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忽的有一阵暗流涌过来,在水底一动不动的暗影睁开 了眼睛,她伸了一下懒腰打算 转移阵地。于是指尖划断了和水草纠缠几乎融为一体的飘散长发,她穿过礁石组成的山川,去向了远处喧嚷声的源头。
这里是白岛,鱼仙的居所。
还没到目的地,远远地就有人穿得花红柳绿扑了上来。
“哟,鸦姑娘来了~”
“怎的,这般风骚大胆,吾是你家红楼卖春的姑娘?”
她被鸦一-把推开,踉跄着退了几步,又被呛得接不上话茬羞红了脸,支支吾吾了半天,看门口的守卫准备过来驱赶时,用团扇捂着脸小声念叨“怎敢”退到了一边。
匆忙赶来的守卫恭谨地作上一揖,随后便道:“鸦大人,主人恭候已久了。”
这宅子虽建于水下,但也着实雕梁画栋,青砖碧瓦。鸦懒得去看又翻新了哪里的装饰,甩了甩尾巴扇起水流直接去了主楼。
大堂里坐着一位穿着体面、 威严十足的鱼仙,见鸦来了,便招呼鸦在一旁坐 下:“最近可有心境上的收获?”
“心境没有,打架的实力倒是见涨不少。” 鸦嗤笑着摆了摆手,又随手抓起乌龟面前的小鱼丢进嘴里,“下次你要是有想示威的对象可以派吾去打头阵。
鱼仙咯咯笑了一会, 便又抿唇恢复威严的姿态:“ 那真是屈才了,虽鱼仙之间并无亲缘关系,对外你我还是母女。有想要的尽管提,抢乌龟的吃食作甚。”
“鱼仙吃小鱼,乌龟也吃小鱼,吾乃鱼仙,吃乌龟的小鱼不也属之常情。”
鸦点了点自己,又点了点乌龟,伸出手指划着小圈又捏住了几条小鱼送到了乌龟的面前,乌龟却推了推,退后了几步,示意让鸦享用。
见此景,鸦放声大笑:“你看九千岁也知道要向主人进贡,瑰黛。”
瑰黛一一此处的主人,轻笑着摇了摇头:“罢了.... 渐已入夏,要不了多久便是行商要过来的日子,听闻福兴码头的人又聚集起来了。我昨日夜观星象,近期恐有大事发生。
“昨日有雨。
鸦喂完宠物龟便放任它自己去别处玩,自己抱着双臂,瘫坐在太师椅上。
半晌,在即将入梦之时听到了瑰黛的呢喃。
“我昨日卜卦,不日将异变横生,福兴码头又开始人群攒动,不知是否有关联,又不知是福是祸……”
瑰黛的卜算向来十算九不准,又因其地位,平日不得不装作高深莫测,但又因为宁可信其有,大多数情况都是高高拿起低低放下。虽然要帮她找借口让众人信服是鸦出现后的会做的事情之一,念及至此,为了不那么绞尽脑汁地找理由编故事,鸦还是决定去看看。
鸦离开瑰黛的府上一段距离后又被那花枝招展的女人拦下了,女人在白岛经营-处花楼,声称有名清倌人迷上了鸦住所居住的人类,爱得不到回应,自此茶饭不思,女人找不到其他法子了,便求上了鸦的面前。
鸦叹了口气:“与我又有何干,她若要不想活便让她去死,缺她一人唱歌弹曲又有何妨,自有他人会替上。”
在女人咒骂鸦冷心冷情的背景声中鸦打算离去,忽又折返,追上了女人收走了她怀中的避水鳞,以鱼尾卷起浪花将女人甩到了岸上。
最终留下了-句“此物不适合聒噪之人”,又以鱼尾拍动水面给那女人下了好几场“雨”才离开。
初遇
“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不知彼……知己……”
鸦大老远就听到了景和背书的声音,这孩子是追随鸦而来的异母弟弟,年岁差不了多少,但在白岛之前二人鲜有交流。
“不知彼而知己, 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鸦接上了最后半句,尾巴拍了拍水池边,把盛放的莲花都打碎了,池中的小鱼四散逃走。
“……阿姐!”
景和听到鸦的声音就把手中本就合着的书丢在了一边,虽同鸦一般猜不出确切年纪,但相比起鸦,性格和外貌都是他更温和些。鸦和景和皆非本名,不过是入乡随俗,更何况名字只是区分他人的代号罢了。若要追根溯源,那便是说来话长,在此时只需知晓二人虽为姐弟,对外宣称景和为鸦的侍从便可。
鸦把先前的事情转述给了景和:“ 有小姑娘为你寻死觅活找到吾面前来了。”
“阿姐说的对,那人要死便死是了,竟敢来碍了阿姐的眼。”
景和也算是天资聪颖,但学识还是不如看似游手好闲的鸦,且一旦涉及到鸦的决定,不论对自己是何结果,便只会盲从。
二人针对学问问答了一会,景和似有顿悟:“阿姐 果然聪慧!”
由于瑰黛提及了她的顾虑,鸦打算在那些寻宝者登上白岛之前去福兴码头打探一番,若真有人祸早些做好准备也可以应对不时之需。瑰黛于白岛也可以算是德高望重之鱼仙,倘若人祸致使白岛覆灭,生存于此的鱼仙一族也将不再延续。鸦自己倒是无所畏惧,但是要真有此类事情发生而不作应对,恐怕瑰黛到了地府还得向妈祖告罪。
鸦决定离开白岛一段日子。
其实也并无可以叮嘱的事情,鸦也不是擅长照顾他人的鱼仙,但景和有时会像只小狗一样摇着不存在的尾巴跟在鸦的身后。于是鸦便让景和接着学习后便踏上了路途。
若要来往于白岛与福兴码头之间需要凭借白船,比寻常鱼仙更为体健且孤僻的鸦自然不会选择这一费时费心的方式,只有她一鱼仙反而可以更快游到福兴码头。
鸦的五感比常人、寻常鱼仙更加灵敏,从水道拐入小路时远远听到一客栈偏远处有女子训斥下仆的声音,那女子话里夹枪带棒地说教了半天又怂恿人去跳火圈。
鸦本想离去,但又觉得有意思,凑近支着脖子听了一会,只听到那仆人动作笨拙撞倒了火圈,疼得哇哇大叫,又哭喊着不想让鸽子被吃,又因为输了没跳过火圈只得不情愿地去烹煮鸽子。
摸了摸耳边,拔下一支做工精美的金钗隔着围墙丢进了院子:“方才的悲鸣声吾很喜欢,这是赏钱。”
转动腰身甩甩尾巴,鸦在院子里的女子追出门之前便又接着赶路。
大暑还未至,码头的船来了一艘又一艘,却没见那传闻中的白船来,皮良不觉有些心焦。
“百里兄,你说白船会来吗?”
“这我可说不准,我看要等到大暑那天才能知晓了。”
皮良倚着栏杆,从顺水客栈的二楼向远处眺望。夜色浓重,远方的海融化在漆黑的夜里,仿佛不存在那般。
百里予逸不紧不慢地啜了一口酒,也看向窗外:“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呀……”
闲来无事,皮良买了酒,找百里予逸小酌。皮良所记下的种种神怪故事,有大半都是酒酣耳热时听来的,今日也不例外。百里予逸多喝了几杯,双颊泛红,托着下巴道:“我从前听说过,有一户人家,老爷家中的小妾服了仙药,从此就变成了仙人,再也没有人见过她了……”
他说这话时神色悲伤,若有所感,不像是说别人的事。但皮良一无所觉,他只关心故事中未解明的部分。
“变成了仙人?是怎样变的?就像是嫦娥一样,飞到月亮上去了吗?”皮良急切地问。
“不知道,谁知道呢?”百里予逸望向窗外残月,“嫦娥在月宫也有玉兔作陪……不知仙人是否寂寞?”
“说到嫦娥,我倒是想到一个故事呢!”皮良兴致勃勃,从肚子里的存货中倒出一个故事来。那故事说的是一村民救下一只受伤的白兔,悉心照料,白兔伤愈后前来报答,送来一株桂树,那桂树四季芬芳,花香四溢,邻人嫉妒,偷偷前来伐树,不料桂树随砍即合,才知是月宫桂树,不敢再冒犯。
百里予逸叫了声好,当即铺开宣纸,挥毫泼墨一番,写下“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手一挥便要赠予皮良。皮良忙道不敢当不敢当,要不然再讲个故事听吧!
几杯酒下肚,皮良也不由得飘飘然了起来,滔滔不绝地向百里予逸讲起他听过的各色故事。吃了仙药百病全消的人,吃了仙药一命呜呼的人,吃了仙药遭人厌弃的人,没能吃下仙药就被歹人所害的人,仙药,仙药,这么多仙药的故事,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呀!那传闻里赐予仙药的鱼仙又是什么来历,坐上白船就真的能见到鱼仙吗?
百里予逸又摊开一张纸,提笔写下七个大字:“嫦娥应悔偷灵药”,因是醉酒所作,字迹粗犷豪迈,洒脱不羁。皮良便也学他的样子写字,最终只是照猫画虎,不成样子。
借着醉意,皮良又思索起百里予逸讲的故事。虽说寻常人家中的事多半如此,没头没尾,就这么结束了,但若说是故事,也太过平淡了些,须得加些改动,添油加醋一番,才好让人听得尽兴。那女子从何得了仙药,又为何能成仙?若是在这里作些文章,便可将这故事改头换面一番,再讲给他人听了。
皮良捉笔,自觉文思如泉涌,匆匆将脑中的情节记下。这绝对是个令人拍案叫绝的故事,令皮良迫不及待想讲给别人听!他叫了两声百里兄,却见他已经伏案睡了,手里的笔还没放下。皮良遗憾不已,只好对着房间屏风讲述。他不知自己讲了多久,正觉得口干舌燥时,屏风后竟走出一位少女,面容清丽动人。少女浅笑盈盈,手中银盘托着一枚白玉心脏,仔细一看,那心脏还在砰砰地跳动。
皮良不觉有异,只听那女子笑道,你的故事讲得真妙,这仙药便赏赐与你,快吃下它吧!
皮良便把那白玉状的人心拿在手中,一口便吞了下去。女子见他吃了药,将他扶起,他这才看清,那女子竟生得一条红色鱼尾。女子挽着他的手臂飞出了窗外,掠过地上鳞次栉比的房屋,朝着明亮的满月飞去。皮良恍惚间低头看向自己的双腿,漆黑如墨的鳞片在月色下闪着粼粼的光。
一夜怪梦。
酒醒后,皮良模糊记起自己喝醉时曾写了些东西,便在散落一地的纸张中寻找起来。百里予逸与他一起找,挨个辨认出自己的笔迹,剩下的就是皮良的。找来找去,皮良拿着那张纸左看右看,实在是哭笑不得。
只见上面写着:
“有一大户人家得了仙药,给了家里生病的妾室吃,妾室吃了,飞到了月亮上去,月亮上的桂树长腿跑了,跑到海里变成珊瑚,珊瑚被鱼吃了,鱼变成了大月饼,有人当成宝贝献给了皇上,皇上说不好吃。”
皮良捶胸顿足:喝酒误事,喝酒误事啊!
黑色背景镶嵌彩色玻璃的的穹顶笼罩在巨大的拍卖场上方。
洛克西集市,三层包间。
被拍卖的艺术品大多被洛克西集市调教的很好,与宅邸中乖顺听话的血仆没什么两样,刻板的性格设定和失焦的眼睛让兰斯洛特提不起兴趣。他兴致缺缺的叩击着桌面,发出有规律的“笃笃”声。
主持人突然提高嗓门,他抬起眼,隔着薄薄的纱帘,看着展示台上的压轴“艺术品”——一名二十几岁的青年,面容清秀,身材纤细。
那青年似乎没受过调教,眼睛里有异样的光彩,甚至被用了药物还有力气摇晃笼门。
他来了兴趣,以一个极高的价格将青年拍下来,带回宅邸,让血仆带他换了衣服,又做了点儿人类能吃的东西。
宅邸。
那青年警惕心很强,起初不肯吃饭,眼见着虚弱的快晕过去,兰斯洛特有些不耐烦的将几滴血弹到青年身上,逼着他吃了些。
后来的几天,那青年安分了许多,每日安静的蜷缩在房间里,也不知道在做什么。他这几日忙着处理食尸鬼,顾不上青年,刚回到宅邸就发现青年巧妙的利用血仆送饭的时机向外传递消息。
“德里安”他道,视线轻飘飘的从对方的脊背骨到足再到那还没完全掩盖住痕迹的手,兴意盎然地欣赏了片刻对方僵住身子,人类受到惊吓时,瞳孔会猛的缩小,肌肉会格外僵硬,显然,哪怕再不逊的人类,也是有着相同的特点不是吗?兰斯洛特想,欣赏够了德里安的颓态,即使这十分短暂,几乎是下一秒,德里安就掩盖了这份失态,事实上,他做的足够好了,可惜,还是太弱,兰斯洛特轻笑一声故作讶异“血猎卧底?”
德里安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他的话。
他不再等待,猛地向兰斯洛特扑去,身姿矫健,动作利落,十足的出彩,在兰斯洛特遇到的人类中可以算是前三。
刹那,银光乍现,一把银制匕首即将刺入兰斯洛特的左眼,血族优秀的动态视力让他轻而易举的看清了德里安的动作,兰斯洛特稍一侧身,旋即单手握住对方那只握着匕首的手,轻飘飘抬手一扭,就将对方的胳膊反剪在身后。
匕首掉落在地毯上,发出一声闷响。
兰斯洛特笑吟吟的声音再次响起“何必这么心急,我可没虐待你。”
德里安沉默着,见他不答,兰斯洛特也不恼,控制着德里安一步步走向他,抬手轻轻抚摸着德里安的后颈,沿着头发一缕一缕的往下顺,感受着跳动的脉搏,笑吟吟的看向德里安的眼睛。“你看,你要杀害我,我只是有那么一点点生气了,才会拧住你的手,你……是叫德里安是吗?我很喜欢你。”
德里安想偏过头,躲过兰斯洛特的视线,可在控制下,任何反抗都是徒劳,他有表达愤怒的权利,可兰斯洛特想要的,也不过是这种,将猎物一步步驯服的感觉。
越是张牙舞爪,蛮横不逊的人类,才越是有趣。
“我知道的,人类总是对我们有许多的误会。可你看,我,我是不一样的,这些天你吃的用的穿的,可都是我精心为你准备的,因为啊,我喜欢你,特别是你这双眼睛。”兰斯洛特伸出手摸上德里安的左眼,轻道“你当血猎不适合你,不如留在我在儿。”
德里安内心嗤笑,狠狠闭上了眼,不去看兰斯洛特,至于这个吸血鬼说的鬼话,他是一句也不信。
兰斯洛特笑了笑,手顺着对方眼睛落到他的颈前,缓缓收紧,剥夺着对方身体中的空气,人类的身体很脆弱,多用一分力就会可怜的失去生命,兰斯洛特想,真可惜,本来德里安或许不用经受这些的,可也这样,才算是“有趣”吧?兰斯洛特想,直到德里安挣扎的幅度变得极小,才恰到好处的松开手。
“那么,下次见,小先生。”
德里安猛的咳了起来,再来不及做出什么反抗。
门,又关上了。
德里安意以为自己会葬身于此,但兰斯洛特只是将他关回房间。
门窗都被锁死,只有缄默的血仆送来一日三餐时,房间里才会透进一丝光,他试着冲出去,被高大的侍卫抓回来,但始终不见兰斯洛特。
他似乎惹恼了他,也或许吸血鬼本就是这样。
暗无天日的房间内,时间似乎成了一个形容词,最该折磨人心的不是刑罚,也不是惩戒,合该是这样,不知时间,没有交流的孤独。德里安也仅仅只能从送饭的频率中推测自己来到了第几天的囚禁。
第十一日,他决定赌一把。玻璃杯磕在桌角,变作锋利的片状物,他拿着碎片向侧颈划去。
血液流失的感觉明显到令人恐惧,时间被痛感拉的很长,生命随着颈间的艳红流逝,直到他即将晕过去的时候,门才被人推开。
“别折腾了”兰斯洛特的声音平静如水,居高临下的看着蜷缩在毛绒地毯上的人“伤好了放你走。”
六日后。
兰斯洛特看着他的藏品迟疑几秒,警惕的后退,和他拉开一段距离,随后毫不留恋的转身跑走。他只能无奈的轻笑一声。
以后的日子还长,这有趣的人类必定会再次落到他手上,须知,放养,也是驯服的一种手段。
再见。
“沃伦科特·德里安”
*水晶球
1.
要说到贵族的话,英国人往往会凭借一种毫无根据的精神,将某些品质强加在这类人的身上,那便是由于出身高贵而与生俱来的劫富济贫、圣洁正直,情操高尚;若国家陷于忧患,这些血统纯正的人就会如诺曼入侵时期和二战时一样,首当其冲、挥洒热血。他们是国家用于分散压力的蛋壳状拱顶,而压力来源于人们希望撇清的责任——一个大众期望的骑士似乎就该这样。
而相较现实而言,贵族们是被恐惧裹挟生物,排外和胆小仅仅是病理表现,痛苦、意外、包括生活中灵感的暗示都被他们所规避,只有确定的、可以依附生存的东西才能让他们产生信赖。因此,能安全端上烛光餐桌的娱乐话题,往往只有让他们像舔着盐粒的醉鬼般细细回味着的、二三十年前血腥暴力的二战历史——艾利欧斯想,也许这是他们在符合社会道德的情况下,发泄隐秘的施虐欲唯一途径。
即使自此以来,变卖了多少金银器,油画,瓷器,不动产,但靠着精明的伯父与母亲对遗产税的管控,获取信贷,抵消风险,斯卡曼德罗斯男爵家的仆人们没有像其他庄园那样尽数辞退,稀奇古怪的器皿和粉末仍然收纳在有些空旷的柜子里。
林间的府邸是旧日遗珠,令一部分做梦的人依依不舍;尘土和雨水洗刷着时间,但在这里,熟悉的宴会和狩猎还继续依旧。
“这个庄园真是有鬼了,”从去世的姨夫那里继承到爵位,却什么遗产都没能捞到的洛梅罗伯爵,正歇斯底里地在角落踩灭烟头:“该死,白来了!那个美国佬怎么就不肯答应交出我要的职位?”
保留着油燃灯的走廊拐角还未来得及被佣人们点亮,在离洛梅罗有五英尺左右的阴影,深邃、阴暗、漆黑得仿佛未被踏足过的处女地。这时,那深处里响起了人活动的声音,细听的话,是一组正向他走近的脚步声。他被吓得脑袋空白,难不成自己让拐角某个生锈的盔甲突然拥有了生命吗?
然而,实际上从拐角的阴影冒出来的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孩子,穿着深色的校服,外面套着一件红色内衬的黑袍,上面还绣着狮鹫的徽章,廊间的灯光扫过他的肩膀——洛梅罗突然注意到,这个孩子的头发是如此单纯的金色,与整个斯卡曼德罗斯一家是如此格格不入:男爵的发旋从根部伸出来几根栗色的杂发,男爵夫人则是一头黑发,男爵的侄女倒确实是金发,但仅限于她的婴儿时期——如果洛梅罗没猜错的话,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了一截的少年,就是斯卡曼德罗斯男爵的独子——艾利欧斯。
“你是斯卡曼德罗斯男爵的儿子?”洛梅罗喉头震动,没头没尾地问到,甚至忘记要掩盖脚边的烟头。
“我是,没错。”对面的孩子为他停下脚步,抬起头,带着一种礼貌的、询问的意味。
这让洛梅罗冷静了几分,他当然不是什么那种会为小孩子熄灭一根烟的绅士,但还是假装自己是如此的人,随和地说:“唔……”伯爵朝后者的校服点了点,“刚从那个叫‘霍格沃茨’……的什么学校回来吗,孩子?”
艾利欧斯感到了洛梅罗的小心翼翼,甚至更快地,原因就在他的脑子里浮现了:要不是这个人口袋空空,并且没能接受自己的地位在国民职业手册里已经和接线女郎和邮件员在一个栏目里——他们才不愿屈尊来行径怪异、孤朋寡友、边缘的斯卡曼德罗斯的圣诞宴会。所以当谈到“霍格沃茨”这个学校时,他们都会尽量说的跟年轻人们大陆游学,大学教育,公学教育一样,假装这些都是教育潮流的一环。
然而,在他们内心的最深处,还是无法忽略一个令他们忧心忡忡的事实:所有曾经在王庭里流传的、稀奇古怪的传说,可能都有其根源,而其中一个最细详的样本就摆在自己眼前——这个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穿着深色针织毛衣、任何人看了都会觉得仅是个放假回家的可爱英国学生的典例——艾利欧斯·斯卡曼德罗斯。
于是艾利欧斯回答:“是啊,我刚刚回来,学校放圣诞假了。”
巫师的什么玩意学校,也有圣诞假?——在这句话冒出洛梅罗的脑子里时,他感觉被烫伤了一下。见轻微秃头的中年男人没有继续搭话的意思,艾利欧斯径直和伯爵先生擦肩而过,一边脱下外套。
“顺便一提,”艾利欧斯扶着楼梯扶手,探出头:“客人是不该来卧室这边的,洛梅罗叔叔。如果你要找人,那恐怕得去别的厅室碰碰运气了。”
艾利欧斯很快跑上了楼,尾音则就此消失在空气里,但留在原地的伯爵却不得不使出最大的力气抵住牙根,才能抑住怒气。明明这个恼人的孩子在想要保持乖巧时,还挺讨人喜欢的,为什么一旦羞辱起人来,却那么干脆,好像能彻底看透他?真是令人惊悚的小孩,就和这家人一样。
书房旁的卧室传来谈话声,是斯卡曼德罗斯夫人和他的伯父。艾利欧斯压低脚步声,打开了自己的房门,而里面的景象让他以为开错了门。
今夜来的陌生人很多,平日就缺乏人手的仆人们更比以往繁忙,无暇顾及刚下火车回来的孩子,因此他的房间好像特意整栋屋子的亮堂略过了一样,还一片漆黑,壁炉也没生起来。寒气透过厚重的实木门渗入室内,冷得艾利欧斯把进室内脱下的学袍又穿了回来。
电力系统已经普遍了很久,墙角形状奇怪的铁具却仍然呆在发黑的角落,在此时格外散发着笨重的悲观气息,细棉线搭过的每一根蜡烛保持晦暗,丝毫没有自己引燃的意思。他走了两步,木板发出咯吱的声音,然后踩上地毯。
呼。
棉线燃起火星,接着所有它搭桥经过的蜡芯都被引燃,几束火焰跳跃在四周,影子狂乱地舞蹈着。他刚刚违反了一个条规,用魔杖擅自在校外施了个魔法。室内又重新恢复生机,轮廓也变得熟悉了起来,他紧绷的神经被这些火舌宽慰了些。他现在想干的就是把重力交给自身以外的东西,然后把心身交给愚蠢的享乐,让他笑到咬肌发酸为止。
但他随后在床边转身,点燃了最后一个该尽之处。壁炉的火光照亮了艾利欧斯的脸,那一定是张疲惫的脸,低垂的眼睑像倾斜的书。先前想象的那种狂喜荡然无存。
2.
是从何时开始呢?自己习惯偷偷摸摸的施点魔法。貌似,理由一开始总是图方便(再来一点那些令人快慰的东西吧,这样就不必恐惧),虽然愚蠢,但也比没有好。托巫师的福,也许古老的三重脑之一里的交感神经进化出了除逃跑、战斗、僵硬以外的自我保护对策——用不散发着彩色泡泡和激光射线的魔法解决危机。听起来挺耸人听闻,但如果是亲身体验的,就会像君权神赋一样理所应当。
艾利欧斯天生就有这样的权力,这让他的父母甚至都仿佛与他并无血缘,只有寡淡如水的抚养之情。在安排好席位的餐桌上,讨厌的邻席搭话永远也无法干扰他,他们都会神奇地将注意转向另一个人,仿佛他隐身了一般。他谁也没告诉:自己有这样一份得天独厚的天赋,连男爵和男爵夫人也没有,这将是一个绝妙的秘密,有魅力在它不会被说出口。
但秘密就是用来交易的,正如规则是用来被破坏的一样。甚至自他的父母从给他想好名字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已经在心里私自规划好了,还没经过自己的同意;他们要利用这份魔法,来让自己理想成真。
他们隐瞒了太多,艾利欧斯不仅在此找到了除了自己魔法天赋的源头,还找到了他理想化的性格的源头。都是源自于他从家族得来的肌肤与血发。
理想对于年轻人而言是喜剧,但对于中年人而言就更像悲剧。他的父母便是如此。失去青春的执念不是靠自己实现,而是赤裸裸的寄生行为,令人憎恶的偷窃,毫无美感与韵律可言。
没人再能像艾利欧斯这样了解他的父母,就连他们自己也不能。
天花板上保留着仍需点灯人的烛火吊灯,同色的地板上铺着拜占庭风格的小地毯,根据季节,园丁从花园采摘放在花园的鲜花,男爵家的书房看起来就像个天堂,然而桌柜和桌腿中的暗格,装着的却不止地契和文书证券之类那么简单。
他曾出于好奇——用撬果壳的小刀把暗匣撬开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桌沿刺出来的冰刃立马从他手掌贯穿而过。这比任何典故都更能让他学会警惕的重要——即使是呆在最舒适的天堂里,好奇也是有代价的。豁口总有一天能随着代谢愈合,当父母以打猎时被误伤为由不闻不问地带他去医生的家里诊治时,洒在脸上火辣辣的热血仿佛从未存在过。
他差不多自己都要忘了。
直到他回到日常,看见蘸水笔或万宝龙钢笔整齐摆放在信纸旁,如任何一个午后般,光线弥漫着,得体的低语细碎而压抑地从仆人与父母间传来,就在帘后——一切都用如此严苛而古典的教养雕刻而成的细节背后——藏着自私、任意妄为的本性。
苦涩的孤独突然从吊灯的光环倾盆而下,像流沙的屏障一样覆盖了他的全身。父母的任性伤害了自己,但无论是痛苦还是啜泣,都只有自己一个人嚼碎、咽下去。不会有发着彩色泡泡和激光射线的魔法替自己承担,就算男爵和男爵夫人来安慰他,也只能亵渎共情的含义。
3.
就这样时而从父母的期待中逃避,时而利用这点来蒙骗他,艾利欧斯过着多重的生活——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巫师世界里。
在霍格沃茨时,总有几个油画画框里的人在他走过楼梯时,兴致勃勃地指认出他的额骨和眼瞳与某个塔楼骑士有什么相似点。
那当然,他连名字都是从某个祖父的中间名得来的呢,搞不好还真有个画像。但他没这份从容跟画像开玩笑,于是只好总避着这几个楼梯拐角走,为此甚至不惜提前跑到北塔来上楼梯,只为赶上下一节课上课的时间。
而抛开那群蒙着黄棕的氧化层的油画巫师来说,当代主流群体的巫师们对他的态度又完全是另一个极端,这也许是为什么艾利欧斯面对那群油画人像时会如此尴尬的重要因素。他唯一学到的一点就是,无论是麻瓜还是巫师贵族,在愧对于自己的称呼这方面都不相上下。
早在入学时搭上霍格沃茨特快时,那一个个满员的车厢和车厢之间就几乎不剩给他入席的位置,在比一个微景观水晶球更小型、更恒古不变的巫师世界里,血缘像蛛丝一样编织着社会关系。艾利欧斯对于这个旧旧世界是个完全陌生的外乡人,光是他们家就已经和霍格沃茨断了五代以上的缘分。
父母还总在信件中旁敲侧击地叮咛,圣诞假时可以带点朋友回家(她用一无所知的口吻说:‘朋友这种东西,只要数量多都是好的,不用在意吃点小亏,那些终会反馈给你,艾利欧’——听起来多么漠不关心,这让他们一直以为格兰芬多是个八面玲珑又懂得变通的学院),而这是多么不可能的事;
父母想邀请的人是像他们一样,知道如何残忍地食用一碟精致的甜品、拥有那种共同品味的人。非常巧合的是,他在前不久,具体而言是三年前,亲口跟分院帽阐明了自己是如何不愿和这种人厮混,这间接导致了他被分到了最跟斯莱特林敌对的学院——格兰芬多。
处于社交圈外再加这一身标准的红袍子,他只要一走近那种最特权阶级的斯莱特林的两米范围内,他们便会发狂地尖叫(仿佛他是英国人普遍过敏的十几种坚果),用新做的美甲(如果有)刮自己的脸颊、并立即弹跳至十米开外。
和自己比起来,其他落魄贵族都显得没那么深陷挣扎了。即使能借着圣诞宴会逃过一晚,那明天一早,他必然要在餐桌上见到自己的父母和伯父,当着一群客人的面——他肯定要解释给他们看,那么说些什么好?“家里最近人手不足,就不用再添麻烦了”——就用这个说辞吧,然后再适宜地暗示他们家里这副样子太不得体——“再说,圣诞节是家人团聚的节日,您肯定也希望我第一时间回家吧?”——只要讨得他们欢心,就大概能糊弄过去。
这会是个比上学要辛苦得多的假期,还有许多他要想办法努力推辞的事情,而自己是无法永远在这个房间里躲起来的。
隔日,从魔法部寄来的警告信,父母从不尖叫着怪罪他,不知为何他有些落空的感觉。杯中的光圈随着蜡烛摇曳着,乳白的液面如果可以占卜,那也能比心理安慰的助眠作用好多了。
4.
到国王十字路口站的长途列车使艾利欧斯提前两日从圣诞假中解放出来,临走时他不得不穿过坐着客人的客厅,角落钢琴的演奏正博来一阵阵喝彩,伯父邀请他坐到他们中间,他言简意赅地拒绝了后,就被他父母两个人一起拉到玄关边苦口婆心地告别——更多是说教了一番,但最终还是走了。
不适拖着他的脚步,不知是因为没摆好鞋撑的原因,每踏出一步就传来阵痛,即使换乘站台之间的路程可能不到一百英米,他也不想再走一步了。
穿过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穿着斑驳、与斯卡曼德罗斯男爵大相径庭奇怪的商贩在挤在站台的人群旁兜售着各式各样的商品,巫师小孩们被大人从一个招牌上写着“绝对无法成功吞下去每一口的——美味苹果汁!(小字:假一赔十)”的铺子旁牵开,整个人群——长长的、延伸至站台最底的人群都吵闹无比,虽然未成年巫师不该在校外随便用魔法,但一个闭耳塞听咒又能怎样呢?艾利欧斯抽出魔杖。
离发车还有半小时,他没有打发时间的方法。既不用和家人告别(发出这个词的有些生涩的声音),也没有朋友陪伴。一个人旅行听起来十分悲惨,但艾利欧斯还知道更悲惨的——连一个人旅行的机会都没有。
视网膜映着列车驶向站台的景象,和他第一次在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时的记忆是如此吻合,指向十一点的挂壁时钟,水汽从红色列车的头顶源源不断的滚出,还有因为躲开人群、站在最后,因而无法自由选自车厢和座位的自己。
历史重演,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艾利欧斯的双耳充斥着魔法,周围无色的人群仿佛在上演默剧,许多眼熟的面孔滑稽地从他身边闪过,有些学生朝他挥了挥手,而他朝前迈开了腿,给自己找了开脱的理由,心安理得地装作没认出来。他几乎是最后一个钻进了列车。
火车的内里是肉棕色的,煤油顶灯向着通道深处点亮。走到其中一节车厢前,不出意料地,只有卡拉多克一个人在里面。
看到他进来,卡拉多克微微前倾上身,只盯着自己看,动了动口型。艾利欧斯眨了眨眼——自己的闭耳塞听咒还没停止,鉴于他总不能对待在同个车厢的人视而不见,他只好放好行李,抽出魔杖。
“咒立停。”他坐到卡拉多克的对面,念到——但并不确定自己真的发声了。
咒语没对他起任何作用,于是他又尝试了一次:“咒立停。”
卡拉多克歪着头看他重复一次又一次的咒语。而他从一开始的慌张,变成了不了了之。卡拉多克把手伸向了暖褐色外套的口袋,拿出榆木魔杖,然后将手伸过桌面,指着艾利欧斯的鼻头——“咒立停。”——他的口型大概在说。
列车轰隆隆的声音突然驶过他的脑子,石头、铁皮、空气互相碰撞,还有顺着骨腔传来的自己的呼吸,空气似乎都变得温暖湿润了几分。
“天哪,艾利欧斯,你给自己施了闭耳塞听咒?”
他现在仿佛刚从太空回来,第一个听见的说话声竟然是这个完全不负责任、懒洋洋的声音,这真是不体贴。虽然卡拉多克猜出了自己施了什么咒,但他很明显体会不到自己刚刚经历了什么。他总是如此,以至于他都不意外了。
“别吵,我打算睡觉。”艾利欧斯疲惫得不能抬眼看着卡拉多克,只能取下围巾,垫在桌子上,趴在了上面。他不知道自己是为何睡觉的,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睡得着。
“欸——寒假回来刚见到同学,真的要直接睡吗?就没什么想说的?你也没写信给我——啊,虽然我也没写信给你……”他又停顿半会又有些迟疑地加上一句:“好吧。听你的?”
艾利欧斯只好又直起身,把上身向后躺,盯着他。
今天的卡拉多克穿着条纹衬衫和大了一号的夹克,都是枫糖般厚重又温暖的色调,中长的乱发看起来也很柔软,整个人看上去像个泰迪熊一样暖和,但这还是不能改变他身上某些没有温度的特点——比如他说话时好奇的反问,比如他额前的碎发下剔透的蓝眼。
“你一上来就把拒绝的权力交我手上来,我也不好做什么吧?”艾利欧斯弯下腰,手撑着脸,“那你呢,寒假怎样?”
“家里最近挺安全的,没什么可疑的人在附近晃荡,所以妈妈和我寒假过的特别安逸。但是,不知道另一边的家过的怎样了。”
“意大利的冬天可比英国的宜人多了,应该享受了一个不错的圣诞假吧。”
“但愿啦。艾利欧斯呢?”
“大半夜的被家里的鬼魂在床边盯着看了不知道多久,醒来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已经在生后世界了。”
“呜啊?!”反而是他一副大吃一惊的样子,好像被吓的是他,“该不会是那种,什么哥特式凶宅留下的怨灵——之类的吧?好险欸!”
无视卡拉多克的兴奋,艾利欧斯继续说:“很遗憾不是,那只是我的一个女性祖先而已,我在某面我家的墙上看见过她的小画像。不过,看到一个散发着月光的老太婆站在你床头还确实挺可怕的。”
“欸——艾利欧斯家,以前也有巫师吗?”
“是不是呢……以前的亲人我可不太清楚。这么说的话,我是不是变得越来越像他们了呢?”——包括他现在的家人,他的父母——“毕竟就连我这份魔法的天赋都是从血里赋予的,那我猜应该是吧——我是说,那位老妇人大概确实是我家的一位巫师。”
“这该不会是什么诅咒吧?孩子会不由自主的变得越来越像自己的血缘父母——什么的,即使我并不愿意。”他对着自己说,避开卡拉多克的目光。
“艾利欧斯讨厌自己的家人吗?”坐在他对面的卡拉多克却仍然看着自己,“会不会变成自己的父母我倒不清楚——但艾利欧斯在我看来还是艾利欧斯。“
艾利欧斯抬起眼,叹了口气:“也许你说得对。”
窗外的远方聚集着阴云,旷野的草丛被吹得向东倾斜,其中在艾利欧斯眼前一闪而过的有紫色的矛叶蓟、翼蓟和白色石楠花。每节车厢都会看到不同的风景,根据不同的座位,能看见的火车部分也不一样。
而当他第一次乘上列车时,他由于站在走廊,并无缘于任何风景。那时他既不想看见,也不想被见到——照理说,他不应该能被任何人察觉到的——因为这就是他的被动魔法——他突然有个问题很想问卡拉多克。
“诶,卡拉多克。我有个想问你的问题——为什么我们第一次乘上这个列车上时,你知道我站在走廊上?明明我没站在透过门能看到的地方。”
“嗯——什么?”他从恍然中回神,“我发现你了吗?什么时候?”
“就是我们入学第一天的时候,你在船上告诉了我,你知道我当时就站在门外。”
“噢,那个啊。”他视线左移,“我没说过吗?我耳朵很灵的,虽然看不见,但艾利欧斯的脚步声还在我附近徘徊。”
“啊,原来是这样。”他就说为什么卡拉多克总能时不时突然猜到些他没看到的事。
但是,这还是没有完全解释——这个魔法居然会不起作用。也许这个被动的魔法只能帮他甩掉他真正讨厌的人?但他当时绝对是真心实意觉得卡拉多克麻烦的;又或者,这个魔法只是降低了他在别人心里的存在感——这是最合理的解释,他怎么可能突然无声无息地从他人眼前消失呢。
但也可能——也许这个魔法从一开始就没存在过,而只是单纯的、一个他的个人特质,与他的父母和家庭没有任何联系?也许呢。
5.
两扇门透过斑驳的玻璃,将坐在车厢两边的艾利欧斯和卡拉多克划分开来,走廊的气温比室内冷冽几分,让玻璃从门外侧慢慢染上了半透明的白色薄膜;里面的人影也被冷凝的水滴所搅乱,不再清晰;手推车上的巧克力跳蛙,甘草魔杖和多味豆叠得像座山那样,使推着它的女巫看上去和巨人一样高,遮住了两扇狭长的窗。然后,巨人和山又开始慢慢在列车上挪动,又前往了下个车厢。马上就要驶向霍格沃茨了,好征兆在远处的天空聚集。
end.
*随写随发,本来想讲鱼笑话,想了半天:谐音梗,扣钱!
雷雨一连下了数日,皮良的心情也阴雨连绵。白船不来,见不到鱼仙,就要等到明年,这让他怎么等得了?可这白船是否能来,没人说得准,他也只好安慰自己,这鱼仙岂是说见就见的?为了见到鱼仙等上几年的可大有人在呢!
这一夜皮良早早睡下,窗外雨声阵阵,反倒让他好眠。睡到半夜,皮良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又听得楼上楼下人声一片,好不热闹,连忙披了衣服去开门。来人是客栈里的小二,欠身道:“白船来了,徐娘子叫各位客人前去。”
“白船来了?这就来!”皮良喜出望外,连忙换了衣服,拿上行李,手忙脚乱地出了门。
客栈里点了灯,一路照到门口。门外雾气茫茫,水汽灌进鼻子里,总给人一种奇异感。穿过雾蒙蒙的夜,皮良远远见到一艘大船,那船通体洁白,在夜雾里仍旧不显黯淡,仿佛发着光一般。皮良混在人群里上了船,好奇地到处查看。他此前可从未坐过这么大的船,更别提是在夜间行船远航了,加之他见了白船之后,就更加笃定此次一定能见到鱼仙,因此心情极为激动,当即掏出纸笔记录所见所闻。
只是他的好心情未能持续多久,船才刚刚启航,皮良便觉得头脑发胀,肚子里翻腾,只好趴在船舷上呕吐。
“呀,皮兄这是怎么啦?”宋慧不知从哪里跑来,热心地趴在一旁关切。皮良有些丢脸,只好抹了抹嘴讪笑道:“我从前没坐过船,让宋兄笑话了。”
“哎呀皮兄你真是的,这有什么可笑话的!”宋慧摆了摆手。她的头发松松垮垮地扎着,看样子也是走得匆忙,顾不上收拾,此时发髻随着她的动作摇摇晃晃,看起来甚是俏皮。皮良仍不知宋慧是女儿身,只暗中觉得有趣,未做他想。
宋慧指着一边的人群道:“刚才小祁哥讲了个好有趣的故事,皮兄可有听到?”
皮良摇头,于是宋慧如此这般地复述了一遍,照例用的是她那套不顾听众死活的讲法,皮良听得一知半解,心说此后再找祁先生打听打听,才好解答他的疑惑。
“不知道白船路上会不会遇到精怪,我还真想见一见!”宋慧兴奋道,她倒是一点不怕祁钰说的什么战船沉海,让她见一见传闻中的精怪就满足了。
皮良也难掩兴奋:“至少我们肯定能见到鱼仙,徐娘子说她总坐这船,必然不会骗人,她还得做生意呢!”
两个未经世事的半大孩子对视一眼,都知道此行定是一场奇遇,自己能参与其中,实乃天大的幸事,心中雀跃写在脸上,无需多言。皮良思绪一转,笑着说道:“我们这次真走运,来的正好是白船前来的码头!我从前听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有一商人听说白岛有奇珍异宝,就想去岛上一观,结果一年因为路遇劫匪错过了时日,一年于码头苦等而不得,第三年他特地请来算命先生为其卜卦此行吉凶……”
“然后呢?”
“算命先生说,他此行必能见到鱼仙。此人深信不疑,动身前往,结果白船仍旧没来。商人十分失落,又觉得算命先生骗他,恼怒不已。商人同行的朋友见他心情不佳,特地请他去酒楼吃饭,头一道菜就是清蒸鲈鱼,商人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忍不住大加赞赏:‘鲜!’这才知道,那算命的竟然真没骗他!”
皮良刚刚讲完,宋慧就大笑起来,头顶的发髻也跟着乱颤:“鱼仙,鱼鲜!不是这个鱼仙,是那个鲜,哈哈哈,这个鱼可真鲜啊!”
皮良看她笑成这样,也跟着一同笑了起来,讲故事最快乐的便是有人肯听,若是有人为它哭为它笑,那讲故事的人也更开心。
已是深夜,甲板上的人仍未散去。许是受了感染,人人都讲起自己听说的奇闻异事,叫皮良大开眼界。他边听边记,自己也讲了个画中仙的故事,大致是画上的鱼仙走到画外来,又将人带到画里去,听者兴致寥寥,显然是听出这故事多半胡编,不像是有真鱼仙参与其中。
皮良悄悄去看宋慧反应,只见宋慧抿嘴偷笑,嘴里嘀咕着什么。皮良侧耳一听,说的竟是:“嘿嘿,鱼鲜!”
皮良汗颜:怎么还惦记着这个啊!
*为了两边都搞到分数拆成两个发,属于是居心叵测了
*前篇:http://elfartworld.com/works/9377510/
*又名:我的兄弟不可能是个女的
客舱的灯静悄悄亮起来,甲板上的人们便知道,到了该就寝的时候了。皮良先前在甲板上吹风,恶心的感觉减轻不少,这一进了室内就又觉得闷,只想赶快休息,便拉了宋慧随意找了间房住下。宋慧看看床榻,稍稍面露难色,皮良以为她嫌床榻窄小,不愿就寝,便劝说道:“我看这床睡下咱们两人还有富余,总好过去外头挤通铺吧?”说罢不管宋慧作何感想,脱了鞋袜上床,合眼准备睡了。
说来也怪,皮良本来觉得身体不适,本以为难以入睡,没想到很快便睡着了。梦中光怪陆离,恍若隔世,皮良朦胧中想,毕竟这是在白船上,做何种梦境都再正常不过。他于梦中听到一阵窸窣响声,便努力睁眼去看。眼皮艰涩睁开,室内一片漆黑,只有两道金光在空中闪烁。皮良困倦不已,眨眼再看,才发觉那两道金光实为一对金瞳,就像猫儿的眼睛,灼灼地闪着金光。
那道金光就悬在床榻之上,未向皮良这处投下一丝目光,却像是蝮蛇一般,将一旁的宋慧紧紧缠住。皮良心想,这或许也是梦吧,不然,为何他见到一条鱼尾,一半人身?他合上眼睛,金光不见了,遂又沉入梦境里。
这漫长一夜悄然而过,皮良再醒来时,将昨晚的梦忘了大半,只记得那一双闪着金光的眼睛。他还没来得及细想那究竟为何物,便听见一旁已经醒来的宋慧轻声嘀咕道:“怎么觉得脸上有点儿痒?”
皮良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或许是猫吧?昨晚我好像看到一双会发光的眼睛……”他转头看向宋慧,不由得呆住了。眼前的这位“宋兄”披散着头发,衬着那对于男人来说过于秀丽的面庞,竟活脱脱是一位女子!皮良大惊,说话都结巴起来:“你,你是女人?”
宋慧冷汗直流,她本该比皮良早些起床收拾妥当,才好以男装示人,可没想到一觉睡到这个时候。若是平日倒也罢了,可昨夜与他睡在一处,那可是万万不妥,绝对不能让皮良知道她是女儿身!可到了这个地步,她还能怎么办?
宋慧只好在皮良惊恐的眼神中压低了声音,硬着头皮说道:“皮,皮兄,其实我是天生的男生女相,你看我,就算是扮个女儿身,旁人也,也看不出来吧?”
她本来没指望皮良会相信这番胡话,但皮良却作恍然大悟状,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道:“原来如此,宋兄你原来是男生女相,怪不得面容生得如此秀气呢!你要是不说,我还真以为你是女儿家,可吓坏我了!”
“哈哈,皮兄说笑了,我当然是男人了!”宋慧颇有气势地笑了几声,有欲盖弥彰之嫌,但好在皮良心思单纯,毫不怀疑,这事便这么悄悄揭过去了。
“对了,你说的猫是什么?”宋慧想起昨夜之事,又问道。
“昨晚我好像看见一双金色的眼睛,就像猫在夜里的眼睛那样发着光,所以我说是猫。”
“这么说,有人把猫带上船了?”宋慧眨着眼睛,“猫最爱吃鱼了,不知道鱼仙喜不喜欢它们?”
“这个嘛……”皮良摇摇头表示不知道。短短一夜,他仿佛梦见许多怪事,他依稀觉得,若是将昨夜之梦记载下来,那也会是个不错的故事,但现在他一点儿也想不起来,未免有点可惜。
皮良所不知道的是,在这一夜之中,白船上暗流涌动,心怀鬼胎的鱼,披着人皮的鬼,全都游走在这条神秘莫测的船上。那些人和鱼的故事,还真不知道有多精彩呢!
过路神仙
某地有孤儿行乞,救童于道旁,护送归家。
杨氏豪富,得人送还幼子杨显鹤,杨乐公感恩戴德,留下孤儿与幼子作伴,衣食住行皆比肩幼子。两人膳同进,枕同裘,感情之深厚就连杨显鹤真正的兄长都比不上。
至杨显鹤十三岁那年大寒,杨氏骤然生变,上下一百六十七口,一夜之间死于非命,官府差人入杨氏府邸,惊见一百六十七座无头冰雕四下倒伏,可见当时慌乱奔逃之像,院内积血甚厚,地面结冰三寸,晨光下映射满铺红光,入目宛如火焚。
唯有杨显鹤与孤儿逃出生天,至杨家人头七,孤儿买纸马香蜡,猪头酒水,两人在道旁祭拜,发愿为杨氏复仇,因多出三炷檀香,两人随手插至地中。
有一客路过闻之,与两人言,他愿授艺与杨显鹤,但其艺不凡非常人能学,须以孤儿项上人头礼之,以见杨显鹤决心。两人愕然,客又道,他明日此时仍路过此地,届时可答复他。言毕,客即去了。
两人都认为他说的是真的,于是半步未离,晚上吃贡品酒水充饥。
孤儿道,我愿以头礼之,你就能拜师学艺,手刃仇人。
杨显鹤拒之。孤儿又许他。杨显鹤又拒之。
杨显鹤骤然痛哭,孤儿问,你家上下都死了,这不是血仇?你不想报仇?我现在同意了,为什么你不乐意?
再三逼问,杨显鹤哭道,你看我的名字,就知道我自小饱读诗书,若无灭门之恨,我定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这是我可以做得到的。但用你的头去拜师,我做不来。学艺的苦,我也吃不了。我虽然想听你的话,也知道这是个好机会,但我并没有这样的能力,还是你来告诉我,我应当怎么办吧?
孤儿默然,又过了一阵,问道,能报仇的话你会欢喜吗。
杨显鹤道,当然。
又问,你自己确实做不到吗?
杨显鹤道,然也。
三问,我替你报仇如何?
杨显鹤道,甚好。
孤儿遂与杨显鹤共饮,至杨显鹤酒醉,割其头。
次日客至,责骂道,你是外人,如何能代杨氏复仇?
遂以杨显鹤头礼之,叩首道,杨家大兄杨公平,次子杨显鹤,今我改杨姓,三郎也。可代兄复仇了。
客跺脚叹道,我早知命中是你,也罢。
于是携其而去。
听闻五年后,某地亦出了满门命案,死状与杨氏相同,但没有人知道是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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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
元符二年冬,有五恶人应召聚庙,因各不相服,遂定尽述生平恶事,最后以首恶为众人龙头。
一人道,吾自幼家贫,能发死人财。将低劣纸马高价卖与白事家,因新丧至亲哀痛,价高亦可卖出。事后再跟踪其埋骨地,偷坟掘墓,有明器倒之,如有美尸艳体则起出与人结阴亲,可得数百两。
一人道,吾好赌,无所不精,专使人入套烂赌,如以妻女抵债,玩赏后转卖给牙婆可小赚。家破人亡者不知凡几。
一人道,吾差也,不如各位,但远近皆知吾名,见吾则避,亦可算得小有恶名吧。
一人笑道,如是,吾行恶必为首,吾乃本地通判妻舅,去岁通判挪用银两之法是吾传之,今水患无银可治,伤亡过万也。
前三人无不欣然赞同,齐呼大哥。
余下一人还未发言,即驳斥道,吾召集尔等前来,尔等未明吾之恶事,为何如此武断?
四人道,愿闻其详。
召集人道,此事机密,尔等近前来说。
四人不疑有他,聚拢聆听,召集人一刀横斩四人喉咙,吾恶也,服未?
遂留四尸身,长笑而去。
武林中人皆道,此事是锦常仙所为。
浓云铺天盖日地吞噬了天空,雷电穿空而过落下一摸刺眼的光,又在炸响间掀起巨浪,拍在夹板上。方才在码头所见的巨大商船此刻在海浪间宛如一片落叶,轻易就可以倾覆。
“大人!”船员早已经被雨水糊了满脸,并无多用地抹了把脸,朝着记忆里那人在的地方大声喊道,“风暴太大了,船坚持不了多久的!”
几声咳嗽在风雨里模模糊糊地传来,又很快被浪涛淹没。船员急得快要跳海,手拉住一边勉强稳住身形,竖直了耳朵想等咳嗽声的主人说句什么。半晌对面似乎终于喘上气来了,遥遥地飘来一句:“莫慌,有...咳咳...来了!”
什么玩意来了??
还没等他来得及再问,船身就猛烈地向他扒着的那一侧倒去,船员慌乱地惊叫还没有叫出声,就被一个青绿色的东西连同自己下坠的身体一下拍回了去。心脏卡在嗓子眼里不上不下地狂跳着,再缓过神来,整个船好像被什么力量强行托住了,已经恢复了平衡。
风雨未歇,惊魂未定,船员刚探头看向船下,又被溅起的浪花扑了一脸——不过问题不大,他早就被暴雨浇透了。等他真的看清这个青绿色的救命恩人,方才被压住的叫声直接冲了出来:“鱼...鱼仙!!大人!是鱼仙!”
少女模样的鱼仙双手拉着船栏,看着眼前人这副模样不解地歪了下头,她明明记得自己在人类的画本里应该是送仙药而来的仙人,不是吃人的凶兽吧?
折扇打开发出的脆响混入雨声,红衣男人快步走过来让人把这丢人现眼的家伙拉到边上去,恭恭敬敬地对少女俯身作了个揖,说:“多谢鱼仙出手搭救,在下感激不尽。”
少女抬起头,雨水顺着白皙的下颚滑落勾勒出优美的脖颈,丝毫没有和男人客套的意思,说:“帮我和我的朋友找个人,我们要把我们的心托付给他。”
男人身上红衣浸透了雨水,好像一团凝固的鲜血,衬得那张病态的笑脸愈发苍白。雨滴顺着油纸的扇面滑落留下一行湿痕,消失在骨节分明的指缝间,男人轻轻晃了晃手腕,说:“当然可以,不过是有价格的。”
少女皱了一下眉,说:“我们救了你,拿你的命做交换难道不够吗?”
“我的命可不值钱得很,”男人仿佛听到什么笑话一般笑得连连咳嗽,缓缓说道,“仙家如果诚心想做,怕是也不会吝啬这一星半点的东西吧?”
少女思考了一下,用不解和好奇的目光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说:“明日午时,到这片海域附近等我们,我们会带着你想要的东西来。”
“一言为定,明日在下必准时前来,”男人又一次恭恭敬敬地俯身作揖,细长的眼睛躲在墨镜后含着一副既得利益在手的笑意,“那还请仙家再送我们一程,多谢,多谢。”
少女不想再理这个让鱼看不懂的人类,双手一松,整个人向后倒去。青绿色的尾巴在空中一滞,带起满天水珠又落下,精准地砸了男人一身。
男人挑了挑眉,他好像是...被报复了吧?
算了,赚到钱就行。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歌台上黄衣的清倌埋首拨弄着琴弦,凄凄切切地唱着。也不知是何人点的曲子,周围的喧闹在这歌声里忽地静了三分,一切都柔和了起来。
景颐舒推开轩窗,目光落在台上人身上,回头给身边的侍女递了个眼神,然后将注意力收回到同桌的二人身上。
商陆懒散地靠在椅背上,手上轻摇的纸扇多年未变,描的是翠竹松月的景,听他曾经提起还是哪个客人送的名家之作。他抬手端起茶盏抿了口,续着那歌念起词来:“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 ,闲池山盟虽在,锦书难。”
“...鲛绡,”朝晖对宋人的诗词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只能对着曾经看过的书对上那么几个词,“这也是说染了鱼仙云彩的布料吗?”
“谁知道呢?”商陆借着扇面遮掩住挑起的薄唇,说着看向对面的景颐舒,“不过话本里的鲛绡是鲛人所织就,入水不濡。鲛人的描述又和鱼仙像极,再加上‘云彩’的传闻...啧啧。”
景颐舒不动声色地吃着盘中的糕点,只觉得今儿樊楼的莲花酥甜的有些过了,吃了半块便方向一边,拿帕子擦了手和嘴角,才缓缓开口:“前些年去岛上还愿有幸见过一二,若是商陆你有兴趣,我可以搞到一些。”
经年累月的陆上生活,让这只上岸的鱼仙儿与当初相见已是大不一样——商陆早就猜到一二,从那日那个刚刚定了亲的小姑娘找上门讨鱼仙心时,他就有了些猜测。毕竟他可以那个送心的人,其间种种他自然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
而且...商陆看着那双深蓝如海般的眸子,十几岁的姑娘的眸子里不该是这般沉寂如渊。欢喜和情欲在她身上成了难寻的存在,只剩下她模仿身边的异族人留下的一副副假面,对待不同的人便用上不同的,让人难辨之下的意图。
每次望向她眼底,商陆都好像回到了那个暴雨夜,摇晃的商船和青绿色的鱼尾,被霹下的闪电在脑海中照亮。那鱼尾自然是亮眼,亮眼地让人只想起求救的希望,却忘了被搅动起的风云。
商陆笑着摇摇头,轻咳几声说:“那东西价格自然昂贵,做个贵重的东西送人倒是不错,还是不如仙药来得实在...咳咳...白船没几日又要来了,夫人可准备好了?”
“船队的补给都已经采买完了,家父那边今日又给了些人手,”景颐舒井井有条地说,“齐家这几日我也会安排好。这次希望可以多结一些‘善缘’,也好多报答一些恩情才是...”
“颐舒姐姐真是虔诚啊...”朝晖感叹道,说着冲着商陆捏了捏拳,自信地笑道,“先生放心,我这次也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哦对了,先生这几日也不要偷懒多出去晒晒太阳吧,对身体有好处呢!这样你也不容易再在路上生病了,先生要是愿意,我也可以天天陪先生到处走走...”
商陆听见“出门”俩字就自动对着朝晖闭上了耳朵,自顾自的喝着茶,不管对方没完没了的唠叨。方才离开的侍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又回到了景颐舒身边,和她低声耳语了几句。景颐舒“嗯”了声,起身冲一个装聋一个话闸子受不住的同伴福了福身,脸上仍是淡漠柔和的模样,说:“官人一会也要回家了,我要回去了,有事让人捎话给我便是。”
景颐舒说完就往外走去,走到那个又聋又瞎的边上敲了敲桌子,不管他听没听见,说:“前几日的茶钱都是我付的,该你了。”
“哎呦!”提到钱商陆这耳朵突然就好了,刚想说几句景颐舒已经快走几步下了楼,商陆哭笑不得,直觉好像又被鱼尾浇了一脸水。
“罢了罢了,”他摇摇头,拍了拍没完没了的朝晖,说,“去吧账付了,再给楼下那台上的仙家打点赏,别太寒酸了啊。”
“啊?”朝晖只觉他这一句话里问题太多,“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商陆打断道,抬脚就也往楼下走,“快去,我在外面等你。”
“哦...”
*虽然很少但是有寄生虫的描写,在最后面
1110字
“真要坐这儿吗?”
“就坐这儿吧,不是想看真亮一点吗。”
“我怕血崩我一身。”
“别废话了快看吧待会儿结束了。”
不知道还以为菜市场有人问斩呢,其实是圆子和侍应(他自称)出来透透凉气。
避开人多的地方,再吃点,呃,凉的东西。
岸上再怎么热,也影响不到水里,甜瓜放井水里镇一镇又解渴又美味。再就是地窖里存的酒,应付亲朋好友来玩耍游戏,就是容易喝太多。
可惜现在身在他乡,这两样都没有,圆子想去周边找找能拿得动的带回去,难得出来一次总不能空着手啊。
所以他现在得坐在最前面看人切鱼了。
客栈里一点也不凉快,甚至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七嘴八舌地说个不停,有人说拿刀的师傅师从某个酒楼名厨,被他取卵的乌鱼扔回水里还能游动如常;有人说他那把细长尖刀是用极北之地的罕见金属打造,一出鞘便带着丝丝寒气,鱼生怕热,什么不怕热啊,反正新片下来的鱼肉放进嘴里鲜活得好像能在嘴里活过来一样。讲乌鱼的那个八成是烦了,一巴掌把正说话的这个手里攥的小报打掉,让他别照着念了。圆子听得刚有点意思,只能把目光聚焦在砧板上,刀他不认识,鱼就更不用说了,只记得鲤鱼比鲫鱼大一圈,草鱼和鲤鱼站在他面前,他能直接拉着它俩结拜兄弟。
眼前这条鱼还算仁慈,给他看见白的那面,白的那面是肚子,黑的是后脊梁。刀顺着鱼头“哧溜”钻进鱼皮和鱼肉的缝隙中间,没见一滴血。
“哎你看,没崩我身上。”他冲侍应努努嘴,侍应回给他一个绝望的表情。
他没看见盛着鱼血的盆子就在鱼头边上,在旁边俩人吹牛的时候悄悄把岗占了。
这个眼神确实不能再搁开封写邸报,漏点啥内容臭骂一顿都是小的。好在鱼血腥,圆子闻见后有点不好意思地闭上嘴,继续看杀鱼。前一条鱼的脊梁骨囫囵个地从鱼嘴里掏了出来,方才还热衷于分享小道消息的看客顿时觉得小报索然无味,眼珠子恨不得贴砧板上,好窥得其中奥妙。下一条皮肉分离,肥肥的肚肉如纸薄——圆子说的绝不是邸报的纸,那纸放在鱼肉前还要自愧不如。一条又一条的鱼经过砧板,圆子也渐渐瞅得有点乏了,他想,切鱼的人天天切,是不是也乏了呢。
临走前他让侍应帮他买那条细长如裤带的鱼,“剁成段放点油炸一炸就很好吃了,刺在脊梁和两侧一共三条。”杀鱼的驾轻就熟地说,指着另一个黝黑的人:“钱给他。”说完又包了点鱼生问他吃不吃。
圆子毕竟也生在有水的地方,觉得鱼生没什么味,只拿着带鱼走了,用油炸过果真鲜美,不配小菜都吃了好几碗饭。不久后他听说有人吃了有虫的鱼生,肚子里翻江倒海痛得要死,大夫从嗓子里钳出几条棉线似的虫子依旧上吐下泻,听得他一阵后怕。
“那这人之后怎么样了?”
“似乎是吃了白岛来的仙药,啪地一下就能下地蹦跶了。小伙子有兴趣不,再给十文就接着讲哦。”
老头把手伸到圆子面前。
圆子没少听噱头全压在前面的故事,觉得十文钱也买不到什么压箱底的东西,摆手说不了不了,遂从顺水客栈出去。
她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孩。
她知道人类是这么称呼幼年人类的,孩子,女孩,男孩。她已经对人类社会的规律和语言有所理解,比如人类皆有爱美之心,他们对所有他们所能见的事物都做出一番评判,美与丑,喜欢或厌恶。如果按照人类的标准,无疑她是非常美丽的。像是这个女孩,如果她像她摆弄宽大华丽的尾鳍一样舞动她轻盈的衣裙,人们一定会对她送出称赞。
现在这个美丽的女孩倒在沙滩上,耀眼的阳光在她乌黑的发丝间流淌,阳光穿透她紧闭的眼睑了吗?是否已经温暖她弱小的身躯?她伸出手想要抚摸她的脸庞,忽然指尖的温度将她吓了一跳,而女孩也因此惊醒。
女孩还活着。
她不知道尾鳍拍起的水花有没有打湿女孩的衣衫,当她再次悄悄浮出海面时人类女孩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她知道这种眼神。
你很美。
每个用同样的目光看向她的人都这么说。感情在他们的眼波中流转,早在她理解人类语言之前便已经能读懂人类的眼神和表情。在这方面或许人类和鱼仙别无二致。
她们对视了片刻,忽的,女孩的脸颊上浮起一丝红晕,她抬起手用衣袖遮住自己大半的脸庞,将目光瞥向了别处。
“抱歉……”
她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女孩对自己的某个举动或者想法感到了愧疚,为什么呢?因为她不觉得她很好看?
“我觉得你很好看,”她乘着岸边的浪花来到她身边,伸出手去,即使女孩因此躲闪也没有停下,从她的指尖传来的是陌生的温度,炽热而温柔,“你是谁?”
她以前从没有机会询问那些尸体的身份。
女孩终于再次抬起她浅灰色的双眸,“菁菁,”她说,声音比海底最小的气泡破裂的声音还小,“我是尔菁菁。你呢?”
她也不知道。这是个比今晚吃什么还要困难的问题,她不愿回答,便问她另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我……本来和奶娘一起乘船出游,但天有不测,船翻了……”说到这里她的身体前倾,“请问鱼仙可看到过她?她年纪比我大得多,长得也很漂亮……”
她摇摇头,“你家很有钱吗,听说很有钱的人类才能坐船。”她知道钱的意思,人类用各种金属做成不同的形状,有的还能用一张草木做成的纸片变出一堆金属,用这些金属人类就能换到各种各样的东西,这些金属就被人类称作钱。
“……你想要钱吗,我爹爹很有钱,如果你帮我回家我爹爹可以给你很多钱。”
“我不要钱。”有的鱼仙为了能得到人类那些精致的玩意儿会需要钱,但她并不需要,“我想和你说说话。”
比起没有回应的腐烂尸体,这个可以说话能回答问题的活生生的女孩要有意思的多。
“和你说说话,你就能帮我回家吗?”
“我从没去过岸上,你回不去了,”她抓住她的手,尔菁菁全身颤抖了一下,“陪我说说话不好吗?反正你也没地方去。”
被她抓住的手向另一个方向稍稍用力,但却无济于事。尔菁菁是个十分瘦弱的女孩,瘦弱到如果她掉进海里一定会被浪卷到她闻所未闻的遥远的大海的另一边。或许这就是她和她的奶娘分开的原因。
“不要……”水珠从尔菁菁的眼眶边缘滚落,淌过她温暖柔软的脸庞,从她尖尖的下巴滴下,“不要……我要回家,我要奶娘……求求你,鱼仙,我想回家……”
没有意思。
她不喜欢和哭泣的人类说话。于是她尾巴一甩,由乘着退去的浪潮回到了海中。将女孩和她低低的啜泣声抛在了岸上。
穿透海水的光芒逐渐褪去,只剩下柔和的光线四散在浪花之间,她请浪潮再次将她带至岸边。尔菁菁,她在心里重复这个名字。她不懂这个名字的意思,无论怎么揣摩,她只能从读音中品出一丝可爱来。她喜欢这个名字。
现在女孩应该已经不哭了,因为月亮已经升了起来,白天到夜晚,浪潮涨了又褪,时间过去了很久,大抵足够女孩停止哭泣。
女孩很瘦弱,没有什么力气,而且也不知道怎么回家。她应该还在原地,她想。而当她浮出水面时躺在原处的尔菁菁的身影印证了她的猜想。
尔菁菁已经睡着了,她凑到她的身前,从她身上感受到了非比寻常的温度。如果人类的体温对她来说算是炽热,那尔菁菁的体温称得上是滚烫,就好像她全身的血液都几乎要沸腾起来。不过至少她还活着。
她将手放在尔菁菁的肩膀上,过去这么久女孩的衣物仍然十分潮湿。在触碰和摇晃中尔菁菁缓慢地睁开眼睛,但这次她没有像白天时那样坐起来,而是躺在原处,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她几乎要完全伏在她翕动的唇边才能辨别出她吐出的字句。
“鱼仙,”尔菁菁说,“我想回家……”她仍然重复着这句话,只是不再流泪,似乎她的体温也将她的泪水蒸发殆尽。
“可是我没办法帮你回家,”她捻动她落在沙滩上的一缕黑发,“而且你看起来快死了。你的身体好热好热。”
尔菁菁不再说话了,只是从口鼻呼出微弱的气来,浅灰色的眼眸倒映着月光,直到其中的光芒越来越模糊。
“你是不是快要死了?可不可以等一下,我还想和你说说话,这片海滩从来只有死人飘过来,我很无聊。”
她握住尔菁菁的手,奇怪的是尽管女孩全身滚烫,但手却像沙滩上的沙砾一样冰冷,甚至她的手要更温暖些。像是从她那得到了些许的温度,尔菁菁终于又睁开眼睛。
“我不想死……”女孩说,“爹爹和娘亲在家里等着我……”
她知道那两个人是生养了尔菁菁的人。人类似乎非常在意这种关系。
“还有林郎也在等我……”
这是个新名字,勾起了她的好奇,“林郎是谁?”
“他是……我的良配……”
“良配是什么?”
忽然,尔菁菁笑了起来,这更叫她摸不到头脑。
“鱼仙,你知不知道结婚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一起生小孩的意思。所以这个林郎是要和你一起生小孩的人。”
然而尔菁菁的表情忽然变得古怪起来,她的视线转向了另一边,过了半晌却仍缓慢地点了点头,“鱼仙,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他……不是因为父母之命或是媒妁之言,我真的……好喜欢他……”
“这个林郎也长得同你一样好看吗?”
“比我还要好看。”
“他家也很有钱?”
“和我家相差无几。”
这下她便可以理解尔菁菁为何喜欢这个林郎了,他长得好看,家里有钱,她无数次听过岸上的人类女子如何诚心地和鱼仙求一段和这样好的男人结婚的愿望。想到这里她有些替尔菁菁惋惜,她有多少女人求而不得的可以结婚的好男人,而且她自己也很好看,家里也很有钱。很多人类也希望自己有钱。
“不过,鱼仙,他的名字不是林郎。”
“那他叫什么?”她问。
“他的名字是……”
她匍匐在沙地上,双腿扭动着,似乎它们的主人不知道如何使用它们。她先试着蜷缩起双腿,而后双臂用力支撑起上半身,她抬起头,沙滩的远处似乎延伸出一条小径,小径的尽头被夜幕吞没,几颗星星在深夜中游走。
这次她向前挪动双腿,接着用手攀住地面,双腿在沙地上摩擦出细碎的声响,好在沙子又细又厚,她并不感到疼痛。过了一会儿,她蜷起双腿,弯曲自己的脊椎,让脚底贴紧地面。她像一只刚刚出生的动物,摸索着起身的诀窍。
她的身体摇摇晃晃,却能凭借四脚着地维持重心。她借着双臂的力量先活动双腿,但身体却不受控制地向一旁栽去。远处的星星越来越近了。这次她重振旗鼓,现在她已经熟悉了四肢着地的感觉,她不再执着于四肢行走,而是双腿用力,她的脊柱缓慢地直立起来,让她的身体能够站立。
尽管她仍不太会走路,但至少她可以迈着摇摇晃晃的步伐向那些星星走去。
跟着那些星星的是人类的声音,不是女人,是几个男人。他们在呼唤着一个名字。她知道的名字。
“尔菁菁!”
她记得这个声音。她知道这个声音。她应该记得这个声音。这个声音也向她而来了。
被装在纸做的笼子里的星星被赶来的人们提在手中,驱散了笼罩着这片沙滩的夜幕和海浪的声音,在最前面的青年看起来十分疲累,他将手里的星星交给其他人,迈着毫不迟疑的步伐走来张开双臂抱紧了她。
他的温度并不炽热,只是温柔地温暖着她。
“菁菁……我就知道你会没事的……”他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些啜泣,他在哭泣。
但这次她觉得很有意思,青年的眼泪为尔菁菁而流,以前从未有人为她流过眼泪。她也抱紧青年,“嗯,”她说,她知道他的名字,“我知道你会来的,因为你是我的良配,我的林郎。”
你是尔菁菁的林权。
*感谢维因大人让我拉小北怜怜当背景板!
提笔在信笺末端落款,杨承圭将笔轻轻搭在笔枕一侧,谨慎又小心地把信叠起、收好,在信封正中央写下已经不能再熟悉的名字。在这之后他才缓缓起身,拿起信,往楼下走去。
已是闷热而潮湿的时节,土润溽暑,大雨时行,又因此地沿海,靠近码头,故那股如熏蒸般的湿无论如何也无法散去。好在杨承圭并不在意,即使穿着繁琐讲究,他看起来也与平日无异,没能被气候影响分毫。
在美人榻上小憩的年轻女子晃动着手里的绣花团扇,同从客房出来的杨承圭对上目光,他朝她笑笑,后者亦回以礼貌的颔首。杨承圭自是知晓她身份,此间老板娘,姓徐,往来房客都称一句“徐娘子”,近日正是码头最热闹的时节,徐娘子与此时正坐在厅堂的说书先生一唱一和,为来往入不敷出的游客提供了赚钱的法子,因而整个厅堂也跟着笙歌鼎沸起来。
杨承圭走到徐娘子身边:“劳驾,徐娘子可知这附近的驿站在何处?”
琼花玉貌的女人稍稍坐起,朝外边指了一条道:“如此这般,公子便能瞧见驿站了。”
他并非初来乍到,却是第一次在这个时间点赶上撰写这封信,朝徐娘子告别,杨承圭正欲前往,却在这空前盛况中瞥见一抹极其熟悉的身影。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忘记自己姓甚名谁、忘记如何迈步,忘记自己的过去和所有经历,近乎魔怔地盯着不远处人群里持刀而立、身着劲装的年轻女人。
鸠车竹马曾经处,屈指可数的能够被带入坟墓的回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寄出却从未收到过的回信;那双冷漠的、冰凉的、固执的、忽视一切、无论如何也不肯落在他身上的眼睛——
本是如此珍视、容不得半分褶皱的信从他手中滑落,封面正中央是字迹工整的四个字:唐挽亲启。
唐挽在这里。
这个认知让杨承圭感到恍惚。
自唐挽离开唐府,背井离乡独自前往西南,他们约莫有四年未见。四年,她却和杨承圭记忆里的模样所差无几,又或许是他对于这个名字和身份的执念太盛,如经久不衰的烈焰,那通天的火光终是惹得老天垂怜,在重逢的这瞬予他这恩赐,让他在人群中一眼发现了唐挽。
她将手里的东西递给面前身着绿色褙子的少女,又同少女身旁的男子道了几句话,不难推测出是捡到了对方遗落的东西。说话的时候,她未曾露出片刻的笑容,就和杨承圭记忆里一样,平静如无波的湖面,瞧不见半点心绪,又偏偏在那少女露出好奇的表情时,他注意到她右手细微的变化,几乎是在少女靠近询问的同时,她右手的食指抽动了一下,擦着衣摆一晃,接着恢复到常态。
那是他铭记于心的、唐挽从小就有的小动作。
杨承圭再次确信,这个人就是唐挽,于是他第一次如此失态地跑了过去。
客栈的人群里里外外围了许多人,凑热闹的、表演的、各怀鬼胎的,杨承圭穿过他们,顾不得平日展露的教养与风度,近乎急切地想要再快一步。
越过一个人、又一个人,忽地传来巨大的欢呼声,他因移动的人群而被迫停下脚步,发现追逐的身影已然不知去向,只余下那对关系亲密的男女还在原地。
哪里还有什么唐挽?
于是那句本就没能说出口的“阿挽”也这样一同融进了这沸反盈天之中。
浓云铺天盖日地吞噬了天空,雷电穿空而过落下一摸刺眼的光,又在炸响间掀起巨浪,拍在夹板上。方才在码头所见的巨大商船此刻在海浪间宛如一片落叶,轻易就可以倾覆。
“大人!”船员早已经被雨水糊了满脸,并无多用地抹了把脸,朝着记忆里那人在的地方大声喊道,“风暴太大了,船坚持不了多久的!”
几声咳嗽在风雨里模模糊糊地传来,又很快被浪涛淹没。船员急得快要跳海,手拉住一边勉强稳住身形,竖直了耳朵想等咳嗽声的主人说句什么。半晌对面似乎终于喘上气来了,遥遥地飘来一句:“莫慌,有...咳咳...来了!”
什么玩意来了??
还没等他来得及再问,船身就猛烈地向他扒着的那一侧倒去,船员慌乱地惊叫还没有叫出声,就被一个青绿色的东西连同自己下坠的身体一下拍回了去。心脏卡在嗓子眼里不上不下地狂跳着,再缓过神来,整个船好像被什么力量强行托住了,已经恢复了平衡。
风雨未歇,惊魂未定,船员刚探头看向船下,又被溅起的浪花扑了一脸——不过问题不大,他早就被暴雨浇透了。等他真的看清这个青绿色的救命恩人,方才被压住的叫声直接冲了出来:“鱼...鱼仙!!大人!是鱼仙!”
少女模样的鱼仙双手拉着船栏,看着眼前人这副模样不解地歪了下头,她明明记得自己在人类的画本里应该是送仙药而来的仙人,不是吃人的凶兽吧?
折扇打开发出的脆响混入雨声,红衣男人快步走过来让人把这丢人现眼的家伙拉到边上去,恭恭敬敬地对少女俯身作了个揖,说:“多谢鱼仙出手搭救,在下感激不尽。”
少女抬起头,雨水顺着白皙的下颚滑落勾勒出优美的脖颈,丝毫没有和男人客套的意思,说:“帮我和我的朋友找个人,我们要把我们的心托付给他。”
男人身上红衣浸透了雨水,好像一团凝固的鲜血,衬得那张病态的笑脸愈发苍白。雨滴顺着油纸的扇面滑落留下一行湿痕,消失在骨节分明的指缝间,男人轻轻晃了晃手腕,说:“当然可以,不过是有价格的。”
少女皱了一下眉,说:“我们救了你,拿你的命做交换难道不够吗?”
“我的命可不值钱得很,”男人仿佛听到什么笑话一般笑得连连咳嗽,缓缓说道,“仙家如果诚心想做,怕是也不会吝啬这一星半点的东西吧?”
少女思考了一下,用不解和好奇的目光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说:“明日午时,到这片海域附近等我们,我们会带着你想要的东西来。”
“一言为定,明日在下必准时前来,”男人又一次恭恭敬敬地俯身作揖,细长的眼睛躲在墨镜后含着一副既得利益在手的笑意,“那还请仙家再送我们一程,多谢,多谢。”
少女不想再理这个让鱼看不懂的人类,双手一松,整个人向后倒去。青绿色的尾巴在空中一滞,带起满天水珠又落下,精准地砸了男人一身。
男人挑了挑眉,他好像是...被报复了吧?
算了,赚到钱就行。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歌台上黄衣的清倌埋首拨弄着琴弦,凄凄切切地唱着。也不知是何人点的曲子,周围的喧闹在这歌声里忽地静了三分,一切都柔和了起来。
景颐舒推开轩窗,目光落在台上人身上,回头给身边的侍女递了个眼神,然后将注意力收回到同桌的二人身上。
商陆懒散地靠在椅背上,手上轻摇的纸扇多年未变,描的是翠竹松月的景,听他曾经提起还是哪个客人送的名家之作。他抬手端起茶盏抿了口,续着那歌念起词来:“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 ,闲池山盟虽在,锦书难。”
“...鲛绡,”朝晖对宋人的诗词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只能对着曾经看过的书对上那么几个词,“这也是说染了鱼仙云彩的布料吗?”
“谁知道呢?”商陆借着扇面遮掩住挑起的薄唇,说着看向对面的景颐舒,“不过话本里的鲛绡是鲛人所织就,入水不濡。鲛人的描述又和鱼仙像极,再加上‘云彩’的传闻...啧啧。”
景颐舒不动声色地吃着盘中的糕点,只觉得今儿樊楼的莲花酥甜的有些过了,吃了半块便方向一边,拿帕子擦了手和嘴角,才缓缓开口:“前些年去岛上还愿有幸见过一二,若是商陆你有兴趣,我可以搞到一些。”
经年累月的陆上生活,让这只上岸的鱼仙儿与当初相见已是大不一样——商陆早就猜到一二,从那日那个刚刚定了亲的小姑娘找上门讨鱼仙心时,他就有了些猜测。毕竟他可以那个送心的人,其间种种他自然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
而且...商陆看着那双深蓝如海般的眸子,十几岁的姑娘的眸子里不该是这般沉寂如渊。欢喜和情欲在她身上成了难寻的存在,只剩下她模仿身边的异族人留下的一副副假面,对待不同的人便用上不同的,让人难辨之下的意图。
每次望向她眼底,商陆都好像回到了那个暴雨夜,摇晃的商船和青绿色的鱼尾,被霹下的闪电在脑海中照亮。那鱼尾自然是亮眼,亮眼地让人只想起求救的希望,却忘了被搅动起的风云。
商陆笑着摇摇头,轻咳几声说:“那东西价格自然昂贵,做个贵重的东西送人倒是不错,还是不如仙药来得实在...咳咳...白船没几日又要来了,夫人可准备好了?”
“船队的补给都已经采买完了,家父那边今日又给了些人手,”景颐舒井井有条地说,“齐家这几日我也会安排好。这次希望可以多结一些‘善缘’,也好多报答一些恩情才是...”
“颐舒姐姐真是虔诚啊...”朝晖感叹道,说着冲着商陆捏了捏拳,自信地笑道,“先生放心,我这次也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哦对了,先生这几日也不要偷懒多出去晒晒太阳吧,对身体有好处呢!这样你也不容易再在路上生病了,先生要是愿意,我也可以天天陪先生到处走走...”
商陆听见“出门”俩字就自动对着朝晖闭上了耳朵,自顾自的喝着茶,不管对方没完没了的唠叨。方才离开的侍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又回到了景颐舒身边,和她低声耳语了几句。景颐舒“嗯”了声,起身冲一个装聋一个话闸子受不住的同伴福了福身,脸上仍是淡漠柔和的模样,说:“官人一会也要回家了,我要回去了,有事让人捎话给我便是。”
景颐舒说完就往外走去,走到那个又聋又瞎的边上敲了敲桌子,不管他听没听见,说:“前几日的茶钱都是我付的,该你了。”
“哎呦!”提到钱商陆这耳朵突然就好了,刚想说几句景颐舒已经快走几步下了楼,商陆哭笑不得,直觉好像又被鱼尾浇了一脸水。
“罢了罢了,”他摇摇头,拍了拍没完没了的朝晖,说,“去吧账付了,再给楼下那台上的仙家打点赏,别太寒酸了啊。”
“啊?”朝晖只觉他这一句话里问题太多,“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商陆打断道,抬脚就也往楼下走,“快去,我在外面等你。”
“哦...”
过路神仙
某地有孤儿行乞,救童于道旁,护送归家。
杨氏豪富,得人送还幼子杨显鹤,杨乐公感恩戴德,留下孤儿与幼子作伴,衣食住行皆比肩幼子。两人膳同进,枕同裘,感情之深厚就连杨显鹤真正的兄长都比不上。
至杨显鹤十三岁那年大寒,杨氏骤然生变,上下一百六十七口,一夜之间死于非命,官府差人入杨氏府邸,惊见一百六十七座无头冰雕四下倒伏,可见当时慌乱奔逃之像,院内积血甚厚,地面结冰三寸,晨光下映射满铺红光,入目宛如火焚。
唯有杨显鹤与孤儿逃出生天,至杨家人头七,孤儿买纸马香蜡,猪头酒水,两人在道旁祭拜,发愿为杨氏复仇,因多出三炷檀香,两人随手插至地中。
有一客路过闻之,与两人言,他愿授艺与杨显鹤,但其艺不凡非常人能学,须以孤儿项上人头礼之,以见杨显鹤决心。两人愕然,客又道,他明日此时仍路过此地,届时可答复他。言毕,客即去了。
两人都认为他说的是真的,于是半步未离,晚上吃贡品酒水充饥。
孤儿道,我愿以头礼之,你就能拜师学艺,手刃仇人。
杨显鹤拒之。孤儿又许他。杨显鹤又拒之。
杨显鹤骤然痛哭,孤儿问,你家上下都死了,这不是血仇?你不想报仇?我现在同意了,为什么你不乐意?
再三逼问,杨显鹤哭道,你看我的名字,就知道我自小饱读诗书,若无灭门之恨,我定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这是我可以做得到的。但用你的头去拜师,我做不来。学艺的苦,我也吃不了。我虽然想听你的话,也知道这是个好机会,但我并没有这样的能力,还是你来告诉我,我应当怎么办吧?
孤儿默然,又过了一阵,问道,能报仇的话你会欢喜吗。
杨显鹤道,当然。
又问,你自己确实做不到吗?
杨显鹤道,然也。
三问,我替你报仇如何?
杨显鹤道,甚好。
孤儿遂与杨显鹤共饮,至杨显鹤酒醉,割其头。
次日客至,责骂道,你是外人,如何能代杨氏复仇?
遂以杨显鹤头礼之,叩首道,杨家大兄杨公平,次子杨显鹤,今我改杨姓,三郎也。可代兄复仇了。
客跺脚叹道,我早知命中是你,也罢。
于是携其而去。
听闻五年后,某地亦出了满门命案,死状与杨氏相同,但没有人知道是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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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
元符二年冬,有五恶人应召聚庙,因各不相服,遂定尽述生平恶事,最后以首恶为众人龙头。
一人道,吾自幼家贫,能发死人财。将低劣纸马高价卖与白事家,因新丧至亲哀痛,价高亦可卖出。事后再跟踪其埋骨地,偷坟掘墓,有明器倒之,如有美尸艳体则起出与人结阴亲,可得数百两。
一人道,吾好赌,无所不精,专使人入套烂赌,如以妻女抵债,玩赏后转卖给牙婆可小赚。家破人亡者不知凡几。
一人道,吾差也,不如各位,但远近皆知吾名,见吾则避,亦可算得小有恶名吧。
一人笑道,如是,吾行恶必为首,吾乃本地通判妻舅,去岁通判挪用银两之法是吾传之,今水患无银可治,伤亡过万也。
前三人无不欣然赞同,齐呼大哥。
余下一人还未发言,即驳斥道,吾召集尔等前来,尔等未明吾之恶事,为何如此武断?
四人道,愿闻其详。
召集人道,此事机密,尔等近前来说。
四人不疑有他,聚拢聆听,召集人一刀横斩四人喉咙,吾恶也,服未?
遂留四尸身,长笑而去。
武林中人皆道,此事是锦常仙所为。
*为了两边都搞到分数拆成两个发,属于是居心叵测了
*前篇:http://elfartworld.com/works/9377510/
*又名:我的兄弟不可能是个女的
客舱的灯静悄悄亮起来,甲板上的人们便知道,到了该就寝的时候了。皮良先前在甲板上吹风,恶心的感觉减轻不少,这一进了室内就又觉得闷,只想赶快休息,便拉了宋慧随意找了间房住下。宋慧看看床榻,稍稍面露难色,皮良以为她嫌床榻窄小,不愿就寝,便劝说道:“我看这床睡下咱们两人还有富余,总好过去外头挤通铺吧?”说罢不管宋慧作何感想,脱了鞋袜上床,合眼准备睡了。
说来也怪,皮良本来觉得身体不适,本以为难以入睡,没想到很快便睡着了。梦中光怪陆离,恍若隔世,皮良朦胧中想,毕竟这是在白船上,做何种梦境都再正常不过。他于梦中听到一阵窸窣响声,便努力睁眼去看。眼皮艰涩睁开,室内一片漆黑,只有两道金光在空中闪烁。皮良困倦不已,眨眼再看,才发觉那两道金光实为一对金瞳,就像猫儿的眼睛,灼灼地闪着金光。
那道金光就悬在床榻之上,未向皮良这处投下一丝目光,却像是蝮蛇一般,将一旁的宋慧紧紧缠住。皮良心想,这或许也是梦吧,不然,为何他见到一条鱼尾,一半人身?他合上眼睛,金光不见了,遂又沉入梦境里。
这漫长一夜悄然而过,皮良再醒来时,将昨晚的梦忘了大半,只记得那一双闪着金光的眼睛。他还没来得及细想那究竟为何物,便听见一旁已经醒来的宋慧轻声嘀咕道:“怎么觉得脸上有点儿痒?”
皮良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或许是猫吧?昨晚我好像看到一双会发光的眼睛……”他转头看向宋慧,不由得呆住了。眼前的这位“宋兄”披散着头发,衬着那对于男人来说过于秀丽的面庞,竟活脱脱是一位女子!皮良大惊,说话都结巴起来:“你,你是女人?”
宋慧冷汗直流,她本该比皮良早些起床收拾妥当,才好以男装示人,可没想到一觉睡到这个时候。若是平日倒也罢了,可昨夜与他睡在一处,那可是万万不妥,绝对不能让皮良知道她是女儿身!可到了这个地步,她还能怎么办?
宋慧只好在皮良惊恐的眼神中压低了声音,硬着头皮说道:“皮,皮兄,其实我是天生的男生女相,你看我,就算是扮个女儿身,旁人也,也看不出来吧?”
她本来没指望皮良会相信这番胡话,但皮良却作恍然大悟状,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道:“原来如此,宋兄你原来是男生女相,怪不得面容生得如此秀气呢!你要是不说,我还真以为你是女儿家,可吓坏我了!”
“哈哈,皮兄说笑了,我当然是男人了!”宋慧颇有气势地笑了几声,有欲盖弥彰之嫌,但好在皮良心思单纯,毫不怀疑,这事便这么悄悄揭过去了。
“对了,你说的猫是什么?”宋慧想起昨夜之事,又问道。
“昨晚我好像看见一双金色的眼睛,就像猫在夜里的眼睛那样发着光,所以我说是猫。”
“这么说,有人把猫带上船了?”宋慧眨着眼睛,“猫最爱吃鱼了,不知道鱼仙喜不喜欢它们?”
“这个嘛……”皮良摇摇头表示不知道。短短一夜,他仿佛梦见许多怪事,他依稀觉得,若是将昨夜之梦记载下来,那也会是个不错的故事,但现在他一点儿也想不起来,未免有点可惜。
皮良所不知道的是,在这一夜之中,白船上暗流涌动,心怀鬼胎的鱼,披着人皮的鬼,全都游走在这条神秘莫测的船上。那些人和鱼的故事,还真不知道有多精彩呢!
*随写随发,本来想讲鱼笑话,想了半天:谐音梗,扣钱!
雷雨一连下了数日,皮良的心情也阴雨连绵。白船不来,见不到鱼仙,就要等到明年,这让他怎么等得了?可这白船是否能来,没人说得准,他也只好安慰自己,这鱼仙岂是说见就见的?为了见到鱼仙等上几年的可大有人在呢!
这一夜皮良早早睡下,窗外雨声阵阵,反倒让他好眠。睡到半夜,皮良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又听得楼上楼下人声一片,好不热闹,连忙披了衣服去开门。来人是客栈里的小二,欠身道:“白船来了,徐娘子叫各位客人前去。”
“白船来了?这就来!”皮良喜出望外,连忙换了衣服,拿上行李,手忙脚乱地出了门。
客栈里点了灯,一路照到门口。门外雾气茫茫,水汽灌进鼻子里,总给人一种奇异感。穿过雾蒙蒙的夜,皮良远远见到一艘大船,那船通体洁白,在夜雾里仍旧不显黯淡,仿佛发着光一般。皮良混在人群里上了船,好奇地到处查看。他此前可从未坐过这么大的船,更别提是在夜间行船远航了,加之他见了白船之后,就更加笃定此次一定能见到鱼仙,因此心情极为激动,当即掏出纸笔记录所见所闻。
只是他的好心情未能持续多久,船才刚刚启航,皮良便觉得头脑发胀,肚子里翻腾,只好趴在船舷上呕吐。
“呀,皮兄这是怎么啦?”宋慧不知从哪里跑来,热心地趴在一旁关切。皮良有些丢脸,只好抹了抹嘴讪笑道:“我从前没坐过船,让宋兄笑话了。”
“哎呀皮兄你真是的,这有什么可笑话的!”宋慧摆了摆手。她的头发松松垮垮地扎着,看样子也是走得匆忙,顾不上收拾,此时发髻随着她的动作摇摇晃晃,看起来甚是俏皮。皮良仍不知宋慧是女儿身,只暗中觉得有趣,未做他想。
宋慧指着一边的人群道:“刚才小祁哥讲了个好有趣的故事,皮兄可有听到?”
皮良摇头,于是宋慧如此这般地复述了一遍,照例用的是她那套不顾听众死活的讲法,皮良听得一知半解,心说此后再找祁先生打听打听,才好解答他的疑惑。
“不知道白船路上会不会遇到精怪,我还真想见一见!”宋慧兴奋道,她倒是一点不怕祁钰说的什么战船沉海,让她见一见传闻中的精怪就满足了。
皮良也难掩兴奋:“至少我们肯定能见到鱼仙,徐娘子说她总坐这船,必然不会骗人,她还得做生意呢!”
两个未经世事的半大孩子对视一眼,都知道此行定是一场奇遇,自己能参与其中,实乃天大的幸事,心中雀跃写在脸上,无需多言。皮良思绪一转,笑着说道:“我们这次真走运,来的正好是白船前来的码头!我从前听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有一商人听说白岛有奇珍异宝,就想去岛上一观,结果一年因为路遇劫匪错过了时日,一年于码头苦等而不得,第三年他特地请来算命先生为其卜卦此行吉凶……”
“然后呢?”
“算命先生说,他此行必能见到鱼仙。此人深信不疑,动身前往,结果白船仍旧没来。商人十分失落,又觉得算命先生骗他,恼怒不已。商人同行的朋友见他心情不佳,特地请他去酒楼吃饭,头一道菜就是清蒸鲈鱼,商人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忍不住大加赞赏:‘鲜!’这才知道,那算命的竟然真没骗他!”
皮良刚刚讲完,宋慧就大笑起来,头顶的发髻也跟着乱颤:“鱼仙,鱼鲜!不是这个鱼仙,是那个鲜,哈哈哈,这个鱼可真鲜啊!”
皮良看她笑成这样,也跟着一同笑了起来,讲故事最快乐的便是有人肯听,若是有人为它哭为它笑,那讲故事的人也更开心。
已是深夜,甲板上的人仍未散去。许是受了感染,人人都讲起自己听说的奇闻异事,叫皮良大开眼界。他边听边记,自己也讲了个画中仙的故事,大致是画上的鱼仙走到画外来,又将人带到画里去,听者兴致寥寥,显然是听出这故事多半胡编,不像是有真鱼仙参与其中。
皮良悄悄去看宋慧反应,只见宋慧抿嘴偷笑,嘴里嘀咕着什么。皮良侧耳一听,说的竟是:“嘿嘿,鱼鲜!”
皮良汗颜:怎么还惦记着这个啊!
*水晶球
1.
要说到贵族的话,英国人往往会凭借一种毫无根据的精神,将某些品质强加在这类人的身上,那便是由于出身高贵而与生俱来的劫富济贫、圣洁正直,情操高尚;若国家陷于忧患,这些血统纯正的人就会如诺曼入侵时期和二战时一样,首当其冲、挥洒热血。他们是国家用于分散压力的蛋壳状拱顶,而压力来源于人们希望撇清的责任——一个大众期望的骑士似乎就该这样。
而相较现实而言,贵族们是被恐惧裹挟生物,排外和胆小仅仅是病理表现,痛苦、意外、包括生活中灵感的暗示都被他们所规避,只有确定的、可以依附生存的东西才能让他们产生信赖。因此,能安全端上烛光餐桌的娱乐话题,往往只有让他们像舔着盐粒的醉鬼般细细回味着的、二三十年前血腥暴力的二战历史——艾利欧斯想,也许这是他们在符合社会道德的情况下,发泄隐秘的施虐欲唯一途径。
即使自此以来,变卖了多少金银器,油画,瓷器,不动产,但靠着精明的伯父与母亲对遗产税的管控,获取信贷,抵消风险,斯卡曼德罗斯男爵家的仆人们没有像其他庄园那样尽数辞退,稀奇古怪的器皿和粉末仍然收纳在有些空旷的柜子里。
林间的府邸是旧日遗珠,令一部分做梦的人依依不舍;尘土和雨水洗刷着时间,但在这里,熟悉的宴会和狩猎还继续依旧。
“这个庄园真是有鬼了,”从去世的姨夫那里继承到爵位,却什么遗产都没能捞到的洛梅罗伯爵,正歇斯底里地在角落踩灭烟头:“该死,白来了!那个美国佬怎么就不肯答应交出我要的职位?”
保留着油燃灯的走廊拐角还未来得及被佣人们点亮,在离洛梅罗有五英尺左右的阴影,深邃、阴暗、漆黑得仿佛未被踏足过的处女地。这时,那深处里响起了人活动的声音,细听的话,是一组正向他走近的脚步声。他被吓得脑袋空白,难不成自己让拐角某个生锈的盔甲突然拥有了生命吗?
然而,实际上从拐角的阴影冒出来的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孩子,穿着深色的校服,外面套着一件红色内衬的黑袍,上面还绣着狮鹫的徽章,廊间的灯光扫过他的肩膀——洛梅罗突然注意到,这个孩子的头发是如此单纯的金色,与整个斯卡曼德罗斯一家是如此格格不入:男爵的发旋从根部伸出来几根栗色的杂发,男爵夫人则是一头黑发,男爵的侄女倒确实是金发,但仅限于她的婴儿时期——如果洛梅罗没猜错的话,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了一截的少年,就是斯卡曼德罗斯男爵的独子——艾利欧斯。
“你是斯卡曼德罗斯男爵的儿子?”洛梅罗喉头震动,没头没尾地问到,甚至忘记要掩盖脚边的烟头。
“我是,没错。”对面的孩子为他停下脚步,抬起头,带着一种礼貌的、询问的意味。
这让洛梅罗冷静了几分,他当然不是什么那种会为小孩子熄灭一根烟的绅士,但还是假装自己是如此的人,随和地说:“唔……”伯爵朝后者的校服点了点,“刚从那个叫‘霍格沃茨’……的什么学校回来吗,孩子?”
艾利欧斯感到了洛梅罗的小心翼翼,甚至更快地,原因就在他的脑子里浮现了:要不是这个人口袋空空,并且没能接受自己的地位在国民职业手册里已经和接线女郎和邮件员在一个栏目里——他们才不愿屈尊来行径怪异、孤朋寡友、边缘的斯卡曼德罗斯的圣诞宴会。所以当谈到“霍格沃茨”这个学校时,他们都会尽量说的跟年轻人们大陆游学,大学教育,公学教育一样,假装这些都是教育潮流的一环。
然而,在他们内心的最深处,还是无法忽略一个令他们忧心忡忡的事实:所有曾经在王庭里流传的、稀奇古怪的传说,可能都有其根源,而其中一个最细详的样本就摆在自己眼前——这个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穿着深色针织毛衣、任何人看了都会觉得仅是个放假回家的可爱英国学生的典例——艾利欧斯·斯卡曼德罗斯。
于是艾利欧斯回答:“是啊,我刚刚回来,学校放圣诞假了。”
巫师的什么玩意学校,也有圣诞假?——在这句话冒出洛梅罗的脑子里时,他感觉被烫伤了一下。见轻微秃头的中年男人没有继续搭话的意思,艾利欧斯径直和伯爵先生擦肩而过,一边脱下外套。
“顺便一提,”艾利欧斯扶着楼梯扶手,探出头:“客人是不该来卧室这边的,洛梅罗叔叔。如果你要找人,那恐怕得去别的厅室碰碰运气了。”
艾利欧斯很快跑上了楼,尾音则就此消失在空气里,但留在原地的伯爵却不得不使出最大的力气抵住牙根,才能抑住怒气。明明这个恼人的孩子在想要保持乖巧时,还挺讨人喜欢的,为什么一旦羞辱起人来,却那么干脆,好像能彻底看透他?真是令人惊悚的小孩,就和这家人一样。
书房旁的卧室传来谈话声,是斯卡曼德罗斯夫人和他的伯父。艾利欧斯压低脚步声,打开了自己的房门,而里面的景象让他以为开错了门。
今夜来的陌生人很多,平日就缺乏人手的仆人们更比以往繁忙,无暇顾及刚下火车回来的孩子,因此他的房间好像特意整栋屋子的亮堂略过了一样,还一片漆黑,壁炉也没生起来。寒气透过厚重的实木门渗入室内,冷得艾利欧斯把进室内脱下的学袍又穿了回来。
电力系统已经普遍了很久,墙角形状奇怪的铁具却仍然呆在发黑的角落,在此时格外散发着笨重的悲观气息,细棉线搭过的每一根蜡烛保持晦暗,丝毫没有自己引燃的意思。他走了两步,木板发出咯吱的声音,然后踩上地毯。
呼。
棉线燃起火星,接着所有它搭桥经过的蜡芯都被引燃,几束火焰跳跃在四周,影子狂乱地舞蹈着。他刚刚违反了一个条规,用魔杖擅自在校外施了个魔法。室内又重新恢复生机,轮廓也变得熟悉了起来,他紧绷的神经被这些火舌宽慰了些。他现在想干的就是把重力交给自身以外的东西,然后把心身交给愚蠢的享乐,让他笑到咬肌发酸为止。
但他随后在床边转身,点燃了最后一个该尽之处。壁炉的火光照亮了艾利欧斯的脸,那一定是张疲惫的脸,低垂的眼睑像倾斜的书。先前想象的那种狂喜荡然无存。
2.
是从何时开始呢?自己习惯偷偷摸摸的施点魔法。貌似,理由一开始总是图方便(再来一点那些令人快慰的东西吧,这样就不必恐惧),虽然愚蠢,但也比没有好。托巫师的福,也许古老的三重脑之一里的交感神经进化出了除逃跑、战斗、僵硬以外的自我保护对策——用不散发着彩色泡泡和激光射线的魔法解决危机。听起来挺耸人听闻,但如果是亲身体验的,就会像君权神赋一样理所应当。
艾利欧斯天生就有这样的权力,这让他的父母甚至都仿佛与他并无血缘,只有寡淡如水的抚养之情。在安排好席位的餐桌上,讨厌的邻席搭话永远也无法干扰他,他们都会神奇地将注意转向另一个人,仿佛他隐身了一般。他谁也没告诉:自己有这样一份得天独厚的天赋,连男爵和男爵夫人也没有,这将是一个绝妙的秘密,有魅力在它不会被说出口。
但秘密就是用来交易的,正如规则是用来被破坏的一样。甚至自他的父母从给他想好名字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已经在心里私自规划好了,还没经过自己的同意;他们要利用这份魔法,来让自己理想成真。
他们隐瞒了太多,艾利欧斯不仅在此找到了除了自己魔法天赋的源头,还找到了他理想化的性格的源头。都是源自于他从家族得来的肌肤与血发。
理想对于年轻人而言是喜剧,但对于中年人而言就更像悲剧。他的父母便是如此。失去青春的执念不是靠自己实现,而是赤裸裸的寄生行为,令人憎恶的偷窃,毫无美感与韵律可言。
没人再能像艾利欧斯这样了解他的父母,就连他们自己也不能。
天花板上保留着仍需点灯人的烛火吊灯,同色的地板上铺着拜占庭风格的小地毯,根据季节,园丁从花园采摘放在花园的鲜花,男爵家的书房看起来就像个天堂,然而桌柜和桌腿中的暗格,装着的却不止地契和文书证券之类那么简单。
他曾出于好奇——用撬果壳的小刀把暗匣撬开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桌沿刺出来的冰刃立马从他手掌贯穿而过。这比任何典故都更能让他学会警惕的重要——即使是呆在最舒适的天堂里,好奇也是有代价的。豁口总有一天能随着代谢愈合,当父母以打猎时被误伤为由不闻不问地带他去医生的家里诊治时,洒在脸上火辣辣的热血仿佛从未存在过。
他差不多自己都要忘了。
直到他回到日常,看见蘸水笔或万宝龙钢笔整齐摆放在信纸旁,如任何一个午后般,光线弥漫着,得体的低语细碎而压抑地从仆人与父母间传来,就在帘后——一切都用如此严苛而古典的教养雕刻而成的细节背后——藏着自私、任意妄为的本性。
苦涩的孤独突然从吊灯的光环倾盆而下,像流沙的屏障一样覆盖了他的全身。父母的任性伤害了自己,但无论是痛苦还是啜泣,都只有自己一个人嚼碎、咽下去。不会有发着彩色泡泡和激光射线的魔法替自己承担,就算男爵和男爵夫人来安慰他,也只能亵渎共情的含义。
3.
就这样时而从父母的期待中逃避,时而利用这点来蒙骗他,艾利欧斯过着多重的生活——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巫师世界里。
在霍格沃茨时,总有几个油画画框里的人在他走过楼梯时,兴致勃勃地指认出他的额骨和眼瞳与某个塔楼骑士有什么相似点。
那当然,他连名字都是从某个祖父的中间名得来的呢,搞不好还真有个画像。但他没这份从容跟画像开玩笑,于是只好总避着这几个楼梯拐角走,为此甚至不惜提前跑到北塔来上楼梯,只为赶上下一节课上课的时间。
而抛开那群蒙着黄棕的氧化层的油画巫师来说,当代主流群体的巫师们对他的态度又完全是另一个极端,这也许是为什么艾利欧斯面对那群油画人像时会如此尴尬的重要因素。他唯一学到的一点就是,无论是麻瓜还是巫师贵族,在愧对于自己的称呼这方面都不相上下。
早在入学时搭上霍格沃茨特快时,那一个个满员的车厢和车厢之间就几乎不剩给他入席的位置,在比一个微景观水晶球更小型、更恒古不变的巫师世界里,血缘像蛛丝一样编织着社会关系。艾利欧斯对于这个旧旧世界是个完全陌生的外乡人,光是他们家就已经和霍格沃茨断了五代以上的缘分。
父母还总在信件中旁敲侧击地叮咛,圣诞假时可以带点朋友回家(她用一无所知的口吻说:‘朋友这种东西,只要数量多都是好的,不用在意吃点小亏,那些终会反馈给你,艾利欧’——听起来多么漠不关心,这让他们一直以为格兰芬多是个八面玲珑又懂得变通的学院),而这是多么不可能的事;
父母想邀请的人是像他们一样,知道如何残忍地食用一碟精致的甜品、拥有那种共同品味的人。非常巧合的是,他在前不久,具体而言是三年前,亲口跟分院帽阐明了自己是如何不愿和这种人厮混,这间接导致了他被分到了最跟斯莱特林敌对的学院——格兰芬多。
处于社交圈外再加这一身标准的红袍子,他只要一走近那种最特权阶级的斯莱特林的两米范围内,他们便会发狂地尖叫(仿佛他是英国人普遍过敏的十几种坚果),用新做的美甲(如果有)刮自己的脸颊、并立即弹跳至十米开外。
和自己比起来,其他落魄贵族都显得没那么深陷挣扎了。即使能借着圣诞宴会逃过一晚,那明天一早,他必然要在餐桌上见到自己的父母和伯父,当着一群客人的面——他肯定要解释给他们看,那么说些什么好?“家里最近人手不足,就不用再添麻烦了”——就用这个说辞吧,然后再适宜地暗示他们家里这副样子太不得体——“再说,圣诞节是家人团聚的节日,您肯定也希望我第一时间回家吧?”——只要讨得他们欢心,就大概能糊弄过去。
这会是个比上学要辛苦得多的假期,还有许多他要想办法努力推辞的事情,而自己是无法永远在这个房间里躲起来的。
隔日,从魔法部寄来的警告信,父母从不尖叫着怪罪他,不知为何他有些落空的感觉。杯中的光圈随着蜡烛摇曳着,乳白的液面如果可以占卜,那也能比心理安慰的助眠作用好多了。
4.
到国王十字路口站的长途列车使艾利欧斯提前两日从圣诞假中解放出来,临走时他不得不穿过坐着客人的客厅,角落钢琴的演奏正博来一阵阵喝彩,伯父邀请他坐到他们中间,他言简意赅地拒绝了后,就被他父母两个人一起拉到玄关边苦口婆心地告别——更多是说教了一番,但最终还是走了。
不适拖着他的脚步,不知是因为没摆好鞋撑的原因,每踏出一步就传来阵痛,即使换乘站台之间的路程可能不到一百英米,他也不想再走一步了。
穿过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穿着斑驳、与斯卡曼德罗斯男爵大相径庭奇怪的商贩在挤在站台的人群旁兜售着各式各样的商品,巫师小孩们被大人从一个招牌上写着“绝对无法成功吞下去每一口的——美味苹果汁!(小字:假一赔十)”的铺子旁牵开,整个人群——长长的、延伸至站台最底的人群都吵闹无比,虽然未成年巫师不该在校外随便用魔法,但一个闭耳塞听咒又能怎样呢?艾利欧斯抽出魔杖。
离发车还有半小时,他没有打发时间的方法。既不用和家人告别(发出这个词的有些生涩的声音),也没有朋友陪伴。一个人旅行听起来十分悲惨,但艾利欧斯还知道更悲惨的——连一个人旅行的机会都没有。
视网膜映着列车驶向站台的景象,和他第一次在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时的记忆是如此吻合,指向十一点的挂壁时钟,水汽从红色列车的头顶源源不断的滚出,还有因为躲开人群、站在最后,因而无法自由选自车厢和座位的自己。
历史重演,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艾利欧斯的双耳充斥着魔法,周围无色的人群仿佛在上演默剧,许多眼熟的面孔滑稽地从他身边闪过,有些学生朝他挥了挥手,而他朝前迈开了腿,给自己找了开脱的理由,心安理得地装作没认出来。他几乎是最后一个钻进了列车。
火车的内里是肉棕色的,煤油顶灯向着通道深处点亮。走到其中一节车厢前,不出意料地,只有卡拉多克一个人在里面。
看到他进来,卡拉多克微微前倾上身,只盯着自己看,动了动口型。艾利欧斯眨了眨眼——自己的闭耳塞听咒还没停止,鉴于他总不能对待在同个车厢的人视而不见,他只好放好行李,抽出魔杖。
“咒立停。”他坐到卡拉多克的对面,念到——但并不确定自己真的发声了。
咒语没对他起任何作用,于是他又尝试了一次:“咒立停。”
卡拉多克歪着头看他重复一次又一次的咒语。而他从一开始的慌张,变成了不了了之。卡拉多克把手伸向了暖褐色外套的口袋,拿出榆木魔杖,然后将手伸过桌面,指着艾利欧斯的鼻头——“咒立停。”——他的口型大概在说。
列车轰隆隆的声音突然驶过他的脑子,石头、铁皮、空气互相碰撞,还有顺着骨腔传来的自己的呼吸,空气似乎都变得温暖湿润了几分。
“天哪,艾利欧斯,你给自己施了闭耳塞听咒?”
他现在仿佛刚从太空回来,第一个听见的说话声竟然是这个完全不负责任、懒洋洋的声音,这真是不体贴。虽然卡拉多克猜出了自己施了什么咒,但他很明显体会不到自己刚刚经历了什么。他总是如此,以至于他都不意外了。
“别吵,我打算睡觉。”艾利欧斯疲惫得不能抬眼看着卡拉多克,只能取下围巾,垫在桌子上,趴在了上面。他不知道自己是为何睡觉的,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睡得着。
“欸——寒假回来刚见到同学,真的要直接睡吗?就没什么想说的?你也没写信给我——啊,虽然我也没写信给你……”他又停顿半会又有些迟疑地加上一句:“好吧。听你的?”
艾利欧斯只好又直起身,把上身向后躺,盯着他。
今天的卡拉多克穿着条纹衬衫和大了一号的夹克,都是枫糖般厚重又温暖的色调,中长的乱发看起来也很柔软,整个人看上去像个泰迪熊一样暖和,但这还是不能改变他身上某些没有温度的特点——比如他说话时好奇的反问,比如他额前的碎发下剔透的蓝眼。
“你一上来就把拒绝的权力交我手上来,我也不好做什么吧?”艾利欧斯弯下腰,手撑着脸,“那你呢,寒假怎样?”
“家里最近挺安全的,没什么可疑的人在附近晃荡,所以妈妈和我寒假过的特别安逸。但是,不知道另一边的家过的怎样了。”
“意大利的冬天可比英国的宜人多了,应该享受了一个不错的圣诞假吧。”
“但愿啦。艾利欧斯呢?”
“大半夜的被家里的鬼魂在床边盯着看了不知道多久,醒来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已经在生后世界了。”
“呜啊?!”反而是他一副大吃一惊的样子,好像被吓的是他,“该不会是那种,什么哥特式凶宅留下的怨灵——之类的吧?好险欸!”
无视卡拉多克的兴奋,艾利欧斯继续说:“很遗憾不是,那只是我的一个女性祖先而已,我在某面我家的墙上看见过她的小画像。不过,看到一个散发着月光的老太婆站在你床头还确实挺可怕的。”
“欸——艾利欧斯家,以前也有巫师吗?”
“是不是呢……以前的亲人我可不太清楚。这么说的话,我是不是变得越来越像他们了呢?”——包括他现在的家人,他的父母——“毕竟就连我这份魔法的天赋都是从血里赋予的,那我猜应该是吧——我是说,那位老妇人大概确实是我家的一位巫师。”
“这该不会是什么诅咒吧?孩子会不由自主的变得越来越像自己的血缘父母——什么的,即使我并不愿意。”他对着自己说,避开卡拉多克的目光。
“艾利欧斯讨厌自己的家人吗?”坐在他对面的卡拉多克却仍然看着自己,“会不会变成自己的父母我倒不清楚——但艾利欧斯在我看来还是艾利欧斯。“
艾利欧斯抬起眼,叹了口气:“也许你说得对。”
窗外的远方聚集着阴云,旷野的草丛被吹得向东倾斜,其中在艾利欧斯眼前一闪而过的有紫色的矛叶蓟、翼蓟和白色石楠花。每节车厢都会看到不同的风景,根据不同的座位,能看见的火车部分也不一样。
而当他第一次乘上列车时,他由于站在走廊,并无缘于任何风景。那时他既不想看见,也不想被见到——照理说,他不应该能被任何人察觉到的——因为这就是他的被动魔法——他突然有个问题很想问卡拉多克。
“诶,卡拉多克。我有个想问你的问题——为什么我们第一次乘上这个列车上时,你知道我站在走廊上?明明我没站在透过门能看到的地方。”
“嗯——什么?”他从恍然中回神,“我发现你了吗?什么时候?”
“就是我们入学第一天的时候,你在船上告诉了我,你知道我当时就站在门外。”
“噢,那个啊。”他视线左移,“我没说过吗?我耳朵很灵的,虽然看不见,但艾利欧斯的脚步声还在我附近徘徊。”
“啊,原来是这样。”他就说为什么卡拉多克总能时不时突然猜到些他没看到的事。
但是,这还是没有完全解释——这个魔法居然会不起作用。也许这个被动的魔法只能帮他甩掉他真正讨厌的人?但他当时绝对是真心实意觉得卡拉多克麻烦的;又或者,这个魔法只是降低了他在别人心里的存在感——这是最合理的解释,他怎么可能突然无声无息地从他人眼前消失呢。
但也可能——也许这个魔法从一开始就没存在过,而只是单纯的、一个他的个人特质,与他的父母和家庭没有任何联系?也许呢。
5.
两扇门透过斑驳的玻璃,将坐在车厢两边的艾利欧斯和卡拉多克划分开来,走廊的气温比室内冷冽几分,让玻璃从门外侧慢慢染上了半透明的白色薄膜;里面的人影也被冷凝的水滴所搅乱,不再清晰;手推车上的巧克力跳蛙,甘草魔杖和多味豆叠得像座山那样,使推着它的女巫看上去和巨人一样高,遮住了两扇狭长的窗。然后,巨人和山又开始慢慢在列车上挪动,又前往了下个车厢。马上就要驶向霍格沃茨了,好征兆在远处的天空聚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