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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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走一条路。一条路走到黑诚然是一种选择,但我也有其他选择。在中途走上岔路,在过了三分之二的地方爬上一棵杉树,又过了剩余四分之三的时候把自己插上旗杆,被撕裂,然后向白昼的躯体敞开自己,这些都是我没有选择的选择。我走得很快,几乎如同追龟的阿奚里去追逐一场火灾。它在我到达之前开始燃烧,在我抵达时燃至盛况,我没有看到它时它像提早启程的赛龟,狡猾地领先在我前头,待我看见它的时候它蠕动得缓慢,越蹿越高,似乎在提醒我我永远不可能真正加入到这燃烧的进程当中去。燃烧这般的动态是我永远无法追赶的,我要么看见它燃烧中的样子,要么接受它燃尽后给我留下的遍地灰烬。因此燃烧的仓库便在这时成为一种始终延续的象征。它仅仅作为一个进程,一个从开始到结果的摆渡,竟比终点的电影还要长久。 

有人吼道:“……有谁来救救它?有谁来救救他的电影?” 

我不敢呼吸。我跟着祈求答案,有谁来救救我的电影?但不是为了现在,而是为了过去。明明他们在拒绝我的时候从未想过拯救它,如今又在哭喊着什么?我背后快门声此起彼伏,小报记者闻风而来叽叽喳喳闹腾个不停,身侧消防员举起水枪浇上火红的庞然大物,刺啦一声升腾出片片云雾,倒是没有一个声音在替我作答。如今,这仓库早就不再是个不起眼的库房,而是一捆完完整整的柴火,噼里啪啦越烧越旺,里头的胶片都成为助长这一进程,使其持续更久的燃料。东西烧起来的声音比我预想得还要响,震得我耳朵里嗡嗡作响。我沉默着站在后方,眺望前头簇拥的人群。男人在胸口划着十字,祈祷一场大雨降临;老人嚷嚷着来到此地朝圣正是由于某个小报说这儿存放着《蜘蛛之墓》的胶片,却被迫目睹这叫人心碎的一幕;女人摇头叹息,说上个十年里的杰作全都毁于一旦;还有更多人则跪倒在地,额头抵着柏油路痛哭流涕。往日里,他们在大街小巷、烟吧餐馆、军官俱乐部中个个鄙弃我,说我江郎才尽,泯然众矣,真正见到我的电影毁于一旦却又看起来那么伤心,甚至替我落泪,叫我不禁既诧异,又颇感幽默。 

“我们还没弄明白究竟是胶片自燃引起的火灾,还是有人蓄意纵火……” 

警官费劲向我解释时,我仍站在人群外。我朝满头大汗的他点点头,继续注视着快被烧穿的顶棚。我知道我看上去很敷衍。我确实很敷衍。不得不说,到了这会儿,我已经感觉这场火灾同我没有什么关系了。它在我面前燃烧,我置身事外地观看着这一幕,周遭任何一个旁人都比我要更投入,更心碎,以此来申明这痛苦不是我的,也不该是我的,以至于我摆出任何姿势、任何脸色来都显得如此不恰如其分。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当警官推搡着我穿过人群,朝火势渐熄那一侧的警戒线走去时,我恍神间觉得一九二五年根本就没有开始过,我始终都坐在观众席里看着一个叫雷蒙德·法尔的男主角寸步难行。一九二四年的现在也是一个冬天,在曼哈顿的街头,纽约的中心,罗伯特·诺里斯仍在这城市的一处和他声名显赫的绅士朋友谈论我们电影朝后的计划,赛丝安塔·比安奇人前人后仍是我亲密的恋人,“花瓶”金蔓尚在旧金山拍摄恐怖片《修道院之夜》,厄历则依然不知所踪。一九二四年的感恩节刚刚过去,圣诞节马上就要到了,我还没有重新染上酒瘾,也没有开始写如今的《皆大欢喜》,事实上,《皆大欢喜》根本就不属于这时候的我。我走向火,走向残烟,走向一场新城中复兴的古老祭祀,它秘密地开始,盛大地结束,把那些属于旧日子的帝国残影烧得只剩下一把废墟,祭给新的时代。瞧瞧你的谎言,瞧瞧你谎言的下场,法!我听见痛哭声,有人喊着我的名字,却不知道我就在这里,就像他们呼唤上帝时一样。雷蒙德·法尔!他们哀哀叹道,这里面是他的电影!我和他们都一度以为电影会成为一种永恒的东西,甚至对此坚信不疑。如今看来,它们也跟人一样,终究会学习自我了断。 

“……雷蒙德·法尔,我们的大导演,旧金山昔日的太阳。” 

我听见一个嘶哑的声音。这声音太低了,在嘎吱的燃烧声里像一阵穿堂而过的微风。我一转头,就看见旁边一个瘦削的男人此刻正全神贯注地盯着我。他盯着我的模样几乎立刻叫我知道他认出了我。于是我知道正是他说了那句话。我隔着三五个无关紧要的人,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他想要什么?他会怎么做?他要在这儿大喊,用他的声音压过水枪与火,压过我的臆想与不存在的一九二五年,向所有人宣称雷蒙德·法尔如今就在这儿吗?他却在迎上我目光的刹那垂下头。他的圆顶礼帽比平时我见过的宽帽檐还要宽,此时明明是冬季,却是由黑色丝葛制成的,边缘甚至还磨破了三四道口子。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的整张脸都滑稽地变成了四分之三顶帽子的模样。帽子男人朝我走过来,挤走我们之间无关紧要的人。我们身旁的火势仍旧毫无要停歇下来的念头,我听见我自己的声音,我对身后的警官说话: 

“如果没有什么其他事情的话我就要离开了,警官,我该去剧场准备今晚的首演。” 

警官猛地扭过身,整个身体都在原地滑稽地转了十五分钟的角度,他死死瞪着我,鼻尖上仍旧冒着热腾腾的汗珠,蓝眼睛里映着一个倒吊的湖泊,我愣了会,意识到那湖其实是火的边界构成的。他张口便问,“什么首演?” 

“《皆大欢喜》,警官,今夜有我编导的新戏剧。” 

“呃……你不关心火灾的情况吗?虽然仓库的租用者诺里斯先生已经过世,但听说似乎是指定了你……况且这里头都是……之后也许你会想知道……” 

“我在这儿耗得太久,现在只剩下不到四个小时。” 

他踟蹰了一会儿,第二次抬手揩掉鼻尖的汗水。 

“你知道,一般来说,你要是在这时候宣布首演中止,我想没有人会责怪你。” 

中止就行了,甚至哪怕就此结束它,终止它,了断它,都没有人会责怪你。中止它,不要开始也不要结束它,便没有任何骂名可被雕刻在它的名字旁。这对你来说是一场灭顶之灾,人指望着你歇斯底里,捶胸顿足,大吼大叫,甚至冲进火场,人因此会将你奉上神坛,说你是生为了电影,死为了电影,一生成为一场电影,于是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成为电影的象征,连同他的辉煌和没落和未能再起的野心,他先得死去,才能活。我几乎从他们所有人的眼睛里读到这一不自觉的信号,好像他们此刻个个都围着我跪倒在地,双手托举着不存在的真心诚奉给我,如此便能将我也献给那火,在他们的注视中滑向濒死,以此构造出他们顶膜礼拜的“神圣”这一景观,最终亲手指导一场涅槃。而我怎么能就这样离开,若无其事地继续我的下一部戏剧呢?这荒唐,无聊,且不能被原谅。我凝视着烈火。我一步都没有跨出去。 

帽子男走到我的面前。 

“为什么我没法被原谅?”他问道。 

我看着他。他仍旧没有抬头。于是我知道他并不是在代我发问,也不是在替他自己发问。这是一句《蜘蛛之墓》中的台词。不过电影里的人物对白没有声音,只有间幕。此刻,他的帽檐代替荧幕上男人黑色雨伞的伞檐,他的喉舌代替胶片中未能存在的声音,正赋予这燃烧中的电影以新的一幕。他说话,也是影片中的希斯克利夫终于开始说话;他走向我,也是影片的亡灵走向我。而我该要回答他,回答我的电影,无论他是谁。 

“因为你善良,但你不够慈悲。”我答道。 

“那善良又慈悲的人呢?”帽子男继续问。 

“……他们会被杀死。” 

他停顿了片刻。他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知道他已经要到了想要的东西。那双眼睛注视着我,鼠灰色的眼睛,失明般地望着我,望着老鼠。他说:“很好。”这声很哑,可太温柔了,像是一记由内而外的拥抱,也像是爱,并且全无任何伴随着爱而来的痛苦。它钝钝地试探着我,令我眼睛刺痛,想起东伦敦的母亲。还年轻时,她把一枝半枯萎的雏菊送给詹姆斯·法尔。他在码头无聊闲逛,穿行在薄雾与结了层晨霜的集装箱之间,紧张得流汗,并且微笑。维多利亚时代的爱情。真相的开端。 

匕首插入我的右侧腹部,轻微地拧了拧,又拔出。他点点头,我也点点头。叹息滑过我的舌头,光闪亮了一个瞬间。 

“……雷蒙德·法尔,我们的大导演,昔日的太阳,如今你不会落山,因为火已代替太阳照常升起。” 

他说:“……别再丢人现眼了。” 

 

 

 

晚上八点的美分剧院比往常的人都要多。剧院老板说,这是由于“雷蒙德·法尔”的名字现今还没来得及过气,光凭这一点在纽约就已经算是一个奇迹,我早就应该知足。场内铃声响了三四下,一次比一次短促,一次比一次更响亮,我们的引座员穿过走廊,剧院大门关得很准时。剧院老板凑在我的耳朵后头对我低语,与其说他们是来看你的新剧,倒不如说是等着看你在《绳索》之后究竟要怎么大出洋相。我知道他想惹怒我,好让我收回先头把其他人全从后台轰出去的决定,但他不明白。 

罗伯特·诺里斯还活着,他没有死,我是对的,一九二五年来过又离开,一九二四年的冬天正在我眼前,《皆大欢喜》不是在他死后该写的东西,而是属于他生前的东西。在他还活着,还吃三分熟的牛排,还瞒着我在私人医生那儿喝酒,还操香烟女郎,还给萨默赛特写信的时候,要不是如此,我看见的人又是谁?他就坐在帷幕背后的烂木地板上,我一冲进那儿,四下找不到金蔓,化妆间的门也反锁着,走廊里闹哄哄,人来人往,偏偏没人想到他就在那里坐着。我远远问他,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他说他没在开玩笑。我回到后台,让他们继续去找金蔓,确保她安全,并且宣布今晚不再需要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出场了。我的老朋友说我疯了,劣质酒精终于烧断了我的神经,我想毁掉《皆大欢喜》就为了弄死我自己,顺便踹一脚美分剧院,让他彻彻底底破产给我陪葬。我好声好气地求他在那张坏了弹簧的沙发上坐下来,什么都别管,并告诉他如果我想寻死的话,我早就跳进仓库的火里去了。他没发现我的下腹部在流血,也许现在已经不流了,毕竟我塞了很多纱布进去。纱布跟海绵一样吸水,我第一次知道。 

罗伯特·诺里斯正在舞台上等待。他娇生惯养,从前从没亲自走上过舞台,顶多就是还在剑桥的时候和那些学生剧团里的人试过几回。他今晚看上去比往常任何时候都要紧张,甚至神色亢奋。我说我有很多事情想同他谈谈。他说他也有很多事情想向观众们说说。我于是知道这部剧存在的真正的意义。它不是为了说一个完整的谎言,而是为了说许多不完整的真相。真相从来都不是完整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皆大欢喜》一开始就错得离谱。它不应该成为一个漂亮的故事。现在,我还活着,没让任何人占据“我”这一角色;他一度死了,但他为了不让任何人占据“他”这一角色,宣称他仍活着。我们即在此达成共识。它让老鼠不再饰演雷蒙德·法尔,让诺里斯不再饰演勋爵,如今舞台和现实里外反转,这才成为舞台的意义。 

场内的灯熄灭了。我要求他们先别急着打开上方的聚光灯。他还不习惯。我脱下毛呢外套,解开马甲的扣子,努力捋平里头皱巴巴的衬衣。我总共用力拉扯了两次,褶皱稍许消失了点,但大片血渍比褶皱更明显。诺里斯问我要怎么办。他望着我时的眼神比起担忧,更像是真正地在操心我无法继续下去。我告诉他血已经止了,只要之后去诊所缝合一下就完事。他愣了几秒钟,说那就开始吧。 

 

聚光灯先亮。 

我站在舞台上,就像一九一三年首次代表索福克勒斯剧团的主演走向美国人时一样,双手冰冷,腿脚发抖,嘴唇哆嗦。我透过一层厚重的帷幕已经看见光,帷幕继而朝两侧拉开,光从缝隙间闯进舞台,闯进我的眼睛里。紧接着外头的人们先开始鼓掌,然后是我,我开始鼓掌。 

这跟我们前几个月排练《皆大欢喜》时都一样。直到这里都一样,也只有到这里为止了。 

我走到舞台前方去,鞋跟发出咔哒、咔哒声音,和我缓慢的掌声一起回荡在静悄悄的剧场里。人人都注视着我,犯困地或者聚精会神地,但没有人对我衣着的狼狈和腹部的血渍流露出半点异样的神情。舞台上的一切都在向人允诺一个足够动人的假象,现在他们既然买了戏票,坐在了舞台之外的地方,就早已预料到会看到什么样的人造景观,知道这里全是假的东西。于是血是假的,狼狈是假的,我也是假的。可我偏不。我在这里说了一辈子谎言,造了一辈子歇斯底里的梦,如今,我偏要在这里说真话,说无知者的荒诞,说愚昧者的偏执,说掌控叙事者的阴谋,说演员的手脚,说观众的眼睛,我要说比他们平时说得更真的真话,我要说叫他们无处遁形,自觉羞愧的真话。 

我不再看诺里斯。我继续鼓掌。整个舞台上只有我孤零零的掌声。他们为我的在场鼓掌,我为更多人的不在场鼓掌。帷幕完全拉到底了,舞台上除了事先安好的装置之外,只有两把椅子,一张写字桌,一个矮柜,上头放着一个旧留声机。我拉过一把椅子,转了半圈,椅背对着观众,我像骑马一样骑在椅子上,好像不费吹灰之力驯服了一匹木马。 

“你们好。我是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我活着,无论是现在,还是前几年,我没有死过。这是我的真名,不是我的假名。移民记录上就是这么写着我的名字,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你们知道它的拼写,法尔,有两个R,比遥远更多一个R。来到美国之后,我就没有再回过我的祖国,那就是法尔多出来的一记回声。今年我三十五岁,未婚,没有私生子,有恋人,或者不是恋人,我们都不知道。如你们所见,我的头发是深棕色的,眼睛看上去是绿色,但也有点棕色,不管是什么颜色,我都没有瞎,也没有因为喝劣质酒而失明,我看见你们。我的嘴唇总有点泛紫,大多数时候都这样。我身高大约六英尺,这几年来瘦了二十磅,主要是前些年戒了酒的缘故。我过去是个酒鬼,现在也是一个酒鬼。听着好像什么意义都没有。如果你现在开始感到荒唐,之后你也许会感觉更加荒唐。” 

我望着底下的人,没有和任何人产生视线上的交汇。我的视线集中在观众席的最后,最后一排的中央,那个空位置的后头就是剧场的大门,它紧紧地合着,好像电影的放映匣。我听见一阵风似的窃窃私语。随即又安静得可怕。 

“前些时间里,我第一次去找私人诊所。编造一些身上的小毛病,央求那位医师给我一瓶威士忌,他几乎立刻给我递了一瓶过来,收了一笔魔鬼见到都该自叹佛如的现钞。他递给我的时候对我说,如你所愿,法。如你所愿,我想这是一个不错的故事结局,对一部电影或者一部喜剧而言都不错。一切都很好,一切皆遂我愿。于是我想来谈谈一切究竟是怎么走向皆大欢喜的……” 

“除了你。除了你,我的朋友罗伯特·诺里斯。” 

我扭过头。诺里斯从我身后走上前,他没有看我,一脚踩上我边上的椅子。我们上方悬挂着纸月亮,我梦里的纸月亮。薄薄的一张纸板后,一盏灯泡在源源不断地发热。 

“先生们,女士们,站在你们面前的,站在我身旁的,正是我的搭档,昔日的影子皇帝,罗伯特·诺里斯。随你们怎么说,魔鬼的伎俩,舞台的诡计,但是他就站在这里,如假包换,绝无仅有的罗伯特·诺里斯。他平时在这个时候总会去水烟吧,或者歌舞剧院、电影院、酒会,和我,或者和别人,喝醉之后,我们躺在棺材里,游荡在墓地之间,他偶尔还会跳舞。但我不确定……今天你会给大家跳舞吗,诺里斯?” 

他摇摇头,“今天我不会跳舞了,我今天也要来这里说一颗星星的故事。” 

他说罢朝底下挥挥手。我做出邀请的手势。我的朋友,他久违地开始说话,他久违地开始说故事,那模样叫我看见了朝投资人推稿时的他。仍旧那副令男人女人都喜爱的模样,学识教养面容财富样样在他身上汇拢成一个叫人无法拒绝的形状,罗伯特·诺里斯,背井离乡的贵族,爱上有夫之妇的多情浪子,挥霍无度的富豪,而不是一具溺水而死的无名尸体。 

“一九二五年的春天,我苏醒了。我出现了。我曾经有名字,失去名字,又重新赋予自己名字,最终我来到这里。我来这里是为了讲述一个人的故事。旁人的故事,或者就是我的故事。于是我的名字不再重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是一切。他是我灵魂的震颤,我生命力的源泉。我,如今,我还活着,他已经死去。他的名字叫菲拉斯,他渴望摈弃他的姓氏,于是我替他抛弃,我要求你们记住他的名字,菲拉斯,记住他。”我饶有兴致地望着他的侧脸。菲拉斯是谁?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古怪的名字,也从来没有在任何和诺里斯一起出席的场合里见过这个男人。他是诺里斯的神秘友人吗?酒贩子,毒品贩子?还是说,此刻他正是诺里斯用来述说自己的替身? 

“菲拉斯英俊不凡,他的样貌令男人落泪,令女人疯狂,他们四处呼唤他的名字,只要他出现在哪儿的剧场,那儿的入场券便被哄抢一空。用一九二五年的话来说,你们都管这样的人叫明星,不是演员,而是星星。这颗星星只在夜里璀璨。他是如此炙手可热,以至于他的家族不得不把他藏起来,好让他时刻保留一丝神秘感。白天,他总是被迫遮起自己的脸,隐藏在面纱的背后,周旋在无关紧要的琐事中,掩饰自己的名字,只为了让更多的人渴望涌进夜的剧院,去一睹他的芳容。他一辈子只爱过一样东西,他爱远方,他爱角斗场,他爱战士的勇气与血;他也被一位至亲之人所爱,他的家人,他的血脉,他同时被他爱与爱他的东西伤害。于是他最终离开。他在如日中天的那年里亲手斩断他与他的姓氏,背负万人诅咒与骂名背井离乡,同我一起居无定所,漂泊四处。真可笑!人爱他,人却只爱他们爱着的他,不爱他真正的模样!他日日夜夜戴着爱筑起的面具,反倒只有在舞台上才能摘下他的面具,真正地、彻头彻尾地成为其他人!他只有在成为别人时才能成为自己。” 

我自然听说了诺里斯当年是如何被他的勋爵双亲逐出家门,被迫乘上远航的船只来到此岸的,也许这也是在我臆想的一九二五年中,寄往多赛特的去信石沉大海的原因。如今,这倒也显得情理之中。诺里斯转过头来看我。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诺里斯。他身上很少有这种愤怒的神情——更罕有毫不掩饰的倨傲,甚至是挑衅的目光。这就是剥开头衔、名誉、姓氏施以他的温文尔雅后,他朝我袒露的真情吗?诺里斯,你真的在憎恨当年的我,叫你彻底失去了我们的帝国吗?我只觉得无数蚂蚁啃噬着我的头颅内侧,我的体温越升越高,但椅子两侧的腿却止不住地颤抖起来。 

我朝他点头。 

“……好!你说你要抛弃你的姓氏,你要抛弃诺里斯。那么我便不应当再喊你诺里斯。罗伯特,或者像他人那样,管你叫罗伯。罗伯,你要说你的故事,我要说我的故事。我们的故事当有一处开始交汇,从此之后就是我们眼前一排接着一排坐着的人所知道的一切了。现在轮到我了。”我重新看向观众席,今夜赛丝安塔来了吗?我给她留了最好的位置。她会看见我吗?“……你们看着我们。你们在等待什么?这里面没有反转,没有灯效,没有会喷烟雾的机器和会喷火的飞龙,幕布不会变,到它结束之后都不会变,帷幕不会拉上,中间也没有转场。舞台就是你们现在看见的样子,两把椅子,一个纸月亮,空瓶子,一个坏掉的留声机,别再费神继续找别的东西了。……你!你正在盯着我,想知道我是不是真的疯了,还是演出了一个疯子的样子。你在想的是一个好问题,我想我们谁都分不清楚,对不对?” 

我用手指指向面露愠色的观众之一,那也许是个体面男人,一生中从未被如此粗鲁地对待过。诺里斯俯视着我,不说话。 

“让我告诉你……你是上帝的羔羊,你是,你也是,他也是,我也是。酒徒也是,恶魔也是。上帝的羔羊不圣洁,上帝的羔羊苟且偷生,一有机会便彼此咩咩撕咬,反刍,在石头胃里溶化,这就是上帝的羔羊。上帝不告诉你们,我告诉你们。这是今夜我在这里说的第二件真事。你们生来就是为了受苦而不是为了幸福的,谁胆敢说他幸福,谁就该被上万头羔羊开肠破肚碎尸万段,因为人人都想找到幸福的允诺。”我说,上方聚光灯令我浑身发热,一层汗水从我的背脊中央朝外冒,“第一件,第一件真事我已经说过了。我没有死,没有失明,没有疯,你们记住我的名字,雷蒙德·法尔,我来自大不列颠,来自萨默赛特郡,我是詹姆斯·法尔与伊芙琳·爱希之子,我的母亲在上个世纪末投河自尽,我的父亲很快就要死了,他们一头是凶猛的羔羊,一头是懦弱的羔羊,于是便有了我,另一头丝毫不无辜,也不无私的羔羊。” 

诺里斯看着我的眼睛,他接着我说下去:“而我,我不是一头羔羊。我没有父亲,我也没有母亲,我和菲拉斯一样,他是由于抛弃了姓氏而没有父母,我则生来无父无母。没有父母的人谈不上是羔羊,在你们眼中,甚至谈不上是合格的祭品!你们对着上帝喊天父,对着皇帝喊帝国的父亲,在茅屋底下喊砍柴人父亲,你们多么渴望与他搏斗,渴望踩在他的尸体,以求得他们的告饶,但又至死哭求他们朝你点一点那沉默的头颅!而母亲,你们也无法挣脱母亲的乳房。你们走到哪里,母亲的乳房都贴着你们的脸颊,叫你们必须蓬勃生长,叫你们用爱施以管辖,用懦弱施以道德,用赞美施以霹雳,她逼迫你们敬畏生命,谦卑地、乖顺地、无理地,从此你既不能夺走别人的命,也不能夺走自己的命,好像这敬畏都必须是与生俱来的东西,你若是失了它,那就是魔鬼近了你的身。瞧瞧你们,真可悲!母亲规束你们,父亲惩罚你们,生被人捏造,死也要被人捏造,人却要求你们该把命搁置于自我最崇高的圣坛上,可笑,可笑!” 

这是诺里斯迈入河流的真相吗?《皆大欢喜》才刚刚开始,而真相……今夜,我们究竟能捡起多少真相的碎片?我想了想,望向底下的坐席。那儿黑压压的一片,可很快台下的灯也缓缓地亮起来,没有舞台上聚光灯那么刺眼,但仍旧是昏黄的,不过分地,像是一种邀请。我知道这是剧院老板在灯光室内的伎俩,我知道他不会真的认为我会死在这里。谁知道呢?连诺里斯都回来了,又有什么事情是无法发生的呢? 

我面朝他们,继续说道:“我要说第三件真事。第三件真事是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关于一九二五的梦,一个很长的梦。首先,我不得不纠正一点——我并不是要把梦当做故事来告诉你们,若是如此,那我就不是在说真话,不是在讲真相,这夜就没有任何新的意义。不,梦只是第三件真事的一个开端,这个开端把我带回栖息着真相的结局,有关于我,有关于我如何出生,如何活着。我邀请你们——我邀请你们不要坐在原地,你们可以站起来,四处走动,或者和你们的男伴女伴,和陌生人大声说话。很不幸,这不是一部电影,因此我容许你们拥有特权,我赋予你们打破剧院规则的权力,我邀请你们接受特权。” 

我倾身向前,腹部抵着椅背,一股痛楚穿透我的身体,在我的身体里燃烧起来。我头一次不感觉渴。我神思清明。 

“我邀请你们——将这出戏剧看作真正的生活,只是答应我一点——别说假话。看着我,答应我,和我一样,不说谎话。不要用恨遮掩爱,不要用爱遮掩权力,不要用权力遮掩无知,不要用无知遮掩卑鄙,不要用卑鄙遮掩嫉妒,不要用嫉妒遮掩恶意,不要用恶意遮掩无能,不要用无能遮掩……我不知道,也许是恨。总之,像我和诺里斯一样,不说谎话。除此之外的一切,全部都如你所愿。” 

 

我喘了一口气,底下一片死寂,没有人站起身,突如其来的自由太沉重,剧院的镣铐沉甸甸。但有许多道目光,它们汇拢成月光下海面的波澜,此刻在那剧院灯光下起起伏伏,恍惚间,我只觉自己正趴伏在远航货船的甲板栏杆上,我仍旧年轻,只有二十三岁,行囊瘪瘪,抱着一腔说谎的念头,跨越重洋,在遇见罗伯特·诺里斯之前来到这里。今夜,我的椅子像是麦堆,我上方的聚光灯像是月亮,而我则躺在这里,躺在黑夜里,阴森的云群蒙起我的眼睛,我知道一切都过去了。 

“……有关于第三件真事,它的开端是这样的: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我在河滨快速路和九十六街口看见太阳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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