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稥无妄
(四)
叶五问道:"今日你会否见三哥一面?"
“当然。”
"你去见见正好,如今三哥不吃不喝了好几日,就算不愿开口,也希望见过你之后能吃上点东西。"叶五的眉毛微微蹙着,显然很是为叶三担忧。
片刻,又似是难以启齿般,顿了一顿,才迟疑道:"如果不麻烦的话,有人想先见见你。"
"谁?"
"叶夫人。"
叶夫人当然不是叶财神的夫人,叶财神的女人有许多个,但能称作叶夫人的那位,生下叶大没多久便早早地去世了。叶财神虽然花心,但与发妻的感情很是深厚,就算之后生了一大堆子女,竟没一个的老娘是正儿八经娶回来的。自然也都称不上叶夫人。
不过这叶家中,还是有一位叶夫人。正是叶大的妻子,陆蓉。
陆蓉出身名门,祖父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西风剑",外祖父又曾是一方巡抚,叶财神觉着叶家正需要这样的女主人,很是看重陆蓉。陆蓉也不负众望,将叶家打理的井井有条。
"我不明白。"叶五疑惑道,"为何她要见你。"
燕隼道:"或许我可能知道。"
叶五道:"为什么?"
燕隼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我有一种预感,但我必须见了叶夫人,我才能确认。"
陆蓉是一个很端庄的女人。
她向来穿着高领的衣服,将自己的脖颈遮挡得一丝不露。妆容素淡白皙,口脂颜色清浅,她的背脊总是挺得笔直,双手交叠在前,步子如同尺量。
这样的女人,除了端庄,再也想不到第二个合适的形容词。
陆蓉出现的时候,燕隼正在观察厅中挂着的一幅画,画的是青山竹海,山顶清雾缭绕,雾中隐现初日,羊肠小径蜿蜒,顺溪而下,渡过竹林簌簌,直至临水岸边。林中一点轻檐,深山似有人居,水中一叶轻舟,寒江或有客来。
画上却没有落款。
“这是鹤山。”女子的声音从燕隼身后传来,却是陆蓉来了。
燕隼反问道:"鹤山?"
陆蓉深深地看了一眼画,眼中带着些莫名的情绪:"多年前,先夫曾游至思南,思南境内有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当地人称作鹤山。先夫一时兴起,便作下了这幅画。"
燕隼赞道:"一座不知名的山也有这般美景,果真是处处皆是大好山河。"
陆蓉却淡淡道:"或许山景尔尔,不过是观景的人有心修饰罢了。"
燕隼但笑不语。
或许是察觉到言语有失,陆蓉又道:"听说燕大侠接手了三公子的事?”
燕隼道:“接手倒不至于,只是五姑娘替她三哥叫屈,在下自也是相信三公子的为人,便忍不住管上了闲事。”
“如此甚好。”陆蓉抬了抬手,请燕隼坐下,自己也在燕隼的左上方落座。“贸然叨扰,还希望燕大侠不会介意。”
侍女们陆陆续续进来奉上糕点茶水,又鱼贯而出,只剩一个年迈的老嬷
站在厅内的最角落,如同和身旁的柱子融为一体。
只听陆蓉开口道:“三公子宅心仁厚,从不与人为难,我自是相信燕大侠能替他洗刷冤屈。”
燕隼故作困惑:“恕在下直言,以叶家财势,三公子一念之差行差踏错,这也是人之常情。”
陆蓉淡淡道:“纵然常人会因财势动心,但三公子不同。先夫一向与三公子兄友弟恭,何况三公子还对先夫有救命之恩。若三公子贪图叶家继承人的位置,六年前便垂手可得,根本不需下此毒手。”
燕隼道:“但三公子并没有否认。”
陆蓉冷声道:“三公子宅心仁厚,被小人要挟也不足为奇。”
燕隼似是恍然:“这么说,叶夫人心中已有丘壑?”
陆蓉道:“先夫逝世已过三年,偏偏在三公子即将接任叶家之时蹦出这么一个漏网贼匪,很难不让人心生疑虑。”
燕隼道:“看来叶夫人对三公子很是信任。”
陆蓉抚了抚手上的玉镯,慢慢道:“燕大侠不也是对此事抱有怀疑吗?”
燕隼微微一笑,并不回答。
陆蓉却不再继续,反而站起身来,站在角落的老嫫也无声息地出现在陆蓉的身旁,替她抚平裙裾上的褶皱。她扭头对燕隼道:“不知燕大侠是否听过‘千手万星’。”
燕隼动容道:“‘千手万星’郑坤?”
陆蓉道:“有趣的是,叶八带回来的那个人,自称‘郑坤’。”
作者:稥无妄
(一)
六月初七,是锦州叶财神的生日。
叶财神并不是真的叫叶财神,只是因为他很有钱,渐渐地,大家都叫他叶财神了。他自己也很喜欢这个名字,毕竟,谁不喜欢自己被人夸有钱呢?
叶财神是怎样发家的,江湖上没有人知道。大约是十多年前江湖上那场浩劫过去以后,那些死去的人物后事无人料理,突然就有个侠义庄出来出钱出力。小门小派感激不已,大门大户也是甚为感动,后来便听说这侠义庄背后做主的就是那叶财神,接着又知道这天下有名有姓的饭馆、茶楼、客栈,竟有一大半是叶财神的产业。
很多人对有钱人是不太友好的,常言道为富不仁,意思是有钱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叶财神显然也很清楚,所以他的前半辈子都在闷头发财。但是这侠义庄的事一做,江湖上十之七八之人都要承他人情,卖他面子。叶财神有钱,又舍得花钱。于是,不少在江湖上混累了的黑白两道的高手,一退隐,首选便是去叶财神家里养老看家。于是他就从一个很有钱的人变成了一个又有钱又没什么人敢惦记他钱的人。
总的来说,像叶财神这么有名气的人,他的寿宴自然是要大肆操办的。江湖上那些受了他人情恩惠的,自然也得过来吃上一份酒,献上一份礼才是。
燕隼跟叶财神有几分过往交情,所以六月初七不得不去。
乌宁跟杜财神没什么交情,但是燕隼要去,他也要跟着去。
一
乌宁跟燕隼是六月初二到达锦州城的,花欻欻已经在客栈里住了半个月——他早就给燕隼留了地址,催着燕隼一到锦州城,务必第一个见着的熟人是他。花欻欻见着燕隼,喜滋滋地表功:“我三个月前就晓得你必然会来叶财神的寿宴,早早占了锦州城第一好的客栈,又将这第二好的房间让给你住。”
乌宁呲牙一笑:“你算是费心了,燕大哥并不住这里。”
花欻欻不信:“不住客栈,难道非要去锦州城外找间破庙住不可?”他对着乌宁叹气道,“我知道你一向抠得很,是万万不肯住这顶好的客栈。但是你瞅瞅这锦州城客栈早已客满为患,不住这里,又去哪里住。”
乌宁又是一笑:“住叶财神家。”
花欻欻闻言捂着心口往后连退两步:“燕隼,我万万没料到,你竟连叶财神也能骗上一骗!”他忙一拉乌宁的手,痛心疾首,“小宁宁,你听我一句劝,这燕隼骗天骗地,不是什么好东西!”
乌宁扒拉开花欻欻的爪子,森然一笑:“燕隼骗不骗我倒是不知道,上回你欠我的五钱银子却还没做个了结。”
燕隼叫这俩呱噪得头痛,揉了揉眉心,开口对花欻欻道:“叶财神也给你留了间屋子,你是要住客栈,还是要住那里。”
花欻欻腾地一下跳到燕隼面前,脸上笑开了花:“果然还是你待我好,我早就听闻叶家那庄子乃是鬼斧神功齐大家造的,这劳什子破烂客栈还住个什么劲儿。”
等三人出了客栈,就见一辆马车。那马车比寻常的马车大上一倍有余,精美华丽,由四匹通体雪白的骏马拉着,两名锦衣大汉驾车,静静候立在门前。马车前更有并排列着的六匹高头大马,马上的人黑衣劲装,身姿笔挺。虽是处于闹市之中,人与马均是一动不动,很是招摇。见着燕隼几人从客栈出来,就有一人迎面而来。
此人走上前来朝着三人行礼:“燕爷,花爷,乌少侠,鄙人是叶府的管家,专程来接三位爷。”他回头朝马车看了一眼,便有垂髫侍女捧着红毡上前,从马车处一路铺至客栈门前。
乌宁瞧了一眼马车,神色有些微妙,摆手道:“我可不爱坐马车,再宽敞的也不坐。”他走到一边牵了自己的马绳,翻身上马,回头对燕隼道,“我去叶家等你。”说完就走。
燕隼也不拦,只是苦笑着用食指指节摩挲着唇角。熟悉的人都知道他现在很头疼。
即使是头疼,他还是跟着花欻欻上了叶家的马车。马车上的帘子一拉开,便见着一位佳人正坐在里头,虽是一身素净的打扮,却难掩绝色——正是上次对燕隼一群人施以援手的叶家五姑娘。
叶五手旁的梨木矮几上正有茶壶吐着腾腾热气,见着燕隼二人上来,叶五笑道:“上来得正好,水温恰到好处。”
马车中自然是无炭火的,显然叶五姑娘凭借着自身的内力,生生地煮开了一壶水。她熟练地倒了两杯茶,递给燕隼和花欻欻。桌上一共只有三个茶杯——岂不是说明叶五姑娘早就猜到乌宁绝不会上马车。
花欻欻面上有些尴尬,他自然不是自己尴尬,而是替叶五和燕隼尴尬。他早该想到叶五是叶财神的女儿,知道燕隼要来,自然是要亲自来见的。
连乌宁这么小不要脸的跟屁虫都知道先走一步,自己怎么就脑子这么没谱地跟了上来。
“五姑娘好久不见。”花欻欻干巴巴地打了个招呼。
叶五神色自然:“不久,上个月我才见过你。”
燕隼喝了一口茶,道:“五姑娘茶艺精进了。”
叶五道:“叶家茶叶,就算是随便一泡也不会难喝。至于茶艺,许久不见燕郎,心思不宁,怎么会精进?”
花欻欻此时恨不得耳朵被人给割掉,才听不出叶五这幽怨不已的话语。
燕隼仿佛没听见一般,慢悠悠道:“五姑娘过谦了,以姑娘的玲珑锦绣,就是算是茶叶梗子也能泡出雨前龙井的滋味来。”
叶五叹道:“有人曾说燕郎最是心狠不过,我当初还不信,心想着燕郎就算是天下第一心软之人的名也当得,如今看来,果真如此。”
燕隼放下茶杯,顿了一顿道:“就算当了这“天下第一心软之人”的名头,别人那“天下第一心狠之人”的名头我也得担上,这么算起来,只担一个名头,总比担两个好。”
五姑娘闻言,面上便泛起一丝凄凉悲苦之意。不过她毕竟是叶五,只一刹神色便恢复了自然。三个人便安安静静地喝起茶来。花欻欻却受不得这诡异的气氛,只安静了半晌,终于闷得受不住。忍不住掀开窗帘伸出头去,问一旁骑马跟随的管家道:“叶管家,这破马车到底还要坐多久!”
除了花欻欻也没人敢这般大呼小叫说叶家的是个破马车,叶管家也不生气,和气有礼地回道:“花爷切莫着急,大约还有个半来个时辰。若是花爷觉得无趣,马车上的柜子第一层有碧玉棋盘,二三层则有几本书。最下面一层有几碟芳玉楼的糕点。”
“都是些清淡无味的玩意!” 花欻欻瞪大双眼,问道:“有没有酒?”
叶管家道:“这怕是没有,但花爷只需忍上半来个时辰,等到了叶府,好酒好菜自是奉上。”
“等到了你叶府,你家花爷早就闷死了,活活闷死了!”
叶管家不解道:“这马车可是我家老爷特别定制,不同一般马车狭窄憋闷,更是稳当,花爷为何会闷?”
花欻欻懒得解释,悻悻然缩回脑袋,又瞥了一眼马车里那两个人,忍不住从马车里飞了出去,坐到前头拉缰的车夫身旁,一声不吭地盯着马屁股发呆——比起听燕隼的佳人们诉衷肠,倒不如看马屁股更有意思些。
花欻欻一走,燕隼便慢悠悠道:“五姑娘有什么事,如今可方便说了。”
叶五含嗔似怨地瞧了他一眼,轻声道:“难道我便不能是想多看燕郎一眼吗?
燕隼微微一笑,并不接话。
叶五叹道:“我家大哥已经去世了三年,这三年来,爹很是伤心。 但逝者已矣,无论爹多么舍不得大哥,如今也要面对现实了。”
燕隼摩挲着杯壁,心不在焉地应道:“叶财神能走出丧子之痛,当是可喜可贺。”
叶五却道:“爹年岁已高,家中产业自然是要找一位继承人来培养。大哥既然不在,剩下的兄弟姐妹再不济也要从中挑上一位。”
“据在下所闻,叶家这一代人才辈出,可不只是济事而已。”燕隼淡淡道。众所周知,叶家那七八个子女,在江湖上都有着一定的地位。就是那闯祸加散财的第一能手叶九,也叫人冠上了小财神的名头。
叶五面上并不显得意之色,继续道:“原本,爹已经挑中了三哥叶茗,本打算不日就要将他列为继承人。不久前却发生了一件大事。”
她微微蹙眉,似乎此事难以启齿,迟疑了半晌,最终还是开口:"上个月初,家中突然派了二十多个高手来抓三哥回家,一照面就说爹下了令,若是三哥敢反抗,生死勿论。”
燕隼一怔,却听叶五道:"我那时与三哥正在一处,心中难免不生疑虑。那为首的高手在叶府效力了十年之久,是我爹极为倚重的心腹。见到他我便知道爹确实是下了狠心。我问他,此番大阵仗是因何事,他只说与我大哥有关,具体原因我爹也没有告诉他。"
叶五顿了顿,似是自言自语又似是疑惑不解:"我从未见过三哥如此难看的神色,他听到与大哥有关这句话,先是一愣,下一刻就变得惨白。他二话不说便丢下了剑,任凭那些人将他绑了。他神色恍惚,好像什么都听不见一般,走的时候连看也不曾看我一眼。"
燕隼听到此处,心念一动,隐隐有预感浮上心头:"你的意思是,你爹怀疑是叶茗杀了你大哥?"
"是。"叶五皱眉道,"等我回到家中,我爹已经将三哥关入了地牢。"
燕隼听了,心中也有些不敢置信。叶家老三为人处事胜在风流洒脱,燕隼见过几次,实在无法将他与手足相残的事情联系在一起。好半天,他才开口道:"叶财神派出身边最信任的人来抓叶茗,自然是听说或者见到了什么证据,你可知道是什么?"
叶五言下不免有些恨恨:"是一个人。是我家老八在返家途中遇到的一个作恶多端的匪徒!他自称亲眼目睹三哥对大哥下了杀手。可这无凭无据的一个人的空口白话,也能做杀人的证据了吗?"
燕隼发问:"那么,叶茗可曾辩解?"
叶五摇了摇头,喃喃道:"奇怪的正是这件事,我三哥回来以后一言不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无论谁问他,他都一句话都不说。无论谁跟他说话,他都好像聋了瞎了一般谁都不理。我爹对他这样的态度十分恼怒,说他是装的,是逃避。说要在寿宴上当着所有人的面让他偿命!"
叶五猛地抬头望向燕隼,眼神祈求道:"若是我三哥真的对大哥下了手,那是他咎由自取。可如今分明疑点重重,我绝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我三哥是这样一个下场!"
燕隼叹了一口气,道:"你想要我替你查?"
叶五点点头,咬牙道:"此事我更怀疑与家中某些人有关,我早已被人盯的紧紧的,什么也做不了。不论查出来是怎样的结果,总比什么都不清楚的好。"
燕隼揉了揉额间,缓缓开口道:"我会去跟叶财神提,至于他是否应允,我无法保证。"
叶五似是松了口气,唇边便浮起丝丝笑意来:"只要燕郎应允,便没有什么做不到的。"
燕隼只是苦笑。
便在此时,就听见"刷"地一声,帘子叫人掀开,一个脑袋从帘子中间探出,冲燕隼二人道:"你们俩这悄悄话倒是说没说完,老子的等得屁股都要瘪了。"
叶家,到了。
(二)
叶府内有一座山。
叶府很大,原本不过是锦州城北郊的一座宅子。后来,叶财神越来越有钱,讨的老婆也越来越多,生的孩子也越来越多,每个老婆总得建一个院子,孩子长大了也得有个院子,再加上那些投靠来的高手,家中的仆人,还有时不时上门借钱的江湖豪客,那院子自然是越建越多,这叶家也就越来越大,到最后已经变成了一座小城。
既然是小城,城里有座山倒也不足为奇。
此时,燕隼正一个人慢悠悠地走在这座山上。既然答应了叶五,那么不得不先见上叶财神一面,既然要见叶财神,那么便不得不爬这座山。
因为,叶财神就住在这座山上。
正值六月,酷暑难耐,好在这山上树木茂盛,溪水淙淙,时不时有微风轻拂,倒也能带来些舒爽的凉意。这一路上,燕隼没有看到一个人,但他很清楚,他经过的那些树上,每隔五尺就有一位极其厉害的高手,这些高手不露面,无非是因为叶财神愿意见他。
燕隼走了小半个时辰才到达山顶,只见山顶光秃秃的,除了一间孤零零的屋子,什么也没有。
屋子很大,正正方方的,也没有屋门,只有一个窟窿,因此燕隼也没有意思意思地敲敲门再进去。
大概从未有人见过这般空荡荡的屋子。
整间屋子只摆了一张床,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甚至连桌子和椅子都没有。这床也很普通,唯一的特点就是比一般的床要大,在这间足以摆上十几桌酒席的屋子里也几乎占据了五分之一的地方。
床上躺着一个巨汉,看起来至少有两米来高,长手长脚,身上盖着一张普通的棉纱被子。由于身型巨大,棉纱被子也就堪堪盖到了这个人的膝盖。
这里的情形虽然奇怪的很,但燕隼面上却一点惊讶都没有,他十分有礼貌地问:“我是不是打扰了您……”他望了望窗外半落山的太阳,顿了顿道,“的午休?”
巨汉睁着眼睛,连起身的意思都没有,半晌才虚弱地发出声来:“老子从不午休。”
燕隼道:“那倒是叨扰了您早睡。”虽然说着‘叨扰’,燕隼的语气却委实没有抱歉的意思。
巨汉的声音虚弱得很,仿佛下一秒就要昏死过去:“你们这些年轻人,向来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哪里知道躺着的好处,躺得越久,便越不容易觉得饿。”
燕隼叹了口气:“您这一次又是饿了几天?”
巨汉慢悠悠举起三根手指。
燕隼似是自言自语道:“江湖上谁又敢相信,连堂堂叶财神也是要饿着肚子的。”
叶财神也叹了口气,惆怅道:“老子也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人非要每天吃饭不可。”他似是十分难过,“老子每次吃饭,只要光想到这些东西吃进去就再也回不来,便委实心痛难忍。”
燕隼叹道:"若是连叶财神都吃饭不起,我倒怀疑我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叶财神理所应当地道:“你们这些年轻人,尚且不知赚钱的艰难,更不懂老子花钱的痛苦了。”
燕隼忍笑道:“这话您怎么不对叶府其他人说说,尤其是您那些花大价钱聘回来的高手。”
叶财神捂着胸口,瞪着燕隼道:“若不是如此,老子怎么会搬到这个地方,并叫那些人躲起来,不到万不得已,万万不要老子我瞧见?”
燕隼忍不住挠了挠额头,生怕让叶财神看见自己在偷笑。
叶财神又道:“有什么屁赶紧放,想到你要来蹭老子几天饭,老子只觉得浑身哪哪都疼。”
燕隼道:“我来的路上听说了叶三的事,想来求个情。”
叶财神道:“要是你想查查叶老三,老子没什么意见。”
燕隼这才有些吃惊。
叶财神嘿嘿笑了两声,一点不像叶五说的那般震怒,眼神也透出股奸诈的意味来:“此事老子也觉得有些蹊跷,但查起来又要报销好些费用,既然你亲自送上门,倒省下一大笔钱。”叶财神语气便精神了些,“这么算起来,你虽来蹭我几顿饭,倒还是老子赚了。”
他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一般道:“事不宜迟,快走快走。”
燕隼便忍不住苦笑,总感觉自己主动钻进了一个圈套。
等到燕隼走到山下,就瞧见叶府的管家已经守着了,也不知道那个快要把自己饿死的叶财神是怎么通知到的。
叶苍在叶家排行第八,幼时跟在身边的是一位耍枪的高手。
这位高手身姿壮硕,肌肉虬实,不论冬夏春秋都喜欢清早半裸着上身在院内练枪。每逢叶八早起推窗,就能看到这位高手光着膀子站在井边喜滋滋比划肌肉的模样。待到叶八年龄大了一些,叶八拒绝了枪客的建议,一头栽进了练剑的坑里。不仅如此,着白衣熏檀香每日擦剑三百次都是必做功课。
奈何叶八肖父,天生肤黑,浓眉大眼,面容敦实,打起架来出剑直来直往,一捅一个洞,毫无美感,即使极力想要往翩翩公子靠拢,最终还是冠上了“奔雷剑”这样的名头。
叶财神寿宴,叶八必然是要回去的。彼时他正追杀南疆五毒门的败类,一路从南疆砍到了北漠,一时忘了时日。等稍作歇息时,叶家特有的渠道已经将他老娘的慰问信发了过来,将他骂了个劈头盖脸,颇有马上抄剑过来亲手灭子的架势,这才叫叶八慌急忙乱地往家赶去。
他一连赶了七天路,到第八天时途经了一个小镇子。这镇上总共才一家客栈,客栈的招牌已经旧得不像个样,门口只有一个懒洋洋的小二蹲着,一下一下甩着手里的抹布。
叶八原本是目不斜视地从这家客栈门口走过,但下一刻他却忍不住拉住了缰绳。
因为他看见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长得并不好看,腰身也粗的很。屁股肥硕到要掉到膝盖弯一般。正常的男人,看了她第一眼,是决不会追着她看第二眼的。
叶八也是正常男人,所以他看的不是这个女人,而是这个女人怀中的酒坛。
他突然想起,距离他上次喝酒已经足足有三个月了。追杀那几个败类以来,他甚至连水都没有好好喝上一口。
横竖离叶财神的寿宴还有十余天的时间,那么花上一个晚上稍事休整顺便喝一坛酒也决计算不上什么大事。
于是,他立刻从马上跳下来,将缰绳丢给了门口的店小二,一口气叫上了三坛酒。
这个客栈里面跟外面一般冷清,除了叶八,就只剩下里头窗户边有两个低着头的男人,叶八进门的时候这两人还警觉地朝叶八看了一眼。叶八倒没有放在心上,江湖人出门在外,总有一种来者皆想打劫于我的毛病,叶八很是理解。
叶八的想法很单纯,一点也没有节外生枝的打算。谁知道那两个家伙偏偏坐在风口,叶八听力又太好,两个人絮絮叨叨密谋的大半段对话就这么送进了叶八的耳朵里。
原来不是怕别人打劫他们,而是他们正巧要去洗劫别人。
叶八只能暗自苦笑,即使他下定决心不管闲事,也万万挡不住闲事要撞到脸上来。
漫漫长夜,即使偶有蚊虫骚扰,也挡不住睡意来袭。一开始还能听到楼下掌柜和小二拍打蒲扇的声音,渐渐地便只剩下熟睡的鼾声。
叶八静静地躺在床上,手里握着自己的剑。他一动不动,就好像睡着了一般,除了他的眼睛是睁着的。
他知道自己不会白白等待,刚过寅时,他便听见了隔壁的动静。听到二人轻手轻脚下楼,叶八一跃而起,悄悄飞至窗边,将窗户启开一条缝隙往下望去,见着这两人换了夜行服正朝着镇子东头而去。
叶八从窗户小心滑出,远远缀着两人,他不以轻功见长,自然不敢跟随太近。谁料,待跟至一僻静处,那两人竟不见了踪影。叶八微微皱眉,停了一停,蹲下身子想要探查两个人的痕迹。
刹时,他听见了一阵尖锐的破空声。
他听得出这是暗器破空的声音,叶八身形一窜,险而有险地避开这枚暗器。
但是下一秒,黑暗中闪过一道剑光。
这是一个陷阱,埋伏者先用暗器使叶八迫不得已闪避,而另一个人则算准了他逃离的方向,只要叶八闪避,那么下一刻那一剑一定会送进叶八的身体。
叶八仿佛踏入了这个陷阱,他的身子正迎着那道剑光而去。但叶八连眉梢都没有动,他也拔了剑,将剑朝着面前那个人刺去。
剑势如电,剑啸如雷。
叶八的剑直来直去,没有回转的余地,即使对面的剑要刺进他的身体,他也要将剑扎进对方的喉咙。
剑光一闪,只听见"叮"地一声,对面那个人终究是畏惧了,选择了回剑防守。
但他想不到的是,一旦他选择了退却,那就是死亡。
叶八的剑虽叫他架住,下一刻就见到叶八像打铁一样右手将剑高高举起向他兜头砸下。
这是什么剑术!他想。但他也只来得及想这么一下,虽然下意识将剑举起来格挡,但一股巨力从剑身传来,就听见咔嚓一声手中的剑就叫叶八生生砍断,他也叫这反弹地力道震退了十数步。
叶八仍没有停手,他的剑一旦出来,便不会无功而返。他一跃而起,只一瞬,他手中那柄剑已经送进了对面那个人的胸膛。
一剑穿心。
从暗器袭击到其中一个人死亡,才不过呼吸之间而已。
叶八慢慢地将剑抽回来,他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还有一个人正躲在暗处,或许在等他放松警惕的某一瞬间。
所幸他没有等得太久。
夜里突然起了风,风吹动了树叶。刚听到树叶的飒飒声,就有二三十件暗器隐藏在风声中,打向他的要害。
这二三十件暗器,破空声却极其细微,隐藏在风吹树叶的声音中,朝着叶八的周身打去。这些暗器一点光芒都没有,或许涂满了乌黑的毒液, 只要被擦破一点皮就有不可挽回的后果。
暗器歹毒,出手的人也极其歹毒。
可是叶八练的剑不同寻常。他不仅直来直往,也快若惊鸿。那个暗处的人甚至没有看到叶八太大的动作,只听见叮叮当当响了整整三十一下。
这个人一共打出了三十一件暗器,而叶八也用剑打掉了三十一件暗器。
他终于感到恐惧,想要退身逃跑,但是他却不敢动弹,他分明感受到叶八的气机已经锁定了他,只要他一动,他一定和他的同伴一起共赴黄泉。
片刻,他突然大吼一声:"我知道一个秘密,我愿意用它来交换我的性命。"
他感觉到叶八的杀意并没有因此消失,因此不敢怠慢,又急急忙忙说:"是有关于叶家的大秘密。"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叶八那锋利的剑意消失了。他一面松了一口气,一面顾不上背上渗出的冷汗,连滚带爬地从树上窜到叶八面前。
叶八的表情很奇异,他第一次听说叶家有什么秘密。理智告诉他应该杀了这个胡言乱语的人,但是潜意识又叫他好奇不已。
叶八问:"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不知道,但你一定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人物。"这个人生怕叶八改主意,语速极快,"只要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没有人不会对这个秘密感兴趣。"
叶八从怀里掏出手帕,开始慢悠悠地擦剑。他在想如果这个人说出乱七八糟的话来,他一定将剑从下巴捅进去。
这个人见叶八没有回应,也不敢迟疑:"这个秘密,有关于叶家少主的死因,谁都以为叶家少主之死是剿匪意外,但其实另有缘由。"
叶八心神一震,下一刻剑就比在了这个人的咽喉上,他冷冷地望着这个人,打量着这个人的眉眼。这个人长相很普通,属于放在人群中一点都不打眼的样子。他的神情惊惧,但眼神夹杂着些狡黠。
叶八道:"既然你知道这样大的秘密,为何不去叶家告诉叶家的人呢,这样的话叶家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这个人咽了口口水,干笑道:"我怎么敢,一来我没有证据,二来如果我去叶家说出这个秘密,我的死期就到了。"
叶八纳罕道:"为何?"
那人道:"还能是因为什么,不就是因为是叶家人自己的内讧吗,我要是敢上门去说,恐怕还没见到叶财神就做了乱葬岗的尸体。"
叶八怒道:"胡说八道!"他想着不如就杀了这个人,免得叫这个人在面前败坏叶家的名声。但不知为何,他却没有动手。
那个人看出了叶八的迟疑,急忙申辩道:"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亲眼见到是叶茗将他大哥杀死!叶家少主离开山寨的时候好端端的,还与那叶茗谈笑风生,下一刻就见叶茗下了黑手。"
叶八冷笑一声,道:"我不信。"
那个人又将当日叶蕴与叶茗二人的穿着打扮说得分毫不差,他急急辩解道:“我可以与三公子对质,若是有一句虚言,任人处置。”
叶八讽刺道:“为何如今你却不怕叶家人灭口了?”
那人谄媚道:“您是江湖高人,真相大白之前必能护我周全。”
叶八动了动手指,他自然完全不相信面前这个人的话。他甚至想的更远些,或许这个人是在拖延时间,又或许这个人在另有所图。他本想试探这个人的真实目的,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人真的老老实实地跟着他回到了叶家,也真的不知道他是叶八。
更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三哥叶茗竟然默认了这个指控。
叶八对燕隼道:“到此时我方觉有些后悔,感觉带回来一个大麻烦。”
燕隼微微一笑,他看出不管是叶五还是叶财神,甚至将“证人”带回来的叶八,没有人相信叶三杀了叶家大哥叶蕴。但偏偏叶三却像默认了一般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才叫此事有了些微妙的变化。
燕隼道:“太过巧合了。”
叶八点点头,无论是遇上那两个毛贼,又或是毛贼恰巧是当年那座山寨残留的匪徒,这安排得未免刻意。刻意到好像就是为了挑拨叶家内部的关系。
可是谁也想不到此事会在叶三这边栽入了一个死胡同。
叶三的态度让人不得不怀疑或许确有其事。越是这样怀疑,又越叫叶家人不敢置信。
燕隼忍不住叹了口气:“我果真也是自找了一个大麻烦。”
叶八起身道:“我已经将经过讲的很清楚了,不知道燕少侠还有什么疑问吗?”
燕隼笑了笑,道:“有。”
叶八虽疑惑,但还是礼貌道:“请讲。”
燕隼回头看了看天色,笑道:“不知在下是否有幸在八公子这里蹭一餐饭?”
另外一头是等到肚子高歌的花欻欻,他惆怅地望着天色,问乌宁道:“燕隼那小子是不是叫叶财神留下来用饭了,叫我们两个在这边饿肚子,实在太不仗义!”他忍不住想了想燕隼那边的席面,心中生出几分向往之意。
正逢此时,就见着一个叶家仆人打扮的上来问道:“贵客可要用饭?”
花欻欻连连点头:“用用用!”
那仆人便朝着外边拍了拍手,一时间十数名丫鬟鱼贯而入,为两人净手洁面的,为两人布菜端汤的,桌面上更是满当。共有十菜一汤,什么八宝鲈鱼,五珍脍,花炊鹌子,羊舌羹……满满当当正是香气四溢叫人垂涎欲滴。
花欻欻抬筷欲夹,又犯了点矫情,心想也不知道那燕隼吃了没,便召唤一旁的仆人问道:“我还有一个朋友,不知道他吃了没?”
仆人微微躬着身子,问道:“不知贵客的朋友是哪位?”
花欻欻正想开口,便感觉到桌子下有人踹了他一脚。
他莫名地望向乌宁,见到这个小不要脸的已经下筷如电,拼命扒饭。
啧,没礼貌。虽然花欻欻自认也不是什么讲究之人,但是看到乌宁这饿死鬼投胎的样子,不由生出一股子羞于为伍的感慨。
他对那仆人道:“就是与我们一同进府的燕……”话未说完又叫乌宁踹了一脚。
花欻欻忍不住对乌宁怒目而视,乌宁却毫无所觉般继续进食,也不知道是饿了几天,桌面上的食物肉眼可见地在减少。
花欻欻气得咬牙切齿,但还是面带微笑地对仆人道:“燕隼,就是燕隼,他说与你家老爷算是旧交。”花欻欻一边说着燕隼的名字,一边早有防备,一句话之间与乌宁在桌子下连交了几招。
只见那侍从面色微微一变,追问道:“您说的可是燕隼燕大爷?”
花欻欻奇道:“正是?”
那仆人道:“我本只以为二位是五姑娘的贵客,更料不到是燕大爷的好友。”他匆忙一挥手,就见到原本那些巧笑晏兮的侍女们开始收拾桌面,将桌面的饭菜又一一端了下去。只有一旁的乌宁,还趁机往碗里拦了几筷子。
那仆人饱含歉意道:“不知二位是燕大爷带来的,竟上了这些菜色,慢怠了慢怠了。”
花欻欻不以为意,道:“这席面足够丰盛了,我们俩也不是什么挑嘴的人。”
可那侍从却仍叫人把菜端走,一边端一边道:“燕大爷的朋友乃是顶顶重要的贵客,自有贵客的标准,怎么能随便吃这么一些。”
花欻欻一脸不舍,但见这侍从表情诚惶诚恐,倒又不好意思横加阻拦。倒是乌宁听到这“贵客的标准”,吃得更快了。
叶府动作迅速,很快便换了几个盏碟上来。
这回只有两菜一汤,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这碗碟极大,仅仅两菜一汤已经占据了大半张桌子。
花欻欻心想,也不知道是什么飞禽走兽搬上了桌面。心中隐隐有些激动,但还是扭头问仆人道:“可知燕隼去哪了?”
仆人道:“燕大爷留在八公子那边用饭,刚刚通知了小的。”
花欻欻便不再问,瞅见一旁的乌宁已经放下了碗筷,一副吃饱喝足的样子。他忍不住得瑟道:“你吃得这般饱,剩下的可就都吃不下了。”
乌宁混不在意:“你喜欢,都留给你吃。”
只见那下人掀开第一道菜的盖子,只见这盘子瓷色油亮,直径足足有一尺来半,盘中央有两点朱红滚动,像是腊月雪中红梅,傲雪凌霜。
却是两粒友好相伴的花生米。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花欻欻的表情一下凝固了。
仆人却掀开了第二个盖子,只见盘中淡淡一抹绿色,如同深谷清溪,很是清新怡然。
却是一根焯过水的青菜。
花欻欻抖了抖筷子,指向最后一碗汤,垂死挣扎般地问道:“这又是什么?”
仆人欢快地回答道:“海鲜汤。”一边说着一边将罩子拿开,只见一大碗清可见底的白水摆在了花欻欻的面前。
花欻欻眨了眨眼,问道:“海鲜呢?”
仆人微笑道:“在这。”他拿起一双青玉做的筷子,在碗中捞上几捞,然后夹出了一颗虾米。
只听乌宁还在一旁凉凉地开口:“我说了,你喜欢,都给你吃。”
花欻欻面上神色变幻,终于忍不住问:“你老实告诉我,燕隼是不是跟叶财神有仇。”
下人笑道:“花爷说笑了,这一向是我叶府对待最高贵客的标准,我家老爷平日里连这等规格的饮食都吃不上呢!”
花欻欻夹起一粒花生米,好半晌道:“我现在反悔说不认识燕隼这家伙,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三)
夜深,风轻。
静谧无声。
花欻歘在床上盘腿而坐,看似闭目运气,但跳动的眼皮显示出他并不平静的内心。
他已经很久不曾这般心神不宁,坐立不安。一个习武之人,若是连心都不静,那么他一定在江湖上活不长久。
花欻歘深以为然。
然而今夜,他却无论如何也无法静下心来。即使真气在周身三百六十处穴窍游走了十三遍,但他的心仍是乱的。
心乱如麻。
"咕~"
这原本只是极细微的一声轻响。但在花欻欻耳中却如惊雷一般让他脸色巨变。他终于忍受不住从床上跃下,气急道:"在堂堂叶家晚上饿的睡不着觉,谁特娘的信啊!"
他在床边来回踱步几圈,又悄咪咪贴在墙上听了听隔壁的动静,依稀听到燕隼和乌宁的呼吸声,似是正熟睡,便摸了摸下巴暗自思忖:“老麻雀和小宁子倒是吃饱喝足,偏生就我一个人饥肠辘辘,若叫他们知道我睡不着觉铁定要嘲笑我。倒不如自己偷偷出去找些吃的。”
想及至此,花欻歘推开门探头看了看动静,见院内一片漆黑,便蹑手蹑脚走出门翻墙而去。
风还是同样轻,夜还是同样静。叶府大部分的屋子都只有隐隐绰绰的轮廓,偶尔零星能看到些微弱的火光——是巡逻的人提灯穿过。但花欻歘仍走的极为小心,因为他不想明天被当作叶府的贼挂在院子的大门上。虽然他的确是去偷东西的,但若不是因为燕隼,他绝不会半夜饿成这个鬼样子。
他小心地趴在屋脊上,直到有一队巡逻的卫士路过,他才如影子一般从墙上滑下,紧贴在最后一个人身后,然后在路过下一个树丛的瞬间打晕了这个可怜人,顶替了他的位置。
即使叶府的巡逻队伍再严谨,也万万想不到竟有人堂而皇之跟着整个卫队在满院子巡游。花欻歘很为自己的机智点头。
最后只剩下一个问题——叶府的厨房在哪个方向。希望能留下点糕点伙食犒劳他空空如也的肚子。
在随着卫队巡逻一个时辰以后,这叶府的弯弯绕绕彻底让义务打工花欻歘头晕眼花,终于在转过一个屋角时,忍不住飞身掠上房顶。走了这么久,只盼着走到了厨房的附近。他如同一只黑鸟飞掠而上,然后一脚踩上了趴在这个屋顶上的暗桩。
暗桩“嗷”的一声,可谓是石破天惊。此声一出,那此起彼伏的“有贼”“有刺客”“哪里逃”叫喊声便由近及远地连绵而至,吓得花欻歘一边飞跑一边撕下衣角拦住头脸,生怕叫人认出身份。花欻歘在房顶跑的飞快,身后脚下跟上了一溜举着刀剑的人,随时还要闪避迎面而来的棍棒。
眼见着人越追越多,无法收场之时,也不知哪里传来一声呼喝:“别中了那贼子的调虎离山之计,地牢被人劫了!”便从中分出些人往地牢方向去了。
西边也恰时闪出火光,隐隐约约传来“走水了!”的叫嚷声。呼啦啦又是一片人朝着另一个方向救火去也。
“这叶府是不是风水不太好。”花欻歘心中嘀咕,不过倒是替他省了麻烦。他几下纵跃,见甩开了距离,忙猛然一头扎进一个小院里。
毕竟是黑夜,后边的人没注意花欻歘进了院子,一路朝着前边追去了。
这间院子并不大,甚至比花欻歘所住的客院更小。院周围种了一圈不知名的花,此时夜风中漂浮着这种花的香气,带着淡淡的甜意。院里有一间小屋,屋内竟有灯光。
待到花欻歘走近些,便看见一个女人。
或许是夜里的乌云移开来了,明月露出了冰盘似地全貌,在这样朦胧地月色中,这个女人倚窗而坐,或许是因为月色太过清凉,映得她的脸色也是苍白的,有种难言的凄艳。她愣愣地望着月亮,神情充满了怅惘和悲伤。
“嫦娥应悔盗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不知为什么,花欻歘心中竟浮出这样一句诗词。他不认识这个女子,但瞧着她这样悲伤的神情,竟忍不住可怜起这位陌生的女人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似是终于感应到花欻歘的视线,那女子偏头朝这边望来,花欻歘赶紧往后一缩,整个人紧紧贴在墙角,隐没在黑暗里。
女子瞧了半天,终是没有发现暗处的花欻歘。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扶着窗棂站起身来,收拾了窗前的绣花绷子,拿起烛台往屋里去了。
此时的花欻歘早已忘了饥饿,满心里都是关于这个女人的疑惑。她是叶家的什么人,她又为什么这么悲伤,她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事。
但很快,花欻歘已经没有空去思索这个问题了。因为他又遭遇了新的疑惑——该从哪个方向回客院。
花欻歘跟着叶府下人回客院的时候天已大亮。花欻歘总算给自己想到了一个好理由,清晨散步迷路。
一进院门就看见燕隼和乌宁正在喝粥,见他从外边进来也不惊讶。倒是一旁的叶五姑娘笑吟吟地打招呼:“花大侠早。”
花欻歘假意伸了个懒腰:“早就听闻叶府构造奇妙,特地起了个大早去参观参观。”
叶五淡淡一笑,温柔道:“花大侠想必该饿了,不如一起坐下来吃点东西。”
花欻歘也顾不上客气,连连点头接过仆人递来的包子。刚咬下第一口便听见叶五道:“昨夜叶府进了贼人,先是打晕了我府中一名卫士,又伤了一个暗桩,想必是为了三哥而来。只可惜没有抓到,否则也好知晓他们的来意。”
花欻歘一口呛住,连连咳嗽。见叶五朝他望来,忙拿粥碗挡住表情。
燕隼不紧不慢地答道:“来意无非是救人或者杀人,过些时日总会知道的。”
“说不定也可能是误会。”花欻歘埋着脸轻飘飘地冒出了一句。
叶五语气带着微微的愁意:“我父亲却认定是三哥要畏罪潜逃,如今又给地牢增添了几层守卫。”
哦,可怜的叶三少。花欻歘只想赶紧转移这个话题,便捣鼓了一下旁边的乌宁:“你怎么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
乌宁头也不抬,悠悠道:“看了一晚上笨贼迷路,又要去点火,自然是累的很。”
花欻歘忍不住掏了掏耳朵,几乎以为出现了幻听。但他看了一眼燕隼和叶五,两人神色未动,就似没听见似的。
他长臂一揽,将乌宁捞至门边,半不敢置信地低声道:“你……你说啥?”
乌宁叫他拉了个踉跄,颇为不便,奈何身高比不上花欻歘,被他死死压在臂膊中。只得怏怏不快道:“拉我干什么,燕大哥也在的。”
燕隼只当没听见花欻歘与乌宁两人嘀嘀咕咕,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
作者:燕归山
一
白霭第一次进入星辰塔的时候迷了路,无数纵横交错的星迹轨道扰乱了体内的“线”,她站在镜面中,无法辨别出正确的道路。
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眼前的青年微微弯下腰,平视着有些茫然的小星辰师,带着几分懒散,眼底满是笑意。
“需要我送你回到正确的道路上去吗?”
从他身上弥散出来的黑暗蚕食着四周闪烁的星辉,不消片刻,星光便黯淡了下来。
白霭看了他很久,最终伸出自己的手——
也许是当时太过于害怕,就算是那样的黑暗,也感受到了温柔。
二
只是那之后,白霭再也没见过那个人。
直到很久以后,她升上星辰塔的高层空域,才在偶然的情况下听到有关于那个人的消息。
星辰塔有史以来最为强大的暗星,因为没有一个星辰师能够束缚他,所以一直被关在塔的最深处,只有在有需要的时候才会被放出来——
“都这么多年了,估计也快陨落了,毕竟是寿命短小的暗星,就算再强大也得遵循命运的安排。不过若是有能束缚住他的星辰师,倒是还能多活一段时间,可惜他似乎一直都没这心思。”
对着白霭说起那个人的前辈颇有些感慨,后来又在白霭的追问下,告诉了他那颗暗星的名字。
“他叫零,不过你应该听过他在变成暗星之前的名字,”前辈翻开星辰录,指着最前面被划掉的一个名字说,“宸,曾经的光辉之星。”
三
宸这个名字曾经是所有星辰师的梦想,但是现在却变成了星辰师们避之不及的的存在。
在被称为星陨日的那天,无数的星辰和星辰师在与黑暗的交锋中陨落,破碎的轨道,星辰的悲鸣,和熊熊燃烧的战火交织在一起,犹如宇宙末日的到来。
也就是在那一天,宸的星辰师,阵亡了。
愤怒的星辰迸发出巨大的力量,他燃烧了自己坠入黑暗,堵住了通道。
再然后伟大的光辉之星消失了,带着恐怖和毁灭的黑暗之星从深渊里爬了出来。
尽管他宣誓永远属于星辰塔,并且将星核挖了出来交给星辰塔,但仍然被关进了囚牢失去了自由。
塔曾经许诺,若他愿意再次接受星辰师的束缚,便会给予他自由,但是千百万年过去了,他始终还是当初从深渊里爬出来的那个黑暗之星——
不可束缚,不可驯服。
白霭的手指轻轻划过星辰录上被划掉的那个名字,忽然露出一丝浅淡的笑容。
四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星辰师申请了对暗星的束缚契约——
这条消息迅速地传遍了星辰塔,掀起了轩然大波。
就在星辰师们都在议论着这件事究竟是哪个不怕死的小家伙干出来的时候,白霭已经在前往囚牢的路上了。
光路的尽头,懒洋洋的青年肤色苍白,周身围绕着比之自己记忆中更加深沉的黑暗。
“你这次是又迷路了吗?”
这是零时隔多年后所说的第一句话。
白霭笑了笑:“要不要和我试试?”
零挑了下眉,随即抬起手,丝丝黑雾从他的指尖逸散出来:“在你提交申请的时候,塔里的人没有告诉过你,我的时限已经到了,马上就要陨落了吗?”
五
白霭后来是怎么说来着。
她说:“我知道,但是没关系。”
零最后问他:“就算是浪费掉你这一生唯一的一次束缚契约也没关系?”
白霭微笑着点头:“没关系。”
六
零最终还是没有和白霭定下契约。
不过他说自己有想去的地方,于是带着白霭离开了位于星辰塔深处的囚牢。
大概是因为黑暗之星即将陨落,这次的出行并没有得到来自塔的阻拦,或者说,根本无法阻拦。
零只用了一只手,就捏碎了以星辰塔的名义加诸在星轨前的锁链。
“你并不是被迫待在这里的。”
看着他做完这一切,白霭用着肯定的语气说。
零则是回了他一个懒洋洋的笑容。
“小鬼头,知道太多会活不长的。”
白霭什么也没再说,只是回了他一个温和的笑容。
七
两个人出了星辰塔,沿着命运长河走走停停,越过无数的星轨,往上回溯。
在这段并不算长的旅途中,零有时候也会对白提起一些很久以前的旧事。
他刚诞生的那段时间,宇宙一片混沌,没有星辰塔,没有星轨,也没有星辰师,有的只是星辰。
星辰与星辰之间的征战。
“为什么?”白霭问他,“为什么你们之间要进行战斗?”
零呵呵笑着回道:“别看那些家伙现在个个都是正义的化身,宇宙的指引者和守护者,在远古的时候也只不过是些为了一点能量就能大打出手不知节制的破坏者。”
星辰之间的争斗持续了很久,搅得宇宙天翻地覆,充斥在宇宙间的各种物质在这样强大力量的推动下开始交错融合,最终带来剧变的,是两颗星辰的陨落——
“它们打得筋疲力竭,掉进了初始之地,然后塔就诞生;塔的诞生产生了规则,规则变成星轨,星轨引导着星辰师的出现;再然后,我们都被你们这些弱小的星辰师束缚住了。”
零像是没长骨头似的半躺在地上,他抬起手,修长白皙的手指上环绕着黑色的雾气,汇集向上形成一座精巧的小塔,漆黑的地面不见半点光亮,就像是被那些黑暗吞噬了一样。
白霭同样坐在这片黑暗中,他看着那座黑色的小塔,忽然伸手过去点了一下。
小塔瞬间被打散,黑气四散开来,绕着他的手指盘绕了几圈,最后彻底消散在空中。
这样的黑暗让白霭再次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柔。
和千百万年前不同的是,这次换成他主动伸出了自己的手。
“你愿意被我束缚吗?”
八
零再次干脆利落的拒绝了白霭。
“我可不想临到了陨落还要被一个星辰师所束缚。”
“是不想,还是不愿?”
问这话的时候白霭的语气很轻淡,光的瀑布从黑暗深处洒落下来,最终汇集成一片安静的湖泊。湖面上挣扎着无数的光点,大部分最后都落回了湖中,只有一小部分拖着长尾,划破天际而去。
若干年后,会有新的星辰诞生宇宙的某个地方。
这里是初始之地,是星辰们最开始诞生的地方。
“当然是不愿意。”
零坐在湖边,他身上的黑暗已经很淡了,连带着身体都变得有些淡薄透明,只是他依旧是那副懒散的表情,仿佛这世上没有什么事能够让他动容。
“为什么?”
“因为你的星辰又不是我,既然不能独占你,那我就只能放弃了。”
九
白霭当然知道零没说实话,不过她也没有勉强别人的习惯,更何况这个人是零。
来到初始之地的零更加的懒散,一觉往往能睡很长时间。每到这个时候,白霭也不叫醒他,只是在他身旁坐着,然后静静地看着恒古不变的光湖。
零不是她的星辰她知道,但是她想要的星辰却只有眼前的这一个。
零清醒的时候会和白霭聊到那场分割了宇宙的战争。
大部分时间在说他的英勇善战英明神武,偶尔也会说到他的星辰师。
“明知道是死的事还非要去,最后死的连核也没留下来,”零在说到这里的时候极为难得地停顿了片刻,露出几分怀念的神情:“我活了这么长时间就没见过那么傻的。”
“所以你燃烧了自己?”
“当然,”零轻笑出声,“他可是我第一个朋友。”
“如果……”
白霭刚说了两个字,发现自己要问的这个问题实在是有些可笑,便停了下来。
没过多久,又用着温和的语气问:“既然你不愿意和我缔结契约,那等你陨落后,愿意将星沙留给我吗?”
零不甚在意的挥了挥手:“拿去拿去,与其便宜了别人倒不如便宜了你。”
白霭看着零扬在半空中的手,忽然抓了过来,在掌心印下一个极轻极淡的吻。
似乎是过了很久,零的声音才飘了上来。
“白霭,”这是零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如果我没有理解错你们人类对于这种行为的含义,你刚刚是表达了喜欢我的意思?”
然后白霭听见他自己用着肯定的语气说:“是,我喜欢你。”
十
突如其来的变化是在一个星潮喷发的白天。
星轨碎裂,周身围绕着黑色的火焰,从指尖起,身体逐渐化成金色的细沙。
“这一天来得倒是挺快的,”零在火焰中笑着对白霭说,“看来得说再见了。”
白霭站在光湖旁,手握成拳,似乎正抓着什么东西。
“我在未来等你。”
她似乎是极力想要冷静下来,但是嗓音里仍然泄出几分颤意。
零想了想,忽然上前几步,白霭只觉得眼前暗了一下,温热的气息扑在皮肤上,随即一个柔软的物体贴了上去。
“如果那个奇迹真存在的话,未来见。”
十一
星辰,陨落了。
====================
笑语,笑语,随便评
【反正就是能寫下去就寫,寫不下去就棄掉】
“向死而生。”
一,
【364年 春】
埃圖瑪維直到今天早上才認識那個弓箭手的名字,忒勒斯,他說。他把剛剛獵到的獵物交給負責煮飯的人,再解下腰間的裝備放在一旁,目光始終放在遠處那正在將木柴搬到帳篷裡的人影。幾天前他把他作為俘虜交給族人處置,經受過一輪鞭刑,之後不管讓他做什麼那個人都沒有什麼怨言,反而很快就和周圍的人熟捻起來,自然地讓人不自在。
“有給你們添麻煩嗎?”埃圖瑪維依在帳篷的柱子上,稍稍掀開幕簾問裡面的男子。
“意外的很勤奮。”老人回答,“我想他真的只是不小心被捲進那場衝突的。”
“是嗎。”他微笑,令搭在手背上的厚重麻布落回原位,接著走過營地,對方在他還沒有靠近時已經轉過身迎接。“如何?適應嗎?”
“除了很痛以外。你……已經可以動了嗎?”忒勒斯指了指埃圖瑪維的手臂,用夾板和布條固定著,後者回答般地動動手指,目前看起來並不會影響到癒合後的行動。“真的是怪物——不過這樣我感覺好多了,至少知道不是因為自己能力太差。”他嘆道,有點遲疑地彎下腰將一摞柴火提起來扔到帳裡,“我啊,其實很少做這種事情,大部分時候和旅人同行的時候都是作為護衛。”
“你在哪裡受訓的?家裡人呢?”
“家裡有一個小小的農場,但我沒有看過,我從有記憶起就在教廷受訓,不過我不是祭司。”
所以他的猜測並沒有錯。埃圖瑪維想。“逃走了?”
“逃走了。”
“居然從教廷一路到了這裡,有目的地嗎?”
沒有。弓箭手說,到哪裡是哪裡。
我也是。埃圖瑪維是這樣回答的,對方並沒有驚訝,他想他看到自己和這群人格格不入的樣子時已經知道了。有時候他會欣賞這種因為一些最微不足道的共同點而開始互相理解的美好,但想了想這不該是理所當然。
對方將最後一點木頭扔進帳篷,然後為其鋪上防潮的外罩。
“你覺得……”忒勒斯盯著整理好的帳篷許久才出聲,坐在劈柴的木樁上輕撫褲腿上的磨痕。“你覺得這裡的人會趕我走嗎?這附近太危險,我現在的狀態大概沒法走太遠……還有我的東西……”
“或許吧。”
“等一下,什麼叫或許吧?”他倏地轉頭。
“理論上來說你的刑期已經結束了。大概,會沒收武器把你放走。怎麼,會被報復嗎?”埃圖瑪維說,“之前那幫強盜應該還在這附近吧?”
對方點點頭,看起來卻有點愧疚,他想可能只是自己的一廂情願罷了,也不知道是因為傷害無辜之人而感到內疚還是因為離開之前的夥伴而感到虧欠,埃圖瑪維仍舊沒有決定自己是否會相信這個人——畢竟他們之間的第一句話便是一句謊言,他瞄到對方身上的鞭痕,隨意地包紮起來,血珠在上面結成小塊。
就這麼手無寸鐵放到野外不是被襲擊就是餓死,這平坦荒蕪的地上什麼都沒有。他聞到風中的濕氣,慢慢地沉澱到地面上,歪頭打量著面前的人,那雙眼垂了下來,沒在陰影之中,仍是那天那樣的毫不在意。
“沒關係。”忒勒斯最後說,直起腰伸伸手臂,“看在你打敗我的份上,東西送給你,可不要隨便賣掉。”
“死在外面也沒關係嗎?要開始下暴雨了。”
忒勒斯聳肩。“那就證明我也不過如此——不是說過了嗎?到哪裡是哪裡。”
真是令人不愉快的生存方式。埃圖瑪維在心裡想,他無法接受自己因為一個小錯誤而曝屍荒野,就算和周圍所有人為敵他也不會接受這種結果——他總覺得自己必須到達一個特定的地方,即便不知道那所謂的終點為何,或者是個地方或者是個狀態,無論是什麼他不到那裡絕對不能死去。所以到底是什麼呢?讓一個教廷長大的孩子選擇這種活法……他轉身,招手示意讓忒勒斯跟隨,後者沒有太多猶豫便跟上,就如那一天在燃燒的樹林裡,戰敗後還能將自己的水袋隨手遞給敵人。他和管工具的人打了聲招呼,對方看了眼他背後的人。“確定?”
埃圖瑪維點點頭。
那人滿臉為難地將包袱交道埃圖瑪維手裡,喃喃自語著些抱怨的話。他們與那人告辭,輾轉又拜訪了幾個大帳篷。最終他們停在埃圖瑪維自己的帳篷前,就在營地最邊緣的位置,和其他的人隔開。
這裡還不是他們會落腳的地點,他說,等暴雨過後會沿著河再往南移動,帶著所有的動物到有村莊的地方交易。埃圖瑪維自己也還沒有搞清楚整個過程——他從小就和養父一起狩獵,他也是最近才加入這個部族的,能夠被這樣信任也只不過是幸運。接著他伸手將弓箭和包袱遞給忒勒斯。“這幾天先在我這裡過夜,傷口不保持乾燥很容易發炎,也要重新包紮才可以,先去安頓下來,然後去和其他人一起吃晚餐。”
“謝謝。”忒勒斯接過東西,並不詢問這麼做的緣由和自己是否有這樣的資格,只是仔細地檢查了一遍,然後他拍了拍埃圖瑪維的肩膀,“你比我想像中的好相處啊。”他笑道,“就是名字太難念了,可以叫你埃特嗎?”
隨你。埃圖瑪維回答,覺得有點不自在。
二,
我還沒有看過你這樣的人。忒勒斯隨手挑起他的一束長髮繞在手指上面,對著火光仔細觀察。像骨頭似的,在教廷我見過一個光之裔,給人的感覺也是這麼無實。他爬起身。
埃特,你真的是人類嗎?
如果不是呢?
對方愣了一下。我也不知道。
他笑。忒勒斯則望著他,在橙黃色的空氣背後深思,似乎並沒有理解為什麼埃圖瑪維會笑。
那一夜埃圖瑪維巡完營地,將火堆和火把留在雨裡,想著明天另外做一個就好。撩開帳篷的門簾,熟悉的氣味被打亂,他的腳步沒有聲音,慢慢地走到地上因喝太多而熟睡的人背後,將他提起來扔到床鋪上面,後者哼了哼,沒有就此醒來。太沒有警戒心了。埃圖瑪維側側頭。還虧他是個護衛。他自己坐上由皮革和雜物堆成的床角,傾身小心地揭開忒勒斯背上繃帶的邊緣,換了乾燥的布條和新的敷料,看起來已經比稍早的時候好很多。
他自己的手臂還在隱隱作痛,沒有人會和他提起那個傷口——癒合地實在是太快了,如果是一般人的話整條手臂會直接廢掉,就只有他會把這種傷口當成普通的刀傷或骨折來看待。仔細想起來自己從哪裡來的也是個謎,他的養父從沒好好解釋過,講了半天故事也說不出前因後果,久而久之他也就不問了。
“或許我真的不是人類。”他對自己說,真正承認這件事情心裡沒有太多感觸,即便不是人類似乎也不是什麼令人沮喪的事情。他躺下,聽著旁邊的人在夢中喃喃自語些沒有意義的音節。
清晨他聽到忒勒斯離開的聲音,在入口處駐足了許久,彷彿在聆聽雨聲。埃圖瑪維沒有動,他聽到金屬的邊緣刮過布料的動靜,停下,門簾被解開,然後被放下——無論如何這個人現在已經沒有義務要按照他的話做任何事情了,他只希望不要幾天后在荒野裡看到認識的身影被動物蠶食。
他沒有能睡著,仍舊照著平時的時間起來。余光瞄過那銀白色的弓,連同箭袋一起放置在角落,愣了半晌,沒有去碰那些東西。帳篷隱隱地震動,在不間斷的雨水的拍打下下沉,即便他知道四周的支撐完全足以承受,他還是覺得在這種空間裡有種莫名的壓迫感,過去他住在森林北方的木屋裡,暴雨曾經是他所喜愛的天氣之一。
在加入這個隊伍之後一天總是很規律,他不需要像從前那樣做所有的工作,總有人負責他們特定的那一份,即便在暴雨之中,也有人會去照料動物,也總有人會去清點物資,會有人在帳裡織布,也會有人花一整天保養工具,如果明早雨停他們就會收拾出發,往南邊更加富饒的地旅行。他是沒辦法出去打獵了,但是例行的巡邏必須進行。埃圖瑪維準備好後便走了出去,讓風雨將他吞噬,一瞬間感受到那份重壓的力量,猶如無數小小的手指敲觸碰然後包裹他的皮膚,同時遮蔽他的五感讓他被孤立在這片地上。天邊幾乎觸及到地平線的墨綠雲層被晨曦鑲上粉金的邊緣,懸在平坦荒原上遙遠的不切實際。就在那裡,他經常聽養父這麼說,領主的目光。
太陽漸漸地消失,他起步,按著平時的順序繞著營地走了一圈尋找捕食者和陌生人的踪跡,身上已經濕透了,但他並不那麼在乎,數著步伐抬頭望向森林的方向,那些樹影在薄霧中模糊成一團,深邃而沉寂,半點動靜都不會有。此時此刻他竟然有那麼一點點渴望聽到聲音,活物的聲音,什麼都好,讓他不會就此被大雨抹去,融進這凝滯的空氣中。
埃圖瑪維經過營地中心,這種時候連大帳篷都顯得格外渺小,沒有進去和長老打招呼,只是繞過每一個蓬的邊角確定所有繩索都穩固,然後是車輪,然後是蓄水的大缸。
或許自己不自在並不是因為忒勒斯過於自來熟,而是自己從未遇過一個可以與自己同行的人,這樣想來甚至有些失落,更多的是種惋惜——稍早他卻沒有起來詢問那人要去哪裡,多可笑,不過若要自己問了,對方大概也只是隨便給他一個答案,然後另找機會溜走吧。
轉回自己的帳篷前埃圖瑪維順手提起放在外面接水的水桶,甩了甩斗篷,脫下濕透的衣服。接著他取了原本掛在帳篷支柱上面的一捆木枝,在帳篷中間的一塊裸露的土地上升起火開始煮水,稍稍回溫時產生的酥麻感開始爬遍全身,一夜未眠的疲憊也同時冉冉升起。他翻了翻那些木頭,小心地不讓火星跳到那圈石頭外圍。
雨……
他正步行在白砂灘上,不對,並不是沙灘,無論再怎麼看也看不到海,和他記憶中那個平原不一樣,只是無盡地往四周延伸。埃圖瑪維突然覺得這個地方似曾相似,在他還沒有任何清晰的記憶的過去。
你是從那裡來的,也要回去那個地方。
究竟是哪裡?海和天的盡頭後面有什麼?
天上沒有雲,更見不到太陽或者星辰,沒有任何能夠供他定位的物體,他不能說周圍昏暗,就算沒有任何可見的光源,似乎這個空間本身就是亮的。他繼續走,不知道過了多久,視野的遠處慢慢浮出一個深灰色的影子,不像平時從地平線升起,而是彷彿從霧裡顯現——他想到暴雨中的森林,只不過這次是個更加方正的輪廓——人造的建築。他向下看,身上什麼都沒帶,他的手臂上隱約可見些灰藍色的紋路,是,有時候會這樣,人們說或許他是個混血。或許他是,可他並沒有藍色的眼睛。
埃圖瑪維倏地回頭,背後傳來笑聲,在他來的方向站了另一個人影,即便瞇起眼睛也看不清那人的面容,那就僅僅是個影子而已。那人面對著埃圖瑪維,卻沒有發現自己似的,身邊矗著另一個更大更虛渺的存在,猶如灰燼在空氣中極力保持一個形體不要就此消散,即便如此那存在感之大,幾乎填滿四周和腳下白砂之間的空隙——它們在笑。霎時埃圖瑪維有些退縮,這不該是他能觸碰的世界,那東西顯得如此……錯誤……他下意識地向後退,背上卻撞到一個堅實的物體。
牆?
背後一座小小的堡壘半埋沒在砂中,彷彿被棄置依舊,窗內卻亮著黃光,老舊的灰白色牆壁顯示它可能和這地一樣古老,只是剛剛竟然沒有看到,他聞到血腥的氣息。
埃特?
驚愕之中他伸出雙手,接下了那人連同雨水一起全部的重量,意識中知道人的身體並不該這麼冷。“為什麼?”他輕聲問道。
“我只是想去做個了結。”
“連武器都不帶?”
“好像……是這樣……”
“但是你又回來了。”
“啊……”忒勒斯笑,聲音漸漸變得模糊,和背景混在了一起。他看到他背後那串猩紅的腳印,一路延伸到森林的的黑暗之中。你覺得……他們會讓我留久一點嗎?
【感覺配置就很熱血漫,這個時候的TLS經驗比ATM足很多,而且已經見過偽神了】
【這個時候兩人大概18歲】
作者:舞舞舞舞舞舞舞
3. 齐安托托与无价之宝
梅莉唤醒齐安托托的动作非常讲究。首先,要敞开齐安托托的房门,让烤面包和煎培根的香气,充满他的房间;其次,要用轻柔的声音在齐安托托的耳边呼唤,告诉他早餐已经做好,趁热享用味道最好,切记嗓音不能太尖锐,语气不能太强硬,要用棉花糖一样的嗓音让少爷产生食欲,让食欲推动少爷起床,千万不能让少爷觉得女仆在催促、命令他;拉窗帘必须在少爷动身之后,动作必须缓慢,先拉起厚窗帘,让被薄窗帘过滤过的阳光,轻轻洒在少爷的床上,如果少爷把头缩进被子里,再干净利落地扯开薄窗帘吗,用窗帘挂扣的“唰啦”声给少爷提个醒的同时,让阳光穿透被褥;如果少爷仍不起来,才可以伸手去摇,要根据被子凸起的形状准确找到少爷的肩部,四指并拢扶在肩上,轻轻地摇,一边摇一边恳求少爷享用早餐,直到少爷起床为止。
恩就不一样了,他直接大刺刺地摇晃齐安托托,让齐安托托的骨骼和坚硬的石板床充分摩擦,让齐安托托因为无法忍受的疼痛暴跳如雷,“咣”的一声,满口袋宝石的齐安托托抱着一袋宝石从床上滚下,震天响地的哀嚎在洞穴中响起,叫醒少爷的任务便顺利完成了。
齐安托托醒是醒了,但他全身没有一块不疼的地方,动一下下就大喊大叫。恩看着满地打滚的托托,没忍住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快拉我起来!”
“没,没什么,就是托托你打滚的样子好好笑哦。”
恩拉着托托的手,想把他拉起来,但他只拉了托托的手,没有管托托的脚下,托托脚一滑,一屁股扎在了一块刚刚从口袋里溜出的大宝石上,哀嚎再次响彻在洞窟里。
托托终于坐稳在石板床上,他生气地质问恩为何如此待他,恩一点歉意都没有,反而让托托练习从地上爬起来的方法。为了防止语言描述的匮乏,恩还亲自做了示范,他模仿托托的样子,躺倒在地上,然后腿一缩,腰一使劲,连手都没用就从地上站了起来。
齐安托托烦躁地摆了摆手,让恩说重点,他已经被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托托,收煤的来了,你不是说想见他们吗?”
一听收煤的,托托一个激灵,急忙起身,踉踉跄跄一瘸一拐又一鼓作气地往窟外冲去。但没冲几步,托托便想起自己不曾认路,只能回头,向恩勾了勾指头,好不容易笑停的恩又哈哈大笑起来。
托托抱着宝石趴着恩的背上,试图记下来去的道路。恩是一个好用的向导和驼具,但是他实在太无礼了,和他在一起托托总要被气得血压升高,如果能记下道路,托托就可以自己指路,不再需要恩开口了。
洞窟的道路羊肠九曲,恩背着托托健步如飞,开始托托还能记得岔路是走左还是右,但岔路一多,托托便记不清了,他的眼里只有左边上萤石、右边石壁上的萤石一块块向身后飞去,但其他的他一点都不记得了,只有身上的乌青隐隐作痛。
“托托,我们要到了。”
托托当然知道他们要到了,从某块萤石开始,空气里就充满了油腻的臭味。这就是老师说的污染,由于人类的贪婪,不断挖取煤矿导致的环境破坏。托托一直以为这些污染是他经营煤矿的父亲造成的,现在他才知道这都是地底人干的。托托想起自己对父亲不合理的顶撞,羞愧万分,如果他回到地上,一定要和父亲说对不起,然后做一个好儿子,继承父亲的事业,把这些地底的人全部开除,换成讲文明、懂礼貌的人来生产煤炭,比方说梅莉和梅莉的妈妈。
突然,托托的眼前明亮了起来,这是一个真正的大洞窟,洞窟的墙上地上天花板上都镶满了萤石,把洞窟里每一个角落照得亮亮的。
整个洞窟就好像一只大蜘蛛一样,洞窟的圆周上有七八条隧道,每条都伸向不同的方向,洞里时不时有地底人背着大框,将一筐筐煤送到洞的中央。
洞中央趴着一个锥形的大篮,背着煤的地底人将煤倒进锥里,扫进锥的最里面,然后捡起锥边堆砌的厨房垃圾里的一根面包、一块炸鸡腿,大口大口咀嚼起来。然后又把几条面包几块肉,还有几个烂苹果丢进自己的背筐里,背着背筐往他来的洞窟回去。
他走开后,托托才发现锥框边上站了一头戴带面罩手持铃铛的人,虽然他穿得臃肿,包住了自己身上每一寸皮肤,但托托认识放毒面罩,那是地上人才能拥有的文明利器。
托托从恩身上一跃而下,跑到那面罩人前,面罩人就看到个小孩,不耐烦地挥了挥手,示意他到别处玩去。
“我是齐安托托,你们齐安大老板的独生子!你让我回去地上,我就让我爸爸给你很多钱!”
说完托托摘下自己的蒙面布,给这个面罩人看他的脸。但面罩人根本不认识托托,只是迷惑地摇了摇头。
“我现在就可以给你钱,把我送到地上。”说完托托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宝石,从里面挑出一枚形状大小最不好看的,拿给面罩人。
面罩人看到宝石,才有了兴致。
“你觉得这块宝石值得我送你上去?我不送你上去,你只能一辈子呆在下面。但是我放地底的人上去,就会丢饭碗,还会赔一大笔钱。”
“我会和爸爸说,不会让你赔钱的。”
“我要怎么相信你是齐安老爷的儿子呢?你看起来很穷,明明手里这么大把宝石,却只给我一小块,这么小气的人,可不像齐安老爷的儿子。”
“小气?我小气?”齐安家大少爷,居然被人说小气,托托气得头上冒烟,但他又想上去,不能太得罪这个面罩人,“我要给你多少才能算我不小气?”
“你觉得要给多少?”
“一颗宝石不够,两颗总行了吧?”
“哈哈哈,你给我几颗都一样,和你家的钱比起来几颗宝石算什么?”
“那,那……”托托急得把口袋里的宝石全拿了出来,“这些可以吗?”
“不行。”
被面罩人干脆地拒绝,齐安托托急得跺脚,跺着跺着,就哭了。
见托托被人欺负,恩瞪了这面罩人一眼,平时这面罩人对他们发号施令就算了,现在居然连地上来的新朋友都欺负,“不许欺负托托!托托昨天才掉到地下,身上什么都没有,这些破石头还是从我家捡的,你觉得是垃圾,对托托来说是他最宝贵的东西了!如果你要煤,托托上去以后我给你挖煤,要多少都给你,如果你只想为难托托,那你太烂了!”
骂完了面罩人,他伸出双手将托托轻轻抱住:“托托,不要哭,就算他不让你上去,你还是可以留在这的,你可以把这里当成你的新家,我们都会把你当成真正的家人的。”
恩说得诚恳,但是却被托托反手推开。托托只想回家,他才不想留在这里!
“让我上去,你可以把我拿去卖给我爸,他有钱,你要多少他就给你多少!”
歇斯底里的少爷、不知所措的霉工,终于,面罩人忍不住了。他“噗”地一声笑了起来,因为太好笑,他笑了好久。
其实托托掏出那枚小宝石的时候,面罩人就笃定他是齐安老爷的儿子了。毕竟齐安老爷是有名的铁公鸡,有其父必有其子。对这种铁公鸡,如果绑了他儿子换钱,不要说钱了,他有命活就不错了。
“你有比宝石更珍贵的东西,但你不知道。”面罩人朝托托哼笑了一声,随后转向恩,“你说的这些破石头,是和他手上一样的?我说的不是萤石,是这种不会发光的彩色石头。”
“对,都是托托从我家拿的,是我们挖煤挖出的破石头,你们不要,我们都堆在家里,如果你要我都可以给你!”
“好,看在你情义的面上,我可以收下你家里的‘破石头’,送这少爷上去。”说完,面罩人叫住往来的煤工,招呼他们全部去恩家里搬石头,“如果你们家里也有,你们家的我也要。搬来这样石头的人今天可以不挖煤,面包鸡块可以随便吃,烟也随便抽!”
说完,面罩人坐进锥形的篮子,挥了挥手里的铃,篮子缓缓上升,彻底没了踪影。过了许久,面罩人乘着篮子回到了大家面前,和他一起装来篮子里放下来的,还有半篮子的白面包和烤肉块,它们冒着烘热的香气,酥软松脆,是地底人从未尝过的新鲜食物。
人们一窝蜂地去搬家里的“破石头”,换到食物就狼吞虎咽地吞下,抽烟的人每交一篮石头,就能换一根烟,再交一篮石头,就能得到一个火。
这天洞窟里就像过节一样,用一筐垃圾就能换好吃得要死的食物,还能换成烟,过去可从来没有这样的好事。
宝石一筐筐地往地上送,托托几次想爬进锥形筐,和宝石一起上去,但面罩人晃了晃手里的铃,告诉他在铃声不对的时候上去会被送进碎石机,变成一堆碎肉以后被人做成炸肉饼。
托托一听,忙打消了念头,乖乖干等。等面罩人同意送他上去时,地底人已经吃饱喝足惬意踩在萤石地板上跳着即兴的舞蹈。托托估摸了一下送到地上的宝石数量,要堆满这个洞窟应该没问题。
托托有点心疼,恩他们居然把这些宝石拱手让人!现在他口袋里的碎宝石无论是尺寸、形状、大小、色泽,都比不过地底人送来的新宝石。宝石只是副产物,宝石矿才是无价之宝,难怪面罩人说自己不知道什么东西珍贵,现在他现在已经彻底明白了。
【骨塔/白塔】
◆几百年前突然在禁区出现的白色的高塔,从远处看甚至看不出是塔的形状,只是因为存在入口所以被称作塔,推测是某种巨大生物的骨头搭建而成的。
◆据说试图进去探索的人们都再也没有回来过。所以被称为吃人的塔
◆是雇佣兵团一直以为想要探索的目标,因为认为会有能让人发财的东西。
◆禁区里有各种凶残的野兽和很多未知的东西,几乎除了雇佣兵和作死的人,其他人不会进去。
【森林-暗森】
◆分为【禁区】和【一般森林】两部分。
【一般森林】
◆居住着兽人,精灵(来点精灵和兽人的设定住在哪里如何生存!)
精灵们会住很小的树屋,兽人可能会住在木屋里。
◆兽人和精灵的数量并不多,不常与外界接触,警惕性很强。
两个族群的领地是怎么划分的?关系如何?有下属的分支族群吗?(比如按动物原型或者按属性分支)
↑关系和平,没有下属分支族群
◆他们有首领,但是他们没有信仰。
【沙漠】
*魔女滴出生地
沙漠部落——作风粗犷原始但也别有风情,可能会被其他地区的人认为是未开化的蛮族。人数大约是敦霍米特城的1/4?这里的人们热爱舞蹈,离开故乡的沙漠之民要么成为商人,要么成为热情奔放的舞者。
社会结构是母系社会。平民中男女的地位大体上平等,但只有女性能进入神庙得到学习魔法的机会,男人只能成为向导,依靠对自然元素的感知在沙漠中辨别方向同样也受人尊敬。无论男女都有文身,大部分人的肤色都偏蜜色且黑发黑眼。对于外族人很友好也很好客,前提是必须尊重他们的信仰。
在当地没有“婚姻”的概念,也不拘束性别。看对眼的人就居住在一起,有能力就生下孩子,相处期间是绝对忠诚的。感情淡了就分开,大多数情况下孩子会归属于母亲的家族。
沙漠中能够种植、放牧、捕鱼、开采矿产的位置各不相同,适宜生活的土地极小,因此基本是同种职业的工匠家庭组成部落。部落之间关系非常紧密,与其说是城市不如说是由最高女祭司统领的部落群体。
沙漠神殿被称为“艾律女神额饰上的明珠”,由天然的白色岩石矿洞挖凿而成,更奇妙的是这片岩洞围绕着一个巨大的地心蓝湖,岩顶天然形成的洞口能使阳光和星光照耀蓝湖中心的圣岛。岛中心是一颗高大但焦黑枯死的空心树,树干有十人合抱那么粗,树枝张牙舞爪地直指天空,树冠上燃烧着从“伊祖帕加”火山取回的、据说从未熄灭的赤红圣火。圣火由祭司们守护,每年最高女祭司都需要步行去往火山带回一块燃烧的石头,当她被火焰所伤的时候就会退位。魔法在这里是口耳相传的形式,高阶魔法会刻在石版上放进燃烧的圣树中,只有最高女祭司(或有资质的候补)才能做到用魔法防护双手,从火焰中取出石板学习。
历法是太阳历,估计和敦霍米特城相同?
拥有丰富的贵金属资源,因此更愿意接受以物易物。钱币也可以使用,价值在于上面刻着的价值符号而非金属本身。
住宅:昼夜温差极大,为了避暑保温大多数建筑的主要部分位于地下洞穴,日积月累形成了如同地下迷宫一般的结构。地面上的建筑是用来在白日劳动时休憩以及接待外族使用。沙暴季会由神殿使用魔法结界保护动物和农作物。
出行:巨型沙漠陆龟(任劳任怨脾气温顺,能背负数倍于自身重量的物资)
特产:防晒护肤的香膏、香料、香薰;甜蜜的果脯、果酒、金属饰品(魔导器?)、宝石、还有诅咒和黑魔法及相关产物(啊?)
【龙族领地-伊弥达雷克故土】
此地在世界版图中的地理位置,具体见图图大陆的东部
◆古老的龙族居住地,由名为【伊弥达雷克】的英雄开辟的土地。
◆由龙王统治的族群。 龙王是世袭制的吗?←是的
◆不愿意与外界接触,但保持着友好关系。
◆信奉着自称(?)←自称,因为是假的帮助过伊弥达雷克的老师【尼耶尔】,并且会每隔几百年将族人献祭给【尼耶尔】,为了让龙族可以获得永久的力量。
献祭是自愿的吗?是全员参与的随机抽选吗?龙族会因作为祭品而感到自豪吗?还是说献祭的是犯下罪恶的族人?如果献祭仪式没有完成,会造成什么后果?是否有祭品出逃的先例?
↑献祭并非自愿,是强迫的。会随机抽选某个时间某个家庭出生的孩子作为祭品,在他长大到一定年龄后就会被献祭的。龙族献祭是为了种族的和平,同时也是尼耶尔希望的,他承诺过如果定期献祭给他龙族的族人,他就会保佑龙族永远平安,并且不会发生任何灾难。献祭未完成…大概会连累其他同龄的孩子,有出逃先例。
↑↑关于献祭的补充和改变
在两百年前用来献祭的孩子逃脱后,一小部分龙族对于献祭是否正确而产生了怀疑,他们运用不同的手段,买通了管理着神和龙族变迁历史的人,了解到了关于【尼耶尔】对龙族的骗局,并且将骗局公之于众。
他们还发现,龙族的力量也仅仅是族人们努力的结果,之所以【尼耶尔】要求献祭,也只是想让自己在众神面前看起来更有说服力而已,当然,神并不会允许他的做法,所以【尼耶尔】也早在五百年前就消失不见了。
一部分相信神的龙族在那段时间里,在极力避免怀上孩子,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本就是献给神的祭品,但是已经有了逃跑的先例,那必定还会有下一个。为了自己所信奉的神,有极少数狂信者【?】将自己的孩子丢出了龙族领地外。
但是龙族首领是最在意孩子的人,虽然有大部分的孩子都被找到,但还是有一个被落下了,并且消失在了雪地里。
在这件事情发生后,本就已经失去妻子和孩子的龙族首领似乎是终于领悟了献祭的愚蠢,还有被戏弄的愤怒,于是他改变了龙族世代以来献祭的传统,也更改了许多过于刻板的要求。
所以现在的龙族在一百五十年之前,就取消了献祭。并且将龙族领地的大门打开,随时欢迎其他地方的使者和旅人。
◆寿命极长,族人数量并不多。
【贫民窟-?】
不接受任何国家管理,是独立地区
贫民窟存在其他种族,所有种族都会出现
◆所有人处于混沌中立,而且大部分具有攻击性,所以不会有人想接触这里。
◆四处逃难的流浪者聚集地,食物和生活用品都是偷来和捡来的。
◆无信仰,只为了可以活过明天。
◆有些人会被捡去当雇佣兵。
○补充:或许他们也会被有钱人家带走……?毕竟为了生存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但是是极少极少的情况
【城镇-敦霍米特城】
首都
◆人类主要居住地,是由王统治的国家,政教统一。
◆国王是一个和平主义者,所以他所统治的城镇也是和平且富饶的。
◆南部靠着【海洋-萨默南】。
海上散布着岛屿和城邦?它们和王国之间的联系紧密吗?是由国王指派领主执政还是自治?除了有人烟的岛屿,离大陆更远的地方,在未开拓的区域中,是否有更多无人岛?水下更深的地方是否有其他种族和文明?和陆上的文明有联系吗?
那么依旧是自问自答:1 是;2 不算特别紧密;3 是由很久以前的一位国王分封的领主,当时国王对诸岛屿的控制力比较强,但现在的领主们更像是对岛屿进行城邦自治;4 有;5&6 未知
◆大部分人信奉着名为【卢安】的神,并且延伸出同名的教会,他们会定期举行神圣的仪式,为了让城镇得到永久的安宁。
卢安在古语中是“光明”的意思,代表了太阳的光辉。
既然是政教合一的国家,那国王和教皇便是一体的,既是世俗的统治者也是信仰生活的引导者(参考梵蒂冈),政治的话语权和宗教的话语权是相等的。不过国王之下的官员则分为世俗治理的派系和信仰治理的派系,两者应该很少共通。平衡的天秤掌握在国王一人手里,真是至关重要责任重大。
◆城镇容纳所有人,所以除了人类,还会有兽人、精灵和极少数的龙族会居住于此。
◆他们送货依靠信使。
✿好吃的很多哦【…
分为普通魔法【可以从魔法书上学到的】,黑魔法【从禁书上学到或者是传下来的】
是咒语的那种,可以选择使用法杖或其他施法道具或者不使用,不使用的前提是你需要拥有与魔法相关的基因,实在不行也可以是从小就拼命研究的刻苦孩子,达到一定境界就可以空手施法
黑魔法是从外界或者是从某些反派那边得到的,或者是什么究极大反派【虽然还没有】,类似阿〇达索命。
杀伤力极大的并不一定是黑魔法,因为普通魔法也是很厉害的,黑魔法一般都是效果险恶。“效果恶毒”“不道德”的就是黑魔法,发现或者想去寻找的人大部分都不是为了做善事。
普通魔法就是很普遍的,因为不管是城镇还是其他地方都是允许魔法出现的。可能会在图书馆的书上记载,也可能会是从老师那里学到的。【具体会写在学院那边】
主要国家为敦霍米特城,伊弥达雷克故土,森林地区以及沙漠地区。
人类是普通人类。
兽人区分为兽人和半兽人,存在混血,但混血在纯兽人的眼里是比自己要低一等级的。他们大部分都是很善良的,很乐于助人,而且也很记仇。可能比起烤熟的食物更喜欢生肉。
龙族可以变换形态,并没有十分苛刻的变身标准,想变就变了,但是会消耗自身的法力。人形态时会有角和尾巴,首领的侍卫还会有翅膀,可以飞翔。
精灵大部分是小精灵,他们有翅膀,像是昆虫那样的透明翅膀,很聪明而且也很狡猾,十分擅长做交易,只要拿出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就会很乐意帮助你。
二零四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胡克十五岁生日,过完春节,虚龄已经十六。那年的冬天和每一个华东沿海的冬天一样,潮湿阴冷,弥久不散。那时他住在崇明,说是区,茫茫大一片,仍似是一块游离在外的县城,可县也不是县,城也算不上城。他离家出走,在棚户区附近的几处桥洞下随流浪汉一同呆了仨月,学会打掼蛋、斗地主、抽乌龟,骗烟捡酒,躲过辅警和那些专职寻找离家出走少年的警探,如此习得三大要领,不刮胡子,不用支付宝,不用微信。
百天后,他听闻家中数天无人,盗贼在门上动了手脚,准备挑个晚上去行窃,于是他预先报警,然后悄无声息地独自回了家。防盗门锁没换,屋子里一个人都没,爸出差去莫斯科半年不归,外婆在微信说妈妈在家中急得病倒,又住了院。他只跟外婆报了个平安,关掉手机,草草洗把脸,打开电脑重新连接校域网,接收老师发来的准考证,衣服都没换,第二天就去参加了中考。作文题目是:请以“希望”为题,谈谈你的十五岁。他写,十五岁的离家出走总有一个目的,去找什么,或者从什么身边逃开,就好像十五岁的田村卡夫卡,逃离预言。但若要寻找沙尘暴,就该去北方,不用爸妈账户里的钱就去不了北方,所以我在北方路的桥洞下呆了一百天,夜夜等待桥下刮起沙尘暴,这样我就能一步跨进去,再也不出来。“希望”就是崇明的沙尘暴。
他偏科严重,少年时又体弱多病,此次没有申请特殊免试,体测直接拿了零分。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极差,音乐美术倒数,语文英语勉强及格,倒是剩下科目尤其理科,包括地理,都极为拔尖。原先也多有出路,走特招,或者是竞赛,只要愿意,用班主任的话来说,就“总能想想办法”。但他一言不发就逃课三个月,缺席了百天誓师与最后的冲刺,像是同龄人中的叛徒,躲过无处不在的命题、演算、定理,也从那排低矮的,像偌大监狱似的长格子间里脱离而出。人说,这是他抄起长矛,对风车发起的挑战:把所有人头顶横梁上那不得侵犯也不得碰触的排名表撕下,好像把生死簿丢进阴沟的小鬼。于是,这些原本可商量,可周旋的余地,也都在这长矛顶端被挑下,最后甚至谈不上失之交臂,而是理所当然地与学校的特殊推荐名额无关。
但鲜有人知道,年少的胡克并不是在对学校,或者说考试发起挑战。在高压态势与狂风暴雨般的骂战后,他选择逃出那间朝北的屋子,以自己的未来作为筹码,换取同他母亲两败俱伤的结局。十五岁的时候,想要的结果无非就是用尽一切办法,不计成本,不计付出地痛快爱一个人,或者痛快地伤害你的敌人,对胡克而言,后者尤是。
于是整个暑假、两个最燥热的月份、潮湿的六十二天、蝉鸣无休无止的一百二十四个太阳与月亮下,他独自一人在家,忍受父亲的缺席与母亲无休无止的视频电话。他一次都没有去医院看望过母亲,只在视频时将电脑搁在一旁,只留半张脸的侧影,在咒骂和哭泣声中沉默地倾听并且铭记,不置一词,面无表情,内心却是反反复复推敲,斟酌,寻找措辞,孵化各种拒绝的理由。结束后他都会打电话给外婆。外婆在电话那头,安静得像田野里的鼻涕虫。他听见她陈缓的呼吸声,也知道她在听,于是说起那些被母亲随心所欲像破布袋一样丢来掷去的傍晚,说起高烧不断时甩给自己的巴掌,说被拔掉的头发、同学嘲笑的斑秃、满嘴的溃疡,说他想杀掉妈妈,想得快要发疯。反应过来时,意料之中,他中考落榜,与超过半数的其他人一样落得个一眼能见底的人生。这底并不是确切的终点,目的地,而是他们心里的井底,洞穴的底部,一种盖棺定论:从此他们与这世界上的某些事物就再无关系了。天上地下的差距,他十五岁时还并不清楚,只对它有个模糊的概念。
九月,中专开学,他提着一个宜家尼龙布袋,背着个盗版北极狐双肩包,搬去和学校附近的外婆同住。外婆是个聋子,也是个哑巴,小时候,听说他太外婆不信疫苗也不信那些个县医院的医生,成天在村里兜兜转转,大骂那乡镇卫生院占了她家祖上该留下的农地,便由着小女孩自个儿发高烧,烧了整整四天,躺在行军床上半死不活。隔壁有个好心大爷看不下去,翻箱倒柜找着盒链霉素,偷偷给她屁股上扎了几针,命捡回来一条,耳朵也聋了,更让太外婆笃信西药就是盅,反手就要那人赔上三十多万损失费。不出俩月,那大爷不堪骚扰搬走了,女孩天天被泡在中药里,像个腌孩,又过了几年,他外婆也走了,只有疯疯癫癫的太外婆留在村里,守着一块地,满框草药,守得土一年比一年肥沃,人一年比一年更贫瘠。后来的事胡克也不知道,总之他外婆念书识字,认识了他外公,有了妈妈,再往后就有了他,他们从来不谈他外公外婆当年是怎么认识的,听妈妈说,外公是二婚,他们过得算不上幸福,不过普通人家罢了。
幼时胡克从来没从妈妈那里听到过什么童话故事,西游记或三国更是只能自己找有声书来听,而妈妈口中的故事,全都是在说丈夫的不靠谱。她总是一遍又一遍,绘声绘色地说他们的婚礼,说到他明明那时候还没有从母亲的肚子里生下来,却好像亲眼见过那场婚礼。郊区的平价饭馆,台下十来桌人,亲戚居多,少数好友,爸爸穿着白西装,妈妈穿着婚纱,在大厅中央合成板搭的临时舞台上交换戒指。他一双汗手,手指粗笨,又太紧张,眼睁睁地看着那枚钻戒从手指上滑掉,掉进夹板缝里不见了。这双手,曾经反复同她的手十指相握,关键时刻却做了大傻事。那戒指要五万块呢!她大喊道,花了大半年工资!他们凑在一起,一个撩着婚纱长摆,一个满头大汗,眼冒金光,凑着头打开手机闪光灯四处找那枚戒指,找得婚纱脏了也破了,西装肩上缀了汗渍,全场嘉宾也都站起来,作为婚礼的余兴节目开始表演寻找戒指,却从来都没再找着过。妈妈愤愤说,一定是有人捡着就自己偷偷揣兜里了,那戒指,值五万块钱呢!胡克这辈子都没见过五万块钱的钻戒,只见过妈妈左手无名指的那一圈银戒指,廉价又普通。
他与外婆同住的这些年里,几乎把这些故事抛在脑后,每天放学就准时回家,在线上自学其他科目,嗅着老人身上洗洁精和烂橘子的味道,身体神奇地疯狂生长,变得远比从前健康强壮。外婆的沉默将他从妈妈手中庇护下来,同时妈妈也噤了声,不再过问他的近况。这是姗姗来迟的决裂,让胡克晚于他人,迎来自己真正的生长期。但后来他知道其实是妈妈对他失去了兴趣,失去了希望,从他中考落败的那一刻起,他就是那个家庭里从钻戒变成细银戒的一部分。他为虎作伥,作为他爸爸的儿子,致力于给这家庭中的女人带去不幸。她确实说的对:过去她对胡克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好,她泪如雨下,棍棒似风,咒声比刀剑,长年累月,即是想将他从一团软绵绵的婴孩,雕刻成一个能替代他父亲的男人。
于是胡克常常,不间断地陷入一股轻微的困惑,外婆肚中究竟是如何长出那般伶牙俐齿的怪物?好像她迟迟老去的沉默,身上所有的声音都被曾在她肚子里过于强壮的妈妈捋走了似的。奇怪的是,他明明知道夺走了外婆声音的不是妈妈,甚至也不是太外婆或者那盒链霉素,真正永远夺走外婆声音的是她自甘于聋。正因为她自小就体会过真正的寂静,足以媲美宇宙的真空,将她从他们所在的风雨交加的世界里圈养起来,她才变得比任何人都聪慧,像被封在水晶里的长者,主动选择闭上耳朵,只对少部分人敞开心的聆听,这正是胡克与外婆亲密无间的原因。如今,哪怕她开口说话,也没有任何人听得懂她的发声,啊啊咿咿,咿喂咿啊,这种无法被大多数人理解的语言,则将她变成世界上最老最睿智的疯子。
十八岁时,外婆在睡梦中死去,算是喜丧。爸爸在北京一去不复返,妈妈也没回来。他拿着外婆为数不多的存款,又问亲戚七拼八凑借了笔钱,转账给殡仪馆巧舌如簧的男人。交完这笔钱后,他连一个月的公寓房租都交不起,于是抱着骨灰盒,请了半个月的病假,在第七天操办了个简陋的葬礼。那些日子里,他独自走到离公寓步行一个小时的山丘,爬到半山腰,挑中块大石头,蹲在那儿花了一夜功夫亲手磨成块墓碑的形状,后来又辟出一块野地,把外婆埋葬在一株小树边。堆好墓丘后,他去同学参加的美术练习班附近捡了几管没人要的油画颜料,拿起把小剪刀从尾部一点点剪开,手指头戳着破毛巾,就着一点残剩下来的颜料往石碑上凿好的凹糟里抹,以做题字。写的是他唯一学的行书,不标准,带着胡克少年时代遗留下来的瘦瘪劲儿。那上面写着他外婆的名字,张庆珍,有很多捺,也有很多撇。
外婆过世后,胡克依旧没有回家,与母亲断了联系,在当地半工半学,熬了一年多,把借条一张张打清,勉勉强强拿了份中专文凭,也干脆放弃升本科的机会。十九岁,他抛下一身烂摊子,离开崇明,提着一只尼龙编织布袋和盗版双肩包,只身来到上海。从此往后十七年,再也没走过。他小时候第一次听说有个地方叫“上海”时,丝毫不觉得崇明是它的一部分,而应该是另外一座岛。但这个吞没了他的城市从一开始就套着欺诈犯的面纱,它并不是一座在海上的岛,没去那儿的人总觉得它是座蓬莱,去了“上海中上海”的人知道那只是个大型加工厂,把无数梦扔进燃油桶,最后全部套进一个模子里,丢进可回收的垃圾桶再烧成灰烬。你来自哪里?人们在不是岛的上海问你,非常理所应当,理直气壮。就好像你去了火星,坐在坑里的外星人叽里咕噜问你,你来自哪个星球?或者好像你去了加拿大或者美国,垃圾桶旁裹在旧大衣里的人问,老兄,你又是从哪来的?在上海他们也这么问,不是突然流行起用这问法代替招呼,要真这样,那这招呼早就流行了大半个世纪,成为任何时尚都望尘莫及的经典。在上海,这问题本身超越任何经典,任何真理,成为这城市最沉的内核:你从哪里来?胡克向来不知如何作答,有种问题被问了一百遍你也永远不会回答,这个问题就是最好的示范。
他在上海这些年里学会了沪语,或者说上海话,跟在老家说的本地话还不一样,如果被人发现是从崇明或者金山来的,仍要被人看低一头,背地里说你是乡下人,不屑听你说久到开埠之前,久到还没吞下那些吴语评弹和宁波人惯说的阿拉之前的事。他学会的沪语在过去是新沪语,在现在也变成为数不多人才会说的旧语言,好像太多人涌进这座城市,即将用第三代上海话将他好不容易才学会的这一代也覆盖掉。刚刚起步时,他干过很多活,白天保安,虽然是体力活,但也不像建筑工地上那么累,不至于一下班倒头就睡,能混个基本工资和社保。晚上凭着一些网上自学的课程接一些代码的外包,有些公司员工偷偷找枪手,或者是独立游戏,也有些看不清全貌的程序块,大都开价不高,他也权当练手接外快,补贴花销,来者不拒。写出过一堆bug,差点被人直接拉黑,但他也不在意,换一个马甲便是,倒也是能勉强凑活过下去。他仍对念书时感兴趣的科目念念不忘,自学些应用生物科技的大学公开课,偶尔也有些天文物理的,为此还硬着头皮跟字幕学了点英语和德语。闲时囫囵吞枣汲取这些知识,什么都看,也什么时候都在看,午休时,吃饭时,一手筷子,一手在纸上演算,时常吃到饭菜都凉透。同事嘲笑他,你以为自己是个大学生吗,他也不说话,想早晚有一天,他会出头人地,把这些人全部踩在脚底。他们的人生,就像那些初中时日日夜夜都把头埋在试题里却仍被抛下轨道的同学们一样,确实早早就看见底了,在安保亭、足浴间、廉价超市、群租房里成为蚂蚁。但他仍在以他的方式报复母亲,无论怎样,二十岁的选择比起十五岁来要更多,既然敌人的期望转变了,那憎恶的方式也自然也跟着转变,他要做好准备,在他对母亲彻底失去任何价值之后,给她当头一棒,最好也能借此,让她原就孱弱的身体雪上加霜,一命呜呼,那他可就真的杀掉她了。
可上海的一切都变得很快,也比胡克隐约预料到的更快。随着无人巡逻机的迭代与安保系统的又一轮更新,停工与基层失业潮拍上岸,打湿了他的鞋,随后就在甩干旧球鞋,一个愣神的功夫间,就将他们全数吞没。回过神来时,他发现偌大的上海滩,竟无处可去,无处可归。他一边想着要不回老家吧,灰头土脸回去,也好过饿死在马路上,但又心有不甘,犹豫不决,便独自一人在东川路附近走,漫无目的,饥肠辘辘。一张古怪的科普讲座宣传单把他导向另一间更神秘的大楼,他不知不觉走向同事们嘲讽的神坛,穿过没有盛开的石楠,木木地跟随其他年轻人走向静候开场的自习室,在第一排没有人的地方坐下。面对后座愁眉苦脸,不抱希望递来的问题,他自然而然接过,自然而然地解起那道题,得心应手,如沐春风,一时忘记了饥饿,也忘记了自我。
那里相比他曾经逃离过的长格子间,时时刻刻都敞开着门,像是四通八达的丛林中央,只等他选择伸手拉紧哪一根藤条。二十二岁,胡克放下笔,抬头看见弯腰注视他的老林,也看到了不一样的可能性。
现在他仍注视着老林,比起十四年前,他身上老化的迹象来得比常人都慢许多。而胡克没有在自己手臂之外的地方加装或者更替过义体,以至如今,他和老林之间看上去比起父子更接近兄弟。但他也清楚这个名头响当当的“林牧教授”并不是什么传说中不老的妖怪,每一寸未露老态的皮肤与眼角都是这位曾经名噪一时的生物学家付之以心血的结果。
经营私人诊所一定很赚钱,更何况是开在酒吧“果园”后,成熟产业链,环环相扣,好像一个平躺在地的巨人,前面吃下赌徒与拳击手,消化完毕,后面就一股脑儿直通屁股,半点肥水都没漏外人田。他胡克怎么就没在前头想到呢,早点想到也不至于如今还在争要一个破烂的副研究员头衔,照顾甩不掉的拖油瓶度日。
“我过来一趟可不容易啊,林老师。”
这破诊所藏得很深——虽说林牧这些年里销声匿迹,不知行踪,但有心要找到他的痕迹也不太难。胡克只消跟过去的同事稍作打听,大抵就能知道他离职后脾气大变,翻脸不认人,要不是都知道他是自己想走的,还以为是强行被大学开除落了心病。二十分钟前胡克挤过还没开始喧闹的人群,要了杯最便宜的啤酒,一饮而尽,权当交个过路费,一开始就没做在吧台久留的打算。最近他手头不太宽裕,不是因为过度开支,而是由于过度节俭。少年时代谈不上贫困,但足够拮据,让他近乎病态地喜欢看账户里数字的增加。现在拳击场还没开张,绰号“斯芬克斯”的女孩看不出来有没有睡着,诊所的高峰时间也没到,无需排队也无需预约,只有酒吧走廊,一天二十四小时看上去都是一样的永夜。胡克停在她的面前,“让开。”
女孩纹丝不动,高度义体化的金属覆面令她看起来像是台线条优美的最新Apple Helper。她开口毫不含糊,不带寒暄,直奔主题,“细君,打三字。”
“大戆比?我看起来是要去跟人打拳的吗?”
“莫须有,打四字口语。”
由于女孩的双眼也都被他小时候常见的那种VR模拟眼罩覆盖,胡克根本看不出来她到底是戏谑还是认真的,恼怒道:“小姑娘,我又不是武松,这过山还得先打虎呢?来,我们先认识认识,你叫什么名字?”
“一粒谷,撒满屋,打一名词。”
胡克烦躁地挠挠头,嘟囔了一句我操,又不敢骂太狠,怕被真正的狠角儿给一拳呼脸上就丢出去,不由压低声音,看着她手中那杆长提灯,“我也不劳烦你给我带路,路我认得,拳击场我也不去,我来找林老师,老林你知道吧。”
“无头无尾一亩田,打一字。”
“来真的?非搞不可吗?你别看我这样,我跟我外婆可学过不少,人称灯谜小王子。你这看起来还没成年啊,能进酒吧吗?”
“心有余而力不足,打一字。”
总算轮到个能答的了,胡克挑眉就往前迈步,对斯芬克斯横在前方的灯杆笑道,“忍。”
路藏在酒柜里,没有岔口,斯芬克斯让开后,他钻进暗深的甬道,摸索着前进。由于拳击比赛还没开始,酒吧里的人在傍晚时也不多,他几乎在快要离开拳击场时才意识到自己一直穿行在观众区的最后方,那个孤零零的擂台四周围着网兜,在没有开灯的拳击场里就像个埋伏已久的阴谋,就要有个占据高地的狙击手在他进入诊所之前给他致命一枪,然后从每一个过路人的口袋里炸出一笔钱。胡克打了个哆嗦,加快脚步。
诊所里只有林牧教授一个人,如今他既是医生,又是教授,但他仍习惯喊他林老师。他没有敲门就走进去,靠着门框边的白墙,看着埋案不动的林牧试探性喊道,林老师。后者没有回答他,但胡克知道他没有睡着,也没有戴着耳机。诊所里非常安静,甚至能清楚听见林牧口中的低语,这种低语并不是针对他的,而是属于如今老林的自言自语,那些他故友们口中难懂的“呓语”。这呓语令胡克想起他的外婆,因此他坚信这并不是像外人传言中所说的那样是林牧的恶意,或者傲慢,他想,只是林牧如今也拥有了他自己的真空而已。
“林老师,是我,胡克。”
林牧的双臂和胡克的左臂一样,都早早更换成了义肢,大部分时候被白袍遮住。看见林牧的时候,胡克久违地回忆起手臂创口的剧痛。更换义体的第九年,他有时几乎会忘记原本的手臂其实并不是这像胡克船长一样的金属“钩子手”。他自顾自拉了把椅子,嘎吱嘎吱在地面上拖了一路,尖锐的摩擦声总算让他皱起眉头,露出嫌恶的愠怒,或者也是胡克身上一股酒气的缘故。
“我来看你了。倒不是为了寒暄,省了那些,就是想向您请教一些事。”
“原来我现在还有可教你的东西?”男人头发花白,金属细框的眼镜架在鼻梁前端,几道黑色弧线,和他高耸的颧骨一起将中年人的脸部割裂成冰冷冷的几块。胡克想他还真跟当年离开学术界时看起来差不多,要不是因为他当年走了,项目甩手丢给别人,胡克指不定也还能继续苟在那个项目组里。
恩师的离开曾经对他是个天大的打击,林牧这种一路顺风的学术精英一定想不到,他一走,手底下的胡克作为一个连本科都没走正经程序上过的社会闲散人士,压根连当个合同工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谈要留在顶尖的实验组里了。曾经因为讲座开始前一道除了胡克以外几乎无人能解的命题,他向处于失业潮中近乎溺死的胡克垂下一根绳索。青年毫不谦让,奋力抓紧绳索向上攀爬,摇身一变,成了十四年前大名鼎鼎的重建器官实验组中的一员。从最远离实验室的基础处理工作做起,胡克如饥似渴地从良师身上汲取一切足以又一次改变自己命运的力量,在林牧的手下,胡克的糟糕履历也被拼死的勤奋覆过,最后成为林牧所在这一领域的得力助手之一,可后来,同样也是林牧,把这根恩赐的绳索收了回去,令胡克不得不离开项目组,另谋他处。
要说他恨,他自然也是恨过一段时间林牧。你很难说纯粹地去憎恨自己生命中唯一的恩人,但也同样很难纯粹地原谅一个重新把他踢下象牙塔的人。但胡克不会说现在他还在恨林牧,如今他称得上是心平气和,至少面对林牧,还知道要放上半分敬畏和真心。那段时间早就过去了,既然后来谋到职位,虽有诸多不顺,但能摆脱刚来上海那几年的不体面,归根究底也都是当年林牧的功劳。没必要跟从前的坎过不去,只要现在的老林也能继续帮助他就行。
“那当然,林老师永远是林老师,你不是还差点被评上终身职位吗?要不是你走了,项目也不会交给别人,那项目在我被踢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虽然现在也没什么花头。”
如果他不像那些旧友们说的那样无情,身上还残留点感性的话,现在就该有些愧疚感了。胡克的项目碰到很多问题。譬如潘明明是楚琨玉的克隆体,按理来说,在基因完全复制,只对先天肾病的基因进行定向剪辑的情况下,应该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楚琨玉的排异反应。但先前潘的左肾移植手术却以失败告终,他们还不清楚能不能找到方式规避同一个问题;同时楚琨玉的病情也又一次反复,在平稳之前也没法进行第二次手术,可一旦好转,想必出资人楚某也会要求他们立刻展开行动。如今他们只能对着两人干着急,虽然肾脏移植这一部分的工作并不是胡克负责的主要工作,但这件事情一日不解决,负责克隆胚胎的胡克也无法从中解放出来,原本是想同时利用克隆儿童进行些脑神经与适应性反应的数据收集,但眼下的潘也有脱离掌控的可能性。在没有进行肉体虐待的前提下,潘如果生出“逃离掌控”的念头,那就是最棘手的局面了。
“……林老师,你这样一句话都不说,挺吓人的。”
“你用移液枪时还有坏毛病吗。”
“不是这种实验操作上的问题……”
“那就别来问我。”
“我只能问你了。”胡克顿了顿,“这是只有林老师能解答的问题。”
“你学了那么久还不知道世界上不存在只有我能回答你的事情吗?”
这倒是真理,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只有一个人才能解决的。但胡克确实清楚,自己只能问林牧,问其他的任何人——永无乡项目组里的其他人,或者是楚琨玉的父亲,都不会得到任何答案,真正的答案。只有林牧,甚至说,只有现在的老林才能回答——
哪怕是十四年前的他都不行。
“……你把它当人吗?”
老林没有说话,他仍伏在桌前,甚至手中没有任何东西,身体也一动不动。但胡克却能感觉到对象凝滞了一瞬,他知道老林现在也不会答,于是捉住这一息的动摇继续追击,“就是那个样本,你后来走了,是因为无论如何,实验室里都已经容不下那个样本了吧?后来它去哪了,我从来没问过你,其他人也没问过。他们以为是销毁了,自然,当然是要销毁的,毕竟它从一开始就不能……不能成型,就算是在培育箱里也不行。但我知道你的,林老师,要不是因为它,你不会偏偏就在那个节骨眼上走……”
“那么久了,你就把它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对吧?”
他知道老林不会对他说实话。如果他能说,愿意说,也不会等到现在,不会在八年前不事先知会他一声就擅自离开辞去岗位。胡克确实没有资格要求林牧这么做——但相应的,这会儿他也没必要等他同意,或者等他首肯。那些烂话他也知道怎么问都不会有结果的,你通过伦理审查了吗?显然没有,废话。你找到其他办法绕过伦理审查了吗?这也根本不可能,要不然至于遮遮掩掩吗,当年胚胎销毁也是有记录可寻的,但谁会那么无聊还要求留下销毁过程的证明?他更关心的可不是这种伪君子的面子,也不是寻求一个自我闭环的良心安稳,那种东西早在决定将潘的胚胎植入人造子宫时就已经不作数了。
“……这么算起来,它已经很大了。”
老林只字不发,甚至连停下来看一眼胡克的动作都没有,而胡克继续问道:“你要怎么处理那个……看染色体的话,那个姑娘?”
胡克一眨不眨眼,牢牢盯着老林,看着他的侧脸,惊人的平静,过往他只有在实验室里才会见到这种出世的专注力,而现在的老林,是在忍耐他的冒犯吗?
“你是怎么处理她的?放在哪,是关着吗?她会跟社会有接触吗,身份怎么处理的,上学了吗?林老师,我是真的很好奇,我发誓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样本该销毁的就销毁了,问我做什么。”
“样本是样本,我问的是它。”
老林慢慢地抬起头,他在这天第一次也同样注视着胡克,他的视线很沉,但目光却并不尖锐,“你做了什么?”
“我也把我手头那个它放在眼皮子底下。我以为圈养起来就没事,可现在不行,他长大,有可能想跑了。”
诊所里,胡克还能嗅见和医院一样浓重的消毒水味。那个教室不同的是,这里铺天盖地都是被暮色笼罩的雪白,就像两人身上脏兮兮的旧袍子。这一次他没有看见四通八达的岔口,也没有看见藤条,他意识到从老林离开的那一天起,他们就注定会用不同的方式走上同一条道路,至于走到底之后要再次如何选择,没有人能再递给他那根藤条。
“滚。”
老林重新弯下脖颈,像头掩去鼻息的长颈鹿,眼皮都不抬,低声说,“你不走,酒吧的安保就来送客,以后别再来了。”
胡克叹了口气。走出诊所时,天已经暗了。自从二十年代开始他们把往年头顶的电线全都埋到地下之后,上海的天空也并没有因此看上去更爽朗。东方航空的大型波音机体从不远处通体透亮的办公楼顶部倾斜朝上,反射的玻璃光将机体笼罩在一股光里。胡克仰头看了会儿,看出神,几乎快忘了他为什么在这儿。加装摄像头的前三天过去,运行良好,让他多多少少觉得一个多月前地下室电力系统大面积瘫痪后,自己四处奔波,请靠谱又口风紧的人来检修加固也不算太亏,至少确保了未来新增的实验设备不会再让家庭电路超负荷。但保险起见,胡克也趁着星期六身体检查的机会,在潘身上注射了微粒芯片。这时,手机开始锐响,芯片正在朝他发出定位偏移的警报。
他赶紧打开监控视频,地下室空如一人,但门仍紧紧闭着:潘溜出去了。
嘣!嗙!哗!三声巨响,特斯拉、法拉第未来、iCar X争前恐后留出一条小小的门缝,此刻被人猛地往里推开,挤得门口衣架噼啪倒下。徘也没注意那人,顺着一阵扑面而来的雾气往里跳。一百一十五年如一日,没有扩建,也没有拆迁,保留着原汁原味的薄皮和逼仄,汁多与水蒸气,肉香与攒动的人头。墙壁上八个热水汀和地暖轰轰蒸腾,头顶风扇像刚刚发动的飞机引擎飞快地搅动着不属于初春的潮热。这里头一个小桌子挨着另一个小桌子,每一桌旁边密密麻麻塞满五六个塑料板凳,捧着蒸笼来的机器服务生套着斑驳的围裙,一手一臂杂耍似地垒老高,路过一桌便熟稔地喊着号码往桌上甩几笼。那蒸笼一沾桌,便顺着那亮晶晶滑溜溜的台面一下滑到最里头,就好像小笼包里的汁水都成了这桌的养分,生出永远擦不干净的油腻。如果要封个称号,全上海最脏的小笼包铺恐怕就在这里。由于这儿是上海,因而给它派个全世界最脏的小笼包铺锦旗大概也一点都不夸张。
她平常和画皮一起呆的地方虽不大,却没眼前这股阵势,只瞧那些素不相识的人面对面头冲头亲密地争夺醋与姜丝,再齐刷刷低头嗦一口牛肉汤,咬一口鲜肉小笼包,热汽像可乐气泡冲上鼻子。她不知冷热,也闻不着香气,但光看这些人狼吞虎咽,也懂好吃,寻思得回去告诉画皮,专挑能吓跑人的时候来。这时旁桌戴玉镯子的女人与玻璃窗后裹着围兜捏面皮的阿姨扯着嗓子,隔着大半个店铺说起闲话,谈及她们一百一十九岁的姥爷。玉镯子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就跟那围兜数落起自家姥爷,说当年伊就总爱念叨屋里厢的五个光榔头,个个瘦缩得不像样,毕竟那个辰光,屋里饭都是恰不饱的。撒宁家生的小囡多,就遢着面孔去讨点米,开口闭口囡囡长开了,又好看了,恨不得夸出花,夸到别人家阿婆都不好意思,喊侬坐下来吃杯茶。但吃茶归吃茶,最后抖抖索索,逃不过去把那点油票分别人些来调换些米。回去的时候心里挖塞,免不了被家里母老虎拍着头骂,老大方的,一塌刮子那点油也分出去,辣手啊。现在个戆肚姥爷也还这幅滕头斯,充阔佬,一点办法都么有。她说起来话就是这地方独有的调调,叮咚生脆,抑扬顿挫,程序没内置方言,徘这下也只能听个一知半解,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坐在天花板的风扇上乘风凉,像坐大摆锤。
她没有五感,自然体会不到他们吃饭时的热情。回想起来,也从没在画皮身上寻觅到过这种热情,见得最多的是瓶装饮料和苹果,不太吃东西,偶尔吃,也吃相粗鲁,不是因为饿,用贤余的话来说是没教养。这确实不是什么好话,但经过画皮与变形虫那一遭后,徘确实发现画皮身上有不少怪事。吃饭不香就作罢,她晚上有时还得用充电插头,吸附上时发出轻微的咔哒一声,就跟贤余本体的那种充电插口一样。画皮浑身上下确实改造得多,甚至,也许她带着银色流动斑马纹的黑色皮肤也是义体的金属表面,可改造的地方到底有多少,需要和贤余本体一样,闲下来还要特意充电呢?
“徘,画皮要走了!”
小笼店外头,贤余的声音远远传来,混在这人头攒动的低声中就好像贤余也是来吃小笼包的一份子,徘留恋地又瞧了一眼那些小包子,回到门口那辆特斯拉的后视摄像头上,“嗯。”
画皮在人群中健步如飞。此刻她看上去与平日的模样判若两人:浅粉长直发,傲慢的上挑眼加紫色美瞳,脸部皮肤光滑白皙,鼻尖挺巧。画皮之所以名为“画皮”,怕也是因为她手头这秘密武器,隐世的法宝,能让她完美化身成另外一个人。三天前锁定了胡克所在的医疗服务机构后,他们决定假装成有意向的客人,单刀直入,与那个可疑的医疗机构进行交涉。画皮选定了想要假扮的顶流网红“咪可希”,根据其直播视频所在的方位,隐藏在她周围的普通人群里观察了两天,拷贝日程安排数据,模仿其举手投足,尤是下了直播后待人接物的模样。这事真是惹恼徘,倒不是说人脸的模子变了,画皮就不是画皮了,而当画皮说话口气也变了时,她又摸不到画皮的真心,哪知道那法宝会不会让人心也跟着一起变。
“你要是看着烦,不想跟着去,又怕出事,那只好我去了啊……虽然挺麻烦的,但我好歹也是个灵器,有点战斗力,非这样不可的话我就只好出手了呗。谁让你也派不上用场,不如呆在基地里陪着娲。娲还在往外放妖怪呢,最早一些连我都不记得了,最近收回蒲公英,放生青目牛,还陆续把大鬼交给一个年轻人,又把一个钟点工变成了老青狗,画皮这里就我看着。”
徘摇摇头,不要,她想,贤余不就是一条鱼吗?帮不上什么忙,还不比她行动速度快,接近瞬时地本能理解数据,截储快照也动不起真格;也不能变成一条独角鲸,光是长钻角和大尾巴就能横扫几公里的敌人,替画皮冲锋陷阵。既然有这顾虑,自然更要天天呆在画皮身边保持警惕了。况且虽然101宠物店的喂食提示仍旧淹没在众多PUSH消息里,可哪怕是变身成“咪可希”的画皮,也还会记得每日打开三次,花上十几分钟到半个小时不止,注视着瓷缸中的金鱼。有时候她喂得太多,鱼食都被荷叶兜拢,金鱼的嘴一张一合,用泡泡表示回应。有时候她也不再喂,就一直打开着非投影的展示界面,让金鱼在她桌边的手机屏幕上游来游去,游到贤余先看困了。
徘不禁想,说不定自己的顾虑是多余的。近两年来,画皮只在中途一天出现过断更的情况,其余每天都至少会上线打卡,经验值一大堆,也不解锁其他宠物,就专心只养鱼。既然结缘的办法行不通,她消沉了一小会儿之后就开始另寻他法,但任何数据和载体之间的关系都像她和贤余的关系一样,哪怕她将数据迁移到机械宠物的身上也无法拥有表层的神经反应,最终仍然会像现在这样,基本上和贤余是各管各的,除非有意进行数据传输,不然基本无法共享。
她需要的并不是数据层面上的帮助。徘想,是超出这个范畴之上,更神秘,更蛮不讲理的方法……灵器之间传说,能搞定这些东西的地方,全上海就只有画皮那个东家“徒然堂”了。他们会有办法帮助她吗?
“这儿倒是不难找。”
这声音将她拉回当下。画皮连少女的嗓子都模仿得惟妙惟肖,此刻她戴着顶镭射鸭舌帽,把一头长发都包进去,鼻梁上架着副盗版古琦墨镜,脖子上缠上条羊绒围巾,活脱脱就是艺名“咪可希”的年轻女孩模样。明明画皮只要想把自己隐藏在人群里,分分钟就能办到,这时却大费周章,只为了模仿出“试图将自己隐藏在人群里”的样子,可谓是伪装的伪装,高手中的高手。贤余与徘接连跟上,在他们面前的机构建筑不比常见的高楼大厦,更接近一栋占地面积极大的私人宅邸,坐落在闹市区的背面,就好像是群山以北,突然落得个清净。画皮通过人脸识别,自动门朝双侧收拢,踏入的第一下就踩在地毯上,没有留下任何声音,就好像踩在云端一样。
“真他妈奢侈,这地毯怎么洗?”贤余嘟囔道,“有钱人是不是不洗地毯?还不用拖地,一个月换一次就成?”
“咪可希女士,您好,欢迎您来到博雅卓悦医疗,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各种疑难杂症的整体解决方案。您的预约时间是下午14:00,预计专属医疗顾问会在五分钟内接待您,由于您目前尚不是我们的会员,因此今日我们会针对您的需求进行简单的方案介绍与历史案例的展示,您若有意向进一步使用我们的服务,需要先与顾问沟通,加入我们的会员俱乐部后再继续详谈。项目会根据您的具体需求内容、难易度、紧急度综合权衡定制计划,价格也会随之浮动,请问您是否知情并同意?”
“我看起来像是那么健忘的样子吗?当然知道,预约的时候你们不是长篇大论解释过一大通了吗,别再多废话,我还赶着下一个直播,三点前就得走,你喊那个人快一点。”
“好的,那还麻烦您耐心等待了。”
这出演得倒是不赖,贤余翻了个白眼,躺在地毯上昏昏欲睡,如果可以的话,秘密基地里也这么铺一层就好了,躺在长毛地毯上走向消失的结局,对灵器来说算得上舒适,但估计娲是不会同意的。正在想的功夫间,徘已经绕开机器人接待员,钻进机构内部的各个房间逐一打探每个人屏幕上的内容。电子幽灵的阅读速度远高于人类,更何况徘是以“快照”的方式记下每一屏后再去加以理解,因此不会遗漏任何细节。一层所有房间阅览完毕后,徘回到画皮身旁,此刻她已经被带进一间宽敞的办公室。
这里看上去与其说是医疗机构,或者是某个大公司的办公室,倒不如说更像是洋房别墅中的一间书房。四周全无医院那种冰冷冷的布色,反倒多是胡桃木色与深棕色布置,一整面落地玻璃窗,采光极佳。房间里没有办公椅,看似随意地在房间几处搁着一张深红色旧皮大沙发,一张设计简洁的单人椅,看得出来都很舒适,不由得叫人放松警惕。
“下午好,我是您本次的咨询顾问,敝姓王,王衡,您叫我小王就行!”
说话的是个胖墩墩的男人,脸圆,肚子圆,身体也圆,跟那些猜测中长得一派精英范儿的顾问倒不太一样。按道理说,这些顾问全都是医疗销售,形象愈佳,越是容易卖得出手,但近年来反倒有股不一样的趋势:自从义体横行,身体上都能做更替的大动作,脸和体型管理就更不在话下,如今反倒又有一股新鲜的潮流涌起,开始欣赏起一些“不完美”的人。尤其传统精英,觉得他们光是模样就真诚,讨人喜欢,因此也更容易收获信任。面前这自称小王的顾问恐怕也是顺赶着这潮流,在画皮变作的咪可希面前扮演一个真心为你的好大叔。
徘在心里冷笑一声,听小王寒暄几句后进入正题,“那么咪可希女士,我看到您在预约表上写,您想要咨询的内容……暂时保密。”他搓了搓鼻头,盯着眼前的屏幕,“呃,说实话,我们一般会要求客户在预约表上写明白具体的事项,您这个要求面议,以前也不是完全没有,但很少,非常少……”
“还不是因为你们网站上也没写能不能做,我哪知道啊。”
“您说的是,我们业务面非常广,合作的专业机构也从各大顶尖生物科技到医疗研究所全部都有,我们自身也有几个常驻项目组,从常见项目到研发创新项目,数目太多,有些又相对艰深,不太好理解,所以不会全部都写在网上……”
“我就直说了吧,小王,你们这里,能做那个不?”
“您说哪个?”
“ctrl+c,ctrl+v嘛,”画皮摘下帽子,扯开发绳,甩甩长发,然后半摘下墨镜,注视着小王,“一模一样,复制黏贴,你懂吗?”
“您是想制作一个您的……义体?”
“义体,备用身体,随便你们怎么说都好,反正就是你看,我现在这样,也不想变老,也不想出点意外就翘掉,对吧?在脸上和身上替换东西,虽然价钱很大,我出得起,但你瞧,早晚有一天……总有意外嘛,而且现在医院里也只能做体表和四肢有关的手术,万一里面捣鼓一下出了问题,嘣一下,怎么办?趁现在状态好,不如做个一模一样的备用身体,再把我的大脑,或者你们叫什么?大脑数据?反正也给备份一下,这样万一我出了意外,还有一个我不是嘛!”
小王挠挠头,额角有些出汗,笑道:“这可真是科幻小说里才有的不老不死啊!备份记忆和制作一模一样的义体以当前最顶尖的科技手段来说都没有办法……”
“我还以为你们博雅是业内最顶尖的呢。”
“啊呀,咪可希小姐是已经自己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呢,说实话,我们的客人里抱有这种想法的确实不少,但大多也都是比较有创意,比较想尝鲜的用户。咪可希小姐,有没有真正的疑虑,或者想解决的……”
“噢,我想要个永远健康的卵巢。”
贤余差点从一旁的书柜上摔下去,可怜的咪可希女士,因为画皮这一番话突然就有了个身患卵巢癌的母亲,不但是末期卵巢癌正在靶向治疗中,即将摘除整个卵巢和子宫,还极有可能已向全身扩散。因为极有可能具有遗传性,完美的咪可希女士唯恐自己未来也患上同样的病症,于是未雨绸缪来到这里,为的不是治愈,而是预防潜在疾病。这可与那粉发紫眸的嚣张劲儿半点都不般配。再看画皮,说这话时还轻描淡写,但也符合咪可希平日里一贯的样子,理直气壮,毫不心虚。说这么大的谎真没关系吗?
“……我了解了,您主要是担忧未来发病吗?在这种情况下,常规的预防手段您……也不放心,所以想要一个保证,万一不幸也得了这病,不至于得完全摘除卵巢……确实,卵巢不像子宫还能人造,还比一般的器官更难找到捐赠人,相对来说……”
“而且我不想要别人的,我只想要我自己的。”画皮摇摇手指说,“谁知道别人的卵巢有没有我的漂亮呢?另外,我听说移植手术什么的,要找到匹配的人也很难。我很担心以后的事情,我妈二十岁就生我了,谁知道我们这代人吃的喝的,还有我的工作压力会不会让病情来得更快。钱都不是问题,给我搞个义体吧,难道你们办不到吗?办不到就找别的办法给我解决。”
“唔,一般来说,这类非紧急需求我们不会立刻着手,请您见谅,毕竟这是您打了提前量的考虑,目前医疗科技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虽然体内器官的更替仍然是难点,谁知道未来呢……就现在来说,我所知道的卵巢手术一般分为自体移植,同种同系移植及同种异体移植。我们的常规做法无非还是帮你在排队名单上尽量靠前,甚至提前开始排队,在合法,合理的范畴里,但确实如您所说……”
徘已经在房间里转上了好几圈,此刻已经坐在胖子的头顶上,一眨眼就是一个快照,把屏幕上所有的后台系统以及搜索记录全部照下来,隐约可见一些“明星案例”、“首次突破”、“常规项目”的标签,她冲贤余眨眨眼,在画皮的耳机里继续说道:“可以,继续问,那边资料都出来了。”
画皮漫不经心地看着自己的手指头,这法宝可真是厉害,往身上一披,连指甲也都做好了,每个指甲盖的顶端弧度都完美得能用尺子量出一样的数据,指甲缝没有倒刺,完美得跟假手似的,“小王,我直说了,常规做法,我们都知道不晓得要等到什么时候去,到了那会儿黄花菜都凉了,我又不是什么有钱没处花的人,白白给你贡献个十几年会员费?你们这算盘打得好啊。哎对了,还有,这事情你可得给我保密,你们这里隐私保护做得怎么样?我妈的病,还有来找你的事情,可不能被那些狗仔知道,就算在我的经纪公司也只有没几个人知道,而我可是他们的铁饭碗……要是消息漏出去了,我都能想到会骂得多难听,到时候我就要找你麻烦了啊。”
“那当然那当然,我们这里都有最严格的保密措施,您也知道上我们这儿来的客人大都不差钱,但身份特殊,我们启用的数据保护都是大型企业级的,不敢打包票跟国家机密一样,但至少也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安全等级。”
那也遭不住有人坐在他边上跟他一起看内部数据嘛,贤余拍拍尾巴,徘仍然低着头死盯电子屏,面无表情举起右手比划了个没问题的手势,示意他们继续。
“你们也尽力给我想办法,不该声张的事情我也不会到处乱说。”语毕,画皮摘下墨镜,普拉达的眼镜链圈在锁骨上,多时髦的做派。“那么,小王,你能给我提供什么完美的移植方案呢?”
“我们这儿倒是有过这样的先例,虽然不是同样的器官,但为了避免排异反应……抱歉,容我问一句,您母亲是否也曾有直系亲属患同样的卵巢类疾病?”
“吃不准,可能有,也可能没,你就当做可能有,往万全的方向处理,能不出错就不出错。”
“明白了,那么我处倒是有一个方案可以简单跟您描述一下,具体细节的话,您知道……”
“得先交钱入会对吧,我都知道。”
“您也是爽快人!那么我就跟您先简单说说——您知道克隆这项技术吗?”
“也是科幻小说里的设定。”
“现在倒也没有那么科幻了。早在五六十年前,其实就已经有私人企业为主顾提供克隆宠物的服务,您看,虽然收费不菲,但拯救了一颗颗破碎的心,哪能说是不道德的行径呢?”
画皮仍然保持微笑,“谁说什么道德不道德的,也要记得与时俱进嘛,又不是什么老谈三纲五常的年代了。”
“可不是,总之,技术就放在那里了,发展可不会因此停下。五六十年都过去了,自然,更复杂一点的细胞,更麻烦一点的过程,技术上也都能克服。但因为那些更新不了的老条例,所以大抵上还是要保持低调,基本保密。”
“你是说……”画皮笑意更深,“克隆人?”
“哎呀,我的意思是,替您准备一个跟您一模一样的小咪可希。您今年……我瞧您的预约单上写,今年十七?那么就是比您小十八岁的咪可希,只不过她完完全全是属于你的东西,比起义体来,自己能蹦能跳,还能说话。”
这基本就坐实了机构能够制作“克隆人”的项目切实存在了。浮在小王眼前的徘猛地一抬头,眉头紧蹙,紫水晶似的眼睛里几乎快要冒出火焰,压低声音说道:他屏幕上出现潘了,项目名称“永无乡”,基因提供者名为楚琨玉,委托人没有公开姓名,只写了是楚父,项目状态目前仍在进行中,预计结项时间还有十八天,中途延长过一次,原定结项时间在六个月前,即二零六四年的九月中旬。
“过去我们也有过这样的案例,用这种方式制造出完美的内脏给委托人用于移植。与您情况不同的是对方在找到我们时就已经发病,不过由于是慢性症状,所以就算刚刚发病也来得及从头开始做……”
画皮笑眯眯地听着小王介绍案例,同时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屏幕上共享文档中描述的项目进展几乎字字指向潘当前的处境,他们过去只知道潘所在的房子古怪,身处的环境与外界迥异,谁能想到他竟然是一个项目里被有意创造出来的器官供体!那么他肚子上所谓妖怪留下的疤痕正如画皮所料是手术留下的痕迹,只不过目的并不是要治愈他的疾病,而是利用他治好另一个人——再想到他将上海称为“平行世界”的举动,怕是连潘都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出身。
“……由于您所说的卵巢癌和一些其他的疾病一样,遗传可能性极高,所以如果您选择我们来为您做这一整套方案的话,在一开始我们会对您的基因进行定向剪辑,将卵巢癌相关的部分去除,以保证新的器官能尽可能多地保持健康水平。至于基因剪辑,之前多有新闻报道,您可能担心它造成的副作用——这个就放心吧,按照我们的项目手法,您最需要的也就是卵巢,因此其他身体上的负面影响都在项目范围以外,不会对您造成任何干扰。”
如果他说的项目进程也全部都在潘身上发生过一次,那么作为器官供体被克隆的潘,一定也经历过基因剪辑的过程,造成的副作用由于“不在项目范围以内”,连此刻徘所死盯着的屏幕数据上都显示为空值,不知是因为顾问没有更详细的数据权限,还是这里压根就没有保存无关数据。徘努力保持冷静,继续监控着屏幕,低声道:继续听他说,基因剪辑对潘的副作用在这上面没有任何记录。
“你们保证那么稳?”
“……当然,目前我们的基因剪辑手段也比十年前进步不少。博雅医疗一直以来用的都是结合AI技术的最新系统,譬如十年前比较出名的玉面系统,以及现在正在使用的火种系统,您大可以放心,哪怕您选择去美国或者瑞士特意做这样的手术,也不会有更好的硬件设施了……”
十年前的玉面系统?画皮灵光一现,虽然他看不见,但多多少少也从其他人口中听说过徒然堂里那个占地面积值月租十万还闭门不出的家伙,难道不就是个什么叫玉面的灵器?这回可真是瞎猫碰着死耗子,一睁一闭又到徒然堂。
“对了,咪可希女士,”小王顿了顿,一手轻拍着耳朵,那是塞着耳机的地方,他仍然保持着微笑看向画皮,只是这笑容比起先前的模样更加干瘪,以至于那种和煦的、讨人喜欢的宽厚感一时间也从他滚圆的脸颊上消失,“接下去请您随我移步至我们的贵宾室吧……”
“贵宾室?我还没加入会员呢,客气了。”
“在那儿我们可以再进一步聊聊令堂的情况,我们与各大医院和大学的医疗数据库接轨,经过您的许可后,可以在这里直接查询到她目前的身体情况与历史上所有诊断以及治疗过程,更全面地了解您的需求,方便我们继续介绍下方案……还是说,您有什么不方便的吗?”
有问题,徘低声提醒道,他屏幕上在说“芯片认证出现故障,二代和三代数据库均查询无结果”。画皮立刻意识到也许问题就出在最开始的知情同意授权上——从进入这个机构,由机器人获得她的准许后,隐藏在屋子里某一处就扫描了他身体里的身份芯片!这机构明摆着就是替有钱人卖命的地方,恐怕对防媒体曝光自有一套流程,因此哪怕预约上门,知名如她扮演的咪可希也逃不过这一轮检测。画皮装得了咪可希,但在数据上可成不了咪可希!
画皮啊呀一声,放下翘起的二郎腿,掏出手机,“……这怎么就到三点了,我先得去赶下一场直播了。小王啊,不着急,方案的事情我们下次再细谈吧。”
小王拍了拍手。智能家居的光线在此刻也全部暗了下来,先前落地玻璃窗前的窗帘齐刷刷放下,方才还因尊重委托者隐私而紧紧关着的门此刻也由外被人踢开,一排安保人员铁青着脸堵在门口,背后的大屏幕上正是那位咪可希的直播。是那个真货!她头戴机车头盔,身着瑜伽服,手中挥着模拟器,你想成为我这样吗?那就赶上潮流吧!“……这小姑娘的日程难道临时改了!”贤余惊诧道,“亏我们还提早记了半个月的——”
他们盯着那直播里的广告——如今不时兴热气瑜伽和普拉提了,她们热爱把自己的脑袋接上虚拟现实模拟器,在漆黑一片只有主机闪烁灯光的机房里愤怒地上蹿下跳,并且决定管那个叫2065杀戮瑜伽。咪可希和白领们脱下西装,穿着露露柠檬,在健身教练的带领下冲进异世界大杀四方。于是当她们不得不回到现实世界之后,还有些人必须得仰赖她们的私人医生将她们重新与世界连接上。这哪叫什么改革!二零六五年,不允许连接故障,不允许错误,人生仍旧一局定胜负,和从前比明明一成不变。
画皮耸耸肩,“那个是录播。”
“包括新活动的线上邀请嘉宾与虚拟形象互动?”
“记错了嘛,在我助理身上投影的,效果果然不错吧。”
“确实不错,以假乱真,如果这里才是咪可希小姐本人,那么随我去贵宾室详谈,错过的直播继续挪用替身和投影,应该没关系吧?毕竟好像关系到您未来健康的事宜,比能代替的直播更重要一些呢。”
这下没办法,她慢慢举起双手,从原处站起身,朝贤余使了个眼色。小王从她身旁走来,“所以你到底是谁?爆料记者?狗仔?你怎么做到……”
就是现在!徘从抽屉里钻出来,一指办公桌右手边第二层,贤余心领神会,一个甩尾用鱼鳞拉开抽屉,抱起一把美工刀远远抛向画皮——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小王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只见画皮朝上一伸手,便稳稳抓住闪着银光的拆快递专用刀片。
“……你觉得一把钝刀片能帮你出去?不如我们还是坐下来好好把话说开。”
“好说好说。”
画皮原地起跳,方向竟是朝小王后方紧闭的落地窗而去。窗帘轻如无物般腾飞,掩住画皮的身影,只听得刀片卡扣嘎达作响,她朝上一推拇指,反手就扎向锁骨中中央,朝下一划拉,在一群保安的茫然与小王的惊诧中露出咪可希最后的笑容,抄着一口洋泾浜,消失在窗帘后的阴影中:
“……大噶再会咯。”
TBC.
于是小小的仙灵开始寻找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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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猫头鹰见面后曼陀罗看起来年轻了许多,但除了手边多了一把看着古旧的伞和嘴边小小的笑,泰戈尔也没有别的证据证明她的假设了。
反倒是最近的魔女界出现了小小的波澜,在那天她扛着喝的烂醉的妲妃,同尽职的俄国小子寻找旷工的绿发仙灵时,她听到了魔女们窃窃私语下的涟漪。
泰戈尔并不是很关心,在听到厌烦前看见了脸上有粉色的霞云的曼陀罗,汗水和扑通扑通蹦着的心。
“你得小心一点,北方的森林离你去的商业街很近。那里好像有点什么。”泰戈尔在回去的路上转告曼陀罗。后者看着窗外点点头。
“也许是年纪大的魔女丢了坐骑,每年都有这样的事吧,我记得去年有个大妈的猪自己跑去了山下农场。”末了她圆了个场,毕竟及时行乐的魔女不愿意在这点怪谈里分割出太多的心思。
第二天曼陀罗还是去北边的市场,泰戈尔需要的稀奇古怪的材料和鸡舍用的饲料都在北边,俄国的小狗同事则负责买配餐的面包。魔女的市场和普通的市场往往只隔了一堵墙,只要你抬头就能看到高高的飘在天空中的彩旗,比人高两倍的巨人,带着西伯利亚最深处冰冷的雪人和只有半个人大小的矮人都在那里。当然,在入口设下了咒语。
“请给我半份蝴蝶的磷粉,半份磨秃的缝衣针,分开装吧。”她在吉普赛魔女的摊子前停下来,话音刚落就看到脚边的红松鼠。
趁着店主打包的时间,曼陀罗蹲下身子,不知怎么地起了坏主意,“可爱的小姐,在这里做什么呢。”她盯着红松鼠的眼睛,后者忽闪忽闪着睫毛,歪歪头看着她。
只是普通的红松鼠吗?她想。
站起身时却迎面撞上一位红色头发的小姐。“真是不好意思!这孩子太调皮了!”戴着大缎带帽子的红发魔女揪着红松鼠背,刚训斥了一句自己的使魔,却看到曼陀罗的耳朵都红了。
“太久没见到松鼠了,明明之前这里有很多……”她变出一把白色的鸡蛋花塞在格温琳手里,一溜烟地跑出市场。
也许仙灵真的害羞了,她竟然忘记了泰戈尔的提醒,骄傲又粗心的仙灵逃进了森林,在意识到不久前的告诫时,已经走得很深了。
森林的中央缺失一汪泉水,旁边是被人毁坏的石碑。“卢恩的字符……凯尔特民族留下的吗。”她走过银色的泉水,背后被什么抵住了。
黑色的巨犬。
是谁会把犬看成马呢,除非它实在是太大了。家里的俄罗斯白犬也很大,却在如同影子一般的黑犬前显得温顺极了。
“不是人类啊。”它像影子般出现又同黄昏一起消失了,“小小的仙灵,你何时会离开这里到世界的里侧呢。”
“……”曼陀罗看着巨犬。曼陀罗和黑色的巨犬同时出现,总会有财宝和贤者之石,人类常常说。但此时真的看到了,她还是腿软地贴着石碑坐下了。
我何时会离开。她坐在地上想。
远处听到猫头鹰的叫声。
顺便让孩子们都参加进来e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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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多】
1.赫罗娅:牧多幼年的旧名,到后来看开了也舍弃了这个名字,决定作为“牧多”继续活下去
2.艾华伊(父)/凡洛德(母):牧多的亲生父母,母亲是墨杜萨族的女祭司,夫妻俩在墨杜萨族内战爆发后下落不明
3.伊东/夏琳:养父母,死于宇宙海盗手下
4.牧千/牧风:大姐和二姐,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姐
5.夏茉:恋人(10+已结婚)
6.左零:书友组,同好、朋友
7.凯特斯:好友,又损又要好x
8.弗斯提:前辈和后辈,关系微妙
9.沃尔夫/莱瑞尔:未来亲家
10.奈芙:学姐和学妹,安全裤战争x
11.乐欧:大姐的恋人,也是队友(所以算嫂子吗)
12.痕汐:二姐的恋人,沃森市猎人,不熟
13.索菲娅:亲切的前辈姐姐,对自己很照顾,牧多单方面不知道索菲娅是同族人
14.芙兰:在达尼市的网友,掉马甲奔现成为好友
15.艾蕾亚:10+和夏夏一起领养的女儿
16.克莱夫:10+的未来女婿,沃莱夫夫家的养子
17.一个亿:牧风殉职后遗留下的一只奶牛猫,被牧多收养
(夏琳:?说好的不卷进世俗纷争呢女儿)
【席兰】
1.吉奥米德(父)/莫莉丝(母):席兰的亲生父母,父亲是甜点师(死亡)、母亲是精灵族医生(替席兰顶罪蹲牢中)
2.诺莱:席兰的亲生妹妹,德莱特猎人
3.医疗班:都是好同事
4.逸睿斯:伴侣
5.沃尔夫/莱瑞尔:孤儿院三人组
6.西奈:经常组队出任务的合拍伙伴
7.温丝莱特:亲生女儿,与逸睿斯的孩子
8.安姨:好心收养席兰并将她带出黑暗的慈祥老妇人
【拉尔兰】
1.罗雀(父)/紫罗兰(母):拉尔兰的亲生父母,父亲是“罗雀集团”大公司的CEO,母亲是贵族千金
2.莉贝卡:大拉尔兰7岁的亲生姐姐
3.阿拉德:实习期的医疗班导师
4.罗塞林:实习期的同窗
5.洛格玛:10+才认识的恋人
【凯特斯】
1.休伯特:泰勒斯市的警方人员,一开始和凯特斯并不对付,后来成为恋人
2.牧多:好友,被牧多帮助过,又损又要好
3.西奈:命运相似的两个人,冤家路窄,相看两厌(虽然大多数都是凯特斯主动惹起的火)
4.左零:算是臭味相投(?)的两个人,喜欢一起搞个大新闻(?不是)
5.巴里兰先生:占卜师,凯特斯对占卜感兴趣的启蒙导师,死于凯特斯占卜出的未来
6.奶盖:一只玄凤鹦鹉,被休伯特捡回家,由休凯夫夫共同饲养
【瓦拉】
1.卡修斯:安德鲁总裁的助理小姐,虽然有点莫得感情,但依然非常关心队长和泰勒斯的每位队员,尽职尽责
2.亚岱尔:喜欢互相观察,恋人
3.威斯莱奇(父)/奥黛加娜(母):瓦拉的亲生父母,非法实验机构“gary paradise”的科研成员,某次重大实验失败后跑路,间接导致瓦拉遭到改造的悲剧
【西奈】
1.莉雅:同族人,伪母子(?),曾经因理念冲突而分道扬镳,之后由西奈邀请莉雅加入泰勒斯队
2.凯特斯:冤家路窄,相看两厌,总是因凯特斯的挑衅之言感到异常恼火
3.席兰:经常组队出任务的合拍伙伴
【莱尔多】
1.西蒙(父)/伊莉莎(母):莱尔多的亲生父母,被人推黑锅入狱,双双在狱中含冤自尽
2.左零:前期买卖情报的交易关系
3.奇:黑客同行
4.玛格丝.巴特:网友
【休伯特(非猎人,警方人员)】
1.凯特斯:恋人
2.奶盖:一只玄凤鹦鹉,据说名字是休伯特起的,由休凯夫夫共同饲养
【索菲娅】
1.艾列弗(父)/海瑟薇(母):索菲娅的亲生父母,双双死于18年前的那场墨杜萨内战中
2.克劳狄店长:“克劳甜品店”的老板娘,索菲娅打工的地方,跟着学了不少技术
3.牧多:同乡友人,基于各种原因向对方隐瞒了这件事
4.凡洛德女士:牧多的亲生母亲,救助过索菲娅逃过死劫,也是因为这原因才对牧多格外照顾
5.温蒂:恋人
【玛格丝.巴特】
1.塞弥特.巴特(父)/丹娜.巴特(母):玛格丝的亲生父母
2.乔罗.巴特:玛格丝的亲生哥哥
3.弗兰克:恋人
4.莱尔多: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