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題】〔五古〕〔平水韻一先〕
化外八千舍,人間享樂天,
不登朱紫殿,閒釣武陵船。
卻恨風雲慘,魂銷淚黯然,
漂蘋無定處,浮絮豈能全?
【贈友其一】〔五古〕〔五古十灰韻〕
我住白丁川,君家翰林臺;
一侍草間鶴,一握玉枝梅。
草鶴鳴淒淒,玉梅潔皚皚;
毋問蔽身物,遣園共徘徊。
太白月一輪,香山蟻三杯;
舉歌邀嵇呂,欲飲何時哉?
從今莫題鳳,日掃青門開。
【戲題南風天】〔七律〕〔平水韻十灰〕
南風回首柳衣裁
恍惚春朝去又來
夜半寒霖澆薄被
似懸水幕霰銀開
烏樑如蓋重重壓
粉壁生青淡淡哀
若問龍王仙殿處
請君赴我洞天台
【題碧浪雪帆圖】〔七絕〕〔平水韻一東〕
霜兵雪馬嘯雲中,冰箭寒刀奪戰功,
任遣金戈催煉骨,吾心傲日笑冬風!
【遊湖】〔七絕〕〔平水韻七陽〕
新晨細柳露凝香,萬絮飛來滿地霜;
小槳輕催湖半雪,遊心閒氅正清涼。
【美人圖】〔小石調〕〔詞林正韻第八部〕
新桃初春爭道好,落筆輕挑,似舞娉婷腰;
翠尾勤摹遠山俏,墨飛素娥嬌。
簾外熏風偏迴搖,解鈴(兒)偷敲,學翻陽春調;
燕燕尋駐碧樓高,閒坐蘭巢,歌上雲梢。
【風流兒】〔仙呂調〕〔詞林正韻第四部〕
莫教浪子回頭路,《三墳》不過古來書;
醉金陵,夢姑蘇,好景良辰應如故;
且拋功名利祿身外物,換把盞處,揉弦催鼓;
遣散浮雲目。
美人妝臺正誇,明眸偷許,綺窗暗顧;
殷勤暫將琵琶附;
楊柳岸,和風團月莫相負;
襲襲簌簌,依依語語,夭紅錯把香腮妒;
波翻雙鸞舞。
五更雨收雲散,晨雞啼曉,鳴棹驚睏鳧;
懶起梳羽對蓮爐。
執手相看煙波渡。
念去去,藹藹都柳,空歎陽關路;
尤切切,燕釵榴裙,長亭子規語;
怎不忍,秋江口,恁個蘭槳停住;
罷,罷,罷,
為逐塵梯爭袍笏,恐將風流誤。
【東君】〔七絕〕〔平水韻十一真〕
無價琳瑯盈滿目,
飛衣搖佩掃香塵。
夜眠雲榻迎仙客,
解夢何需問鬼神。
1.
“林颉,林颉,你这个糖真好吃,还有吗?”
“我也要,我也要!”
被同学围住的林颉摇摇头,脸上挂满抱歉“都分完了。”
不知道在谁的一句抱怨下,同学们一哄而散,林颉看着手里空荡荡的包装袋,心里颇不是滋味。
“假大方。”
小声的嗤笑传入耳朵里,林颉扭头看过去,是隔着自己座位五排的同学。名字叫什么来着?歪头想了会儿也没想起来,毕竟新转来不过一周,名字实在记不住。
林颉不再看他,心里越发难受。
初中的语文课其实并不有趣,全班齐读课文总是使人昏昏欲睡。似乎老师也明白这点,她点了一位同学独自朗读重要段落,“黎昉,把这里读一下。”
听到被点的名字,班里起哄声四起。
“老师真会点!”林颉听到同桌的感叹。
“它没有婆娑的姿态,没有屈曲盘旋的虬枝。也许你要说它不美……”离自己五排远的男生站的挺拔,手捧着书,用清缓却富含感情的声音朗读着。一阵风吹进来,男生的声音就散开来了,他就像课文里的白杨树。教室安静下来,每一个人都认真的听着,他们脸上的神情是喜欢的,欣赏的,爱慕的……
原来,他叫黎昉。
2.
哨声吹响后,黎昉从篮球场上下来,一边甩掉发梢上的汗一边接过林颉递过来的水。扭开盖子喝了一口,剩下的都淋在头上,笑眯眯的拍了下林颉的肩膀。“后面靠你了!”
坐下后,旁边的队友凑过来和黎昉聊天。“等下打完了去吃烧烤吗?”
“赢了可以啊,输了就没脸去了。”
“你这是逆向凡尔赛?林颉都上场了,还有可能输?”
男生抬头看了眼场上奔跑着的林颉,连打个球都端着张脸,真够装的,男生心里吐槽着。
比赛结束后,球队里的人凑在一起选了家离学校比较近的烧烤店。
“下学期就高三了,林颉和黎昉应该会很少来队里了吧,以后打比赛可能就有点困难了……”队长惆怅的吃口烤五花,一脸悲戚。
“哪有这么夸张,虽然我承认我承担了这两年战绩的决定性作用哈哈哈哈……”
“臭小子,你还得意了?”队长勾住黎昉的脖子,勒得黎昉的脸都憋红了。
“队、队长,放开放开,你这样我可要告你欺凌啦……”
“谁敢欺凌你,你少说话多吃点吧你!”
黎昉肆意的笑闹着,瞥见林颉接过一人递过来的一串烤羊肉,明明被膻味冲得都僵住了,依旧道谢着接过放进嘴里。
“好吃吗?”那人问。
“……嗯。”林颉点头。
“真装。”黎昉耸耸肩,果然他还是不喜欢林颉这类人。
3.
学校大课刚下,和黎昉玩得比较好的同学邀请他一起打球,黎昉犹豫了一下还是拒绝了。“我已经答应和小婗去看电影了。”
“哦吼,你这是重色轻友吧。”几个人起哄。
“少来,你们可以叫林颉去打啊,他打球还不错的。”
“他在学生会忙得很,哪里有时间,算了算了,我们再看看其他人……”
黎昉背着包走到专业楼中厅,背倚着中央的雕像等自己的女朋友,期间碰上刚好也下课准备去学生会办公楼的林颉。
“你等下不回去吗?”林颉上下打量了一下黎昉,对方显然等会要出去玩的样子。
“嗯,和小婗约了。晚上可能也不回了,你和其他人说一声,晚上不用给我留门,明早上的课要点名的话帮我应一下。”
“之前还说要转专业,你就这么玩,考不到你现在专业班级前三你怎么转?”无奈的摇头。
“哎呀,你还不懂我,我哪次大考考不好,大不了就不转了哈哈哈……”
两人闲聊的时候,一个打扮精致的女生走到黎昉身边,挽住男生的手臂,笑眯眯的打着招呼。“你们在聊什么?不是又在吐槽我吧?”
“谁敢吐槽你?林颉,你不是还有事吗?”男生偷偷向林颉使了个眼神,对方识趣的点点头,说一句先走了便匆匆离开。
“你两这掩耳盗铃的表情我都看到了,还说没背着吐槽我?”小婗捏了捏黎昉的耳朵。
两人吵吵闹闹的,叽叽喳喳让人觉得聒噪,却又让人看着羡慕。林颉回头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男生从初中开始一直都是这样,不讲人情世故,活的直接又热烈。
4.
“没想到,你也有今天!”黎昉刚出口就被小婗捂住了嘴,被自己妻子狠狠瞪了一眼后,委委屈屈的闭上了嘴。
“你不会说就少说点!”骂了一句,小婗不好意思的朝眼前的一对新人笑了笑。“恭喜啊林颉,新婚快乐~新娘子真好看,很有眼光哦!”
“谢谢,不用捂着黎昉,没事,他这性格这么多年都习惯了。”正逢喜事,林颉脸上都透露出得色。
挣脱小婗的手,黎昉上前刚想递上一个大红包,转而又收入了自己口袋。“红包是准备好了,但是想要可没这么简单,我可没忘了我结婚时你们怎么整的我,敬酒的时候你可给我等着!”
“行!”
几个人似乎都被自己的话逗笑的不行,像是回到青葱岁月那般,却又以不一样的姿态开始了另一段生活。
5.
门卫把一辆车拦在门口,低头询问是谁的家长,见到车内的男人,门卫室里的女孩立马跑出来。“门卫叔叔,门卫叔叔,是我二爸爸!他来接我了!”
确定是认识的后,门卫才放行。
女孩一溜烟钻进副驾上,有模有样的扣上安全带。“老爸他又干嘛去了?”
“黎叔叔说,晚上要和阿姨过两人世界,不能带你这个拖油瓶。”
听到说话声,女孩才发现坐在后排比自己大两岁的小姐姐,没在意自己又被老父亲嫌弃的话,脆生生打起招呼来。“林姐姐好!”
“你还知道我这个姐姐吗?你之前暑假都没和我一起去南山玩!”林菀凑上前,嘴里虽然抱怨着,明眼人都看得出她很喜欢这个小妹妹。
“都是老爸啦,偏要那段时间带我回爷爷家。”女孩嘟嘴,控诉自己父亲。说着,女孩觉得扭头实在有点累,索性仗着自己人小,从前座爬到了后面。
“黎佑!”林颉见这个动作危险,立马临时停了车,等人完全爬过去,才开始继续开车。“都说了多少次了?不能这样做,很危险知道吗?!”
“知道了、知道了!”黎佑被骂的缩了一下脑袋,但转而继续和自己的小姐姐打闹去了。
叹了口气,林颉想,黎佑的性格和黎昉真是一模一样,既让人喜欢又让人头疼。他决定,晚点还是得和黎昉打个小报告吧。
6.
下午,和好友结伴前往棋牌室,黎昉牵着自个孙女非要闹着养的金毛,一路上和林颉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前段日子听说你住院了?没什么事吧?”林颉问,总觉得这样的人也能生病挺神奇。
“和孙女去玩了过山车,脖子出了点问题……”说起来也挺不好意思,玩的时候都没想过,他已经过了可以肆意玩闹的年纪。
“你也省点事吧,年纪都一大把了,怎么还和以前一样?”
“行了,知道了、知道了。一个人哪有这么容易变的呢?你不也是?”
“我可没你闹腾。”林颉顿了一下,没变吗?转念又笑起来,也就黎昉觉着他没变过。
“确实不闹腾,可你这装模作样的劲,当年可招人讨厌了。”黎昉似乎回忆起什么,转头看向身边也开始长出白发的好友。“我怎么就不清不楚的跟你这么好了呢?”
这回林颉忍不住笑出了声,像年轻时一样勾住黎昉的脖子。“谁知道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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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写东西心态上和以前不一样,以前就想着猎奇,新颖,让人看了就“哇!”“哦!”
但是后来嘛就希望自己写东西能简单有趣,能让大家看完后心情会变得愉快,所以基本上会尽量将文写的可可爱爱点。
文笔也许依旧幼稚,望大家能读着开心吧~
『本群作者9月任务』Vol.198
从以下四个关键词内,抽取一个词语作为核心,围绕该词写一篇不低于1500字的故事,体裁不限。
【关键词+出题人】
1. 潮(灯宵)
2.专精(回音壁)
3. 秋意浓(落水)
4. 工厂(巫念桃)
截止时间:9月30日21:00
格式复制:见群相册
作业要求:作业发布至Elf(尚未成功注册ELF账号的成员请继续尝试,下旬仍未注册成功可让管理員代发)。
Vol.197「燕子」《天锥》
作者:绿鲤
BGM:《燕子回来了》by腾格尔
在大地之东有一片云渊,土地越往东越是碎裂成一片片,最远处尽是断崖,一座座四面绝壁的高山彼此分隔着立在不见天光的云气中,远看好似无数直插云渊的石柱。
无论是哪里的老人都说,在仅有传说流传下来的远古,大地曾经化作轰鸣的走土在世界上狂奔,移山填海,让水里化为焦土,走兽被烧死,飞鸟不得停歇,吞噬了无数生灵。在大地之东这里,生活在石柱上的苍格族说啊,在那样的灾难里,是先祖大鹰苍格把自己的羽毛和骨头烧成了长钉,像飞箭一样坠落在地上,钉住了走土让它无法再跑动,平息了灾难。
苍格所化的长钉就是这些被称为“天锥地柱”的石柱山,而苍格族啊,就是大鹰苍格烧成的灰烬。他们生着宽阔的翅膀,有鹰那样的脚爪,世世代代生活在天锥地柱。苍格族的大帐就安在这些石柱山的顶上,活着给它们涂上彩画、挂上彩幔,死了将尸体填进裂缝里化作它们的一部分,不论生死都保护着它们。
几乎不与大地那边交流的苍格族向来不喜欢外人,因为外人总是打天锥的矿石与草木的主意,好在天锥与大地之间的云渊阻隔了道路,让没有翅膀的外人无法通过。但是在第六天锥却有一个不长翅膀的女人,常常背着一只篾条编的篓子,乘着滑索和风筝往来于云渊之上。要是有别的人敢这么做,早就被苍格们砍断了绳子丢下去,但她不会。他们不会管她,也并没把她当自己人。只有一个苍格族的男人会不时修缮滑索,一个苍格族的女人会去找她交易篓子里的东西,一群苍格族的小孩子叫她“阿燕姨姨”。
她穿着一身青蓝色的袄子,耳朵下面缀着一根羽毛坠子,像一只南国的鸟儿飞过这曙色的茫茫天漠,乘着滑索从第五天锥溜到第六天锥,对面的小孩子一看见她就远远地跑过来,叫着“阿燕姨姨!”飞过去守着她。
“哎!”她笑着应他们,脆生生的,圆圆亮亮的眼睛笑得弯弯的,脸上被这高天的风吹得通红。一放下篓子,那些小孩子就围过来,从她那儿接过从大地那边带来的糖豆和木人儿,有些大孩子也会帮她拿篓子,她会挨个儿摸他们的头,问着最近做些什么,有没有跟着去打猎,就那么说说笑笑地往村子的大帐走,直到停在村口的彩栏杆边上,一群小孩子又往里面喊“阿洛姨姨!”。
大帐门前走出来额前戴着一块玉盘的苍格女人,抱了鹰画和毛皮到门前来给她,挑一挑眉,细长的眼睛盯着她又缠上了绷带的手,闻着一股治冻伤的药膏味,皱了一皱眉:“你又冻伤了。去雪天锥了?”
“哎。”她把药草药膏和粮食袋子交给对方,照样笑着:“俺想他了,俺要去看看。”
“阿古卢最近没怎么往那边跑,滑索有半年没检查过,你也少去。”苍格女人的眉头一直没展开,阿燕也把手揣进毛袖子里,啧了一声:“叫他别老是去,他这么整,什么时候能抱到媳妇啊?眼看这些棒小伙子都长大了,要跟他争也不怕了,你得劝劝他。”
“他不娶妻的。他不愿意。”
“那俺去劝!下次俺来,你把他叫来!他好歹叫俺一声姐,俺的话他得听。”
“非得等这世上有人劝得动你忘了呼索朗,才能有人劝得动阿古卢愿意娶妻。”
“那俺不!”阿燕立刻就喊了停:“你不忘,俺就不忘。”
“那你就别想着去劝阿古卢,我也不劝你。”苍格女人也早过了婚配的年龄,一头细辫扎作一个马尾,跟十年前一样爱穿一身黑,模样也还是如从前英挺秀丽,挂的彩珠却是宣示独身的颜色。族人都说她是忘不了呼索朗,也没人去劝她改变心意,虽然她并未和呼索朗成婚,但大家在心里都把她当做他的遗孀了。
“给你这个。”苍格女人从翅膀下取出一串骨珠子来给她。
“哎呀,谢谢!”阿燕看了便笑着将手伸出来,撸起袖子露出缠了满臂十一圈的珠子来,让对方给她缠上。她摸着满满十二圈的骨珠子:“都十二年啦……”
那才是苍格族的未亡人会戴的东西,每年到了这时候,戴玉盘的女人都会做一圈给她。她看着她明亮的笑容一点点收了,变得像太阳落山后的天幕,褪了天光,晚霞温柔。
“俺真想他。”她说。
苍格女人看着她,末了,说:“天黑之前,可以带你去一次。”
“真的啊?还是墨玉洛对俺好!”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明明眯了起来却亮得晃眼,墨玉洛毫不意外为什么那时候呼索朗会拼命去雪天锥找她。
明明说着不喜欢没翅膀的女人,结果还不是为一个没翅膀的女人去死。
从他死了以后,在这村子里就没人愿意跟他那没翅膀的女人说话了。
“你去第五天锥等着,我一会儿过去,别给他们看见了。”
“哎!”
阿燕跟小孩子们道了别,背上她的篓子又乘着溜索回了第五天锥。墨玉洛放了交易的东西回帐子,没有跟村人说什么,又张开翅膀往她那儿去了。
不多久,就看见一只漆黑大鹰似的墨玉洛抱着小个头的燕儿飞下锥顶,往更东更远处的雪天锥飞去。
我坐在血湖中,抚摸她的淤青,冰冷,粉色的部分看起来很像落日留下最后的粉红色,它会是甜的吗?皮肤的微小颗粒与我的掌心贴合。她依旧充满弹性。我的目光在交织又分离的纹理上悠然漫步,倏地戛然而止。两块墨点像是灰黑色鹅卵石,被随意丢弃在她的肌肤上。或许是在我牵着她的手攀上梯子时,用力过猛撞到了水泥砖。也有可能是她的爱人烙下的印记……我闭上眼,将脸颊贴在她的淤青上,感受她。
太久没有进食了。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艰难地拧开放在地上的白瓷罐子,随手丟掉对我而言十分沉重的不锈钢盖子。
附着泥沙的手指不停地搅和着,透明的液体逐渐混浊不堪,我烦躁地捞出一颗糖果,两只手指如同一对筷子,轻轻捻起那乳白色的,玻璃似的眼球,迎着残存的几束阳光与那瞳孔对视,失去焦距的瞳孔却仍然荡漾着海水。
海,关于海的记忆,只能隐约回忆起祖母小屋边的海。每次被丟进海里的时候,我都张大嘴,希望能感受到咸涩的海水,无味的海水灌满我的肚皮。耳膜嗡嗡的,祖母的叫喊声若隐若现。像是在喊我回家吃晚饭。船只与海岸摩擦,嘶哑地嚎叫着。小鱼啄食着我的衣服,大鱼则不知所踪。
坐在摇摇欲坠的危楼里,我咀嚼着大海,咸腥味从最深处直冲喉头。我干咳了一会儿,瘫倒在罩住散落的水泥的暗蓝色塑料布上,享受大海在口腔中回荡的艰涩余味。
风仿佛永远无穷无尽,穿过钢筋和水泥墙的缝隙,穿过我和她的身体,这里的一切都是凝固的,时间的讯号来自几张偶尔从远方飞来的报纸,他们像鸟儿一样漂浮在空中居无定所,身上的彩墨被雨点打的花花绿绿、一片斑驳,时间有时继续流淌,有时被报纸推回原点。那些文字变得遥远而陌生,一横一竖都毫无意义。眺望天空时远方的山脉偶尔会蹿出燃烧的火焰,又在不知不觉间熄灭。
我将自己埋在堆积成山的报纸中,从预留的眼睛的空隙里观察她。血池已经干涸,她安详地闭着眼睛,瀑布般的金发流淌下来,粉灰色的嘴唇带着宁静的笑意,即便是尸体也美丽至极。
很难搞懂她为什么要自杀。或者说,我很难搞懂那些一心来这里赴死的人。他们总是目光紧锁,仿佛即将完成什么大事,他们中有男人,也有女人,甚至还有孩子。他们冲向死亡的姿态也全然不同。有些人啜泣着闭上双眼从高楼坠下;有些人似乎将死视为奖赏,笑着接受这份馈赠;有些人虔诚地对空气礼拜,边祈祷边面对死亡;有些人自备毒药,默默的面对墙角吞下。他们从高处坠落,生死在空气中倒置,一具尸体诞生了,一堆尸体诞生了……
我躲在钢筋倒塌形成的山丘里从细小的孔洞里默默窥视那个瞬间。等到一切结束,再回收那些尸体(将他们躯壳扔下大楼)。将残留的碎块带走,储存在顶楼阴暗的角落。有时我会悄悄将他们美丽的衣服脱下,套在自己身上。相信他们是不会介意的。
最顶层总是很冷,虽然阳光透过玻璃房不断输送热量,可是我依旧被冻得不停发抖。地上枯萎的植物似乎是很久以前温室花草的尸骸,我颤抖着双腿,迈进曾经的保安室,也可能是园丁房。架子、桌子上堆满了骨头和肉,以及一些沾着厚厚灰土的器皿。我望着那些肉块,低头做出祈祷的动作。那也只是在模仿,我的心中却空空如也。
“啪”
我惊愕地抬头,用力捂住又肿又热的脸颊。熟悉的脸庞如地狱恶鬼般恐怖,愤怒牵拉着皮肤叠出层层皱纹,棕灰色的头发乱七八糟地挂在脸上,举起的手如同千斤重担压下来,我缩成一团,不敢直视接下来的审判。
“为什么!”
(“哗哗哗”)
“我的女儿留给我的遗产!”
(“滴答滴答”)
“是这个怪物!”
(“嗒嗒嗒嗒”)
…………
暴风雨落下的红色雨点在我身上不停地拍打着。好像身陷岩浆,又好像跌入冰窖。那是爱的巢穴,我颤抖着身体,贴近那痛苦,我微笑着——尽管我不太确定绷紧嘴角是否能叫做微笑。我微笑着抚摸她的油腻的小腿,汗毛直立着,又黑又粗的血管延着皮肤而下,我的皮肤紧贴着水泥地,仔细地亲吻着祖母的脚指甲。
阖上双眼,窗外似乎在下雨……
黑暗中,我猛然惊醒。透过罐头圆滑的折射,额头愕然多了一个血红色刮擦的印记。脚下碎裂的罐头暗示着我刚刚发生的一切。
汗珠自发根从滴落到地面,留下了深灰色的印迹,像是悬浮在空中水珠的影子。我象征性地回忆着似有似无的梦,即便我从不愿意想起一切。我一边撇去额头的汗液,一边因兴奋而战栗。
我拾起地上印有祖母画像的报纸,慌忙逃离这个令我不安的地方。楼梯的拐角处,她在一旁沉睡。
童年时我和很多事物一起依偎着沉沉睡去。阴沟里翻腾的淤泥曾紧紧包裹我的身体,缺了一只眼睛的母猫和九只白色老鼠一样的小猫曾在我的肚子上进入梦乡,猪圈中铐住的老水牛粗重的鼻音曾是我的催眠曲。
那都是我逃出家门之后的故事。在那之前,我都作为祖母的一只丑陋的小物件而活着。她总是一遍又一遍讲述她年轻时的故事——年轻的姑娘远嫁到这个村庄,成为了船夫的妻子。她的儿子夭折,丈夫得了痨病付不起药费卧床郁郁而终。拉扯大的女儿不肯听从婚约,丢下了一个畸形儿从此再也没有回过家……
直到某一天深夜她躺在被窝里,撕扯着嗓子喊出故事的第一个字,将我从梦中惊醒。
她说不出话了。
我看着她灰白的眼珠和上翻的眼皮,好像崎岖不平的贝壳上大大小小的寄生物。我盯着这具丑陋的尸体,她生前别无二致。暴涨的快感如藤蔓从心脏涌上,但我无论怎么样蠕动着嘴唇都说不出一句话,只能发出短促几声呜哇的嚎叫声。我用牙齿碾断了缠绕在我全身的麻绳,第一次在房间每一个角落爬走跑跳。我不停撞击紧锁的房门,金属的哐哐声盘旋在我的头顶。我从未感觉过任何感觉、情绪,甚至还有味觉和嗅觉,那些东西好像都被什么隔绝了。因此我被所有人当做怪物,疯子,蛆虫和畸形儿。
但是没有关系,我有我的祖母。她会温柔地抚摸着我稀疏的头发呼唤她夭折的儿子的乳名;为了治好我的病,寻找任何可能帮助我恢复感觉的办法;即便治不好她也会原谅我,隔几天给我倒一盆食物……我爬向祖母,贴紧她冰凉的脸庞,趁她不注意钻到被窝里。
好像被羽毛包围一般,我轻飘飘地睡着了,而后被饥饿唤醒。
我又开始撞击石墙,金属门和玻璃——房间所有的东西。红色的汁液泼洒在水泥地上,和隔壁山上盛开的野花一样的颜色。饥肠辘辘地我趴在地上舔了舔那滴红色宝石。香甜。即便之前我从未了解过这个词。我曾经看祖母品尝上门的推销员带来的红色果实,她的脸上漏出一个愉悦的半圆形,挤压着她整张脸都是皱纹。我闭上眼睛回忆我只见过一次的表情,试图模仿起来。从祖母口中滴落到地上的汁液便是我窃来的感官。
如上瘾者一般,我将地上甜美的汁液一滴不漏的舔干净。恍惚的意识坠入果实深处,变成被裹住的核。我更加卖力地撞击全身,乞求皲裂干瘦的躯干再结出一些“果实”……
拖着破败的躯壳,我又回到祖母身边缩成一团。不绝的恶臭仿佛变成了异响,阵痛而紧缩的胃引诱我产生了一个想法。
“救命……”像是出壳的蝉翼微微颤抖,女人微弱的声音突然在我耳边作响。
我侧过脑袋,从报纸堆的缝隙中凝视着那只濒死的鸟儿:应该任她呼救还是……我从未杀过人。也许她正回光返照,也许我产生了幻觉。但愿如此。
“我在哪里?”
她灰暗的嘴唇微微打开,仅句话似乎已用尽全身力气。
我没有办法给她答案。既因为我不会说话,也因为我不知道这幢摇摇欲坠的楼到底应该怎样被称呼。废弃的烂尾楼吗?人们排着队自杀的地方?怪物苟且偷生的地方,丢弃尸体的地方……这里好像有太多名字了。
“一切都好痛苦啊。”她好像不需要回答,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楼底涌上一阵又一阵回声,她的眼睛无神地望着地下,“八月三十一日,我离开了家,溜到了传说中神的居所。那时候我已经决定好了,和之前那个世界告别。”
“网上说,所有想要离开的人,都会来到这幢楼。你可以自己准备死亡的仪式……最后,神会把你的身体作为养料,扔下楼顶,归还给世界。”
“没想到我在这里都无法死去……”她胸口的巨大丑恶的伤口让她无法动弹,泪腺已分泌不出泪水了,“没关系,他们再也没办法找到我了……没关系……”
我迟疑着,拿起贴在胸口的那张报纸,正中间印着年轻时祖母的脸微笑的脸,脖颈挂着一个黑色的十字架。我曾在紧锁的柜子忘记关闭时看到过这张照片。借着天光,一次又一次扫过这张报纸,指腹胆怯地摩挲祖母的笑容。而报纸右下角赫然是那个女人年轻美丽的脸,照片中的她看起来傲慢冰冷 ,尖锐的下颚线和鲜红的嘴唇让她像一只准备攻击人类的鹭。硕大几个黑色的字似乎在控诉罪状一样挂在她金发上。
而现在她的翅膀已剥落,她的身体正在等待腐烂。她昂着脖子,痛苦地唱起最后的哀歌。
我试探性地走向她,也许是滚,也许是爬。起初,她并没有看到我,她纤细的脖子已无法转动。我趴在她的身旁,仰头看着她鲜活的脸。她看到我时,脸忽地涨红。她突然无声而痛快地狂笑起来,面容狰狞,青筋和骨头凸起。
风卷起她的笑声消失在楼顶。我抖抖索索地将那张报纸递到她眼前,指了指脆弱的纸片上她美丽的脸,又指了指祖母充满笑容的脸。
“你想让我读一读吗?这位女士的新闻?”
我点了点头。
“2134年12月12日,白塔村的一位热心村民表示她的邻居家传来巨响和恶臭,吓得她不敢入睡。她只好报了警。警方核实,房间内似乎没有动静,大门和侧卧的门紧锁着。等到警方撬开两扇门时发现户主已经去世五天。而据村民透露,她患有精神病的儿子将她的脸和手指啃得只剩下白骨……”
她断断续续的读着,有时候浅得只剩下一些喷出的气声。呼吸的间隙,她不时地瞄我几眼。
见她读完我又指了指她的照片。她叹了一口气,吐出暗淡的声音:“2135年1月9日,歌手f控诉z公司高层将她作为性商品买卖的证据被全盘驳回,z公司已将这位劣质艺人开除,接下来即将对她抹黑公司的恶意声明进行公开警告。”
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东倒西歪的骨头碰撞着嘎达作响。她看向我,灰棕色的眼睛闪闪发光:“你也会吃了我吗?像对待那些来这里自杀的人一样。”
我从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那些失去灵魂的瘫软的的肉只是恰好落在我的脚旁。我只是拾起它们——张嘴——咬下去。美味的食物让我感觉自己活着,让那些封闭的感官重获新生。只是这样而已。
对待这具半死不活的食物,我该怎么做呢?我还未思考出结果,女人又开口了。
“你是个天生的食人族。再靠我近一点,晚餐要开饭了。”
我顺从地向她凑近,闻到了一股清甜的果实香味——是她的嘴唇。她紧紧地拥抱着我,挪动着腐烂的身体,向虚空倒下。
“我们一起变成世界的养料吧……”
巨大的月亮跟随着我们下坠。
我沉醉在她的拥抱中,她逐渐凉下来,只剩发梢衔接的颈部还弥留一丝温暖。
死去的女人亲吻了食人魔。
我瞪大着眼睛向被月光照亮的尸堆伸出手。
谁从高塔中坠落
透过破碎的空洞,月亮与足尖对视
谁轰然倒下
化身为这片湿润野草的依托
车轮嘶哑地向土地咆哮
疲倦的马发出最后一声粗重的叹息
谁轰然倒下
[笑语]
天色将晚,杜知贤把大饼卷了卷,硬生生塞进自己嘴里。胯下的“老东西”已经走得东倒西歪,可笑他买下这匹老马的时候还幻想自己人骑白马,如潘岳卫玠般招人喜欢。结果这匹老白马看着品相不错,然而真的骑久了才知道它又懒又馋,走不了几里路便要啃草喝水,在城里街上又四处拉粪,让自诩翩翩少年的杜知贤尴尬万分。
离家游学已经两年之久,全身上下也只剩几两碎银。却不知回家又有何面目去见父母,或许只能勉强讨个营生,赚点花销糊口,唉,真是越想越气闷。
杜知贤少时好剑,不愿学圣人书。父亲便请江湖有名剑客来教他学剑。连大剑客高趾也是他的挂名师父,从十六岁出来游剑江湖,恶人宵小没斩几个,盘缠倒是花得差不多了。自小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在外花钱也大手大脚,哪怕千金万贯在手也只是狂饮滥赌,有钱的时候自然能够处处表现“江湖豪气”,没钱的时候就只能看人白眼。
从“天下风云出我辈”的年少无畏,到如今从洛阳出来,杜知贤已是“囊中金尽,壮士无颜”。如今才领会到人穷志短的意味,着实是难熬啊。他越想越是不忿,憋屈得两只眼睛尽在道边大树上打转,寻思着干脆一死了之,免得再在人间丢脸。
想到就做,杜知贤翻身下马,牵着“老东西”走进树林里,他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悬枝自尽,便尽捡荒僻的地方走。
走得天色完全暗下来,再没有一点光亮,杜知贤才停下脚步,树影重重,又觉得吊死太难受,不如横剑自刎——是啊,自刎才是最江湖侠义的死法。不过,自己堂堂一代少年剑侠,就这样无事自刎,又觉得荒唐。可惜没有对手啊。
老东西打了个响鼻,周围黑漆漆的,但是远处却似乎隐隐地有火光,风中还有淡淡的乐曲声传来。左右暂时死不了,杜知贤便牵着老东西,向着那边的山坳里闷头闯去。一路上几次踩进坑里,脚上都是烂泥。
天色都这么晚了,莫非是不法凶徒在野地聚会?杜知贤摸了摸自己马鞍旁系着的长剑,心中不由有些惴惴。天下奇人异事不可胜数,高趾就曾告诫他,哪怕身负剑术,也不可小觑了江湖高人。
直到他坑坑洼洼地走了大半个时辰,眼前才骤然一亮。原来山林中竟有一大片平地,灯火通明如白昼,往来游人如织,俨然一座小小城池。而令他惊奇的是,往来人物脸上都带着面具,猴面、虎面、兔面、狐面……男女老幼,全部都戴着巧若天工的面具。
“狐……胡仙集!”
杜知贤曾听说此地林中有狐仙聚会,当地人称为胡仙集,常有人误入其中,与狐面男女饮酒作乐,醒来一觉后却身处荒山野岭,而囊中竟有数枚金珠银锭,有此奇遇者广为宣扬,四里八乡传得沸沸扬扬,只是这里是神都近畿,附近有京军驻守,乱走的人闯入军营,未免吃些苦头,所以闹了一阵后便没人折腾了。
这会儿杜知贤自忖连死都不怕,自然是百无禁忌,也不怕这些妖魔鬼怪,就这样牵着老东西往前直闯。走没几步,几个黑袍犬面人就出现在他身前身后,这些犬面人动作轻捷迅疾,甚至连杜知贤都没有感觉到他们贴近,等到发现自己已经被团团包围,也只能暗道一声苦也。
犬面人们一言不发,也不动弹,却见一名狐面少女排开犬面人群,曼声道:“你们这些粗笨家伙,别吓到了今晚的贵客。”
这少女步态狐媚,却又带着一丝憨态可掬的天真味道,只是在杜知贤身上一扫,就令他心中一荡。却见狐面少女上前一步,轻揽他的手臂,笑道:“这位小公子,却不知道怎么闯入这里来。”
杜知贤一开始的惊惧早已褪去,这会儿却生出一股大胆豪气,反而一把搅住狐面少女的细软腰肢,触手之处只觉得香软熨人,他也算是经过风月,却觉得少女的体温比起一般女子更为滚热,有些像是染了风寒。他心思转动,一边笑道:“这里便是胡仙集,不知是也不是?一群山精野怪来这里变化人形,还是哪家王公贵族出来游玩,居然有这么大排场?”
被大胆轻薄的狐面少女也不着恼,只是咯咯轻笑,从怀中拿出一张狐狸面具,腻声道:“小公子好见识,不过入我胡仙集,便不能用人形,只能用畜生的脸。”
杜知贤用手一摸,这面具非金非木,反而像是真的皮子,他用指头暗暗揉搓几次,却也分不清这到底是什么毛皮。素净的皮面上用墨笔勾勒了几道眉眼五官,似狐非狐。说是狐狸,却有些像是人的五官;说是人,转动之间却有狐狸的风韵。这等画功,必是名家手笔。
杜知贤也不怕,便把面具放在脸上,他没摸到系带,却发现面具像是有黏性一样,已经贴在了自己脸上。这面具和自己的面目妥帖无比地融合在一起,却像是消失了一样。他伸手一摸,却只摸到一张狐狸脸,不由得笑道:“可惜了我的这张俊脸。”
“小公子哪怕是变成了狐狸,也是狐狸中的翩翩少年。”狐面少女拉着他的手往集市深处走去,老东西则被几个犬面男子牵走,看它那副神气活现的样子,好像还挺得意。
“不知姑娘芳名?”
灯火中,狐面少女转过头来,脸上的狐面似笑非笑。过了一会儿,杜知贤听到两个字:“耳奴。”
随着耳奴行走,杜知贤也一路左右观瞧,集市两侧能看见卜卦、医药、绸缎、香油、酒肆……与洛阳城中一般无二。然而这些铺子看着平常,但是却有一些古怪之处。那卜卦人门庭若市,盘坐于庭中的半仙身子是人,脸上罩着一个盲目猫面,排队的却尽是些动物,飞禽走兽,鹿、羊、豹、犬……不一而足。那医药铺子里,一个猴面小厮正在偷吃一颗蓝色果子,却从喉咙里喷出火来。
哗啦一声,他看见一队牛面人抬着一大匣被布蒙住的事物,夯吃夯吃地从他身边经过。那巨匣中隐隐有水汽传来,冷津津地让他浑身发寒。
“这是什么玩意儿?”杜知贤饶有兴致地问。
“公子倒是好运气,今夜是狐公主的生辰,这些都是去献奇珍异宝的。”耳奴似乎对此很是津津乐道,“狐公主生辰的夜里,能闯进来的贵客都会被邀请列席,到那时候,天南海北的稀世奇珍都会现世,公子也能跟着饱饱眼福呢。”
“狐公主?你们狐狸家也能出公主?”杜知贤哈哈大笑,又故意低头沉思道,“不知道这狐公主长得美不美,有没有耳奴美?”
“哼,听到公主就移情别恋,姐姐们说得对,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耳奴做出娇蛮模样,这女孩卖弄风情的时候有一种天然的稚拙感,令杜知贤大有趣味,但这少女转眼间又露出严肃神气,抵指道:“不过等见到公主,你可不能这幅轻薄样子。狐公主乃是天潢贵胄,血统高贵,绝非你能调戏得起。一个不小心,当心被抓去当狐太监!”
杜知贤惊道:“杀头可以,当太监可不成。”转脸就看见远处一家酒肆香气袭人,兜里还有几两碎银,顿时充阔的心思又起来了,大喊道:“耳奴,不如一伙吃酒去!”
耳奴轻笑道:“你这冤家,兜里银钱没几个,架子倒挺大。章氏酿酒传家,这次前来赴狐仙集,最差的酒也得百金一瓮。你这点银子,大约也就能站在门口,闻闻香罢了。”
只见她手指一晃,却是一个小钱囊。杜知贤一摸腰间,嘿嘿干笑,不再做声。耳奴没再臊他,款款走入酒肆,过不一会儿擎了一个玉杯出来,还未走近,杜知贤就闻到一股疏朗的酒香。
“好酒!”
耳奴用两根葱指掩着酒杯,轻轻递过去,笑道:“让你这穷公子也尝尝,这可是进贡给狐公主的‘海内青天’,滴入了三滴麒麟血,又在藏风聚水的古苍梧底下埋了三十年,人间难有的稀罕物事。”
杜知贤接过酒杯,细细一闻,只觉得脑门一炸,竟然已有三分微醺。他沉吟半晌,一饮而尽。
“如何?”耳奴矜持地问。
“如果让我能再喝一次,减寿十年也愿意。”杜知贤叹道。
“呸,想得美。”
海内青天下肚,杜知贤只觉得世界好像稍微扭曲了一点,这个光怪陆离的胡仙集也变得合理了起来。他摸摸自己脸上的狐狸面具,却觉得这已经是自己的脸。
接下来的路途他也恍恍惚惚,只记得自己在不停大笑,好像看见了无数奇异而绝妙的事物,世界上的一切突然都变得可爱起来。心情爽快,也觉得自己之前无故寻死实在是愚笨无及。而一股越战越勇的气势却从体内生发出来,令他几乎是牵着耳奴的手开始阔步前行。不知何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胡仙集的尽头。
不知不觉地,这里聚集了许许多多的人。两排戴着狐面的男女就像是上朝一样坐在篝火两侧,耳奴牵着杜知贤的手,越过篝火,来到狐面人们的尽头。
杜知贤见到了狐公主。
狐公主的脸上也戴着狐狸面具,与耳奴相比,狐公主的体态更为妩媚动人。若耳奴是小家碧玉般的美,狐公主就配得上国色天香四个字,明明没有露出脸,举手投足却自有一派矜贵气息。她坐在一头金色巨虎怀中,身边则端坐着一名狼面男子与一名猿面老者。
“耳奴,哪儿去了?”狐公主的声音透着一丝慵懒,但是杜知贤却发现耳奴的身体绷紧了,之前还言笑嫣然的少女板起脸来,无声地行了个礼。
“这就是今晚的贵客?”狐公主透过面具看了一眼杜知贤,那面具后的冷漠眼神让他浑身一震,酒都醒了五分,只听到一句:“坐下吧。”
杜知贤浑浑噩噩地坐下,还没有从之前的酒意中清醒上来。耳奴一转身便端了酒菜上来,杜知贤有肉便吃,有酒便饮,放开心怀地箕坐于地。就看见底下已经有仆从抬了一只匣子上来,恭恭敬敬地放在公主面前。
“我家主人,为狐公主祝寿,献上,张僧繇真迹,飞虎图一副。”
说话的仆从说话怪腔怪调,声音又宽又扁,活像是一只大蛤蟆在说话。两个仆打开盒子,取出一副被符篆封住的卷轴。
“喔,怎么封着?”狐公主懒洋洋地问,“又不是妖精,再说了,我们有这么多妖精,怎么一幅画还得封着?展开给我看看。”
众人会意地齐声大笑,那仆人不慌不忙地站在原地,高声道:“公主有所不知,张僧繇一只画笔已然通神,这张飞虎图杀器太重,若是展开了,怕是冲撞了公主。”
“哼!好笑,展开,我又岂会怕一幅画?”狐公主不耐烦地一拍手,“快!”
蛤蟆仆人叹了一口气,唰地一声撕下上面的符篆,然后缓缓展开。火光明灭之下,杜知贤恍然看见画纸上真的有一头双翅飞虎正在摇头摆尾。顾盼之际,腥风扑鼻,好像真的有一头猛虎近在咫尺。
突然,一声虎啸在众人耳边响起。火光映照下,画中的飞虎竟然真的从画上走了下来,众人全部屏息静气,试图分辨这到底是幻觉,还是真的神物显灵。这火光中的猛虎似乎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生命,捧着画轴的仆人们抖若筛糠,却一动都不敢动。光虎四处逡巡了一圈,似乎在嗅闻什么。
突然间,光虎转向狐公主。狐公主倚靠的金虎睁开双眼,发出一声警惧的咆哮,而狐公主已经脸颊发白。
“哼!孽障!”狐公主左首坐着的狼面男子呛一声拔剑出鞘,“滚回去!”
这狼面男人只是拔剑,就给周围的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就连喝得五迷三道的杜知贤都为之一惊,就好像有人用刀锋贴在他脖子上一样。连光虎也为之一退,对峙数秒后,光虎猛地往黑暗的林中一遁,就此消失不见。
火光好像恢复了正常,之前光虎现身时黯淡了许久的火焰重新亮了起来,而捧着画卷的仆从们却发出难听的哀嚎,画纸上已经空无一物。
蛤蟆仆人重重磕头,哀声道:“损毁了献给公主的礼物,罪该万死,罪该万死!”
“不!”狐公主已经恢复了正常,笑道,“好,不愧是张僧繇的遗作,神乎其技,赏!”
蛤蟆仆人这才喜笑颜开,千恩万谢地领了赏钱下去了。
下一匣礼物接踵而至,这次的礼物是一头会说话的鹦鹉。
“会说话的鹦鹉又有什么稀奇?”狐公主不屑道,“谁家养的鹦鹉都会说话,这只又有什么与众不同了。”
“启禀狐公主,这头鹦鹉会读人心。”这次的仆人说话像蛇一样又细又慢。他一招手,仆从们就掀开了鸟笼上的蒙皮。里面是一只白羽鹦鹉,头上还有一撮金羽,煞是可爱。
“公主可以任意指定一个人,这鹦鹉便能说出他心里在想什么。”蛇仆人恭恭敬敬地说。
“嗯……”这样玩具很明显令狐公主动心了,她思忖片刻,一指蛇仆人,“我想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鹦鹉顿时高叫起来:“肚子饿了,嘶嘶,想吃刚才看见的小鸟儿,又甜又嫩的小鸟儿,骗出去,勒死,活活吃掉,吃掉,吃掉!”
蛇仆人面色惨变,跪下连声求饶。狐公主却不以为忤,哈哈大笑,然后又指了刚才左边吓退光虎的狼面男子。
鹦鹉嘎嘎笑了两声:“好威风,我好威风,想必公主一定煞是佩服我的本领!”
“哼!”狼面男子作势要拔剑,却被狐公主的一只手按住。“好啦好啦,你本事确实大。鹦鹉说得不错。”
狐公主眼睛一转,又指向右边的老人。“那他呢?”
猿面老者嘿然一笑,就坐在原地不动。鹦鹉拍拍翅膀,又拍拍翅膀,却始终不说话。
“嗯,不愧是猿老师。”狐公主似乎并不对这结果感到意外,而是满意地点了点头,“猿老师武功通神,心念早已收摄无形,怎么会被一头鸟儿看破。”
猿面老人捋了捋面具下露出的山羊胡子,摇头晃脑。
狐公主又看了看四周,目光却停在杜知贤身上。玉指一挥,娇声道:“鹦鹉,看看这小子心里在想什么?”
“嘎嘎,狐公主这般人间绝色,不知能否一亲芳泽?”鹦鹉口无遮拦地大声宣告,让杜知贤面色颇为难看。
场中静默了一瞬,然后哄堂大笑。狐公主笑得东倒西歪,就连坐在右手的猿面老人也轻轻发笑,只有左手的狼面男人没有笑,而是恶狠狠地瞪着杜知贤。
“公主,待我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斩下人头来,为你出气!”狼面男人粗声道。
“嗯……狼将军,没见他身上配着剑吗?你未必打得过呢。”狐公主没有劝阻,反而推波助澜,火上浇油,“伤了你可怎么办?”
“我怕这个小子?”狼面男人怒视杜知贤。杜知贤酒意上涌,心中却一团火腾起,便连鞘抽出剑来,乜斜着眼道:“山精鬼怪一流,也敢大口炎炎,号称要斩我人头?谁斩谁的人头还不知道,不要胡吹大气。”
两人剑拔弩张,狐公主反而拍手叫好。
狼面男人呛的一声拔出剑来,杜知贤却已经贴近了他的身子,在他拔剑拔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封住了狼面男人出剑的动作。只要他再拔出一寸,杜知贤的剑刃就会切进他的手腕。狼面男人面色丕变,电光火石间,两人已经斗了几招,杜知贤只觉得今晚自己的剑术似乎超水平发挥一般,在半醉半醒之间,自己的反应与直觉就像是灵神附体般,未卜先知地将狼面男人的攻势封死在鞘中。
“够了。”猿面老人提声道,“狼将军,你输了。”
狼面男人僵持片刻,缓缓退开,把自己的剑往地上一掷,大步流星地闷声离开。
宴会现场安静无声,杜知贤环视周围,自己居然在一瞬间变成了所有人的焦点。
“蜀中第一名剑高趾是你什么人?”猿面老人打破沉默,他倒了一碗酒,缓缓饮下。
“正是家师。”杜知贤腆着脸说,没有提自己只是个记名弟子。
“来,坐这儿。”狐公主拍拍她身边的位置,那是之前狼将军坐的地方,离狐公主本人只有一臂之遥,杜知贤老实不客气地坐了上去,还坐得离这头狐狸更近了些,坐下后,只感到腰上一痛,却是被侍立在一边的耳奴偷偷拧了一把。
“诶呦,美人恩难消受啊……”杜知贤一边喊疼,一边厢那鹦鹉和蛇仆人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鹦鹉,问你最后一个问题。”狐公主往后一靠,有些意兴阑珊地指向她自己,“我在想什么?”
“……”鹦鹉好像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绝不能猜到我的心思。绝不能猜到我的心思。”
“嗯。”狐公主端详了一下自己保养完美的指甲,“我不喜欢这个礼物,两个,都拖下去打死。”
不顾蛇仆人的求饶,几个犬面仆人把他和鸟笼都拖了下去,然后就是棍棒乱打的声音,鸟笼里的鹦鹉一开始还惊叫了两声,然后就没了声音。
“下一个。”狐公主挥挥手,“给我看看下一个是什么玩意儿。”
几个牛面人抬了之前杜知贤见过的那只大箱上来。这次掀开蒙布,里面是一个透明水晶箱。杜知贤瞪大眼睛,一瞬也不眨眼。
里面是一头南海鲛人。
没有志怪故事里传言的那么美丽,这鲛人有着一头水草般乱蓬蓬的头发,指甲颀长,看上去好像在水里睡着了一样。她的下身是真正的一条鱼尾,在水里缓缓拍打着。水晶箱底下铺满了一层烁烁明珠,却不知道是有人丢下去的,还是真的鲛人垂泪便成明珠。
一名仆人丢了一条生鱼进去,鲛人立刻像是活了一样,凶猛地扑上去,一口咬住鱼身,又用利爪一撕,将它撕成两截,连骨带肉地嚼碎吞下去。狐公主似乎觉得这一幕很有意思,咯咯直笑,不停吩咐仆人们再多丢几条鱼下去。
杜知贤看了一会儿,觉得没多大意思,转眼看见猿面老人也看着自己,不由得有些手痒。
“公主殿下,不如让老朽和这位剑侠之后……比剑助兴?”
狐公主似乎对猿面老人很是敬重,闻言便不再嬉笑,挥手让仆人们撤下了兀自在撕咬不休的鲛人。
杜知贤知道,重头戏来了。他提着自己的剑走出自己的席位,却发现猿面老人手中空空如也。
“不用剑,用树枝就行。”猿面老人随意从林间捡来两根树枝,“这个比剑很简单,谁先点到对方,谁就赢,怎么样?”
“没问题。”杜知贤一肚子酒晃荡来晃荡去,正想着怎么消化,他拿起一根树枝,掂量了一下分量,暗忖这老头儿还挺有眼力,这根树枝沉甸甸的,手感居然和自己的剑差不多。他摆好架势,刚要出剑,却发现猿面老人已经消失了。
“嗯?”
他抬起头,看见正如猴子般蹲在一根树枝上的老人。
“真的是猴子成精?”杜知贤转开一步,闪开一剑,对方的动作快得不像是人类,反而像是鬼魅,如果不是今晚状态奇佳,杜知贤早已被点中四五次。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老师所教授的剑艺有多么高超,就连老者这样的剑术高人,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攻破自己的闪避。
杜知贤眼力极佳,哪怕是在醉酒的情况下,也能迅速判断出老人的动作,这一点不仅仅是天赋,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奇人。猿面老人的动作在他眼中就像是一组精美的,以猿猴为主题的舞蹈。老人的动作一举一动都像是真正的猿猴,轻捷、敏锐、乃至于能够在树枝上轻盈速走。
那我就变成狐狸吧。
杜知贤弯下腰,开始学着狐狸一般地跑步,他突然间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灵便了一些,没有任何窒碍,所有动作就这样出现在自己身上,就好像自己的身体一直一直在练习这些动作一样。像狐狸一样奔跑,像狐狸一样跳跃,像狐狸一样撕咬。他脸上的面具开始燥热起来,就像是一张热腾腾的膏药贴在脸上,反而让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只狐狸了。
周围的视野在不断变换,他和老人也在斗剑中快速位移,一团灰影与一团黄光互相追逐,杜知贤在某一个时刻开始疑惑,自己是如何爬上树来的,然而这点疑惑很快被酒意与狂热所驱倒,他在半醉半醒的迷梦中追寻着自己的猎物,如同真正的狐狸在狩猎一般。逐渐地,他身上出现了毛发,耳朵开始变尖变长,双手双脚也被野兽的爪子所取代,身上也长出了能够平衡身体的巨大尾巴。
杜知贤彻底变成了一只狐狸。
狐公主坐在原地,看得大笑不止。二人的缠斗用了很久很久的时间,等到终于风尘安定下来后,一头狐狸人立而起,环视四周,神色惶然,却又有难驯的天生野性流露。
“来吧。狐公子。”狐公主伸出手向它招揽,“来吧。来我这里。”
这头新生的狐狸坐在原地,似乎想了很久,然后慢慢走向狐公主,渐渐与众兽一起湮没在繁密的树林深处。
天明之后,一头重获自由的白马在山林间奔驰,模样神骏无比,有樵夫目睹,以为是天马降世,倒是引得官兵前来围捕了几次,却终于没有找到。
景龙四年。李隆基发动唐隆之变,以禁军官兵攻入宫中。武曌的孙女,唐中宗之女安乐公主据传死于乱兵之中,终年二十五。
《太平广记》:“唐景龙年,安乐公主于洛州道光坊造安乐寺,用钱数百万。童谣曰:‘可怜安乐寺,了了树头悬。’后诛逆韦,并杀安乐,斩首悬于竿上,改为悖逆庶人。”
又有野史言,兵变之日,安乐寺有大群狐狸、野犬之属四处奔散,逃出城外后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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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大学时候写着玩的
迁徙者
以前的绿皮火车,现在已经不再常见了。现代高速列车迅快平稳,但毕竟是出门在外,很难谈得上舒适宜人。卧铺也不宽阔,体型大的人躺上去必须缩手缩脚,但毕竟有一张床容身,甚至也有帘子可以将内外相隔,给人一种私人小天地的错觉。
我怀念以往的慢速火车,那时候经常有三天两夜的漫漫长途。每当夜里,我都喜欢沿着车厢从头走到尾,在黯淡的那一点绿灯下看熟睡人的样貌。那时候的人们东倒西歪,肢体交错,你必须跨过那些蛇皮袋、行李箱和肮脏的球鞋,才能走到车厢之间的狭缝,与夜里吸烟的人相聚。
在黑暗的角落里,我看上去就像是浑浊暧昧的影子,也不会有人发现我。他们都在想工作,想家庭,想贷款和孩子,没有人会在意一个混沌的人影,也不会有人会在意车厢顶上若有若无的踱步声,以及窗外遮蔽月光的一片阴云。我们的故事已经不再广泛流传,或许只有某些敏感的乘务员会记得我们,我们与他们保持着若有若无的默契,就像是以前我在草原上与牧人们的默契。
他们会在私下休息时低声说我的名字,每年春运的时候,我会被频繁地提起。有人把我当做是某种非常灵敏的小偷,只在凌晨三点行动。草原上的人曾经叫我“游荡的骑马人”,他们认为我是某种只在迁徙草场时出现的吉兆,能够庇护那些前往他乡的流浪者。
会有这种说法,大概是因为人们总是会在感觉孤独无助的时候看见我,草原上某个骑马人的模糊孤独身影,遥遥与他们一同前进,太阳一照就消散了。于是他们说这是很早以前,一个已经叫不上名字的孤身牧马人,一个人迷失在荒野里死去,他的鬼魂直到今天依然游荡在草原上,帮助那些陷入困境的牧民。
现在我被认为是死在回乡列车上的无名乘客鬼魂,心中还记挂着家乡的亲人,一直在等待到家的那一站。大抵我们总归是某群人们的投影,许多流浪者中的某一个。
从草原到内地,放在两百年前,我不会想到,某天我能够跨越横贯千万里的关隘,将那许多力量集聚在火车上。但时代变迁,人的愿望和梦也异化得与日俱新,漫漫的苦闷长途,甚至也不仅是我一个幻梦在跟随列车的轨道。
在以前,我也不会以为人类会如此大规模地迁徙。人们会自发地富集在某些城市,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背离自己的家乡,漂行在不同的远方。如许规模的祭祀,令我们扬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境地,具备前所未有的巨大感应。
人群拥挤在狭小的车厢里,轨道来回运转千万人的生命,在车厢里,人们吃喝拉撒,打牌聊天,闷头苦睡……肉体被束缚在小小的座位上,心便会飞得很快很远。夜幕降临后,残梦的氛围就氤氲地凝聚起来,在这其中便召唤了我们这些半古半新的灵,长久地成为了远行者的祝福。
列车顶上,黑色的小兽群在不停踱步。它们太多,太密集,乃至于不会进入车厢。焦虑的人们总是会吸引它们,它们便在列车的车顶上驻扎下来,只有在穿越隧道的时候,它们会在车窗玻璃上行走,把自己伪装成一道一闪而过的阴影。它们藏在行李箱里,被旅客们从乡镇带到大都会,与庞大数量的灵魂共生。
而在窗外,只有我能看见的巨人阔步迈过列车轨道,将遮蔽群山的身影没入云间,我所居住的列车在它双腿间穿行。巨人横跨过山岭和城镇,它太过巨大,乃至于无法寄居在任何单一个体上。忧愁的巨人跟随着列车漫步,穿行在大陆的经济主干道上,日夜不息。
而我,我是那个你夜里起来抽烟时看见的那个人,当你走进吸烟区时,站在暗处的那个影子就是我。当你为冲泡奶粉找开水的时候,坐在水箱隔壁看着窗外的那个人就是我。当你看着窗外一片片田野飞速掠过眼前,想起家乡的山,家乡的水,想起家乡那些田地是否依然丰美的时候,你在玻璃的反光里看见的那个人就是我。
很久以前,我是收拾营地,前往下一个草场时的迷茫,是无根浪子的寂寞,是没有家乡的流浪者的孤独。现在,我是一年里回家的归心似箭,也是前往不可知未来的迷茫和勇气。
自始至终,人们总会离开家乡,繁荣昌盛。
会有一天,我能跟随人们前往遥远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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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散文
Vol.197 「天赋」《观测记录》
作者:鹤野
徐音醒了。
他头疼欲裂,视线模糊,费力地撑起眼皮观察四周,他先是看到了自己沾满血迹的衣角,被固定在椅子两侧的双手,然后是面前摆放的木桌,上方有白色的光投下,映照出桌子对面模糊的人影。
人影说话了:“徐音,你好。”这是个清澈好听的男声,他伸出手在徐音面前晃了晃,笑了一声,“因你涉嫌参与一天前发生在景阳路的杀人案,现将你逮捕审问。”
徐音:“……我在哪?”
人影:“你可以自己猜猜看。”
徐音:“你是警察吗?”
人影:“不不,普通的警察可抓不住你。实际上,一般的灵异执行警察也是抓不住你的。”
徐音:“……那你是谁?”他的头很疼,连带着情绪也有些焦躁,他的手腕被紧紧覆盖的钢圈勒得生疼,他忍不住挣动了一下,看见上面有白光游过,勾勒出一道灵力充沛的符文。
人影:“我是谁?我是观察你的人。”他摊了摊手,“那是灵能力者专用禁锢装置,S级也挣不掉。唉,小朋友,你有些没弄清状况,现在是我在审问你,你无权提问哦。”
徐音:“我不是小朋友。”
人影:“在我眼里你就是小朋友。我找找,啊,在这里。”他从桌子上翻出一张纸,清了清嗓子念道:“徐音,第九中学初三年级在读生,八岁时父母离异,后由居住在祥林路的爷爷奶奶照顾。经过观察,确定为灵能力者,A级潜力者,C级威胁……啧,天赋异禀……后面还有很多,但我觉得这些足够你了解现状了。”他放下手里的纸张,微微向前探身,进入了灯光照射的范围。“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谷鸢,山谷的谷,纸鸢的鸢,很高兴认识你哦。”
徐音的眼睛逐渐适应了环境,于是借着灯光打量起这个自称谷鸢的年轻男人。他的相貌称得上英俊帅气,额前垂着两绺长长的刘海,脑后的长发用皮绳束起垂在颈侧,一身休闲西装,左眼上有一道狭长的伤疤,从额头一直延伸到脸颊侧面,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看着徐音的目光意味深长。
谷鸢低头看了一眼档案:“昨天傍晚六点四十二分,景阳路四十四号巷子发现九具尸体,一人昏迷。死亡的九个人都是在景阳路上工作的年轻男性,据相关证人称,这几个人经常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事发十分钟前,有目击者称他们相互推搡着进了小巷子,然后再没出来——而昏迷的人此刻正坐在我面前,因为受伤后遗症头痛不已——请问徐音小朋友,你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吗?”
这句话仿佛打开了某个开关,零碎的片段浮现在徐音的脑海里。不甚清晰的面孔,巷子里的血腥味,熟悉且危险的光,脖颈上传来灼痛,衣服逐渐湿热,细密但尖锐的疼痛一点一点地切割理智,他听见嘶吼,喉咙里像是塞了一块滚烫的烙铁——他意识到那是自己的声音。
徐音沉默了很长的时间:“我承认。”
“很好,你是个好孩子。”谷鸢拍了拍手,“你为什么杀人?”
徐音:“……我失控了。”
谷鸢:“你是想说,你,一个高危的灵能力掌握者,在闹市区失控了?”
徐音:“对不起。”
谷鸢:“真有趣,你是第一个在我面前说对不起的人。不过你不应该对我说对不起,你应该和那些面目全非的死者说。”
徐音的头疼稍有缓解,只剩太阳穴偶尔传来针扎般的疼痛。他轻轻晃了晃脑袋,试图让分散些注意力,让那疼痛不那么扰人。“你是来审判我的吗?”
谷鸢翻看着资料,抬起眼皮,“嗯?”
“……请审判我。”徐音有些吃力地说出这句话,然后突然觉得一阵轻松。
“我是观察你的人。”谷鸢平静地说,”审判?或许吧,但我现在想听的不是这个。继续。”
徐音沉默了一会:“昨天是星期五,我放学之后去了一趟市中心商场,去买爷爷喜欢吃的酥糖。”
“嗯,我们的确在你的背包里发现了一包酥糖。”
“当时是下班高峰,我想直接从小路绕道步行回家,路过那个巷子的时候,我听见里面有争吵的声音,我不想插手,只想快些回家,但是我走过那个巷子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一眼。”
徐音闭了闭眼。“我和一个染着黄色头发的人四目相对,我脖子上的自制封印突然发烫,然后失效了。后面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
徐音沉默了一会,“谷先生,可以告诉我吗?”
周遭黑暗,只有头顶的一盏灯散发着微弱的光。
谷鸢笑了笑。“你知道什么是灵物吗?”
徐音犹豫了一下:“附有各种灵能效果的危险物品。”
“还不错。一个对自己定位清晰、会定期检查身体和精神状况、掌握自制封印的技术的、主动调查灵界、仅有十五岁的年轻灵能力者——徐音小朋友,我越来越欣赏你了。”
徐音抓住了重点:“……是因为灵物?”
“是的。你看到的那个人,他身上佩戴着‘斥灵项链’,这名字是我的同事们十分钟前敲定下来的。经过研究,斥灵项链目前已知的效果是引发灵能力者的灵紊乱,效果和能力强度成正比。”
谷鸢指了指徐音,“斥灵项链是那位姓张的年轻人半年前从旧杂货店里买下来的,他的生活轨迹比较稳定,偶尔遇上的灵能力者也都不是特别强大,直到昨天。”
徐音的胃部一阵绞痛。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衣角,陌生人的血迹已经干涸成深深的褐色,严丝合缝地嵌入了衣物的纤维之中。
“洗不干净了,是吗?”
“……嗯。”
“现在,抬起头来,我问你,”谷鸢说着,从怀里掏出了一条链子,末端坠着一个菱形的黑色石块。“这条斥灵项链应该如何处理?”
徐音的瞳孔蓦地紧缩。那条链子在他的视线里如同钟摆一般轻轻晃动,太阳穴的疼痛骤然爆发出来,徐音猛地向后退避,手腕上的钢圈发出嗡鸣,边缘渗出血迹。
他预想中的混乱没有发生。那条项链安静地挂在谷鸢的手上,好像只是一条普通的链子。
“……销毁它。”徐音死死盯着那条项链,“或者把它放在安全的地方,永远不要让……我这样的人接触到。”
谷鸢沉默了一会,笑了。
他凑近徐音轻声道:“来,我再问你一遍,灵物是什么?”
“……什么?”
“灵物,通常泛指拥有灵能效果的物品。”
谷鸢将项链拿下,放在桌子上,推到徐音面前。“那我再问你,都是灵的运用载体,灵能力者是否也是灵物的一种呢?”
“如果像你刚才说的那样,控制它,销毁它,仅因为它的力量诡异,产生了巨大威胁,那,你呢?”
徐音沉默着。黑色的石块在灯光照射下微微闪着光,他在那光亮中又看见了红色。
“你是来观察我的。”徐音低着头轻声说,他的脸上忽然出现了笑意,尚且稚嫩的灵能力者相比起同龄人显得过分早熟,这笑意融化了他脸上经年不变的沉静和严肃,此刻他看起来像个普通的初中生了。“但你观察的结果,将会审判我,对吗?”
谷鸢也笑了:“我将决定你是否会成为一件受控制的、没有自由的物品。”
徐音抬头看向谷鸢。
谷鸢笑了笑,话锋一转:“你知道‘特殊’意味着什么吗?”
徐音没有回答。
“意味着失去自由。”谷鸢的眼睛闪过一丝光,“监视、干涉、控制、监禁。对于特殊的,拥有某种危险天赋的人,灵界一直存在一种冷酷的声音:把他们当作物品对待,认为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地阻止悲剧发生。关于这一点,我是不同意的,没少和他们当众争论过。论武力我不及他们,但是论灵物监控,我称第二,谁敢称第一,我就把他扔进红色的海里。”
“你是人权主义者么?”
“或许吧。”谷鸢耸耸肩。“我觉得我更像个肤浅的功利主义者,或许对我来说那些灵能力者的利用价值更有吸引力呢?”
“你说得模棱两可。”徐音说。“你为什么不想承认自己可能是个容易心软的人?”
“你在刺激我吗?小朋友,这样不讨喜。”
“好吧。那就当你是个冷酷的人。”徐音点点头,他在等待头顶的利剑落下,但他却显得很轻松,“谷先生,请问你对我的观察结果是什么呢?”
谷鸢沉默着,徐音也沉默着,他们凝视着彼此,好像在进行一场无声的角斗。
最后谷鸢笑了,他展开双手,好像在隔空拥抱对面身形单薄的少年。
“徐音,恭喜你,你暂时拥有作为人的尊严。”
他们头顶的灯一盏接着一盏亮起,周遭的黑暗被驱散,浓郁的红从空间的尽头缓缓蔓延而来,像是红色的潮水爬上海岸。
灯光亮起,徐音看见四周环绕着一圈透明的玻璃墙,玻璃之外,是看不到尽头的猩红色潮水。
“讲个故事。从前有个有志青年,他在目睹了灵物造成的诸多惨剧之后,向灵界众提出了一个建议,成立一个灵物研究组织,负责研究、发现和控制已知和未知的灵物,但是他当时并不强大,人微言轻,灵界众并没有对他的提议产生足够的兴趣。”
“直到十多年前的‘红潮事件’。一个人迹稀少的港口发生了灵物事故,闻讯赶去控制的第一批灵能力者都被那件灵物杀死,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海港。最后姗姗来迟的灵界众大佬们合力控制了那件灵物,在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他们看见那个年轻人的尸体漂浮在红色的海水中。”
“灵界众采纳了他生前的建议。两年之后,他的儿子继承了他的遗愿,成立了一个专门管制灵物的组织。最初引起红潮事件的那件灵物被命名为‘红潮’,被封在组织中心的最下方。”
“这个组织被命名为:红潮博物馆。”
徐音被前方的女孩领着走进了升降梯。
“嗨?您好!我叫白蛾!”女孩在升降梯里对徐音打招呼,后者有些被她的热情惊到——他几分钟前还是重点控制对象,而现在他连手铐都没戴,被这个女孩大大方方地领着向外走。
“您可真是鬼门关里走一趟啊,”女孩也没在意他是否回应,自顾自地说着,“您不知道,如果那位不同意你出来,你可能就要一辈子都被关在下面了!”
徐音沉默片刻,问:“白蛾小姐,我想问个问题:那位谷先生,他判断别人是否危险的标准是什么?”
“不知道。”白蛾摇摇头。“没人知道馆长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位列'博物馆十大未解之谜'之首呢。”
“告诉你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一个姓秦的孩子,他和你一样,拥有强大的力量但不知如何控制和使用,在被特管局持续关注了一段时间后,他们要求我立刻将他监禁起来。我没有同意,让一个灵警去接触了他。”
“结果呢,这个孩子在他的影响下,形成了一个独特的行为模式——他不会攻击,只会被动保护自己。你尽可以攻击他,但你无法伤害他——这孩子没有沦为物品,几年前他成为了一名灵警,作为一面坚硬的盾,挽救了许多生命。”
“理解,引导。天赋者拥有尊严,普通人规避危险。这是我的毕生理想。”
“对了,馆长说他有一些东西要交给你。”白蛾说。
他们走出升降梯,穿过走廊,进入一个大厅后拐进了一个像是档案室一样的房间,白蛾在柜子上翻找出一个档案袋,递给了徐音。
“这是什么?”
“一些内部资料。”
姓名:谷鸢
性别:男
年龄:26
观测结果:S级潜力者,B级威胁,B级可控
灵能描述:继承其父谷梁元创造的特殊控灵方法,可封印接触到的灵物,使其无法发挥特性。灵能效果逐年增长,目前上限不明。
背景简述:其父谷梁元提出红潮构想,并独创一套封印灵物的方法,但谷梁元并没有完全掌握此方法,死于红潮事件,其子谷鸢天赋异禀,经过讨论,将其任命为红潮博物馆馆长。
处理建议:因谷鸢拒绝提供封印灵物的方法,故将其作为红潮博物馆的核心使用,压制红潮和其余高危灵物,实现利益最大化,保护群众安全。
“为什么给我看这些?”
“诶,我没说吗?不好意思!那个,刚才馆长确定了你的处理方案,你的威胁评定依旧是C,但从现在开始,你将受到红潮的严格监控,第一步就是,加入本馆,成为在册员工。”
“……我明白了。”
“档案袋里还有一个小型通讯器,馆长特意让我做成和那条斥灵项链相同的样子,说是会有奇效。”
“……”
他们身后传来海浪拍岸之声。
“我们去哪?”
“去本馆设立在内陆的办事处,博物馆本部保密级别高,未经允许不能来到这里。”
“你为什么渴求审判?”
“因为你想要的不是自控,而是结果。不论你是杀了人,还是保持身体状况稳定,你都不在乎,你想要的只是那个结果,写在审判书底端的有罪,或者无罪——在你获得这个结果的时候,你就解脱了。”
“你与众不同,你注定辛苦。”
“走吧,去吧。背负你的罪恶,痛苦地活着吧。”
“欢迎来到,红潮博物馆。”
作者:眠春山
字数:含番外6.2w,已修改完
CP:以rps于洋X赞多为原型的AU故事
其他:一部欧美电影的题材(为免剧透放末尾),原创成分重
「很难说清,我要记下的事对我意味着什么。
在它们面前,我无法很清醒地复述我所看到的,只能尽我所能地做到客观、诚实和谨慎。我或许永远不能借由它们,拼凑、触碰、直到还原真实,想想就沮丧。但通常我也能在那些碎片里,望见那双眼睛,并重新找回记录的初衷,倒也不赖……
但无论好坏,大概总有一个结果,正等我。」
起源
0.
“你在写什么?”
“你发音很好,就是一点点不对,别的都很棒,”于洋低头看去,那本笔记密密麻麻,赫然是详尽的中文学习笔记,笔迹朴拙却认真,“给你注一下。你看我,再来一次。”
“鼻子、嘴巴、脖子,”他一字一字跟念、碰触这些部位。他们面对着席地而坐,像照镜子,动作默契。
“胸、腰、膝盖。”他顺着身体关节一一碰抚,膝盖微曲,念到腿时,脚尖抵上于洋的脚,圆润脚趾蜷缩颤动。他发音尽数准确,于洋正准备着用开头等奖的口吻夸他,偏偏到最后一个单字,他撅起唇,匍一意识到不对,猛拐弯时便咬了舌头。他抱着膝盖笑得身子歪来倒去,十个修长的脚趾活泼纠缠。
他把笑得散乱遮眼的头发撩起,往耳后一夹,指尖掠过耳垂上小洞。他抬眼望过来,笑起最温柔的弦月的弧度,柔软欲滴,融进了周围森林中摇碧碎金的穿林风,唤起木质新壤的馨芳,那眼睫轻眨,仿佛淌溢出盛托于洋的光河。
语言,文字,确实是深邃高妙,却又是凡人无可奈何的造物。当它们在他日光下斑斓纷呈的瞳仁里,在赤裸真实、立体可触的他面前,都显得过于精炼也局限了。当触碰到他时,却会让你忘记一切语言文字、附属外物。他的存在本身,岂是它们足以描绘……他如何该用短浅的字眼去讲述,去写下他眼中所见的迷乱。文字被世人所用,竭力磕巴去描摹上万一,却仍远远不及目睹他眼中光彩的,那一个刹那。此刻于洋忘了言语,相片,画像,这些人为勉力的造物,只恍惚沉溺,融进那浓稠的蜜意中了。
那人的视线是有温度的,温暖盖在于洋拿笔的手上,一只手撑住草地,膝盖跪住餐毯,向他怀里抱着的书凑过来,腰肢轻微弯塌。“脚,”从于洋的角度,能看见他的发旋,他眼睫拢下的阴影,和颧骨上日晒后的细小微斑。“是这样吗?”
“对,嘴,要更大一点。”他如实道,日光扑洒的热度,却攀到耳根上。
那人张嘴,湿润口腔打开。软舌似成熟浆果的颜色,厚实濡湿,被上下白利尖牙围束。哺乳动物同时咧开、露出上下牙时,通常伴生威胁的意味。在他身上,看去却更接近于他打开他的关闸——一个亲吻的诚邀,便可发生在他潋滟的唇舌。所有雪亮尖利的危险,都令人更想伸出手去抚触,去试探他咬合的割伤,或亲昵的舔舐。
他近在咫尺,彻底地敞开,绮丽而湿润,叫于洋无限看清他的细节,又无法得见全貌。那口腔就像一个通红的深渊困境,倾轧来,要将于洋的颤抖、茫然和沉迷,一口吞没。
1.
于洋睁开眼。
五感模糊混沌,他感知还不到上路的时候,放逐自己沉浮在昏沉清醒间。冷风撞击玻璃车窗,强行将他神识从发呆拉离。他深呼吸,一时车内满是白雾,右手下意识摸索,半晌才抓到一团厚外套。他恍惚许久,决定当做它原本便在那里,啰嗦着发僵的手脚,缩滚进这团深黑。
挡风窗外大雪纷飞,他抖着手点火,发动机大声咳嗽,抽紧,就是不肯启动,已经厌倦日夜要它机械劳作。“乖,宝贝儿,听话。就快到了。”他碎碎念,好说歹劝,总算把它哄至顺遂。
地图、罗盘、食物、汽油和刹车,他扭头一一检查完毕,摸出那本厚封笔记,写下:「第1451日,盘山车道,大雪封路。我猜我迷路了。」顺便在句末画了个戴圣诞帽的笑脸。这个记号是他没头没尾习得,并非这世上有的安全标识,却莫名教他安心。
“不休息了吗?”
他沉默看向右侧,正对上那个男人专注视线,那人向他方向凑过来,高大身姿一瞬压迫,几乎填满车厢,眨眼间,温柔而神秘。
“是啊。”他话音未落,那番影像已烟消雾散。
他发动汽车,从凝固的雪,驶入白茫茫流动天地。雪扑撞他玻璃前窗,两侧白树飞速后退,无论开出多久,嗡嗡引擎声同风裹着雪沫的呼啸,构成世间全部,他行驶在无尽翻飞的白色帘幕中。
方才那段夏日午后,还有那个身影,那不能算是梦,自有记忆起他便从不做梦。也并非实际发生过的往事。
想起医生那番语重心长,更接近诊断为某种放任不管将影响生活的大脑幻觉,好似妄想障碍的委婉相告版。可他自个琢磨,更倾向它是一种预示,且触发机制散漫,好比此刻他一转头,便能看见那男人正坐在副驾驶位,撑着脸颊,自得其乐看窗外雪景,唇角微勾,眉目模糊,随着于洋眨眼,他又再次看见完整、空荡的车座。
当人生无法摆脱某物,那权当作计划外的礼物收下。只是他暂时不需要这个,毕竟开车也不能喝酒。他缓慢眯起眼,模糊视线里出现的那辆路边打着闪灯的车,及车旁的身影,看上去就像在朦胧的风雪中凝聚成型,和风雪融合为一。在他留意到的瞬间,便缓慢降速,平稳接近。
他摇下车窗,还没开口就被风灌了一嘴,用磕巴英语问:“要帮忙吗?”
当雪地里的男人,抬起头的一刻,于洋便记不得自己的反应了。男人头发纷乱遮住眉眼,艰难开口,连比带划,于洋的眼睛麻木转向他抛锚的轮胎,又转到男人脸上。打了照面后,对方先是眼睛一亮,再是声音一哽,渐低下去,心照不宣的沉默漫开,又或者只是对方冷到脑筋麻木,精疲力竭。
好像随着男人声音减弱,于洋耳朵里环境音的噪鸣才归位。他半天找回舌头:“太冷了,你先去我车上吧。”
男人迟钝摇头,于洋不再多说,跑去开了车子后盖,翻出修理工具,取了备胎。期间对方的视线像烙铁焊在他身上,他勉力控制每一动作,才不致把“递”这一指令,错传成把对方拉过来的拥抱。他用工具顶抵汽车底盘,男人卸下轮胎,他紧跟上递去扳手,那人头也不回拿过,蹲在后胎前旋拧,于洋看着他手背青筋张弛、鼓动,他每根沾染油污的手指。片刻前他清醒知晓自己不曾置身梦中,此刻倒拿不准了。
直到车胎换好,男人坐进去发动,那车故意要他俩在雪中面面相觑,楞是一动不动。男人攥紧方向盘,向他投来一瞥,那眼睛通红而湿漉,冻得鼻酸眼胀,缓慢一眨,便掉下泪来。那眼泪像冰棱穿过进于洋的心脏,捅出切实的锥心,他便再不顾理智的叫嚣。“先上车吧,赞多。你要到哪,我都载你去。”
赞多猛抬头看他,片刻后,方笑着应了一声,语带哽咽:“我的朋友们,扎营,就在前面山下……”他刚迈腿几步,便缓缓软倒在于洋面前。于洋早留意到他脚步困顿,一步上前承托住他。沉甸重量入怀的一刻,他恍觉几年来路上的漂浮轻忽,终如石头落了实地。
他把赞多扶到副座。眼前故人缩在座位上的模样,正重叠上十多分钟前的幻觉。太过相像。这份异样的相似,也自他心底静默复燃,伴随他误以为已渐淡忘的忧惧。
他把暖气开到最大,脱了赞多湿漉僵冷外套,从后座抓过床毛毯把他裹住,又取来酒,半哄着让他迷糊灌了半瓶。待到鲜活气泛上赞多面颊,他眉目通红,紧盯着于洋不放,好似闭上眼于洋就要溜走。于洋用手掌包捂住他双手,直到他手指回了温,刚想放开,却被赞多反过来,用双手捧握住。
“我还以为,于洋不记得我……”他声音轻而黏糊。
“怎么可能,那也太难了。”
“感觉你,变化,好大,我说不清,”他磕绊道,可重逢的喜悦,渐盖过他疑惑,“但是,每次你见到我,你看上去,都是,一样的。”
哪样的?于洋想问,但他一举一动,都像个已久未和人接触的人反应。开车途径的城市、人和事多了,抓不住的累积多了,多少学会了用嬉笑掩盖失望。但他终究是个诚恳的人,尤其当面对赞多,所以只好沉默,保持着被握住手的状态,直到赞多慢慢放松身体。
“先休息会吧,到了我喊你。”
他按赞多指明的方向行驶。赞多身体一回暖,便被疲劳和困顿淹没,于洋一撇头,见他已昏睡去。面对多年未谋面的人,也不知对方是否会将自己载出这条厚雪困顿的路,准确送往他驻扎的营地去,便人事不省。一如懵懂松懈的孩童,对于洋满心翻覆挣扎,无知无觉。
他低声调旋电台。频道缓缓传来一首盛名的钢琴曲,乐声驱散开冰冷雾气。他已有所预感,在这里重逢赞多,多半是错误,甚至或许自更早的年月前,最初便不该遇见。
他向前行驶,沉默着,载着暗涌难言的隐秘,同身边这团迷雾,驶入漫漫风雪,扑向连接过往与未来的影像中去。
2.
他轻轻敲几下琴键,手指弹动,在这旅店厅堂的钢琴上奏出几串悦耳乐声。
“哇哦,理查德·克莱德曼,”吧台里擦着木牌的华裔老板轻轻地,真情实意赞叹,“音乐家哦。”
他笑了两声,“这琴真棒,老板眼光不简单啊。”恋恋不舍抚过,惊奇于不起眼的旅馆竟放置如此不菲的钢琴。
“地方小大神多嘛,”老板献宝似的取下置物架上玻璃相片架,上头记载着人间声色,过客来往,从她和一些旅客的合影里,于洋依稀辨认出几张著名的脸,“时不时就会从这架琴上弹出门德尔松或舒曼,我猜你就是这架琴坐过的下一个大师。”她冲他眨眼。
他打了个哈哈,移开视线,见大厅角落堆放不少行李,形状大多是乐器盒,及各类音响设备。他从厅院敞亮的落地窗望去,这旅馆虽地理位置不算顶好,但在窗前,一眼能望见山岸下一角海域与沙滩,白色光线耀亮厅堂层叠的金属框架,满目明晃。海岸传来炙热欢声,被遥远的距离销蚀,模糊成了夏日暧昧的潮浪,波荡在他耳边。
“这镇上,是有什么活动吗?”
“咦,我还以为你也来参加呢,”老板见他一脸迷惑,“夏季嘉年华啊,各种牛人演出,往年这时候来的游客都冲这个。”她指了指大厅那端围聚的人声,“要是有兴趣就去看看,那些人都挺热情的,从各地赶过来组的临时团,规矩也少。”
于洋望去,见一些昨晚在旅店走廊上打过照面的脸,他们穿扮看去便像音乐人或地下舞者,随性肆意,聚拢谈笑。他静静看了一会,没有见到昨晚被他们围蹙其中的那个人。
这座城镇,刮荡的海风带来流动的人口,人们被苍莽海境滋养,牵绊无多,也生不出条框和安静,独自溜达街上时,没人会对他投来微妙视线。他依照以往途径其他城镇的惯例,本没打算逗留太久,却不禁被镇上吸引逗留,自白日到黄昏,都泡在凛冽的风里。
昨日像条魂在海岸线转悠到午夜,才意犹未尽回到旅馆。他散漫走在长廊上,正巧那帮人也刚回来,他随意一瞥,那点轻松,顷刻被震慑光了。
是那个缠绕自己已久的幻觉……
他以为他终于一举撞破那层迷幻,坠进现实。那些人聚在房间门口,他们快活热闹,但能轻易看出以其中一人为轴心。那男人被簇拥在中间,他们走进房间,只能从高大的同伴间看见他嘴角轻勾,眼波灵动,简单的几步,却轻巧如没有重量,以至于像个明媚的假象,幽然从廊昏黄灯影下浮露……房门关闭前他只来得及瞥见他的侧脸,也已足够让他瞠目结舌。他脚下生根,呆立不知多久,直到出入电梯的行人频频侧目,才猛从心神狂乱里回魂,一身惊醒后的薄汗。
四周嘈杂声响像涨潮,重新回归他听觉,他收回看向他们的视线,转头便见老板正饶有兴味,满脸八卦,“怎么,看上哪个姑娘啦?”
他压压帽檐,摆手:“没呢,想起来今天计划里还有没去的地方,活动改天会去看的。”他推门离开,脚下匆匆,留下身后老板独自嘀咕:“坏了,难道我搅黄了好事。”
「第305日,海港旅馆,烈日高照。我第一次,很可能这么接近那个幻觉的真相。但这是好事吗……?除了老天,谁都说不准吧。」
海岸防波堤上,他闭眼,沐浴天边暗云掀起的潮风。今日已是他在镇上逗留的第七天,这是他旅途中前所未有的停驻,虽说以相似的心境与眼睛,独自看遍风光,也容易落入窠臼。可说不清是否这城市热烈的气候和魅力,像某个他苦寻的意象勾住了他,而它也将他的幻觉,第一次如此鲜活清晰地照进现实。他在远离故土的镇上,竟头遭感受到某种近乡情怯,和一旦真相揭晓,或将再无悬念、盼头的惶然。
还没等他理清乱麻,豆大雨点先当头砸了他一个清醒。等冒雨奔回旅馆,他气还没喘匀,就见老板正指挥那些年轻人,忙于把露天活动场地上的器备搬出搬进,抬上货车。“雨太大啦,这雨下得也太古怪了吧。这看着到晚上还没停的话,活动演出就办不成了,他们附近有熟人开的酒吧,有室内舞台,就打算搬过去。”
“我来帮忙,临时要搬,东西不少吧,雨一下我也没地方去。”他忙毛遂自荐。老板打量他一番,虽然他光有个高,却明显文弱书生一个,此刻也聊胜于无,遂被七手八脚拎上了车,添一枚壮丁去。
3.
他把最后一个大得离谱的重铁箱搬对位置,累得顺势滑倒在它身上。
方才舞厅里还人声鼎沸,忙前忙后,此时舞台布置完毕,主办人员们一二跟他打过招呼,便像退潮离开,各去筹备开场前事宜。留他无事人一个,独自瘫在黑暗的舞厅地板上。此刻四下寂静,仿佛他才是此间的主人,这里人们的大方和信任时常让他咂舌。
他仰躺在地。天花板一束柔白打光正打在身侧,颇为晃眼,他翻身爬起,见一钢琴隐蔽于黑暗角落,被昏黄灯芒浸染,微微泛光。他被它的幽光,吸引到跟前,百无聊赖敲下几个音,似抖落些无关的人或事,最后一个音悬而不决,像那个令他犹疑的对象。
“怎么了?”空气里,那个只有他听得见的声音,带着轻笑传来,“我想听。”
他抬手,一个、两个寂寥的音符,满厅空荡荡回旋。更多音节从他指下错落诞生,清澈滴坠一地,手指从试探地,零散敲音,渐变为温存抚触琴键,舒缓乐音流淌出,平静漫溢。
他动作间黑发轻晃,偶尔眉头微蹙。昏暗的舞厅,所有人都还没有到齐,这就像一整片没有任何观众的剧院舞台,一时间,世界远去,手中钢琴也不复存在,只剩他孤坐虚空中。通常只有这种时刻,他才放任自己身陷莫名孤独。这与人天性的生而孤独,似乎还有所差异,仿佛自他降生,便势必经受这种没由来却无法排遣的,钝刀般的神经折磨。
白日声色消褪,久积的沙土和疲累,从他每一条筋骨缝里渗出,他几乎想就此与钢琴凳融为一体,变成一株在钢琴前植根的树。此刻,那些幻觉从识海深处浮上来,看上去就好像某种亲切柔软、缠绵的,归乡般的呼唤。他时不时就会想起、轻哼手中弹奏的这首小调,只是这首小调,在他心目中,是不够完整。这段温和节制、浪漫平静的重复旋律,该不是它最终的样子,可他似乎永远没有将它完成的,最合适,最正确的时机。可人生哪里能未卜先知,知晓何为真正的时机,只是他总不免为它隐约的残缺,奇异地焦虑、疼惜。
他阖目凝神,不曾留意到头顶单薄光束,渐在顶灯缓缓投下的满室昏黄光帘中,稀释,盘旋,如水波四下游涎,潺潺流淌。他被卷入漩流,忘情于乐声,光束不知何时幻化成满厅游移的细小光箔,水光金影沉浮环抱他。
他深缓吐气,睁开眼,便见满目斑斓光影。预设好的灯光轨迹缓缓平息,游弋至厅中,微微靠拢,凝聚在厅中一人身上。
那个男人在纯白的舞台中央,闭着眼,也不知听他弹了多久。
于洋看见,他在随钢琴声延伸肢体。他的手臂起伏,伸展,雪色打光落在他皮肤,柔软如深海生物的白色腕节。他弯折身体,触碰脚尖,手指并拢如枪从下自上,精准掠过踝骨,小腿胫骨,膝盖,十指并作嶙峋的薄刃,游刃有余地,划醒体内尚处于休眠的关节和韧带,就像天鹅垂颈,温雅梳理胸腹的羽毛。他像一柄沉睡未醒的刀,已经切得于洋的手脚都发软,已经无法再继。
他见于洋停下弹奏,慢慢睁眼,安静望来。他一条腿盘坐,手环住膝盖,一条腿支起,放松地坐在光束里,看向于洋。好似早就发现了于洋的目不转睛,却也在享受他的注视,笑眼里欲言而静默。一束简单的白光笼罩在他身上,让他看去成了黑暗中的光源。
就是这一幕,于洋想。如此奇妙地熟悉,他肯定在其他什么地方见过。他踏上旅途这几年来,似乎等了它很久,也似乎在逃避这一幕,仿佛只要踏入那光中领域,一切都将脱轨于无形。
他无声倒吸一口气,缓过神才意识到,灯光是这人方才开启,而他便一直在自己的旋律中轻柔舒展。他本没想过要来参加这场活动,结果兜兜转转,身处此地。他故意绕开人群和喧闹,结果仍是碰见这人。彗星坠落时,即使不去寻也会到来,地面是没有选择的。
那人从光中站起身,走进他这片阴影里来,没有一丝声音,正如大型猫科步履轻盈。灯光在他脚步下旋转,流溢的光似游曳的金箔,自虚空飘落,散溢至黑暗的边缘,他从光处走入暗处,光线在他身上慢慢过渡,像流水途径他。他像是自步入到黑暗中,才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人,来到他面前。
于洋随着他的接近而颤栗,经年盘踞心头的疑问卡在喉头,险些脱口而出“你是人是鬼”,亏得他刹车及时,因为对方下一步的动作,比他更意料不到——他掏出一包纸巾,赫然一张白胖海狗哭脸印花,上书几大日文假名,诚恳递来:“你怎么了?”
于洋被一问,才发现自己莫名淌了一脸泪。可他宕机彻底,泪仍兀自涌出,像对方这一简单动作把他三魂吓飞了七魄。他没有出声,目光一直全神贯注追随对方,轻软而哀戚,直到那人蹲下来,仰视于洋,手轻轻搭在他的手上。“哪里不舒服吗,不要勉强哦。”
他万万不料这一碰,于洋像被高压通电了一样浑身剧震,一副活见鬼的表情,第一时间是语言系统也丧失,很是吱哇呓语一通,浑似一卷磁带烧坏。看他样子倒是挺有精神,男人忍不住笑:“真是……到底是怎么了,我有这么可怕?”
他好容易拽回神,消化对方这串英文,“不是。”于洋猛地抹了一把脸,“我在感动,你太美了……不,我是说你的舞蹈太美了。”人一慌,塑料外语就打包离家出走,借着光晕,当他发现他竟滴落一滴泪在男人鼻梁上,吓得他手脚僵硬,抽纸的手愣是捻不出半张,情急之下,一双手掌只好往他脸上盖。男人爆笑出声,特别自然地握住他手腕,笑声极具感染力,震得他周身也连带着颤动。
温热,暖烫,活生生的,在掌心轻搔。他的魂终于坠回原位。想想,比起幻觉已经深入骨髓到让自己能模拟出温度和触觉,他还是倾向于这只是一个巧合,那样自己显得没有疯得太彻底。他抽出纸巾,试图挽救失态,轻拭男人笑出的眼泪。
“是因为我的舞蹈哭?”
因他真切感到失去了什么东西。像那段他跳的舞不复再返。但要他这么说,不仅他的英语不让,对方听来怕也是不可理喻,他可不想继陌生人在面前痛哭后再增加一条让对方想跑的理由,遂作海豹鼓掌,真心实意赞美,直夸得男人用手臂掩面后撤几步,笑成S形,拄过一旁扫把,还得意万分秀了一串轻快脚步。
当这种幻觉具象般的鲜活,跃然眼前、触手可及时,会浇灌出比幻觉更易上瘾的蜜毒,这是他没料到的。他拍拍脸颊,正欲起身离开此地,就听男人问:
“你会弹,即兴爵士吗?”
这个单词对他而言是熟悉的,几乎下意识点了头,却又在男人的笑意里嗅出一丝不妙。
“你为什么要拿着拖把?”他试图转移对方的注意力。
“我喜欢打扫,欢迎的感觉,”他夸张地拄着拖把,利落旋转,像宣告什么似的:“因为有朋友们到来!”
4.
灯光陡亮,于洋一愣,陆续涌进的观众和蹦着入场的乐队成员打破寂静。舞者们从一侧跳入场,他身处舞台另一侧角落,没地溜号,放眼望去,满厅人头攒动,观众已然热情如火,自发冲他鼓掌和吹起口哨,显然他被当成舞台演出的一份子。他一面温文尔雅,点头致意,转头就借着钢琴的遮掩,向退到舞台对面侧的赞多,神似意大利人狂打手势:救我!没做过这个。
拜托!放松,我们配合你,你就当刚才弹琴那样,放松!不愧是舞者,肢体语言比他丰富传神多了,那倒也顺便把一脸笑管理一下……
主持激情澎湃地报幕,声如爆鸣,罩在他们身上的打光调低,但他也能辨认出男人笑里那抹恳求,以及乐队成员们向他、向彼此交换惊喜、好奇和不安的神色。既来之则安之,他耸耸肩,生出一丝好笑,深呼吸后,琴声不假思索从手中倾泻,如洪涌冲刷出满场寂静。小号乐声乘风而至,他的琴声嵌合、追逐上悠扬管乐的节拍。
乐队成员们眼中一亮,爵士是互相激发灵感和激情的音乐,碰撞出收缴听者呼吸的漩涡,只需彼此紧咬厮缠,相互推涌,便能将全场搅动至屏息或高潮。群舞的舞者们像飓风刮入舞台,那拖把,以及扫帚水桶若干,果然是他们手上道具,像一路赶来信手拈来的火花,平常得一如场下每个人都能掂起身边灵感,一起跳舞。他们步伐眼花缭乱,在光影乐声中似鸟雀跃动,人们跟着有节奏拍掌,满厅浪潮轰动,在浪峰直至顶点时,舞者们顺着这涌潮向两侧滑褪,如红海分侧,以供摩西现身,遗留舞台中央唯一的那个男人。
“Santa!赞多!”满场的观众,替他告与于洋答案。
他的肢体,有笔走龙蛇的刚绝冷峻,随意伸手一拽,便攥住了全场人的呼吸。当他手指柔软舒放,人们才感到心脏一松,紧跟着呼嚎声才得他的宽恕而爆出。他腾挪的舞蹈间,释放一身悠游魅惑的优雅,目光仰俯,掠过睥睨庸人的轻蔑,人们心神仍在那一瞥的悚然中未定,便立刻被他的狂放脚步拉扯入狂欢,那幕冷傲,就像他身上的虚象,被他的情热和快乐驱散。爵士,蓝调,踢踏舞乐,所有音乐都像融进他的躯体,经由他彻底明了地倾泻、爆发出细腻的活力。
他手臂勾旋,似一道美妙月弧沿轨迹漫行,被他指尖眷顾的方向,便被他拉入高涨的潮汐漂流,吧台方向的老板没忍住,手中高酒杯叮铃哐啷应和节奏,台前一个老人手中拐杖也叩敲起地板,场中年少的旅客目不转睛,忘了举起相机,浑似瞩目一生一次的奇迹。若你意欲成诗,便该看他跳舞的样子。
Jazz Hiphop的鼓点肆性奏响,他大幅度的House衔接上rapper高超技巧,待rapper的段落告毕,他在两人擦身交错间,心领神会把麦克风抛给赞多,赞多精准接过,开口的瞬间场中尖哨不断,他没有那位rapper突出,但少年音色桀骜洒脱,节奏杰出,就像一头蓬然巨鹰忽地甩开它的金属翼展那样,掀刮满场另一个狂欢。几分钟前那个温软安慰于洋的男人像是消失了,他浑身绽放锐利异彩,声嘶力竭挥洒着才能,作每个人理想中的化身,他们纷纷冲他吹口哨、付出掌声,回馈他的慷慨。他笑得眼睛眯起,又故作矜持,做一个绅士的鞠躬礼,在礼末用手指悠游一指,那位女歌手也心照不宣,承接着他的风暴,用曼妙爵士高音唱下去。此起彼伏而一脉融洽,恰是爵士魅力,每个人都是汇入海中的洪流,构筑出一艘在狂风骤雨中波动沉浮,驶入宁静洋流的帆船,因人们凝聚而起的闪光大绽,鼓荡船帆。
“像不像他们信奉的神?”同他一道中场休息的乐队老哥喝着酒,不忘冲于洋打了个响舌,示意他看沸腾人群。
于洋松了领口,在场外的吧台角度看,人们的狂热几乎凝成实体,他艰难咽下那口酒,眼睛转向舞台,在场上由煽情的管乐统治时,人们仅剩的含蓄也被音乐和舞者们焚烧。赞多带动人们跳起简单又明快的律动,他是全场的焦点,不论热情澎湃的观众,舞者,还是乐队成员,总不自觉地一晃神,才发觉视线停留在他身上许久,控制自己移开后,不久又会罗盘指针般转回来。他即场中的道标。
他捋起汗湿的发,汗液津津,划过他衬衫敞开下的胸膛,像剧场画像中蜜色皮肤、堕入人间的天使,张开支配人们信仰的庞大翅膀。蓬松洁白的翅膀逐渐湿漉,沾染人们沸腾的汗珠与热望,容纳人们所有情热爱欲,可他依然是干净利落,不留痕迹的,沿循他更高层面的星轨。像有某种引力牵在这颗行星与他之间,只要于洋抬头,总能轻易被他投射的目光捕住,但他深以为,在场的所有人,大概每个人都觉自己是被赞多注视的。一头以狂热为食的野兽,抱持他一种可爱的、收割似的贪婪。可赞多浑身那锐利的侵略性,他经历过用音乐向他承接,用音乐控制他的身体,每一块、每一寸骨头。不,或许是不知不觉间,已是用音乐烧却自己身心,迸裂振鸣,只为赞多铺平道路。那种共鸣的颤栗,至今灼烫他指腹。
“为什么是我?”他自言自语。
那老哥却听到,“这家伙,我们原定弹琴的,因为暴雨堵车在半路上了。本来打算这货赶不过来,上半场就不要钢琴,或者干脆用录播的音乐,幸好Santa找到你救场,不然效果就差远了。”
“反正我们还会演出很多场。”那个姗姗来迟的乐手,正猛灌酒暖身,不忘冲他眨眼。
“很难构成找我的理由。”他深沉道。
“我也觉得!我看Santa他就是想看你弹琴而已,没别的!”那老哥说完,同乐手一起笑喷了酒。
那他和赞多,倒是如出一辙的心情。在舞台上,能将赞多舞姿尽收眼底,他便也觉得没什么不好。当于洋再次回到场上时,人们那时已快乐得几乎有些疯,跳了水的赞多被观众们高高抬起,他高大身躯陷入承托、也抓握他的热情手掌,怕痒的他高声大笑,陷在人潮无数信赖和渴望的抱拥里,如同神在信众间难以脱逃。
他手指翻飞出一串飞快而明丽的旋律,吸引了人们的目光。他奏响非常松快适合跳舞的韵律,赞多也在人群中向他望来,赞多满目的欣赏喟叹,让他撞进了演奏音乐的意义。满场人间烟火色在那双眼睛的光亮中,都显得黯淡。
那双眼睛……他久久像透过它去环顾四周,吧台上的木牌的字体纷纷颤扭跳出,每一瓶酒的玻璃反光都合上音乐节律,桌上五光十色的风车在无风自转。他的肉体,被卷入舞乐与酒精交融的美满欢愉,而精神悬空,清醒且怜悯,垂头注目他的双手。那双手停驻在琴键上,一丝熟悉和剧烈的忧伤袭来,可赞多热切的视线,又将它们挥散。
他和着赞多的舞步肆意弹奏,借他明媚光辉,驱散心头久积不去的浓雾。他徜徉在那迷醉中,不知疲惫停歇,直到手中只余零星敲响。香槟色旋转的光圈,将无尽欢快的笑颜溶成涡流,他看着赞多在舞池里旋转的身影,无数雪白的手举起,像他身周桦林枝桠护佑。
不是他。
那个幻觉。他的心,清晰无误地告诉。
他在一个陌生城镇的狂欢中,想着一个连脸都不知道的,甚至不知是否存在这世上的人落泪。他自诩泪腺很高,却在短短几个钟头内见这人,便像拧了自己心脏两回。浑身上下所有细胞,一遍遍轰鸣,都苦苦哀求——如果你是那个人,该会多好。
5.
于洋胡乱瞎摸,在摇晃的四下里捞半天,直到碰到一张轮廓分明的脸。哦,赞多啊。
“于洋!”赞多兴奋大叫,扑挂他身上,“你很擅长!你有过乐队吗?”
“大学玩过吧,我记不清了。”自从他幻觉出现,医生说他的正常记忆或许会被渗透,甚至扭曲,但有得必有失,他努力抓住仅有的已经够难了,除了怀中这团被酒精浸软泡重的热量,暂且不想别的。
“你不开心……”赞多直往下滑,于洋把他往上拎抱,心想让一个微醺的照顾一个喝醉的,人生要不要这么艰难。奈何赞多那帮朋友一块都没能把赞多从他身上扒下来,便把他俩打包塞上出租送去旅馆。车离旅馆还有一段,于洋提前就拉赞多下了车,清冷夜风把他醉意吹跑不少,也把他旁边这人吹得好似无骨,重量直往他坠。“我拉你上台,你为难……”话尾都像噙了两泡委屈。
他见酒精催得赞多头昏脑热,生怕他受凉,艰难从背包里取了件白色纱质外套,给赞多披上。昏魅路灯下,树叶阴影轻摆,婆娑在赞多脸上。他估计赞多是看见自己的眼泪了,这人蛮不讲理地拉上他,喝醉了又露出小心翼翼。于洋心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借着那点酒劲不吐不快。他推开他,这费了他不少意志力,费劲表达那番话,更是好生拮据:
“我为难,只是因为我见了你,就好想、好想!给你弹一首曲子。”他双手比划着,“但是,一时半会还,就是弹不出来。”他突然顿住,面露窘迫,好像一身空空,手脚都恨不得蜷缩起来塞满它。
赞多猛地揽住他脖子,把他带得弯腰驼背,“我可以等,等很久!”他神色认真,姿态亲昵,架势要跟他耗到天荒地老的。
酒精害人啊,于洋心想,这人要啥没有,现下为了一个虚无的许诺,像个孩子在他怀里拱动,甚至浑劲儿上来,捧住他脑袋,是一口吧唧在脸颊。于洋因那柔软双唇,迟滞一瞬,轻轻叹气,揽往咯咯大笑的赞多往他颈窝枕去。鼻息萦绕酒气,他闭上眼,呼吸他的温热。
在这样的夏夜,一切都应恰好为止,他不再说更多了。
6.
偏生他欲止歇时,总有更多的画面,光影,顺着风潜送来。
‘于洋。’
渗过厚重窗帘的光,透过绻着窗框蜿蜒的花藤殷红的丽影,漂浮在他眼睫上。日光间隔舒缓地亮起,暗淡,他眨了眨干涩眼睑,视线顺着上世纪法式风情的墙纸暗花纹,挪到随风掀舞、漏入阳光的纱帐帷帘,再移到阳台上,那趴倚在栏杆的身影。
赞多穿着ALOHA衬衫,勾翘着一只脚,向外望去。街道人潮来往,繁盛花簇攀沿古老建筑外墙。熏风拂过他头发,光是背影,也显出悠游而惬意。他弓起的背脊,像道嶙峋隐秘的山脉,收纳诸多热烈的寄托,肩背的起伏,浓缩了燥热海风刮来的节奏,整片海洋的脉搏,都因他同步波动。
先于欣赏进入于洋脑子的,是天翻地覆的宿醉,赞多在阳台转过身来,他逆着光,于洋在昏暗室内看去,他像一幕难抵御的征兆降临。太过美好,便成了一种提醒——“一切必不得久远”。正如掠过阳台迁徙的海鸟,势必撞上盘踞海际的厚云。他盯着他的脊背,直到赞多侧身看过来,满怀笑意,于洋愣神时,他已轻巧溜达进来。
“你刚才有喊我吗?”
“嗯?”赞多歪头,疑惑看他。他呆愣着,看赞多俯身过来。
“我们昨晚没做什么吧?”随着赞多往床边一坐,他莫名心虚。
“欸,做什么……你想要我们做什么?”他笑意吟吟看于洋,脸上被日光晒出红痕,分辨不清是成心还是羞赧,或几分期待雀跃。
“啊……”他看着赞多呼之欲出的愉快,诚实说出他看着他背影时所想的:“我只是想,大好春光,不想浪费呀。”
“我也是这么想!”赞多兴奋叫道,像头金毛拽住他,奋力一拉——
——他把他拉进扑面的鲜花锦簇,坠入整座城市的嘉年华狂欢中。他们在当地逗留了一个月,那真是人生最美好的一段时间。
街道夜灯初亮,便加入即兴演奏的潮流。他看见赞多在人群浪潮中打着碟,那些人声都膨胀,模糊了,就像是为了衬托赞多的皮肤上汗水亮光的存在,而随意休闲的涂抹。那些光怪陆离的夜晚,于洋后来回想,总像在旁观他人生活,缺失了无尽细节。他想不起那些个晚上的舞步、旋律或音节,脑中定格录像里,倒是赞多兴高采烈的汗滴格外清晰。
他拉着于洋的手,跑跳过那些历史悠久的石街,跃上高墙,做着危险而快速的平衡动作,颤巍巍起舞,在于洋紧张跑到另一头去等着接他时,大笑着轻松蹦下。他拉着于洋的手,穿梭过集市一个个民俗风情的摊位,琳琅满目的女巫市场,他兴奋张望,仔细挑选那些象征幸运与姻缘的彩色石头装饰,“很适合,帅”,只要于洋这么说,他便会得意兮兮,不舍得再把那藏了一声夸赞和摊主连串祝福词的石头放下。
只赞多毫无防备的模样太惹眼,他只得在当地人不断跟赞多兜售充满巫术诅咒、或强行结缘的符咒娃娃时,把又怕又想听、人菜瘾大的的赞多拉出重围。他们跑到路边的小吃摊,赞多还在专心致志研究菜单,于洋已经随手点了当季的浆果冰饮,酸得他俩龇牙咧嘴,形象全无,险些把牙齿都冻掉。他俩的饮食习惯大相径庭,得以交换着尝遍各式口味。是一路吃穿了各色食街,美得拍照都数次忘记。
在盛名的高塔古建下面,赞多算是想起拍照这回事,拉着于洋给他拍,直到怎么拍于洋都觉得不够完美,路人隐约笑声传来,赞多双手捂着脸跺脚,却没跑,也没能捂住耳廓通红。一路还没等他俩脱离奇妙氛围,便被兜头盖脑一盆水强行冷静。“是祝福有情人的!”泼水那人也浑身透湿,喊笑道,那也不妨碍赞多迅速融入战局,大大方方泼了回去,节日的广场上尽是兴奋的尖叫,和不分你我的水枪狂射,哪个最像从水里捞出来的,才是最受眷顾与祝福的对象,赞多虽靠着他的敏捷腾挪躲闪,几番下来还是最被集火,他看上去像是后来者,但却成了人群目光凝聚所在,因他的甜蜜奔放,那些天南地北赶来的人,都脱下了那层腼腆封闭的外衫,广场上水流的光波和虹色,褪了又现,于洋本还手持小水枪乐呵呵看热闹,直到人们视他们一伙而被连带狂泼,他才拉着赞多抱头逃窜。
他们奔跑过群鸽纷然飞起的广场,途径群马奔腾的雕像,向远处山峦热气球群升起的方向逃去,他们大笑着停下时,已不辨东西南北。赞多眼里意犹未尽闪着光,笑得颠来倒去,让于洋把他俩身上湿黏外套揭下,日光透过树荫,热气蒸腾,湿缠的薄T紧贴颤动的皮肤。
他们有时会花半天时间,他同赞多看遍古董古着店,赞多和他在唱片店流连忘返,他看着赞多在复古风格的装潢间铜金光影下的侧脸。不需要拉走谁,只是尽情享受光影声色中的散漫。又或许什么也不做,只在防波堤上,或行或躺,看海面浮光掠影,海鸟成群盘旋,用支离破碎的三种语言,聊上一下午,直到傍晚时分,粉紫晚霞像从整片海面升起,他们突然兴起,问过停靠的船只,便赶着霞色,乘着旅游特色的渔船出海,停在海面中央,看夜晚发光的海鱼。出海的路线连到另一边小岛上,他们在那里靠岸,深夜里踏着厚积的落叶散步,爬上小岛山丘。继于洋走得气喘徐徐,还差点脚下一滑后,赞多就怎么都不肯放开他手,生怕跟他失散在岛上。
虫声鸟鸣从幽径传来,在船上波荡的余韵未退,他们登顶后,远望城镇海滩夜晚的篝火,整座城镇在天色落幕后陡然亮起,万般明艳的暖色灯火与建筑,遥望海岛这边的他们。
赞多湿润的眼睛在夜月里泛着光,他看着于洋,像看着他的轻盈快乐高涨的源泉。有萤火虫幽幽飞来,停歇在赞多头发上,正当他俩忘了呼吸,却像是那点暗光,唤醒了千万烟火,浩浩荡荡,星光粼粼,怦然绽放最盛大的一刻。他们怔怔地看着天上花火,对岸人们狂欢庆祝的声潮,拍岸涌来,只有他俩,站在人烟外的地方,海潮声声,撞上崖下孤零零的礁石。
时间太短了,快乐太短了。夏日烟火明亮一瞬,落下无尽寂寥,只有赞多眼中仍然闪亮,就像把他未曾说出的,都在此刻绽放了,他的指尖,像要捉住焰火的长尾,如同拈来一个梦想。那些碎火照映他脸颊线条,更添他绚丽。他矗立在黑暗里,身上外套随风微摆,如一只夜月下的白鸟,安宁又神秘,只在风里短暂休憩,下一刻,便会飞离。
于洋知道,这样的人,大概不会再有了,今后一生,也不会有这样的时刻。这个想法浮现时,笼罩他的,是离幸福最遥远的情绪。他清楚,这只白鸟,仅只此一刻,降落他眼前。
‘于洋。’
他听得见。那个幻觉,此刻又在轻唤。
7.
“你哪天走?”
“……你从哪听来的?”今晚赞多的状态出奇地好,于是于洋便没料到回到旅馆时,他的第一句。
“他们都告诉我了。”他要闹似的,“噗”地拍在被上,“我为什么,是最后知道?”
赞多趴在他怀里,眼睛湿润,氤氲酒气,唇放松而微张,嘴唇好似缺了水,房间顶灯的微光下,银丝隐隐粘连。于洋想翻身起来给他整杯水,愣是被赞多用体重耍赖地扣押在床上。当他想要留下于洋,于洋很难生出反抗的念头。这仿佛一个早在相遇前便植入基因的种子。他全部肌肉都放松,像张厚实暖热的猫毯烙平在于洋身上,似颗氤氲酒香的成熟果实,掉在他怀里,于洋掠过一口咬上去的冲动,但转瞬即逝,怕给他留了指痕,等把他扒拉下来,倒把自己累得满头汗。
“你,非要走,为什么?我们一起,可以做更多,看更多……”
他回答不上来。说他像被科学怪人植入了芯片,上了发条,在世上行走时,像纪录片里那些头戴仪器,拿着两根探测棍的目盲寻宝人,为了一个脑内的虚景不甘不休?
可那个幻景……是否也有生命,是否是靠着他的念想去维系,一旦他将它失散,放弃,无论幻景中那个人,还是自己身上未知的一部分,都会顷刻死去?
“于洋来后,我就,不想,没有于洋的生活。于洋,不这样想吗?”他反复念叨,到了末,声音几成呜嘤,细软溃散在枕头里。
你是不想要,还是不愿想?
他把企图用枕头厥过去的赞多翻个面,赞多双手愣不老实,抱搂他脖子,把欲起身的他一同拉倒在床。揉了海浪的月光越入窗,在赞多的脸上泼洒幽蓝与柔金的色调。他在黑暗里发困,抓着陷入昏睡前一丝清明,对于洋轻细咕哝。
“你要找的那个人,是怎么样的……”
那天晚上,他看着赞多的脸入睡,好比看月光洒落。那幅色调柔和的画面,烙印在他大脑皮层,直到睡着,眼前还是白月下由海浪构筑的赞多。他看久了便明白,须得赶早出发了。他能感知,他即将成为这热烈又短暂之地,成为这凝结世上全部美好之人的俘虏,打从心底厌恶鸣笛和引擎,而赞多,也将因他的私情,如笼鸟被困在他那不可告人的隐秘中。倘若他无法抽离的话。
但我想啊,Santa。真的想。
第二日,街道响动未起,他已取了藏在柜里的收拾好的行李,环顾这间浓缩了他仲夏幻梦的屋子。房间费用他早给赞多以月计续上,一圈皆是他念着赞多有用无用而筛留下之物。相较之下他一身轻,更像个从完整故事中摘出去之人。
临到走了,他到床边俯身,想再看一眼,却被赞多抓住手腕。他微阖眼睛,朦胧看着于洋,口中喃喃有词,像于洋只是要出去采购点什么,就算被被窝深拉硬拽,也记着醒上一醒,给他再交代点有的没的,他就定会再打开那道门。是颠三倒四,也只想再说上一句。
这样的分别,他定在某个地方见过,在某个时空上演。又或许只是他脑里无数电影中的老桥段。美妙重合和强烈的异样,交织冲击记忆,他定了定神,一一记下赞多的碎念,寻思等到下个城市,再给他寄过来。他给赞多掖好被,轻推门,离开前,细微的抽泣自房间里漫涎。
他转头,见昏蒙房间,厚重的泛红窗帷,连同那无从再捕获的哭声,停滞在一个,他无法再次到达的空间。
重塑
1.
“所以打那之后不久,你也离开了。”
“嗯,我有,更多地方想去,还有,更多新朋友。”
这从他载着赞多回山脚下驴友营地的木屋,被众人大惊包围,兴师动众得如油锅炸开,就可见一斑。
赞多估计是被饿醒的。他们到达营地是黎明前后,现下已近傍晚时分,阴云疏散,风雪渐消。他努力小口又快速地喝着营地里的人留给他的炖肉姜汤,脸都要埋进那宽大木碗去。每个路过或专程来看望他的人,手都会自动呼噜上他脑袋,直把他乱蓬蓬的头发揉成爆炸视觉系。还有女孩子状若不经意,转悠在他附近,往他鬓发夹上一瓣干花簇,待他懵懂抬头去看,又嬉笑跑掉。
“我都说了,不要自己一个人到处去转,你看吧!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场怪雪,天气预报真是瞎扯,吓得人心脏病都要犯……”那妇人边把另一碗肉汤塞给于洋,边冲赞多絮絮叨叨,于洋没听明白她语言,也觉出亲切,“幸好雪刚下起来,赞多就遇到你了,哎……”
“他是于洋,我的朋友,”他一手抱住于洋肩膀摇晃,加上一句,“永远!”
是了,他本就是浪迹在国家与国家间的孩子,于通达行路,各色人群中被哺育。他仔细端详着赞多,兴许是旅行的充实,舞者体质的强健,他看上去竟和三年前别无二致,仿佛时间的水不曾浸没过他一样,自在年青丰盈。人们像家人一样自发围住他,于洋替他发自内心感到快乐,就像他一双明亮湿润的眼睛装进自己,自己也被他复苏了。
赞多的笑,热情的拥抱,兴奋得手舞足蹈……他能感到浸泡在寒冬里的身体,开始回暖,苏醒,无不向赞多渴望,贪慕更多。过于美妙,并让他深知这次邂逅是场糟糕的巧合。
当从雪中挖掘出沉寂的卵,温存孵育,却无人知晓它将酝酿诞生何物。他道一声离席,借着帮手劈柴添旺柴炉,以摆脱这个念头。
到了晚上,从其他地方赶来汇合的人一多,木屋容纳不足,人们便在厚雪地上支起了客厅帐,他沉默跟在附近,见人打量便笑笑,或寒暄一二,见需要帮手的便主动揽过,忙着砍取柴堆,生火,固定烟囱和隔热篷布。他听见相机细微的咔嚓声,一张望,见因为身体状态有待观察,而被七手八脚强行按在原地的赞多,坐在门口台阶上,从镜头后抬起头来对他笑。
“干嘛不进去啊。”他往赞多方向走去,把自己围巾摘了给他包上,本想摸摸他脑袋,赞多也一脸期盼看他。他伸出手,才反应过来手套粗糙,可还未收回,便被赞多一把拦截。
“我记得,刚见面的时候,箱子,你不太搬动,现在……”赞多干燥热烘的手,顺着他的手套底部往下剥拉,露出一段皮肤,抚触于洋一双手,它们不复当时细柔,“很不一样。”
于洋没有出声,赞多抬头,见他眼中温存,却晦暗难明。他抽出手,把那围巾绑个妥帖的结,手便退开了。
赞多随心做着自由职业者,浪漫快乐来去自如,变换着身边的人,而每一次看到他,他都已足够接近他们中凝聚点的地位。这很好,于洋心想,他一时竟想不到还有什么,比看到他自信灿烂的笑更好的事。
只是到夜深雪霁,他坐在帐篷外篝火暖炉旁,人声在身后宽阔帐篷中影影绰绰。他被鼓荡的山风吹刮,风穿梭在他和天地、和人类之间,筑成呼啸的屏障。他望着盘绕山岳的漫长公路,其中星点焰火粼闪。他手里杯子空空,反复摩挲着,倒也没放下。
直到他听见悉索响动,回头看见赞多掀起帐篷的帘子。起初赞多在帐篷的暖橙光下,柔和一笑,于洋以为这是幻觉的一幕,但幻觉是不会带来热气腾腾的牛奶和曲奇的,至少迄今为止没有。
“你怎么过来啦?”这话说得……于洋都觉出好生拿捏,介于惊和喜之间,再夹杂含蓄的期待和嗔怪,总之他听着戏很多,但赞多倒是很喜欢的样子。赞多一下咬住他话里的薄弱,往于洋身上厚毯下一钻,挤挨一坐。这种敏感,是令他沉迷的开端,偶尔也令他生忧。
“于洋,那时候的车呢?”赞多看着远处,于洋的车和自己被拖回来的车,并排在一块,被落雪裹成一堆。
“那是租的,退了。”他成日辗转多个地方,无需囿于一辆车,拥有固定的车会有更多的琐事,且如果不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也能自由畅想自己可即将拥有的车,副驾又将呈现如何的人或画面。
“欸?!可是,你非常喜欢它,”赞多惊,“一直喊它‘宝贝儿’。”
“那是车,赞多,每一辆车都是我的宝贝儿。车上坐了谁才是重要的。”
赞多鼓起脸,毕竟他是个把身边爱物命名个遍的人。
“重要,是这样吗,”他曲抱起腿,埋进膝盖,反问道,“你在躲着人。他们都说,你很好很好,但是一点点陌生,靠近很难。好像,故意在推远……”
“不不,”他像被赞多的潜台词吓到,“我没有远离人类,或者任何,厌世的意思。我喜欢人。就是因为,太喜欢了。”他环顾四周,看见营地附近沿山遍布的树丛,“就像那些树,到了春天,boom一下,开好多花,好热闹,大片大片的花墙。我在它们身上看到了许多,很美,但是也会被挡到,因此看不见花墙那边,更远处的山。”
赞多顺着他慢吞吞的描述望去,同他一道看着光秃山峦出神。他只看了一小会,就把目光收回于洋脸上,像笃定他所见的比山更重的一方。于洋知晓赞多的专注,继重逢便感受它辐射的热度和慷慨,就像一个大型的探照灯,让自己无所遁形。他感到自己所有漫不经心的嬉笑或麻木,在他眼睛下开始难以维型。
他突然感到一股力,勾上自己后脖领,不容置疑拉近,赞多的脸凑近到他已无法聚焦之近,于洋安静看他,任赞多勾起嘴角,按住自己后颈,以额抵上他额头。片刻后,他轻轻松手,于洋也没后撤,反而更专注地凝目。
“至少你没躲开我。”像发现新大陆。
他躲任何人都可能,唯独赞多……当他触碰到赞多温度的瞬间,再也无法回到之前那样了。那道界限被他自己亲手打破,模糊了。他看着赞多冻得通红的颧骨,鬼使神差地:“太冷了,想不想去车上。”
赞多眼里迸出的光亮,一瞬盖过篝火:“欸,想去开车吗?”
2.
“多多,我怎么觉得,这条路走不通啊?”他攥紧扶手。
赞多先用半个颠簸的漂移回答他,颠完了才开口,“不用担心,交给我,你坐好。”
他们乘着夜色的隐蔽,车子像一只小虫,悄无声息溜入群山阴翳,直面伴随夜幕降临的原生荒莽。于洋看向窗外,密林枝桠抽打玻璃,似魔鬼触手蜷曲,混着蓬松白雪,拍散在前窗。虽然身体在这旷野颠簸中自主紧张,但他倒没生出太多忧心。在这无边际的逼仄黑暗中,他恍然发现,他不在意赞多带他去什么地方。只要赞多还坐在身边,他或许甚至不能发觉前路是否通向深渊。该怎么说,这种天然的、该称作迷信的心情……
当然那最好不要发生啦。他看着愈发雀跃的赞多,见他猛打方向盘,拐入一条密径,颠晃如身处旋转滚筒,于洋时常以为石头会刮到底盘。车前盖震动的悲鸣不断,汽车随糟糕路况,偏摆幅度逐步升级,并飞速窜上一个斜坡,视野只能看见密林遮掩的天际,一线黎明青白,翕动着扩散。
他们向前疾驰,似穿梭在幽暗隧道,天明前极致的深蓝将他们包裹。树冠触手争先恐后往身侧褪去,他们向着黑暗隧道唯一的出口,那点厚云边界压缩的橘金色光亮,每行进一分,那金辉便扩大一寸,橙红光辉吞噬四周黑暗,紧追身后的幽暗正酝酿最后一场爆发,他们向着世界的裂缝扑去——
于洋有一瞬,确切感到车身腾空,他下意识想往赞多方向护去,却听赞多一声兴奋惊喜的叫喊,他顺着赞多视线前望,太阳似从天地尽头破出,撕裂沉云,灿烂橙金翻卷浮跃,向晦暗天幕与白雪原覆盖、铺展去。车子箭矢般从山坡疾出,像归鸟冲向天际,视野中是悬空的、遥远的地平线。而后车身呈抛物弧线坠落,亏了沉积厚雪,猛地弹起,歪七扭八滑行一段,才徐徐回归路线。
“太刺激了。”于洋夸张地喊出声,禁不住给他鼓起了掌。
赞多笑得咳上了,“来这里的时候,一开始是,我开错了。我不知道有路,很害怕很害怕,等开出来,wow,又一次活过来,的感觉。”
毕竟也是在高危边缘徘徊了一番,但是眼前所见,让于洋觉得驶入莽原酝酿的些许恐慌,皆烟消云散。
赞多从后视镜里看他,语带欣喜与笃定:“你笑了。”
于洋一愣,他分明自再次见到赞多后,一直是笑着的,但他随即明白赞多的意思。
“怎么可能不笑呢。”他撑着窗沿,闭着眼,压抑不住嘴角,浑身都轻盈得要翩飞,那种发自真心的快乐,从赞多身上漫渗过来。
雪原是铺陈无垠的广袤白镜,天空,白树,群鸟,车身,都因它映照而鲜亮通透。群鸟共他们身侧伴飞,他们仿佛在白海上航行,沿着航路,细碎雪沫似鸥燕,从轮胎下翩跹飞溅。荒无人烟的白茫雪域,只有他们的两道车辙印到达,如同并肩行驶进了全新的纪元。
于洋侧头看着赞多,他飞扬的神采,唤出了景色的瑰丽。赞多在唤醒他的感知……以他的怦然好奇,以他的炽热和亲昵,分享给自己他的视野。他看着兴奋的赞多,突然,很想把这几年的旅途和他再走一遍,缺失了他的旅程,像一幕幕褪色的静物,树风雪浪的脆响与波澜,仿佛此刻才涌入他生命……共他一起时,他们拥有的是两人的、甚至更广的感官和人生,或许他渐驶入荒寂的一路,经受的是他本不该经受的苦……
‘于洋。’
那个幻觉闪现,像雪原上一阵冷风,把他的遐思尽数吹散。他咽下那口不负责任的妄想带来的涩。
赞多百分百的真心和赤诚的披露,让他更觉怀揣秘密的自己,怕是连坐在这辆车,这个紧密的空间都不相适合。他的胸腔涌荡暖热,也凶涨出无处泄洪的愧疚。赞多一直在黏黏糊糊哼歌,像猫狗温吞的轻哼,而他却被勒在脖上的禁令关在客厅里,不得走出屋去,拥纳它入怀。
他浸在赞多柔软歌声和凛冽的风里,笑容分不清是松懈,或发苦,他阖上眼。而赞多在后视镜中,安静看着他。
他们在一个可尽收崖下辽阔大地风貌的,白镜的中央停下,赞多开了门,飞窜出去,在雪原上踩出活蹦乱跳的脚印。于洋靠在车上,往手里直哈气,笑呵呵看着他撒欢,直到赞多一声惊叫,没了身影,他大惊,赶忙奔过去,见赞多滑倒在雪地,满身白霜,深陷入蓬松的白棉花堆。他笑弯了腰,向赞多伸出手,没预防赞多露出坏笑,拉住他手便是一拽,顺势搂住倒下的于洋,在雪地里翻了个卷,他把笑得乱七八糟的赞多一把抱住,两人一团滚进雪中。最后双双成了裹满糖霜的黑麦面包。
他呈大字状,躺在雪原上,望着云卷云舒的明媚穹隆,久违地澄明畅快。
“于洋现在,开心吗?”
他躺在雪地里向上望,赞多的背后是湛蓝天幕,他笑得脸颊泛红,眸光闪烁。
“很开心。”他由衷叹息。
赞多心满意足,翻倒在他旁边,共他看着天幕。四下许久宁静。
他听见悉索声,侧头见赞多在雪上翻身撑起,极近地俯视他,眉眼有一丝懵懂和隐忍,又像下了什么决心。
“于洋是温柔的人。不能告诉我的时候,会有于洋的,理由。我希望,只要你,开心。”
“那边的山,风景,我想再看看,拍照,于洋还没看过吧,”他坐起,“如果,你也想,我们一起吗?”
除了当下,他们能求的,为数不多。日光熠熠,旷达的天幕太过耀亮,让眼睛酸涩。他捱着胀痛,看了很久赞多的背影。
3.
赞多抱着那堆特产和原生食材,模样颇有点沉重的满足。
“我都陪你来了这么多次了,还一次都,没见过他老人家的样子。”他帮赞多把东西搬上车,故意逗他。
赞多挠挠头,“他不喜欢,见外面的人,我到这里的山,好久了,他才让我进去。”言下之意是他也不算特别,“他是很好的人,做的羊奶酪,真的非常好吃。”赞多没忍住咬了一个,给他递来一个,于洋手上没空,便顺着他手叼走。
那个独居老人,算是当地半个林区的管理者和引路人,可他只有巡林放羊,弹弹琴,极少次数参与营地的聚会时,才会出来。老人的女儿在几十年前和同性恋人走了,杳无音讯,兼之老人信教,自此视外地人和同性恋者为洪水猛兽。自赞多在这片山间暂留,听营地人们谈起,上山给他送了几回必需品后,老人倒是肯给他开门了。但于洋这阵子帮着来了几趟,只能见对他紧闭的门,偶尔附加老人幽幽刺在他背上的视线。
那间阴暗冷的木屋,困住一个自甘于此的游魂。黑黢黢的入口盯着他,像一个吸入生气的黑洞。他也凝视那深渊许久,直到赞多出声。他转头,见赞多疑惑看他,嘴角还沾着奶酪碎,于洋指指自己嘴角示意他,他歪头,又给他递上一块,他被逗笑,低头些许凑近,轻揩掉赞多唇上那点痕迹。
“SANTA!”屋内老人嗓门震飞群鸟。
“哎哎!什么!”赞多被惊得一跳,连跑带蹦进了木屋里,于洋在外头,只听得见他轻软的只言片语,“欸,这么多,我不能再拿……什么,欸?!他不是……啊,这个,你要去喂吗?我……”
于洋暗暗发笑,方想起老人那两个禁词。待赞多提了两桶羊饲料走来,老人半藏在屋中,眼神自昏暗中,钉扎在于洋身上。于洋好脾气笑笑,却也无自觉地婆娑指尖。
「人们通常只看自己想看的事情。想看的部分是树叶,一片就足够遮挡群山,可能一生都只从各种树上找那种树叶,最终可能迁怒整座山为什么变不成想要的叶子。」
于洋咬着笔帽,风吹乱他头发,遮掩他眼中粼闪的幽光,视野中穆蓝色的天幕连地,被黑发切割成无尽小块,视野里,赞多穿着白色外套,抱着一头羊羔,那条牧羊犬围着他兴奋转圈,前脚搭在他背上。这一幕,像被他的头发交叉定格成一张永恒的相片,鲜亮烙印在视网膜上。风呼呼掀吹他手里纸张,他突然感到难以为继。
「我这种对他的凝视和判断,是不是对他的质疑、不尊重?看着他……快活的,独一无二的他。我突然不那么想知道真相。比起‘是不是他’,我更宁愿是我自己疯了。」
“于洋,快来!”赞多轻握羊羔的前蹄,向他的方向上下招手。
“就来!”他向他喊,起身向他走去。
‘于洋。’轻轻自他身后传来,压过天地间的风声。
于洋回头看去,视野未定时,他的幻觉正坐在他坐过的石头上,双手托腮笑看他。于洋定睛时,只余苍茫天幕下,一地乱石荒滩。
暂给予我忘记你的片刻时间吧。我依旧在你的牢笼里。
4.
“我跟这王八羔子杠上了。快零下三十度我死蹲着,人都快睡过去了,竿子一抖,我拼了命拉,他倒好,直接张着大嘴巴,呼呼窜上来,青面獠牙一嘴腥的,差点把我头都扯下来!”
“咿,”人们往后一缩,“结果呢?”
“喏。”那个破产的企业家,下巴努了努那锅炉中肉汤。“就是它,绝对错不了,嘴上还有我几天前扎上去的钩呢。”
雪山风象,常年吸引无数摄影师、采风者和自我放逐者,当地人逐渐垒建扩大的营地,多是为这些人的驻足开放。笼罩于自然威压下的偏僻山隅,人们置身其中,反而比在外边时产生更多联结。因而每当有人满载食材而归,凑得多了,不时也会演变成更热闹的聚结光景。
“那鲶鱼是冲着复仇来吗?咬过你鱼钩一次,明明跑掉了,还要再咬一次钩。”那个吉普赛人端详着碗出神。
“鱼嘛,只是不会瞻前顾后想太多吧,光顾着跟前的好了。”前公车司机大嚼着,他招呼于洋,“兄弟多吃点。别给Santa留了,他们队伍出去,通常不拍到凌晨不回来的,你不用担心。”
于洋笑着应了。
“它为什么要咬钩,在感受过一次剧痛之后?一定是更高级别的驱动力。它或许在湖底向上看,认出你是不久前那个人了。”吉普赛人不服,手中鱼肉此刻拔高无匹。
企业家笑出声,“那我们就是专门奔着对方来的了,还挺前缘未了。”
“只是本能控制着它而已。食欲性欲,人类都差不多。”那个流浪汉开口,“都是被大自然编写好程序的机器。”
“打住,你让我想起按着路线开车的感觉。”司机不忍卒想。
“就跟缸中之脑一样,嗅觉触觉都是提早被输入,再经过自我反复暗示,终成感情。始终意识不到自己身处缸中。”言语间颇为不屑不平。
她笑道,“要按你说,都只是欲望支配的话,那人类可不如鱼。想咬钩之前,还要列出个一二三四……”
身边隐约有孩童的声音传来:“钓鲶鱼用的是什么?”有人答他:“虾吧,其实什么都行,只要鱼爱吃。”
那被视作饵食和“什么都行”的生物,在故事开始前,没有遇到人和鱼之前,过着怎样的生活,也享受着日光照晒下,冬湖的清澈与冰冷吗。
他并无素食观念,可此刻胃里莫名翻江倒海。碗中肉片一瞬像活物鲜红蠕动,荒野里通常以煮罐头和速食为主,于洋对着难得的鲜食发呆,脑里最终,只停留在赞多上山后的伙食上。
5.
人们酒足餐毕后,各自休息散去,他笑笑,说要留到最后等赞多回来,人们便一脸“果然”“我懂”地离开。剩他一人,独坐在深青天地间,守着那团颤悠悠的火。
他坐了不知多久,直到寒意渐重。他先往火台里加入干柴,用火棍轻微掀拨,再用圆木和石头覆紧,点起能燃整夜的火堆。他一切都做得慢条斯理,稳妥无比,几乎像某种沉默的仪式。火明亮窜烧,赶跑方寸深黑,于洋坐在山野间这点火旁,边收拾锅炉和散落的工具,边轻轻哼歌。
“太阳像虎豹眼睛,照亮路径,他去骨肉森林……”
“你在唱什么?”
于洋转头,赞多一身装备未脱,正站在火光外的地方看他。
“回来啦,我瞎编的。”他笑笑,递给赞多那碗温了半天的汤。赞多却没接,他只好重又把它架回去热着。“外面冷,喝了就回去睡吧。”
赞多依旧没说话,于洋也深深凝望赞多,借着沉默,长久地注视彼此。
“你又要走了。”赞多肯定道。如今他已不再惊讶于赞多的敏锐。
篝火劈啪作响,赞多始终站在冷暗处,不肯踏进他营设好的这方温暖。
“不会那么快,等给那老人的羊,建好冬窝子,再说吧。”他手指交缠。
他们好像已经习惯了这种对话,进行着这种把汹涌喷薄的情绪压抑在平静日常下,就不会发生般的默契。只是为何他要习惯这些,更为何要让赞多再得经历一遍……他已经许久,未对那个幻觉产生如此扩涨的负面情绪。
“于洋像这火。”赞多沉默许久,缓慢道,“天亮后,火就没了,再也看不到。我就是知道。”
那声音到了末尾已掺进痛苦。于洋猛地看去,泪水不断从赞多眼中淌出,赞多嘴唇轻颤,再三想说什么,又低了头。
这把他也击溃了,他踉跄起身,带翻了地上铁桶,三两步奔过去,一把把赞多抱住。
“我不想,第二次再,真的不能……”赞多被他抱住的瞬间,眼泪和哽咽像被他搂碎了,爆发在于洋的肩膀上,他鼻音断续厚重,浓缩的痛苦和热量狂涌来。一旦知晓分离的可怖,光想象便不住颤抖。“我想和你走。随便去哪里。”
“你的路,我耽误太多了,我们迟早要回到各自路上的。”他埋在他脖颈,贴着他鼓动的脉搏,喃喃道。
“那为什么,不能是同一条?”最初他想过,于洋追逐着某个遥远的恋人。但于洋看向他的每一个眼神,都令他反复抹去这条假设。“现在的于洋,真的,感觉很远。你在什么地方?”
“我在这里。”他轻缓拍抚赞多的头发,“但你该在其他地方,各种地方,现在遇到的,和还没遇到的人们,他们都在等你。”
“可他们都知道!知道我喜欢,去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事,喜欢我想喜欢的,”赞多猛抬起头来,“他们都看出来了,对我说。当年的时候,一起跳舞的朋友们,也说过,”他呼吸仓促而停顿,“你喜欢我……”带着赧意,垂下头,复又直视于洋,“但对我来说,喜欢你,是一样的心情。你看我的时候,你的眼睛,也这么讲。我看不见我们中间有什么。”他眼中涌出彷徨不安的泪水,“喜欢……这有什么不好吗?为什么你,一定要逃走呢?”
他至今为止,都认为把“我脑海中存有一个幻影”这一精神困境,分享与另一人,尤其是敏感的赞多,是一种对彼此都无甚帮助,只能徒添难堪的孱弱。他凭什么寄望,他说出口后的轻快和无辜,要以施与赞多无能为力的负担、踌躇,去作为代价?
但明显,比起坦白后带去给赞多的重压和影响,猜疑和芥蒂,或许将更早、且破坏性地降临。
所有的关系最终都会消失,或者早在消失前,就已被不信任所吞噬,一段关系光是寿终正寝已是珍稀。而当于洋想到他们间的关系,不但已要以这种波澜不惊、寿终正寝的普通作比照,甚至他们间的联结再次断裂,亦将停滞在赞多的恳切和质问。
赞多的痛苦里,甚至已经掺进了自我怀疑。他的眼泪,他的动摇,无不在撕裂于洋。架着秘密与袒露的天秤被他砸毁,他夷平那点仅剩的可怜防御。只要不要再让他流泪,他抱着呜咽的赞多想,只要不再让他难过了。因他是赞多,于洋知晓这不可能。如果无论如何,这个柔软的人都难免难过,那他也要亲口告诉赞多,关于只属于他一人缔造的所有秘密与错误。
“别哭了。你想知道吗,我会告诉你。”他在赞多耳边,柔声道,“把全部,都告诉你。”
他捏捏赞多的脖子,把呆住的赞多身上背包解了拎上,率先往自己帐篷走了两步,回头看,赞多还在发愣,颇不敢相信。
于洋站在雪中,神色平和,似放弃什么后的坦然。当赞多向他走去,他笑了。这也许是赞多主动向他接近的最后一段路了,他想珍惜、牢记他走来的样子。
6.
于洋的帐篷里,基础生暖设备同私人物品,皆陈放得条理稳当,不乏一些颇有意趣的藏品散落,但也能看出,是随时可以打包离开的摆设习惯。他向赞多招招手,赞多还在门口,犹豫自己从山上下来一身湿泞,于洋一把把他拉了进来,三下两除二把他厚重大衣同装备卸了,往赞多怀里塞了一个暖炉,一套睡衣,一床厚被,一包冬袜,直到赞多抗议太热了,才放弃把他包成粽子。赞多的矜持倒是只在门口维持那么一小会,此刻已控制不住本能,轻车熟路滚到他床褥里去,把自己裹巴缩成紧挨着于洋的蛋卷,眼巴巴盯着他。
于洋也大喇喇躺好,翻找衣物,从深处抽出那本日记,“看看,给我们多多讲点什么睡前故事好呢……”
“我不是小孩。”他鼓起腮帮,瞪他。
“欸,不是吗?!”于洋造作地挪揄,在他趴上来装作要抢日记本时才笑着投降。他随手翻了一页,“从哪开始呢……”声音沉凉,像帐篷外鼓吹的风。
「……我在浴室的镜子中看见他,就站在我旁边,有点挤,我怕他消失,不敢抱怨。他刷着牙,嘴角沾点泡沫,叼着牙刷,手上扎着短短的头发,绑成一个小辫。他把手臂举过头顶时,肋骨强健地起伏,上面也有一颗痣。
我午睡醒来,眼前是一把剪刀,吓我一跳。他好像不乐意我动弹,说了句什么。视野逐渐清晰,他手指微微贴住我额头,下手很轻,很慢。他这么近,剪着我的刘海,我依然看不见他长什么样子。年纪轻轻,却体会到了‘命里有时终须有’的后半句……
我看见他的手指,在一列列书脊背上游移,好像在日光下弹琴,最后停在一本中文教程书上,我刚想开口,‘那本有点坑,换成这本吧’,虽然也没搞懂这印象从何而来。可他依旧消失了。一个书店里刻苦的、支持“不要交谈”标语的幽灵。
我在他弯腰研究餐牌、好像犯了选择恐惧时,差点在冷饮店多买单了他那杯。成为别人眼里和空气对话的精神病,未免有点小伤心。我可能不该来夏日嘉年华,鉴于几乎在所有地方都能看见他。舞池里跳舞的人潮,地下酒吧的通道,他是乐队的鼓手,海上冲浪的旅客……我眼睛啥时候装了这种雷达自动定位的功效。分明他在人群中,是我唯一看不清的人,感官上,却完全相反……是不是有待医学上开发的潜能?
他走在防波堤上,我只能看见他的手,一节手腕,连着鼓起的臂肌,比我矮一点的肩膀。他走在前面,背影漫步在风中,拉着我的手,走着,走着,像要顺着海岸线,走到尽头,走入那融化的黄金太阳中去……」
一开始赞多以为于洋在写他,耳廓发红,然越听越发觉不对,他眯起眼睛。
“这是,现实中的人吗?”他用手指指那句末尾,“而且这一段,好奇怪,最后看到太阳,然后呢?”
“之后呀,我咣地一下,整个背都湿了,傻傻躺在海堤下的石头上,泡在海水里,明明那时候我只带了两套换洗衣服!哎,雨季真的是……”
赞多紧张起来,有一会似他现在身处当时情境,往于洋背后摸去,要看他是否有擦伤,于洋任他摸了好一阵,才说,好久前的事了,而且老天对他也不薄,偶尔会跟着出现一点惊喜。那天他多少想风干衣服,遂在海岸游荡了许久,回了旅馆,便遇见了赞多。呃……
“于洋?”赞多看他出神,手在他眼前晃晃。
于洋回神,把日记交到他手上,赞多小心翼翼,动用半生不熟的中文语系翻了起来,许久后才道:“你这样,一个人,快四年?”
“这倒不是,还有车和幻觉。”他见赞多神色严肃,玩笑道:“哎,不过路上又遇到了你,生活就好起来了嘛。”
赞多合上那本日记,却目光炯炯,定在他脸上,于洋摸摸鼻子,找补着:“后来习惯了就还好,真的,现在,也差不多能做到区分开幻觉和现实了。”
听上去有些不妙。赞多没有说出来,他知道于洋同样能明白。
“有几次,我从幻觉中醒神时,发现自己正跨过了公路的栅栏,脚下是万丈深渊。有一次我是被溅到裤管上的海浪冻醒的,下面就是礁石乱海。但每次,我都会在一跃而下之前醒过来,甚至唯一一次,我因幻觉滚下山坡,才在山坡下发现了山民隐秘的小路,在此之前,我已经在那带森林转悠了三天,找不到出去的路。”
“你,你一次都,没有,想过摆脱它吗?”
确实,这感觉很奇怪,就像你是带着某种目的,或一种使命,降生在这个世上。尽管它是如此没有由来,你却像从思维根部被植入了这一念头,或许,终生要活在它的影响下,将在它的驱使下,越走越远,越走越深,它或许会借由渗透意志,渗透肉体,乃至渗透身边的人和事物。到了最后,我的存在和心灵,或许会被它稀释,甚至于认为,那才是我失去的人生,而对眼前的世界弃之不顾……
于洋回想那片金光粼闪,绿意盎然的森林,那个模糊的笑脸和呼唤。
“如果我说不,可能像在骗人吧。以前也有过犹豫,困扰,但事到如今,我的心底,很难生出摆脱它的念头。有可能,我会变成需要它,作为一个支柱,道标一样的东西。”他比划,低笑了一下,“它让我得到的,看见的,有时感觉上比我失去的还多。”
他沉默,像个束手就擒的人,安静等着赞多的审判。
“于洋过着你想要的生活,很酷。”半晌后,赞多躺进被褥里,把被子拉高到头顶,声音沉闷。“也很傻。”
山风撞击帐篷,头顶微灯轻摆,光影在赞多的黑发上晃悠。他把被子拉下一点,露出赞多闪烁难明的眼睛。他把被角给赞多掖实了,就像结束了一个故事,拍拍他身上被子。“睡吧,明天我不会走的。睡饱了,我们去看,你说的那个湖。”
7.
“东西都带齐啦?”又一袋交到他手里。
“都齐啦。真装不下了,再送你们得和我一起走才吃得完了。”他怀揣人们沉甸甸的心意,干粮,罐头,面粉,糖,茶叶,他的车来时和赤条条比差不了多少,离去时几乎称得上满载。人们不知打哪看出或得知他要离开了,他话时常不多,但营地的人把他心肠看在眼里,不少起了个早给他送行。今日是难得晴日,气温回升,雪渐消薄,他们围成圈,站在天幕下,于洋一一注视他们或许此生不能再见的脸,相信他们也有同样体会。
那妇人听他这话,眼睛一亮,四下张望一圈,纳闷道:“Santa呢,你跟他闹别扭啦?那孩子怎么没来送你。还是你做了啥让人家不开心的事?也不该啊……”
于洋哭笑不得,打断她脑内剧场:“估计睡太沉,别叫他了,让他睡吧。他从半个月前就经常拍到快早上才回。”
于洋上了车,看见先前他放在车前的,那沓赞多交由给他,用颜料干花造就的明信片。“我想于洋的时候,就写一张,不知道寄哪里,所以放着。”他看着赞多细碎涓流的意念垒成的小岛,攥紧冰冷的方向盘。他深而缓地呼吸,重复多次,才止息手的颤抖。
这比想象艰难太多了。主观无限延长的一段时间里,他想不通,人如何能消化这种时刻。他头抵在方向盘上,按捺胸口和胃部剧烈抽痛,半晌后才能抬起头,对窗外忧心的妇人挤出一个笑,“这车,又打不着火了。”
那点引擎失灵没能挽留他,因而他错过这个命运给予的信号,他同人们招呼作别,汽车刚启动开出去一截,老天就像看他木头脑袋,而迫不及待应验这个征兆般,他听得车身传来两声急促拍响,人群不知为何低低呼喊,他还未转头去看,那个心心念念的人,就跟电影迟到的主人公一样,映在后视镜中,目光燃烧着足可烧融雪原的火光。
于洋急忙刹车熄火,几乎是惶然地出了车。他目瞪口呆地看着赞多仓促呼吸,他本以为自坦白的夜晚后,赞多半个月的行踪不定和趋于静默,已经给了自己答案。还没待他开口,赞多也不想给他这个机会,扑过来一个凶狂的拥抱。赞多的拥抱每次都用力得厉害,像要把他的灵魂都勒出来,叫他什么也不想,只得认命活在这臂弯间的温度里。
“我想跟你走。”他眼眶发红,但是声音非常坚定。
“你的团队呢?”
“工作已经,我的部分,完成了,你以为这段时间我晚回,是为什么?”
“你的车呢?”
“送朋友了。”赞多一脸“这是重点吗”的表情,“重点是,你在危险,你不知道。你告诉了我,除了我,没有人知道。你以为我还可以,什么都没做的,让你自己一个人走掉吗?”
“我、看得到……”他如鲠在喉,颤抖抚触赞多的眼角。
“没所谓!你看你想看的,我做我想做的,”赞多急切而笃定,“我想要,在你要掉下去的时候,至少能拉你一把。”耍赖地追加,“难道你又要让我留下吗?”
“不。”他脱口而出,“不。只是,”他深吸一口气,赞多便要掉下泪来,“开车坐车,都很累。”他缓慢牵住赞多双手,“你愿意吗?”
人们瞬间爆发出的兴高采烈,程度堪比世界杯进球。剩下没醒的人此刻也全醒了,哆嗦着奔出帐篷,睡意迷蒙地搜索热闹的源泉,一看他俩牵上手,立刻恍然大悟,加入欢呼起哄的浪潮。赞多风一般拉开车门,像炮弹蹦撞进了车,好似车座是他天经地义的着陆点。
他们开着车窗,人们围在车侧,欢欣雀跃不休,口哨与赞声连连响起,甚至还有人用土方法的纸袋模仿了礼炮响,惹来一片爆笑,有女孩往他们车上抛洒细碎干花,花瓣在空中平缓飘飞。那个老人也站在人堆里,他是疯狂厌恶出格举动的,恨恨了一声,可于洋如今才不在意他这些反应,他的心都被那些欢呼、与赞多副驾驶座上挨过来的热度所感染,好似这辆车就能这样缓缓沿着雪路,开到绵延至尽头的天际。
那个老人喊了一声,似是不甘寂寞,紧步往他们车窗里塞了一包当地的土产,按他之前的话,那就是“是人就要吃饭的”,可他又想掩饰这点好意,先是恨铁不成钢地念了赞多几句什么,又对于洋大声吼,叫他好好照顾赞多,不然他们都会有他好看。赞多撅起嘴,心想按于洋那副恍惚起来,油盐不进的样子,还不知道谁照顾谁呢。于洋又听不太懂当地的语言,凑近悄悄问,赞多突然就被满心的暖涨撑住,大声说我照顾你呀,我想照顾你!
于洋恍惚感到,这些人们像他这一路所能见的,最后的人间声色。他们的美,似由身边这个人的美好而激发,他们的欢呼,也因他而赋予了意义。赞多在身旁,他也已不能再确定,自己是否还会再次产生拥抱人潮的念想。
澎湃希望,隐晦不安,糅和了延伸开去,凝成路上云雾。
他们的车驶入无尽雪野,澄明世界,目及皆辽阔透亮,而不见路途。
消融
1.
这带地表一贯闷灼,呼吸都似口鼻被悟住,从于洋角度瞥去,热辣阳光下,赞多的麦色手臂架在车顶,肩膀汗涔裸露,那个方向被柱子挡住,有女性笑声传来,爽朗抑或暧昧。他跟着笑,露出尖俏下牙,身体细微晃动,肩胛骨在白背心下扩张。分不清他是一脉注入空气的清流,还是令城镇徒增焦渴。
他拎着两瓶冰镇汽水往回走,于洋收回视线,投在笔记本上。
“于洋你看。”赞多指着那柱子,上面是一张地下说唱的宣传海报,视觉张力十足,没有任何人物相,只有由名字变形组成的设计。“好帅,”他兴奋,“这个名字,是中国人?唔……”
“刘彰。”这个名字在他心头泛上一丝熟悉,就听赞多说“哦,电台里播过他的歌,好听。”他交叉双腿挨着于洋坐下,跟着记忆轻晃瞎哼。
我怎么印象里他的名字,是出现在海报之外的地方……是出版物封面,还是新闻台?于洋暗想,不过兴许是和赞多相似的人,身兼数职脚踏众多领域。“你想去看吗。”
“但是,别的路线计划,会赶不上。”赞多纠结一会,便被他手上吸引,“这次也错了好多?欸……”
“很棒了,进步真的大。”他拉出之前的日志对比,需要他纠错的地方逐日减少。说到底,以赞多用母语不时给旅游摄影杂志写作供稿的水准,大可不必开一个用中文写博文的专栏。但他如此坚持。而于洋所能给予支持的,也只有应他要求,给他改改瑕疵。他的博客很受欢迎。于洋看了眼热闹的评论区,对他这次博文做出“帅,很有性格”的评价,在赞多顾着得意时,把评论区那条“博主真的不是女高中生吗”迅速拉掉。
“其实你不用非得学,口语够用就行了。”因赞多日夜捧着那本中文教程,于洋的日记,后来也已开始用中日双语书写,权当外文练习。可随心所欲、一停可歇上个把月的日记,和博文的负荷,区别还是不小。
“不行,我想,系统地学中文。我想说更多,和你。”
他感到赞多的迁就,明白很多超出语言外的东西,须得在对方的文化背景与语境下领悟。赞多毫不犹豫踏进他的语境,因想和他更深地交流。
他想起最初那个起点般、最频繁出现的夏日幻觉。
在他与赞多的日常交往中,他会不自觉把赞多往幻觉的方向引导和塑造吗?这个假想,恐怖得他一整天胃里像沉了石头。
起初半年前,春暖复苏,刚踏上未知路程,一切就像春水漫涨,在河床上冲出大片摇曳灿烂花海。相比身心浸润于风光,兴奋不已的赞多,他一路看着赞多的背影,不时会生出念头,如果他不在这里,他该在何处,挑战着如何的新高峰,踏遍多少崭新领域,遇见多么志投意合的挚友?他的人生轨迹因在路上同自己相遇而被一笔改写,他本该肆无忌惮扑向长天,却甘愿有无形丝线牵在他手上。或许赞多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每行走出一段,一旦于洋脱离他视线一阵,他必将回头来寻。
而当从前于洋他一人独自在路上,就连幻觉也生恐被孤寂触到,并非经常出现。当他遇见赞多,那幻觉就像伴随于洋的心绪卷土袭来,日益频繁。从前他借幻觉中出现的景象,寻找对应相似的城市或地点,可如今他意识到,很难从这种渐增的波动中,提取现实的对照。
有日他们在跨海大桥上,望着翻涌白浪,他不禁问出赞多那个问题:“你不在意,我看到吗?”关于另一个挥之不去的影子。
“欸……”赞多趴在栏杆上,看绵亘的紫红色晚霞,声音慵懒,“我想过了,我就是我,我不是谁。你要是忘了这个,我会帮你想起来的。”他弹着空气脑门。
于洋也笑,带着苦涩,“阻止我不是来得更快吗?”狂风刮得他眯起眼睛。
“阻止你,你只会更难受吧,放弃是最糟的。”赞多托腮看他,“而且我喜欢于洋”,做了个汽车前冲的手势和音效,“——的样子耶。”
他的笑在漫天瑰红晚霞里,染上一丝魔魅,坦然且放松,“现在和于洋一起在路上的,是我。你需要的时候,我帮你,你不用担心。”
这就是他的担心。赞多毫不在意己身。并且他似乎以为,那是于洋大脑产生的某种视觉影响,毕竟他自己也很长时间如此认为。于洋解释不清个中偏差,甚至自己也无从明白幻觉同赞多的关连。可就跟每个人知道自己的身世,定位,来龙去脉一样,他对那个幻觉也有同样,根深蒂固,反刍多年而趋于具现的认知。
这时赞多在他身旁噼里啪啦打字,声响穿不透燥热闷滞空气。瓶中冰块消融,一处镂空,周围陷下去。于洋看着远处嶙峋山脉,手中笔记,仅两三句:
「第1657日。一座伴死神入睡的城市。休眠火山,只是还未迎来它的爆发。」
2.
地热蒸汽从任一缝隙中升腾,他们穿行在焦黑壤质,茫茫白烟里。大地焦灼躁动,似在脚底酝酿、预备迸出铺天盖地的火灰。赞多体质比他强健太多,一路就像身心为各种地形和气候做好了准备,浑然天生地融入,不见一丝退却。他在前面攀爬着探路,不时回头示意于洋落脚点。他三步并作两步,抢先蹦上山壁顶,回过身来,先看了一小会于洋在天地间独自攀登的样子,待于洋近了些,他向他伸出手。
“于洋!”
于洋抬头,望着他的方向,停滞了许久。他们悬在山脉上,隔着咫尺相近的一线。直到赞多再次放低声音,犹如生怕惊扰什么:“于洋?”
他方才回过神,忙伸出手掌,赞多笑着,握住他手,一把将他拉上去。
火山口似疮痍地面的一个创口,向他们喷涌摄人的热度,他们在弥漫硫磺味的白烟中,渺小地游荡,后一致投票通过离去。远离那片火山区域,行到绿野沃壤时,他们仍能望到那高耸山脊,突兀凝望自己。
“在它们面前,人类可能看上去都差不多吧。”
赞多脱着透湿衬衫,像把湿粘的膜揭离皮肤。摇曳火光在水润的肌理上晕开,他彻底脱下,水滴飞溅,发出剥离的爆响,火光也一瞬暴涨了些。他顺着话音看过去,于洋手上不停,把火堆生得更亮,更温暖的明火烘染他,也覆盖了于洋发下的神色。无论于洋内里如何,面上总有条不紊,生了火,再拧了衣服搭在防水布上烘,看上去平定似老僧入定。好像把他放进榨汁机里压了,他也只能吐出甜味,拧不出一点苦。
似要驱散一路临界值的焦灼炙渴,荒野的雨下得好没由来。他们寻了临近一处天然凹陷的岩洞,靠着石壁歇息。先前的硫磺气味他闻了不太舒服,混着烦郁在胸口闷塞,赞多像看穿他心里的迷雾,等于洋转向他,他露出“你再不开口我快要憋不住问了”的眼神,回看于洋。
他人通常尚未意识到自己的需要的时候,赞多已经比他们更先明白。可于洋不想做“他人”,他突然想念赞多对他撒娇耍赖的样子,更好的是蛮不讲理的索求,总之好过赞多看在眼底,掌握着最舒适、最温存的善解人意。
他招招手,待赞多凑近,牵住赞多的手,拇指轻轻抚过赞多手背。
这只手,在山岩上,毫不犹豫向自己伸来。
那时他抬头一瞬,幻象画面掠过。但消散后,他的的确确,看见赞多眼里的担忧。那是生怕他主动放手而掉下去、真实的忧虑。
“你有没有觉得,旅途中遇到再有趣的人,也总会有和他相似的人出现?”
岩洞外雨幕缥缈,这头安静的、枕在他腿上的豹子,向人类展现不可想象的野性与宽容,似用纤长的身体圈围住他,叫他不至往那密林迷失去。
“人和人之间,原本可能便没有那么大的不同,毕竟对自然来说,都一样渺小。执着到最后,可能只是,自己不甘放下而已。”
赞多半侧过身,仰起脸,轻轻抚过于洋的脸颊,碰触他仿佛无论如何都难以摆脱的哀悲。他读不懂,但没有怜悯一团混沌的于洋,只将手掌长久地贴着他。他的注视和温度,已明白无误地传来:你相信你所说的吗?
于洋垂下头,黑发散在赞多脸上,一双眼中幽邃隐忍的火,俯近他。
赞多的陪伴,更像出于对他的依赖,掺杂了责任,将赞多的心拧成了系在他身上的一股。这种全情的温柔和看顾,在他心中生出悲凉和强烈的难过,因赞多自甘于把来自自己的绳子往身上捆。他该自由,肆无忌惮,而非为他提心吊胆。倘若他不能为赞多带去安全感,不能让他眼中焕发安心与愉快,那他,还有留在赞多身边的意义吗?
他这种脑内无时无刻进行强行拆离的分裂,只会搞得他们都身心疲惫。他为何从心底,从根基,如此恐惧于幻象和赞多,一定会逐渐有一方被另一方吞并。当他一日紧抓这个念头不放,他便一日不能令赞多真正彻底信赖,信赖互相深扎在识海中的、无可磨灭或取代。
“路上,遇见的人,可能有像的地方。但大家心里都知道,不一样。任何人都不一样的,每个人都是,特别。没有谁能代替。”赞多的眼睛在昏暗中熠熠,像黑暗里跳荡光明的火。
雨声回荡在他们之间。于洋伸手,拨开赞多的额发。“你眯一下吧,雨停了我叫你。”赞多听见他声音,酝酿了与往常截然不同情绪的沉哑,但仍渗出一丝熟悉的,较往日更为浓稠的安抚。便全然放松了躯体。
于洋靠在山壁上,暗自笑了,目视前方仿佛幽深无尽的漆黑岩石,细细毛雨,像八月的霰雪,纷撒在天地,落入岩壁外凌空深渊。他的意志,在推涌自己的汲汲浪潮中,如此力微。
无从抑制喷薄的情涌,无法抵御包裹渗透他的爱意,视线也无法穿透哪怕一丝跟他开玩笑的命运。但赞多触及他绷紧至断裂边缘的意志,将它筑成山川磐石。
他阻止我迷失,也不肯我放弃。他抚着赞多的头发,向山岩外无垠的深渊望去,心中从未如此平静,混合着绝望,几近决意的果断。他想起赞多日志里那句,“拥有遇到巨大幸福与巨大不幸的觉悟”。
不管你是谁。你们必须是不同的。他已经明白这就是与赞多同行的代价。
3.
从火山下来后,他莫名想念远离人烟。那座山依旧有访客踏足访至,因此他能感到仍不能满足。
他看着坐在咖啡馆的桌前,笑着同服务生说话的赞多。他们比之几年前在那个夏日,固然更亲近,也令他更为混乱。倘若他治好了这个幻症呢,再假使万一,他真的在人海中找到了那个人,而那人也并非赞多呢。到那时候,赞多也会像对每一个人露出柔软笑脸那般,抽身飞离吗。
渗过临街玻璃窗的天光,如白雾笼罩赞多微垂的,凝神在书上的脸庞。假使光晕是鸟类,他的眼睫是它初生的绒羽,令于洋想起教堂大型管风琴上铜金的色泽。他看上去有了雕像无机质的俊美。而当他意识到于洋的视线,星眸弯作月弧,他便超越了人类所能抵达的,生与寂的美的边界。当于洋面对这陷于光中的缪斯,和空白稿纸,却愣是挤不出一星半点那段想为他撰写的旋律时,挫败感如泥沼拖拽,把他摁进自我质疑和困惑。
当他前不久,意识到他对赞多,已不仅有为他付出的渴望,也生出抓住的欲念时,眼前的幸福,便像一个随时都可失去的幻觉。跟他在一起,每分每秒都是欢愉,也都是折磨。他不可能对赞多这样说,不能对一颗毫无遮拦向着自己的心,倾倒复杂百感。
每天都像生活在海里盘旋过山车上,在被海水淹没窒息与吸入鲜活空气之间往返,而水平面上依旧风平浪静。人一旦每日像拨片,在美满与低谷的两极来回拨,没过多久都会像他一样,被精神折磨得苍白瘦削。他现在看上去,倒比任何时候更像一个刻板概念中的音乐创作者。
“于洋最近总是发呆,状态也不好。是上次旅行太累吗?”
他已经意识到他和赞多,越发在意、顾虑彼此,就会被命运的捉手推得离对方越远。灵感同幻觉也如此。越陷入繁杂人潮,刻意去寻,越不见踪迹。
是否只有当抽离视线,才会在寂静的月色下降临?
“我只是,偶尔在想,要不要试试远离人群生活。”
他从黑发后抬起眼,含蓄而恳求地看赞多,像从深潭中散发劝诱,“我们带够必需品,规划好补给的路线。看最远能走多远。只有你,和我。”
人声从他们身边、从玻璃窗外熙攘而过,他平静地对赞多这么说,就像只是问他这句旋律写得如何。
“欸,听起来有点可怕,但是也可能,会很放松?”赞多双手捧着咖啡杯,“我得想一下哦。”他这么说完便去看于洋的表情,却笑出声,“我怎么感觉,第一次在这么近的地方,看见于洋呢?”笑得甜蜜。
那时的于洋,尚且能模糊产生一个意识——他在引诱赞多踏入他的孤独,也在背弃喧闹的现实,沦陷入名为赞多的囚境。可那时的他,选择了坚信自己意志。对此,也已然是甘之如饴。
4.
他像大团冬眠的毛兽,手脚艰难蜷缩在这辆越野车放平了的座椅,只听得底下漏出沉缓的呼吸。于洋放低声音,轻推他,比起叫醒他,倒像更深地把他往黑甜乡哄去。奈何于洋锲而不舍。他被于洋叨扰得手脚乱蹭,鼻音湿重,醒得很不情愿,待勉力看到于洋,便伸出手臂一揽于洋脖子,挂在他脖上,没几秒又酝酿睡着。
于洋呆在原地,沉默闭上眼,感受他洇过来的体温,维持这种要犯颈椎病的姿势过了好久,才道:“起床啦多多。”
“你最近睡不好吗?起得好早。”赞多看来是对中文充满信心,边刷牙边叽里咕噜问他。他没有告诉赞多,他已长时间缺觉。最近于洋总是有种迫切的念头,迫使他在睡不着的凌晨起身,看上很长时间赞多的睡颜。他从未有如此强烈的珍惜的念想,对于眼前触手可及的幸福。日复一日,他的体重不升反降,精神状态却是没有一日退减,甚至于有些异样的高亢。这种笃信自己可以分裂开幻觉与现实的凝神,让他视野如此清晰锐亮,世间仿佛成了眼睑下尽可收揽之事。
“这里,我们到过。”
于洋启动汽车,赞多咬着笔帽,在地图画一个笑脸的标志。
他们沿着规划的蜿蜒路线,向北深入,标出途径的城镇。它们相隔越发遥远,路上景色日益荒深,于洋有天摇晃着走出帐篷,才发觉极目不存建筑,他们像背弃了人类文明的,荒野上的两个遗者,沿途只有被风蚀的轮辙。
“于洋,你很擅长记这个。”赞多惊讶。
“我自己都不知道,吓了我一跳。”空间记忆,路线规划,生存指南。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在这些上面极有天赋,仿佛在接触前便无师自通。
“好厉害,没有你指路,我是走不出的。”
实际上,恰好相反。于洋想。
他们由赞多调查地况和气候,决定目的地。虽然经常得出天气预报就是一团烂泥的结论。由于洋规划路线,计算补给,两人一道整理物资,关注、清扫车子,实际上两个清洁癖的人搭档起来非常舒心。于洋偶尔会不辨时间。人为的设计到了后来,除了支撑他们行路外,意义无多。
他在荒野中过极简主义的人生,认清着对他而言最为重要的那些人和事。他能感知到,在这样的视野下,他反而看得到的东西更多,并且赞多的一切,在他眼里几乎显得透明,纯粹得令他惊叹。
赞多走在途径瀑布的天然桥下,皮肤在透湿的薄T下泛着日光的红,水花溅在他肩颈散发光晕,他的脚下堪堪要踏上一片滑腻青苔,于洋便及时出声提醒,通常会换来一声惊喜。
当一个人占据了全部视野,他的一举一动,都被放大至一览无余,甚至他闭上眼睛,都能描摹赞多靠近的模样。而他越看着赞多,便越意识到,这个灵魂出奇的美好。以至于他竟长久存在自己视线中,已显得是奇迹。
他原本已经许久可以做到区分开现实和幻觉,如今却到了一个任何时期都不曾到过的感官状态——他强烈苛求、命令自己区分的意识,精神处在一个外表看不出丝毫倪端的,高速运转膨胀的常态。周遭万物经此,争先恐后进入他视域。随着他睡眠的糟糕,幻觉像乘风而入,他开始在现实中体会到近似梦境的画面。现实和幻觉,从显而易见,到逐渐皆无限靠近,几乎是占据了他全身感官,在他体内轻柔而不容抗拒地、攥握着心脏。而那些幻觉,已不再是人所能呈现的范畴。
他走过瀑布前,雪白瀑布飞溅,在瀑布水帘后,有隐隐身影,和他仅一水幕之隔。他安静走过。
湖岸芷草蔓生,树丛绿枝盘绕着飘拂。他们在澄碧的溪湖中,顺舟滑行,溪流中心底部清明透彻,一目了然,而渐入湖畔,树荫缠绕,睡莲丛簇,底下水流碧绿舒缓,赞多卧在船上,趴着船舷,枕着手臂看底下花莲与庞大圆叶,碧光隐隐在他脸上流溢,犹似童话中的主人公,或神话中的神祇。
于洋望向湖面,看到那个幻觉,正在水面下,如人鱼在水中仰面,随水波轻缓漂流,他凝神看去,那幻觉便像感知他的呼唤,温柔睁开双眼,在睡莲湖畔中弯着眼眸注视他。
‘于洋。’
他已经到哪里都能听到幻觉的呼唤。这是从前的他不曾想象,也不曾面对的。他攥紧浆,浑身僵硬,不忍破坏那幅水面。
夜晚他也不时被这个声音惊醒,每次醒来,第一时间去看赞多,赞多的睡眠太深,从来只留给惊魂未定的于洋一个乱蓬蓬的后脑勺,和被毯下轻柔起伏的轮廓。他独自在周遭无尽的黑暗荒深和呼唤中,满头大汗地,浸没在前一秒的幻象里。
他们到过很多不同的山脉,在他混乱的记忆中,有一幕,他同赞多跋涉在星斗下的山脉,像在龙脊攀登,穿行在远古生物的背上。满天星辰,像天际幕布细小的无数光孔,从遥远宙域穿来,洒落在赞多衣服上。于洋担心赞多轻微的恐高,事实是轻微程度完全能在美景前抛却,他回过头去,偶尔会看见已经摆脱了紧张的赞多,作出一副在细窄山路上摊开双手行走,游刃有余的嚣张模样,换来于洋不满的眼神,正中赞多下怀,只有于洋偶尔作出坏心的加入,他便会立马严阵以待,随时准备抢救他四肢不协调的失误。
他们攀上一处峰顶,讶异大片夜幕下的白净峰原,叫他们想起多年前见过的雪野。每有难以自抑的感情呼之欲出,无论赞多擅长多少领域,他总只想要跳舞。
赞多在星空下,在山脉上,在银河里,为他悠游跳舞。
宙域因他而燃烧起来,天幕银河粼闪,幻象如潮浪流淌,旋转,盘绕在他身边。他长久地活在这样的世界,隐瞒着自己能在任何岩石、冰面瞥见影像的现状,看着这个唯一将自己系于世间,也将自己带离凡俗的神。
当时间对他丧失了大部分意义,季节常在他没有发觉时便已轮转,他们躺在秋日的草坡上,望向不远处的湖色,浸润着徐风与落叶,有叶子落在赞多鼻尖,他凑过去轻捻开,赞多被吓了一跳,见他笑得停不下来,赞多将黄叶扑得飞腾。他的瞳仁洋溢秋天的金棕光泽,粼粼瞩目自己,而于洋在他近在咫尺的瞳孔里,看见了像调色盘翻倒般,光怪陆离的幻象。
当他笃信着人的独一无二,由心相信自己的判断,深信不疑自己不可被动摇——越是在意,那些幻觉反而越从路边安静植物,从被抑制在日常的边缘,蜕变成一举侵蚀了他的思维和视野的参天森林。
年月已超出他的把控,经年来,他的神智,已被撕扯得摇摇欲坠,事物也已换了一种扑向他的形态,不断湮灭、重塑他多年来赖以为生的认知。幻觉已渗透进了世界的任一超乎意想的角落或镜面。他可能是彻底疯了。但彻底疯了,他也依旧保持着表面高度的平静,甚至他大概没有一个时刻看上去如此意识清晰,汲取、辐射着鲜亮的感知,丝毫看不出他在崩盘的边缘岌岌可危,因为他没有一刻松懈。
赞多能感受到他的精神高亢,他以为那是丰沛,比他开心多了,他将风平浪静的温柔伪装得很好,没泄露一丝疯迹。他看着赞多,如今他比从前以往任何时刻、都要清晰而贪心地看着赞多的存在——他泛着粉红的颧骨,脸上散落的细小的痣,金灿灿的眼睫和绒毛,干净的下巴上剃须后的淡迹,每一寸恰到好处的莹润的肉色和肌理。他又好像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简单地看清赞多——他浸淫、收缩了世间融化的万象之美,他的细节方寸清晰可见,又似月辉朦胧,成了世间明确的指向,又变得意味动荡复杂。他一动不动地站在自己面前,于洋却能清晰感觉到,他扩散进了世间周遭的一切,一草一木一花一沙,皆因他一眼的垂顾,而疯长着蓬勃。
直到他的视野,已被周遭的形态异化。他身陷其中,垂死挣扎。他已错觉踏在簌簌落叶上,如踏在柔软的皮肤,雨从天而降时,密密麻麻,织成一张血管的网,硬石路径筑成骨骼,白苍苍蜿蜒,全部指向赞多的背影。
他一步一步,叩行在赞多的的骨骼上,而那人被他冒失的举动惊扰,频频转过身来,最终凑近了,触碰他的脸。
于洋,你在发烧。他慌急道。
他想开口,但却被他的碰触震慑在原地。
下一刻,昏暗袭来。
5.
起先,只在云际翻滚,在环状封闭空间里荡着回响。逐渐壮大,到电光轰下,将于洋从昏沉中惊醒。
他以为自己是洞穴里的一颗石头,因他浑身又重又硬,像被同胞压了多年般酸痛,后来模糊自觉,石头不会同时又热又冷,那早晚开裂,他的思维才逐渐清醒,被赞多背到这里安置的记忆也开始回溯。
他艰难挪动,往干燥的洞壁上蹭,半坐起身。洞穴外白金色光线,锐利刺亮,是暴雨将至前加倍反噬的焦灼。雷电声充斥他耳朵,停歇时,伴随极度的寂静感降临,在耀眼得诡异的白光下,显出可怖。没有赞多在时,这种寂静再也难以忍受。他只想动身去找他,在这种荒野地带,而赞多是个路痴。慌乱一瞬压倒他肉体的抗议,他踉跄着走了几步。
他本的确是可以走出去的,直到赞多出现在洞口,背对着光线,出声道:
“于洋?”
遥远平原上雪白乍亮,电光贯轰,划破天幕。
他颤抖着,无力跌跪在地。他看着赞多,那种每番见到赞多,都会从他灵魂深处奔涌出的明媚喜悦,和他万般滞黏的、浓雾的忧郁自疑,在那明媚前无从消化的负疚羞惭感,以及长期割裂严重的神智,他像任何一个人类在一轮包围炙烤自己的日轮面前,切身直面那溶解凡胎肉躯般的凝望,不可言说之黑洞,深邃噬来,他错觉自己整个人被扭拧变形,几乎不能抬头再看赞多的脸。
赞多真慌了,他冲过去抱住于洋,急得眼泪不受控涌出。
“放过我吧,好痛,求你啦……”于洋胡言乱语,看去是真病得糊涂了,眼泪淌过他嘴角,他弯垂眼睛,苍白的脸疲惫不堪。他憔悴、柔声地恳求着,当他的爱、悦喜、眷恋,他的犹疑、背叛与负罪,同时且没有由来地,由赞多担负起了他所有情炽念重的指向,他模糊只剩下一个念头,期望赞多远离此刻的百种痛苦。
赞多将他扶抱到干燥的石壁一角,将他从开来的车上取来的药剂,哄劝他服下,而他此刻就是赞多给他毒药,他也会毫无抵御之力喝下。赞多用热水擦拭他汗湿的脸庞,脖颈,安抚地亲吻他的额头和太阳穴。赞多的虔诚、温软和无辜,与幻觉重叠,一瞬间巨大的美好与痛苦交融在一起,化成一柄扎穿他心脏的枪,翻搅出于洋对自己深切的恶心。他不愿赞多看到自己的难堪,挣扎着背过去,扶住墙壁干呕起来,却什么都呕不出,唯满腹苦水撕心裂肺。
而赞多只能竭力缓解他病理上的热焰,捱受着他在无名业火中的精神同等的难受。他一遍遍叫于洋的名字,按揉他头颈,攥握他的手心。直到于洋终于恍惚地,抬起头。
暴雨倾盆直倒。山间的雨阴冷瓢泼,潮湿的风吹荡得树木颠浮乱晃,沾染林荫泥草的气味,灌入这方像天然形成的内凹石壁。
“……赞多。”于洋昏昏噩噩,像认不出他,却又对他刻骨铭心,即使病中,也能从满目混乱中第一眼认准他。他手掌覆上赞多的脸,面色苍白,大汗淋漓,眼神温软得一塌糊涂,眼球微颤,衔接着赞多的视线。
“我……我爱你。”于洋哽咽,半昏半醒地虚弱。
赞多不曾料想,在此刻听到他如此坦白,他想让于洋冷静下来,可于洋像再不说就永无机会,正在虚空中抓取仅剩的一缕本能。他破天荒涌出了,于洋只能对他如此诉求,而非对某个意象的凝集的一股冲动,驱使赞多顺着于洋一道发痴,劝诱地问下去。
“我知道这个。还有呢?”赞多抚触他的脸,正如捧易碎珍爱之物。
“我无时不刻在想你。”他难堪地抬眸,眨也不眨。
“我想听更多……更多我不知道的。”赞多啄吻他汗涔涔的额头、太阳穴,如布施温热的雨泽,孩童般追问。
“我,我有过,想着你,自慰……”他神色崩溃,像被魇住了,哽噎着往阴暗处缩,高大瘦削的身体艰难蜷起,打着冷颤前后摇晃。
他在无数个夜晚,从幻觉中惊醒,伴随那轻盈的嬉笑声,耳鬓厮磨的轻咬,手掌抚上肋骨的暖热,贴住颈部动脉的吻。还有那柔软摇摆的腰肢,搂住自己脖颈的痴缠,鲜润湿红的舌尖吸卷,磕疼下唇的贝齿。赞多正在身侧放平的副驾驶座上酣睡。幻觉里的欢笑蜜语,逐渐被下半夜的寒凉驱散。他不能把他的举动,归置于糟糕的精神状态与道德约束的降低,他在幻觉的甜蜜影响下勃起,只有一次,却想象着身边赞多的温热,犹疑羞耻着,仍解开了腰带,手上像被无形操控,践踏他的自控与理性,在幻觉的余温与赞多的呼吸声里,抚慰自己。他咬紧牙齿,眼泪静默流下,为他对赞多的欲情,为这欲念的不当与不齿。当他释放,强烈的自我厌弃随气血上涌至脑浆,将他吞噬。
“对不起,赞多,对不起。我没做到。”他泣不成声。幻觉和赞多,重叠成一个温柔注视他,也被他注视的虚影,他被彻底笼罩在那神魂颠倒的曼妙和诡丽中,受着自己的残形陋影折磨,惶惶然不知身属何方。
“为什么要对不起?”赞多托起他的下巴,“你在那种时候,也想着我做吗。”
他像一条洞穴中的巨蟒,滑入于洋高热的怀抱与空隙,跪坐在于洋身前:“你那时,有想着我的哪里。这里,还是这里?”他抓住于洋的手抚上身体。
“别说了……”于洋高大的身躯蜷缩,像被他这句话打碎了,湿漉的眼睛向赞多求饶。
“为什么不呢,我好喜欢……你想要我。”他吻着于洋的鼻梁,“我的膝盖,腰,胸,脖子,嘴唇。你用你的语言,为它们命名。你带给我的部分,是你的结果,”渗进我的血肉,我的心脏,我为你燃烧的血液。“它们就在这里,这还不够真实吗?”
“于洋想要的话,”赞多拉住他的手贴在胸口,那里炽烈怦动,“为什么不来拿呢?”
他猛烈地抱住赞多,像回到了初见的钢琴旁,只不过他用力拥抱赞至剧颤,赞多只得维持艰难的后仰。
他倾身抱箍住他赤诚而滚烫的火焰,手掌托住赞多的后脑勺,将赞多带倒在地上,他哽咽着吻住赞多,顶开他唇齿,侵占他全情敞开的口腔,汹涌亲吻他,舌头舔过赞多的上颚,同他的软舌湿濡高热地交缠,像要剥夺两人的呼吸和这方狭窄的氧气。
赞多从未见过于洋这种强硬和失态,一时发愣,随即回舔于洋的唇舌,他丰润的唇被涎液浸润而湿红,毫无抗拒地打开他的口腔,像个挟裹地狱火的魔鬼,也是带来宁息的天使,他被于洋的舌堵住呼吸时,温顺十足,在于洋变换角度,他以为于洋要撤开,反而凶急追逐上去,更急切吮吻于洋。惊雷声阵阵劈穿雨幕,他们在雨幕泼散的水汽中,饱尝彼此存在着的温度。
他们离开时涎液牵带出,赞多啄吻他的唇,像湿润的风啄过他的眼泪,于洋手掌包揽住他的头颈,呼吸沉重湿热,他们都像要在一个吻中窒息而亡,仿佛倘若停下亲吻赞多,顷刻便要在更绝望的窒息中冻毙。
于洋无声而嘶哑地嚎哭,喘泣间喉咙整截发抖。这个信奉情绪内化的人,抱住他全部的幸福和痛苦,要淌干多年积聚的泪水,哀声絮叨。
拜托了……不要再离去了。
6.
当于洋再次醒来,依稀辨别发白天色,已是隔日早晨。他像从意识陨灭的边缘摸爬滚打,堪堪回来,还没重新学会人身怎么使用,陷在这具沉荷酸痛的肉壳里发蒙。
“于洋。”他循声望去,见赞多走近,赞多眼底青黑,步伐晃荡,明显照顾他一夜,“不再睡会吗?”
他看着赞多走近,他行走过的路,像一段连接他回到现实的桥梁。赞多摸上他额头,见他不再烧了,手还未放下,就被于洋圈握住。
“我好像有一阵,看到你在夜幕里,要走去某个地方,天黑地暗的,我想追上去,什么阿猫阿狗都出来了,咬住我的裤管,就地往我脚一躺,这么一愣,就差点追丢你,急得我赶紧扑腾,好容易是抓到了你的手吧……”
“欸,你开始做梦了?”赞多一脸惊喜。
“我猜是吧。”他还在琢磨,但见赞多比他兴奋多了,便不自觉顺着他说下去。
“别怕呀,噩梦都会飞走的,”赞多扑住他,抱住他狂薅一通,摇得他左癫右摆,他笑笑,反手也摸了摸赞多的脑袋。不得不说这见效,他飞掉的七魂六魄,接触了这人间的体温,顿时三两归位。
“你梦到了我,虽然不是好的梦。我是你的第一个梦吗?”
梦,幻觉,以及现实,它们的界限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它们唯一的共同点是确定的,没有赞多在,无论哪处,都不像值得留恋。
他身体未康复的日子,赞多二话不说包揽了各种杂事,包括驾驶。他在副驾驶座上,微阖眼,见山原公路的风将赞多头发吹得乱倒。赞多不笑的时候,便有股落拓潇洒的野性,莫名吻合电台传来的旋律。
追逐多肆意,西北东南不须顾忌,纵我破开迷障也拥抱友谊。于洋恍惚听着,隐约想起应是某位rapper的作品,他们依稀还看过那场演出的海报。
过往共歌词,在脑海中,恍如隔世,已离他们太过遥远。
那阵子的神智紊乱,好似上辈子的事,如今幻觉还在那,但已像跟感知隔了层厚膜。那场病的尾声折腾了他个把月,期间他日记可记载的愈发减少,待到他久病痊愈,看一眼厚厚的日记,最尾仅零星一句,恍觉出,幻觉像倦了他的徘徊,背过身去。
他们在夏末时,开到了一片圣境般的溪泉密林,蓬然林叶于翠绿明黄之间过渡,群鸟啁啾,他们熄了车,一路顺着透过树丛的圣洁日辉,直走到深蓝夜色乘着烟雾披拢森林,他们拨开含蓄遮掩的枝叶,潺潺流水声渐趋连绵一片,悦耳却显笃静,瀑流坠入清潭,清潭涌出浅溪,明晃动荡的水色映得满林波痕,如幻境秘地在月色下显现。
赞多轻呼一声,像生怕惊扰沉眠的生命。他赤足走进溪中,站在清溪的卵石上,夏夜粼光月色朦胧映照赞多,清凉水雾浸润皮肤,恍如梦境,也似他如影随形,爱深意炽的劫簸。
“消失”,已然成了于洋接近他想接近的景象后的必然,他放轻呼吸,不敢轻举妄动。他认出赞多身上这件白色纱质外衣,是很多年前那个海边夏日夜晚,他为赞多披上。
赞多像山涧轻盈的鹿,亭亭立于水,被碎玉飞溅的溪泉浸湿,他的肢体像溪潭俊挺的莹白植株,他双手缓缓褪下那层薄衫,如褪去委婉的遮掩,像从白色茧中破出的蝴蝶,承载于洋不敢瞩目的念想。
赞多却向他涉水而来,恍如密境孕育中的生灵,打碎一溪静寂。他双手执住于洋左右手,将他拉入他的溪流,引入由他造就的仙境。他仰起头,亲吻于洋的眼,鼻,唇。他揽住于洋脖子,缓缓后仰,像笃定于洋必会把握住自己,也的确如此,他勉力抱着赞多,倾身俯下,直到他们跌浸在粼粼浅溪中。
“看着我,”盈盈水影覆游在赞多肩颈,他抚触于洋的脸,“我想要,你确认我。”他脸颊浮上薄红,神色却平静认真。“于洋害怕我离开,那就留下你的痕迹。痛的,受伤的,只要你想。”
我想……我想疼痛,伤病远离你。我想这份不公允、不应生发的渴望,连同所有阴暗,从你身上褪去。
赞多眼瞳中倒映灰绿树影,如碧泉饱满欲滴,执拗不甘地燃烧,衬得脸颊发白,于洋缓缓将他抱起,让赞多贴靠住他胸膛,换成自身没入溪水。赞多撑在于洋身侧,俯在他身上,身体凹下比山更悠远的曲线,水雾驱散夜暑,穿林风摇落碧叶,飘眠在水面。
他逃避着这一刻,他们却等待了太久。当赞多骑坐在他下腹,迫不及待吞吃进于洋的饱热时,他们双双发出喟叹,他肌肉如新蜜在指腹下轻颤,蕴藉了山涧溪露的鲜美与水润,汗珠同水液湿淋他纤长而饱满的肉躯,他忘情而忘境,青涩而纵情地扭蹭,在于洋埋身在他深处,抵住他极乐的柔软甜蜜,将两人抱拥作一堆无法熄灭的燃火时,从喉咙哽咽地,愉悦而绵长地软哼。他双腿往这个赐予他喜乐欢愉的人腰身上挨蹭交叠,收割着他的理性与感官,要将于洋自矜自禁的欲念,用他缠绵多情的皮肉来唤醒。
他轻咬自己露出的软舌,神情懵懂而显痴,在瘦削的腰肢、下腹,被微微探起突痕时,发出饱足而美满的柔哼。
“你为什么,不早点这么做?”他像尝了甜,爱极个中滋味,语带娇蛮往他脖颈上咬,当然不舍用力,只似动物厮磨舔舐,直到被人类捕获了作怪的工具,将他的唇齿都融化在水腻的吻中。“你干嘛总那么温柔?”他语带讨伐,是得了便宜卖乖的典型,却又偏偏渗进一点不忿的真,是巴望他烙在他体内的热涨更进犯、更侵占,将含蓄外壳都撕毁,共沐原生坦荡的爱欲。
他看着自己埋在他明媚的肉体里,无从辩驳。他溃败的羞惭,在赞多的坦荡面前,都无地容身。
“我想给你,安心。”但我恐怕给你的只是除了它的感情。
“我想要于洋,不想要安心。”他急道。他揽住于洋的脖颈,急切得不得章法地吻。于洋抚捋他汗湿而披散的发,他的吻珍而重之,让主动得破罐破摔的赞多都开始莫名害燥,脸上晕开熟透的赧红。
他抵抗着这世间、对他而言最深邃的美好,以致一败涂地,逐渐连为何开始的理由也散形。他抱着这个将自己从困顿雪境中捞出来,也将自己从白茫虚影拉入实地的人。他再也没法走完他的路,但他已然顿悟,他漫漫长路的终点,除赞多以外,已再无他想。
“抱我。”赞多伸长手臂,眼睛明亮而固执。于洋在水中,缓缓抱搂住他的悲喜,他的答案。
金光璘闪,绿意盎然的森林,闪烁模糊的笑脸。它们在眼前啪地扭颤,如最初降临时的火星熄灭。
7.
“帮我写吗?”
赞多拾起那本平放在背包上而滑落的日记,闻言猛抬头看他,于洋只一下一下,背对着他削土豆皮。“你的中文书写那么好了,用日语写也没问题。”
“我的字不好,你的日记,我不能写。不管于洋是不是开玩笑,不要再那么说了。”
“没事的,赞多。”他声音里听不出情绪,直盯着那口锅的滚滚白烟,“第2596天,他站在日落的悬崖边上,说着什么,没有看向我。”
“我不写。”赞多赌气似的把那本日记按到他怀里,神色严肃且不满。
“你一直看着他对吧?他的笑,他的哭,直到现在也……这是你的日记,你的世界,完成它。我会陪你写到最后。”
于洋静静地看着那本日记,拿起它,轻轻拭去封面上薄灰,将它揣收进贴着心脏的里侧衣袋。“好。”他低声道。“对不起,我不会再那么说了。”
这个不愉快的谈话,很快被赞多抛之脑后,于洋自叹弗如。他们在这片深黑色的莽原跋涉多天,天色苍冷,地上罩了一层淡灰紫色的雾气,四下皆是寂寥,远离人烟的荒芜,半天才见一匹悠哉掠过的鹰。他们漫行许久,见一荒废无人木屋,兴许是多年前隐居此处之人所建,门框上木牌歪斜欲坠,门旁却有一厚木靠背长椅,孤零零多年,才等来他们。
他和赞多坐在屋檐下,远望那片荒廖,极目之地冒着淡烟,瞬息又被风缭散。一派灰白似雪丘绵亘至天际,仔细看去,只是成片荒凉盐碱,铺陈在萧索天幕笼罩下的旷阔黑原。
他们安静欣赏着这方荒景,寸草不生,却叫人清凉清醒,像从土壤底质便发酵着不逊色苦烟叶的麻涩。
“我现在觉得,停下来,也很好。”于洋平静开口。
“是啊……想象一下。”
他们坐的是沙发,前面是投影仪投屏的无人声风景纪录片,伸手一拿就是可乐薯片,伸腿一架就是毛垫软凳。一身睡衣轻松,干净整洁。荧幕熄灭,他们拉开窗帘,满室绿意灿然。
“我要熊猫的图案,”赞多表示,“你可以穿小狗的那件。”
“都行。我们可以把睡衣都在客厅架出来,看哪件喜欢,重新再买一遍。哪件不喜欢的,就劝它加把劲,变一变。”
赞多吃吃笑:“你好久以前说,不会做梦的时候,我觉得好可惜。可是我喜欢做梦,因为不知道为什么会梦见,”他的手做了一个波浪起伏的动作,在虚空游出一道景色,“梦见我们像梦里那样子,弹琴,跳舞,很多很多年,有时却光是我跳着舞,你看着。虽然一点点寂寞,但无论如何,我们都是在一起的。”
“我真希望,于洋要找的那个人是我。”他看向前方,轻声道。
“我也希望。”一句话,于洋说得很缓慢,很深长,费尽力气。
“但是,和你走这么多路的人,会是我。”他靠在于洋肩上,“现在,也感觉到,非常幸福。”
赞多枕着他的肩膀。于洋突然感到,心底深处隐约的害怕也已烟消云散。或许是厌倦了那攀附脊椎的惧意,他看着赞多颤动的眼睑,在他肩膀挨出柔软肉痕的脸颊。于洋放松肩背,往后靠坐。不管那幻觉是什么,一直在追着自己,他希望它到来的那日,能共赞多一起去面对。他现在已经能平静审望他的路,赞多就是让自己不至于在这段旅行走的旅程上,失手开车翻下山崖的阀门。他也已难以想象,赞多同那个幻觉一同存在的生活的场景。只是因为有赞多在身边,他才不至于对幽邃的未知,如此焦灼、渴虑而脱力。
只要是共他一起的话,前路无论有什么在等着,他都觉得他过了具足的一生。
赞多时常感到最近于洋看他的眼神有些奇怪,于洋极少这么含情脉脉地看他,像纯粹的恋人,而非家人,他怦然心动,奈何衣服笨重,头发东倒西歪像鸟筑巢,他着实纳闷于洋含情的点。
该如何长久地留住赞多,这个不像应为某个人停留的人。他想到人们向来的纽带,但世俗的架设,能否留住这颗自由的心灵,这是否是另一种无奈的选择,卑劣之私欲——
一个家。在这世间,属于我们的。一座房屋,永远为他亮起的灯,映照他无名指上的戒指。水瓶中为他更迭的不同花枝,只是他每日鲜妍明媚之万一。纪念日也非必须,因时刻都忆起、感恩与他相遇。
他慢吞吞讲着,再也说不下去了,因赞多抱搂住他脖子,哽咽的泪和笑,濡湿他脖颈。所有历经,所有他们失去的日子,和拥有的未来,都在眼前徐徐绽放了。他抱着于洋兴奋得直蹦颤,突然,被一个重量级现象惊到,大呼小叫:
“于洋,你有白头发啦!”
“我知道,我知道!”于洋笑得鬓边那几根白丝都蓬乱飞,赞多按住他脑袋,给他轻轻挑拔,他看着赞多认真的神情,忍不住低下头,凑过去吻他,在他唇间生发出感慨:“早知道,我当初就和你一起好好跳舞,锻炼,你看你,跟那时候一模一样。”
8.
温暖日子中的美满生出、且身心浸润其中时,通常无知无觉,也无暇思忖那些或将相伴而来的事。经历时,未曾觉察一生一度的可贵,醒觉时,却早回不去那个时空。
一个月前,他吻着赞多的侧脸,在星光熠熠的河旁,他们决定在这座城市稳定下来。二十五天前,赞多显露踌躇,被于洋捕捉到视线,便作无事发生,又失落难掩。二十二天前,他对赞多说起那个长期国际街舞盛赛,伴报名资料,机票酒店路线图若干,求赞多肯首,赐他目睹天才异彩,换来赞多翻过沙发奔扑来,给他抱住转了四五圈才卸力。他明白赞多不需他如此做,最终都会去追梦,但他想多少为他做点什么。
二十天前,他苦笑听赞多唠叨,自认几番精神失态后失了信用力,让赞多拿出对孤寡老人的劲猛担忧,再三保证他不会躺在水沟里等赞多回来后,赞多才啄了他一个吻,蹦跳着,一边奔向去机场、去梦想地的大巴,一边两手挥着行李袋旋转,阳光泛着虹晕,灼亮地笼住他,他浸没在纯澈、炽白的光中,欢笑雀跃着,在垂荡的繁枝茂叶间,在盎然的澄金绿意里起舞。待于洋眨巴、揉完眼睛被光刺出的泪,那里只余苍青林木,蓬然摇曳,一地扬沙。
十五天前,他安分守己,足不出户,沉浸于作曲。只在夕阳落辉寂静降临,他环顾租处房屋,发觉视野如此宁静,单调,森罗万象的幻觉,似从未出现他生命。
一周前,他灵感泉涌完成了手上作品,交接完后一身轻,瘫在沙发听时钟滴答,任那首未竟的钢琴曲在心中沉默流经,不着痕迹,又似呼之欲出,他的五感,在空中勾勒出赞多趴在身旁的触感温度,平静,满足,自觉时日漫长,为它亦无需再焦虑。三天前,他在网上浏览已久,而一见钟情的,那栋满布他与赞多幻想过的元素和设施的房子,他收到了不久后即可相约详看的邮件,决定把它当作英雄凯旋归来的礼物。
一天前,他的日记记载到近三千天,堪堪写完那本子最后一页,虽后六分之一,已然和人们的平常生活无甚两样。他把它锁进箱中。
那天夜晚,他做梦,梦见日光粼闪的森林深处,传来模糊的欢笑。
“这是什么?”
“鼻子、嘴巴、脖子,”赞多一字一顿,声音绵软,顺着话音,活泼地抚按自己身体。
“这边呢。”口吻是全然不知,等着恍然大悟。
“胸、腰、膝盖。”赞多笑得颠来倒去,抱住双膝,像只被戳到痒肉的兔子飞速拍打脚掌。
如今这种场景已非学习,只是某种心照不宣的游戏或……情调?赞多将头发撩至耳后,笑容明丽而期许,作独一无二的梦中人。于洋温软、又不满足地凝望他,明了多年的寻觅、寄托与珍爱,尽在怀中此刻。
今日。于洋醒转来那一瞬,想念赞多到全身酸痛。
他后知后觉,反应大抵是久未出门,叹自己活在两头极端。待他听从内心,走出去,去到林木中,坐在长椅上,闭目嗅吸青草气,他才发觉他已为见到赞多做好了全身心的准备,哪怕只是通过电视和网络的屏幕,花簇也会为此雀跃绽放,青枝蜷曲着,蓬然延伸,它们汲取他的渴望而生发,暗自欣悦,抽芽窜长。
他漫浸于斯,轻哼曲调,聆听枝条盘曲蠕动的婆娑,森林幽邃的翻涌。直至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
“兄弟,你在这里做什么?”
解构
1.
刘彰在昏暗室内睁开眼。
他左右环顾,是一间大型的酒吧,看样子废弃许久,桌椅尽数落灰,维持在一个人们匆匆撤离,或突然消失的形态。他从椅子上起身,发觉身在宽阔舞台中央。正前方一支立式话筒,像深暗中的枪口,对准他喉咙。他没忍住被吸引接近,皮鞋幽幽自大厅叩响,走到跟前,缓缓握住那支话筒。
瞬时,满厅大亮,灯球五彩斑斓,爵士乐女声四下旋绕。先前四下昏暗,现在他终于认出这个酒吧在现实对应的地方——那桩任务的地点。他与赞多第一次共同出任的任务,他们也在此结识了于洋。虽然从剧场被篡改成了酒吧,但诸多装潢细节皆吻合。
爵士女声暧昧多情地回旋,他孤身呆立厅中,许久,才轻轻绕开桌椅,走了出去。
城市街巷已空无一人,电力却还在维持运作,他回望,那间剧场外表被诠释成一间普通的海港酒吧。临海建筑已开始被海水侵蚀,崩塌,他避开楼身钢筋溅起的巨大水花和碎石,庆幸自己进入的着陆点是安全屋般的酒吧,而非在这片海里集体下饺子。他沿街相中一辆车,自路过的超市捡了工具,猛地击碎玻璃开门,拆电路板,接上火,引擎轰出爆鸣驶离。
在这一旦死去便会醒来,进入的条件又极苛刻,每一次进来亦伴随无从清醒的风险,他没有那么多次机会。他沿着海岸线,向同一个方向,在这个城市基建齐全,但荒凉透顶的世界行驶。
极目空无一人。一个潜意识投射的路人都无,却竟然在电气方面依旧遵循物理规则,就像打造这个地界的筑梦师,仍没意识到他精神的火车已脱离常轨,还在慢条斯理往大海里开。刘彰猛打方向盘,漂移闪避轰然断裂的桥梁,建筑已大量塌方,像崩溃迸裂,掀发海啸的情感。他途径过大抵有几十个屏幕,位于大楼外壁、商店电视等地,竟还在播出,且统一播放着同一个采访,他看去,那个记者,赫然竟是他自己,背景是烟火盛会,“他”正大声报道着“新年新气象”的跨年倒计时。十个数,每倒数到零,便一片雪花闪屏,重头来过,永远不能跨到新年。
太诡异了兄弟。他记起,这是他和于洋赞多、仍得以一块约年夜饭的最后一年,隔年,那两人间,便在自己逐渐触及不到的地方静默演变。
极目城建楼群,几乎完全是现实世界产物的翻版,只除了明显剔除了非筑梦师审美的部分,以及其他超越他想象范畴的,其他被全然搬入。明显这种模糊现实与梦境、可能酿造的危险,对精神可能产生的创伤,已非筑梦师的考虑范围。
“于洋这家伙到底什么情况……”刘彰暗骂,也无奈。在他的认知里,他体感上只和于洋分开了七个多小时,现实的时间过去二十四分钟。而他估摸时间流速,于洋呆在这起码已有八年。他眼睁睁在上一层、即第三层梦,看着于洋中枪而亡,意识掉入迷失域。
可因于洋最后那铤而走险开的一枪,他和同伴才得以在第三层只花四十分钟到达和打开保险箱。但因第一层不稳定,加速二三层相继崩坏,他们只得暂撤回第一层。
他费尽全力,才说服其他人,能通过另辟蹊径,再设计两层新梦境为台阶,重新下到那片共通的、原始的迷失域去捞于洋。他们在第一层花了近七小时,依照预备方案的地图重构出两层梦。
因他是主动选择下潜迷失域,并不会如突发死亡掉入导致失忆,只他和于洋进入时的因素相差过多,着陆点预计会和于洋巨大错开,身处极远一隅。这也是众人异议最大的一点,他有极大风险,在理论上无垠的迷失域里和于洋永远错过,不能衔接上轨迹。
“怎样都好过什么都不干吧,”刘彰如是说,“再说也不是一点希望都没有。”他一路惊险重阻杀将,方降身于此地。
他见诸、辨认着一路上,记忆混乱的潜意识领域与现实错位、所产生的扭曲,即使有预备看到不妙的东西,还是难免发悚。他沿路开过废弃的、依稀昨日繁华的旅游城区,城市在以惊人的速度溃型、塌方,似他的到来便是死神,一路飞驶,收割这个世界维以成形的最后一丝生气。
但这些,也已经是大半年前,他在迷失域所见的光景。
起初那段时间,刘彰见路边无人的超市和油站,便破门而入,洗劫扬长而去。直到有日,他在油站超市反光窗中,见自己皮肤日晒粗糙,胡子拉渣,眉宇紧皱惫冷,一副不死不休的模样,才恍惚意识到在时间漫长到丧失概念的领域,每日活成个亡命狂徒,踩紧着油门直飙的半年,仍确凿地烙印在了身上。他从动手剃了三次发须,到后来的只得全副精力,集中去生存于废土。有次甚至引爆了一处废弃而泄露的燃油库,他甩着车尾,命垂一线逃出爆风。
无多提示的寻人主线,一死即全域封禁,无边界地图,一条命——等他出去,定要把于洋关进不把这种游戏打通关不给放人的小黑屋。他靠这种愉快的想象以保神智。
他逐渐脱离城市,在盘山的公路,雪地,直至谷涧,荒原上疾驰,他明显看出它们间,过渡地带的渐变逐渐粗糙,显然中途筑梦师的精神被别的什么牵绊住,已经没有环顾四周的余力或欲望。而一旦潜意识转移了视线,或不再在意,它们也将继而荒废,非现实的造物唯一的生机来源仅是缔造者。
刘彰观察这些地貌,倾向于这个大举改造迷失域的人,他的主观意识趋于沉睡,可潜意识却根深蒂固地活跃、记住,将现实扭曲、分解,刻入了潜意识,完全无法消磨。以至于一边不断感知,一边不断创造,像台自主辐射,无休无眠的机器,极度自然地演化构筑出一整个世界。
该怎么评价这种现象。自甘沉眠美梦的人?
车子在荒石峡谷中急速颠簸,刘彰赶在石壁剧裂收缩前,堪堪猛踩油门,向着狭窄出口处猛冲。
玫红和暗蓝云霞轰卷厮缠,车后大地龟裂动荡不止,细小如蚁的车身,如刀锋偏摆摇晃,向显露魔魅狂乱本色的地平线冲刺去。直到他一头扎进那片盘踞整道地平线、漫无边际的森林,车子被巨树虬结的根绊住。
他猛拍了一下方向盘,果断弃车徒步。
森林极难行走,即使迷失域相比上层或现实,流速奇慢,他也已耗费了比设想更长久的时间,丝毫不敢放慢动作。照这座奇诡荒深、不见边际的森林来看,要不是陷在这里的人夜以继日做出的巨大改造,要不就是这个人的潜意识,已经扩展壮大到无从控制。
但他经历众多梦境,也从未见如此茂密,葱郁,如同荒长了很多年的原生森林,极难由外打破进入,俨然向内围拢包裹,自成宇宙的幽邃秘地。他拨开重重雾障的细径,于根枝中攀爬行走。树木古老虬结,纷乱隐秘,像遮掩着无数沉重心事。所有不被袒露在表面的,冰山底下无垠的深悲和幽邃,化作参天巨树,回涌着湿润潮湿的水雾,滋养这座活着的森林。巨大的心声构筑了它们,它们絮絮低语,泣诉被筑梦师背过身去的悲伤。
过于浓郁和湿润,刘彰的行进极为艰难。虽然它们毫无攻击性,只全然封闭、包裹起来。但他依然竭力在其中辛苦开路,力求不至彻底被吞没。直至漫长又模糊的时间后,他听到了低柔的歌声。
这是自进入迷失域后,八个月以来的头一遭。
他竭力挥拨开荒深树枝,向着那线光,跌撞扑去。
2.
“我写歌呢。”于洋笑笑打招呼,这男人看上去年纪比他轻不少,像他刚遇见赞多那时候的年轻气盛,但有些面熟面善,兴许是宅居太久,他莫名有些新奇,“你到这来干嘛呀?”
“我散散步,就走到这里,”刘彰挑眉,放缓呼吸,“没想到遇到作曲家了,”他一副自来熟,慢慢走近,“什么类型的歌,能听听吗?”
“见笑了,不过这个嘛……”他挠挠脸,面露羞赧,“打算让我爱人第一个听到的,却到现在还没写完呢。”
刘彰动作一僵,站在离于洋有段距离处,“啊,那一定是个很好的人吧,能让你为他写歌。”
于洋出神片刻,目光柔和。刘彰警惕环顾,明显感受到周遭树木一瞬蓬涨。“好……不足以形容他。真想让你看看他跳舞,哎呀,那可能是超越人们的言语和理解的范围的,没看过的会很难懂……不过今晚他街舞的决赛节目,嗯,有幸目睹哦。”他话尾带着玩笑,满心期待到眉眼弯弯,是真心实意浸透了爱。
仿佛全身血液倒流,刘彰感到大脑气血上涌,四肢发麻。一丝愠怒在胸口翻卷,掺杂他因想到那人而难抑的刺痛。这大半年来路上的心理建设几乎顷刻坍塌,他极少有如此心头无名火起,突觉谁都可在此地,以如此口吻提起那人,唯独于洋,他不堪忍受。
“这样啊。那我问你,他对手都有谁,主持是谁,在什么渠道,面向何人播放?”他面对于洋的懵然,愈发急促,像枪火诘问,“你答不上来,是因为在你眼中,还有他人存在吗。你不记得我,不记得你自己,除了你那一个‘爱人’,还有哪些人是你记得住的吗?”
于洋以为是个玩笑,“我的记忆力确实靠不太住,好几次差点出事,如果没有他拉住我,你现在可能就见不到我了。”他好脾气笑笑,“这么说来,我们在哪里见过?”
“我叫刘彰。好好想想,你见过我,但是以其他的形式。你不记得,但潜意识替你记得。除了新闻台,我猜,可能还有广播广告之类。”
那张扬沙下柱子上的海报,书店里《传播核心理论引导》腰封上的作者名字,电台主持关于候鸟集群返巢的念白声音,一句歌词,像刀刃切入记忆。
“我算是明白,为什么你会担忧到要未卜先知拜托我了。”刘彰预感在走一步危险的,可能让棋盘倾翻的棋,怒气和恐惧拧在他胸口,可追在身后的现实扼着他喉咙。
“我拜托过你什么?”于洋皱眉,面色冷淡下来,像头打量不速之客的牡鹿。
“关于在你撑不住想放弃的时候给你一个‘Kick’,在你打算屈服于美梦时给你一个大喇叭循环播晨间操,还有在你自甘做一个混沌的疯子,爱上你潜意识里的幻影时候,告诉你,”刘彰深吸气,攥握拳头,“你就是在现实里,到处找他找到要发疯,干一堆危险的事,才在上一层的梦境里失手,掉进迷失域来的。”
“至于真正的,现实的赞多,你不妨想一想。这么多年过去,这个世界的‘赞多’,有像你一样变老吗,还是一直一个样?那他,是不会变老,还是他不能,”他眼眶猛地红了,“你心里深处不是早就有答案了吗?”
“你可以停下了。”于洋站起来,平静而冷郁。“趁我还没赶人。还是需要帮忙叫救护车。”
“这里除了你和‘赞多’以外,已经没人了,”刘彰惊愕,“你还记得,上一次看见路人是什么时候吗?”
确实很久了。他做着自由职业,以不和人接触的方式,亦认为是自己的滤过性筛选,是想要得到、而失去某些部分的选择。
这个神神叨叨,疯人院逃出来似的青年,一身沙土,眼神冰冷锋亮,犹带不甘,直欲刺穿世间虚伪和谎言。他熟悉这种眼神,多年前,他在镜中看到自己挥之不去的幻觉,也有同样的,烧除雾障的孤执,也熟悉被当作疯子的痛苦。
“我明白你在说什么,”他沉声道,“但你也知道这在我听来有多荒谬,我的爱人、家人,被你说成一个假的投射,是个臆想。”没忍住轻笑一声。
“因为他不在这里!你的人也在外头,当着植物人呢,如果你没法醒来!你的朋友,”他原本言辞颇激烈,此处却顿了下,苦笑:“我也在外头,只是你没能记住。作曲家……你的记忆,好像只停在遇见我和赞多前的生活了。但才能倒是一点没忘。”他张望已暴涨圈缩,围困他们的树林,“这个世界的模样全是你无自觉的延伸,简单讲,就是附属于你的,被你所创造出的。”
风浪催打周遭森林,掀刮起比海啸更可怖的巨鸣,不久前的明亮金青色调,已幻变成阴冷灰青。厚云冷漠在天际凝结,翻卷着郁怒的雷压电涌。
“看来还包括天气。”
“所以我成了神了。”于洋柔声道。
“可以说是吧,毕竟迷失域只有你一个人。你给自己、和你那个投射,打造了一个理想世界。”
“你如果,还想要我继续听你说话,最好停止那么说他。”
刘彰被于洋眼中怒火和语气的冷极震慑。他这种人,真正发怒时是极惊人的。刘彰模糊意识到,若于洋视这个世界的‘赞多’、为真正的赞多,那他面临的将是不愿想的棘手困境。他此刻仿佛成了上一层梦里、他们目标对象那些潜意识的防御者,直面于洋愤怒的枪口,被他沉默地撕成碎片。
“对不起。你跟我,其实都不怎么喜欢靠说,一切都比不上自己去看。”刘彰举手投降,“看看周围,整一片树,一个入口都没有,想一想,你是怎么进到这里面的。”他放缓声音,“我的话,是被放进来的。这片自我封闭的潜意识,偏偏留了点缝隙,也没有二话不说困住外来者。”
于洋站在灰暗的暮色下,像一个亡魂盯着他。刘彰也直视他,焦急之余,渗上一丝悲悯。
我只在这片土地挣扎一年,已受尽无时不刻想出去的郁燥和麻木沉沦的撕扯。你在这里被困了多久,经历了什么,你也会期待吗,一个外界的破解进入,像一只手打碎玻璃鱼缸?
他低声劝道:“真的对你看到的,就满足了吗,不想去看背后隐藏的东西?那些疑虑,它们一直在那里,只是被我叫醒。你也不想就这样,被它们看着,一生都被纠缠吧?万一你是想知道真相的,却一时把这点也忘了,那岂不是很惨。”他转身,往某个方向走去,“而且这里,刚才有一个通道吗,我不记得了,你说呢。”
于洋抬起头,木然看去。方才那片紧闭的密林,赫然伸出一条长路。
“走了。”刘彰率先走进,“想知道点你不知道的,还有赞多的事,就自己来想起吧。”
3.
“所以,你们属于一个组织,雇佣你们盗梦师,偷盗别人梦中的天价信息。”
森林潮湿压抑,他们不禁开始漫聊,为免被密不透风的悲意渗入骨髓。在他听来,更像刘彰讲一个以他为原型的故事。
“我猜我只是个无辜躺枪的路人吧?从小都是普通家庭学校,接触过最高级人物的场所也就是演出的剧场了,但那些也不等于人脉。旅游遇见的驴友我就不清楚了,应该没有隐藏着石油王才对。”他数着,“除非连这些记忆也出问题。”
刘彰笑,“如果不是路人,我们很难成为这样的朋友吧。”
于洋看他,这个对他而言的陌生人,提起“朋友”二字,脸上有满足神情与淡淡的自豪。刘彰断断续续,讲了一个在剧场发生的任务。他们目标人物,是手握人口交易产业链条的企业家,偏爱古典和爵士,唯爱当日该乐团某支经典曲目,而他,好巧不巧他应聘了乐团钢琴演奏者的空缺。
“而赞多,是我们的伪装者。你们是在剧场彩排时认识的,当时他只是执行任务……”
于洋差点滑倒,“等等,开玩笑。他连个谎都撒不好。”
“那是日常,外加对象是你。”刘彰暗翻白眼。“只要他想。一个是一旦捕捉到人物的关键细节到位,人们在梦中潜意识便会自然补完整体,一个是,”他望天,“引导梦中的目标上钩、去猜测,是比撒谎更高级的技巧,他对演诱惑性的角色有超常的理解力。他本来只是执行从你那套话的任务,因为那次目标人物的人生经历和思维模式,显然和音乐、和那支曲目绑定很深。”
“我也不知道你们发生了啥,反正我见到你,就已经是你主动报名当入梦观光客,无偿当信息劳动力来了。明明不是闹着玩的。”他苦笑,“答应了你,是我最后悔的一件事。”
模糊画面泛上,昏黄的剧场,满座沉睡的观众。他们买通服务员给包厢的目标下药后,不料目标一旦被监测到入睡,场内催眠气体便启动,并自动发信通知下属。他们只得抢在现实中对面赶过来的短短几十分钟内,下潜了多层梦境,上演生死时速。待他们得手后,逃出那些填满了音乐抽象诠释的巨大迷宫,从最下层,一层层相互“Kick”回第一层。
第一层梦的设计同样是剧院,只不过于洋身在台上,穿着上世纪戏服。目标狂暴的潜意识防御者一拥而上。他以为就要这么混乱死去,坠入迷失域。
赞多自黑暗中提剑而来,溅起血迹,一身琥珀色曳地收腰长裙,金箔灯澜照映,拉长他黑金光影下的挺拔身影,犹如持剑从蛮荒中来的女武神。明知防御者不过是投射,他依然被这份凶暴的美丽震撼。
有必要穿成这样吗?他笑。
我也不想的。赞多含混抱怨,却牵着长裙做一个礼,上面还沾着血。他说,这是目标的母亲生前的戏服。
“等我们从第一层梦回到现实,赞多殿后让我们先走,当时一片混乱,你也留在后面,结果在爆炸发生,没想到你居然扑过去给他挡了,幸亏伤得不重。你们才认识没几天欸,不过爆炸如果发生在你那片地方,估计赞多干得出的事也一样,你们傻起来有得拼,”刘彰感慨,“不久雇主的人马就赶到救了场。你被送进手术室。哎,后面想想都太经典了,你醒来刚见到赞多,麻药劲还没过,还沉浸在创作里,满嘴瞎喊我的缪斯,笑死我了当时……”
寂静病房中,赞多守着于洋等他醒,就见于洋睁眼。于洋第一个见到的,便是坐在床边椅子上的赞多。他一反平稳常态,急切地撕扯身上的仪器设备,等赞多急忙安抚且阻止,他以软塌塌的力道捧握住赞多双手,似嗔似怪,溢满了不受控制的失态的甜蜜,一本正经委屈状告:
它们太碍事了……我都不能亲你。
刘彰边攀住藤蔓往斜坡上攀,笑得猖狂毫不给面子,于洋跟随其后,都怕他摔了。“虽然结果不算完美,但那确实是赞多和我最享受的一次任务了,按他的话,就是充满了音乐,他能自由跳舞。因为受伤,乐团是暂时没法参加演出了,赞多那阵子也得了长假,就以照顾你为理由,住进了你家。”
他们攀上一处坡顶,前方出口泛着白光,森林的尽头终于浮现。“只是……我们没能好好做到把你和这个行业隔开。因为那个任务走漏的细节,你被上司那边的人盯上了。”
刘彰向那洞天走去。“因为,你在筑梦上确实有天赋。”
这是……城市?
于洋走到边缘,被无机质的建筑外层冷光刺痛眼睛。森林毫无过渡地接上了城市,中有一道突兀的界限。难以区分是它以丰茂淹没了城市一半,还是城市本就是托着这片密林的地基。不见边际的建筑群,从主干道两侧,像地面的起伏褶皱,密密麻麻,在大地辽阔铺开。
他看不见自己脸上表情,刘彰却像不忍看他,轻声说:“走吧”。
他们小心翼翼走下斜坡,进入荒无人烟的城镇,踏上深长的主干道。“这是……这个街道,我看过。”
“因为你在靠现实记忆重建。但,倒也不全是这样。”整片领域看上去都是不甚发达,较适合居住的旅游城镇,楼房层高均只有个位数,夹带未开发的空白地带在其中,建筑外表皆是老式和复古风格。
“但我并没有系统学过建筑。”他低声道。
“那是遇到我们之前。而且,知识后天能学,梦更多是靠感觉感知,而不是视觉或规则。潜意识也是受的情感驱使,不是理智。就是说感情越丰富,梦境越庞杂。”刘彰环顾“而你,有从音乐细节中提炼,构建意象的天赋。毕竟想象力在梦中是最大的武器。然而它们,”他拍拍楼房墙面,“如果出现在现实中的话,物理层面是经不起还原的。”
“你是说,这整片建筑不是照搬现实,和现实中这片区域原本的样子,有区别?”
“和现实这一带区别……呃,很多。”刘彰开始斟酌用词。“想看它们真实的样子吗?”他回头,慎重看了一眼于洋。
于洋沉默许久,深吸一口气。“让我看吧。”
刘彰半抬起右手,五指摊开,像贴在空气玻璃墙上,随着前行,一路悠游划过。
柏油路面应声而动,从原本的低层建筑底部,传来筑基打桩的爆响,似巨物被开闸前的铁链抽动,下一刻,无数钢筋铁骨,衔接着楼层拔地而起,刘彰信手一抬,万丈玻璃大厦轰然矗立,骤时遮天蔽日,路面变暗,光柱竭力漏入铁林,沙屑粼粼缥缈。
但实际上,更像是它们原本就该在那里,完全填补了所谓未被开发的空白地带,此刻只是遮住了它们的反光迷彩布被掀开。于洋安静看这奇诡画幕,莫名生出纳闷,他为什么之前从未留意过这些城市高楼的轮廓,那些富有与科技感的新型建筑,直到刘彰像飓风刮过,它们才真正揭下了伪装。无穷无尽的钢铁巨人将他们重重包围,俯视前行的两只蝼蚁,反射金属无情的色泽。
“那当然,你对你看不上眼的东西向来都懒得多看几眼,就更别说在你的潜意识里了。”刘彰听罢他说的,表示他建的,应该是有些年头之前的这一带的样子,大概是老电影中的画面,还有一些现实里被保留下来的老建筑倒是被搬了进来。“被潜意识厌弃的东西,自然不会投射在美梦里。”
“……我厌恶城市?”
“是厌倦吧,我猜。赞多没法脱离控制他的组织,而组织那边,又坚持你知道太多内幕,不肯善了,加上虚假的橄榄枝,附赠一大笔威胁……”刘彰语带烦厌,“没有办法。那段时间,你们是我们中最好的搭档。但到后来,应该是在筹划通过某项任务,成功后一同脱身离开。”刘彰没有回头,“不允许失败,失败不允许活。这类组织的风格,想必你也知道了。”
于洋仰望铺天盖地,无孔不入的大楼。“我们失败了?”
“具体我也不知,靠你自己想起了。”刘彰摸出一枚光感材质的金属邮票,镂空花纹设计了一系列数字,通过只有他知道的规则,可转换为他至亲与挚友的人名。他的锚点还是于洋给他的灵感,说他怎么老是喜欢写信联系,写了又不贴邮票不戳章,一看就让人紧张。“你现实中的锚点,像这种小物件,应该也有一并被照搬过来。”
被放在潜意识中,珍重而安全的地方。他心中浮现答案。
循着“厌倦而逃离”的指向,他们很快觅到了那座孤零零的房子,它既隐蔽,藏身曼妙繁复的林叶,被裹于繁花与蔓草植被中,又显眼,因它,被独立地安放在大片雪白沙地,较远的外围仅有老式建筑,独处一方远离高楼的地带,像钢筋水泥中开辟的,环绕了一圈粼粼清水的绿洲。倘若这个迷失域世界有俯视图,它一定是位于中央的位置,一切前因后果,都由它延伸出。
我知道这里。于洋喃喃道。
我就不进去了。刘彰拍拍他肩膀。他也回拍着。
4.
于洋缓慢走上楼梯。这栋房子,能看出时间的痕迹,但物品摆放都无甚落灰,依稀留存主人们珍惜的痕迹。这里明显无人居住,却像是上一秒仍有生活气息,整座从记忆里搬出来,还原了无尽细节。
天花板有修补的印记,他们曾因被冰雹砸破的玻璃天窗,面面相觑而大笑,也有人波澜不惊站在人字梯顶安装,另一人在底下,像要把人字梯捏出水,按捺住团团转的紧张。
他走过餐厅,有锅碗瓢盆声从厨房传出,他看过去,看见蛋糕奶油涂在赞多脸上时的乱糟糟,他在烛光下光影斑驳的笑颜。
厅房有一双面对面摆放的软垫摇椅,透过落地玻璃窗,夏日时,青翠倾泻摇曳。他们考虑过要不要养一条金毛,最终以两人各自忙碌为由,且他看着赞多蹲在窗前逗弄着窗外草坪的鸽子后,就觉得金毛也并非必须。
他望向庭院,赞多在晾晒被单时,蓬软的发丝,连同轻柔衣袂,被风吹裹入翻飞的白浪。
于洋最后推开书房。
一室高耸的书籍资料,散落一地,能看出主人离开前的仓促。他抚着书架,缓缓走入。
墙上贴满了各种城市旅游的风景画、杂志摄影,有周密的攻略计划,也有散漫的灵光一闪。无数他八年以来,一路走过,见过,触摸过的风景,都像被拍扁拍平,浓缩于这面墙上。
他更深走进屋内,墙上资料越发繁杂,笔迹混乱,关于最后一个任务的密议,底下掩盖着关于同组织割离,藏身的方案,被反复修改涂画,皆穿钉成密密麻麻,透不过气的线。
那些线,像一大团鲜红毛细血管的乱麻,纵横交错,要凝结成一颗搏动的心房。他注视那细线粼粼的反光,鬼使神差地,回过身,看向那心房最密的血迹、指向的对面——
一座留声机。
他清晰记得这座留声机。它不应出现在这个位置。这是赞多在古董市场发现的,它造型别致,但内里是已全然磨损,金属唱头损坏、歪曲严重,是再无演绎出百年前喑哑柔声,古典音色的可能。
“它看起来好可怜……”赞多抱着对旧物市场而言身价不菲的它不肯撒手,眼巴巴看来,像一尊抱着留声机的小狗铜像。“它明明好帅气,好用心,一定有过非常,非常被珍惜的时候的,现在却,要被分成一块块卖掉。”他猛眨眼睛,“你不觉得,它很适合,在家里吗?”
两个喜欢古货与爵士的人一拍即合,怀着兴许能重振它荣光的心情,把这个复古的旧梦搬回了家,可惜折损程度,甚至已难更换维修,尤其是唱臂上,那颗独一无二的唱头,从这最明亮的部分损坏下去,便连带一身金铜木色都无法再次发光了。他们忙碌时也常把它忘却,最终只做了厅房角落一处装饰。
因此在他印象里,这台留声机,是不可能发出声音的。它只是一个,他们那天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搬它回去,蹲坐地上欣赏研究,热烈讨论了半天的,那阵平凡日子的缩影。
他拖着沉重的步伐,接近它。他颤抖着,动作像坏死般迟滞,最终,还是只能竭力抑制至平稳,将唱针嵌上转碟。
起先是赞多轻轻笑声。像风一样轻,蜜一样甜软。
现实中的留声机,是绝不存在达到这般境界,犹如将往事在空中回放,直接穿回到当时情形。接着是轻细的欢呼雀跃,杂乱的拍手和庆祝声,伴随生日快乐歌的含混嚷嚷。再是酒鬼不屈不挠的撒娇,拥抱间衣物的悉索摩擦声,床褥发出噗地闷响,因酒精而酣睡的轻鼾。很久没有任何声音,他以为就此中断,却想起,这段是他正安静看睡着的赞多。
直到他自己的声音响起:“多多,睡着了吗?”
静默许久。而后一首钢琴曲,流入空气。
无人听过的,那首曲子,那首他无论如何想不出下篇的旋律,驾轻就熟,由心而发地漫淌,比起开口说话更加澄明,轻盈,像把他的心揉碎,攥散了,散落于风里,吹拂过想送达的人身周。
于洋在曲声中,看见赞多的无尽身影。他如身陷庞大环绕的,透明的蜂巢,每一细小微格,都装盛、满溢出了赞多的影像和踪迹,构筑成错综复杂,又单一无匹的巢。
他从没牢牢记住过墙上这些城市的名字,或者特征,因每当赞多趴在地板翘着脚,兴高采烈计划起来时,他最后都会被他的神色吸引,最终放任自流,将那张喋喋不休的嘴唇,变成只懂缠绵热吻。
直到最后,他们还一个城市都没能去。那吻已逐渐在怀中消融,只余白色窗帘飘飞,厅房空荡,窗外枯木丛簇。
任务成功,却暴露了预备逃离。赞多被派遣某项任务,被美称作“将功补过”而失踪。他被摁倒在地,嘶吼质问而无人应答。高层的老人俯瞰蝼蚁的眼神。被监视囚禁中的天花板。被刘彰私自救出潜逃的躲藏,不甘和愤怒导向的密行,搜寻可能的知情者作目标,一层一层往更危险更过激的梦中下潜。
最终,听闻赞多下落消息的瞬间,血液逆流的轰鸣,失了冷静的复仇冲动,伴随一颗子弹飞至。
画面熄灭。曲声轻缓淡出,如退潮,遗留出水的孤岛。
他取下那枚铜币尺寸,五瓣镂空樱花构造的古董唱头。这是他现实中损坏变形,只在梦里如初鲜亮崭新的,他的锚点,播完了这支他写给赞多,打算向他求婚的曲子。
5.
“给我一个晚上。”于洋坐在房子门口,“今晚他行程结束,就会回来了。”
刘彰眯眼,但于洋的神色让他不忍。陪伴自己多年,活生生的一个人,只是一缕寒冬里吹出的白烟,任谁没见到真人前,都不可能善罢甘休。他只怕于洋脑壳烧坏,不肯回去面对惨淡现实,更怕自己最终也选择理解。
“迷失域已经很久风平浪静了,即上一层情况还在掌控中。我死前,也开枪带走了那个投射,上一层的保险箱应该能被破解了才对。依旧在计划的时间内没错。”他已找回原有的冷静。
“这栋房子,我知道的。就是我之前在……这边,想为他买下的房子。”他手掌按掐着脸,佝偻着背,“再为我争取一个晚上好吗,我不想他没地方回来……没有见到他之前,我不会做出决定。不管他是不是……”他惶然顿住,不能再辨认虚实,“不论怎样,我也想同他告别好吗,好好告别。”
他若能回来这里,他就已经不是你什么都不知道时的那个赞多了。刘彰没有说出口。他没有问出口的,同样有一个问题:如果你原本知道,当你想起来的瞬间,这个领域的赞多、这个由你潜意识主导的世界的概念,也会顷刻改变,那你是否还会选择想起?
刘彰有一瞬间感到错误的,撕裂的负罪,随后意识到此地不需要再多一个人迷失了。而现实也不会再有人能下来找他们。他只说:“好。那边同伴会尽力争取,保持稳定,这边的流速也比上层慢很多。”他还是没忍住,“那是投射,于洋,而你是投影机。你没有意识到在做梦的时候,他的确,就是赞多,否则你也不可能相信。但当你意识到了,他便不可能再成为赞多了。”
于洋没有出声。他坐在屋檐下,像魂魄融散进了这座房子的幽灵。
6.
于洋陷在舒适温馨的摇椅里,缓缓醒来。电视低声播着街舞比赛的重播,赛事漫长,就像背景乐,浮动暖意的底噪。
他已是桩僵硬的木雕,等着悬在头上的斧子,最终竟等到再无心力维持而睡着。直到他睁眼,见赞多枕着胳膊,甜蜜地冲他笑,像只大型犬挨趴着他摇椅,斜坐在地上。
“我回来啦。你在等我?”能看见他尾巴拍打地毯。
他没有一句,问起这座房子。没有一声惊讶或喜悦,就像这是他经年累月以来,他们共同的家,而他是另一个房子的幽灵,没有任何意外的地方。赞多优柔地伏在扶椅,枕着他手,降落在他掌心。
“于洋,你冷吗?脸色好白。啊,你出了好多冷汗。”
“空调调太低了。”他嘴唇颤抖,听见不知是谁的声音。
“真是,怎么连个毛毯都不盖。”赞多起身要去拿。
他“哐”一声站起身,几乎是跌撞猛冲,把摇椅带得侧翻,一把拦腰抱住赞多。赞多低低叫一声,又开心地回抱他,随后意识到不对,“你到底怎么了?欸,你哭了?”
他抱紧赞多到全身痉挛,热泪止不住地淌,他胸口成了个破洞的血窟窿,错觉七窍流血,整个人的暖热被抽走,快淌干了,不知用哪里仅存的意志力在控制声带:“我在电视上……看到你,我感动……你太美了。你的舞跳得实在太好了。”
于洋用力得赞多喘不上气,他被抱得只得艰难踮起脚,又被挟到痒处,他听到这句话,顿时像回到当初,夸张地笑起来。于洋也笑,边笑边哭,笑声疯狂也滑稽,几乎背过气去。直到他俩双双喘不上气,靠彼此支撑着呼吸。
“做梦了吗?”
“啊……不过你来了,我就醒了。”
“你抱着冠军哦!我会带来幸运。”赞多在他怀里咯咯笑,明媚健康,快乐无忧。一点没错,这就是他想要的世界。
“你已经是了。”于洋长长叹一口气,任赞多擦去他眼泪,隔着模糊泪水,一眨不眨看着他,像能什么也不做,就这么看到天明,直到赞多涨红脸,扭过头去。发现他在看决赛录播,赞多兴奋地凑近,盘腿坐在了电视机前地毯上。
他从安静看着这一幕金棕色调的温暖,再到无声走近赞多,挨着他坐下。赞多絮絮叨叨,说起决赛现场的沸腾,说起回程的深夜,飞机途径灰白冰山,漆黑海面有鲸群渺小浮跃,群峦云缭的峰顶,有新日如火,夺目肆出。
“那时候我想跳舞,现在也好想跳舞,比任何时候都想。在各种音乐里,在你弹琴里。我们一起去过那么多地方,却还是觉得不够。”他依偎在于洋怀里,微微仰脸,抚摸过于洋脸颊,耳廓,衣领。“我们可以一起看更多,做更多。我想和你去看,行星尽头的太阳的样子。”
“我的幻觉。”他停顿,“还记得吗?如果他再次出现了,如果他向我伸出手,呼喊我回去那个世界,到那时候……”
“到那时候,”赞多眼中,有一瞬迷茫掠过,“我会很难过。不过我想,于洋选择想要的幸福。”
「“但是,和你走这么多路的人,会是我。现在,也感觉到非常幸福。”当我想和他共度一生时,他也这么对我说。」
他已经永远、彻底地失去他了。
来临和消失,都是一瞬间的事,命运吝于给他任何缓冲。而这次,是第二次。他突然短促地笑了一声,伴随喉头咽不下的哽塞,又只得挤空了肺,吐出浓稠的,湿重的执。
“发生了什么?”赞多担忧地转过身,在极近的距离共他呼吸,他一只手抚上于洋的脸,眼中满盛于洋的样子。
“我只是……想你。我太想见到你。”他捏握赞多的温热的手掌,贴上自己潮湿的脸颊,笑容惨淡,带着认清后的释然。“只是好想再见上你一面而已……”他亲吻他的指根,手腕,将颤动的唇久久依贴赞多的脉搏。当他终于,从灵魂深处倾吐这句话,他也于虚空看清了全貌,触到他无从醒转的内核。
我们在离开那座屋子时,能否不再受迫使,少一点仓促和粗糙。那天的任务,我为什么不在最后昏倒前攥紧你的手。我有什么能做的,去让我们的相遇换一种全新的可能,让我们并驰在路上永不告别。
那么多过往片段,来不及修正的细节,又因赞多而无尽扩大重量的画面。一点点快乐,都在他煎熬的日夜里反复咀嚼,再受尽极度的清醒和刀绞脏腑的不甘。赞多离去的瞬间,他清晰感受到身体的一大部分,对美丽,快乐,朗悦,暖热的感知,对世上的期盼和维系,都追随他抽走。而他困在一遍遍不同方式的失去中,对他一见钟情。
“我们分开也没有多久嘛。”赞多被他抓住的手毫无抽离,另一只手轻拨开于洋的鬓发,抚摸他憔悴眼尾,“我不在的时候,你又睡不好了吗?”
你真实的温度,你伤痕累累的膝盖,你作怪灵巧的,泛粉的手指。以及和这一切永隔时空的我。你只是无论在哪边,都是这样好,愿意溜入梦里,渗透、填满我念想中的空白。
赞多抵上他的额头,和他鼻尖相对,“我就在这,哪也不去。我还要看着于洋好好的,幸福的。”
“幸福,我想要的幸福吗……比如,我还没见过你老的样子呢。没你在的时候我想象力好差,想不出没见过的你的另一面,没去过的地方,没和你做过的事,比如一起去海里潜水,一起看你的比赛……”他在赞多的手掌间,轻声低语。他像一截干枯的焦木,再无泪可流。但至少还能烧尽,烘暖这座明亮的房子。在分离时,要做到他所有的最好,即使要将他碾碎。他已经对着幽囚的天花板,想了太久,太多遍。
“什么!等等,难道你没有看我的决赛直播吗?”赞多抓住关键词,用力勾住他脖子。
那个夜晚是刘彰到来的夜晚。
“我还没有!”他笑,“你一不在这,我好像就过得好混乱,连日期都记错了……而且,我想和你一起看,你也没有看过吧。”
赞多的眼睛只亮起一瞬,又睁不开了,“我想从头看,好多超级厉害的人,可我现在好困。”他说话都气若游丝,哼哼唧唧,“而且现场人那么多,没有我出场的时候,你在画面里,都不一定找得到我。”
赞多把所有重量都搁在他肩头、他怀里。于洋一下一下,抚摸他后脑蓬松的发,“我是会来找你的。”
他把赞多身上外套衣物解了,给他换了件舒适的睡衣,吃力地扶搂这头浑身发沉像石头的小熊,哄劝他挪到床上,将房间橙黄灯辉,调暗至经记忆层层涂抹后,他人不得知悉,画家无从描绘的暖调。
“你先睡一觉,等我找找看,你在哪里。等我找到你再喊你,好吗?我会记下来的,”他点点相机,“用这个,就像我也在你那,”拍拍脑袋,“用这里,我记性其实很好的。只怕到时找到你在哪了,拉着你讲没完,你还要嫌烦呢。”
赞多听到“嫌烦”,挣扎着想反驳,却被灵魂深处的睡意拖着下沉,只能咕哝强调:“好,等你找到我了,记得叫我醒噢。”
“我会的。”于洋跪在床前,抓握住他的手,亲吻他的掌心,给他留下最后的晚安吻。
赞多眯起眼,好像于洋偷懒了,视野昏黑前,他努力挣出,要教他一个世纪的重大议题。
“晚安吻是像这样子的……”他在陷入香甜的深眠之前,食指弯曲,轻轻勾近于洋下巴,给了他一个困顿的,绵软的吻。
7.
他轻轻带上房门。
走出到玄关时,见刘彰倚在门旁,像个隐匿的漆黑符号,打在宁静的墙上。刘彰见于洋走来,他多少有撞破他人秘密花园的尴尬,又生出奇异的悚然,一时无语凝噎。
在这房子正门向外望,视域宽阔,由近至远,是光柱打湿的青翠树丛,白茫软沙地,繁花蜿蜒攀爬的复古街区,亦能将这一带建筑,及更远的高楼大厦尽数饱览眼底。刘彰看了一天一夜这个静谧幽美,亘古不变的景色,悟到迷失域的永劫。他在屋外,焦灼得坐立不安,嘴巴发苦,即使为保持造梦的清醒从不吸烟,此时多少也想尝试一根。时间一长,便怕于洋潜意识的动摇,怕他累积的负面情绪,会把潜意识的赞多往攻击性的糟糕方向去扭曲,或将迷失域演变得无法收拾。以至于不够妥帖地驻扎在门口。
于洋在这个家中,总是步伐柔缓,像不愿惊扰什么。他拍拍刘彰的肩膀,轻拧把手,走出门去。
“他睡着了?”刘彰也放低声音,又感到莫名。
“嗯。”
刘彰突然在这样的于洋面前,短暂失了信心,意识到他已远出掌控。他的打破太过突兀强硬,也已拿不准骤变之下的效应。“……那意味着你的放下。”
他看不见于洋的神情,眷恋、哀伤,混着烧剩的麻木和冷寂,却听得于洋语带自嘲笑道:“或许该放下的,还要有一样东西。”
于洋伸出右手,闭上眼。第一次有意识去感受迷失域,同自己的同步和共鸣。
指腹微微发麻,如无形电流灼烧,他的身躯,似乎有生以来终于融入这个世界,被其彻底接纳包容,他的意识,皆由此,散布至世界任一缝隙。
他轻抬食指。动荡的起始,刘彰第一反应是上层梦出了什么纰漏,影响到了下层,随后听闻低噪,仿佛成万上亿蜂鸟集体振鸣,他凝神望去,极遥远开外,灰霾烟雾飘弥天际,待到他发现,那些是重若千钧的实物,趋势已无可避。
他五指在空中,似初识物质和规则般,缓慢移转。他长指忽一抬,目所能及或不及的大厦高楼,尽数被无形巨力连根拔起,钢筋水泥似泡沫被轻易掰碎,飞悬至半空,幽幽沉浮。绿树植被,街面基础设施,轻皆随他意志崩裂、溃散,瓦解分尸,自地面掀扯拽离,飘飞悬停。
万吨钢铁在空中混乱无序,失重般挪移,碰撞出巨大爆音。金属城市发出尖锐的爆响和利啸,彻响无机质的鸣叫,被撕成天地间的碎片。他肆意篡改逻辑和秩序,揭露它们的波澜壮阔,它们不堪一击的虚弱,即使它们能将他化作齑粉,也同他一道无力。随着高楼大厦渐次粉身碎骨,地平线和苍蓝天幕再次粲然现身,狂风连天席卷而起,磅礴巨石与细屑,被卷成了天地间游荡漂流的深海群鱼。
狂风吹掀他的外套,于洋深吸一口气,走进他缔造的蛮荒中,大地似有意识地起伏,他漫步在遍布寰宇的碎砾中,从未有像现在这样,醒悟这个世界,同他生息与共,每一块碎石,都连接一幕悲喜哀苦。当他捕捞到、掐灭懦弱那一刻,天地才随之而来。当在梦中,亲手选择毁灭与死亡的一刻,清醒的帷幕,才自天际降临,审视他赤条己身,昭示幽暗的覆灭,抑或未知的重生。
狂风对他来说,像将他托于空中的流云,他坦然自若,似俯视地面。他展开双臂,尽情在风中释放,深叹一口气,拥抱这场好梦落幕。
天崩地陷之际,他们的身影渺小如蚁,身处庞然洪流倾倒之下。他听见那根弦绷断将即,听见时间倒计的冰冷,听见刘彰喊他的声音。
到了最末,他轻而稳地,打了一个响指。
醒觉
于洋睁开眼。
他迟钝转头,撑住一边身体,缓慢爬起来。雪白四壁安静注视他,四下只有输液的滴答和监测仪的轻响,不时扩散。
他似尊大理石雕塑,脚掌踮踩在瓷砖面,慢慢踩实了,凉意浸渗,现实顺着脚掌爬上心脏,石头软化成皮肉。他侧过头,病床旁的椅子朝着他的方向摆放,空无一人。
足够他拔掉针头,下到地面,向门的方向走去。
他走在玻璃回廊中,天光漏过玻璃顶,温室花房繁绿幽深,延展在他道路两侧的玻璃墙外。他走到回廊上一处正对休憩庭院,视野较开阔的休憩地,慢吞吞坐在长椅上。两日前他身体早经过检查,年青无恙,只是仍时常有灵魂塞错了躯壳的滞涩感,偶会四肢和指令接触不灵。
满目青翠游曳,他看了许久,听身后懒散脚步,径直走来。
刘彰在他身旁落座。寒暄对被留下的人意义无多。他们有一阵无人出声,只寂静观看草木。
“我怎么记得,你家后院好像也有这几种植物。”
“确实是他喜欢的种类。”
这家私人疗养院,庭院中草木繁盛,丰枝叶茂,风吹过便簌簌作响,满目金影摇晃。此间主人,因曾被赞多救过,而甘冒风险伸出援手,提供他们一个暂时性的避所。
“说到底,还是受了他照顾。”刘彰边说,边取出那本档案。
他们在那个目标脑里保险箱找到的地址,两月前就人去楼空,失了一场火,重要设施资料皆化作灰烬。该研究所属于赞多最后接触的任务对象名下。关于此权势遮天、已超出他们掌握范畴的人,过往涉及人体实验的指控和报道,因无证据均不了了之。
“和火灾时间吻合的死亡失踪人员名单,有这个人。该所研究催眠剂和麻醉药的一名博士,事发一周前转移了银行名下资产,行踪记录都被抹去。这种催眠剂,”刘彰指指椅上档案袋中照片,“也是从那个时间点开始,分散地在药剂师的交流范围中出现。可以从调查货源入手,找到这个人。”
他深吸一口气,“他们一听说那个研究所的名字,都说我们走得太远了。甚至还有劝我,尽早放弃一个进去过里面的人。但至少,有个方向。有得干,而且是我们能接触到的领域了。”
“你不阻止我走太远吗?”于洋语气平淡。
刘彰沉默片刻,“我不会再那样做了。”
“为什么?”
走过的梦太多,他们的视野已渐扭曲,投射出的人类在眼中,皆成了可被一枪爆头的烟雾。而当于洋在梦中,因那人成为了丰沛、圆满的人类,他二话不说,把他感情来源的那个美好掐断了。
“当我出现在你面前,让你想起来的那一刻,同时就意味他的死亡。”
“他不会。”于洋说,“他是投射,不会受伤,在我脑里,当我离开迷失域,亦随我抽离。”他轻声模糊,像念催眠咒语。
“你看到、感受到的,经历过的,对你而言,那就是你的真实,千真万确。”刘彰手肘撑在腿上,脊背弯拱,“再来一次,我大概也会做我认为该做的事,那样就会……毁掉你的和‘他’的人生。”他眼底深藏动摇,但下了他的决意,“我的错误无法弥补,可能即使找回他,也不行。说真的,我的理智对他……不抱什么希望,但这是我唯一能做和想做的事。”
这个只认真实与真理的人,为找他不惜下潜到迷失域,却背负上了来自自己的混沌枷锁。做梦也好,唤醒也好,当他在自己的识海沉浮时,困住的也不止他一个。
“你是被我连累。因为我拜托你,你才这么做的,”他用力拍搂刘彰的肩膀,“何况如果不这样,失去的就会是他和我。”
“而且,或许,恰好相反。你的出现,只是让他重获自由了。”他喃喃道。
“哈……”刘彰笑了一声,“我甚至没和他见上一面。”
“他到后来,中文很流利了哦。”
“真假,我好想听听。”刘彰交缠十指,抵在颤抖的额上,语带哽塞,“……我真想他。”
于洋轻轻转动手中那颗走形的金属唱头,攥住游离的魂,握住熟稔的色调和温度。
大风掀刮而过,林木清脆沙响。如今满目,无一物与他无关,又无一物是他。梦、幻觉和现实,没有赞多的时候,身在哪里,景色看起来都差不多。没有他在的现实,反倒更像是一个梦。
刘彰坐直,“你打住,别再想了。这边生命只有一次。真的,算我求你,不能连你也丢了,我心脏真的会爆炸。”
“他没丢。”于洋清醒异常,前所未有地笃静,声音却轻而呢喃,“他在某个地方睡懒觉而已,我还得去叫醒他。”
他心心念念,一个愿景,留着这具平凡身,可共他一起看更多,做更多。
于洋坐在玻璃房内,看玻璃外那片森林被金光淋洒打湿,蓬然潋滟,澄金洒在柔软草坪,模糊有一道修长身影,散漫坐于其间。看着便仿佛,自己也走近了,依稀还在当时那片树林间,陪他颠三倒四地识字。玻璃外草木如碧青麦浪,风声大作,蓬发成葱茏幽林,深不见底,于天地迷离扑朔。他清晰听得见的,只有那声柔软,缠绵的,归乡的呼唤。
是赞多喊他的名字。
完
番外
劫簸
药剂师尤其喜欢看赞多刚醒来的表情。
似经历百千混沌劫难后、骗不了人的倦与麻,又似无知无觉、再世为人的空白懵懂,脸上显出一丝无辜稚态。此时通常,亦是另一个窠臼的开端。
赞多此番被湿漉渔网捕住,白尼龙绳纵横交陷入他的肉体,四肢被艰楚地弯屈,水流像河道淌过他蜜色皮肤,像捕捉住一道金色闪电,他睁眼望来的瞬间,劈穿而烧灼他颤抖的心。
他在轰荡拍岸的浪潮旁,替赞多剪渔网,这像个仪式般的过程,撕开玩笑般的见面礼,经由此进入这方未知地界。这个青年像赤裸从壳膜中被剥出,黑发成缕打湿,垂散在湿润脸颊,弯贴在下颚与脖颈,似海妖被遮掩住腮腺而仓促呼吸,水渍从唇齿间滴淌。
真是热情似火的梦,对吧?他笑,伴随赞多呛咳出一滩水。
赞多深重喘息,摇晃站起,接过他丢来的薄衬衫,胡乱往身上挂,冲吊儿郎当坐在礁石上的他翻白眼。他装模作样指指手表,“你浪费了一个钟。马车来接你了,”他吹着口哨,“只剩三十九小时哦,辛德瑞拉。”
赞多听得汽笛声,三两步迈到崖边上,不可思议地摇了摇头,他小跳着后撤,快步助跑,朝下方轮渡驶过的白浪,像只腾空的大鸟,一跃而下。
神色分明是从容的。
***
药剂师通常不入梦,他多是接触不肯从梦中醒来的,将梦当作现实的人。
最壮观的时候,是三四十个人共享一个共同梦境。听起来就好像一个三四十人的读书会或茶话会一样,不过是时间无限延长,内容自由构建,一般由当天“读书”的那个人的人生经历和潜在希冀,去延伸构筑。每天可以花上三个小时,换多活梦中四十个小时,并且活上百种不同的人生。
最近他的顾客,在共同梦境中找到一个默认般的“好彩头”。彩头这种东西,持之已久,就会变成必须、固定,直至没有它便不再完整,再到依赖、迷信,因其而存活。人的贪欲,渴慕,爱念,在梦中都无限扩张,毕竟梦是没有边界的。他打破自己不入梦的原则,也因此而起。
“他们只是因为,醒来没有,人里面看到我,”赞多指指门外,示意隔壁集体入睡的房间,又指指他独自被安置的这个房间,不安分乱抬的手臂连着输液管和连接集体梦境的仪器,“不能就,随便说,我是不存在吧?”
“世界上不会存在这样的人类,”药剂师把他手拿下,摊平,顶着母猫敢怒不敢言的目光,塞只店里刚出生一周的幼猫进赞多手掌,叫他丝毫不敢动弹,“这种谣言传播速度可快了,还容易让人想信。”
“不找一下,怎么知道。”赞多鼓起脸,不敢苟同。
“不,就是为了来梦里见你。对他们来说就够了。梦才是他们的现实,他们把你当某个只在梦中才出现的共通意象了。”药剂师龇出看艺术品,或看培养皿的笑。“就是醒来剩下那二十几个现实的钟点挺难熬的。”
他像往常他们已经默认那般,拿出配好的催眠剂,赞多看着他慢条斯理地抽取药水,像抽取的是他的筋骨,逐渐僵硬。
“不要,再给我下药了。”药剂师第一次听见他明确的拒绝,遂挑挑眉。深层稳定的睡眠,对身体伤愈恢复更快,他又不是不懂。
“药用多了,会变得不能,自己做梦。我会好好配合你,好好睡觉的。”他有些为难地偏过头,但神色笃定。他盯着墙纸出神,像要看出一片海际。
有不惜捱着伤痛煎熬,也想梦见的人。他有多容易一眼看穿的神色,可最好是佯装不知。
***
那把火,放得他端得是无比爽快,连带被圈束多年的乙方怨念一同释放。销声匿迹全身而退,转眼行头一换,做起地下生意,前东家的人马找人跑断腿,碍不着他低调日子照过钱照赚,感叹还是早做老板自在。他偏爱悬行钢丝,剑走偏锋,多少抱持凌空俯视人们百态诸梦的心理。只新鲜意趣一过,多少也觉出寡味来,人们只是在梦里更尽兴滥情地活,在梦里释放他们在现实本就难掩饰的索求和豪欲。
可一旦梦里放进一个既叫他们痴癫沉迷,也叫他们彷徨醒知的比照物,他们会蜕变成更丰富有意思的姿态,甚至甘在无边放纵的地界、甘作陨石激起的重浪中,渺小的浪花。
药剂师坐在甲板一角,看着这个成瘾源。赞多在人群喧繁中腾挪辗转,他垂头或仰视,轻揽他人或被拦腰搂抱,深深凝望每一个舞伴,要把他们的模样特征尽数记得,像只不知疲倦的鸟,欲飞至双翼筋疲力尽。
这艘在涌荡的风中孤行的轮渡,被他扭转成人类最后情热的堡垒。筵席纵欢,香槟漫涎,他挪步起舞,放声大笑,他的汗水滴落在残疾梦里,养润出周围人们健全或隐晦的情意,梦中人们像受他召唤而来的浪涛拍击船舷,他向四面八方布施、号令他们复苏爱欲。
他让他们感知美与好,点燃他们的梦和想象,缴获他们的五感,只是更深地让他们意识到,他在天堑外的遥远,以致不敢假想他于现实中存在,只将人类的劣根性与高尚性,烧融在一日日、一个个不同人的梦中,让这个“梦中人”,以不同身份,在迥异情境,一遍遍被他们虔诚供奉的美酒浇湿。
***
想想看,几辈子的人生,到达无人能达之境,见诸无人涉猎的风景,他们用梦筑给你一个休憩所,而你在梦里做庇佑他们的神。药剂师的声带像浸了蜜劝诱。
“谢谢,但是,不要。”赞多斩钉截铁。
“我喜欢自己的身体。”赞多触碰自己的胸廓、肋骨末端,顺过他皮肉的凹陷与柔软,如蛇的骨节张弛。“梦里面,血,”指指手臂内侧筋脉,“汗”,双手做满头哗哗的动作,“痛”,深深按在心口。“都很简单,太简单。”
梦里血汗痛,自然都有强烈感觉。只是皆可被一键重置,从头再来,任凭心意涂抹修改无数次,任一丝瑕疵,便推倒重来。在完美的日子里接近永生,那样完美和永生,是否也代劳了噩梦的功能。
“我想记住,我想珍惜。”他艰涩咬字,像从哪里学来,还未融会贯通的发音。
你就是不能被阻止对吧?炽烈的剧痛,跋涉在切肤刺骨的刀上行走,摈弃模棱两可或暧昧不清,你像焚火滚过他们的荒原之后,又要像早晨的寒霜,退出他们贫瘠的土壤吗,在他们枯萎的芽因你重生之后?
赞多眨巴眼睛,当药剂师对他如对顾客,叙说引导性质的催眠话语,他不能彻底明白那些超越常规的语言部分。但懂与不懂对他不甚要紧,泛红的耳廓表明他多少领会了含义。
“只要他们,从梦里,出去了,不会是你说了算。”
是吗。哎,歌颂自由啊,意志啊。他像犯胃酸嗳气般,表情作怪。你这么说的时候,就没有感觉到一只手,一点点捏在你后脖子的感觉,还带轻兮兮捋捋你的脊椎骨,叫你安分点,听听自己的心吗?
“你看了我的梦?”赞多一脸不可置信,还有些受伤。倒叫药剂师怀疑起他们是否真有过牢不可破的道德约束来。
只是路过。他莫名解释了下。我观测顾客的梦,跟看监护仪是一回事,总不能漏个“吾好梦中杀人”的人物进来吧。
他打个响舌。所以,那就是为什么你念念不忘要回去咯?
赞多赧红了脸,仅是没防备被偷窥的尴尬,而非对他珍梦的内容的羞怯。他的梦,在他的心中,大方而透明。
要我说,你们上司比我前东家斯巴达多了。任务失败了就活不成,光是想离开也得死,如果不去做一件拿命抵的任务,下一秒两人就都要被处决?他啧啧生叹。靠那点梦中亲昵,就能支撑你在一场彻头彻尾的的胁迫中铤而走险,拿命去搏一个虚无的可能吗?听听看,事成后,不仅你们都能被放过,还能就此一举获自由身——多高高在上。你敢在枪顶着脑门下赌命去求那人活着,又拿什么赌你们上司不赖账呢?
他嘶声吐信。痛失所爱,功亏一篑……被孤身遗弃在茫然荒野中的绝望与负疚,会让那张温和的脸呈现什么表情?你为什么只梦到他温柔的手指,不愿想象他被留下来的样子呢?还是你就算遭受了那些后,即使是在梦里的他的面前,也不肯,不能悲鸣,只在温存的手指触到你脖颈时,才把落泪强撑作幸福吗?生怕渗进悲痛,眼前即刻灰飞烟灭?
“喂,你是看了多少?”赞多捂了一下脸,攥紧栏杆,蹦着跺脚。“你看就看,不要都讲出来,我很难做!”
毕竟澄洁的好梦,最容易引来目光,就像此刻船上某处踌躇的窥探,如同林叶悉索幽响。
“Last Shot。你还剩最后一小时。”他像个鬼魂,待赞多转头时已潜匿。
***
我不曾在我的梦中见你。你进入他人的梦,也只因人们等待你的垂怜。你到来,赐他们噩梦平息,以远离我把玩恶念。
你踩过无数为你铺陈的梦境和命运。脚尖一点,偏陷入众生架设的涡旋。
第一个夜晚,你在永不落地的飞机驾驶舱副驾上醒来;第二个夜晚,你深埋在林地金黄的落叶堆中,旅队似发掘珍宝般,将你轻柔捧出;第三个夜晚,你在漫天扬洒的花瓣中望来,代替那位新娘坐于车伍……
人们渴求你的莅临,只为从你身,汲取他们怯于直面一眼命途的勇气。邀你做他们最纠缠终生一幕中的拯救者,或教他们届时如何去活。不如干脆化作一座神像,支撑无止境的好忆。
假使你问我,我的梦,会是如何对待你。我说,当你照入现实那一刻,梦对我已无意义。
若你执意问起,我想在你入梦的那刻,让你安眠于床铺上,脱去你双足的负累,给予一场漫长饱足的小憩。为你抗争时的荣光,敬你松懈时的美丽。
倘若你仍要坚持认为,那只是辱灭你的魂灵……
***
“这是那个人的梦,对吧?”赞多兴奋异常。
海风的咸湿掺了霉木味,浸湿的麻绳味,渗透了海上无时不刻的怒涛轰涌。那个男人的皮肤,有久不见阳光捂出的苍白,他邀请男人在甲板上跳舞时,触到男人指上老茧,缠着在一双逐年疲软的手掌。一支意犹未尽的舞,令男人追随他踮起的脚尖,让男人的无望嫉妒羞怯折磨,都被他的双脚踏碎。
这艘轮渡的梦主。一个困缩在办公间,活在往日或心中怒海,两头皆排斥又不甘的灵魂。
药剂师挠着头公布答案,赞多像被冠军奖杯当头砸得一个大跳。
“放松点。现实伤还没好全呢,记得不?”他有些好笑地摇头,“我费心巴拉把你从那地方折腾出来,治了一堆钱,不是为了让你再回去的。”
“我知道,你是很好心,”赞多轻捂住心口,向他颔首,“但是,我必须回去。”
外面会有无穷尽的厮杀,追踪,这人会像活在黑暗森林法则的鹿,没有一日安宁。纵觅得有情人,共他一道直面两人的疮痍和灾祸,又胜得过在梦中漫长无休、同完美恋人的百种长生吗。他反正是道行不够,没法理解。
“劝了四五十天,外加做梦的1600多个小时,说再多,你始终想出去,你不累我都累了。”他叹气,“你知道,只要我愿意动动手,你可以永远醒不过来,只看我想给你看的东西的。”
“你答应过,四十个梦主,还有他们,心结,我找对了,就能离开,一旦一个错,就永远留下。”他的眼睛通常藏着不衰减的太阳,可一旦如水中月般湿润地看他,便胜过催眠剂干扰心神,“我做到了,你看得很开心。该是你为我做的时候了。”当然他嘴里是不可能说出柔顺的话。
“得,宁可在大海游到死,也不愿困在为你建的孤岛上,这不是你的活法,对吧?”
“而且,还有就是,我不想再在,同一首音乐放完,被叫醒了。我想,有天我会害怕这首好听的音乐?很可怕。”赞多夸张摩擦着手臂,指指心口,“这是最大的痛。”严肃道。
他笑出声,不舍地注目他的珍宝,嘴角渐化作垂怜而阴郁的微笑。
“死去便是醒来,”他念着他们这行才懂的咒语,“我见了太多你醒来的样子,但还没有见过你死去的样子。你成全他们了,不想成全我吗?”
赞多也笑了,像头野豹咧出尖牙,长腿几步迈动,甚至不需用手抓持,便跳蹲上船舷栏杆,仅靠超凡的平衡力,如大型猫科稳当立住,看得人心惊胆战,他却在栏杆上如履平地,信步悠游,鞋跟叩出铿锵金属响。
他站在属于他的悬崖边界上,海风掀卷他雪白衣摆,游荡日影下的金浪银波向他涌来,凛风呼啸,自这道白色山脊的边界掀起。他衣衫单薄,似凌空站在海上,仿佛衣袖随时展开成翼。
“谢谢你救我,”他说,“到那边见。”
赞多噙着得意的微笑,唇角抿出得偿所愿的颤抖,如山巅的风,张开双臂,向后自由倾斜。承接他的将不是浩瀚危难的海,是他自由归宿,他的魂牵梦萦。他兴奋大笑,迎来覆灭。刹那间,梦主童年梦中的巨鲸,轰然腾跃出海面,从胸腔中迸发长鸣。就像男人身在渔船漫长年月中,无尽渴求之降临。
见不到了吧。
“是你救自己。”他向着海风,惫懒平静。
他半生做截麻木机器,深坠将梦寐与睡眠用数据转化的牢狱。直至被带到透明玻璃前。
冰冷封箱中,斑驳滴甩的血迹,被赞多匍匐的胸口如心血拖印。拘束衣具下背脊艰难起伏,牵动颈椎,艰涩抬起头,血成丝下坠。深重呼吸间,自幽暗中,暴涨淬火铸刀般的眼睛。在那双眼下,他才顿悟身处囚笼。
归来的,只会是涅槃的他,共斩尽混沌的爱意。
完
免责MODE:求知/笑语
是…盗梦空间的AU,应该很好猜就是了…
《红山魂》
太阳正当空的时候,昆弥老汉坐在树下深吸一口气,让干燥热辣的空气在肺里过了一圈,然后放缓力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太阳晒得脊背开~
耕地耕到太阳落呦!
一年到头没酒喝~
老汉唱过几句,捞起树阴凉里的葫芦,里头还有小半葫芦冷烧酒的,晃起来哐当哐当。老汉的脚露在荫凉外面,被太阳晒得红彤彤,昆弥就把一片大蕉叶拿去盖住脚掌。
山路上有个背柴火的小人拄着树枝走过来,看见昆弥老汉躺在树下,走过来喊:“阿爷,有水没有?讨口水喝!”
这小人穿着双破草鞋,敞着胸,头上包着一束白布,笑嘻嘻地,像是地里长到一半的胡麻。老汉眯起眼睛,努力看他的脸,看清后却叹口气,摆手道:“走一边!没得水给你喝。”
小人用树枝敲老汉的葫芦,笑嘻嘻地说:“哎,有水的嘛!阿爷,行行好,给口水喝吧!”
“走!走走!再缠着,把你头砍下来!”昆弥老汉伸手握住身边的砍刀,敲得地上的石头咔咔响。
小人才看见砍刀,往后跳了一步,又看见树枝上缠着的红头巾,才吓了一跳,咋舌道:“阿爷!你是红水寨的砍头的莫?你放过我咯,开开恩!”
“你哪个寨子的?”昆弥听他猜出自己是红水寨的人,不禁坐起身,把小人吓得往后跑了好几丈远,“娃娃,走过来点,老汉不砍你头,你跟我说说。你是哪个寨子底?”
“木龙寨!”小人也不跑,也不走近,站在几丈外跟老汉说话,“诶,阿爷,你在这儿躺着,有人头给你砍不?”
昆弥老汉骂道:“再唧唧呱呱,把你地脑袋砍落充数!嘴巴上面毛都没出来,砍了你脑袋,龙王爷都不收。你想被砍脑袋,再回去寨子里,多睡几个日夜,长几把胡子再来,老汉头一个砍你底脑袋。”
“这里没得外人来!阿爷!你想砍人头,去外面,去城里面找人砍莫!”小人现在倒不怕了,老汉坐在地上,举起砍刀来他也不怕,笑嘻嘻地跟老汉说话,“我们寨子砍头汉比你灵光,我们寨子都是跟外面买人!你这傻憨憨地在路边等人,等到红河干了也等不到莫!”
小人啪嗒啪嗒走了,留下昆弥老汉一个人在树下坐着,老汉喝了几口玉米酒,舔舔嘴唇,等到酒上头,就眯眼在树下面睡了。
他正做梦,稀里糊涂梦见前日里寨子头人蹲在火塘前面,在夜里一起跟自己抽烟锅。
头人说,昆弥,今年太阳太大咯,雨都没得,只得等到太阳落,去河里挑水回来灌田,白天日头辣,又把水都晒干,几十年没见过干了这么久,寨子里的大大小小都要没活路咯。
昆弥老汉知道头人话里意思,默默抽烟锅。两个人的烟锅在夜里明明灭灭,村子外头,大大小小正在摸黑走山路,去山下的红河里挑水。昨天去过的人说,红河的水都下去好几丈,河底凹凹凸凸都能看见哩。
能从外面买人头不?昆弥老不好意思地问头人,头人啐了一口吐沫在火塘里,哪个有金银去买人来给你砍喔。有那份钱儿,拿去买米买盐不好咯。昆弥老汉,你是扎红头巾地砍头人,你阿爹是砍头人,你阿爷也是砍头人,要跟谷米神仙说话,让他老人家开开恩。都十多年没孝敬咯,神仙也要生气嘛。人头,你自个想办法嘛。你年轻时候不是能砍人头地嘛。
昆弥急道:那是年轻时候嘛,那时候来往人也多,有胡子的好头也多。最近些年,收米地来得都少。来往人一年到头没几个,哪有人头砍咯。
喔,头人虎着脸说,那你老了咯,没得用了咯,红包巾还我嘛。
啥叫没得用嘛。老汉大声嚷嚷。我这就!我出去给你砍个头回来!
老汉提起砍刀就出门去,摸黑里走,山路本来就弯弯绕绕,他在梦里走了半天,眼前突然一片红光,好像走到红河边上,河底里有东西发出红光来。昆弥停脚观看,河里一阵翻涌,一个胡子比昆弥还长,一直拖到肚脐眼的老汉从河里走出来,哈哈笑道:“昆弥老汉,你也跟我老汉一样,要做神仙咯。”
昆弥老汉又喜又忧,喜的是自己要当神仙,忧的是自己还没找到头砍落给谷米神仙,不免要给人落下话柄,就说:“红河水里的老神仙,你胡子比我长,智慧比我广。昆弥是包红头巾的砍头汉,就要去砍头来给谷米神仙,请它保佑地里谷米丰收。不然老汉我自己去当神仙,寨子里地大大小小都要饿死,还要骂我说,昆弥那个老汉,自己去当神仙,不管寨里人,不是好人。”
长胡子神仙摇头,说:“昆弥老汉,你砍了人头丢在红河里,人头都被我收去。谷米神仙根本不晓得。日后你要替我做这个神仙,你要知晓怎么跟谷米神仙打交道,今天我带你走一趟,你就知道要怎么做。”
于是河里涌出一辆金马车,昆弥老汉颤颤巍巍上了马车,金马车开动,轱辘转动便腾云驾雾,往高天里飞。长胡子神仙一边赶车一边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山有多大,你就有多大~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有多老,你就有多老~
昆弥老汉坐在马车里,风呼呼刮过,他看见黑黢黢的地上,随着神仙的歌声,有好多火炭一样的红点从土里钻出来。暗沉暗沉的,像是烧过一宿的煤团。这些红热的煤块从地上密密麻麻地飞起来,像是反往天上飞的的雨点,数也数不清有多少。好像地上、山上,直到远远的天边,到处都钻出火一样的小团团,海浪一样翻涌起来,哗啦啦地飞过金马车。昆弥发现它们竟然长得像鸟,红亮的光鸟,有翅膀,身体圆滚滚的,只是没有头。这些没头鸟往天上飞,飞到天的顶上,又往下飞回来。
长胡子神仙说:“这些鸟是谷米神仙呼出来的气,它们飞到天盖下面就没办法再往上飞,只能飞回来,谷米神仙就把它们吸回去。一吐一吸,就是一年过咯。春天谷米神仙把无头鸟吐出来,秋天再吸回土里去。这些气飞在树上,树就开花发芽,飞在田里,谷米就速速长高,飞在山间,就有红山民钻出娘胎。红山上下都是红土地,谷米神仙吐出来的气也是红彤彤的。”
无头鸟越飞越多,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把黑夜里的山川也照得透亮,天地间都是红色的火团在滚动。
长胡子神仙说:“你现在能听见谷米神仙,你听。”
昆弥老汉挖挖耳朵,就真的听见谷米神仙的声音,原来那是天地间无头鸟在飞,它们振翼的时候有好大风声,千百万无头鸟一起振翅飞翔,呼呼风声就像是一个巨人在呼吸,很缓慢的节奏,从地下到天顶,让昆弥老汉觉得连绵群山也在缩涨呼吸。
长胡子神仙又说:“你再仔细看脚下。”
昆弥老汉眯起眼睛往下看,看见红河弯弯曲曲在下方游动,原来红河下面是一条红鳞龙,正睡在河底。
昆弥老汉问:“这就是谷米神仙莫?原来是好大条长龙!”
长胡子神仙说:“这不是谷米神仙,这是祖先长龙!是红河里保佑你们的龙王爷,是我!”
昆弥老汉说:“龙王爷,原来人头都被你收去,怪不得谷米神仙不保佑我们。你能不能去给谷米神仙说说情,或者给我们洒点水。”
老龙王爷说:“昆弥!河水干了,是上帝在管,龙王爷管不起。起初我也不是龙王,我也是个砍头汉!我变成龙王是因为我死在红河里!”
昆弥也吃了一惊,喊:“死在红河里,就变成个龙王?”
龙王问:“昆弥,为啥红河是红色,红山是红色,红土地是红色?”
昆弥说:“小娃娃都晓得,是我们先祖死在这里,血把山和水染的红彤彤。”
红河龙王叹气说:“昆弥!我就是世上第一个砍头汉,也是第一个往红河里抛人头的砍头汉。你看红河下面卧着的那条龙,就是死人变作的祖先长龙!人腔子里有好多血,每有一个人死在红河里,龙就长长一寸。从我开始才有砍头汉,才有砍头献给谷米神仙的传说。但是我砍的不是外人的头,我砍的是自己人的头。我阿妈、阿爷,是我自己砍落他们人头,丢进河里。”
昆弥骇了一跳。
龙王却不解释,抬手指指天上还在飞的无头鸟,说:“昆弥,现在这些气被谷米神仙藏在红土里,但终是要吐出来。但谷米神仙把气吐出来,要有个引子,这个引子是你。你想做神仙,梦醒来就来找我!”
昆弥睁开眼睛,背上大汗淋漓,看见日头已经落下去,蓝黑色的天穹上,星星也要出来了,好像跟刚才做梦梦见红河龙王时候一样。白天热气还在,老汉感觉自己的脸还是红彤彤的。他爬起身来跺跺脚,心想这红土底下居然藏着那么多无头鸟,也不知到底是钻在多深的土里,如果自己掘一口井,能不能在地里挖出这些鸟来,让谷米神仙把这口气吐出来。
昆弥取下挂在树枝上的的红头巾往山下走,一路上看不见人,倒是能看见寨子里遥远的一点火光。昆弥想着梦里长胡子神仙的话,就往红河边上去。山路上能看见河对岸有别的寨子的人正在取水,取水的人从石崖上的洞窟路过,昆弥揉揉眼睛,竟然看见洞窟里好像有红色的无头鸟往外飞出来,再眨眼睛却又看不见了。
昆弥老汉提着刀走到岸边,看见河岸边影影绰绰站着三四个人影,老汉心中一动,红河龙王在梦里引我来这里,已经备好了人头?他悄悄走近去看,借着红河水倒映的星光看见其中两人依稀有一把胡子,心中不禁砰砰直跳。
“阿爷!”那三人中的一人突然发出凄烈的嚎叫,随后用力一挥,刀光闪处,一个人就木桩一样噗通一声倒下,一颗人头滚入红河的波涛。河水波浪翻涌,另一个人一声不响站在原地,好像对此一无所觉。持刀人再次号叫一声,挥刀砍下,第二颗人头也滚入波涛。
昆弥老汉愣在原地,明月升起,两具尸首在月光下模模糊糊的,红光闪处,竟化作两只无头鸟,往天上一飞,转瞬间消失无踪。
有个最小的人影站在后面,注视着这一幕。持刀人回过头去,喊:“你阿爷现在还能打猎,能挑水耕地,等你阿爷牙齿掉了,没有力气了,你来把阿爷头砍了,免得遭罪。”
小人含糊地嗯了一声,却转身跑走了。
昆弥老汉走上前去,持刀的人看着他,两个人手里都有明晃晃的砍刀。月光照下来,昆弥看见对方的面貌,一阵乌云飘过,把月光挡住,天再亮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没了。
月光下的红土看不清有没有血。
昆弥懂得了,原来千百年来,死人的血全部渗在地下,在地底下变成无头鸟,变成谷米神仙年年岁岁的呼吸。他瞅着河对岸那些黑黢黢的洞,河对岸的寨子没有砍头汉的传说,但他们有山洞里住着神仙的说法。如果人老了,牙掉了,吃不动苞谷,挑不动水了,就去河边的山洞深处,再也不出来。
昆弥老汉想再唱一嗓子歌,是说红山民的祖先,从红山肚子里钻出来的巨人木依吉。木依吉死后,从他的血里诞生了红山民。木依吉的血把红山染成红色,流到山下便成了红河。红山民们挖开红土地,就找到了谷米神仙。谷米神仙教给他们种田耕地,却要收取长胡子人头作为供奉。在这之前的砍头汉只知道谷米神仙喜欢有胡子的人头,胡子越密越长,谷米就能长得越密越壮,就去砍那些过路人的头,或者是敌对寨子的人头来供奉。
昆弥摸摸自己的下巴的胡须,软里带硬,自己的牙口近几年来也不如以往了,吃苞米的时候要自己手剥苞米粒。自己是寨子里最后一个砍头汉,却连刀都快拿不动了。年轻时候坐在树下等过路人,现在坐在树下自己都打瞌睡。
自己的血流在土里,也会变成无头鸟。
最开始,谷米神仙大约也有别的名字,在土地被开耕之前,红山地下的神仙。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你看着我们流血流汗。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是你的血,红土是你的肉~
红山人是你的魂儿呦!
红河寨的挑水人们排成行,打着火把走向红河,听见昆弥老汉在远处唱山歌。人们打着火把去找他,看见老汉远远地舞起砍刀,把自己的头砍了下来。老汉腔子里的血喷上半天高,头落入滚滚红河,身子却变成一只无头鸟,倏忽间飞上云霄。
夜空中的云朵忽然烧了起来,在云上面仿佛有些什么东西正在发光,热烈地翻涌起来,如同一口倒悬的大锅,云层中沸腾的血脂刹那间倾泻下来,千千万万点红斑从天而降,将众人打得湿透,却是久违的带着落日余温的暖和雨水,顷刻不停地渗入红土。
昆弥老汉是红水寨最后一个砍头汉,后来他们说,昆弥老汉去当了红水河的龙王,有时候还能听见他在红河里唱歌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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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取自云南佤族传说。
作者:伯欢
《被遗忘的沙漠》
我还记得,那时的我坐在一堵土墙后面,把脚重新插回自己的靴子里。在用土制烧酒把自己灌醉后,我觉得这堵土墙的历史超过两千年,或许从希克索斯人的年代就已经立在这里了。沙漠入夜的时候凉得很快,我想我只要在这里再坐两个小时,就会被冻死在这里,天亮的时候土人就会发现那个外来的白人探险家像个傻瓜一样死在他们圣坛的边上。然后我的狡猾向导就会把我的行李卖了,牵走我可怜的骆驼,然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记得朱利安·史密斯,野心勃勃、穷愁潦倒的蠢货探险家。
回过头想,我来到离家乡千里之外的荒漠,并不是为了拯救当地部族野蛮祭祀的可怜祭品……好吧,我承认我或许只是想找到些金子,尚未被发现的古代遗迹,邂逅几个有着蜜色皮肤的异国美人,逃避国内的经济危机和大萧条……我不知道,或许我只是想从失败的人生中逃离出来,忘记那些骗了我又伤害了我的女人。
夜晚实在是太冷了,我重新回忆那个让我浑身燥热的姑娘,有着长长眉毛、罕见红色眼睛和纤瘦脚踝的当地女人,长发编成辫子直垂到地上,让我一瞬间为之动摇的姑娘。如果不是她要被本地的野蛮土人当成“被遗忘的新娘”,我猜我大概会试图把她拐跑,把她带回我充满喧闹尘嚣的家乡,带她去看轮船和摩天大楼,品尝汉堡和苹果馅饼。但很可惜,她现在要被推到那口被石板封住的古井里,祭祀一个连真正的名字都被遗忘的无名古代神。
我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些未开化人,但他们的刀和弓箭能轻松了结一个蠢货冒险家,那我只剩下手枪和喝醉后的愚蠢勇气。
具体劫人过程我现在记不清了,我大概用火把驱赶着他们的骆驼,冲散了人群。就在骆驼们四处大闹的时候,我包着沙漠地带最常见的头巾,混进了祭祀仪式的最中心,在他们反应过来前,一刀切断了美人儿手上的绳索,牵着她以我平生最快的速度逃走,赶到我土墙后的骆驼上,骑着骆驼,在太阳升起之前赶回镇子,然后在这班土人回到镇上之前带着行李逃跑……计划很简单,考虑到这是喝了两瓶椰枣烧酒后制定的计划,我觉得还不赖。
岔子出在哪儿?那个女人拽住我的手腕不放,而且她的力气比我想得要大很多,当她开始大喊大叫,拖住我不让我走的时候,我想,操,这可不在计划之内。
然后我跟那个女人纠缠起来。我承认她很火辣,各种意义上。虽然她狠狠给了我两拳,但我直到现在还记得她身体柔软丰弹的触感,近距离纠缠时候滚烫的鼻息,眼泪,和眼泪后面那双雨后晚霞一样透红的眼睛,她的眼睛在火炬的光芒下反射出的色泽,胜过我在纽约博物馆里见过的那块世界上最宝贵的红宝石。那块红宝石来自远东,是罕见的没有裂隙纯粹无比的红宝石,它的光泽比之也逊色三分……
如果当时不是我喝多了,我想我一定不会被她推倒,失去重心,落入那口古井里。
而如果不是我在坠落的过程中碰撞了井壁好几次,下面又是一堆非常柔软的细沙,我想我没办法活着走出那里。后来我知道,那地方本身就是让从上方坠落的祭品活着落到井底,然后发现那里真正的秘密。我坠落到底的时候直接晕了过去,多处擦伤,但万幸没有骨折。
然后,当我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我落在井底的时候,我发现这里有光。不是头顶的光,井口应该在的地方黑漆漆的,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我是个蠢货,我早就知道这一点,只是我没有想到自己会死在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地方。
在接近黑暗的地方,你对任何一点微小的光线都会特别敏感,我摸索着古代的井壁,找到了一个狭小的开口,那里有一条廊道,另一侧有新鲜的风和空气传来,以及给予人一线希望的光芒。我忍着浑身上下的痛楚,沿着走廊缓缓向前走,几分钟后,眼前豁然开朗,然后我所寻找的古代遗迹就出现在我眼前。
当然,我也遇到了它,我之前从未想到这里还会有这种极度罕见的东西存在……一个超自然生命。
那是一个非常美的地方,哪怕到今天我也会这么说,我一生中去过的所有地方都比不上那座奇迹般的地下古城。我出生在一个乡下小镇里,十五岁坐火车到大城市读书。我对美洲之外古代文明、历史的了解来自于课本,以及探险家们留下的笔记上那些手绘的图案。照相技术那时候还不发达,器材笨重,所以考古探险的冒险家们多少会一点素描的手艺。我看过手绘的丛林深处的神庙,被藤蔓包裹着的金字塔,上千年祭祀留下的骷髅之地,石窟里原始人的骨器和壁画,或是最罕见的,好像在梦里出现的那些“神”的残骸,或是二手、三手的记录。
但这些二三手的记录永远也不会教给你,当你真正面对一个超自然生命的时候,你能做什么,或者说你应该做什么。
我当时不太能确定,但后来我知道那是一个希克索斯人的古代城邦,我从出土的埃及新王国时期的碑刻里读到过这个地方。在诸多失落在沙尘中的城邦里,有一个被古老精魂统治的城邦,名叫朵埃尔之地。传说朵埃尔之地位于冥界与人间土地的交汇处,被所有人遗忘的死者会在这里盘桓,然后被“遗忘者”吃掉。这些灵魂就此消逝,从阳间与冥界的转生循环中就此脱身,彻底化作沙漠中的尘土。
我亲眼见到了“遗忘者”,而且我意识到它是一条龙。
我走出那个狭小的山洞,光亮让我眯起眼睛,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看清我所站的地方。一个巨大空阔的地下空洞,头顶是倾斜的巨大岩石,而岩石下是规则的、闪烁着贵金属光泽的古老建筑。公元前古埃及王朝所特有的建筑风格,残垣断瓦,一半的城池被岩石压碎,埋没在数千万吨的黄沙中。
有一丛黯淡的光线从天顶的一个地裂上洒下来,地上积满了堆成小山的沙尘,然后沙尘中,深红色的宝石一闪而过,我意识到一头庞大而惊悚的巨兽趴伏在我面前那块宽阔的平台,周围的石柱表明这是祭祀之地。它伸开自己背上的翅膀,流沙从翅膀上滑落下来,露出斑斓的、树叶一样层叠的皮鳞。像是有一层彩虹色的皮膜覆盖在它的表面,脊背上有着爬行动物般的骨刺,然后是鳄鱼般的头部,以及瞬膜包裹下深邃的红色眼睛。
我长久地站在原地,目瞪口呆,望着这头神话中的野兽抬起头颅,平静地俯视我。
我的头脑中回响起某种声音向我问好……我猜想这种生物从远古时期就学会了用这种方式和古人交流。接下来它的形体发生了更为惊人的转变,向内卷缩的气球一样,它开始缩小、变形,鳞片收回皮肤内侧,转变为光滑赤裸的肌肤。整个过程只用了几个呼吸时间,然后在我面前,之前那个把我推下来的赤眼女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了我的面前,身上披着一层斑斓的丝绸。她缓步向前,有着难以言喻的高贵气场,沙尘雪一样地从天井中洒下,堆积在数千年前的金色遗迹上,四周寂静无声,只有我的呼吸和细沙落下的沙沙声。
这是我与它的相会。
她不会说话,我们之间自始至终通过心灵交流。她说她的名字是被遗忘者,是盘踞在朵埃尔之地的神明。她依靠长久的祭祀实体化,在这里看守着这座被遗忘在时间之外的古代遗迹。每隔二十年,居住在附近的土人都会献上古老罕见的血脉,当初有着红色眼睛的希克索斯人的血脉,她吞噬那些祭品的记忆为生,然后那些人祭在这里生活、自杀、或老死。
地下暗河在这里经过,这座小小的自给自足的城邦有着自己的果园和农田,千百年来它们自如生长,葡萄藤逐渐覆盖了那些曾经有着精美纹饰的墙壁和居室。紫红色的饱满葡萄落在地上的凹槽里,时间自然将它们酿造成醉人的美酒。这些酒浆千百年来顺着地下暗河不断流淌,成为了大地的酒杯。数十里外有一座绿洲,里面有一口泉眼被称为酒神之泉,每年十一月份,泉水就会散发出馥郁的甜香味,在那里经常有骆驼在那里喝醉。
被遗忘者说,她在这里非常寂寞。
我拨开那些层层叠叠的,在远离地面,靠地裂缝隙中的一缕缕天光而生长的葡萄藤,打着火把观察那些千年之前的遗刻,询问被遗忘者古老的秘密。壁刻上的图形告诉我,在数千年前,这座城邦是由想要被遗忘的流亡者所建立的。他们来自古老文明的各个城市,被抛弃的人、被伤害的人,想要逃离的人……只要他们虔诚祈祷,就能在这里找到隐居者的家乡。随着时间的流逝,被遗忘者的城邦位于沙漠中最荒僻的远处,远离了外界的战火与纷争,他们就真的变成了一个神话和传说中的城邦。
自给自足的朵埃尔之地是古代沙漠中的隐秘桃源,而被遗忘者说,她就是在那个时期诞生的精灵。是愿望与现实交媾后产下的神灵,一种思想,一种理念,一种愿望,一种梦境。最开始她非常孱弱,只能潜进流泪入睡者的梦境,替他们擦去眼泪,平复悲痛;之后梦境逐渐传播开来,人们的记忆和情绪供养她,令她逐渐壮大,乃至于影响力逐渐增长。
最后,她说,强烈而迫切的愿望引起了巨大的地震。世界的底部回应了这份愿望,朵埃尔之地在巨大的地震中沉入沙海,所有人都在幽深、冷暗的地下彻底离开了这个世界,安静地沉眠。在古代神话中,会有冥界之神对他们的灵魂进行审判,但朵埃尔之地不会,所有的灵魂都会被遗忘者所吞吃,所有他们存在的痕迹、所有与他们相关的因果,都会被遗忘者抹除。在此之后,朵埃尔之地就再也不会出现在世上了。
灵魂被吞吃?
她告诉我,这是一种容易被常人理解的说法,她从难以磨灭的记忆和最深刻激烈的情感中诞生,也以这些东西为食。当然,她最渴切的就是孤独与寂寞,而我身上充满了这种巨大的能量。我的寂寞与孤独像是失控的火焰,突然间因为女人而点燃,贪婪地攫取更多的精神和力量。
我说,我明明是个热情浪子,一个酗酒的精神上的吉普赛人,从不在一个地方呆多久,永远追求更加刺激的冒险和人生。我每到一个地方就会陷入突如其来的恋情,爱上一个一面之缘的女人,在热恋中纵情体验甜蜜美好,在该了断的时候迅速了断,从不让他人伤我太深。
被遗忘者说,爱与孤独寂寞正是一体两面,人们因为孤独与寂寞才渴望爱。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用那女人的眼睛看着我,我们站在几千年前的石刻下,面前是葡萄酒发酵的池塘,有一股非常浓郁的水果发酵气息从这里升起,甜,但是又带着腐烂的臭味。暗河冲刷出的隧道里有空气流动,把酸臭的气味冲刷走了。
几千年来,数百个处女被送到这里维系她的存在。这些女孩们必须是刚刚情窦初开的年纪,刚学会去爱上一个男人,但还没有体验过真正的热恋。她们居住在这座早就死去的空寂城市里,而被遗忘者就舔舐着她们身上活跃的青春,她们梦中的恋情,梦中本应享有的不存在的人生。在她们跳下暗河之前,已经无法忍受这里的寂寞和孤独,像是一滴血渗入千年未变的沙地,作为被遗忘的新娘,消失在世界的底部。
所有的被遗忘的新娘,最后都成了我。被遗忘者用某个女孩的声音在我的脑子里说。在朵埃尔之地等待着永不会到来的情郎的被遗忘的新娘。她们梦想中的情郎离这里过于遥远,有一片无法渡过的沙漠横亘其间。
我意识到,我就是那个她等待了许久的男人,我想,我必须离开这里,而如果我成为她等待的那个男人,我就能够让她带我离开这里。朱利安·史密斯的生命不该停止在这里,我还想回到人世间,重新享受美酒与佳人,赚取金钱与名声,让从南到北的所有人都认识朱利安这个名字。
我抱住她,吻她,她没有反抗,有很细微的回应,像是那些没有经历过男人的女孩们在学习。
后来我对她说,我要带你走。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把所有的壁画留在了自己的脑子里,我背诵朵埃尔壁画上的故事和历史,把金色的杯子和首饰塞满了自己的腰包。这些古老的贵金属制品历经千年依然没有朽烂,朵埃尔之地的移民们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带进了这座地下的墓穴,几十个世纪以来,这些财宝就躺在岩层中间,和它们曾经的主人一样被外部世界遗忘。
被遗忘者沉默了许久,我把这当作是一种拒绝。我已经经历过太多次这种事,她们说:朱利安,你是一个坏男人,你永远无法给人安全感。你永远不会全身心地爱一个人,也永远不会信任别人,这也使得永远没有人会真正全身心地爱你,也不会有人真正全身心地信任你。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故事,所以我耸耸肩说,我会自己找路,从井里爬上去。
井已经被封闭了,被遗忘者说,沉重的铁链把石板绑在井口,这是我在梦中告诉他们的事。他们恐惧被遗忘之沙席卷的梦境,这片沙漠地下的被遗忘之地就是他们心中的冥界,被遗忘就是真正永恒的死亡。他们向我祈祷,祈祷永远不被沙漠淹没。他们热情地开辟道路,向着外面的世界,你来的那个世界,正在联系在一起的那个世界前进。外面的东西洪水一般地涌入,枪支、烈酒、战争……还有你这样的冒险家。你来自于众人的世界,喧嚣而暴涨的人类的世界,而这里是被遗忘的不存在之城。
唯一的道路,她说,只有一条路能够跨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凿穿孤独打造的壁障,横越遗忘的沙漠……我可以带你走,我可以跟你走,但你必须理解,那条唯一的道路是什么。是什么让寂寞与孤独中降生的龙生存?是什么能让它在离开自己的根源后依然有存在的意义?
答案一直就在名为朱利安的浪子心中,我知道那个答案,在我们第一次对话的时候她已经告诉了我答案。我已经在这里度过了数个星期的时光,借着古老的黄金镜子看自己的时候,我已经认不出原先那个剽悍的冒险家,现在镜子里的人有着一把大胡子,眼睛微微泛红,活像是画册里的丛林野人。
我会带你走的,我对龙说,我会带你去看纽约和芝加哥,几千年来人们的新发明,冒着烟囱的工厂,河中的汽轮和海上的战舰。人们互相厮杀的战场,天空中巨大的铁鸟和灰色的楼群。他们发掘出了巨人和矮人的尸骨,远在几百万年前的恐龙的化石,也制造出了能够在海里潜航的潜艇和看见遥远星空的镜子。人们热切地探索着已知与未知的世界,甚至抬头看向群星,想在那里开拓新的土地。
我会爱你,我对她说下诺言,爱与寂寞孤独是一体两面,你从寂寞孤独中诞生,爱是你心中最真切的渴望,也是你生命的源泉。我们会创造真切的记忆,令你能够拥有真正的生命。命运令我横越了被遗忘的沙漠,来到被遗忘的遗迹,遇见了被遗忘的你,这显然已经是一种生命的启示,即将转变我们两人的生命。
被遗忘者用火红色的眼睛凝视着我,我想起我去看过的那些在这死去的死者的尸骸。许多祭品跳下了暗河,但也有许多人在这里生存了许多年头,靠水果和农作物维生,逐渐变得痴呆和僵直,最后再也没有能够给予龙的记忆和情感,如同尸体一样停止了呼吸。被遗忘者的姿态如同那个让我记忆深刻的女人,但我发誓她比那个女人更美,更迷人,双眼更明晰透彻,足以靠长久的凝视令我停止呼吸。
她抱住了我,开始转变形态。她说精灵也会死,如果它们离开了自己的根源,失去了自己的力量,神,精灵,龙……这些具备了实体的精魂就会逐渐消逝……就像是一个破碎的气泡,或是一场久远但终于醒来的梦。借我的身体,龙说,她能获得真正的生命。
我没有听懂她在说什么,只能祈祷奇迹的发生。
被时间遗忘的龙用双翼把我包裹起来,我们一同坠入滚动着烂熟葡萄的酒河,随着河水向前流动,一同随波逐流。我渐渐难以呼吸,龙不停地撞上暗河里的岩石,剧烈的震动似乎永不停息,直到一声巨响,我重新见到了光明,发现自己浑身沐浴在龙血中。我们躺在一口泉水里,这里是一块沙漠中的绿洲,头上是亘古的星空,寒冷,沙漠的夜晚太寒冷了,但是龙的血液是滚烫的。
被遗忘者那红宝石般的眼睛宁静地注视着我,她现在是那个女人的姿态,但这是她第一次用那女人的声音叹息,这是我一生中听过的最美的声音。
然后她逐渐停止了呼吸。
我祈祷了一整晚,努力对着她倾诉自己的爱意,但她始终没有活转过来,奇迹没有发生。我在绿洲呆了一个星期,然后把她埋葬在了绿洲。后来我想,或许龙能够从数十公里的地下暗河中活着出来,但一个真正活着的女人不可以吧。又或者说,既然她能用心灵和我沟通,那我的诺言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我的爱能不能维系她的生命,她应该比我更清楚才对。
后来……后来我的故事你们都知道了。我骑着醉倒在绿洲里的野骆驼,九死一生地回到了文明社会。假装自己是个学者和成功的冒险家,将希克索斯人的遗物四处展示,写书,编造的冒险日记。成为了著名考古学家朱利安。
今天是我的七十岁生日,还是非常感谢你们听我讲故事。
不知道你们信不信,我带回了被遗忘者的眼睛,一块完美无瑕的宝石。是的,后来我骑着骆驼回到了那块绿洲,挖开了我埋葬她的地方。下面没有尸体,只有一枚眼睛一样的红宝石。是的,它看上去和她的眼睛一模一样,色泽,斑纹……十年前的一天,我从我的纪念品箱子里将它取出来,我想把它擦擦干净,在阳光下仔细看看它……就在我把它放在花园桌上,转身去找我的手帕的时候,一只猫头鹰飞来,抓起那块宝石,然后飞走了。
……
是的。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块宝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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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18年桑桑学院F1大赛参赛作品
我站在舞台中央,司仪高高举起我的手臂,而我的另一只手中是沉重的水晶奖杯。现在我抬起脸的时候能够看见深色天幕下飞扬的亿万彩带如雨落下,海潮般的欢呼声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他们在呼喊我的名字。或者说,我的ID,被千万人所传颂的那个名字。
我现在还能回想起之前领队杨城教给我去念的获奖感言:首先感谢我的队友,感谢所有一起走过的兄弟们,然后是感谢所有支持我的粉丝们。因为有了你们,才成就了今天的我,一路风雨中走来,亚洲第一枪神TiS终于站在了世界最高舞台的顶点,手握全世界电子竞技选手仰望的最后荣誉。
我想我应该是流下了眼泪,赛前最后一次上厕所的时候,杨城叼着烟问我:“你会哭么?”
“哭什么?”
“获奖的时候,流一下眼泪,传奇老将最后的完美落幕,比较戏剧化一点。”杨城说。
“看情况吧。”我说,“我试试看。”
我想那滴眼泪应该是流下来了,敏锐的高强度神经网络让我可以体验到泪水在眼眶中凝聚的感觉,但这只是被气氛所感染,我的内心十分宁静。嘈杂的世界此刻像是被隔绝在外,司仪的声音像是被放慢了无数倍,让我可以无限久远地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中。
2011年,那年我第一次遇到杨城,在上海的“火山”网吧。那个时候我十七岁,辍学,离家出走去打FPS电子竞技,就是我妈口中的“打枪游戏”。我的天赋很好,反应速度比一般人快,而且喜欢下苦功,钻研一些小技巧,看地图,研究战术,那个时候我的朋友都说我是用脑子打游戏。
那个时候我的ID是TianShan,我的名字,余天山的拼音。
那个时候,杨城的ID是Vol_YC,Volcano是火山网吧养的网吧战队,在当地的射击游戏圈子里也小有名气。我是队里的替补,杨城是带我进队的大哥,简单地说,我是他罩的。杨城一直对我期望很高,他枪法很好,是队伍的队长,但是这支队伍一直打不出去,只能参加一些线下的小比赛。
杨城那年二十二岁,正是一个电子竞技选手的黄金年龄。他废寝忘食地苦练,但是队友始终不能让他满意,几位队伍里的老人要么态度不端正,用他的话来说,不思进取,没有一颗冠军的心,只是想混口饭吃,打打游戏而已;要么就是没有天赋,始终练不出来。我花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成为了Vol战队的正式队员。
一年后,Vol战队解散了。
平心而论,我的加入让Vol战队有了一些起色,最关键的一场线下赛中,我们一路跌跌撞撞走到了决赛。对手是外地赶来参赛的一只线下队,有点名气,但这是我们的主场。在打比赛之前,杨城在作战会议上特意提醒我们,让我们注意对面的两个主力输出手。
关起门来后,杨城说,“那两个人有问题。”
我们心领神会。
“有问题”的意思,就是开了挂。
在电子竞技游戏中,开挂作弊是最为人所不齿的行径。但任何电子竞技也没有能够杜绝过开挂这一现象的存在,只要这款游戏的比赛有利可图,利益的驱动就能够让各种“高科技选手”出现在舞台上。低等级的作弊,比如暴力自瞄、透视等等,很容易被系统检测出来,但随着游戏开发方逐步升级反作弊系统,更多的隐蔽作弊手段开始涌现。
“他们的鼠标有问题。”杨城抖了根烟出来,深深吸了一口。
“查不出来?”我问。
“查不出来,他们不肯换设备。”杨城摇摇头,“主办不想让我们搞事情,意思就是让我们就这么打,裁判会多看着他们一点。”
刚开局的时候,我感觉还好,对面给我们的压力并不大。杨城和我的发挥都很稳定, 队友压力有点大,动作有点变形,死的次数有点多,但杨城和我那天的状态真的太好了,用他的话说,我和他都是大赛型选手,压力越大的时候,发挥越好。随着击杀次数的不断上升,我们的积分已经压过了对面一倍。
“妈的,打得爽!搞死他们!!”
这种小型线下比赛其实是很乱的,现场都是我们的粉丝,到处都是污言秽语。精神状态高昂的队友打得忘形,一边狂骂一边团体冲锋,把对面压得喘不过气来。
对面五个人中,那个队长突然站了起来,指了指我们,然后做了个割喉的动作,然后在一片狂嘘声中坐了回去。
“妈的。”杨城突然一甩鼠标,眼前的屏幕开始重放死亡录像,“他们要开搞了!”
话音刚落,我屏幕一黑,也死了。
我和杨城相继阵亡,剩下就只有崩盘了。
“小心点。”短暂的中场休息时间里,杨城有些烦躁地点了点桌面,我们都嗅到了不好的预感,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你除了调整自己的状态之外没什么事可干。我们知道他们要开挂,但我们无能为力。
就在那个手势之后,对面给我们的压力骤然增大。我们几乎露头就死,毫无还手之力,哪怕五个冲一个,也会被对面换走两个以上。局面瞬间逆转,完全没办法打,兵败如山倒。我和杨城左右支拙,左冲右突,试过各种战术。用预判雷、用狙蹲、用诱饵……什么战术都没用。战术是在双方实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用的,但哪怕你机关算尽,如果对面一枪都不空,见面就带走,什么战术都没用。
对面给我们留了点面子,最后比分80:20,我们输得很惨。
现在想起来,这并不是导致Vol解散的主要原因。
真正最后让我们解散的,是两个月后一次踢馆比赛。有外面的战队来火山网吧踢馆,打钱,一把一千块,一共五局。这个战队我们之前线上打过,实力相当一般,我和杨城的实力稳稳地压制他们的主力,这次送钱上门,我们都想从他们身上找点自信。
进去游戏后,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我如坠冰窖,他们也开了挂,而且全程都开着。
我们被剃了光头,精彩无比地被杀得一干二净。
“你们来我们地盘上找事情!”老四性情最烈,操着椅子就扑了过去,被人拦了下来。
“输不起就别打啊!”
我和杨城没有参与群殴,都坐在原地没动,我们都想赢,我们都有着作为高手的自信,想有一天走上真正的职业舞台,去堂堂正正地比赛,战斗,用自己的技术、智力、勇气和拼搏去换取我们应得的荣誉。但我现在觉得累了,我觉得我的苦练、我的天赋,那些日日夜夜坐在屏幕前一次次练枪,每天三千个爆头,枯燥无味的反复锻炼,试图找到固定的肌肉记忆,做梦都梦见自己在地图上游荡……都毫无意义。
那个队最后被踢出了网吧,比赛无疾而终。这帮人太狂了,毕竟是我们的地盘,我们想处理几个低级鼠标挂不用证据,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得出来。
夜里,我们整队人在烧烤摊上喝酒,老四突然哭了,嚎啕大哭。我们都哭了。
第二天,Vol战队解散了。
我回去念了半年书,最难的是一开始,请求父母原谅的时候。一开始熬过去,后面就逐渐好了一些。
半年后,杨城打了我的手机。
“你还在坚持每天练枪么?”
我在坚持。
“还想打职业么?”
我没说话。
“我有一个深圳的职业战队试训机会,给你半天时间考虑。”
挂断电话后,我想了很久。
第三天,我来到了深圳,一个月后,我成为了PG_TiS。
白金俱乐部,或者说Platinum-Gamer俱乐部,是一家历史很久的电子竞技俱乐部。我领到自己队服的时候,杨城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做好心理准备。”
半个月后,我第一次上场比赛,作为替补。队内的自由人PG_DDD因为身体不适而被换下场,我在赛前四个小时的时候被领队通知即将上场打比赛。
当时的领队叫方海,大家都叫海哥。海哥从衣服内袋里掏出一个塑料小袋,里面有三片颜色不一样的药片。
“这是什么?”我心中一沉。
“药。”海哥拍拍杨城的肩膀,“你给他解释吧,我去隔壁。”
“快吃吧。”杨城递给我一瓶矿泉水,“比赛前四个小时服用。用来治多动症的,能集中注意力。”
“这……这不违规?!”我觉得手心里都是汗。
“职业俱乐部几乎每家都有。而且这不犯规,打擦边球而已。”杨城淡淡地看着我,“公司会搞一个你的病历证明,日后哪怕被曝光也没关系。”
“但……我不能用自己实力去打么?!”
“人人都有实力,对面吃药,你不吃,你拿什么打,拿头打?”杨城抱着手看着我,“不要说什么尊严、荣誉了,兄弟,我们先养家糊口吧。”
看我还不死心,杨城叹了口气,掏了烟出来,坐到我床上。
“你这半年没放下练枪,我就知道你迟早有一天会重新走上职业道路。”杨城吐了个烟圈,“当年那么乌烟瘴气的环境里,你坚持不抽烟,喝酒的时候只喝一杯,还劝我也不抽烟,不喝酒。我就知道你是个比我有野心的人。抽烟喝酒会缩短职业寿命,破坏你最细小的神经系统。但你觉得,光凭苦练,你能走上世界最巅峰么?”
我张了张嘴,没说话。
“像是A皇、O皇这种天生神力还要一天练十二个小时的妖怪,你有信心跟他们拼天赋?跟他们拼努力?”杨城的声音越来越响,“电子竞技,胜者为皇。赢,才是最重要的。输家,别人大不了说你一句,喔,有些天赋,很努力,打得很拼,但有个球用?你只可能输,作为王者的陪衬而已。我要赢,我们都要赢。你没有百万里挑一的天赋,就不要想赢得干干净净!药就放在这里,四个小时后,我要看到能够Carry全场,打爆对面的新人王TiS,而不是出道就退役的废物!我实话跟你说,DDD这个团队毒瘤很快就要滚蛋,你如果顶不上,我们就找其它新人,好好把握住机会。”
后来我知道,这三种药片是安定、利他林和莫达非尼。这是我最早吃的“兴奋剂”,很快,我们就不用这三种药,而是用了更先进的药。
但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走上职业舞台时的那种感受。当我走出后台,司仪大声喊出我的名字的时候,台下的观众并没有为我过多欢呼。我看着他们好奇的眼神,这是我作为战队替补的首次登台亮相,他们都在期待我的新秀一战,我代表着无限的可能性。
我握住鼠标的时候,浑身的燥热一下子平息了。
“你是大赛型选手。”坐在我身边的杨城说,“好好打。”
打完后,我去厕所吐了。不是因为羞愧感,而是因为药的副作用。我头晕目眩地坐在隔间的地上,外面来上厕所的人络绎不绝,人人都在称颂我的ID,但我却恶心欲死。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明明快要晕过去了,但是你的头脑却脱离了你的控制,依然顽强地保持着病态的活跃和神智,想晕晕不过去。
比赛时喝了太多水,吐出来的都是清色的液体。
在我职业生涯最巅峰的时候,网上有人给我写传,把这一场比赛称为明日之星第一次的锋芒毕露,“初生牛犊不怕虎,这个第一次踏上职业赛场的新人顶住了所有人的质疑和压力,为观众奉献了一场无可挑剔的比赛,日后的亚洲第一枪神TiS在这里开始了他的传奇”,而每当我想起这场比赛,我只能想到那种干呕的感觉。
在我看来,如果说我是一个“传奇”,那么这个故事的起点其实还要再往前推。如果后来有一天我想写一本自传,我想这个“亚洲第一枪神”的故事不是在职业赛场上开始,甚至也不是在火山网吧开始,而是把时间轴再往前推……
从2015年开始,国内小部分大型比赛开始有尿检项目。查出来一些知名选手有问题,但是俱乐部和主办方协商后都把事情压下来了。PG俱乐部也紧急停用了这三种药,开始寻找更隐蔽的替代品。
哪怕是一个队,我们也不是人人都吃药的。有几个队友不知道我们吃药,吃药的都是我和几个“天才”级的主力。而当时我们几个主力喜欢开玩笑,每次看到谁谁谁在比赛的时候喝水,就说他“吃药了”,这已经变成我们一个调侃的段子。因为吃了药之后,很容易口渴,水喝多了又想去上厕所,然而比赛的时候上厕所特别容易耽误事,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强忍着不去喝水。
开始尿检的那段时间里,我的身体已经在长时间服药后逐渐产生了一些耐药性,药的效果越来越差,有的时候眼前还会出现一些幻觉和幻听。我跟杨城说了,杨城说他也有一样的状况,但我的症状比他要严重一些。
“这是好事。”杨城说,“这证明你的身体对药物的感应性比我更强,这些药对你的效果更好。”
或许他说的是对的,我用成绩证明了这一点。
在我之前那十年的电子竞技选手,是最苦的一代。我们年轻的时候都听说那些前辈们曾经睡在网吧,一个人颠沛流离,在逆境中顽强地成长,直到成为蜚声于世界的虚拟世界之王。这些励志故事,从十几年前的第一代亚洲枪神开始,火箭男孩孟阳,然后是称霸天下的人皇李晓峰……这些过去的影子为今天日益发达的电子竞技娱乐项目做好了铺垫。
随着自媒体平台的成熟,电子竞技选手拥有了一种相当完善的职业道路。杨城就老是跟我说,等到他年纪大了,打不动了,没办法跟年轻人拼枪的时候,他就风风光光地退役,然后转行去做直播艺人,给电竞产品代言,就像是现在许多没打出什么名头来就迅速退役的职业选手一样。现在很多职业选手仅仅是来职业圈里镀个金,让自己有更多资本来争取粉丝而已。
自媒体时代,杨城说,我们真是赶上好年头了。
九个月后,杨城和我带领PG俱乐部拿下第三个全国比赛冠军后第二天,杨城没有出现在训练室里。
方海让我们先自己练习,打Bot。在这之前,我还从未见过杨城空过一天的练习。一天不练,职业选手的反应速度就会衰退,任何电竞职业选手为了保持自己的状态都需要长时间的持续练习,以保证自己高度完成的神经反射和肌肉记忆不退化。
晚上,方海说杨城身体不适,需要静养,并点名替补Vivi暂时顶替杨城的位置。我给杨城打了个电话,没人接,方海给我使了个眼色,让我出去说话。
“杨城吃了几天新药,出了些问题。”昏暗的走廊灯光下,海哥点了根烟,看不清眼神,“这个新药是我们从欧洲那边搞来的,目前可以说是国内领先,药检绝对查不出来。杨城这个过敏体质我们没意料到,理论上来说百万分之一的概率,怎么就这么巧被我们撞上。”
“他吃了几天新药?”我的一些疑惑得到了解答,决赛的时候杨城的状态比之前更好,在这之前,我的表现一直比他更出色一些,但是决赛的时候,杨城简直完全超越了当前的竞技水平。从“一流”变成了“超一流”的职业选手。
在职业级比赛中,所有选手可以说都是万里挑一的杰出电子竞技运动员,哪怕有差距,也差得不多。
然而就是有一些能够在职业赛场上依然占据统治级地位的恐怖选手,天赋和努力缺一不可,这种现象级的选手在任何一个时代中都是极少数,杨城不是,我也不是。杨城说,如果我有一天能够突然开窍,或许也能够摸到现象级选手的边。
而那天,杨城的表现有如神助,短短时间内完全具备了那种可怕的统治力,把对面切得毫无抵抗之力。我当时只觉得他或许是运气来了,现在再看,果然觉得有些不一样的意思。
“老杨一直很有压力。你也知道,你真的很优秀。他一直害怕压不住你。”海哥拍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从杨城倒下的那一刻起,公司和俱乐部就把队伍的重心转向了我,我即将成为队伍里的一哥,“这次新药到了之后,他说他想先试试。效果真的棒,但是我们都没想到会出这种意外。”
“我们无法保证新药是不是和以前你们服用的药起了一些化学反应,但我个人建议你还是继续用以前的药,安全起见。”海哥放在我肩膀上的手似乎用了点力,“新药,我们会安排Vivi去吃。我们损失不起你。”
我站在走廊里,想了很久。
我后来去看杨城,他正在看比赛录像。我注意到那是他打的最后一场比赛录像,他转过头来看见我,立刻关了屏幕。
“我手抖。”杨城大笑,“每次一集中注意力的时候,手就止不住地抖,看来是没办法直播打游戏,靠卖肉松饼过日子了,靠!天意弄人啊!想混日子都混不了!”
“还有很多路可以走。比如教练,或者电子竞技解说。有俱乐部的人脉在。”我替他想主意。
“公司愿意养着我,先从教练开始好了。我还是留在PG吧,毕竟有一些感情。”杨城露出洁白的牙齿,有些苦涩地笑道。
真实理由是,杨城知道俱乐部给选手提供违禁药物的内情,双方保持着和谐的默契。
“你打算吃那种新药么?”杨城最后问我。
“那药叫什么名字?”
“代号是‘FH-3’。”
后来,我们把这种药叫“发寒三”,一个是因为字母的引申,一个是因为吃完起效的时候,全身从脊椎骨开始,会有一种过电一般的冰寒感。
吃发寒三的感觉很奇妙,在这之前我从未吃过这种药。
以前的药是提升你注意力的,简单地说,就是药效发作的时候,我做事时候的精神集中程度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外界的干扰完全被隔离,连续一两个小时的比赛,我能够全场保持最高程度的精神集中,绝不会开小差,而且情绪冷静,稳,脑子非常清楚,思维敏捷,时间感觉过得特别快。
最夸张的一次,我体感上只过了一瞬间,比赛就已经打完了。整场比赛我发挥优异,十分carry,但是给我的感觉就好像“一恍神”的功夫,就打完了。哪怕我能够回忆起比赛中的所有细节,但主观上我依然觉得“怎么会这么快?!打完了?!”。
这种短时间里精神高强度集中的后果就是,药效过去之后,第二天人的精神会很差。俱乐部的医生说每次吃药要间隔三天以上,不然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永久性损伤。
但是比赛赛程可不会根据我们的服药时间而定,所以连续服药也是司空见惯的事了。有的时候实在感觉有点撑不住,就只能暂时停药,状态大滑坡,全场梦游,被对面的队伍打得落花流水,只能靠下一次比赛的出众表现来挽回自己的声誉。
而发寒三的效果和之前的药物完全不一样,怎么说呢……
发寒三完全改变了我的感官,它好像设好了一个开关,当我在精神集中的时候,我能够打开这个开关,然后——时间就变慢了。我看到的一切都像是慢速运动,就像是电影里的子弹时间一样,我的思维速度能够以十倍速度运转,屏幕上绚丽的光影一下子变成了慢动作,让我能够有余裕缓缓拉枪瞄准。
我现在可算是知道杨城那天是怎么连续打出那种神经枪了。
“感觉怎么样?”我第一次用FH3打完比赛下来后,杨城笑着问我。
我夸张地抖了抖手给他看,我们两个一起大笑。
海哥说,发寒三是欧洲那边哪个制药公司给军队搞出来的特种兴奋剂,有一些流通到了黑市里。公司神通广大,连这种玩意儿都能搞来,的确是有点手段。按海哥的话来说,发寒三只是把人体本身具备的功能开发出来了。
“就是Zone,你听说过乔丹的‘领域’没有?”海哥在烧烤摊上做了个投篮的手势。
我听说过。甚至我状态最好的时候,也有几次短暂经历过那种状态。这是在具备强大实力的竞技选手身上出现过的一些传说,当精神极度集中的时候,时间感会变慢,思维清晰明了,在那短短片刻,这些选手能够突破自身实力的桎梏,短暂地主宰整个比赛。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当一个人进入Zone的时候,竞技场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挡他。
FH-3调节了服用者的神经系统,而后遗症……
我有的时候觉得我的下场会比杨城还惨,杨城吃了一周药之后出现了不适应,而他的神经系统——永久性损伤,目前的医学还没有能够治疗这种神经伤害的可能。在我服用发寒三一个月后,公司找人带我去秘密检查了一下身体,最后报告出来了,我的耐受力非常强,目前神经还没有受到明显损害。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除了我之外。
因为我知道,我的神经系统已经出了一些问题,只是这些问题还没有影响到我打比赛。从烧烤摊上出来的时候,我抬起头,看见天边的云霞正在变幻出奇异的色彩,翻卷、闪烁,就像是出了问题的显示器一样。我安静地低下头,告诉自己这都不重要,因为我已经是亚洲最顶尖的电竞选手。
我和杨城之间存在一种默契,他有的时候看我的眼神像是怜悯,又像是羡慕。但他毕竟还是从那场挫折中走了出来,而我,开始带领PG俱乐部走向世界的巅峰。
在我二十五岁那年,我已经被公认是国内最好的FPS选手,人称枪神TiS,或者Ti皇,天下第一稳。曾经的A皇、O皇都已经被我超越,在一对一的单挑中,我对国内任何FPS选手都具备明显优势。哪怕偶有失手,在总体的对决数据上,我都遥遥领先。
有很多人质疑我开挂,每次遇到这种时候我就会想起当年被鼠标挂虐的青涩年华。我证明自己“清白”的方式很简单,谁质疑,我就跟谁SOLO。设备可以全部由对方提供,公平,公开,在线直播,摄像头对准手部,谁不服就打到服为止。很多人都以为作弊的方式就是作弊软件,或者加了料的外设,真正高端的外挂,在我的血液里流淌。
药检程序更新换代的速度永远慢于顶尖药物的研发速度,我进入了我竞技生涯的黄金年华。
接下来三年,我基本统治了国内FPS赛事的所有重要奖项,以恐怖的反应速度、奇稳的手、以及清晰缜密的战术思路称霸全国。唯一阻碍我成为全球最强竞技选手的,就是FPS传统强队的几支欧美队伍。PG主要在国内打线下比赛,线上比赛没有线下赛有说服力,而跟欧美战队打线上赛,Ping值(PC对网络服务器发送数据到接收到服务器反馈数据的时间)会高到难以忍受的程度。
哪怕是跟同在亚洲的韩国战队打线上,150Ping也会让我很不舒服。正常人可能Ping过200才会有一些感觉,职业选手通常100ping以上打就会感觉有点不顺,而我,只有在打线下赛,局域网的时候才有最好发挥水平。
而目前统治欧美的,是声名赫赫的瑞典IronFist战队。IF的六名主力选手全部是现象级的超一流职业玩家,哪怕是我率领PG去美国打线下邀请赛的时候,也难敌IF的六个怪物。在战术室里看过他们比赛的Demo后,我怀疑——仅仅是怀疑——这六人都在比赛中服用了跟发寒三类似的神经药物。在这方面作弊,欧美职业圈可比国内的职业圈要有经验得多了。
在我把第一个全国冠军的奖金拿回家后,我和家人的关系就和解了。现在我每次比赛,父母都会看。我母亲还经常跟人说,我是打枪游戏的全国冠军,拿过某某某某奖杯之类的。逢年过节回老家吃饭,还会有亲戚问我能不能把他的喜欢打游戏的小孩培养一下,试一试职业圈。
我总是说,这碗饭吃起来不容易,真的不容易。看到他们怀疑的笑容和暧昧的眼神,“你多帮衬点”之类的,我就觉得很累。过完年就匆匆赶回俱乐部,一天不训练,总觉得心里不安稳。
有一天,杨城问我还记不记得当初在那个小比赛上,把我们虐了的那支开挂队。我说记得。我已经不记得他们的队名了,但是那场比赛我还记得,包括我当年笨拙的走位和青涩的枪法,以及对面粗暴直接的战术。我还记得坐在我左边的老三一拳砸在鼠标上,和那个割喉的手势。
杨城跟我说,他一时兴起去找了一下那支队伍的资料。那个队后来去外地比赛,开挂打比赛,得罪了当地的大哥,据说队长手筋被打断了。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杨城叼着烟说,如果他们能撑到今天这个业界的繁荣期,就没必要为了那点小钱开挂了。
我赞同杨城,那支队伍如果活到今天,恐怕也有机会走上正规职业化的道路,赚到真正的大钱。以前那个时候,职业战队都不好混,我听说有的比赛,打到决赛的时候双方队伍私下说好,不管谁赢,奖金都平分。
这些第一代的电竞人,就这样野蛮地生长着。杨城给我说了一件旧事,最开始组建战队联盟的那一年,有个战队的负责人找过老板他们,建议全联盟统一口径,所有比赛奖金都抽30%!。(MISSING)不过很多战队都回绝了。
开始那几年,奖金只有十几万块钱,俱乐部意思意思抽10%!,(MISSING)然后是队员平分。俱乐部有工资,但不高,加上比赛奖金,其实收入也没有外人想的那么多。后来比赛越来越大型,赞助商越来越多,比赛奖金也涨到了上百万,不过这个时候我们收入的大头已经是代言费用。从电脑外设到零食饮料,五花八门无所不包,我们的队服上也多了各种花花绿绿的LOGO。
钱是越来越多,但除了给家里买房子之外,我也不知道花到哪里去。被朋友怂恿着买了一辆跑车,但我吃住都在俱乐部里,只能放在地下车库里吃灰,干脆借给朋友泡妞去了。
我其实不敢自己开车,因为我的幻觉越来越严重了。我自己去医院,医生说是精神分裂的早期症状,给我开了一堆药。走回来的路上我就把药全部扔进了河里,我知道这不是精神分裂,这是FH-5的效果。
是的,我们现在用的药已经更新到了第五代。
我现在无欲无求,唯一在想的,就是我什么时候成为世界第一。
我已经付出了这么多。
有的时候我和老板,公司高层一起吃饭。老板说,现在电竞业如此繁荣,枪法和成绩已经不是第一位了。我问他第一位的是什么,老板说,第一位的是偶像化。
我表示不解。
“偶像化,就是打造出能够吸引粉丝的选手。你具体是什么人,没关系,不要紧。粉丝认为你是什么人就行了。”老板拍我的肩膀,“你就是PG的头号明星,PG的第一枪神,定海神针。你的卖点就是,强,就是天下无敌的超一流高手,每个俱乐部总要捧一个超一流出来的。你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缺点,不参加活动,你看Vivi,人称PG第一萌,人气多高啊,哪怕枪没有你刚,但他为俱乐部带来的效益呢?比你还高。”
“做生意呀,不好意思,我是个生意人,话说得直了点,但Ti神,你是无可或缺的。”老板抱了我一下,“都这么多年的老兄弟了,我们全力和你打造出的这个Ti神传奇,win-win,双赢。”
我举起酒杯,和以前一样,只有浅浅的一小口。
二十九岁的生日那天,已经是领队很长时间的杨城跟我说,PG俱乐部已经报名了官方举办的世界枪神邀请赛。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没听清,因为我只听见缓慢的拖曳长音。杨城说话像是慢动作,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搞清楚他到底在说什么东西。我进入这种状态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神经系统的时间紊乱越来越频繁,“子弹时间”的比例越来越大,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整个世界都静止了。
我想我离彻底疯狂已经不远了。
“还有几天?”我听见自己问。
他说了一个日期。
“我离成为世界第一的日子,只剩这么几天了。”我说。
二十九岁,对于任何一个普通职业来说都是青春年华,而只有在竞技领域,高强度的竞技领域,二十九岁已经迈入暮年了。这对于竞技选手来说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随着年龄的增长,神经反射速度会不可避免地衰退。二十九岁的PG_TiS还能保持鼎盛的竞技状态,是一个奇迹。
当年的队友大部分都已经退役,连Vivi也在不久前退役,作为功勋老将去直播平台成为了一名颇有人气的播主。
队伍里的老东西,只剩了领队杨城和我。
前不久,老板跟我长时间地恳谈了一次。我知道,我也马上要退役了,我已经在队伍里的老大位置盘踞太久,甚至外面都有人叫我队霸了。PG_Goust,小枪神,主狙击位,幽灵枪神,势头很猛,足以在我退役后取代我的位置,带领俱乐部继续征战。
这小子吃起药来比我当年还狠。
年轻人要上位就得玩命,我总是觉得他很像年轻时候的我。跟我一样狠,对自己狠。为了枪神的名号,不惜把自己的明天作为代价。当然了,付出了健康、理智,换来声誉、金钱……或许有很多人会选择吧。
“还差一点。”队内SOLO的时候,我跟他说,“还差一点。”
我还是能赢他,所以我还是老大。但他技术越来越好了,大家都吃药的情况下,我稍微胜出一线。
“你对药的适应性更好。”杨城叼着烟说,“而且你是大赛型选手,我跟你说了很多次,你真的是大赛型选手。”
IronFist有六个妖怪,而这六个妖怪里,最妖怪的是他们的队长,瑞典人BillyBat,人称BB。BB绝对属于“天生神力”,鼠标DPI高得匪夷所思,打比赛的时候晃得天旋地转,正常人看一会儿他的主视角就会头晕,动态视力和瞄准强度都是非人类级的。
睡醒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身处西雅图机场。在梦境中我和BB一对一单挑,我没有了药物的支持,他就那样走过来,我疯狂点击鼠标,但枪口左右狂跳,每一发子弹都错开了。
“射击游戏……”我喃喃自语。
杨城坐在我旁边,摘下耳机,问:“你说什么?”
“射击游戏本质上,只是看你操纵鼠标移动的速度和精度,实际上就跟快速点击屏幕上一个目标点是一个意思,不是么?”我说。
“你这是想写一本枪神奥义,讲述FPS游戏的返璞归真是不是啊?”杨城站起来从架子上搬下行李,“当然不是啦,FPS游戏元素还是很多的,从卡马克和罗梅罗两位祖师爷开始,这么几十年发展下来,我觉得第一人称射击游戏的玩法和游戏性已经非常成熟复杂了……”
PG_TiS,今年二十九岁,没有兴趣爱好,没有娱乐生活,没有物质上的追求,没有女朋友,甚至没有亲密的朋友,我唯一有的,只是一个目标:成为世界第一。
世界枪神邀请赛分团队赛和个人赛。PG俱乐部全体现役主力到齐,面对IF的六个妖怪,我依然觉得不稳当。在这之前,我们已经研究了超过二十个小时PG俱乐部的比赛录像,分析他们的个人习惯和出现过的失误,制定针对性的战术。我猜IF也在做一样的事。
事实就是,唯一有能力和IF抗衡的,就是有我坐镇的PG,我们是欧美联赛的霸主和亚洲线下赛的霸主。
团队赛开始之前,我们被告知了一件事。这次的药检会分外严格,WADA(国际反兴奋剂机构)的检查小组驻扎在赛场,每一次比赛前都要进行检查,赛后还要随机进行尿检。
“不慌,没事。看我们俱乐部的赞助商。”杨城很简单地说。
我哑然失笑,我们俱乐部的赞助商,同时也是这次比赛的赞助商之一。每个选手桌上都会摆着一瓶赞助商的清新口香糖,我们面前的口香糖里,红色是药。口服,五分钟后起效,持续时间六个小时。
“尿检呢?”
“我们会处理。”杨城把手放在我们的肩膀上,“安心,好好打,不会有问题的。去赢就是了。”
团队赛就像是梦一样飘过去了,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简单地说,IF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是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大压力。我们赢了。没有想象的那么难。
赛后我找到了杨城。
“什么情况?”
“什么什么情况。”杨城反问。
“IF不正常。怎么会这么弱的?”我握住他的衣领,强硬得我自己都很吃惊。
“你怎么不说是我们太强?”杨城再一次反问。
“放屁!你眼力还在,就说今天这帮人出现了多少次失误?该压的时候不压,不该压的时候一个个上来送。枪法还在,怎么一个个打得成这幅狗样了?!”
杨城笑了起来,和当年一样拍拍我的肩膀,叹道:“他们比我们会做生意呀。我就说两个字,给你一个提示。第一个字是‘博’,第二个字是……”
“别说了!!”我咆哮道,“去他妈的IF,跟我们打的时候吃外围,是不是脑子有病?!”
“我只能告诉你一件事。”杨城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打到一半的时候传来消息,十几家外围博彩网站,关于这一局的胜负,在关闭投注窗口前三分钟,突然出现一边倒的碾压投注。据说三分钟里的投注超过了两千万。赔率突然平衡了很多。”
我说了句脏话。我真的没想到这种屁事会发生在IF和我们身上。
我真的没想到。
“讲道理,这种事谁能说的清呢?谁能说他们打假赛了?其实说不定只是其中一两个赌狗受人指使,打的时候只出三分力……哇,兄弟,兄弟,到底我们赢了比赛,你不要这么失魂落魄好不好?”
我感觉到巨大的失落感正在向我压来,药物后遗症应该还没有出现才对。
“振作一下!还有个人赛。”杨城最后一句话提醒了我,“BB是IF的选手代表,你是PG的选手代表……这次是你最后的机会了,堂堂正正拿下世界第一枪神的名号。”
“堂堂正正个屁。”我无力地说,眼前又出现了斑斓的环境,体感时间的延长再度出现了,世界仿佛静止了,团体赛中吃药的后遗症,我知道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个人赛就在第二天。也就是说,我得连续两天服用FH-5。
在这段延长的时间里,我的肢体还在缓缓动作,唯一以“常速”运作的只有思考。每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我就会找一段回忆,把自己沉浸进去。或许是感应到自己还能站在舞台上的时日无多,我在为自己写一本自传。我回忆了我竞技生涯中的许多高光时刻,然而涌现出的却是一段段痛苦黑暗的回忆。这本自传是只写给自己看的,没有任何读者能够看到这本书。
我想我最后是昏睡了过去。
FH-5彻底改变了我的体感时间,我绝大部分时间似乎都像是那个童话故事中代表生命的毛线团一样,被“唰”地一下抽走了。我吃饭、睡觉、训练、走路、和人交谈……明明我每一刻都在“正常”地与外界交互,但这些时间在我的主观体验上都飞速地掠过,好像是按下了快进的电影。
而延长的时间反而是那些电光石火般的瞬间,在比赛的时候,我跳起来,把枪缓缓从右手拉到左边的甬道,静谧地瞄准敌人的头颅,清脆地按下鼠标左键。有的时候我觉得我活在比赛里的时间比我整个人生都漫长,现实里的人际关系,我的成长,我的过去……都逐渐地麻痹,淡漠了,而当我孤单地行走在比赛场地里,在监听耳机里等待脚步声传来的时候,恍然间觉得自己会在这里永生。
个人赛中,我和BB在两个分区,毫无悬念地,我和BillyBat终于在决赛中会面。
赛前,我和BB在休息室里见了一面。
“你觉得我们输了么?”我听得懂BB的英文,他用一种有趣的眼神看着我,“团体赛的时候我想,我们没有尽全力。个人赛,你想较量一下么?”
“加油。”我说,“好好打。”
“你最长时间持续多久?”BB问,“你曾经陷入过多久的时间迷宫?”
我抬起头看着BillyBat的眼睛,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很熟悉的东西,我经常在镜子里看见。
有一点火焰,在我的心里点燃了。一个模糊的想法在我心中生长,如果我和他都吃了FH-5,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的决斗会是公平的。在不知多久之后,我终于得到了一个公平的对手。
“很长。”我说,“我想在彻底迷失前,跟你打一场。”
“说实话,这又有什么意义呢?”BB的笑容下面像是什么都没有。
“对我而言,有意义。”我说。
我想,如果后来的人们评价这一场决斗,会用怎样的语气呢?这场决斗必然会铭刻在电子竞技的里程碑上,光荣,或是耻辱。在我一生中,还未有如此痛快的战斗。
这一场决斗一共二十一局,我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能力,将自己的反射神经和智能调整到最巅峰。无论是我还是BB,见面的一瞬间,生死就已经分出。只要一瞬间。BB比我之前所遇到过的所有敌人都更强,更具压迫感。
四年零六个月之前,我在连续两场比赛中分别对阵国内曾经的王者O皇和A皇。那两场比赛是我个人战史中的经典杰作,名不虚传的超一流高手,他们给我的压迫感让我超越自己的局限,发挥出更强悍的竞技水平,力克强敌。那种激烈的对抗让我全身心地飞跃,只有击败这样的强敌,我才能够证明自己的存在。
而BB带给我的压迫感,前所未见。
他把我逼到了死角,让我挖掘自身经验和能力的极限,而我的发挥也让他愈发强劲,单从精彩的程度上来说,这或许是电竞FPS历史上最经典的一次战斗了。BB每次领先,我都能在下一局里扳回来。直到第二十一局,我们的分数是10:10,平局。
现在,只剩一次机会了。
走出桥洞的一瞬间,静步的我和BB同时发现了对方。比赛现场的观众们,我想,此刻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但下一秒钟,尖叫将传遍会场。
BB占据高点,我在低点。
在这一瞬间,我知道我完了。我们游戏内指针速度一样,但是以我鼠标的DPI,我需要把鼠标抬起八厘米左右才能击中BB,但是BB鼠标DPI更高,是我的八倍,他只需要一厘米。这是一个悲哀的事实,哪怕我知道这个结果,我也无法改变。从十五岁开始,我就用400DPI玩游戏,而十四年来练成的肌肉记忆,让我无法改变这个结果。毫厘之差,但在我和BB这个水平的较量中,已经足以分出生死。
枪响后,倒在地上的是BillyBat。
我赢了。
这个时候,沉闷的尖叫声才传到我耳中。房间里依然很安静,但是玻璃房的隔音玻璃微微颤抖,让我知道外面的声浪有多么巨大。
我抬头看向对面玻璃房里的BillyBat,他坐在自己的电竞椅上,就这么坐着,一动不动,还保持着握着鼠标,全神贯注看着屏幕的姿势。
我想,我现在脸上应该露出了一个和BillyBat一样的笑容。
我知道,我也会迎来这一天。
当我用最后的理性支撑自己走出玻璃房,捧起奖杯的时候,我感觉到我的时刻来临了。我感谢了一会儿上天的仁慈,让我在意识消失之前最后触摸到了水晶的奖杯,真的很沉重,上面雕刻着“枪神”的英文。我抬起脸看见深色天幕下飞扬的亿万彩带如雨落下,海潮般的欢呼声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他们在呼喊我的名字。或者说,我的ID,被千万人所传颂的那个名字。
时间越来越慢,我已经听不懂司仪在说些什么了。逐渐陷入静谧。现在我理解BillyBat了,当我把奖杯握在手里的时候,我理解了BillyBat,他说的话,他最后让了我一枪的原因。
现在,我是世界第一的枪神,而我的自传也将以此终结。
就像是伊藤润二漫画里,那个一梦千年的病人一样,我也要陷入片刻的永恒了。体感时间被无限地拉长,拉长,在无限凝固的时间里,我有漫长的时间去再读一遍我的自传。
是的,故事不是从火山网吧开始。
那是我七岁的一个下午,我在叔叔家里,看见他玩一款游戏,古老的雷神之锤。他把我抱到膝盖上,让我握住鼠标,那天下午,我看见了新的世界。
“枪神”的故事,从那里开始。
作者:伯欢
大学毕业时的短篇习作
信使骑着一匹黑马穿行在山岭中,每到夜色降临,明月攀上山顶后,他才叮铃叮铃地进入村庄。总会有支着灯笼的人家在等待,他翻身下马,站在院子里等候,便会有人迎出来。
信使从不说话,只是从黑黢黢的背囊里取出一样东西交付给他们。然后便不管他们是哀哭还是晕厥,转身跨上自己的黑马,叮铃作响地打马离去。
每到晨曦微吐的时候,黑马便会找一个背阴的山坡伏下。信使想快些完成自己的使命,但是黑马想要休息,恋栈于还未被兵火焚没的青草和嫩枝,信使只好和黑马一起停驻于此,直到血水在身下汇成溪流,腐臭的气味让泥土变质。
在等待黑马休息的时候,信使会摘下自己的斗笠,让铃铛安静下来。他会摸一摸那个黑黢黢的包裹,里面的东西形状不一,大小不一,大部分都是坚硬的。最常触碰到的是一个圆滚滚的头盔,那上面还沾染着故主的血迹吧。纱布包裹的手指触碰到头盔上的破洞,信使反复抚摩,好像还记得头盔的主人。
有的村子里有人在等待,也有的村子已不复存在。黑马踱过灯笼熄灭的村落,回应铃声的只有逡巡的野犬。信使曾经听过家乡的人说,荒年的狗眼睛是红色的,遇见它们的时候一定要转身逃跑。而现在,野犬们听见铃铛的声音不敢靠近,当他策马上前,狗群一哄而散,远远逃走了。
再没有人接收的物品,信使会将它们抛入河流,让它们顺水而下。这个年月的人已经不会再为河流中的遗物而惊诧,信使知道有人以捕捞漂流物维生,胆子更大的人会前往战场遗址,但很少有人能回来。他们说这些家伙被军队抓了壮丁,也有人说是遇上了死人化身的尸魔,年纪大的人言之凿凿说,死在战场上的魂灵会寄宿在活人的身上,完成他们最后的心愿。
头盔偶尔在背囊里磕撞,发出沉闷的叹息。
接收头盔的人是一个女子,信使没有立刻离去。她抱住头盔落泪的时候,信使觉得心腔中仿佛有某种东西跳了一下。那个女子向他伸出手,想把斗笠扯下来,看看他面纱后的真容。信使僵立在原地,铃铛沉默了。但女子的家人死死拉住了她,斥责她不该触碰信使的身躯。他伤痕累累的铁甲,朽败的斗笠和铁铃,黑血浸透的纱布……一切都已昭示死者与生者的界限。
送走头盔后,包裹就变得很轻很轻。信使回想着自己的使命,最后的愿望驱使着他的脚步。很快,漫长的苦旅就将画上句号,抵达终点,他催促着黑马昼夜兼程,奔行在饱受蹂躏的土地上。他甚至见到了另一个驱马如风的黑色骑士,来自另一座战场,另一片坟土,他们在马背上彼此致意,两条黑色的血痕交错而过。
最后一封信件,信使踏入村落,整条村黑沉沉的,没有灯笼指引,但他太熟悉这条村子了,不用灯笼,他策马直奔最后的收信人门口,叮铃叮铃地翻身落地。柴门打开,两个互相搀扶的人影摸黑挪出来。
早已失去视力,信使张开嘴,用朽败不堪的声带嘶喊:
“爹——!娘——!”
话音刚落,他便叮铃一声仆地而灭。
“儿呀……”
死者们哀戚地回应,旋即一同化作尘土,不复存在。
作者:伯欢
18年参加桑桑学院F1大赛暖场文
为自创世界观
第一章
薄雾丝丝缕缕从草木之间升起,西垂的阳光无法照到的地方被笼进这样的轻纱之中,被对面山崖反射过来的一点夕阳染上了点绯色。
这条人迹罕至的山道,就算是正午也没多少人会经过,日暮时分平时就更不会有人的踪迹了。不规则的青石上爬满了苔藓,杂草和爬藤几乎遮住了一半的道路,路边偶尔有柴刀砍断的枝条,那是樵夫每次经过留下的痕迹,很快这些残枝断叶也会融于荒草之中。
草丛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通常这是夜晚活动的小兽出没的时间,然而这一次从半人高的灌木里冒出来的是一只纸做的小人。圆圆的脑袋,简单的四肢,因为沾上了露水变得皱巴巴的,它用力的甩开缠在身上的细藤,却被扯掉了沾湿的半条腿,最后只能啪的一下跌在地上,颤颤巍巍拍打起地面,发出轻微的震动声。
“原来在这边……”片刻之后,一个青色的身影循着纸人的踪迹从荒草里钻了出来,一脚踩在了半掩的山道上,大大的舒了一口气。
他低下头把还在挣扎的纸人从地上轻轻捡起,掸了掸让它恢复成纸片的模样,然后揣进了怀里。“还好在天完全黑之前找到下山的路了,不然在这荒郊野外待上一晚,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
那是个十分俊朗的年轻人,一头漆黑的长发随意的束在脑后,额前一缕发丝被树枝勾了出来,轻飘飘的斜挂在飞扬入鬓的剑眉上。因为姿态气质十分从容,本该有些狼狈的形象却丝毫不见窘迫。
他完全站到了山路上,拍了拍身上粘的尘土树叶。除了一袭洗的有点发白的长衫,唯一的行李就是肩上挎着的小小布包。
“到底该向上还是向下啊?”年轻人看看山路延伸的方向,一边蜿蜒往上,但那边树木繁茂,不出十丈已经密的看不到天空。往下不远处似乎有一条溪流,紧贴在山路边,按理说沿着水源肯定可以找到住户。
仿佛为了印证他的猜想,粉紫色的雾霭深处突然亮起了一盏灯。小小的橘色的光团在山路的尽头忽隐忽现,让人一下子联想到温热的饭菜和暖洋洋的炉火。
年轻人立刻做出了决定,大步的走了起来,眼下虽然还能看清道路,但山里天黑的很快,要不了一刻钟,这里就会变的漆黑一团,各种野兽精怪出没。就算运气好没有被豺狼虎豹吃掉,掉下山崖,摔断腿也会死的很难看。
随着山路蜿蜒向下,四周的雾气也愈发的浓了,带着淡淡粉色的水雾从刚才看到的小溪上袅袅升起,在人走过时卷成若有似无的万种形态,隐约的香气在薄雾中浮动。年轻人嗅了嗅,轻轻皱眉摸了一下鼻子。
那不单纯是自然山泉的清爽味道,而是一种香甜但不腻人的花的味道。如果他没记错,应该是桃花。
果不其然,当他随着山路转过一个锐角,绕开挡住视线的巨大角岩,就立刻看到了香气的源头——一棵巨大的宛若山谷之主的桃花。
粗壮的树干几乎有三人合抱,遒劲的枝干舒展生长,覆盖了十几丈的空间。一间小屋就靠在桃树之下,一门一窗,刚才远处看到的灯光就是从这里透出来的。
此时已经是初夏,山下的桃树早早都挂上了拇指大小的毛桃,而这一棵因为长在深山阴癖之地,居然还在盛开。满树繁花,灿若星河,在清风吹拂之下,撒下万千朵花瓣,将四周的地面都铺成了深深浅浅的粉色。那条溪流更是变成了一条花毯,水汽和花香在这里交织在一起,汇成了一条色香味的洪流,让人一阵恍惚。
“这位公子?您是迷路了吗?”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年轻人从眼前美景中惊醒,这时他才发现小溪旁一块突出的青石上,坐着一位身着粉色衣衫的佳人,肤白胜雪,乌发如墨,黛眉似颦非颦。
她起身,拎起了原来浸在溪水中的酒瓶,微微侧过头,警惕的上下打量眼前闯入自己家的陌生人。
“冒昧打搅了……这位姑娘,我着急赶路,却在山中迷路,本想顺着溪流下山,却来到了这里。可否给我指个方向?我想去万家集。”年轻人并没有继续往前,原地作了一个揖,解释了起来。
“原来如此。小女子乃山中药农,熟悉山路,您现在的位置已经偏离大路三四里,今天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越过前面的山岭,抵达万家集了。公子如果不嫌弃,可以在我这小屋暂住一晚,明早您带你回大路,给你指明方向。”
“不太方便吧?”年轻人还有些犹豫,他看向小屋,透过窗户,对屋内几乎一览无遗,只有简单的一塌一桌一椅,怎么看也是没法招待客人的样子。
“公子如不嫌弃,可以打个地铺,我有草垫若干,聊胜于无,总比这种天气露天睡在山里好点。”
“而且我有自酿好酒,最能驱寒。还是公子你……有什么顾虑?”见年轻人驻足不前,那人又补了一句。
“没有没有,既然姑娘不介意,我自然不会辜负姑娘一片美意。”年轻人轻快的山道上走了下去,一边走一边问道:“只是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姑娘?”
“我姓桃,你可以叫我桃花。”桃花站在桃花树下,微笑着回答。“不知道公子怎么称呼?”
“这个么……你可以直接叫我晴明。”年轻人走到了桃花树下,同样微笑着回答。
第二章:洗髓
文/尘灯
曦月湖并没有我想的那么远。
曦月湖是曦月仙境里唯一不被树荫遮挡的地方,此时月色笼罩,曦月湖上寒气森森,湖面已然结冰。遥望过去,连对岸的树都看不到,比起湖这更像是个海。
想来要容纳第一仙门那么多新弟子一起泡澡,这湖不大点的确也不行。
我离湖远了一点,找个地方靠着睡觉。想来我一个现代人,被磋磨地竟开始习惯幕天席地,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正当我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一阵嘈杂声传入让我瞬间清醒过来。怎么会有人在这里?
我探头探脑去看,谁知湖上竟腾空飞着几个白衣飘飘的人,那些人长袖一挥,湖水渐渐止住沸腾,回归平静。而后便是如洪钟般的声音回荡四野。
“第一仙门弟子听令,跟随师座,入水洗髓。”
居然给我正好撞见第一仙门的人,死老头你算数是语文老师教的吗?还说三天,三个鬼啊!
我默念着,看不见我看不见我,偷偷转身往回跑。
“姑娘,想去哪里?”
虽然心里已经有预料,但突然被逮住还是让我心里颤了颤,抬头看去,面前之人一身白袍,白面玉冠,俊朗不凡。最赶巧的是,这人我还认识。
“啊哈哈哈……仙长,又见面了。”我干笑两声。
在碰上这个死老头之前,我在登仙道就见过这位仙长,知晓他名叫南怀风,第一仙门掌门首徒,是个世不出二的少年英才。
当时我正听人介绍修仙七道,乃是儒道释道无为道,欲道杀道绝情道,以及最难修的清正道。
这时候南怀风路过,那介绍人便信手一指,“南怀风仙长修行的便是绝情道,比和尚还和尚。至少和尚还能还俗呢。”
南怀风的眼神很危险,弄得我尴尬症都犯了,然而两人对视一番后,南怀风竟然也指了回去,冲我说:“席苍仙长修行的便是清正道,因为太难修,所以至今还是我手下败将。”
在两人唇枪舌战一番之后,我很荣幸的与这位南怀风仙长相识了。如果你问席苍,哦,他被南怀风骂哭跑掉了。
“宋姑娘,吾也实在没想到,会在此处与姑娘再相逢。”南怀风笑意盈盈,背着手说道。
“啊…”我后退了一步,脑中疯狂响警报,但身为一个不经常遇到生命威胁的现代人,我着实大脑一片空白,就连腿都软了软。
“是谁带宋姑娘突破结界的,可否请宋姑娘告知?”南怀风又问。
我在撒谎和老实交代之间踌躇纠结了零点零一秒,然后说:“我师父空山仙人。”
南怀风微微眯了眯眼,看着怪吓人的,我便赶紧又补了一句:“仙长你名门正派一身正气大人大量,是不会跟我这种凡人计较的对吧?”
“哈。”南怀风轻笑一声,“当然不会,宋姑娘多虑了。”
不知为什么,我看见南怀风笑,总觉得他是个黑芝麻汤圆切开黑。当时在登仙道上,南怀风也是笑意盈盈的冲我说出,“你不够格”这四个字的,简直伤透我心。
“那…我能走了吗?我没洗髓,我都没碰那个水!”我举起手来发誓。
“自然是不可以。”南怀风手一扬,我身体便不受控制的扭着转了个圈,随即一阵风不送拒绝的推着我往湖边走去。只听南怀风轻描淡写道:“宋姑娘既对修仙不死心,那便来试试洗髓罢。”
“啊?”我惊呆了想扭头,但是那股力量却不容我回头,我还是直板板的往前走,只能嘴里问:“真的吗?我也可以去洗髓?”
洗过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南怀风这么做。这真是猪八戒不照镜子不知美丑,在曦月湖里洗髓一番我才明白南怀风当初哪句不够格还算给面子了。
别的弟子进了曦月湖都惨叫连连,像是被活剐了一样,我进入曦月湖就像泡温泉,不仅不难受,还有点舒服有点昏昏欲睡。我十分悲愤的把自己全身都埋进水里,却依然没有一点儿感觉。泡了半刻钟后,我心灰意冷的爬起来穿衣服。
这湖很大,湖上也不知何时起了一阵雾气让人看不清湖中之人,我也只能听到声音看不见第一仙门弟子的人影。等我离开湖面,才发现这雾是上空飘着的几位第一仙门仙君所造。
看来还挺人性化。我想着利索穿好外袍,一边穿一边走,趁着现在南怀风不知去哪里了,赶紧跑。
不知道是不是天助我也,还真让我神不知鬼不觉一路跑回了结界边上。只是此时结界边空无一人,密林中漆黑一片,只有曦月果的微光闪烁。
我放松下来,找个大树靠着。
看来我是真的没天赋,只能走歪门邪道了,也不知道能不能行。那老头收我做徒弟到底图什么?图我资质差?
正当我沉思未来时,竟有一阵寒风吹过,吹得曦月果摇摇晃晃,树叶摇摆发出沙沙梭梭的诡异声响。
我向来是坚实的唯物主义者,看鬼片眼都不眨一下。虽然这是个修真世界,但我目前还没切身体会过腾云驾雾,所以理智上直接略过了有鬼这种可能性。
俗话说,既然不是鬼,那就是人了。
“谁!出来!”
四野无声,只有风不停歇的吹着,像是决心把我吹死。我肉体凡胎可经不起雨打风吹,既然敌不动那我就挪挪。于是我起身换了个风小的地方坐着,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似乎听到一声轻笑。
过了一会儿,四周开始猛烈的摇晃,我一下栽倒在地,仓皇爬起来看过去,曦月木一颗接一颗的折断倒地,地面剧烈摇晃着呼啸的风扑面而来吹的我几乎睁不开眼。
这是地震了?
模糊之间,远处的土地寸寸崩裂,树木东倒西歪,一道黑暗无比缝隙迅速朝我这边裂开。这掉下去直接落进岩浆里了吧!
我几乎是下意识的往结界边跑,碰到结界的刹那烈火灼烧感席卷全身,痛的我惨叫。那一刻一切在我眼前走马而过,我觉得自己肯定是死了。
此时一根藤蔓狠狠插进我腰间,硬生生将我从结界上拖了出来。我痛得浑身都在颤抖,惊慌地下挪视线。
深褐色的藤蔓坚硬如铁,从我腰左侧横插进去,把我捅了个对穿,血淅沥沥顺着伤口往外涌。
人是个很神奇的生物,疼痛和恐惧有时候比意识迟钝,我在这万分之一秒中思绪翻飞。我是着实没想到自己的穿越之路如此短暂,刚开始就结束了。
这就是炮灰穿越者的人生吗?
“你不会死。”一道柔柔女声直接刺进了我的脑海里,这种感觉太奇怪了,像是有人在我脑中说话。
“哈,这是神识交流没错。”
我去,还真能完全听到我脑子里的声音啊。
“这结界是御天神尊布下的,凡人挨上,魂魄会被燃烧殆尽。不过我救的及时,你只是被烧去了一魂一魄,尚且能活。”
听起来……还是很恐怖啊!不是说人缺了魂魄就会变傻子吗?而且我本来就很菜了,现在还雪上加霜,真实完蛋。
“所以吾现在与你做个交易。”
这绝对是不安好心,估计那阵风也是想吓我!
“哈,吾不否认。”
这家伙承认的太快,我一下大脑空白。
“御天神尊那厮将我囚于此,还借机用我冰火双身的属性来为他那狗屁徒孙们洗髓煅体。我等了数千年,才等得你这么一个毫无修仙天赋的肉体,如今你魂魄有缺,正好能容纳我仅存的一魂一魄。我能助你修行,你帮我离开这里,正是一举两得。”
我现在被你串糖葫芦一样串在这里,不答应也不行啊…
“识相的姑娘谁都喜欢。”
那声音笑起来,随即藤蔓缓缓从我身体里抽出来,迟到的剧痛瞬间爆炸在我脑海中,我难以克制的张大嘴,却是半分声音也发不出了。
就在此刻我感觉有什么凉凉的东西顺着我喉咙滑下去,在我胃里化开了。
藤蔓彻底抽出来时,我没了支撑跌倒在地,然而疼痛却也瞬间消失。我满头大汗拼命喘息了好一阵,这才缓过劲来,小心翼翼伸手去摸。意想之中的两个大洞居然并没有出现,我的腰完好无损,就连血也消失了。
我回头,哪里还有什么裂缝,风平浪静无比安宁。
是幻觉?
还不等我多想,眼前一阵眩晕,脑子像是被人丢进洗衣机里卷了三百圈一样。
“宋姑娘!宋姑娘!!”
啪啪两声巴掌声。我怀疑南怀风早就想打我,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
我胃里翻江倒海,脑子里也翻江倒海,一张嘴就吐了面前人一身,这才清醒过来。
“仙长…?”我面前之人正是南怀风。
南怀风皱了皱眉头,不知道是不是施了个咒,衣服瞬息就干净了,这术法真好用,解放双手。他两根手指点在我额心,像是一块冰一样凉的我发痛,但是很快我脑子就彻底清醒过来。
我从来没走离过曦月湖,我刚穿上里衣准备从湖中出来,就晕了过去。
“是我疏忽,你体质太差,曦月湖对你来说有害无益。”南怀风有些愧疚,估计他本来只想让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没想到我比他预想之中更菜,居然还泡晕了。
我张了张嘴,发现还真不知道说什么。毕竟我现在安慰南怀风,就等于直接辱骂我自己。
“我现在送你离开这里,会有人通知你师父的。”南怀风说罢,手中捏了个诀,金光一闪便是缩地千里,一晃眼我居然就到了曦月仙境正门口。
“你认识我师父?”我把外衫穿好。
“空山仙人大名鼎鼎。”南怀风轻嘲了一句,随即转移话题道:“宋姑娘你身体像是受了损伤,这个给你,磨成粉后混水服下。”
我倒是没想到那死老头这么有名,如果忽略南怀风语气中的嘲讽,我真要以为师父是个世外高人了。
接过南怀风的药瓶,我道了声谢,然后南怀风就把我交给了门口的弟子,转身离开。走之前南怀风不知是不是对我的遭遇也有些同情,居然开解我说:“人各有命,宋姑娘无缘修仙也是命数,平凡人的一生并非不好,希望宋姑娘未来有自己的道路。”
“谢谢仙长。”虽然我是肯定会在谋求长生这条路上走到黑了,但是南怀风真是个难得的好人。
登仙道的时候唯有他和颜悦色告诉我真相,没有和我打马虎眼,在曦月仙境抓着我了也没发难,相反给了我机会洗髓,因此这句谢谢是我真心实意的。
与南怀风告别,我踏出曦月仙境的结界,正准备随着门口弟子去一旁等候,谁知从腹部突然升起一股热流,窜入我四肢百骸。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四千年了,四千年了!鹿云获你想不到吧,我竟然出来了!”我狰狞的笑着,在仙境门口仰天大喊。
话刚出口,我就拼命捂住自己的嘴。
一时之间心脏狂跳不止,脸颊热烫,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这什么情况啊啊啊啊!
薛晴带着方礼七拐八拐,停在一个广场旁边,周围还有几个同样穿着黑衣服的人等在那里。不多时,一辆破破烂烂的几近报废的十五座面包车停在了他们面前。薛晴拉着方礼的胳膊,挤进了倒数第二排两个相邻的座位,车上的几个乘客看到薛晴,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其中一个满口黄牙的男人打趣道:“呦呵,厉害啊。前脚才和蝴蝶牵上线,后脚就给自己找了个男朋友啊。”
薛晴翻了个白眼,没搭理那人。
那人不死心,将头转向方礼:“你小子,看着人模狗样的,干什么的?”
“别搭理他。”薛晴厌恶地说。
“呦呦呦,还护起短来了!”这人继续发难,“小子,有种别躲在女人身后,大大方方跟爷报上名来。”见方礼和薛晴都不理他,他拉长声音暧昧地说,“该不会……是个吃女人软饭的小白脸吧!”
周围几个人脸上或多或少都露出了不悦的表情,累了一天,大家都想利用在车上的时间短暂的休息一下,这大黄牙一直喋喋不休,让人厌烦。前排一个刚上来的人嗤笑一声:“你说人家是小白脸,怎么不说你老婆干嘛的啊!”
这话像是往热油锅里点了一滴水,众人都快活了起来。
“是啊是啊,你倒是说说你老婆干嘛的啊!”
“说别人吃软饭,你当时病的要死,是谁养家还供孩子上学的啊!”
“哎呦喂,听说当时你老婆腰都直不起来,说是什么职业病!”
大黄牙的脸一下子涨红了:“你们都别说了!再说,我动手了啊!”
“切……”众人哼了一声,各自坐回座位上,有的闭目养神,有的就呆呆地盯着窗外。方礼看去,那个大黄牙缩在椅子上,专心的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的一个铁环,眼圈泛红。
“别理他。”薛晴凑在方礼耳边小声说,“他也不容易,前几年大病了一场,两个孩子学习又好,她老婆那段时间瞒着孩子出去卖,才维持着家。他病好了以后觉得自己对不起老婆,也不让人提这事,大家一般也不说……”
“大病医疗保险呢?”方礼问道。
“谁会给你买啊。”薛晴又翻了个白眼,“包养你那个老男人的公司或许乐意给他买,甚至捎带手给你买,但是,我们?”她轻哼了一声,“谁管我们啊。”
“所以你爸妈希望你能有个稳定的职业。”方礼忍不住说教。
“我跟你说,你见了教主就不会这么想了。稳定的职业算什么,到时候我就成超人啦。”薛晴眉飞色舞起来。
面包车开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停在一栋破败不堪的烂尾楼门口。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四周隐约能看到树影摇动。这里已经是城市的边缘了,应该位于城市的西南方向,和袁刚之死的意思案发现场似乎不远。
方礼提高警觉,环顾四周。远处的山上,有个光点,好像是摩托车的灯光。似乎察觉到了方礼的视线,摩托车的车光闪了两下。
周炎是和曹明接上头了吗?他怎么拿到这辆摩托车的?方礼撇了下嘴,转身跟着人群走入了这栋烂尾楼。
人群顺着没有扶手的混凝土楼梯向上走去,走到二层的时候,薛晴捅了方礼一下:“哎,你就跟着他们走吧,我得去找‘蝴蝶’了。”
“蝴蝶?”方礼问道,内心猜测可能是什么小头目的名字。
“你见了就知道了,他可显眼了,长得也挺漂亮的。”薛晴顿了一下,偷看了方礼一眼,“当然我更喜欢你这样的,他呀,有点娘娘腔。”她俏皮地眨了眨眼睛,转身离开了。
方礼跟着人群慢慢移动到三层。大家走得都很慢,生怕不小心把别人挤下去。这个建筑看上去像是什么办公楼,盖了五层,中间有个大中庭。人们环绕着中庭站着,有些大胆的人坐在楼板的边缘,两条腿在空中晃悠着。方礼仗着自己的身高优势站在后排,靠着一棵混凝土柱子。
“唉,来一根?”刚刚那个满口黄牙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凑了过来,手里拿着跟劣质卷烟,“给你赔不是,刚刚是我话说过了。”
“没事。”方礼接过烟,叼在嘴里,“借个火?”
那男人摸遍身体,也没找到个打火机,还是后面一个人将火递了过去。
“出事后,就不抽了,没那闲钱。”这男人自嘲的笑笑,“后来有钱了。瘾没了。”
方礼胡乱的点点头,狠狠地吸了一口。劣质的烟草味烧得他肺里生疼,但他还是假装自己很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