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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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白同学 

  

是的,这是“自杀与他杀皆可”的现场,我想大致的时间线是这样的: 

凶手在还未发生凶案前的几天里就在给会叶君寄去恐吓信,让她的精神高度紧张起来,并准备好了杀人用的冰刀。 

在间量尺君决定策划演讲活动后,提前去搞笑艺人的才能教室中布置好了机关——通过定时灯具将形似会叶君姐姐的纸人的影子投射在屏风上,并在屏风后放置了小号与恐吓信。 

凶手十分了解会叶君,知道她大受打击后会采取怎样的行动,在会叶君是他杀的假设中,凶手提前来到了乐器室与会叶君对峙,用冰刀刺中她后补上遗书的第二句话,离开现场,会叶君则出于某种缘由并未呼救,而是靠着门慢慢死去。 

在会叶君是自杀的假设中,只要凶手在乐器室准备好遗书和凶器就好,会叶君补上了遗书上的第二句话,用冰刀刺穿了自己的身体,倚靠着门死去。 

  

如果将假设建立在我先前的观点上,也就是“凶手趁乱捡到了间量尺平方丈的电子通行证,为了制造混乱而把通行证留在了会叶绚蕾花的身边”这个前提上,凶案就是在22:15到22:50的35分钟之间发生的,从灯塔返回实习栋B的步行时间是10~15分钟,从时间上是来得及的。

  

  

(【各地之间步行时间】、【会叶绚蕾花的尸检报告】、【小号和卡片】、【定时灯和纸人偶】、【乐器室室内情况 】、【遗书】、【乐器室内的血迹】、【会叶绚蕾花的尸体周边】、【间量尺平方丈的学生证】、【检察官的才能教室中的案件档案】、【调香师的教室】)

   

  

发布时间:2023/06/10 17:42:14

2023/06/10 “审院裁判”裁判场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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