被子。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自然也只有一床被子。
床不算大,但也并不太小,刚刚好足够并排躺下两个人。诺曼觉得有点紧张,他连伽利略的呼吸都听得见,但他又觉得这种紧张有点不可理喻。他有紧张的必要吗?完全没有!
他闭上眼睛努力入睡,心情却不太能平静下来,正当他打算做几个深呼吸的时候,伽利略突然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诺曼,你睡着了吗?”
“干嘛?睡着了!”诺曼没好气地回他一句。
“就知道你没睡。”伽利略嘿嘿笑了两声。他似乎是在酝酿措辞,想了一会儿,问道:“你说,魔女到底是怎么在天上飞的?”
诺曼从牙缝里蹦出三个字:“不知道!”他翻了个身,把被子全卷到自己这边:“大晚上的,不好好睡觉,明天一早还要去世博会呢!”
“我这也是突然想到……”伽利略挠挠头,把被子往回拉了拉,“我听说她们只用一把扫帚就能飞,难道扫帚能够为她们提供动力?人类想要飞行的话,可要靠着不少工具,我有段时间研究过空气动力学,还自己组装过滑翔翼,可是魔女用一把扫帚就全解决了,想想真是羡慕啊。”
“滑翔翼?空气动力学?那是什么?”诺曼稍微来了点精神,伽利略倒是有点不好意思,再三追问之下才将自己因为超重导致滑翔翼坏掉,最后摔成骨折的年少往事和盘托出,诺曼听完嘲笑了他半天,心里却也暗自有些触动。魔女总以为飞行是她们的特权,可是人类现在不是也在渐渐地学飞吗?
他打了个哈欠,这次是真的觉得有点困了。诺曼往被子里缩了缩,闭上眼睛:“要不你再做一个吧,这次好好算一下体重,我也会帮忙的。”
“好啊好啊,那可太好了!这次我一定要做个更好的!”
伽利略的雄心壮志没有被诺曼听到耳朵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早就把那点紧张抛在脑后,就这么睡着了。
第二天他们早早起床吃饭,饭后便动身前往展览馆。世界博览会的确很有意思,他们穿过红砖砌成的凯旋门,进入一个又一个的展馆,各个国家的工艺品和工业制品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全都是诺曼从未见过的东西。他们看到华丽壮观的哥伦布纪念碑,伽利略充满自豪地说,哥伦布是个意大利人!诺曼想,他有一天也想像哥伦布那样远渡重洋,只为了寻找没有人去过的土地,如果伽利略愿意,他也会带他一起。他们在这里逗留了几天,尽情领略巴塞罗那的城市风光,但诺曼心里始终惦记着一件事,甚至想早些回去,只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而已。转眼就到了返程的日子,回到伦敦的时候是个难得的大晴天,诺曼看着船渐渐靠岸,倚着栏杆转头看向旁边的伽利略: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造滑翔翼?”
伽利略流露出一丝惊讶,却很快兴奋起来:“明天就开始……不,今晚就可以开始!”
隔天伽利略顶着黑眼圈出现,在桌子上把设计图摊开,信誓旦旦地保证这次肯定不会出现计算问题。诺曼仔细看看这张设计图,觉得上面的东西像个大蝙蝠。
“这是‘达科特’号的改良版,我打算叫它‘达科特2号’。”伽利略自豪地说。
“这样的东西……就能让人飞起来吗?”诺曼半信半疑,伽利略倒是很有自信,他开始指着图纸给诺曼讲解,机身的哪个部分用来提供动力,哪个部分用来维持稳定,怎样操作转向和减速,听得诺曼云里雾里。算了,反正他也不懂,看伽利略这么有自信的样子,想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说起来,体重计算错误的事,还是彼西妮告诉我的呢。”伽利略有点惭愧地挠挠脸颊。
“彼西妮?”诺曼难得从他嘴里听到女人的名字,不由得好奇起来。
“是我堂妹,”伽利略解释,“她想当工程师,在这方面比我还在行呢!”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点古怪,还叹了口气。诺曼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追问下去,伽利略才说出彼西妮的妈妈并不支持她求学,而是想让她早点嫁人。诺曼听了这话,立刻从桌子上跳了起来。伽利略被他吓了一跳,而诺曼按着他的肩膀,大声说:“这样不行,你可一定要让彼西妮去上学!”
“可是,可是,大学根本就不收女学生,就算是有女子学院,也很少有人送家里的女儿去读书……”伽利略结结巴巴地说。诺曼更是生气:“女人怎么就不能读书了?你不是说彼西妮比你还聪明吗,难道学校决定学生能否入学的标准不是头脑,而是他们是不是男人?”
伽利略满脸为难的样子:“我也希望彼西妮能去读书,可是我是拗不过叔母的,再说……”他想到叔母的话:“……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
诺曼一下子无话可说。就连伽利略也这样想,可见人类对女人的偏见到底有多根深蒂固。他想了想,说:“要是你没有办法的话,就让我来试试看。把你妹妹的地址给我,我会拜托我在意大利的妹妹,让她来帮忙。”他现在突然觉得,之前临时编出来的假话意外地派上了用场。伽利略倒是眼前一亮:“那,你什么时候把你妹妹介绍给我认识?我连她的名字还都不知道呢!”
“你死心吧,”诺曼瞪了他一眼,“画你的图纸去!”
把无关的话题抛在一边,两个人终于开始了滑翔翼的制作。他们花了很久才做好这架滑翔翼,主要是因为伽利略还有猎魔人的工作要忙,最近有不少猎魔人在外出勤,留给他武器维护的工作变得多了起来。诺曼这边事实上没什么工作可做,但他向来闲不住,最近又被一位老绅士雇佣去饲养家里的马匹和狗。他没忘记给自己熟悉的魔女朋友们送信,告知她们最近猎魔人行动增多,让她们注意安全,这就是和嘴巴不严的猎魔人交朋友的好处之一,他总能知道一些内部消息。至于他自己,谁会把养狗的男人和魔女联系起来呢?只要自己不用魔法,就不必担心自己被发现。他和伽利略用空闲时间收集材料,加工成图纸上的规格,再慢慢地,一点一点地组装起来。在一个晴朗的日子,他们把达科特2号推上小山坡,伽利略爬上滑翔翼,让诺曼把自己绑在上面。
诺曼心想,如果这副场景被魔女看见,她们大概会发出嘲笑声。飞行是魔女的必修课,她们几乎总是很快就掌握了飞行的秘诀,而人类想要飞行,所需要付出的努力是魔女们的几十倍,却仍然面临着失败的风险。但诺曼打心底里敬佩这份勇气,这就是他选择生活在人类世界的理由之一。
“准备好了吗?”诺曼问他。伽利略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他慢慢后退了几步,在山坡上跑了起来,然后双脚用力一蹬,滑翔翼托着他离开地面,向天空飞去。
“飞起来了!”诺曼兴奋地大喊。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人类飞行,比起魔女的飞行来说,那是一点也不轻盈,一点也不优雅的笨拙姿态,但他的心脏在胸腔里砰砰直跳,在空中飞翔的白色翅膀让他为之雀跃。伽利略的呼喊声从远处的空中传来,那是喜悦而兴奋的声音,像是在为了他的成功庆贺,飘散在吹来的一阵风里。
等等,风?诺曼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对劲,达科特2号向下坠了一大截,白色的翅膀猛烈地抖动着,仿佛已经从骨架上脱离。出事了!诺曼心中警铃大作,这要是摔下去可不得了!可是,在这里使用魔法的话,伽利略身上可还带着指魔针呢!顾不了这么多,他咬咬牙做了决定,向着远方的天空伸出双手。
诺玛是擅长使用火焰的魔女,但并不代表她就对其他的魔法一无所知。控制气流加快火焰燃烧也是她的拿手好戏,但此时此刻没有燃烧的火焰,她要做的只是借助气流把滑翔机送到地面。这对魔女来说并不困难,她眯起眼睛,估摸着伽利略离地面只有二十英寸的时候,收回了对气流的控制。滑翔翼失去了动力,哗啦一下摔在地上,从伽利略落地的方向传来一阵痛心疾首的哀嚎。
在飞行途中遇到那样的大风,要是平稳落地才是真的有鬼,所以他才没有让滑翔翼平稳降落。伽利略嚎得那么大声,不会是计算出错了,摔成骨折了吧?诺曼一边跑向伽利略一边想,但他听了一会儿惨叫声,觉得伽利略叫得中气十足,他推测伽利略大概是没有大碍,不过他还是有些担心,便加快了脚步。
“伽利略,没事吧?”
他远远看见伽利略哭丧着脸趴在地上,一见诺曼,伽利略就愤愤不平地控诉起来:“是魔女,是魔女来捣乱了!我听见指魔针叫了!这可恶的魔女,竟然阻挠人类的科学实验!”
诺曼只想给他两拳,但还是把伽利略的绳子解开,从滑翔翼上放了下来。一脱离束缚,伽利略就赶快去口袋里掏指魔针。要是那玩意指着自己,他就当场打晕伽利略然后逃走,诺曼想,但伽利略掏出的指魔针显然瘪了一块,一动也不再动了。伽利略也像一个放了气的气球一样瘪了下去,他露出世界末日降临的表情:“怎么办,指魔针坏了,我得赔上一大笔钱啊!”
诺曼真想讲一句:活该!叫你当什么猎魔人!但他还是假模假式地表达了关切,对于破坏了达科特2号,阻挠了实验的魔女送上一点也不诚挚的谴责。伽利略倒是很快就振作起来:“没关系,实验就是这样,会失败很多次,但只要成功一次就够了,下次只要没有可恶的魔女来阻挠,离滑翔翼成功的日子就不远了!你说是吧,诺曼?”
诺曼憋了一肚子火无处发泄,心想,要是有下次,还是让这个傻子摔死算了。
作者:落水
朝西坐在山头上,默默注视着天上的一抹斜阳。
看够了,他就起身,返回了山坡后的住房。
这是一个荒芜的星球,朝西或许是抵达此处的第一个生命,也是如今唯一的住民。
所谓住房,其实只是一艘已经坠毁了的逃生飞船,由于冲撞的速度不算太快,整艘飞船的结构保持得还算完整,这个行星的气候也比较稳定,使得他得以在这里生存下去。
在这小屋的背后还有一片不大不小的菜地,里面种着刚刚好够他一个人食用的蔬菜,虽然种类都不多,但都还算是他爱吃的类型。
他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五年之久,携带的肉类食品早已经吃完了,长期的食素让他面色有些虚黄,每天的精神也不是很好,其实在他的备用仓里是存有多种肉用动物的受精卵的,只需要简单的培育就可以开始养殖,以他一个人的食量,也只要稍稍扩大一点菜地的规模就足够了。但他知道自己的内心早已在这种孤独的生活中变得脆弱,不论养了鸡还是猪或是羊,他的心底里也一定会把它们当做自己的某种伙伴,进而无法狠下心将其屠宰。
为免徒增烦恼,他在一番犹豫之后他干脆拔掉了受精卵冷冻库的电源,反倒落得个干净利落。
他此时来到了小屋的前院里,把面前的相机调整好位置之后,等待着太阳来到他身后的小屋上头,拍下了自己背对着阳光的画面。
太阳在他的背后呈现为一个倾斜的椭圆状,这意味着它并不是一般形式的球状恒星,而是一种扁而平的圆盘状恒星,所以从地面看上去,它就是一个倾斜着挂在天上的真正意义上的“斜阳”。
这个行星的公转轨道和太阳的圆盘面存在一定的角度差,所以它会绕着圆盘的正面和侧面来回运转,使得太阳在天上的形状也出现周期性的宽窄变化,转到侧面的时候,太阳会变成一条刺目的细线,转回正面则又变成一个饱满的椭圆。
实际上,太阳的正面散发的强烈阳光本该让这颗行星变成灼热的地狱,侧面的阳光又太过微弱,以至于面朝这一侧的一切都变成冰封的世界,幸运的是,这颗行星的公转轨道在面向太阳正面的时候刚好来到最远离太阳的地方,转到侧面则反之,这才让这颗行星拥有了适宜生命——至少是适宜朝西生存下去的气候条件。
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起,朝西在为了长期的生存而搭建住所、蔬菜地等工作之外的最大爱好就是拍摄这个倾斜的太阳,至少每天拍摄一张,以此记录它的形态变化,严格来说,这或许是他唯一的爱好了,而在这个荒芜的星球上,在朝西空虚无趣的每一天里,这个太阳大概也就是朝西能够在生活中感受到的,仅有的变化。
他拍完之后就和以往一样在相机上看着最近几天的照片,把它们设置成连续播放,以此感受太阳不断变化的形状,却突然发现了一个和以往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他刚刚拍摄的那张照片上,天空中出现了一粒崭新的光点,在仔细检查之前的所有照片之后,他发现每隔十四天就会有一个类似光点出现在他的照片里。
要么这是这颗行星的卫星,要么,这就是一个人造的物体,而后者对于独居在此的朝西来说,他并不希望是后者。
可是事与愿违,正当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一阵爆裂的引擎轰鸣声从高空中向他袭来,随后,天空中的斜阳被一道宏伟的阴影所遮蔽。
他紧张地看着这艘停泊在自己上空的庞大飞船,飞船似乎也在注视着他,不久后,飞船的侧面打开了一道舱门,一艘运输船从中飞出,继而停泊到了朝西的面前,一个身穿白色大褂、脸上长满胡茬的中年男子,和一个带着秀气的眼镜、神态天真的少年走出了运输船,径直向朝西走来。
“根据空间管理法案,重度危机区域管理法条,我们有义务告知你,此地不宜居住,请与我们一同离开。”胡茬男走在前面,开口时扫视了朝西一眼,当他说完这句话时,眼神已经转移到了周边。
“先生,这里很危险,我来帮您一起收拾行李,我们尽快离开吧。”眼镜少年落在胡渣男身后,语气诚恳,但目光不时瞟向天上,再看向朝西时神色间已经多了几分急切。
“我就住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自两人出现开始,朝西的双脚就没有再移动过位置,一如自己的双脚,他也如此定定地看着两人。
“先生,您真的应该跟我们走。”眼镜少年指向朝西的身后,那是太阳的方向,但此刻它已经被天上的飞船所阻挡,“最多只需要一个月那颗太阳就会爆炸了,这附近的一切都会毁灭的,这里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说了,我哪儿也不去,你们给我……”朝西皱着眉打算喝令两人离开,随即意识到了眼镜少年话语中潜藏的意思,“你怎么知道它还有多久爆炸?”
眼镜少年看向胡茬男,对方对他轻点头示意后就继续扫视起了周围,眼镜少年这才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您应该注意到了,这颗恒星扁平得就像是一张面饼,这是因为它的自转实在是太快了,在它赤道面上的离心力抵消了自身的引力,所以才会变成这种形状。”
“我上过学,说点我猜不到的东西。”
“但您可能不太清楚,一般的恒星是不可能达到这么快的转速的,它之所以能够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它曾经属于另一个恒星系,然后被甩了出来,并且获得了极大的加速,可是那个时候它已经是一颗红巨星了,这意味着它已经到达了恒星演化的末期,它越来越弱的热核反应无法支撑自身的引力,所以体积也逐渐缩小了,”眼镜少年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也许是说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他脸上的紧张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不见了,“因为角动量守恒,它的体积越小,就会转动得越快,所以它的南北两极会收缩得更快,慢慢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别忘了我的问题,你为什么会知道它还有多久爆炸?你说的时间准确吗?”
“先生,我得先说明白这些才能向您解释清楚,就是因为它的体积在不断缩小,而且也达到了演化末期,所以我们只需要通过它的质量和体积的比例就能大致估算出它距离超新星爆发的时间了,其实我们就是为了验证自己的理论才冒着风险来到这里实地采集数据的,”眼镜少年推了推眼镜,给出了最终结论,“它随时都可能爆发,而这个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
超新星爆发是宇宙中最为强大的爆炸之一,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哪怕远隔数百光年之远的生命体,也会被猛烈的伽马射线暴所摧毁,因此眼镜少年的神色非常严肃,他要让朝西明白这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然后随同他们一起离开。
然而朝西并没有因此而展现出半点的恐惧或动摇,他暗淡的双眼里反而冒出了些许光芒,他似乎因为这个消息而卸下了某种重任一般,就连一直紧绷着的语气都松弛了下来。
“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朝西笑道,“你们还是快走吧,不要管我了。”
“可是……”
“我们已经尽了告知的义务,也尊重你的选择。”一直默不作声的胡渣男突然开口,随即转身走向了运输船。
眼镜少年着急地看着胡茬男,又再挣扎着看向朝西,随后在朝西的笑容里败下了阵来,颓丧地与胡茬男一同转身走向了运输船。
“对了,我还有一个问题,”看着两人停下脚步后,朝西问道,“你们应该在很久以前就知道它快要爆发了,为什么还冒着险停留到了现在?”
“在出发之前,我们不知道这里具体的情况,所以预定的返航时间就是今天,”眼镜少年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向胡渣男,“他不喜欢打破任何规矩,坚决按照计划的时间离开。”
“原来如此,真是一个恪守规矩的好家伙,”朝西感叹道,“所以你们才会因为“义务”而冒着停留的风险来接我。”
“不只是这样,我们也是因为……”
“我很感激你们的好意,但我已经不想再遵守任何的规矩了,现在也不是说话的时候,”朝西摆着手打断了他,“快离开吧,不要再为了我浪费宝贵的时间了。”
朝西的目光随着起飞的运输船慢慢转到了悬浮在天空的飞船上,他已经透过飞船庞大的躯壳看到了他每天都会仔细观察的、那个扁平的、倾斜着挂在天上的斜阳,直到飞船已经轰鸣着化作了天空中的又一个光点,他也还一直带着轻松的笑容,死死地盯着同一个地方。
在飞船上,眼镜少年设置好了跃迁的准备程序,只要按下最后一个按键,他们就将在三十秒后以超过光的速度远离这个蕴含着即将爆发出恐怖能量的星域,他犹豫着,想说点什么,但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犹豫什么。
“我们在这颗行星的轨道上停留了半年,而他一次都没有向外发出过任何形式的信号,至少我们从没接收到过,一般的逃生船也不会配备像他这么齐全的长期维生系统,”胡茬男替他按下了启动按键,跃迁引擎的启动倒计时也同时响了起来,“他一开始就做好了要在这里生活的准备,也就是说,他早就打算好要死在这里了。”
眼镜少年闻言,默默地扣好了安全带,眼光闪烁,不知在思索着什么,胡茬男也不再说话,随着倒计时的临近,船身开始了有规律的震颤,就在引擎即将启动的时刻,一阵刺耳的警铃在船舱中响了起来。
震颤随即停了下来。
朝西从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恒星随时有可能爆发,他也在等待着这个时刻的降临,这并非因为他主动想要死去,而是除此之外,他已经找不到什么别的可以去实现的、具有意义的目的了,他脱离了整个社会,独自生活在这样的一个荒芜行星上,如果缺失了一个目的,那么每一天就都只能是一种苟活而已。
然而对于一颗恒星来说,即使它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尾声,也依然可能要经历成千上万年的时光才能迎来终结的时刻,而对于一个人,一个同样走到了暮年的人来说,这样的时光未免也太过于漫长了,所以哪怕朝西一直都知道,这颗恒星随时都有可能会化作超新星而爆发出闪耀整个宇宙的光芒,他也无法确定自己能否撑到亲眼见证的那一天。
这本是一种无法调解的折磨,这颗斜阳挂在天上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默默地提醒着他,对于这个广阔而永恒的宇宙而言,身为人类的一生有多么的短暂而渺小,他从前所做过的一切在这种宏大的尺度上似乎都没有什么意义,而他想与太阳一同死去的想法,又是多么的可笑。
更何况他的身体一直就不怎么好,或许也有营养不良的原因,近几个月来他愈发地感觉到自己撑不了多久了。
眼镜少年的一番话让他突然又获得了希望,至多一个月的时间,这怎么也应该是能撑得住的。
“我与天地同寿。”
他几乎都已经能够看到那样的场面了,这该是怎样的一种豪爽。
眼看着天上的斜阳,他感觉到一阵难以抑制的激动涌上心头,这份激动沉重地压迫着他的胸膛,欢腾着挑衅他的心脏,大脑被充分的血液鼓动着,令他仿佛听到了某种低语,口中似乎分泌出了某种液体,让他好像尝到了某种枯臭,眼里也许被射入了某种光芒,使他只能看到暗淡却又混乱的流星。
他好像已经成为了一具尸体,在这种强烈却又仿佛不存在一般的痛苦如同潮水一般不断涌来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已经撑不下去了。
于是这些痛苦也就在这个时候变得淡薄了起来,他没有怨念,没有悔恨,只有一阵难以言说的复杂感受若缓若疾地出现,但他来不及去感受这种感受,就失去了所有的感受。
再睁开眼时,他已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他眼前的少年,带着一副他刚刚还很熟悉的眼镜。
“先生,您终于醒了。”
“你……我在哪?!”朝西缓了缓神,随即在混沌的大脑中捞出了自己上一刻的记忆。“你们把我带到哪儿了?!”
“探索者P3-1,这是我们的科考飞船,”眼镜少年礼貌地微笑着,他并不知道这笑容在朝西的眼里代表着多么可怕的意义,“在我们离开之前,您的生命维持装置发出了警告,我们于是返回地面对您采取了紧急治疗,但您陷入了昏迷,我们不得不把您接上飞船,您已经昏迷了七天,现在我们已经快要离开危险区域了。”
“不,送我回去!”朝西闻言,用力支起了身体,咬着牙朝眼镜少年厉声道,“你们凭什么带我走?!”
“根据星际救援法案的要求,你孤立无援地身处一颗高危行星,并向周围发送了急救警报,我们必须带你走,”另一个人的声音传来,朝西这才看到靠在门边的胡茬男,他无所谓地看着朝西,这淡漠的神情莫名让朝西想到了他从前的上司,“如果你不想离开那里,就应该关闭自己的生命救援警报,否则任何收到警报的公务船都有责任对你施行救援。”
“你……我……”朝西语塞,然后颓丧地低下了头,“五年,我一个人在那里生活了五年,你觉得我会在乎它究竟是开着还是关闭了吗?”
“就因为你不在乎,你现在来到了这里,”胡茬男伸出食指指了指上空,“这世上有很多不同的规则体系,但他们都共用一种原则,他们总是会在应该生效的时候产生效用,无论你是否将其置之不理。”
“你还是不明白,”朝西紧紧地抓着床沿,胸膛里充斥着被扰乱了一切的怒火,“我已经跑到社会之外了,那里没有别人,只有我,只应该有我!而我现在就应该坐在那里!”
“我很遗憾你的遭遇,但我无能为力。”
“你可以把我送回去。”
“已经晚了,”胡茬男淡然道,“为了弥补救援你所花费的时间,我们至今仍在超功率加速,现在剩余的燃料只够飞往空间站,如果你这么想回去的话,我可以在空间站帮你雇佣一趟单程航班。”
“可那已经晚了!你们说最多一个月,也就只有三周它就会爆发了,到时候那里还能剩下什么?一大片高温的等离子体浓汤吗?!”
“再一次地,我很遗憾,但我无能为力,”胡茬男用眼神示意眼镜少年随他一同离开,随即径直离开了房间。
“先生,我也很抱歉,”眼镜少年愧疚地对朝西欠了欠身,但这更多是因为朝西的情绪,因为他还无法理解为何会有人渴望在某个特定的地点迎来自己的死亡,以他自身的角度而言,他很高兴自己救下了朝西,“不论您有什么需要,请通过平板通知我,我会尽可能招待您的,好好休息吧。”
眼镜少年也离开房间之后,朝西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摊靠在了床上。
他尚不能从如此快速变动的事态中回过神来,在他记忆中的上一刻,他还站在自己的小屋前,等待着与那颗斜阳一同终结,而此刻他已经远在几十光年之外,若是再等上三周,那颗恒星就将要独自死去,他竟能有机会让自己卑微无趣的一生活得比一颗恒星还要长久,这令他痛苦,比之前临死时分的痛苦更甚。
想到自己已经放弃了一切去到那个地方,却还是要在最终的时刻失去以自己想要的方式死去的机会,甚至又要在一次地被人带回那个他曾迫切地想要离开的人类世界,这些磨难无一不在向他表明着,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生活将会在他的每一次行动中注入肥皂水,然后吹成一片填塞着废料与臭气的泡沫。
他的内心充满了惆怅与彷徨,他不知自己该如何去做了,不知自己该如何面对这一波折。
他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一天后,眼镜少年再一次来到了朝西的房间里,经过了一天的时间,或许是自己阅读了一些文章,又或者经过了一定的思考,他觉得自己稍微有些理解朝西的想法了,但这种理解还非常地浅薄,虽然这件事事关他人的生死,但好奇的他实在无法压制自己探究的欲望,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他独自与胡茬男相处了太久,终于见到了一个新的面孔而有些兴奋,无论如何,他都想要找朝西好好聊一聊。
“你想过要离开你熟悉的地方吗?”朝西依然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但已经不再抗拒什么了,因此稍微思索后,索性说了起来,“我是指,永远地离开那里。”
“这……我没有想过,而且无论如何,总是有可能要回去的吧?”眼镜少年端来了一杯水,轻轻地放在朝西的床头上,“您就是这么想的吗?离开您熟悉的地方,到一个没人去过的地方,独自生活,独自……死去?”
“不,我也一样,我们都一样,不会随便决定永远地离开熟悉的地方,可如果反过来就不一样了,如果我们待在一个完全不熟悉的地方,我们每时每刻都会想着要离开它,回到我们熟悉的地方去,”朝西喝了一口水,闭上了眼,“而对于我来说,这个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地方,都是陌生的。”
“所以没有人的地方,”眼镜少年努力地理解着朝西的意思,“才是能让您感到熟悉的、安心的地方。”
“是的,你有你的家,我也有我的家,那里就是我的家,”朝西看向眼镜少年,对方则羞愧地转移开了自己的视线,“你们突然出现在了我的家里,不经我的同意带走了我,而我永远也不可能再回到那个家里了,你明白吗?”
朝西的言辞并不激烈,然而正因为他平淡的口吻,眼镜少年感受到的愧疚也愈发地深切了,他沉默片刻,随后摇了摇头,从被迫离家的角度,他对朝西的感受有了些许理解,但他依然无法因此而确信自己做错了什么。
“可是您还活着啊,我们不是带走了您,是救了您不是吗?”
“可我从没说过我想要离开,”朝西叹了口气,“我也没说过我想要被救。”
“但是……”眼镜少年顿了顿,他突然理解了胡茬男总是照章办事的好处,“但是您向我们发出了求救信号,而我们返回的时候您已经昏迷了,我们只能带您走。”
“不用解释了,我知道,我知道你们做得没错,错在我。”
“不,这……我……”对于眼镜少年来说,他无从辨认这种情况中究竟是谁做错了,可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朝西却显然是一个受害者,单纯的他还没有准备好要迎接这种复杂的问题。
“你说过,那颗恒星是一个流浪者。”朝西没有再纠结这个话题,摆着手转换了话题。
“是的,”回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眼镜少年的神色好转了些许,“它原先属于某个双星系统,它的伴星发生了超新星爆发,强烈的爆炸把它甩出了从前的恒星系。”
“你看,它是一个流浪者,在它不知流浪了多久以后,又有一颗流浪的行星被它俘获,这两个星空中的流浪者相依为命,然后我来了,”朝西顿了顿,似乎会想起了自己在那里生活的时光,“从此一个太阳,一个大地,一个人,我们三个流浪者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归宿。”
“可它也要爆发了,那里的所有东西都会在爆发以后消失的,一个快要消失的地方,怎么能够当做归宿呢?”
“你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光明的未来,还有漫长而精彩的人生在等着你,这当然不能被你当作一个终点,可无论是那颗恒星还是我,我们的人生都已经快要到尽头了,你知道吗,我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准备好了,我的飞船上一直都存放着能让我长期维生的物资,我只是不知道该去哪里,该由什么时候走。
直到我的飞船被陨石击中,乘着逃生船迫降到了那里的时候,我立刻就明白了,这就是我应该死去的地方。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在等待着它的爆发,那将是我生命中最为辉煌的时刻,我的死亡将释放出无比璀璨的光芒,耀眼得足以把整个银河点亮。
我可以在这阵烟火中和太阳一起死去,让它毁灭一切,毁灭我脚下的大地,毁灭它自己。
然后给予我所能想到的,最为浪漫的死亡。”
一边说着,朝西的脸上也一边多出了几分光芒,他幻想着自己本应该实现的梦想,在即将沉浸其中的时候看到了身边的少年,这些光芒随即暗淡了。
眼镜少年陷入了沉默之中,虽然他依然无法理解朝西求死的原因,但他感受到了朝西的真诚,这或许是朝西的理想,而他以救人的好心将其破坏了,他不由得去思考理想与生命的重量,良久,他得出了答案。
如果只能选其一,他将选择理想。
也许几年、十几年后,他会给出不同的答案,至少在现在,对于年轻的他来说,理想才是最重要的事物。
“我帮你,”他说道,“你可以用运输船回去,虽然速度达不到跃迁等级,但只要全功率加速,你应该可以在它爆发之前回到那里。”
“真的吗?”朝西睁大了双眼,他感激地抓住了眼镜少年的手,随即摇着头推开了对方,“不,这是涉嫌盗窃公务运输船的重罪,就算你把罪名推到我头上,你以后的工作也肯定会被影响的。”
“那也是我的责任,”眼镜少年握紧了拳头,眉头紧皱,“按照预定行程我们是应该直接离开的,是我求着他再多看看那里,这才发现了你。”
朝西再度睁大了双眼,两人都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少年快速移动着双眼,在心里做好了计划,随后咬咬牙,第一次地认真地对上了朝西的目光。
“每晚的11点,他一定会去睡觉的,保险一点,我们就在半小时以后起来,我去把跃迁状态停下,你直接乘坐运输船返航。”
“停止跃迁,”朝西思索了一番,“一旦跃迁停止,你们剩下的燃料是不够让你们再次进入跃迁的。”
“没关系,无非就是多花点时间,最多两个月也能回到空间站的,你不要管这些,你知道怎么驾驶运输船的吧?”
“嗯,我以前就是干这个的。”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
这会是一个大动静,出于某种原因,眼镜少年显得很是兴奋,他立刻打开门离开了房间,而朝西则也同样的兴奋了起来,他没想到还能看得到返回的希望,甚至有些坐立不安,但为了不被胡茬男察觉到什么,还是按捺住了激动的心情,如之前一般佯装萎靡不振的样子,好好地躺在了床上。
时间慢慢来到了夜晚,他在等待着约定好的时间,没想到胡茬男在十一点之前来到了他的房间。
“你……”朝西抬头就对上了胡茬男冷漠的双眼,这眼神让他很不舒服,“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顺便和你聊两句。”胡茬男没有进门,只是在门边站着。
“我和你没什么可聊的。”
“那就我来说,你听着吧,”胡茬男无所谓地拿出了一个平板,在上面翻找了起来,“在八天前,我们准备启动跃迁的时候收到了你的紧急生命求救信号,通常来说,这个信号中会包含你的个人信息,我当时多留了一个心眼,在公共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发现这个身份已经被注销了,这意味着两种可能,要么你已经死了,要么,你设法让人口计量局相信你已经死了。”
“我的飞船被陨石击中而坠毁了,我乘坐逃生船迫降在了那个星球,事故救援小组误以为我死了,这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这虽然罕见,但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让我们假设事情就是这样的,那么为什么在这段时间里——至少在我们停留的这半年里,一次也没有收到过你的求救信号?而我们能收到你的紧急求救信号,这说明你的广域通讯装置还能运作。”
“太久了,我不想活了,你还不明白吗?所以我才想要回去,我要和那颗恒星一起死!”
“是的,我本也是这么认为的,”胡茬男把平板电脑推到朝西的面前,上面打开了一个新闻页面,“可我总感觉还有一些疑点存在,于是稍微留心查证了一下。”
看到新闻页面的同时,朝西的手就开始了颤抖。
“根据你逃生船的型号,很容易得出你能够航行的最远距离,而根据你每天都会拍摄的照片——原谅我检查了你的摄影设备,我从你最早拍摄的时间得出了你大致抵达那里的时间范围,于是进一步地从符合条件的区域跟时间里找到了你飞船失事的新闻,确实,如你所说,一颗陨石撞毁了你驾驶的飞船,根据调查结果,你已经船毁人亡,”胡渣男再次笑了笑,“可你现在还活着,这就不寻常了不是么?”
“是的,他们以为我死了,他们的调查错了,这又怎么了?现在还有什么分别吗?我已经不想活了,让我回去,拜托了,让我回去,让我死。”
“他们的调查结论是错的,但他们得出这个结论的过程是正确的,因为他们在你的飞船残骸中找到了你的逃生船,这都写在报告里了,那你乘坐的逃生船又是从哪里来的?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你的‘小屋’——也就是那架逃生船,它的型号并不是报告里的这一种,所以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你通过某种方法弄到了一架没有编号的逃生船,伪造了飞船失事的表象,由于你飞船里的逃生船没有启动,调查人员不得不相信你还没有来得及逃走就死在了事故中,至于尸体,可能散落在了茫茫的宇宙中,他们找不到也就不会再去找了,而此时的你已经乘着另一艘逃生船驶向了某一个短时间内一定会爆发的恒星系,你知道除了你没有人会不要命地往这种地方跑,你也就不必担心暴露自己的行踪了,我说的对吗?”
朝西没有回答,但他的表情已经表明了一切。
“恐怕你的“死”为自己的家人,或者别的什么人带来了巨额的保险金,一旦你重新出现,你会因为保险诈骗罪入狱,而他们得到的一切也会被追缴,”胡茬男终于不再笑了,“这就是你不得不跑到这种地方生活的原因,而不是什么被社会所遗弃。”
胡渣男不再说话,朝西也只是低着头,沉默了良久之后,朝西默默地把平板放在了一旁,从此时开始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摊靠在了床上。
“她病了,她也病了,我需要一大笔钱,可我拿不出这样的钱,就算把我的船卖了都拿不出来,我没有办法了,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朝西抬起头,正对向了依然淡漠地看着他的胡茬男,“不用送我回去了,打开气闸把我丢下船吧,求你了,她们的身体不能工作,我不能让她们没有这笔钱,你不用送我去任何地方,就在这里把我……”
话没有说完,但他已经知道自己不必再说任何话语了,眼前的男人不会为了他去违反任何规则。
“我很同情你,但你犯下的是重罪,我有义务确保你得到你应得的审判。”胡茬男伸出手拍了拍朝西的肩膀,随后道,“而且,他是个单纯的孩子,虽然你只是想回家,但你不该用欺骗的手段来让他帮你的。”
“我对他说的都是事实。”
“有选择的事实,比谎言更可怕。”
朝西闭上了双眼,不再动弹,也不再说话,他此刻人还活着,但他的内心似乎已经死了。
虽然他一直在求死,但他的内心在此之前似乎也还是活着的,可他现在的内心,似乎已经完全地死去了。
“我很抱歉。”
胡茬男又再一次看了朝西一眼,随后关上了门。
第二天,胡茬男吃完了他的晚餐,他想要喝上一口酒,但是酒柜中的酒已经只剩最后一杯的量了,他想了想,又把酒放回了柜子里。
眼镜少年突然打开了他的房门,正当少年想要说点什么,胡茬男也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船身突然出现了一阵猛烈的震荡,红色的警报声随即响彻整座飞船,这是飞船突然从跃迁状态下紧急制动的状态,两人同时意识到了发生的事,连忙向泊船舱跑了过去。
当他们赶到的时候,朝西已经打开了运输船的舱门,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但以他能够骗过保险调查团队的手段来看,他对飞船的熟悉程度应该远超常人,在两人抵达的同时,他已经关闭了舱门,并降下了气闸舱,此刻已经处于随时都可以脱离飞船的状态了。
胡茬男打开了通讯,向朝西喊话道,“快停下!盗窃公务船只也是重罪!”
“那就来抓我吧,我已经检查过了,你们现在的燃料只够减速了,连调头来追我都做不到,我是不可能跟你们回去的!她们需要这笔钱!”
说话间,朝西已经完成了船舱脱离程序,不同于之前的颓丧,他此刻的神色坚毅异常,他的妻女还活在他真正的家里,他又怎么可能死心地绝望?
他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抹消了这几天在飞船里留下的痕迹,此刻不可能再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止他离开这里,他将以最大的功率向斜阳的方向加速,以超新星爆发的规模,他甚至不需要靠得太近,都会被强烈的爆炸余波撕碎。
只要他彻底地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即使胡茬男已经推测出了真相也无济于事,他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那么他的家人就还能依靠他的保险金活下去。
对于他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确保这一点,就足够了。
“停下吧,她们已经死了。”沉默良久后,胡茬男突然说道。
“别想骗我了,她们……”
“他说的是真的,”眼镜少年突然打断了朝西,他明显地深吸了一口气,这才缓声道,“在你伪造死亡后的第五个月,她们就双双离世了,这是我刚刚查到的消息。”
“不可能!”朝西怒吼道,“只要有那笔钱,她们的病情是可以稳定住的,哪怕她们不工作也够用几十年!”
“可是你的公司……当时已经开始准备裁员了,你就在裁员的名单上,所以他们没有为你的保险续约。”
“不!他们凭什么?!”
通讯突然关闭了,眼镜少年没有再继续说下去,朝西所驾驶的运输船此时已经开始了减速,缓慢地与飞船拉开了距离。
一阵猛烈的光芒突然从运输船的身后亮起,漆黑的宇宙似乎也在这个瞬间被照亮了,又或者,是这片空间中的每一粒尘埃,每一个气体分子,都被这阵绚烂的光芒所激引,一同向周围的每一个方向散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芒。
运输船渺小的身影,被这道光芒所淹没。
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但它似乎在向整个宇宙嘶厉地呼喊着什么。
这一阵强光可以持续长达几周的时间,他们看不到运输船去了哪里,而现在就算打开通讯,信号也会被淹没在强烈的射线暴中,但大约半小时后,他们感觉到了运输船在飞船边上停靠的震颤。
他终究还是回来了。
他没有再说过一句话,默默地跟随着飞船回到了空间站,胡茬男和眼镜少年把他送上了返回故乡的飞船,自此三人没有再见过面。
虽然因为保险失效,朝西不必因为诈骗保险而承担罪责,但他已经在法律上死亡了,他的妻女离世后,他的住房已经被收归国有。
在等待自己的身份重新审核的期间,他死于街头的寒风中。
备注:其实写的时候是有点想要达到“赞雪不露雪”的效果的,也就是绝望这一点,但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达到了效果。
另外,从我自己的角度来看,我对角色的塑造似乎比以前立体了一些,希望不是我的错觉。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一、柳永生平相關
(一)柳永家世相關研究及其考證
目前世面上流傳的關於柳永生平之說,多有穿鑿附會,以訛傳訛之弊,這裡僅就通行版本及已有學者做出的考證進行梳理,另列出有確切年份可供對照者,方便參考。
1, 柳永之家世,有確切記載者,先簡錄如下。
祖父:柳崇
“既冠,屬王審知據福建,以公為沙縣丞。時審知殘民自奉,人多衣紙……(崇)因自誓終身為布衣,稱處士而已。”(王禹偁(954-1001年)《小畜集》卷三十《建谿處士贈大理評事柳府君墓碣銘併序》)
“以儒學著名,終身御布衣,稱處士。天德帝……召補沙縣丞力謝不往。後諸子仕宋,法當推恩,崇戒之曰:「不可奏請以奪吾志。」未幾,卒。宋累贈工部侍郎。子宜(柳永父)、宣、寘(音同志)、宏、宷(音同沈)(密)、察,俱為顯官。”(吳任臣《十國春秋》)
【存疑】王審知卒於後周同光三年(925年),按考證時年柳崇才八歲,王審知不可能召他補沙縣丞。按《建寧府志》、《崇安縣志》及《十國春秋》,非王審知而為王延政。
(註:
王審知(862-925年),被譽為開閩王,在福建向以美名傳世,福州至今仍存閩王祠以為紀念,與王禹偁《墓碣銘》所言“殘民自奉”全不相符。
王延政(?-951年),王審知之子,閩末帝,據傳其在位時,軍事活動不斷,橫征暴斂,致使百姓生活困苦,後敗於南唐李璟,敗後被俘。
據此,《墓碣銘》所稱王審知當為王延政才文實相符,至於是王禹偁之誤,亦或後世流傳中出現誤差,無法得知。王審知在閩至今傳名,而王延政之名早已被遺忘,許是導致此訛誤的原因之一。王禹偁與王審知年代相差不遠,想來不應出此謬誤。)
父親:柳宜(其餘叔父略,名見上)
生於南唐升元二年(938年),南唐時官至監察御史。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崇安縣柳宜,工部侍郎。”(乾隆修《福建通志》)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柳宜,五夫人,戶部侍郎。”(民國修《崇安縣新志》)(註:五夫為地名,今福建省武夷山市東南部,有“鄒魯淵源”之稱。崇安縣即今武夷山市前身。)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此二書記載皆有誤,按宋代官職考證,柳宜景德四年(1007年)年七十歲,已致仕(即交還官職,退休),終官中行員外郎,絕非工部或戶部侍郎這樣的顯宦。(詳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增訂本前言》一章,〈一、柳永的家世〉部分。中華書局出版。)僅列此處以供參考。
長兄:柳三復,生卒年未查,天禧二年(1018年)進士。
次兄:柳三接,生卒年未查,景祐元年(1034年)進士,與柳永同年。
子:柳涗,嘉祐八年(1063)進士。
“柳涗,丹徒人。擢(音同卓)慶曆六年進士第,為陝州司理參軍,以政績聞,特改大理寺丞。鄭獬當制,其詞云(略)。”([宋]劉宰《京口耆舊傳》卷一)(丹徒,即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
“慶曆六年賈黯榜:柳涗,三變子,著作郎。”(《建寧府志》)
“柳永有子名涗,字溫之,慶曆六年賈黯榜。官至著作郎。”(康熙《崇安縣志》卷七)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若按劉宰所言,柳涗改官之制文為鄭獬所寫,然鄭獬為皇佑五年(1053年)狀元,按時間推算不可能給柳涗寫制文,因此薛先生認為該說法中的時間可能有誤。(詳見同上)此條僅列於此以供參考。
侄:柳淇,皇佑元年或五年進士。
記載中於鎮江發現的柳永墓碑殘存墓志銘《宋故郎中柳公墓誌》為其所撰。
孫:柳彥輔(據[宋]黃庭堅《豫章黃先生文集》卷十載《書贈日者柳彥輔》曰:“柳彥輔是耆卿之孫,決王公貴人生死禍福。(後略)”)
(另附)
王禹偁(954-1001年),白(居易)體詩的代表詩人之一,根據其《小畜集》中收錄的詩文判斷,他與柳永之父柳宜應是相交多年的友人。
2,柳永其人
初名三變,字景莊,後更名永,字耆卿。生卒年不詳,正史無傳,宋人筆記多載其軼事,然真假難辨,出處存疑;其間以訛傳訛,相互駁斥者亦多,若以嚴肅態度議論,不應作歷史宣揚。
A,關於柳永更名之傳說有二:
① 為擺脫(朝廷對)“柳三變”之“(風流)惡名”的印象而改名:此說全不符邏輯,因即便改名,入仕途也要查證出身家世,不可能隱瞞,且若真能隱瞞,柳三變=柳永之事也不可能盡人皆知,故此說純屬小說家言,實不可信。
② 因病而更名,乞壽之意:永、耆二字,皆有長壽之意,此說較為可信。
生平相關梳理見後文。
B,確切生卒年不詳,作為詞家主要活躍於北宋真宗和仁宗年間。
關於柳永生卒年,目前學界較常引用的是唐圭璋先生的【約生於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說(參見唐圭璋《柳永事跡新證》),此說主要根據為羅大經《鶴林玉露》卷十三所載的,柳永與孫何相交說,即柳永作《望海潮》投贈孫何(公元961-1004年)之事。
【疑點】若按雍熙四年說,結合《宋史•孫何傳》的記載,柳永投贈《望海潮》一詞時,最多不過十幾歲,以《望海潮》一詞所達到的藝術完整度,至少當是柳永的創作水平已達到一定高度時的作品,絕非是少年所為。有柳永少年時期所作七律詩《題中峰寺》留存可對比,此詩“對仗工整,格律謹嚴。然語乏新意,意境平平,顯然是一個少年的試筆之作”(曾大興《柳永和他的詞》語)。(按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之考證,柳永僅在淳化元年至淳化三年,即990-992年間在故里崇安,此詩當作於此時。另,按書中所引明嘉靖《建寧府志》所云,中峰寺位於武夷山中峰山麓,為當地名勝。)
而關於所謂的投贈孫何說,吳熊和先生在他的《柳永與孫沔(miǎn)的郊遊與柳永卒年新證》一文中做出了較詳盡的考證以證其偽。考證內容簡錄如下,詳見吳熊和先生本文。
① 孫何一生仕歷相當清楚,其並無“知杭州”,“帥錢塘”之事;
② 孫何為兩浙轉運使時治所在蘇州而非杭州,且轉運使之官職,與詞中“千騎擁高牙”語並不相配,“千騎”一詞向來專用於太守、知州一類官職;
③ 柳永有《早梅芳》一詞上孫資政,該孫資政即孫沔,“致和元年(1054)二月壬戌,孫沔自樞密副使以資政殿學士出知杭州。”(《宋史》卷二一一《宰輔表第二》)按吳熊和先生考證,柳永《早梅芳》一詞所述,與孫沔經歷正相符(可證柳永卻曾有寫詞投贈孫沔之舉)。
④ 孫何文名久著,“篤學嗜古,為文必本經義,在貢籍中甚有聲”,且與柳永家族似有世誼;而孫沔雖有平叛之功,然史謂其“跌蕩自放,不守士節”,且文名不稱。又,草書與行書中,“何”與“沔”字型相似,或是因此而導致傳抄之訛誤亦未可知。
由此可見,唐先生根據“投贈孫何”而推斷出的柳永生年似並不可靠。若根據吳熊和先生的這份考據,柳永卒年1053年說也當推翻,因其至少1054年時還在創作。(又見薛瑞生言,“直至嘉佑三年(1058)春柳永尚在汴京寫《臨江仙》詞贈劉敞。”)
而薛瑞生先生認為,唐先生“雖誤用材料,但推斷柳永生年卻大致不差,因此時柳永之父柳宜五十歲,已為晚年得子。”然而此言只能證明柳永生年不當在987年之後,而並非不能提前。
C, 流連坊曲,應樂工歌妓之請為詞,換取金物。
D, 與貴族士大夫階級的割裂。
關於柳永與貴族士大夫,甚至當朝皇帝(仁宗)之間產生矛盾的故事甚多,如為改官事求見晏殊,或是因寫詞忤仁廟,或是被仁宗貶斥,或是被蘇東坡所鄙薄等等,不一而足。其事雖不同,但其中心卻都相同,便是突出柳永【被貴族士大夫和政治中心所厭惡和排斥】的形象。
(柳永為磨堪改官之事拜見晏殊卻被嘲諷而退之事,出自張舜民《畫墁錄》。張舜民,生卒年不詳,北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進士,他究竟如何得知數十年前發生在晏殊府中之事,甚至連二人之對話都一清二楚?存疑。)
這些故事到底有幾分真實,如今恐怕早已無法查證,但無論是真是假,其實都反應出了那個時代的士大夫階級對柳永及他身後平民化文學的排斥和厭惡。
(*關於蘇東坡之言是否有鄙薄柳詞之意,學界也是兩說,讀者自由心證吧,誰知道呢?)
柳永被貴族士大夫階級幾乎眾口一詞的排斥可說是事實,但他是否如傳言一般也被仁宗所厭棄,卻似有該檢討之處。
首先宋仁宗乾興元年(1022年)至1067年在位,繼位時年僅13歲,其實是劉太后垂簾聽政。若柳永確實在這段時間被朝廷貶斥,也當是太后之意,而非仁宗本人。(薛瑞生先生認為,這可能與柳詞中有對真宗佞道,演出“天書”鬧劇之事的腹誹有關。薛先生認為柳永《玉樓春》「昭華」「鳳樓」等詞有暗諷之意,但也有很多學者認為這些詞祗是單純的應製聖頌,並無諷刺之意。吳熊和先生考證《宋史•禮志》,對照柳詞中內容,認為“柳永可以說是‘忠實地’根據真宗‘佈告天下’的御撰《聖祖臨降記》來寫這兩首詞的。”(見吳熊和《柳永與宋真宗“天書”事件》一文)
(*我個人更認同吳熊和先生的說法,因為縱觀柳永詞,實在見不到他流露出什麼“諷刺”“尖銳”的情感,就連被錢鐘書先生評價為“(跟王冕的《傷亭戶》)可以算宋元兩代裡描寫鹽民生活最痛切的兩首詩”之一的《煮海歌》,其情感中心也是圍繞著“為民請命以求上達天聽”,而並不帶諷刺之意。)
1033年(明道二年)劉太后去世,仁宗親政,改元景祐,柳永便是在景祐元年登第,授陸州團練推官,為初等幕職官。
景祐元年的開科取士,不但擴大了進士及諸科名額,而且特開“恩科”,因此這一次取士特多。有學者便因此認為,柳永可能是以恩科而登第。但吳熊和,薛瑞生等先生根據宋代官制考證,柳永的科第名次乃是第三甲,而非作為“恩科”的特奏名。
柳永之侄柳淇所作《宋故郎中柳公墓誌》(明萬曆《鎮江府志》卷三六引)殘文有言:
“叔父諱永,博學,善屬文,尤精於音律。為泗州判官,改著作郎。既至闋下,召見仁廟,寵進於庭,授西京靈台令*,為太常博士。”
按此說,柳永似乎並不,至少在一開始並不為仁宗所不喜。
(*按薛瑞生先生之考證,此靈台令應為【陵台令】。其考證曰:“宋之西京即今之洛陽,屬京西北路;而靈台縣在涇州,屬秦鳳路,豈能連稱「西京靈台令」乎?”又曰:“……(宋)宣祖、太祖、太宗之陵寢在鞏縣永安鎮(今河南鞏縣南),合稱「三陵」。其後北宋各朝帝王除徽、欽二帝外皆葬於此……至真宗時,為尊崇祖宗,始置陵台令,兼管永安縣事(後略)”。而明代修《鎮江府志》,去宋已遠,修編者不知宋之典章制度,誤將「陵台」以為地名,而以為只有「靈台」而無「陵台」,遂成此誤。)
而《墓誌》中所稱“柳郎中”“寵進於庭”之言,羅大經認為此不過“諛墓之詞”,但薛瑞生先生根據宋代官制,以及對比柳永同年其他進士的升遷情況,證明了柳淇此言並非阿諛之詞,而是實說。具體例證請參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華書局)中《增訂本前言〈二、柳永生平行實〉》一章,此不贅述。
按薛先生的相關考證,柳永終官並非屯田員外郎,而當是前行郎中(從六品)的可能性為大,至少也當是中行郎中(從六品)。
3,柳永卒年
按前引吳熊和先生和薛瑞生先生所言,柳永至少在至和元年(1054),甚至嘉佑三年(1058)還在創作。
而又據:
“范蜀公少與柳耆卿同年,愛其才美,聞作樂章,歎曰:「謬其用心。」謝事之後,親舊間盛唱柳詞,復歎曰:「仁廟四十二年太平,吾身為史官二十年,不能贊述,而耆卿能盡形容之。」”(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備要》)
(註:范鎮,寶元元年(1038年)進士)
“予觀柳氏樂章,喜其能到熹(嘉)佑中太平景象。(中略)是時予方為兒,尤想見其風俗(後略)。”([宋]黃裳《演山集》卷三十五《書〈樂章集〉後》)
(註:黃裳,字冕仲,福建南平人……建炎中,年八十七,卒。據《福建通志》卷四十六「人物」門載。)
按此二者所載之“仁廟四十二年太平……能盡形容之”,“熹(嘉)佑中太平景象”,理解為柳永應當在仁宗朝之後才去世,方與其文本相符。
薛瑞生先生嘗試通過柳涗的仕履來推測柳永的卒年,排除了嘉祐八年至治平四年之間的時段,因為這段時間內,柳涗參加應試,經歷改官,按宋制,守喪期間不得應試和出官等,故柳永不可能卒於此期間。因此薛先生推測,柳永之卒年的可能區間,應在嘉佑三年(1058)夏秋至嘉佑五年(1060)四月之間(算上守喪期27個月,否則柳涗趕不上嘉佑七年秋試),或在柳涗剛剛改官之後的治平四年(1067)。
4,柳永卒地
柳永葬地歷來有四種說法,除潤州(今江蘇鎮江)說外,其餘三種皆已被學界證偽,此不再表。
關於卒葬潤州一說,流傳最廣的為據葉夢得《避暑錄話》所載“王安禮葬柳”一事,先將事摘錄如下。
“永終屯田員外郎,死旅,殯潤州僧寺。王和甫為守時,求其後不得,乃為出錢葬之。”([宋]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下)
“文康葛勝仲《丹陽集•陳朝請墓志銘》云:王安禮守潤,欲葬之槁殯無歸者。(中略)。三變始就窀(zhūn)穸(xī)。近歲,水軍統制羊滋,命軍士鑿土,得柳《墓志銘》並一玉篦。乃搜訪摹本,銘乃其侄所作(後略)。”(明萬曆《鎮江府志》)
【註】葛勝仲,1072~1144,丹陽郡(今屬江蘇)人。葉夢得,1077~1148年,蘇州長洲人。二人皆宋代詞人。王安禮於神宗熙寧八年(1075)時守潤州。
【疑點】“求其後不得”一語,前文已列出柳永家世,其有子柳涗,有孫柳彥輔,有侄柳淇,何言“求其後不得”?且按明萬曆《鎮江府志》所載,柳永之墓志銘乃其侄子所撰,既有侄子撰寫墓志銘,又何須王安禮來出資為柳永安葬?
按薛瑞生先生考證,“葛勝仲《陳朝請墓志銘》中語,經查今存四庫本與常州先哲遺書本《丹陽集》均無此文,亦無以與《鎮江府志》核對。”其考證又引例,舉出宋皇朝標榜“以孝治天下”,官員隱匿父母之喪或不安葬父母都會受到懲罰(包括降職、編管甚至勒停)(詳例見同上)。因此柳永死後絕不可能因“槁殯無歸”,而不得不待二十年後由王安禮出於同情而為他安葬。
【引申】關於為何柳淇於柳永卒後二十年方撰其墓志銘。
可能性:
① 古人喪葬習俗:寄葬、歸葬。(詳見薛瑞生相關考證)
i. 寄葬:先簡單埋葬,待子孫發達(比如當上大官)之後再正式以相應的規格安葬。(如周邦彥安葬其父,柳宜安葬其父柳崇。)
ii. 歸葬:在外鄉去世,之後由子孫帶回故鄉安葬,所謂落葉歸根者是也。
也就是說,先人在外鄉去世,由於一些原因,其家人無法將遺體盡快送回故土,因而只能向現實妥協,先將遺體在當地先簡單埋葬,待日後有機會了,再運回故鄉正式安葬。
*參見前文【柳涗】條,柳永雖為福建崇安人,但其子柳涗在地方方志中,已被認為是丹徒人,也就是說,最晚至柳涗時,柳永一脈已定居丹徒,應是無疑。按前文,若(關於柳永墓志銘的)記載屬實,其墓便在今鎮江,而丹徒便屬今鎮江市。也就是說,若此說成立,則很可能柳永去世後,因一些原因,其後代已遷居鎮江,不再回崇安,因此將柳永之墓遷往鎮江安葬,方便後代祭祀。至於究竟是為何選擇鎮江定居,而不返回崇安,便不得而知了。
關於我國古代喪葬習俗,主要是“寄葬”一說,筆者手頭無資料可查以相對證,若有相關資料書籍,煩請推薦。
另,關於所謂 “眾妓女出資葬柳七”之說,如前所說,不過小說家言,不可作史實論。然“吊柳七”之風俗,倒也未必純為虛構之言。柳永生前長年與樂工歌妓來往,與她們共同創作,(在藝術以及作品的傳播上)相互成就,其聲名遠播,“凡有井水飲處,皆能歌柳詞”,其去世之後,歌妓們自發為其追悼並非不可能事,一如現今有著名藝術家離世,許多同行或觀眾自發前往追悼紀念一般,實乃人之常情。只不過柳永名聲太大,所交遊者凡有名者又多為社會底層之歌妓,正符合當時民間喜愛之傳播題材(時至今日亦未曾改變),經各種傳播和文人之添筆,方成了如今所傳的“妓葬柳”說,也未可知。
此故事傳播甚廣,也是柳永諸傳說中最為人津津樂道之一,於其將其當做真實柳永的歷史,不如當做是一個柳永的藝術化(甚可說是娛樂化)了的形象,或是一個“雖因科場失意而落魄,卻意外在科場以外得以一展長材之文人”的文學意象來看待。
(關於作為文學形象的柳永之流變,可以參考程榮女士《從筆記小說“吊柳七”到雜劇〈風流冢〉——論古代作家筆下柳永形象的演變》(武夷學院學報第35卷第5期 2016年5月)一文。)
無論是“王安禮出資葬柳”,亦或“眾名妓出資葬柳”,雖然故事本身並不可信,然從其流傳之廣(尤其在宋代,流傳廣可以一定程度上反證出,它符合人們對其人其事的既定印象,或是當時人們的八卦喜好)即可證明,在當時人們(尤其與柳永同一社會階級的文人)的心目中,柳永【貧困潦倒】的形象是根深蒂固的。
這兩個故事的源頭到底自何而出,記載、抄錄並傳播(甚至加油添醋)的人們,是自何處而聞得此事,又是出於哪一種心態而將其書寫下來,如今都再難查證,然而無論他們如何更易其事(如王葬和妓葬之別),其不變的是對柳永【貧困潦倒】之形象的強調,無一例外。
那麼問題來了,出身官宦人家,父親和五個叔父,兩個哥哥都是進士(二哥與永同榜),明明連自己兒子柳涗也是進士,為朝廷命官;這樣的一個家族,即便不會說大富大貴(事實上按與柳宜相熟的王禹偁之記載,至少柳宜家在經濟上並不寬裕。),卻也絕不至於給人“貧困潦倒”的印象,可為何單單只有柳永被烙上了這種根深蒂固的印記?這到底是他本人真實生活的寫照,亦或是旁人將自己的身世,投射在了這個“一生坎坷,沉淪下僚”的“同命人”身上?甚或是敵視他的士大夫階級故意為之,借以貶低譏諷之?可惜筆者實在沒有這種能力,將那些記錄者的身份身世一一探知,若能,或許能解開一點謎團?
(*一如王灼在其《碧雞漫志》中,引用前輩(不知何人)評價柳永《戚氏(晚秋天)》曰“《離騷》寂寞前年後,《戚氏》淒涼一曲終”一語,在其後評此語道:“柳(永)何敢知世間有《離騷》?”其對柳永之鄙視貶損可見一斑。
王灼此人是宋代推崇詩詞復雅,堅持“詩詞一家”論的代表人物之一,其論點與以柳永為代表的平民化詞風,以及詞“別是一家”(李清照《詞論》)論,天然互斥,水火不容。他在其作中更說:“若從柳氏家法,(詞與詩)正自不得不分異耳。”由此可見,他對於柳詞甚至柳永其人的強烈鄙薄,早已超出了評論作品本身,而是一種創作陣營之戰了。)
另外,曾大興先生對此曾提出一種猜想,即柳永出身“動修禮法”的官宦世家,他本人的“浪漫性格”(所謂留戀坊曲者是也),和對市民文學的喜好,對【詞】這一娛樂文學的偏愛(*詞源自民間,在當時的文人士大夫中是被鄙薄的,所謂“小詞”、“詩餘”者是也,這從詞早期發展中的內容題材選擇上也可見一斑),都是一個傳統的、嚴格的士大夫家族所無法容忍的。因此即便他的叔父們在京為官,卻也不願意出資接濟這個侄子,以至於柳永需要靠給歌妓樂工們填詞換取生活物資(所謂“妓者愛其有詞名,能移宮換羽……多以金物資給之。”羅燁《醉翁談錄》)
(*《醉翁談錄》本質是話本小說集,柳永的很多“事跡”實際都是出自這一類話本性質的書,實在不可當做真實歷史看待。讀者們若有意研究柳永真實之歷史生平,務必要細究其原始出處。本人才疏學淺,實在無能為力。)
柳永與其家族的關係究竟如何,從他留存的詞作中幾乎看不出端倪。前期為樂工歌妓創作的詞自不必說,帶有仕途渴望的投贈之作亦可不論,縱觀其後期羈旅行役之作品,作為文學主人公的那位遠方遊子所思念的,也往往是一個遠方的“佳人”,而非家庭中的父兄妻兒;就連“友人”這類對象,都極少出現。若單從他的作品去推斷他的社交情況,似乎很容易便會得出他的交往對象全是妓女的結論,甚至還有專業書籍因此得出“(柳永)一生沒有結婚”這種明顯與其所處時代風氣不符的結論。(按古人結婚甚早,外加所謂“父母之命”,就算柳永自己真的不想結婚,這婚姻又豈是他自己能左右的?)就連他“開宋詞悼亡之風氣”(曾大興語)的《秋蕊香引》等詞,所悼念者,也不是歷代悼念詩中的主角【詩人之妻】,而是一位歌妓(按詞中“尊前歌笑”一句,此詞悼念之對象必然是、或曾是歌妓的一名女性)。
這究竟是因為他真的割裂了與家族的關係,還是僅僅因為他的“眾多詩文”都已失傳,使得我們只能通過他僅存三卷的《樂章集》而誤得出此結論?
無論如何,柳永自少年離開崇安後便再不曾回去,當是事實;而他詞中所謂的“吾鄉我里”,究竟是他生活不過短短數年便再不曾回轉的福建崇安,還是那個寄託了他身為文人的志向和個人快樂生活的帝里汴京,或許只有千年前的他自己知道了。
千年已過,如今的柳永早已成為古代文人——尤其是鬱鬱不得志之文人的——或是自我投射的影子,或是借“白衣卿相”自我開解的“精神領袖”,或是同病相憐的異代知音。
曾有前輩歎曰:“……寫我輩落魄時悵悵靡托,借一個紅粉佳人作知己,將白日消磨,哭不得,笑不得。”([明]沈際飛《草堂詩餘別集》中評柳永《戚氏(晚秋天)》語)此語雖為一詞評,卻何嘗不是語者真心之歎息?
一如戰國時的宋玉成了宋代柳永的異代知音那般,柳永自己也成了後世如關漢卿(元),馮夢龍(明)等平民文人的異代知音。也許,作為文學意象的柳永,早已替代了真實歷史中的柳永,成為凝固在【柳永】這個外殼中難再改變的靈魂。
【3753年 春入夏】
杜倫走下馬車,他很久沒有拜訪這個坐落南方的莊園,在那種滿了花草的大道上他仍能隱約看到兒時與朋友追逐奔跑的殘影。他深呼吸令無數藥草混雜的辛香充滿喉嚨,謝爾身上也總是帶著這種氣味,他一直以為是房間裡的薰香染上的,但此時他覺得或許是因為長期住在這種環境裡——自己過去是太習慣了以至於沒有注意到而已。那熟悉的深金色在轉角處的溫室裡緩緩移動,他在大門便能看到,也就只有艾爾文斯家裡面會用溫室來陪襯宅邸了。
他拒絕了傭人的指引,自己踱到玻璃大門前,在樹蔭下它彷彿被什麼擊碎,直到皮膚觸及那冰涼光滑的表面,那陰影隨敲門的響聲顫動。謝爾回頭,一如既往地悠哉。杜倫沒有等他來開門便已擅自進入溫室內,這麼多年的相處他早就不期待謝爾能夠加快動作。
他走到對方面前,張開手給他一個擁抱,對方開口還沒來得及說話,懸著沾了土的雙手不敢亂動,只能微笑歡迎他的拜訪。
“歡迎回家。杜倫。”謝爾終於說道。
“給你帶了點東西,已經讓隨從送到大宅。其他人呢?”
“一早都去打獵了。”他褪下工作手套然後放在一邊還未種下東西的花壇上,周圍都是杜倫叫不出的品種,這裡應該是謝爾自己的小實驗溫室。那雙手慢慢攀上杜倫的後背,他有點好笑低下頭。謝爾彷彿和其他人活在不同的時間流逝之中,從前家教還以為這傢伙腦子也一樣遲鈍,放慢了速度一個字一個字地想教這人讀書,不過沒過多久就再也不敢提這種事情。“怎麼?”
“有點想你。”
謝爾哼了聲,將這句話當作一調侃從肩膀後撥落。“進屋吧,這裡太亂。”
“沒關系,我還蠻喜歡戶外的。”
“那我們去西邊的花園,最近才從亞盧士進的花開了。”
“鄰國的植栽?合法的嗎?”
“合法的。”謝爾拉著杜倫就往外面走,興奮的像個孩子,一邊念叨著新品種的價值。庭院的構造和他記憶中的有些不太一樣,許多地方都有新翻新過的痕跡。他口中的西院並不像其他花園一樣開闊,更像是隨意挑了塊空地就開闢出來的,藏在一片樹籬後方,路面上舖的是白色石子,裡面一座木架搭成的涼亭被藤蔓和垂下的淺黃色花朵成束成束地淹沒。
“要酒嗎?”對方問道。“今年坎伯璃那邊成品還算可以。也有茶,曬了一批水果……”
“酒吧。你什麼時候在坎伯璃還有酒莊了——今年的事情嗎?”杜倫在桌邊坐下,看著謝爾點著頭給傭人下指示,對方還很年輕的樣子,表情看起來已經了解該做什麼卻因為主人還沒講完而不敢離開。再過一段時間就會習慣的,他會這麼說,在謝爾手下工作的唯一好處大概便是不會因為拖沓而被責罰——要是在城堡必定會被管家扣薪資。他想到捷芬,突然又有點失落。
“兩年前和厄伯頓家競拍得來的,花了很多錢呢。不過沒有在盈利,主要是姑姑的興趣,接下來想和蜂家合作,試釀蜂蜜酒。”
“難怪市面上沒有看到過。”他隨意地捻下一束花,在指尖揉搓,並沒有什麼氣味,只是沾了滿指的汁液。
謝爾側側頭。“有毒的。”
他愣了一下,咒罵著將手裡的碎花扔到草叢裡,望著對方輕聲笑起來,才緩緩從口袋裡取出手帕遞給自己。他的手指在上面留下淡紫色的指紋,此時聞起來才有那麼點酸。“不早說!”
“別擔心,癢個……幾個小時就會好了。”
杜倫嘆氣,往謝爾身邊一坐,手臂很自然地就繞過對方後頸搭在長椅的背上,抬頭從花叢的間隙之間看著零星破碎的天空,羅爾帝的天氣一直都只能用微妙來形容,今天算是比較好的了。謝爾在身邊捏著那些花瓣,倒是一副毫不介意的樣子,艾爾文斯的孩子都被訓練地對毒性有抵抗力,他想起來小時候那些無盡的看著醫生在房裡進出的日子,那總是帶著一絲朦朧的眼神和蒼白的臉——他那時還沒有能夠理解這種事情,還時常拿來當玩笑,現在看起來只覺得自己的行為很惡劣。“真羨慕你。”
“嗯?”
“好像什麼都不需要擔心的樣子。”
謝爾將手指蹭在剛剛杜倫用的那塊手帕上,啜了口酒,對著陽光搖搖杯子,彷彿在沉思該怎麼才能改善這酒的口感。“不過是,我擔心的事情,你不需要擔心罷了。”
“我該常常回來的。”
“杜倫操心殿下的事情就好。”
杜倫的心臟抽了下,身體在腦子之前意識到對方話中的意思,一瞬間不知道怎麼回答是好。他轉身靠在對方肩膀上,帶著無盡的無奈。“為什麼偏偏是你們呢?要是哪天我也得在你和帝國之間選擇該怎麼辦……為什麼非要讓我這麼難做事?”
“你很清楚,那是你自找的。”謝爾說,也沒有說教或是責備的意思。“維持現狀也是一種選擇,不是嗎?杜倫,算是給你一個免費的建議,如果不想選擇,那就放手吧,待在捷芬身邊,讓他不要偏離太遠就好,沒有人會責怪你的。”
“但我是將軍,這是我的責任……”
“這可不是你的國家,無論誰做主它都會繼續存在。”
他無話可說,卻總是覺得有什麼不太對勁,說不出任何原因,只知道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他抬頭,對方還是那樣緩慢地啜著酒——杜倫一直都覺得能稱得上家人的只有謝爾,其餘的不過是和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帶著同樣姓氏的人罷了。他不和這個人談政治方面的事情,知道謝爾和自己的理念從來就相差甚遠,他知道謝爾在法律邊緣遊走,和犯罪之間不過是一紙之隔——就如謝爾知道自己的立場和計劃,什麼都隱瞞不了。但就如他為了捷芬沒法下手去處置梅菲斯,他一直以來都刻意在允許的範圍內寬恕這個人。
這樣也是錯的嗎?
“想進屋了嗎?”謝爾問道。
“再待一會。”
他拍了拍杜倫的腿。“不要太勉強自己,既然回家,就好好休息吧。”
【好像從沒寫過這兩個人,他們關係很好,對DR來說這就是唯一的家,大公是真心關心DR,可是他太擅長將公事和私事分開,是DR永遠做不完全的事情。】
【Sel也遵守承諾一點都不給DR選擇的機會,從頭到尾沒有露出馬腳,貪得幹乾淨淨,只不過DR最後還是得面對選擇私情還是責任的困境,這點Sel是真的幫不上他】
(02)
要说头一个死在白窦华报复下的张叔放运气不济,许是真不济。
他不得不说是机灵的,早早嗅到了山贼窝要反的阴谋味,几乎两月前就偷偷挪了地,窝在小镇里避风头。
理由不为其他,主要是白窦华这趟污水,他也偷偷踩过几脚。
尽管他一年多前就收了手,再不掺和那些,洗干净鞋过起了纯粹享福的日子,但也架不住心虚自己以前做过的勾当,日夜害怕被牵连到的风声鹤唳。可惜的是他躲躲藏藏如此多日夜,千算万算,没算到这山匪从“鬼寺”山上下去,正巧就走进了他张叔放藏身的镇子。
听说他这老熟人在这,白窦华也不知怎么回事,竟将目无王法四个字发挥到了极致:不仅杀了他的人,屠了他的家,还从他家拐带走了一个“幸存者”。
幸存者张子木与白窦华相逢在镇子里一条肮脏逼仄的巷子。
当时他被两名镇内唤得出名号的叫花子揍得鼻青脸肿,几近晕厥,耳内脑内都在胡乱打鸣。他本来已经听不清楚叫花子的谩骂,但还是感觉到有谁突然拦下了那两个无赖,问了几声问题。
他第一反应是欢欣的,以为张叔放——他那久未关心过自己的爹爹终于又记起来爱他了,下一刻却只听得嗷嗷几声惨叫,热血洒上身体,一抬头那两个欺负他许久的人已经没了声息。不过眨眼的功夫,这巷子里就只看得见的活人两个死人两个了。
他下意识的松了口气,末了才回过味来,惊叫出声,顾不得脱臼的手,用爬的往后拼命退,直挨到肮脏的墙上。
杀人者立在一步开外的地方,还没空理他,只在不远处摸着尸体的衣服,老半天掏出一个钱袋来,笑骂道:“一群狗屎玩意儿,白费了老子时间。”
张子木过去的岁月里还未见过这样的人,这样毫不犹豫就杀了人,还笑得没心没肺的人。
而这人搜走的钱袋张子木也见过,不久之前其中一个叫花子还把它拿在手上抛接,得意洋洋地与同伙说这是从一个眼生的兜里摸来的。他笑话那个人是个傻子,现在他却被那个傻子弄成了尸体。
“叫人眼生的”白窦华拿回自己的东西,得空分了地上的张子木一眼,乍一看,发现这十岁上下的孩子身形清癯,突地心血来潮,伸手撸起他的头发打量。
打量着打量着,他表情就变了。这人仿佛从张子木那肿成馒头的脸上品出了什么有意思的,笑容渐渐变得意味深长起来,一双眼睛满溢愉快,眼珠子在巷子的阴影中化作两点深黑,又隐隐发亮,像只狼逮着了猎物。
他口上继续调笑道:“小公子,听这俩狗东西说,你似乎是张叔放那老王八的崽?怎会过比这些虫子还窝囊?”
这土匪说话介于文绉绉的柔软与粗鄙不堪的狂妄之间,不该混在一起说的称呼愣是被他混在一起说了个遍,怪极了。
“我……我不是……”
张子木被他问得心里一滞,一时也不知道是这男人带来的恐惧占了上风,还是回忆引来的怨怼占了上风,眼帘开合几下,竟没答上话来。
白窦华倒也不是真的关心他,所以听见他支吾,只不由分说地打断道:“哎,小公子,你知道这俩狗东西住哪吗?老子缺个地睡觉,不如你领老子去瞧瞧?”
说着又不听回答,反手拧着张子木的后领,就想要把他提起来。
临到起身时,曾经能眉头不皱拎起七尺大汉的白窦华腰杆一僵,极快地抽了一口气,他脸上有那么一刹那失去了笑容,但接着就如没事人一样,稳当当直起身了。
张子木发现不了这人的异状,满脑子只有不可名状的恐慌,他不知自己会被白窦华怎么样,僵硬到顺从地被他提了个悬空。
直到衣服顺着被扯的方向勒了他的脖子,这少年憋得脸红了,才想起来要挣扎,他手脚并用,除了脱臼的那只都在扑腾,想要逃离这人的魔爪。他扑腾了老半天,尚且不见成效,就迎面挨了白窦华一巴掌。
这巴掌与张子木的半张脸撞出一声响,硬是打偏了他的头,结结实实扇了他一个眼冒金星,比之前叫花子踹在他脸上的脚还要让他耳朵发嗡。
他惨白着脸回头,只见男人笑意冷下来后看他的眼神令人发憷。
张子木转开视线,发现自己还能瞄到那两个叫花子的脚。那些刚才还带着力气往他身上招呼的肉体,现在像一坨垃圾一样躺在地上,全是拜这个男人突然发狠所致。他终于清楚自己并非是获救了,他或许只不过是从一个火坑出去,继而被拉进了另一个火坑里。
白窦华一句话都没说,张子木却再也不敢反抗。他自觉连那两个叫花子都打不赢,又怎么可能反抗这个轻而易举杀了人的狂徒。
父亲给予的冷漠和外人给予的欺辱早已令他失去了少年人该有的勇气,只在他心底留下了一层黑泥似的东西,堵得他心慌又凄凉。
在提着张子木离开巷子的时候,白窦华好歹没忘记地上凉透的叫花子,意思意思抽起旁边人家放置在门口的竹篓,半盖不盖地罩住了尸体,为他们遮挡住光线。
那几个竹篓欲盖弥彰的堆在那,恐怕凡是个有心人路过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根本构不成一个遮蔽的意义。
这敷衍的行径俨然是一种不惧被人发现的嚣张。
张子木虽然看不懂这种嚣张,但也在这男人轻松畅快的表情下为自己看出了心惊胆战。
他就这么被迫替白窦华带了路。
白窦华提着他,鸠占鹊巢的占领了叫花子,便也就是一群痞子偷儿的一方小破屋,让难兄难弟三人,全部死在了同一天同一个人手下。
省完了下榻的钱,白窦华才大敞大开地坐在“头儿”——负责留守的那个叫花子的尸体上,同张子木谈话。
他撑着自己的下巴,瞧着被五花大绑的张子木,瞧到这个孩子眼眶红了一圈,才笑嘻嘻道:“小公子你又哭什么呢,老子又不屑吃了你。”
白窦华说着伸手在空气里捞了一下,张子木也不知道他捞了什么,顺势就把圈起来的手弯成了一个搂抱的模样。他搂着空气继续道:“老子与小公子你没啥仇,要说有仇,老子也是与你家那杀千刀的老匹夫有仇……”
“……”听见自己的父亲被称作老匹夫,张子木脸色变了变,似是敢怒不敢言,只能瞪眼怒视白窦华。
等白窦华眯起眼回看他一会,他便连干瞪眼也畏惧了,只能带着些许屈辱的,怔忪地错开视线。
“就算你绑了我,也没有用的……”
过了半晌,张子木嗫嚅道。
白窦华笑了笑:“怎么,你老子不在乎你?”
“爹他……”张子木犹豫了会,要说出这话像是让他极难受了,但他仍旧开了口,“爹他……确实不在乎我。”
白窦华明知故问:“老子听说张叔放挺疼儿子的?”
“……”
这次张子木不说了。
白窦华对这孩子可算是揣了十足的耐心,张子木不言不语,他也没变脸色。他从张子木微微颤抖的身体,瘦弱的模样,全身上下的伤里看到了这少年莫大的委屈。
也不知道是在想什么,白窦华挺乐得看少年人的委屈,这让他心里生出一股扭曲的快意来。
白窦华看了眼张子木的下头,突然又道:“因为你生来患有隐疾?”
张子木猛地抬头,面上夹杂着震惊与羞愤。
“那可不是吗,这事儿从那叫花子的口里传出去,全镇人都快知道了。”
白窦华这时候站起身来,他把头儿的尸体拖到后院去放着,又回来在少年面前蹲下,“你家老子,可是待你不好?”
问这话时,他将声音压得很低。白窦华这人嗓音本就因为缺憾少了点阳刚,不像平时猖狂地叫嚷后,居然让张子木恍惚中,从他口里听出了一种虚无缥缈的温柔。
张子木当然清楚这人与温柔是八竿子打不着一起的,鼻间的血腥味,已经疼得麻木的脸颊都在不停地提醒他眼前人是如何的丧心病狂。但他脑子已经不太清楚了。他晕晕乎乎了一会,仍旧被这种许久没见过的温柔带进了自己的思绪里。五岁前的锦衣玉食和那之后的冷漠忽视,这时一股脑的涌进了他的脑子,这个少年张了张嘴,半天吐不出一句反驳来。
白窦华还在笑。
倘若神佛能再给张子木一次机会,他那时断然是不会支支吾吾,几近默认这山贼的话的。
他哪能想到这一生里令他做梦都要悔醒的两个选择,其中一个便是这段看上去没头没脑的谈话。
他哪能想到,白窦华说完一句“那老子给你个改头换面的机会”后就会立刻出去。等白窦华再回来时,他脸上“头儿”的血就会被替换成别人的。
替换成属于他父亲的。
属于张叔放的血。
那天晚上,白窦华将粘稠恶心的血液擦到他的脸上,仿佛还残留着体温的液体令他禁不住无声地尖叫。他有好长一段时间昼夜不安,无法入眠。即便后来,再后来,他成功摆脱了这个男人,摆脱了这一日的噩梦,都摆脱不了这个男人在他心底留下的恐惧。
那时,张子木发晕的脑袋里还没明白过来:与白窦华这个男人的相遇,是他跌宕起伏的一生中,最窒息可憎的日子的开端。
几年前写的既然翻到干脆……
(01)
白窦华这山贼从光秃秃的石崖上纵身跳下去的时候,脑子里还在转着凶恶的想法。
是谁给了蛮土狗这二当家那么大的胆子让他背叛自己?
要从谁那开始算账?
该打哪个开始报复?
怎么折磨比较能痛快,能解恨?
各种东西在他不甚清醒的脑子里一闪而过,也不过眨眼,其实大多只能算是个念头,没时间让他追究答案。
不过这些念头里,始终没有一个死字。
他确实被蛮土狗逼得跳下了悬崖,但他心境轻松,也不知道打哪来的自信,硬是觉得自己命不该绝。
跳进刺骨刮人的风里的时候,他还一脸享受。
可不是能享受吗。
白窦华心道。
他看着毫不犹豫就同他一起跳下来的女人,心里受用极了。
一眯眼睛,模糊不清的视界里更是只留下了一抹颜色,纯粹又亮眼。
那女子晚他一步坠落,身姿便浮在他上方,婉曼的身体裹着柔纱一般的服饰,在冷风里飘忽不定,如一抹轻烟,从那九天境界坠下来,表情平静又柔和。
白窦华忍着疼,快活极朝她抻直手,紧接着,便如愿被她握紧了。
真是个好女人。
白窦华笑了笑。
不过须臾,他紧紧搂着女人,咚地砸进了崖下的河流中。两人的身影还未来得及浮起便被湍急的水流吞没,白窦华执拗地护着女人,被怪物似的的寒流扯来推去,撑了半天,终究没忍住,张嘴吐出了一口血水,眼前一黑,便再无意识。
混混沌沌里不知怎么个回事,只仿佛闻到了若有若无的檀香,等他再睁眼的时候,看到的竟已是一片沉稳的素色。
白窦华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去摸自己塞在衣服里的包袱,但没有,入手只有纱布的粗糙触感与自己裸露的腹部肌肤,别说包袱了,连衣服也没了。
他的表情霎时就冷了下来。
在陌生的地盘醒来,他愣是没点惊慌,脸色一变,接着就一个挺身坐起,发现自己身上的伤已被处理妥当。也不知他是昏睡了多久,但总归没死。只是他坐起来的动作太大,背后那道露骨的伤顿时就扯动了痛觉,让他龇牙咧嘴倒吸一口凉气。
这痛楚刚好让他从昏昏沉沉里解脱了。
白窦华神色晦暗,表情里连一点劫后余生的庆幸也没露出来。
他没死,但是哪路人带走了他?
他一言不发开始打量这六步见墙的房间:出入用的门没关,挂了两帘灰布隔绝内外,散热通风,瞧着寒酸,但至少不是牢房。门对面,他屁股下头,布置得素雅的炕连着地和墙。从门到他的正中间则摆着一张木桌,两张木凳,再有就是悬在左边壁上的鹅黄帷帐——衬着壁中央一幅佛祖画像,画前燃了几支香火。佛前小台上放了木鱼与佛珠,表面一层包浆,显出常年被人使用的痕迹。
佛家的。
白窦华思路一通,眉头松了松,他甚至转念记起自己是个满手鲜血的,突然琢磨出一丝好笑来。
紧接着,他的视线一顿。
他看到了一个眼熟的包袱,被单独放在一个竹架子上,布结系得仔细,仿佛没有被人打开过。
白窦华却先没欢喜,他心里一沉,张口道:“菡儿。”
许久没用过的嗓子又干又疼,好在嘶哑的话音刚落下,白窦华就看见面前凭空燃起了一抹烟气,飘悠悠的朝他过来,在半空里婉婉化作了女人的形体。
香炉的器灵垂眉顺眼,静静的浮在床头处,唤道:“爷……”
白窦华二话不说扣住了她的手腕,把她拉进了怀里,一手伸指一探,就撬开了香炉的嘴,探进了她的口腔里。
香炉顺从的张口,任他探究。
他面色不快地看了半天,自然除了牙舌一类什么都看不到,但还是放柔声音朝香炉问道:“老子放进你身体里的东西还在?”
“……”香炉被他死死撑开口腔,无法言语,只能一点头。
白窦华这才安心了,他抽出手指,帮香炉合上嘴,仍搂着她,总算想起来要问:“老子睡着的时候,有没有人碰过你?”
“没有。”
香炉神色不变地坐在他怀里,像是被规定好了台词的物什,问一句才答一句。不过白窦华就中意她这无心无情的听话模样,觉得省心极了。
“这里是?”白窦华边说边捏起她的脸,左右细看。
香炉答:“山里的寺庙。”
“是住这庙里的秃驴救了我?”
香炉的眼睛动了动,似乎在思考白窦华指的是谁,半晌才道:“是。”
白窦华不问了,他检查完香炉脸上有无伤痕,心情稍霁,开始用手指磨她的耳廓,暧昧道:“好菡儿,老子之前让你收着的东西,千万保管好了,可别丢了……”
他看着香炉白净的后颈,话里话外没说透,但如果丢了会遭什么罪,他不说香炉也明白。
香炉却也不惧怕,只沉默着,垂下头以表服从。
白窦华的山贼劣性可谓是根深蒂固,即便没有那方面的能力,也不忘用其它的骚扰他的器灵。
可也没有太过分,他不过略略把玩了会香炉的手,便理清楚情况了。
留在这是不可能的。
白窦华身上的伤还未结痂,人已经盘算起了不告而别。
他恰逢背叛,自觉对那不知名号的救命恩人已是不错,毕竟对方看到了他的脸,他不下杀手已是网开一面,便没必要多花心思去结识对方了。
他在床头找到了自己被人洗干净叠起来的衣服,在香炉的伺候下拾掇拾掇,也顾不得伤口疼痛,拿起包袱就要动身离开这寺庙。
不巧的是他才踏出小房一步,迎面就听到有人声朝这边靠近。
白窦华动作极快,他刚拉着香炉闪回房里,布帘停下晃动,下一刻脚步声已经走了过来。这些脚步声杂乱,前后听上去像是有三人,其中一个一轻一重,一个步履轻快,剩下的那个沉稳悠闲。
这群人不知从哪过来的,走到白窦华躲藏的房前就不走了。白窦华摸了摸刚拿回来的小刀,眼里浮出一股狠劲来。但好在这些人似乎只是停在门口,没有人打算进来,便也没机会撞上房里已经摸上刀把,打算恩将仇报的山匪。
过来的三人里,有一个开口道:“多谢,就送到这罢,这次拜访也不过凑巧路过,见到人安康,便也放心了。”
也不知是哪个脚步声的主人,张口就道出彬彬有礼来。
白窦华听着竟觉得这声音耳熟,但费脑子想想,也摸不出个一二三。
而门外那人说话的对象好像没应他,白窦华听他们沉默了会,才又响起一个脆生生的童声,话题已是另一个:“公子放一百个心,了无师父有我照顾,自然不会有任何问题!”
这么说完,三个人又开始朝前走。白窦华占了个好位置,看着那六条腿从布帘对面过去,门外三人却看不见他。
四人便这么擦身而过。
等到那三个人的声音已经听不见了,白窦华才把布帘掀开一条缝查看,确定除了空气中留下的一抹冷香,再无其它人。
他干脆利落地就走了出去,摸着方向往寺门走。但这寺庙说来也奇怪,偌大的一个院子,从房间到寺门竟一路没再见人影,刚才说话的三个人也不知走到哪里去了。白窦华心里怀疑,也不停下来,他一直到走出了寺门,往山下走好几步,才终于确定——由空寂山林藏匿起来的大寺院,还真是渺无人烟。
白窦华也不细思,他甚至觉得比起那世外桃源,若这地方是接待凶神的鬼寺院,反倒让他更乐得轻松。
然而待到行至路口,香炉却突然停下了步子。
白窦华不喜她擅自行动,见到这器灵转身,无表情的朝他身后方向拜了拜,他也跟着回头。
他站在路的这头,回头望路的那头。短短一道山路一直通回“鬼寺”门前,刚才还没有人的地方立着一抹灰色的人影。
白窦华仗着自己眼力好,看清了对方的模样。
有一“人”穿着一身灰白僧衣,朝这边静静微笑。那“人”外貌如同怪物,四肢里短了两个,烦恼丝却还留着。这个距离看去,都能看到焦色的肌肤糊在他脸面上,竭尽了全力也包不稳骨头,坑坑洼洼的,松弛得像挤了几层的蜡,无一处完好。但这“人”却有一双极好看的蜜粽色眼睛。
他只有一只手,看到白窦华回头,就用那一只手行了个不伦不类的僧礼,含笑相送。骇人与宁静全无矛盾的揉在这“人”身上,竟生生塑造出了一个受苦活佛的模样,替这深山寺院添了一笔诡异。
这画面太吓人,若是平常人看到只怕已经吓得漏尿。
可惜白窦华从血走过去,又从鬼门关爬回来,心里全然不怕这些怪事。
他猖狂极地朝那和尚一笑,扬声道:“谢过秃驴救命之恩!”语闭,便扯着香炉扬长而去。
那僧人也不知是听到没听到,就站在那像个木桩子,送这身着血衣的男人消失在远处,鬼怪一般的面上一直带着微笑。
啊,雪停了。
胡谛站在冬区的雪地上。
前面是战争留下的痕迹,曾经活灵活现的人,动物,现在他们倒在这片被白雪覆盖的地方。
雪很快就会掩埋他们,然后的然后,再也没有人记得他们曾经活着的时候所做的一切。
胡谛绕过了一具尸体,那是一头狼,是乌金卡的手下。曾经他或许在战场上英勇杀敌,也在夜晚坐在篝火旁和战友喝酒畅谈,有着自己的爱人或自己深爱却来不及表达出去的人,又或者是他想守护的人。
或许战场上从来都没有对错,所有人都在为了自己想要的结果而战斗。
那么自己又是为了什么而战争呢?胡谛摇了摇头,他也不清楚,自始至终他都不知道他到底为了什么而战。
亲人,友人,主人还是爱人?
亲人在很久以前就已经被自己杀了,毫无留念和牵挂。
友人,自己真的有友人吗?或许是有的,和自己一同生活的绮罗,听自己念念叨叨的乌卡金,又或者是医务室的那只乌鸦。但是自己的这点微薄付出又哪里比得过他们。
主人就更不用说了,那是高高在上的神明啊。自己又何德何能。
爱人——真的可以称之为爱人吗?他真的承认过自己吗,自己真的配得上他吗。胡谛不明白。
或许是爱人吧,胡谛闭了闭眼睛。却始终想不到自己到底为了黑骨付出过什么。
胡谛停了下来,前面的雪地里躺着一个熟悉的身影。美丽的女人身上插着巨大的冰凌,身下的白雪被血染成了粉色。
“冒昧了。”胡谛走到了女人的身边,将女人身上的冰凌拔了出来,时间太长了,没有血再因为这个动作而流出来,胡谛深吸了一口气,将冰凌扔在一边,又把她翻了个身。
女人已经僵硬了,指尖触碰到的地方是刺骨的冰冷。
“右昕,虽然我们只见过一面,但是我很羡慕你,至少你知道了你的生命存在的意义不是吗?”
胡谛看着右昕,缓缓开口。右昕在前段时间曾经找到过自己,揪着自己的衣领问着关于乌卡金的问题,搞得自己莫名其妙。
那是人类对喜欢的人所表现出来的反应吧,女人拉着自己的时候眼睛里闪烁着光呢。
“你在这里。”
乌卡金的出现打断了胡谛的自言自语,胡谛转头,乌卡金冷冰冰的脸上没有任何情绪,可是眼里却少了些什么。
那是曾经右昕还活着的时候拥有过的东西。
胡谛识趣的让过了路,在离开的时候拍了拍乌卡金的肩,然后在乌卡金长久的沉默里,踏着来时的路离开。
风突然刮了起来,冬区就要迎来暴风雪了。
胡谛回到了学校,学校也被教会的内战搞得一团糟糕。
他悄悄的绕到了医务室,無站在窗口的阴影里抽着烟,胡谛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你去冬区了?”是無先开的口,他撇了一眼胡谛,“你去那干嘛。”
“毕竟是我出生的地方嘛。”胡谛笑了笑,耸了耸肩,却换来了無的一声嗤笑。
“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你来找我干嘛。”無掐灭了手里的烟,“现在不只是人类了,内部也造反了,所有人都想杀了你们你不会不知道吧?”
胡谛摇了摇头,不可否认
“我知道,但是…”
“没有但是,我很早以前就说过了,我不会复活任何动物,任何人。”無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即便他们本不该死在战争中。”
“那,黑骨…他…”
胡谛的话噎在了喉咙口,他没有再说下去。因为無转过了身,脸上是他从未有过的愠怒。
“别再给我添麻烦了。”
“我知道了…”胡谛呆在原地,好一会才点了点头,“我不会再来了,再见。”
大概自己就是个麻烦吧,自己为什么要活着?
胡谛在离开医务室的几秒后突然被一股强大的力量吞噬着,他暗叫不好,却又阻止不了那股力量。
胡谛突然就释然了,在变回狐狸的那一刻他突然就想明白了。
所以自己才是个麻烦。
狐狸在学校里大肆破坏,像是着了魔发了疯地撞击着所有东西。
有个黑色的身影停在了自己身后,胡谛像是知道了什么,停下了自己疯狂的动作。
黑骨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站在狐狸的后面,安静的看着他。
狐狸也没有任何动作,两个人就这么僵持着。直到狐狸变回了原样。
胡谛还是背对着黑骨,手却攥起了拳头。他看着地,努力克制着自己回过头的想法。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
胡谛低着头,带着哭腔不停的道歉,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就变了回去。
黑骨就像没有听见一样。
“你要去哪?”
胡谛听见黑骨问他。
是啊,他要去哪?他会离开这里,然后直接告诉他们自己的位置,等着自己最后的结果。
“我会离开这里,永远不回来了…”胡谛吸了吸鼻子,“对,永远不回来了。”
“转头,多大的人了,丢脸。”黑骨在向胡谛靠近,最后停在了离胡谛最近的地方,“不要让我在重复一遍。”
胡谛向前又走了两步,摇了摇头。
然后在黑骨伸出手的时候躲开了,向着外面跑去,中途却还是没有忍住回过头看了看黑骨,他还保持着伸出手的姿势,看不见脸上的表情了。
胡谛暴露了行踪,是他故意出现在暴乱的动物面前的。
现在他躲在郊区外的一个废弃房子里,等待着他们来找自己。
胡谛躲在角落里,将头枕在膝盖上。
这是一间很小的房子,进来的时候屋子的门是开着的,他一开始以为是屋子的主人粗心,出门忘记了关门,直到看见了屋内堆积的灰尘和地上被拖行的血迹。
这间屋子之前到底经历过什么,胡谛也没办法知道了,他闭上眼睛,没有任何心思去关心其他人的生或死。
胡谛因为劳累,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胡谛做了个梦。
或许梦里才是现实,而现实才是梦境。
黑骨今天还是冷冷淡淡的,而他还在到处炫耀自己的那边奇奇怪怪的书,然后死对头蓝环不知道从哪跳出来说着她也要就向自己狂奔过来,而自己拿着书往她的脸上打过去,然后蓝环暴怒而对自己发出猛烈进攻。
周围是孩子们吐槽他们两个又打了起来,有人还为了事情不闹大跑去喊黑骨。
喧闹很快就结束了,孩子们的目标换了一个人,乌卡金从校门口踏进来,身上还带着血。
“狼狼——回来啦——”
乌卡金听见胡谛的声音,望过去,那家伙被压在地上,蓝环还在不停的想咬他,胡谛一边躲一边和自己打招呼。
乌卡金的眼角跳了跳,刚想说些什么,就看见黑骨一边责骂一边一手提起一个。
“差不多行了。”
“小黑骨来啦——”
乌卡金分明看见胡谛的尾巴摇的更欢乐了。
其实乌卡金分不清楚黑骨对胡谛的感觉,他看向黑骨,黑骨感觉到了目光,转头疑惑的看了一眼乌卡金,乌卡金摇了摇头示意没事。
也许和那个女人是有一点相似的。
胡谛和蓝环被黑骨骂了一顿,胡谛却蹦蹦跳跳的很开心,甚至还揉了一把路过的绒绒的脸,把小兔子搞得莫名其妙。
“胡谛先生疯了吗!!!”
胡谛闻到了烧焦的味道,他从梦中惊醒。没有蓝环,没有黑骨,没有乌卡金和绒绒。
房子不知道何时被点燃,胡谛没想到暴乱的动物会干出直接放火这种事情。
浓烟进了胡谛的鼻腔,他呛的咳嗽不止,那是很难受的感觉。
他以为他们会把他抓起来,然后再处刑。
“死的真窝囊。”胡谛自嘲,他曾认为自己可以像乌卡金一样在战场上对抗敌人直至牺牲,却不曾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死的这么窝囊。
就像百年前被自己杀死的父母。
其实他可以逃,甚至还能反抗一段时间,但是他累了。甚至一直保持着睡前缩在角落里是姿势,等着大火将自己淹没。
这回是真的回不去啦——
真的连渣都不剩了,胡谛挠了挠头,转而看向窗外,虽然窗外除了火,什么也看不见了。
黑骨鬼使神差的打开了办公桌下方的抽屉,手中的动作戛然而止。
那是一只小狐狸,脖子上挂着一朵已经干瘪甚至已经有些烂掉了的白兰。
这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
胡谛总是干一些自己无法理解的事情,黑骨捏着狐狸的耳朵。
他取下那朵干瘪的白兰花,虽然已经干瘪但还是带着一股清香。
黑骨打算着,等这场无理取闹的内斗结束后问胡谛再要一朵花。
“伽利略!喂,伽利略!”
伽利略循着声音转过头去,阳光刺得他眼睛生疼,他不禁眯起了眼。四五个青年正冲着他使劲挥手。恩里科、伊塔洛、布鲁诺,剩下几个记不得名字了,他有些尴尬地朝他们点点头。
“天呐,真的是他!”“好几年都没见到你了,听你叔叔说你去了伦敦。”“你还在捣鼓那些奇怪的玩意吗?”年轻人们七嘴八舌地嚷嚷着,朝他走来。
他们就像一群麻雀!叽叽喳喳,蹦蹦跳跳,伽利略想。他倒也不讨厌这样,老家的人总是很热情,热情过了头。相比之下,他仍然没有适应伦敦的生活,那里总是阴沉沉的,让人提不起精神。难得申请了假期,伽利略归心似箭,草草地收拾好行李就搭上了回家的火车。
“伦敦… … 还好吧。找了份工作,薪水不错,同事也挺好的。”
“你怎么就工作了,我们还以为你找了个更好的大学念书呢。”恩里科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恩里科是伽利略学生时代的好朋友,理所应当地最关心他的情况。
“世事无常!发生了一些事,不过现在过得也挺好。”伽利略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刚到,还得先回趟家,改日再聚吧。”
“行,我们正准备去吃冰淇淋。”
道别之后,伽利略听到他们的声音隐隐约约从后面传来。安东尼,你知道吗,伽利略可是我们学校的大名人,高中的时候… …
天啊,他们不会又要说那件事吧。伽利略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加快了脚步。
伽利略在中学确实有点名气,因为他的名字,总是能让人想起某位著名的同乡。每当老师在课堂上讲起这位大人物的故事时,班里调皮的同学总会咯咯地笑着瞟他一眼。太难为情了!伽利略这时就缩起脖子,把头藏在课本后面。
当然,他也从叔叔那里得知,他早逝的父亲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学者,这个名字承载了父母对他的期望。
伽利略对自己的父母没有什么印象了,自打有记忆起就和叔叔相依为命。根据身边人的只言片语,他勉强在脑中拼凑出了一对夫妻的形象。待人和善,礼貌,博学多识,在十几年前的一场意外火灾中不幸身亡。
他偶尔也会想,如果自己的父母还活着会怎么样呢,其实也不会有太多差别吧。他确实也很聪明,喜欢学习数学和物理,成绩永远名列前茅,老师们都很喜欢他。
很快,中学的课程就已经无法满足他的求知欲了。当科学家好像也不错,现在的科学家都在干什么呢?下课之后,伽利略就跑到镇上的图书馆去看更多的书,不仅如此,他还迷上了手工,起初是把家里钟表之类的小玩意拆开再拼回去,后面甚至能自己设计图纸,制作工具和模型了。
高中即将毕业的时候,伽利略开始计划今后的人生。还是先上个大学吧,他不想离家太远,去哪好呢?罗马大学不错,有悠久的历史。佛罗伦萨大学也不错,周末还能回个家。
就在他沉浸在对未来的幻想时,意想不到的事情把他的规划搅得稀巴烂。
伽利略还记得那天阳光明媚,他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推开房门,屋子里窗帘紧闭,有一些幽暗。叔叔正坐在客厅喝咖啡,心事重重的样子,见他到了家,便示意伽利略到他的边上。
“听着,孩子,你已经长大了,有些事你必须知道… …”
这样的开场白简直令人冷汗直冒,伽利略本能地觉得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你的父母并不是死于意外… …他们是被魔女杀死的。”
魔女?什么魔女?伽利略一时哑口无言,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耳朵坏掉了。他有点想笑,但是叔叔严肃的表情实在不像拿他寻开心。
伽利略还小的时候,叔叔也会给他讲那些魔女呀,巫师呀的故事。但他很快就不感兴趣了,只当那是哄小孩的东西,自己可是要成为科学家的人,怎么会相信魔法的存在呢。
“你们总觉得我不着调,游手好闲,现在我告诉你,我是一个猎魔人,我的工作就是抓住那些邪恶的魔女,处刑她们。”
叔叔看着伽利略,明白只言片语是无法让他信服的,于是也不再遮掩,展示了一些简单的魔法技艺。
“我的天啊!桌子飞起来了!风,哪里来的风,这究竟是什么原理?!你能再表演一遍吗?!”
叔叔白了他一眼,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一部分的人类也可以通过后天学习掌握一些魔法。但是魔女不同,她们天生便拥有强大的魔力,这些可悲又可恶的女人,一旦拥有了强大的力量便会堕落,伤害他人。”
“你父母遇害的现场有非常强的魔力残留,这是一起谋杀案… …”
伽利略一字一句认真听着,但是思绪却飘忽了起来。他突然觉得语言变得无比沉重,尽管他的意大利语拼写成绩确实不是很好。从叔叔口中吐出的文字变成了碎片,在他面前飘来飘去,比他算过的所有的数学题都复杂难以理解。
他怎么会是唯一活下来的人呢,难道是魔女大发慈悲,放了他一条生路,不,叔叔刚才说魔女是邪恶残忍的生物,她们怎么可能有恻隐之心。
难道是父母保护了自己吗?他什么都回想不起来了,他在脑中构想一场大火,那不是因为物质燃烧而产生的火焰,而是就那么凭空出现,魔女念出一段咒语,或者只是一个念头,火就那么生生燃烧起来了。
魔女在现场留下了一顶帽子,也许是匆忙离开时遗漏的,也许是一种挑衅。这之后悲伤又愤怒的叔叔寻找了魔女十几年,依旧一无所获。如今他也在长时间的战斗中负了伤,没有办法继续工作了。
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和认知中的世界重叠在了一起。
伽利略还有很多想问,但是他的脑袋昏昏沉沉,很难再继续思考,于是说自己头晕便回了房间。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糟糕的梦。
祖宅燃烧着熊熊大火,却没有一丝温度。在火焰之中有两片阴影,他们跪在地上,像在乞求,又像在忏悔。太遥远了,伽利略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当他想靠近的时候,地面在脚下扭曲,四周的空间也开始变形。他伸出手想要测算距离,但这个狭小的曲面空间不断膨胀,同时又在收缩。
这时,耳边响起了女人的声音。
别看。
一顶帽子盖在了他的头上,遮住了他的视线。紧接着是一片死寂的虚无。
这之后的好几周,伽利略满脑子都是这些事。他又从叔叔那里知道了很多另一个世界的事情,自古以来猎魔人都在暗中和邪恶的魔女们战斗,保护弱小的人类,也有很多人因此遭到了可怕的报复。
“我想去伦敦,我想成为猎魔人。”
伽利略说这句话时,没有一丝犹豫。
叔叔有些惊讶,又担忧地看着他。“你下定决心了吗,你从小身体就不太好… …”正因如此,叔叔为了照顾他才没有办法离开老家太远。
“我知道… …我既没有学习魔法的天赋,也没有战斗的能力。但是我也想出一份力,你不是说,猎魔人工会除了战斗人员,还有一些负责情报和后勤的人吗。我可以修理工具,一定也能修那些武器的。如果是在伦敦的前线工作,我想会有更多魔女的情报。”
伽利略还有一些话没有说出口。搞明白魔法运作的原理,这对他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也让他有一些罪恶感。
这之后伽利略踏上了去往伦敦的旅途。
在小巷子里七拐八拐,终于来到了老房子前。伽利略站在门前深呼吸,努力按耐着激动的心情按响了门铃。
不一会儿,从门后探出一个小小的身子。
“伽利略哥哥!伽利略哥哥回来啦!”开门的是彼西妮,扎着一对麻花辫,身穿棕色的围裙,上面不知道沾了什么东西黑漆漆的。她是伽利略的堂妹。
叔叔离开猎魔人工会不久后和一个寡妇结了婚,彼西妮便是女人带来的孩子。伽利略记得三年前刚见到她的时候还是小小的,躲在妈妈的身后怯怯地看着他。
彼西妮显得很兴奋,扯起他的衣角就往屋子里窜。一瞬间,熟悉又怀念的气息扑面而来。
“回来啦?”叔叔咚咚咚地从楼上跑下来,见到伽利略就是一个拥抱,他揉了揉伽利略的头发,又掐了掐他的脸蛋,紧接着一通嘘寒问暖。过得怎么样?在外面没受苦吧?吃得惯英国菜吗?你怎么看起来还胖了?
叔母正在打扫客厅,看到伽利略后友善地向他致意,一边刚出生的堂弟躺在婴儿车里熟睡。
老房子除了新添一些家具以外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也因为人多了起来,更有生活气息。伽利略曾经住的小卧室如今属于妹妹彼西妮,他这几天都得睡在客房。
寒暄几句后,伽利略提着行李上了楼。他还有很多想说的话,但长时间赶路让他实在是太疲惫了,于是简单收拾之后便躺上床昏昏睡去。
傍晚,妹妹上楼叫醒了他。楼下飘来了浓浓的饭菜香味,馋得伽利略直咽口水。
洗完手后,一家人围在饭桌前做祷告。叔母是一位虔诚的教徒,一定会认真地念完所有祷告词才允许大家就餐,伽利略和叔叔不是很喜欢宗教的繁文缛节,也就含糊地附和着她。
餐桌上都是地道的家常菜。做法朴实,但是搭配考究。主食是海鲜番茄意粉,伽利略在伦敦的日子里常常馋这一口正宗的家乡美味,以至于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为了庆祝伽利略回家,还特意准备了烤牛排,此时正流着油在铁板上滋滋作响。一边排着几盘小菜,水果有新鲜的蜜瓜。
伽利略才顾不得客气,左一口右一口,好吃到恨不得蹦起来在椅子上跳舞,来抒发语言无法形容的幸福和满足感。对厨艺还算自信的叔母看着他,不禁露出会心一笑。
饭后,叔母收拾好餐具端去厨房清洗。剩下的人把椅子搬到庭院乘凉。现在是春季的末尾,空气十分凉爽,时不时有风吹过。夜空晴朗,闪烁着点点星辰。
大家懒洋洋地躺在椅子上,感觉很惬意,自然而然就聊起了近况。叔叔开了一家杂货店,周围的邻居都很捧场,再加上过去做猎魔人时也攒下了一笔积蓄,家人们过着简单满足的生活。
伽利略讲工会的同事们多么勇敢地和魔女战斗,在伦敦认识的有趣的人。然后又开始讲自己改良的武器结构被工会的大家赞扬,在实战的时候能发挥更好的性能。这时他注意到彼西妮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脸上露出憧憬的神情。
叔叔拍了一拍彼西妮,说这个孩子可喜欢你了,天天研究你留下的那些玩意。听说你要回来,开心得在家里蹦跶,三句话都离不开伽利略哥哥。
彼西妮腼腆的笑着朝伽利略眨了眨眼,因为紧张绞起了裙角。
伽利略有点惊讶。这个多年未见的妹妹,一下子变得可爱了起来。他压抑着狂喜的心,表现出一副年长者的从容和淡然。
“说起来,你这次假期有什么打算吗?”叔叔问。
“嗯… …难得回国一趟,想在周围走一走,玩一圈。”
“刚好,威尼斯的划艇节马上就要开始了。要不你带彼西妮去玩玩,这姑娘也长大了,该见见世面了。”叔叔一拍脑袋就下了决定,伽利略哪敢拒绝,但他也乐意拥有这样一段旅行。
晚上,伽利略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儿小说,里面讲几个探险家如何乘坐大炮把自己发射到月球的故事。
彼西妮坐在窗边,饶有兴致地看着外面的风景。火车此时正行驶在乡间,大片大片碧绿色的残影飞速向后退去。伽利略坐在彼西妮的对面,聚精会神地算着晨报娱乐板块的数独题。
“我听爸爸说,魔女用法术就可以飞上天,还可以瞬间移动。她们还会乘坐交通工具吗?没有办法欣赏这样的风景才是一种遗憾!”彼西妮率先开了口,她非常陶醉于列车运行时发出的机械声,还有车轮碾过铁轨时微微的震动。
伽利略表示认同,妹妹真是可爱可亲。
这几年来他也没有停下对魔女的研究,但他在后勤部工作,直接接触魔女的机会少之又少,只能通过战斗部同事的转述来收集信息。而记载魔女法术情报里也没有太多收获。
工会偶尔也活捉过一些魔女进行拷问,伽利略偷偷溜进审讯室,想要从她们口里套出一些情报。但那些魔女当然不会乖乖听话了,她们又是诅咒又是谩骂他,朝他吐口水,伽利略只好悻悻离开。
到最后知道的信息只有,魔女们的法术根本不成体系,只是简单粗暴地分了几大类,除了一些自古以来通用的法术外,大部分的成果都是来自突发奇想和歪打正着。
大部分魔女只是跟随长辈学习咒语和使用它们,对于魔法的原理一无所知。相比之下魔药学还稍微有迹可循一些。伽利略有点失望,如果自己是魔女,肯定比她们争气。
“但是我也好羡慕她们呀,有强大的能力,一定也过着潇洒自在的生活。”彼西妮喃喃道。
伽利略倒也没有生气,谁年轻的时候没点幻想。
“魔法基于一个更加混沌的,复杂的体系。事实上,大部分使用魔法的人只是借用,而不是拥有它。心术不正的人一旦拥有了力量,便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不该被伦理道德约束,去犯下滔天大罪。不,就算是我们这样的普通人,也可能会在诱惑下失去本心而堕落。”说罢,伽利略看了一眼彼西妮,确认她有在听自己说话。
彼西妮还没有长到厌烦大道理的年纪,加上她又崇拜着哥哥,自然会认真揣摩这之中的含义。
“魔女正是因为天生有强大的魔力才如此邪恶傲慢。在她们眼里人类弱小无能又愚蠢,只能恐惧或者憎恨她们。”
“但是,但是我们也有很厉害的发明!”彼西妮攥紧了拳头,愤愤不平道。
“是的!科学就是我们的魔法——它是真正属于人类自己的力量。我们在漫长的岁月中积累智慧,制造工具来保护自己,从在荒原上行走到进入文明社会。我们发明轮船、汽车还有火车。总有一天我们也能在天上飞,总有一天我们可以克服地吸引力飞出地球!”伽利略兴高采烈地说道,他对科学的发展充满了信心。
人类只有脆弱的肉身,也畏惧死亡和未知。但是人类永远不会停下追求幸福和真理的脚步。
“太好了!”彼西妮开心地拍起了手。
“说起来,哥哥你还记得达科特号吗?”
这个转折有点猝不及防。他怎么可能忘记,儿时的回忆一瞬间在脑海中浮现。
对于一个创造力过剩的小孩,最吸引人的是什么?小伽利略常常在放学后坐在米开朗琪罗广场的台阶上,欣赏日落的风景。古老的城市在夕阳照耀下显得格外庄严肃穆,远方的鸟群投下黑色的影子。他喜欢看鸟群从城市的一端飞向另一端,羡慕不已。
如果人类也能像鸟一样飞翔该多好啊。这个想法如同一束狗尾巴草一般挠得他心痒痒。
于是中学的某个半年,他沉迷于研究空气动力学,结构力学和木工。最终,在多次计算和实验后,做出了一架简易滑翔机,他兴高采烈地给它取名达科特号。
风和日丽的一天,伽利略叫上小伙伴来到城市近郊的山丘上。他从仓库里推出了自己的作品,这是一个翼展六七米的庞然大物,骨架由木材和竹子构成,上面缝着布,(还有一些稚气的涂鸦)像一只白色的巨型蝙蝠。小伙伴们惊奇地围着这架滑翔机左看右看,这让伽利略骄傲极了,接着他马上宣布自己要试飞这架“达科特”号。
大家推着这台滑翔机上了高高的山丘,在一番调整之后,伽利略把上半身绑在机翼上。先是助跑,他从稍远的地方迈开步子,越跑越快,在山丘顶上用力一蹬——
飞起来了!滑翔机在空中不断升高,风呼啸着从耳边刮过,卷着发丝在脸庞拍动。身后朋友们的惊呼声越来越小越来越细,整片整片的大地在他的身下逐渐呈现。兴奋感充满了全身,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
突然,他感到左翼传来了不寻常的震动,还没来得及反应,一段骨架啪的一下散开了,滑翔机在空中转了几个圈,裹着他直直朝地面坠落。
伽利略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痛懵了,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也发不出声音,他只能无比虚弱地呜呜呻吟。远处传来了朋友惊恐的声音。他没事吧!快,快去叫大人!坚持住啊!
他望着惨白的天空开始恍惚,逐渐失去了意识。今天天气真好,他们在喊什么,我到底是哪里出了错… …
这之后,伽利略被匆忙赶来的大人抬到了医院,万幸也只是几处骨折,在床上躺了几周。不过这件事一直被他的朋友们笑到毕业。
“爸爸给我看了你留在家里的图纸和模型。”
“唉,但是最后还是失败了。”
“如果机身再狭长一些,两边各装一个扰流板,应该能飞得更稳定一些。”
伽利略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位比自己小六岁有余的女孩,突然变得神秘莫测了起来。
“不过,这并不是失败的决定因素。”彼西妮说到这,停了下来。
“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快告诉我!”伽利略感到童年时的热血一下子又重返心头,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答案。
“这个嘛… …”彼西妮眨眨眼,可能是哥哥的反应过于有趣,让她忍不住起了想要捉弄他的心。“在这之前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你在伦敦有交到朋友吗?”
伽利略想到了一个人,诺曼,那是他在伦敦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诺曼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愿意相信他,对他推心置腹。他相信伽利略口中的魔法世界,也嘱咐他要小心魔女的报复。
“当然有啦!”
“那——女朋友呢?”
这句话像一颗炸弹在他的头上炸开了花,伽利略眼神飘忽,尴尬的咧着嘴笑。 “我,我工作很忙,没有时间谈恋爱!这跟答案有什么关系吗?”
但他怎么不想,他也不是没有尝试找女同事约会,大多数人都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他。毕竟习惯了战场厮杀的女人,也看不上一个整天泡在工作室的宅男。伽利略转念一想,他才是不想要一个暴力狂女朋友!
看到哥哥顾左右而言他的样子,彼西妮笑得更开心了。
“这样吧,如果你能在节日中认识一位女士,我就告诉你!”
伽利略知道不能强迫妹妹再说什么,只好答应了约定。他不满地撇了撇嘴,怎么连小孩都欺负自己。
等两人抵达威尼斯时已经到了傍晚,街上有不少游客,都是为了隔日的庆典提前找好了旅店。二人在下榻的旅店放下行李,匆匆吃了顿晚饭。彼西妮难得出一次远门,激动得不行,伽利略只好又给她讲了几个伦敦的生活趣事,才把她哄睡着。
“哥哥觉得谁会赢?”
“嗯… …单就划艇性能的话,六号和十二号最有优势。但比赛也很讲究团队合作,很难判断最终结果。”
两人趴在栏杆上,眺望着远处的船只。湛蓝的天空,阳光照耀着水面波光粼粼,此时河边已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但是伽利略的心思完全不在比赛上,他想,上哪儿去认识一个女人啊,这对他来说也太难为情了。
随着远方发号枪声响起,比赛正式开始。选手们整齐一致地配合着,船桨拍打着水面,跃起闪亮的水花。人群热情的声浪一波又一波,伽利略也被这样的情绪感染,跟着呐喊助威。
他最看好的是四号船,虽然船身结构比较简单,但是船员们配合得十分默契,在超越别的队伍和转弯时也充分展现了高超的技艺。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好的船队,心提到了嗓门眼。
啪!
突然,什么东西拍到了伽利略脸上,遮住了他的视线。
“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帽子……”
伽利略摘下帽子,眼前是一位身穿蓝色长裙的女人,她惊讶地看着他,又很快收敛了表情,略带歉意地笑了笑。
诺曼?这个名字一下子就蹦了出来。眼前的这个人长得简直和他的好兄弟一模一样。清秀的面庞,但又显出女人的气质,披着金黄色的长发。
伽利略把帽子递给对方,也顾不得害羞,结结巴巴道“你,你和我的一个朋友长得好像… …对不起,我不是为了套近乎才这么说,我觉得我们很有缘分,请问我们可以认识一下吗?”
女人抱着帽子,有点不可思议地看着他,笑了笑。“如果我们有缘分的话,那我们一定还能再相遇。下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
女人转身离去,消失在人海之中。只留下伽利略一个人愣神。妹妹趴在栏杆上侧身看着他,悄悄地竖起了拇指。
四号船在人们的欢呼声中冲过了终点。金色的戒指被高高抛起。
晚上,伽利略和妹妹在河边的一家小餐馆吃饭。
“你… …相信缘分吗。”伽利略想到了白天遇到的女人,忍不住问。
“是说缘分,命运这之类的东西吧。妈妈说,神主注视着人类,操纵因果。但是我觉得,就算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高等物种存在,祂们才不关心人类的命运呢!”彼西妮的声音还略显稚嫩,却非常坚定。
伽利略沉默了一会儿,觉得妹妹说的对,他也不喜欢宗教那一套说辞,就当这是巧合吧。
“我想成为像哥哥一样的人!我想当一个工程师!”
这样的豪情壮志本该激励人心,对伽利略来说却如同一盆冷水泼下。有些事他实在不忍心太早对妹妹说。
昨天早些时候,伽利略随便收拾了一两件更换的衣服,提着手提箱在玄关等妹妹一起去火车站,屋里还响着叔叔的阵阵嘱咐。一定要跟着大人。不要乱跑,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也别捉弄你哥!
这时,叔母走到玄关,她回头望了望确定叔叔他们还在屋内,有些不好意思地递给伽利略一个袋子。
“这是彼西妮这几天的路费,如果多了,就当是辛苦费吧,你一定要收下。”
叔母顿了顿,又继续说道“那丫头很喜欢你,很听你的话。我希望你能好好跟她谈一谈。她也快长大了,你明白的,她… …毕竟是个女孩,如果她还是整天沉迷你们男人的这些爱好,我怕她嫁不出去… …”
伽利略接过钱袋子,心情有些沉重。
这两三天的相处,已经让他认为妹妹是一个有天赋,有热情,甚至比他还聪明的人。如果可以继续学习下去的话,一定会做出伟大的贡献。他心情复杂地看着妹妹,此时她正兴致勃勃地用叉子戳着蔬菜汤上漂浮的油滴。
他什么都没说。
虽然一天下来伽利略没有要到一个女人的联络方式,但妹妹本意就是捉弄他,当然也会揭晓谜底。
“我看了哥哥的设计图纸,重新计算了上面的公式。你的理论是正确的,但只有一个地方犯了错——”
“有一个数字我百思不得其解,看了很多书,却无法明白它的意思。过了很久我才终于想明白,那是本地儿童的平均体重数据,你就那么直接拿来用。”
“我想,你只是有点胖了。”
序章之前的故事 字数2234
没什么意义,没什么内容,仅作角色性格爱好(…?)补充用。所有讨论均是建立在人物约瑟夫的价值观、性格基础上,没有真正地去讨论宗教或是人心。
约瑟夫很缺德,很缺德。
同僚法尔科·恩提亚耶和旧日同窗维克多·朗都是背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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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和情报部的同僚闲谈时,约瑟夫被问了为什么选择加入医疗部。
原因吗。或许是因为这样最适合神职人员的身份:帮助或拯救他人;或许是可以少言语多做事,避免出风头;同时避免争斗、远离暴力也更符合自己的职业————
不过这些都不是足够好听到能说出口的理由。
“我喜欢照顾别人。”
约瑟夫弯了弯眼睛笑了笑。
而这也并非谎言。
无能力者、身体不完整的伤残者、心灵有空洞的“迷途羔羊”……约瑟夫喜欢这样的人们。而在病床上,即便是最强大和心灵最坚强的战士,也要向自己伸出手臂、乖巧安静地暴露鲜红柔软的血肉……是的,听任自己摆布。即便仅有短暂的片刻。
“做这样的工作,心灵能够得到滋养,使人觉得,和上帝很接近。”约瑟夫又笑着补充道。
“哈…………啧。”同僚一副不可理喻的表情,对着约瑟夫咋舌。
是的,和上帝很接近。只不过不是心灵和上帝之间的距离,而是职位、功能,或者说……权力。
圣经是可以被解释的。当你代行规则的时候,同时也在制定规则。约瑟夫用细长而苍白的手指不自觉地抚摸着挂在胸前的十字架,漫不经心地想着。
“而且,神父某种意义上也是心灵的医生,不觉得吗?”
“有道理。”同僚翘着二郎腿喝了口水,“不过我不看医生。”
“若要把神父或牧师比作医生,”同僚摇了摇手指,“那不去教堂岂不是反能证明心理健康?”
“所有人生来都是有罪的。”约瑟夫照本宣科地回答道。
“你我都是?”
“是的。”
【虽然我可不认为自己真的会因此受什么惩罚。】约瑟夫想道。
【或许真正的病态始于毫无自知之明、缺乏良知——即缺乏“罪恶的意识”,然而另一方面,能使人感到痛苦、觉得自己似乎生病了的“病原体”却是被当作健康和善良表现,被当作灵魂的证明的“罪恶的意识”。无罪的人自认为有罪,因而感到痛苦,如同自己真的十恶不赦,万病缠身。】
【我和我的这位亲爱的同僚感到轻松自在、活蹦乱跳的原因,都因为我们缺乏“罪恶的意识”……我们都没有那种需要求助上帝的心灵困境。】
可是,约瑟夫可是很喜欢那些深陷罪恶意识中的,可怜的病人们。他们软弱,可笑,却又那么依赖自己和自己背后的大十字架。他们不知拒绝,不会反抗,不问险恶。他们轻易地就交出自己全部的信任,让别人看到他们的内心:粉红、柔软的一团,全部都是可以施加影响、可以根植他人的自我的部分;如同稚嫩的孩童,身与心均是适合“信仰”生根发芽的肥沃土壤。而他们的自我,相比之下就仅仅是广阔农田里的一粒小小的石子……至少自己曾清楚见到过一支羔羊的自我,它坚硬、独特、无法碾碎,然而连主人自己也不知道把它丢失在了哪里。
我所钟爱的小石子们啊。约瑟夫陶醉地在内心感叹道。但在那其间,自己果然还是——
这时,同僚突如其来的问题打断了约瑟夫的回忆。
“约瑟夫,健康的心灵是什么样的?”
“这可很难回答,”约瑟夫耸耸肩,“你想问的,比起健康的心灵,不如说是高尚的灵魂吧?我是人,人是看不见别人的灵魂的。”
【不过,或许隐约能看见也说不定。】
“高尚啊……就像你所说的,加入医疗部的原因?”
“我可算不得高尚。”约瑟夫不禁嗤笑。
“我也觉得。”同僚也笑了。
【是的,我们本能隐约见到对方灵魂的模样。有些人所看到的是别人的衣装,言行,荷包,名誉,名字,或是,背后的十字架。因此看不见对方的灵魂。还有些人注视着别人的时候,却只能看到他们自己。】
【也许我的这位朋友也在我身上看见了他自己吧,所以他不介意我的灵魂并非神职者所需要的那般洁白无瑕。】
【总之,他不是能够被我改变的人。……并且也不需要改变。我们已经是“同伴”了。我们都是狼,也都是猎人;各自过各自的人生,各自追寻不同的事物,寻找不同的猎物。】
“好了,该工作了,我得回到更需要我的人们身边。”约瑟夫倏地站起身,伸出手示意同僚,他不请自来的客人将茶杯递给他清洗。
“真冷淡啊,你这么喜欢工作?”交出茶杯的同僚也站起身,揉了揉僵硬的后腰。
他注视着约瑟夫前往厨房,看那瘦长背影几乎是晃也不晃地飘到水槽前,最终站定了脚跟。同僚试探道:“其实不是他们需要你——毕竟有其他医生,其他教堂,其他神父;而是你需要他们吧?”
清瘦的神父别过头,淡淡地微笑着。“是啊,没错。这是一份有意义的工作,让我更接近上帝。我喜欢人们,也喜欢照顾人们,就只是这样。”
“我也是人,你不喜欢我吗?”同僚掐着腰撇了撇眉毛。
“我相信你能把你自己照顾的很好,我的朋友。”约瑟夫把带着水滴的瓷器放回碗柜。【——可不像这些杯子,苍白,美丽,易碎,毫无生气;它们是需要我照顾的。我可以将它们浸在水中;摆在鲜花之下;可以亲吻它们;利用它们;也可以将它们摔得粉碎。】
【对能照顾自己或至少是想照顾自己的人来说,多余的疼爱就等于摆布或是冒犯。…我要找的是一个完全无助的受害者角色,然后,如果他还有一点力气,捏碎它。如果他还有能动的四肢,折断它们。任何灵魂都需要精细的打磨,才能变得像瓷器那般光洁完美。】
“那确实,相信我准没错。”同僚摆了摆手戴上帽子,“下次再见,小神父。”
“再见。”约瑟夫只是挑挑眉毛,没多反应也没再看向对方。约瑟夫那对隐在细碎黑发后的眼睛着迷似的盯着瓷器上的水珠……真可爱,他想。他颤巍巍地伸出与无温度的瓷器同样冰凉的指尖,缓慢地,沿着狭窄、小兽牙齿似的杯口、天鹅颈部似的把手、还有孕妇腹部似的杯肚细细触摸着……
维克多,我的羔羊,我的小石子,我的瓷人偶,我的,实验动物。
……也许曾经是我的维克多,也许未来还有机会能成为我的维克多;然而现在,维克多是苏格兰的维克多,而我在伦敦。
年轻的神父抽出手指关上碗柜,把额头抵在柜门冰凉的玻璃面上,闭上了眼睛。
「『Stat rosa pristina nomine, nomina nuda tenemus.』」
一本書在眼前攤開,少女喃喃讀著上面的句子,轉頭朝空中問道。
「這是甚麼語言啊?」
「拉丁文,因為又臭又長,所以比紙質書早幾世紀就幾乎滅絕。」一把聲音從空中傳來,「這句意思是『昔日玫瑰只存在於名字之中,我們只擁有其虛名。』」
「誒,這句跟之前翻譯的『玫瑰即使更名換姓,也依然芳香』是不是相反意思啊?」少女一邊把翻譯紀錄下來,一邊感嘆道。「以前的人好喜歡用玫瑰作比喻啊。」
「哼。還不是商家炒作甚麼玫瑰等於愛情,怕不是大部分人都只認識這一種花。」聲音對此嗤之以鼻。
「別這麼刻薄嘛,芭比。」
被喚作「芭比」的聲音「嘖」了一下:「所以說⋯⋯能不能換個名字喊我⋯⋯」
「不要。」
少女吐了吐舌:「要怪就怪你自己當時太欠揍了。」
少女和那把聲音的相遇是在三個月前。
那天她一如往常翻開書本,將內容錄入資料庫,然後準備翻譯工作。她點開一個鑲著一座「塔」的圖標,就在這時,一把聲音「開口」:
「又是甚麼三流愛情故事啊,這週第三本了,悶死了—你能不能選些別的。」
她彈開手,愣在原地不敢動彈,眼睛四處亂瞟。
「在這邊啦,就你剛點開的app那裡,對了。」
她定睛盯住那個塔的圖標,黑色的剪影沒有任何晃動,只有一把略帶稚氣的聲音在噗嗤哼笑著。
「你是⋯⋯甚麼?」
「我是巴別塔啊。你用了我這麼久都沒有發現我,我悶死了。」
「呃⋯⋯你是,那個翻譯app?我錄入的原文沒有這些啊⋯⋯你是自己在說話?」少女在努力處理突如其來的信息。
「是啊,你不也是在說話嗎?有甚麼出奇的。」
「我是人當然能說話了,但我可沒聽說過app能自主說話的。」
「那是因為我是電子幽靈,不是普通app。」
少女「哈?」了一聲:「那是甚麼鬼?」
「你要當作是『鬼』也成啦,不過我可不是傳說中死去的人類殘留下來的靈魂,我本身現在就是活著的,只不過是軀殼是這個app系統,但我跟人類一樣有自我意識。懂了嗎?」
少女搜尋了一下記憶,從圖書館中抽出一本書:「幽靈⋯⋯像希爾達•庫珀的書裡寫的那樣嗎?」
「稍等,我讀一下。」聲音停頓了一會兒,不到兩秒又響起,「對對!那枝筆大概是我的同類吧。不過現在筆都絕種了。」
少女用了幾分鐘的時間處理這堆信息,最後不知道是接受了還是放棄了,嘆了一聲,說道:
「好吧。我叫伊莎貝爾,是這個紙質書圖書館的管理員。你叫甚麼名字?」
「巴別塔啊,app上有寫的,你不是知道嗎?」聲音—巴別塔理所當然地說道。「我待在這幾個月了,當然早知道你的名字。」
「正常人初次見面都會自我介紹吧,我是在禮貌!」伊莎貝爾反了個白眼。「人類才不叫自己做甚麼塔,既然你說自己跟人類一樣有感情有意志,那就不該叫甚麼塔吧。」
巴別塔反問:「那難道人類的名字都要叫『xx人』嗎?」
「⋯⋯一般我們說自己是『xx人』那種是種類統稱,用來分辨國籍、種類、性別等等,例如說『我是上海人』,就是跟從不同地方來的人表示我自己的出生地。」
巴別塔「嗯嗯」幾聲:「懂了,既然我倆種類不同,那你可以叫我『巴別塔大人』。」
「不對啦!『xx大人』跟『上海人』的用法完全不一樣好嘛!『大人』是別人對你的尊稱,自稱甚麼大人太氣人了!」
巴別塔把尾音拉得長長的:「好—煩—哦—,所以叫巴別塔不就好了嗎,不是也有叫作『安妮塔』的人類名字嗎?」
「那是音譯名稱,跟你這用『塔』字字綴表達建築物的情況不同吧。」
巴別塔反駁道:「所以說『塔』這個字為什麼得是『死物』、『高樓』的意思啦,誰規定的?就不能用『塔』這個字表示『聰明透頂的精靈』嗎?」
伊莎貝爾的聲音遲疑了:「⋯⋯?本來就是吧?『塔』字可是『土』字邊哦⋯⋯」
「那麼是誰規定用『土』這個形狀的字代表泥土的?我還覺得那象形像鑽石或者鼠標呢?那只是你們的文化強加的意思,而本是這個字本質上、天生就等於土壤,我幹嘛要聽你們的?」
伊莎貝爾徹底當機,乾脆放棄:「煩死了!!總之我覺得不好聽,不准叫巴別塔!既然以後大家要一起住,就由我來給你改名吧。不過叫『巴別』也很奇怪⋯⋯」
巴別塔輕輕飄出一句:「隨便你,反正你改甚麼名字又改變不了我。」
「⋯⋯啊!我想到了。」伊莎貝爾露出得意的笑容。
「就叫『芭比』吧!」
「噫!」巴別塔發出了迄今為止最嫌棄的聲音,「我才不要個金髮碧眼無腦女性人偶的名字!」
「甚麼嘛,『芭比』這個名字又不是『本質上』、『天生』就是金髮碧眼無腦女性人偶的意思,是人類文化強加的吧?你又不在意人類文化的,不是嗎?」
「你⋯⋯!」能言善辯的電子幽靈終於閉上了嘴。
「—既然那時說好了,那就不能反悔。況且你那時也說過跟『玫瑰即使更名換姓,也依然芳香』差不多意思的話,那繼續叫『芭比』又有甚麼影響呢?」
伊莎貝爾一邊說,一邊繼續錄入書本的工作,催促還在鬧小脾氣的電子幽靈接著翻譯。
「下一部分還是在解釋玫瑰之名那事。哎,這作者的後記跟正文一樣臭長。」芭比將氣撒在書和作者身上。
「說不定他很喜歡玫瑰呢。那麼多人喜歡這花,那一定很漂亮。」
「你又沒見過,怎麼知道玫瑰漂不漂亮。」
空間倏然安靜下來。芭比發出一聲微弱的驚呼,馬上開口:
「啊,抱歉⋯⋯」
「—沒關係啦,總有一天能出去看到的!」伊莎貝爾鼓起笑容,「醫生不是說過嗎,只要等我的身體能適應外面的環境,我就能出去啦。在這之前就先讀著書,了解外面的世界吧!」
伊莎貝爾抱住一封信躺在書海中,信的下款簽著「Dr. K」。她慢慢閉上眼睛,今天的工作量差不多到極限了,是時候休息了。
「嗯⋯⋯」
燈光漸漸熄滅,永不止息的電子幽靈看著同伴睡下,默默道聲晚安。
——
凌晨三時十一分,方CC的腕表閃起信號燈。
「噯噯!這個塔在閃耶!」
一見到新鮮玩意,小空立即跳出來,調大音量對著方CC喊。方CC,一個被黑心老闆加上這隻不明來歷的電子幽靈逼著加班至深夜的可憐社畜,黑著臉揮開罪魁禍首蹦跳的虛擬形象,摁亮畫面,果然翻譯app的圖標右上角閃爍著紅點。
??這app不應該會推送提醒的啊?出bug了?
小空不斷催促他點開。方CC拗不過,打開app。「原文」的欄位空白一片,「譯文」一欄卻在閃著。他順著點開,只見一句話傳到耳邊。
「我想請你造一個人。」
⋯⋯???幹,新job?!
全文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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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已经打响。
从海中出现的无疑是死物,粘腻的汁液伴随着恶臭,是曾经活过的东西逐渐腐朽的味道。死代替生行走。它苍白的腕足生着倒刺,这些腕足中的每一根都足够粗,能轻易卷起健壮的成年人并将其拖入水中。
——弦理在半空中看见的就是这样的东西。
“快点,用弩炮!”
船员们应声而动。他们掀开覆盖在铁块上的油布,又拿前端绑了布条的杆子捅进炮膛。在他们准备的时候,诗人已摆好架势,开始弹奏安魂曲。她的手风琴嘎吱响着,变了调子的小调从风箱中流出,伴随着尖锐的刮擦声,这让在场的另一个雪精灵大受震动。眼前的不死生物抽搐了一下,它朝桅杆伸出的那根腕足在空中打滑,最后落进海里,溅起大片水花。
可它仍在原地。
“牵制就交给我们吧!”梵塔西娅喊着。
精灵在瞬息间作出决断,她首先站到靠近船头的一边。其他队友很快领会,宵星提着剑赶到梵塔西娅身边,红发精灵背后是来自坎维的同袍,两个雪精灵从位置上而言同样是背靠背,弦理悬浮在船尾。
“来了!”
巨大的触腕从海洋深处伸出,向着站在弩炮边的宵星袭来。雪精灵没有躲闪,她举起剑向着迎面撞来的腕足攻去,她的剑很快,站在他身边的船员几乎没有看清她剑尖的轨迹——不过他也没那个时间去看。随着一声闷响,船员们射出的铁箭精准地刺入怪物肉里,这只腕足痉挛起来,它似乎发出了混杂着痛苦和愤怒的吼叫。
第二波攻击很快到来。
诗人几乎未停歇地演奏着安魂曲,向她袭去的腕足明显受到影响,它的行动慢下来。一支箭恰好切断腕足前端,那仍然扭个不停的断肢 “啪嗒”落在船上,正是奥菲利亚心仪的研究样本。
攻防就这样持续下去。
在这样的往来中,船只收到伤害,船员们不得不分出人手维修受损的船体,他们拿着木板慌张来去,自然就有一处的防范被放在后头。此次船上雇佣的冒险者有五人,而弩炮有六处,也就意味着……
“轰!”
是船尾。
守在右侧的弦理在之前短暂的寂静中集中精神看护着眼前的海域,那海底的生物似乎也对船上的情况进行过观察,它绕过冒险者,袭击了弦理身后无人看守的薄弱处。船员们更加慌张,整艘船开始向着某一处略微倾斜。从大幅对船员们发出的指令来看,是刚才的攻击让船体的某个部分开始漏水。焦躁弥漫开,传言与前几天的战斗为现在的状况蒙上一层阴影:他们是否会像之前的船员那样成为不归人?不过好在怪物也受到了相当的打击,双方似乎都明白这场胜负的结局不会太远。
一阵哗啦的水声。
又是宵星。
雪精灵沉着地向前一步,她将剑平举在胸前,接着缓缓推出。谁也说不清那是怎么发生的,又或者她的动作实在太快,箭头正巧刺进雪精灵刚造成的断面,深深没入其中,又从斜面的另一边伸出。
箭矢贯穿了断面。
或许是受到的伤害超出了怪物内心的预计,它似乎认为这趟捕猎并不划算,所以它放弃了。伴随着巨大的震动,所有的触腕都沉入水中,一切都安静下来。船员和冒险者们握着武器警戒了一段时间,那东西似乎不会在出现了。
不过是瞬间的事。
两根触腕破开水面,以惊人的速度卷向船上,船员射出的箭刺入肉中,它不管不顾。怪物的动作带起一阵阵波浪,船只摇晃起来,甲板上的人们东倒西歪,也就来不及抓住同伴的手——
乔治亚和艾比尼泽被灰白色巨兽挟持着高举在头上,那东西游向远方。
而此时,他们终于能看见那怪物的全貌:
一只巨大的乌贼。
弦理很快动作,他扇动着翅膀,拼尽全力冲向远走的乌贼。浓雾向有生命一般涌过来,阻挡住翼族的视线,将他困在离绯红女皇号不远的空中。珂旭信徒停在那里,看着乌贼前进的方向,就在他准备转身回到船上的时候,有什么吸引了他的目光。
就在浓雾深处,他刚刚一直看着的方向上鼓着一团阴影。它看起来有些大,也很长,应该是黑色的,那东西没有靠近,只是静静地立在雾中。弦理飞得更高,以求看清这物体的样貌。
——两根桅杆,伴随着破破烂烂的三角帆,若隐若现。
Tbc.
(摘已发布的设定)
兽族的祖先是红色的神明。他怀念以往巨大的力量与自由的身躯,就要回了自己原本的形态。取代而之的是让他们放弃了大部分本来的理性。兽族解放自己本身的自由之体,随风而去。兽族逐渐衍生成了两个不同的类别:普通的【动物】,和更接近祖先的【灵物】。
【灵物】是指智力高于普通动物,可契约,有特定能力的生命体。它们千姿百态,越接近人形说明力量越强大。正因为可以被驱使,部分物灵开始被恶魔族操纵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在奥林姆大陆上,各个种族人口数量比较均匀,不过会有个别种族数量相对稀少。 严格来讲兽族不包含在内,因为现在的兽族并不能算成一个人种,不过还是标注下。 所以目前大陆人指的”五大种族“,是指另四个种族和新的人族。
•目前人口数量从少到多排序:
天使族<恶魔族<物灵(兽族)<精灵族<人族<兽人族<动物(兽族)
•关于时间:
奥林姆大陆:目前是第3010大陆年
欧洛赛斯:大陆年始前7311年
•关于货币:
100铜币=1银币
100银币=1金币
1000金币=1蓝石(有魔力和治愈功能
(待完善)
(突然发现漏了人族...赶紧补下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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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族,是奥林姆大陆上的第六种族。古界是没有人族的,这是大陆上的全新人种。追溯到最开始创建大陆时,造物主同时也创造出了这个新的种族。而这是造物主的一时起兴,还是有意而为的就不知道了。
在奥林姆大陆上,各个种族人口数量比较均匀,不过会有个别种族数量相对稀少。人族数量只能说是平均值,并不是多,这是有原因的。
和其他种族相比,人族的寿命属于比较短的那边,体质也是属于比较弱的那边。虽然人族本身没有什么特技或天生的能力,但他们之中常常会出现头脑很好的人,为大陆的文明贡献出一份力。人族很团结,善于交流,手也很巧。大陆上很多中上游的武器,建筑等都是出自人族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