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e_簡琳
Gender_女
Race_人類
Birthday_2021.7.6
Occupation_“終結之夜”成員,法醫
Affiliations_中界 - 寂靜箱庭
Likes_音樂,平凡的生活,秋日的甜桔子,和沢烤的麵包
Dislikes_煙,苦味,對待工作散漫的人,踐踏人性
【希斯兰塔】
「寇斯顿」
现代感的繁华都市,由人类政府管理,科技发达,交通便利。居民以人类为主。
「维纳特」
民主制联邦,有着类似地区中古欧洲风格的建筑。四季分明,环境优良,慢节奏,舒适,宜居。
•下夜城区:拥有维纳特最繁华的商业街,大多数人都能在这里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启明城区:在启明城区的高塔上,能看到号称“最美丽”的日出景象。
•风信子城区:风信子城区以优良的环境质量和高绿化率著称。是旅行、疗养的好去处。
•南方联合区:接近北江的南方地区比起其他地方稍不平静。
•迷宫区:在迷宫区常能看到一些无意义的高墙。许多怪谈从这里传出。
「北江」
经济落后,村庄和贫民窟遍布,偷抢事件时有发生。不过,混乱的环境也保护了一批黑市商人、逃犯和被流放者。
「迷失森林」
位于希斯兰塔西北部,虽然以森林命名,但不全是林区。亚人种的聚居地。
•北山:狐狸的家族主要位于此处。
•荒原:狼族在这里聚集。
•明泽:猫族将聚落修建于此。
「月亮林」
尽管阳光能够到达,这里看上去也永远是黑夜。太阳永不会出现,但草木照常生长。
大灾难时期受到恶魔的影响,月亮林陷入永夜。由于黑暗的环境,不少原住民逃离了这里。月亮林几乎成为无人区。
月亮林中的魔力丰富,孕育了很多珍贵且实用的动植物。
「永恒森林」
位于希斯兰塔北部,气候温和的广阔林区。由于变异生物的盘踞而未被开发。最大的位面裂缝位于此处。
•北部 白巢区:变异生物盘踞的地点,同时也是位面裂缝的位置。一些树被蜘蛛等昆虫的网覆盖,宛如织物。
•南部 黑森林区:过于茂盛的树林遮蔽了大量日光,这里总是阴沉的天气。树丛让视角变得狭窄,不熟悉这里的人很容易迷路。
•西部 落光区:梦树的光芒让这里的黑夜也拥有微光。在它的映照下,所有的树都好像镀上银色。
•东部 绒湖区:冬季到来,湖中会飘起羽毛般的冰絮。围绕着这片湖,魔女们建起了自己的居所。
「诺里塔兰卡」
作为曾经的希斯兰塔贵族聚集地,诺里塔兰卡仍保持着它的辉煌——这里的教育和商业都十分出色。
大多数旧贵族的居所已被拆毁,少数留下的建筑被改造成学校、图书馆等公共设施。一些懂得革新的贵族则留存下来成为这里的商业巨头。
【莫里亚】
「莫桑斯」
位于大陆边缘沿海地区,尚未被诟病侵蚀的净土。是整片大陆最繁华的地区,莫里亚的大部分人口聚集于此。开放和和谐是它的特点。
莫桑斯盛产蘑菇,这里蘑菇种类和数量繁多,也经常出现居民食用蘑菇中毒现象,这简介导致了莫桑斯的制药业十分发达。
「穹之城」
因位于莫里亚大陆最高的高原上,最靠近天穹而得名。在诟病之地的荒漠和冰原环绕下,穹之城的存在是一个奇迹。
曾经的穹之城拥有广袤的领土,而这些土地已被诟病侵染。四大贵族带着幸存的子民退守高原,形成了贵族在外围、平民在内圈的格局。
对外,穹之城的贵族们用各家族特有的法术抵御诟病的侵染,与怪物进行战争,守护着穹之城的安定。对内,他们也对子民进行残酷的剥削。而人民们并不清楚贵族们抵御诟病的行动,他们只知道贵族的丑恶。
穹之城有国王存在,但国王只是四大贵族的傀儡。
四大贵族中的一族被灭后,诟病入侵,穹之城的冬季变得异常寒冷。自此人们知晓了贵族的作用,抵抗贵族的行动较之前减少。“寒鸦”开始负责维持穹之城冬季的正常运作。
「诟病之地」
约占大陆四分之三面积,毫无生气的危险之地。不要进入。
曾经,这里是生机勃勃的土地。在穹之城人的扩张终于夺走了精灵的生存空间后,精灵对他们实施了报复。精灵在这片土地上施加了大量诅咒,随后,登上浮空岛扬长而去。
诟病之地布满贫瘠的荒漠和极寒的冰原。除此之外,这里的空气还充斥着毒素,进入此地的人可能会慢慢被毒素感染,变的像丧尸一样,但有自己的意识和理智。如果不及时离开,会进一步感染,腐蚀成骨架最后死去。即使侥幸没被感染,也很可能会被怪物吃掉。
诟病之地的怪物数量大,实力强,来路不明。
「巨菇林」
由巨大的蘑菇组成的林子,安全,气候湿润,能找到充足的食物和水。是幸存的三女巫的住所。
「书塔」
最大的图书馆,虽建在诟病之地中央却很安全。如果想要拜访,又害怕诟病之地的危险,可以提前打电话预约,会有专人来迎接。由十三座塔围绕组成。塔内有世界上最全的藏书。第六塔和第十三塔不允许随便进入。
第一塔:引导之塔;第二塔:工具书之塔;第三塔:语言之塔;第四塔:历史之塔;第五塔:宗/教之塔;第六塔:魔法之塔;第七塔:科学之塔;第八塔:文学之塔;第九塔:艺术之塔;第十塔:弃稿之塔:第十一塔:怪异之塔;第十二塔:空白之塔;第十三塔:废塔。
「世界之树」
妖族和精灵的领地,漂浮在诟病之地的上空,平时处于隐匿状态。
原是妖族的领地,在精灵失去生存空间后,妖族和精灵共享了这块地盘。精灵施加法术使这块土地悬空,远离诟病的侵染。
浮空岛中心是一颗巨大的树,据说已生长千年,被当地人奉为神树。妖怪和精灵们在上面建立起树屋以亲近它。
「地底」
大灾难中,一些人掉入地底,无法找到回来的路。多年以后他们已融合为一个新的种族。
地底人用痛苦来制作“光明”,以在黑暗的地方维持生活。他们普遍信仰光明教,认为痛苦会给人带来希望。而对于异端分子的惩罚则是把他们投入无光区。
由于长期缺乏阳光照射,地底人的骨骼十分脆弱,需要穿戴外骨骼来支撑。
【安维特群岛】
「嗜血岛屿」
安维特群岛中最大的岛。是各古老血族家族的居住地。很少受到血族猎人的侵犯。
「龙之谷」
龙族的领地。布满了岩壁和沼泽。外人几乎不可能进入这里,因此外界对此知之甚少。
「安维特岛」
流放罪人及其后代的荒芜岛屿,资源短缺。被称为“邪恶”的人们聚集在这个岛上,为了存活一直争斗不休。黑帮火拼成为这里的日常。几个大的黑帮掌握着这里的食物等资源。
【遗忘之海 】
「泉岛」
有着传说中能让人遗忘任何烦恼的遗忘泉的岛。吸引着许多人前来,但由于某种原因,他们都葬身于深海。
「沉船遗址」
有着大量沉船和宝藏。吸引着许多人来探宝,但结局同上。
【流云洋】
「海之国」
围绕着海底的深坑遗迹建立的,水生亚人种和水妖们生活的国家。会定期邀请陆地上的人拜访这里,除了被邀请的人之外,任何人靠近这里都会被驱逐。
在每年的"泪水祭典"时,海之国会完全对外开放,届时不需要邀请函也可以来到这里.
海之国原由水母族统治,在经历了一场变动后,现由人鱼一族接管.人鱼族的小女王现在统治这这个国家。
海之国中心的深坑遗址中充满了怪物,且进入遗址的人会受到强烈的负位精神影响,因此,除了特许探索者,其他居民不允许进入遗址。
【无尽之海 】
位于遗忘之海外侧,生物一旦进入就再也无法回去的海。不管向什么方向都只是不断重复的海的景象。如果有同伴一起进入的话也看不见同伴。只能等待着饿死渴死。
实际上,无尽之海的怪象源自无限镜结界,向天空和地面前进太远也会有一样的效果,只是现在的人们还没有能达到这么远距离的技术。
这个世界名为玛特科,是柯珞伊作为创世神创造的世界。与以往的世界不同,因为柯珞伊定下的规则,这个世界固定拥有三位主神。这是柯珞伊在意外了解到神明法则的全部内容后,为防止世界再次崩塌、阻断轮回而做出的决定。但实际上,由于最终能创造新轮回的只能是导致世界崩塌的那一人,柯珞伊此举并无太大意义。
这个世界分为两次轮回,根据先后顺序,被楚璃分别称为“samsara"和“rest”,其中,rest 轮回的创世神为楚璃,而非当前主神。因此,楚璃也在rest中再次成为主神。
为了延迟主神诞生,增加世界的寿命,柯珞伊在玛特科的第-个轮回中创造了拥有自己曾经记忆和情感的,与自己同名的生命,并且由她继承神力,在培养主神至拥有成熟人格后再将神力交付给对方。实际上,真正的柯珞伊已在玛特科被创造完成时消失。samsara 中新的主神夏年在了解神明法则后,情绪崩溃杀死了另外两位主神,并且毁灭了这个世界。在samsara结束后她长时间拒绝创造新轮回,直到最后楚璃越过她直接再次创造轮回。作为“坚持的奖励”,楚璃将夏年带到"了rest, 并再次给予她主神的身份。
两次轮回中,这个世界的规则、地形、种族等设定一致,只是故事有所不同。原因是楚璃直接复制了柯珞伊创造的世界规则。
rest时期,由于无限镜屏障的失灵导致其他世界生命入侵,楚兮消失,玛特科的规则和“莫比乌斯”遭到破坏。由于容器的消失,楚璃无法维持自身存在,最高创世神的逐渐消失导致了世界框架的坍塌。由于不会再有人创造新轮回,“莫比乌斯”最终停止了运转。楚璃变成了实体的幽灵在外界游荡。
“莫比乌斯”并未消失,也许某天它会再度启动。
•以下是关于玛特科的简短介绍:
玛特科共有四个位面,它们由高到低分别为:主神位面、天堂、人间、地狱。诞生于相对高位面的生物可自由进出下层位面,而相对低位面的生物则无法进入,上层位面。
大灾难后位面出现裂缝,导致低层生物偶尔也可以通过裂缝到达高位面。
玛特科的世界大小有限,四个位面周围都环绕着“无限镜区”。进入无限镜区后便无法逃出。无限镜区保证了玛特科的生物不会自己跑到其他世界,而其他世界的生物也无法进入玛特科。
“莫比乌斯”由无数先后出现过的世界组成,每一个世界被称为一个“轮回”。
最初的轮回中,出现了第一位也是最高位的创世神—楚璃,由她制定了这个世界的框架和之后轮回的规则。此后的每一位创世神都按照她所制定的法制进行创造。
当创世神创造下一个轮回后,创世神就会消失,下一个轮回中会出现一位新的主神。主神负责维持当前轮回的规则稳定,管理这个世界,但无法干涉最初由楚璃定下的高层框架。当主神对这个轮回不再抱有希望,这个世界就会从当初第一个被创造的地方开始,以极快的速度崩塌。之后,这名主神成为新的创世神,在创造下一个轮回后消失。由于创世神个性不同,每一个轮回都是独特的。
由于第一任创世神楚璃对“人类”这一物种的喜爱,每一个轮回中都包含着“人类”。
理论上,“莫比乌斯”会在旧轮回的消失和新轮回的诞生中不断延续。但因为楚璃不想让自己消失,想继续观赏这个世界的愿望,她在制作第二个轮回时,捏造了名为“楚兮”的人类生命,并将她作为自己灵魂的容器,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存活。楚璃逃离了自己定下的规则,她和那位人类生命在之后的轮回中都将永远存在,不会再受到当前轮回主神的影响,同时,楚璃也保留了最高位创世神的能力。
但楚璃脱离规则的行为使“莫比乌斯”出现漏洞。不管如何避免,楚璃最后终将与自己所创造的人类生命合一,重新回到规则之中后消失,届时整个“莫比乌斯”将被摧毁。由于楚璃的干扰,这个过程需要极长的时间。楚璃本人对此结局似乎并没有什么遗憾。
莫比乌斯仍在运行。
•以下是神明法制的剩余琐碎内容:
神明不得在工作以外的场合使用神力,“工作”的定义取决于当前主神。
如果该轮回中存在比人类强大很多的生物,当前主神要采取灭绝后再造以外的措施,保证人类不会灭绝。
作者:遠夜
燕子啊
让我唱个我心爱的燕子歌
亲爱的听我对你说一说,燕子啊……
*
没想到,与她再见的日子竟如此突然地来了。
荧幕里的她有些陌生。
无论是一身华贵如公主般的盛装,还是那一张抹了浓妆的脸,都和他记忆中的姑娘不像同一人物。他坐在电视前仔细地寻找,总算从微笑时的习惯和没有彻底消除的细微口音中寻到了一丝丝从前的记忆。
那时他们只是这座小城里极为普通的少年少女,因为就读同个班级和相同的爱好玩到了一起。不过男生有男生的话题,女生有女生的小团体,即使是朋友,他们俩大多时候也都是和同性朋友一块儿行动。
放学后的集体活动,男生们跨班级、跨年级集齐十多个人,不是去踢球就是去拍球。而女生的活动就文静得多,一边逛街一边聊天,三两地在学校周边区域游走。明明都是逛过几十几百遍的地方了也依然兴致勃勃,总能在同一家店内差不多的商品里挑拣出有些喜欢的小物件买回去。
刚熟悉起来的那会儿,他们的交流仅限于学校内,仅限于同桌在下课、开小差时的只言片语。他在纸条上告诉她最近优秀的流行音乐作品,而她则保证回家之后会找来听听看。
他可能不是一个合格的推销员,可她一定是一名优秀的听众。每一次推荐的歌曲,她都如约在当天听完,并在第二天将感想说给他。有时是旋律很动听,有时是歌词写得动人,也有时候她会率直地表明这首歌可能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虽然最后这种情况会让他稍有失落,自己喜欢的东西不被别人喜欢总是叫人难受。但情绪经过沉淀,脱离最开始的状态之后他反而觉得欣喜,因为她每回的评价都不是简单地敷衍两句,她确实认真地去了解过,然后选择实话实说。
数次之后,他逐渐从这些足够真实的评论里感知到了她的偏好,从此再没推荐过被她评为不合心意的歌曲。抒情的、温柔的,他发现这类歌曲总会得到不错的评价,一如他对她的印象,一名毫不起眼的安静女孩。
如果不是同桌,他们可能根本不会有一周超过五句话的交流。如果不是同桌,他完全不会想把刚省吃俭用买下的磁带借给她。同桌真的是非常特别的存在不是吗?它将两名原本毫无交集的同龄人凑到一起,诞生出别样的情谊。
他不知道她是怎么看待自己的,但他得承认,她和其他的女同学……有一点点不一样,一点点。
*
“上个学期尽让你推荐歌,我这里也有不少歌想分享给你。但是你要保证不能因此嘲笑我的品味,不然我就再也不听你给的歌了,知道不?”
看到她在纸条上写的话,他暗自点头,决定不管收到的是多土的广场舞曲目或者口水歌也不嘲笑她——但不嘲笑归不嘲笑,要是真的不好听,他仍会如实将感受传达给她。他对此很有自信,她绝对能分辨出于内心的真实评价与恶劣嘲笑之间的区别,这是花费了一整个学期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
随后,他便在纸条上见到了她钟爱的歌曲……《拾彩贝》。
此时此刻,他十分庆幸他们俩的对话不是即时的面对面交谈,而是麻烦的纸条聊天室。不然的话,她大概要见到他莫名、不解、迷惑、尴尬的无言蠢样。
算得是爱听音乐的他被标题整得很纳闷,虽然这似乎与他对她的印象十分符合,但又好像哪里不太对劲。流行曲目喜欢取的歌名无非就是那些东西,六七成和爱情有关。拾彩贝这样的题目,尽管不能说和恋爱完全没关系,但怎么看都更像是一首儿歌。
与小学午休时悬在教室左上角落的电视机里放映的动画歌曲异曲同工,他的脑海里已然顺理成章地将采蘑菇的小姑娘换上适合赶海的服饰,弯腰去捡被潮水留在沙滩上的贝壳。欢快的前奏过后是红色加粗楷体的大号标题坐落于屏幕中央,紧接着清脆的儿童女声与简单易懂且段落重复率极高的歌词组合在一起,这首儿歌便完成了。
他不否认有部分儿歌是挺好听的……但,有特意推荐的必要么?
“这是首儿歌?”
“唔……你回去听了就知道啦。”
问题被打了回来。瞧她眼睛都笑没了的模样,他极其肯定这歌有点猫腻。
他会购买喜爱的歌手制作的专辑磁带,不过迫于经济原因和便捷程度,更多地还是在网上搜索在线试听。然而在盗版音源遍地走的如今,他居然没能搜索到多少关于《拾彩贝》的条目,它作为国语歌实在冷门。
于是,他点开搜索出来的几乎唯一的试听链接,开始聆听她的喜好。
*
第二天,他看向她的眼神都不对了。
“你昨天给我听的那是什么?”
刚放下书包还没拿出课本抄作业,他就忍不住直接开口询问。着实等不到打响上课铃再传纸条了,天知道昨天晚上听那首歌的四分钟有多煎熬,演唱者极具穿透力的嗓音借由音响在他家里回荡……他永远忘不了爸妈投向自己的古怪视线。
“什么是什么,就是首歌呗。”她纤细的手上转着一只花里胡哨的笔,课本平摊在桌面,内容正是待会儿要默写的诗文。做完的作业叠放在书桌的右上角,方便每天都要抄作业的同桌随意借取。“你听完了?”
“谢谢,我宁愿没听完。现在我家那两位都觉得自己孩子被怪东西附身了,你说要怎么解决吧。”
“哈哈你也太夸张,哪有这么严重。虽然小孩子听美声作品不常见,但你撇开那种在整个班级面前声情并茂朗读课文的尴尬,带好耳机仔细品味品味呢。《拾彩贝》是首好歌,我可喜欢听了,真不是作弄你。”
他当然知道她没在开玩笑,他这是在质疑她的品味!
“不是,你多大年纪,怎么听起美声了?我爷奶估计都不爱听,春晚一播这类歌唱节目直接调成静音唠家常。”说起这首歌的不好,他可有太多能讲,“不说这歌手唱得听着费劲,像一口大气吸不上来似的,那歌词哎哟……还‘围着红兜兜’,儿歌都没这么直白,没把我臊死。”
其实这会儿的他尽管看似是个老乐迷,却根本没有多少乐理知识,对歌的评价全都出自完全主观的感受。美声唱法的科学性、演唱家声乐技巧的好坏、共鸣如何,甚至连高音质量的优劣都听不出来。再加上对美声多多少少存在一些的偏见,以及这年龄段的少年一开闸就愈演愈烈的嘴炮行为,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对着她数落了好久她喜欢的东西。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结果。若非系统学习过声乐,一般人很难对美声作品进行有内容的点评,欣赏也是同理。绝大多数人都知道《今夜无人入眠》,但是这首歌的难度、各位男高音歌唱家不同版本的优缺点,了解的人凤毛麟角……不敏锐的听众甚至连某些歌手的倒嗓期都察觉不到,‘听个热闹’正是最恰当的形容。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插过一句话,只偏着头听,手上的笔在指间转过了二三十个来回,笔帽上垂下的挂饰随着笔身摇晃,发出汀汀的轻响。班主任进来主持早会之前的班级格外吵闹,但在叽叽喳喳的麻雀群里,她是特别的一只,安静不多嘴的姿态正如他对她的印象无二。
看上去她像是虚心听取了他的种种点评,可不知为何,他倒心虚起来了。
但这时期的少年,还有一个十分共同的特点——嘴硬又爱面子。
兄弟之间暂且不提,在异性面前承认自己错了,那可是天大的事,是涉及到‘尊严’的严肃抉择。尽管隐约察觉到自己说得有些过分,却不愿让对方发觉,想维持住自己的形象。
一顿过火的批评结束,她没讲话,他也没讲话。她没看他,也似乎没在看桌上的课本,视线不知道停留在哪里,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头。前一秒还心虚着的他顿时有一点小情绪,因为她看起来没有认真听他的评价,竟然在开小差。
怀着所谓‘虽然我不想你太在意我说的这些,但我也不愿意你真的没有在意’的矛盾心情,他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喂,想什么呢?我刚才说的话听见了吗?”
这时,她的眼神里才有了他的影子、一些遗憾与少许失望。那神情仿佛比张口道歉还能折损他的腰杆子,只一眼就将他强撑起的气势击垮。
“叮铃铃——”
班主任准时地踩着震耳欲聋的打铃声走到教室的讲台前,而这位老资历的中年女教师,每天早晨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清点作业,统计缺交人数。
“……糟了!”
大难当头的他无暇去细细体会她的心情,因为今天早上光顾着数落那首歌的不是,他东缺西漏的作业还一个空都没填……交与不交,早死与晚死的区别。
抄作业大王的滑铁卢十分彻底。班主任教授的语文课一结束,他就被通知去办公室报到,接受其他勤奋批改作业的任课老师一顿批评了。
在她面前能说上一早晨不停,到了老师跟头和闷葫芦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像根木头一样杵在那儿一动不动,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桌角。不敢看老师,也不敢看自己那本被写了‘空白’加两个大大问号的作业本,心里充满悔恨。
而这还远不是结束,这一天上交了几门课的作业,类似的场景就复刻了几次,甚至还被班主任在午会中当着全班的面通报批评,可谓颜面扫地。忧心于是否会发展到通知家长的他,这下着实是没心思再和同桌的她传纸条。平时玩得不错的哥们一到课间休息就来他旁边,锤了一记他的肩膀,玩笑地问他今天怎么马失前蹄。
几人说着说着,其中一个便促狭道:“还不是和同、学聊得太开心——”
话中揶揄之意尤为醒目,显然是注意到了他和她较为频繁的互动与‘热烈’的聊天情况。其余的青涩面孔上也露出如出一辙的暧昧笑容,并未因话中的另一位主人公就坐在边上而有所收敛。
“喔——那是应该忘了抄作业。没事没事,哥几个都懂,这波一换一不亏!”
男生打趣起男生来可不比燃起了八卦之心的女孩子弱,而且他们的言语中更有性别原因产生的优越与攻击性。如果有最起码的良知和羞耻心,处于这样的漩涡之中必然叫人非常不适……即使他们是‘好哥们’。
他都难受得不行,她又能舒服到哪儿去?
“行了行了,赶紧去放水,要憋死了。”
推搡着一众哥们走出离开位子走出教室,虽然调侃依然不停歇,但至少在上课之前肯定波及不到她。不在她跟前,他心里好受不止一星半点,那些过火言论的威力顿时下降大半,传到耳朵里根本不痛不痒。
——这是为什么?
是因为在其他人面前被嘲笑太丢面子吧,他想。
最后班主任止步于口头批评,并未将这件事捅给他的爸妈,直叫他松了口气。可要说高兴,也着实高兴不起来。一面略有些怨怼她竟不提醒自己补作业,一面又担心她还在介意哥们的玩笑……和他的恶评。
对这两件事,他有心道歉。然而第二天一到学校看到一如既往在温书的她,这份心思又沉了下去。
一度闭上的嘴,想要再次张开可不容易。他内心挣扎数秒,终是吸取昨日的教训,先默默地从她的桌角伸手拿走一沓本册,按照顺序抄写起来。手上奋笔疾书,脑袋里想的却是该怎么打破尴尬沉默的氛围,顺利地将那句对不起说出口。
应该先为无偿借他作业的善举道谢吗?可是这么长时间的借阅行为下来,除了第一次有过几句感恩外,接下去每一天都拿得顺理成章。双方对此早就形成默契,现在再口头道谢也太古怪。
再用推荐歌的话题……?不,暂时别提歌曲。一天过去了,说不定她已经忘记那些令人不快的评语,没必要让她回忆起他咄咄逼人的模样。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直到顺手把作业还回去的那一刻,他都没想到合适的开场白——还是传纸条算了。
纸上聊天室永远不会背叛他,不管是多尴尬的话题,一落到无声的纸上就完全不用担心。虽然只在纸条上道歉好像不太正式,但……本来也不需要多郑重,他觉得让她知晓自己的态度更加重要。
早读和早操的间隙,他反反复复地打了一遍又一遍腹稿。从和她传小纸条开始,他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思考该如何写好笔下的句子,仔细到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想做到无可挑剔。
终于他觉得简单直白的开场最有效,并急急忙忙冲到座位,在第一节课的铃声刚响起的时候就撕下一页纸沙沙地将精炼出的语言写好,抖着脚等待任课老师在开始讲课,这样他就能趁着老师转侧身的不注意将纸团丢出轻巧的弧线,稳稳落到隔壁的桌上。类似的动作已在过去的学期里上演无数次,即使不去细想,行云流水般的投掷场景仍会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他已经预备好把攥在手中的小纸团扔出去,手臂肌肉紧绷,蓄势待发。
然后他看见了班主任抱着课本进来,然后他又看见两三名不认识的中年男女跟着走进来,直接走到教室的最后方,在紧靠墙壁的空椅子上坐下。
当学生当了近十年,如果他还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那这些年可能是白活的。他再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会挑这种时机发作,更何况除了爱抄作业外他自诩也不算坏学生。
“最近几天会有人随机到班级里听课,大家知道一下,和平时一样表现就好。”
听到班主任说出这话后,他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怎么偏偏凑在这时候来视察。但他没办法推迟领导们的到来,只得无言地将手中的小纸团放进有些掉漆的金属笔盒里,继续等待下一个时机。
这一等,时间就毫不留情地溜过他们之间的走道,把笔盒的盖子扣得严实,不可说的心绪被封存在内,不知要等到何时才能重见天日。
*
如果可以预知到未来,他或许会放弃当初缩头乌龟似的窝囊决定,鼓起勇气把那句该说的话用自己的嘴清清楚楚地讲出来。
可是没有人能预知未来,至少他不能。
一念之差,现实就会变得如此不同,有些事就会变得如此难以挽回,谁能知道呢?世事无常,迁徙的候鸟难道就一定会再飞回来么?旅途中存在太多的变数,多得能将习以为常的轨迹转变至另一个方向。
叫他陌生,令他手足无措的另一种轨迹。
*
炎热的夏天来了。
天气再热,也挡不住青春少年们对户外运动的渴求。不用上学的漫长暑假,他和哥们一起踢了不少场足球。和他们一起踢球的都是附近初高中无所事事的男生,尽管挑了太阳没那么烈的下午,几场结束也都和淋过暴雨似的全身湿透。
带了女朋友来的人生赢家会和妹子再去其他地方约会,而他这样的,和哥们打完招呼就干脆地各回各家。踢球的场地离他家有点距离,要搭二十分钟一班的公交才能到。骑单车倒也可以,不过实在是懒得自己蹬回家。最近没有特别中意的磁带要买,他没必要费这些功夫省丁点儿钱。
每到雨季和酷暑,他总要觉得公交站的遮雨棚真是个良心的公共设施。躲在阴影下的时候尽管仍旧很热,心理上还是凉快不少。偶尔有一辆私家车从路上驶过,也有大热天依旧坚持蹬二轮三轮的人,甩着汗让轮子动起来。
还没有公交车的影子。
二十分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说不定有些急性子的人就是不愿意在这儿浪费无谓的等待时间,于是选择了其他不省力出行方式。他愿意等,倒不是他有耐心,而是对他来说等车的时间可算不上无谓。
上蹿下跳好说歹说才从爹妈手里拿到的随身听,这不就用上了?路途中挤出来的‘闲暇’,最适合用音乐填补。甚至可以说他接受在热浪里踢球的邀约,其中极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就是他能在路上听音乐。
公交车的班次间隔长并不是问题,就算它迟到也没关系,因为他有享受等候时光的绝妙办法。
随着歌曲切换,候车的人也多了一点。
最早到的他站起来,将候车座位让给一名老人,得到她一句感谢,不错的心情变得更好了。正巧耳机里播放的歌是气势高扬的类型,激昂的行进仿佛成了他的角色曲,下巴抬起的角度让汗水顺着颈部笔直地流下去,红彤彤的天际和厚重的云彩像是在给他的英雄事迹降下充满喝彩的帷幕——他平时绝不是容易想入非非的人,只不过音乐在烘托氛围上实在有不少加成。
歌曲进入高潮,鼓点节奏愈发激烈,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随着音乐微微晃动,等待着人声加入之后的爆发。
“哟,刚踢球回来?”
浑身一激灵,他条件反射地按下暂停键,生生将音乐停留在切入副歌的前一秒。侧头看去,这熟悉的声音果然是她。惊讶之余,还有几分被突发意外袭击的不知所措。
“哦,嗯。”他顿了半晌,“你也出去玩?”
“没,出来上课的。”她回答,“真是巧了,你坐哪个车?”
他报上车号,她点点头:“果然和我不是一班,怪不得之前没遇到过。”
“那你是哪个车?”他接着回问,听到答复后心道确实是巧了。她那辆车的班次间隔短一点,再加上比赛结束的时间每次都不固定,兴致来了踢到晚饭饭点也不罕见,两人要碰上可不容易。
耳机还在挂在耳朵里没来得及拿下来,等他想到应该取下耳机和同学说话的时候,两人已经都没有话了。取或不取好像都不正确,手僵在裤兜里动弹不得。他不想过早结束和她难得的偶遇,即使这气氛尴尬到让他呼吸困难。
可是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可以聊?……音乐?
——算了。
放弃曾经兴致勃勃谈论过的话题,只需要脑海中闪过一些幻灯片记忆的区区一瞬,他就像被下了封口咒,不得在她面前主动吐露任何有关音乐的只言片语。要知道,英雄也并不十全十美。被捏住弱点,英雄和狗熊的身份转变往往不会很复杂。
暂停的音乐暗示故事进行到尾声时的重要转折,巨大的红幕布之下,正做着告别动作的主角被债主找上门,以极不符合英雄的姿势灰溜溜地逃遁远方。当然、当然,他不是什劳子英雄,他欠她的东西大概也没那么价值连城。只不过欠了太久,利滚利后逐渐变成了他无法面对的一座大山。
不知该看哪儿的眼睛偷偷往边上飞快地瞧了一下,她正注视着公交车将会驶来的方向,根本没有关注他,仿佛之前的几句寒暄仅仅是最起码的礼貌,她根本没想和他聊些什么,也没真的关心他家住哪个方向。
心重重地落下,落到水平以下。
他看见候鸟掠过海面,他看见雨滴打湿羽翼。他看见候鸟逐渐靠近,他看见自己和雨滴一起坠入大海。
“我说你、”
“对不起。”
他是后开口的,却抢在她前头把话说完了。快速但清晰的三个字堵得她一愣,脸上浮现出明晃晃的疑惑:“……什么?”
“对不起。”鼓起所有勇气说出第一遍后,接下去的无数遍就异常容易了,“你推荐的那首歌,我说得有点过分。其实它没我当初评价的那么糟糕,真的。”
“啊……”她显然很惊讶同桌了大半年的同学竟然一直对那件事耿耿于怀,也没意料到会在这里听到一句道歉,顿时不晓得要如何反应。但是被他的郑重所感染,她也不由得思索起较为正式的回答:“其实我在一定程度上预计到了你的评价,选那首歌当作推荐的第一首曲子也有点缺少考量,应该先让你接触更通俗一点的曲子才对……不过你竟然提高了《拾彩贝》的评价,我还以为你不会想再听它的。”
“后来偷偷听过。演唱我还是不喜欢,但曲子其实不错,有些像带点忧郁的儿歌。”
承认它的好,对现在的他来说简单得信手拈来。
她笑了笑,却不像他听到自己喜欢的歌被夸赞时一般表现,没有就这首曲目继续深入讲述创作的背景、喜欢它的理由等等,她与他的不同如此明显,脸上收不住的笑容引他的视线无限停留。
公交车开走了。他先到的车站,却是她先上车离去。
二十分钟一班的公车今天也没有遵守时间,按照自己的步调不紧不慢地迟到了五分钟。虽然他一般不在意多等几分钟,但今天他得好好感谢它至少没在他们俩谈话之际不合时宜地出现。
车内冷气很足,吹得他头脑恍惚。
终于把那句话说了出来……光是这点,今天的收获就已盆满钵满。然而看似完美的偶遇中仍有一点让他遗憾——竟没有和她聊除此以外的东西。现在就好像他们之间的死结被疏通,留下两根毫无瓜葛的线头。
作为过错方的他应该主动再拾起线,打成漂亮的蝴蝶结。可他被解开死结的激动冲昏脑筋,完全没能让他们俩的关系延续下去。自座位重排后,‘同桌’关系不复存在,他和她随之没了大半说话的机会,更被抹杀了传纸条的空间。
这下他便发觉,原来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里上课的同学,居然能毫无交集到这种地步。一周五个白天的共同生活,甚至连一句话、一个眼神的对视都没有。他从未如此清晰地意识到这种情况的普遍存在,因为他从未如此渴望过与一名同龄的女孩子回到有说有笑的时光。
*
头脑简单的他最近总是在琢磨。
之前琢磨该怎么向她道歉,现在琢磨该怎么继续和她说上话。他们还是领座的时候,他可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还要为这种顺手为之的小事而烦恼。简单的脑子得出的方案也是简单的,就像他近半个学期的失落煎熬得靠偶然际会解决,他为当下的困局冥思苦想出的办法……是傻等。
他没有她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她究竟哪几天上课,只好尽可能多往外跑,从球场早退一段时间,又多在车站等一段时间,切切期盼着能重复上一回的偶然。
偶然不可复制,但执着的努力或许能有回报。
等待的时间对他来说并不痛苦,毕竟他还有随身听里的音乐陪伴。他买了新的磁带,要是碰见了,又能推荐她去听一听这张横扫排行榜的专辑里都有些什么样的歌曲。如果她感兴趣,他肚子里也存了不少从网上收集来的消息与自己的听后感分享。
关于流行乐的话题,她不是唯一能一起讨论的人选。他哥们大都听点儿,真聊起来也挺热火朝天的。但她就是特别,他就是更想告诉她现在又多了哪几首好听有趣的歌。
很想告诉她,非常想告诉她。
所以当十几次的等候终有结果时,他摘下耳机,主动向她打招呼:“唷,刚下课?”
“对。你又去踢球了?这么热的天,你们兴致真高。要不是要上课,我都不想出门。”有了第一回,再在车站碰面的时候她并不惊讶,瞧了眼前同桌满身的汗,她自然地走到他旁边说起话来。比起他一会儿局促一会儿自来熟的模式切换,她一直都如现在这般从容,同学间的交际聊天也本应如此。
“还行吧。一个人待在家里没意思,不如出来踢几场。”他不打算就踢球的话题多加赘述,吸取上次的经验,趁着公交车还没到赶紧把随身听拿给她看,“这张专辑你听了没?很不错的。”
她伸头一瞧,果然摇了摇头。
之前也是这样,尽管她对他的推荐曲来者不拒,自己却不怎么了解当下最流行的音乐。考虑到那仅有的一首由她推荐的歌是什么样的风格,他顿时理解了她的脱节。回首远眺,长长的马路尽头没有公交车冒头的迹象,她稍微想了想便接过随身听当场听了起来。
他颇为紧张地看她使用自己的物件,不由自主地忐忑。心里痒得厉害,可是没法子抓挠。紧紧盯着似乎太奇怪,于是他控制住视线,只时不时地往那边瞥去一眼——她的身体跟随音乐打着节拍,面上神情瞧不出多大波澜,但至少不像是极讨厌正在播放的音乐。
就在她闭上眼听曲子的时候,巴士缓缓停靠在车站,车门打开,走下来几个人又走进去几个人。他一咯噔,马上去看公交的号……还真就是她要乘的那一辆!
眼珠不停地在她和公车之间转动,还没等他下定决心将她从他的音乐世界中带离,巴士便又载着乘客开走了。关上车门的声音、车辆发动的声音……它们被耳机内传出的音乐完全遮盖过去,直到那长方形都瞧不见影儿了,她都没发觉自己错过了一班车。
“这名歌手的作品以前你是不是也推荐过?风格完全不一样了,不过咬字方面还是很有特色,很新奇。”
听完一曲的她摘下耳机,又回头瞧了眼没有公车身影的马路,确定还得等一会儿之后继续谈论起对这首歌的种种想法,甚至还准备切到下一曲目继续听。时隔许久再体验到她认真的评论,怀念与庆幸涌上心扉的同时,他为方才的不作为感到一丝慌乱心虚。
如果不说,她大约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可就像那句哽在喉间足足半个学期的道歉,他始终会记得他为了她能听完这首歌,‘故意’没提醒她去赶车的自私。莫名地,他不愿将如此污点留在他们的交往中。
但道出自身的卑劣行径总需要莫大的勇气,他心不在焉地听她讲了好些时候,直至她把随身听塞到他手里,她在夏天依然泛凉的手指碰到他灼热的手掌时,陷入内心挣扎中的他才因这过大的温度差异而回过神。
“车来了,你快走吧。”
没戴耳机的她这回听见了公车的响动,一瞧是前同桌要坐的那部,她善意地提醒貌似还没发觉的等车人,像是比他还担心会赶不上。然而他却抬头瞧了瞧正在上人的公交,竟无动于衷地又将视线转回来,丁点挪动位置的意思都没有。
于是她纳闷了,不解地轻推前同桌的后肩:“这位同学,你再不扯开步子,车可要开走了。”
正如她所说,公车真的在话音刚落没过三秒的时点关门走人,此刻整个车站只剩下他俩还在等车。面面相觑的情况没有发生,因为做贼心虚的他根本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汗津津的手死死捏住平时宝贝不已的随身听,他……他其实无从回避。
“我,呃,我等下一班车。”
首先要张开嘴,首先起码要将声音发出来。他知道她一定会问‘为什么’,但他并不打算回答,因为听了接下去的道歉,凭她的聪敏必然能顺势解开疑惑。这会直接将他的小心思赤裸裸地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任她观赏,羞耻心又在极力阻止他,可是相比起来,他更不想再度回到半个学期前的状态。
“那个啊,我和你说一件事你别生气哦。”不自觉地吞咽口水,方才一直在做听众的他反倒感到十分口渴。她微微侧头,黝黑的眼睛里染上好奇。
“其实刚才你等的公交来过一班……但是我想让你把歌完整听完,所以没提醒你。”
“啊……”她发出明悟的感叹,随即又问,“就这件事吗?”
观她神情,像是觉得他有些小题大做。事实也的确如此,不过没去提醒而已,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或许连过失都算不上。她听完后并不觉得有多生气恼火,无所谓道:“没关系,我也等下一班车好了。”
车站变得很安静。
最能打发时间的随身听无人使用,她探头望向道路远处,他期盼着那里空无一物。载她离开的车一定会先到,但他只祈求它能来得晚一些。
“随身听你现在用么?不用的话我再听一首?”仿佛觉得单纯的等待颇为无趣,她主动将他的物件要了过来,面朝公路继续听他喜欢的歌曲。他有任何不给的理由么?显然没有。
他不知道她现在听的是哪一首。从余光瞥见的肢体有规律地摇晃,少女纤细的食指随着音乐轻轻敲打随身听的外壳,像是他心跳的节奏,又好像比那慢一些。在学校里见不到的画面,第二次在他眼前展现。
尽管想多看一些,可要是车来了,他这次一定不会再故意让她错过。一半注意分给她,一半注意分给车,倒也不算无趣。
可惜……十分钟的短暂超乎他想象。
不过眨眼功夫,她要等的车就来了。时间就像被不知名的怪物吃掉了似的,两班公交仿佛是列车上相连的两节车厢,一节才从他们眼前开走,后一节马上便到。
“车来了。”
怕她因为音乐听不到他讲话,他还蜻蜓点水地拍了她一下。然而她却好似在表演模仿秀,像他前几分钟一样抬眼一瞧,确认来的公交是自己等的车之后又没了动静。他还想再提醒几句,但是被她摆手的动作制止,眼睁睁地望着那辆巴士第二次远去。
——她在做什么?她为什么这样做?
各种各样的猜测一下子涌现,搅得大脑快要停止运转。平时话多又不爱动脑的男生正朝着完全相反的方向疾驰,两片嘴唇和缝上了似的一个小口子也打不开,倒是空空如也的脑袋里散乱地飞舞着千奇百怪的念头。
他没有问,她也没有回答。
两部班次不同的公车不知来了多少辆又走了多少,即使在白昼更长的夏天,天也已经快要彻底变黑。他自己倒还好,但她比平常晚这么久回家,不会被家里人责备吗?抱着这样的担忧,起初不愿她离开的他这会儿反而成了催促她早点回家的角色。
“你……还不准备回家吗?”
“等一下,马上就听完了。”
果真,大约三分钟左右,她就自己摘下耳机,把东西还给它的主人。她看上去并不怎么担心时间的问题,神色依旧显得从容。
“它快没电了,不知道能不能撑到你回家……这张专辑的确很不错,不少编曲都十分有趣。更多的内容现在大概来不及说,我们下次碰见的时候再细聊吧。”她从候车的座位上站起,街边的路灯已然微亮,等候的公车适时地乘着夜风停在她面前。
他握住随身听,着急地向她喊道:“那你下一次是什么时候上课?”
她已握住公车门旁的扶手,听到他的询问,转头微笑:“明天。”
*
明天,在还未结束的暑假里,他们尚有几十个明天。
她本来就几乎每天都会出去上课,而他的父母则对自家孩子日日出去野的行为早已习惯,男孩子多出去玩总比一直闷在家里好,仅在差点没赶上晚饭的个别日子说教两句,其余时间都放得很宽松。
当然,他并不是天天都出去踢球。有球踢的时候那是正好,没有人邀约的时候他也会装成和同学一块儿踢球的模样,其实是去车站等她下课。
他们俩仿佛重新回到了还是同桌的时刻,他向她推荐喜欢的歌,她听完告诉他自己的感受。偶尔也会说两句音乐之外的话题,但并不多。
几次下来,他终于觉得他们的关系回暖到可以聊一些他原本不太敢聊的话题时,他第一个便问:“你很喜欢那样的歌吗,就你推荐给我的那种。我周围……都没什么人听那一类的歌,你是怎么接触上的?”
“哦,没什么,因为我家里有人是学声乐的,我姑且也算半个。”
“半个?”
“半个。真正决定以后就走声乐这条路的孩子现在都已经在上音乐学院附中了,我只不过在课外学,读的还是普通高中。虽然比半路出家的好一点……但我现在还不确定要不要参加艺考。”
这话题他很陌生,是完全不了解的领域。对于像他这样的普通学生来说,艺考是极其遥远的东西。他们这小地方,大家几乎都牟足了劲儿念书,完全没想过要额外付出金钱和精力去走不一样的路。
“那你喜欢吗?喜欢的话就去呗。反正你功课也很好,不管怎样都不会差。”他对此的观念与父母的教育方针如出一辙。尽管家庭并未富裕到哪里去,可他自幼生活的环境却异常宽松,说是整天闲散度日也不为过。他对未来的打算也很简单,随大流读书,随大流工作。尽管并不清楚究竟要从事什么行业,但他从未操心过这件事,觉得往后总归能找到份活儿干。
面对鼓励的话语,她摇摇头:“我还要再想想。”
“哦。”
以单字结束话题,他有点不得劲。
他们俩并不是无话不谈的绝交,至少他认为不是这样的。他们之间存在太多没法聊的事情,关于她未来的进路似乎就是其中之一。他深知这一点,但在真正面对戛然而止的对话时仍旧心有不甘——为什么他不能是倾诉的对象?是因为他不懂什么声乐,还是他看起来不可靠?他承认,这些事或许更容易和闺蜜一类的同性好友或者见多识广的长辈深入探讨,但……
转折之后的念想,他打住了。
“那下次,你也推荐点你喜欢的歌给我吧,就和上回一样。”他故作轻松道,“多给我听一点,说不得哪天我就开窍,懂得欣赏高雅艺术了呢?”
“这可不是高雅。不过……好吧,我再想想挑什么给你听。”
中间的停顿着实让他心惊了一回,差点以为她要因为上回的失败结果而彻底放弃向他推荐歌曲。瞧她上挑的细眉,他总觉得自己这是被小小捉弄了一番,但印象中的前同桌又不大像是会这样做的人,搞得他一时有些糊涂。
但是——算了!小细节略过不提,最重要的是她答应了!
“那还用想,当然要先挑你最喜欢的。”
这对他来说是根本不需要多想的结论,但她始终有一层顾虑。她从不轻易给同学推荐自己喜欢的歌,也几乎没告诉过他们自己其实在学声乐。校内的大小才艺汇演上,她绝不主动提出参加表演,即使规定了每个人都得准备节目,她都会避过唱歌去和其他人一块儿表演小品。
他是她第一个不太成功的尝试。
“……既然你这样说的话,那我现在就可以推荐给你。”她说道,“歌名叫《燕子》,有很多个版本。”
“我要听哪一版?”
“都可以。它是首民歌,有学院派的唱法,也有流行、民谣的唱法,或许会比《拾彩贝》更容易入耳。”
点点头,将这件事记在心中。
《燕子》作为歌曲的名称可比《拾彩贝》正常多了,只听名字,说是流行歌他也不会有怀疑。
于是回家吃完饭,他马上上网搜索,跳出来的版本果真如她所言非常多。上下翻了半天,好不容易选出一个点开听,结果竟恰好选中一首纯音乐——但左右不过四分钟,听了便听了。
他记得前次的教训,戴上耳机后才敢点击播放。
钢琴和像是箫的音色一开头便演奏出忧伤孤独的气氛,而这也是整首歌曲基调。之后加入的各种配器并未显得拥挤嘈杂,始终让这首旋律伤感的曲子保持着它本来的样子。
说是民歌,他还以为会是热火朝天的喜庆氛围。就像偶尔在电视里见到的那些不管布景还是着装都红艳艳的表演,演唱者穿着一身红红的地方服饰,满面笑容地用足以穿透屏幕的明亮尖嗓唱着朴实无华的歌词。
但这份宁静又忧愁的氛围,确实与他对她的印象十分符合。往常推荐歌曲时,她也偏爱这一卦的。
收拾好心情,他找了个确定有演唱的版本……因为填在歌手一栏的名字连他都瞧着熟悉,显然是哪位经常出现在荧幕中的大佬级人物。
前奏响起,那比纯音乐版本更寂寥的星点音符配合着似带有眷恋之情的清幽女声,一首名为《燕子》,而在讲述所爱之人的追忆歌曲展现在他面前。歌词果真极为简单,但却莫名让他心绪浮动。
“眉毛弯弯眼睛亮,脖子匀匀头发长,是我的姑娘燕子啊……”
他坐在电脑桌前,耳朵挂着耳机。听着伤感的民歌,看着描绘恋人模样的歌词,脑海里无端地浮现她的模样。眉毛弯弯,眼睛亮。脖子匀匀,头发长……这就是在写她的样子吧?一定是这样的,他想,不然怎么能解释偏偏只有她笑起来的画像既快又准地出现。
一定是这样没错。
像是发现天大的秘密,他的心跳陡然加速。幸好反复在耳边播放的歌曲它淡淡的冷清和忧愁缓和了躁动的内心,恢复正常后的他摘下耳机,决定保守好这份秘密不让她知晓。
忘了按下暂停,歌声仍从耳机内传出细微的声音。
“是我的姑娘,燕子啊……”
*
燕子,燕子。
他梦见燕子飞进家中,在窗台的屋檐下停留。
于是他日日趴在窗台边看着那只燕子,期待她能在这里筑起巢与他一块儿生活,让他知晓即使会飞去遥远的地方,她也不会忘记家在哪里,不会忘记这儿还有他在等她回来。
睁开眼时,她坐在旁边等候他对《燕子》的评价。
周围十分僻静,这里是距离车站不远的一处少有人经过的儿童游乐处。因为设施都已陈旧生锈,平时也没多少孩子喜欢在近处就有小公园的情况下来这里玩耍。阵地从车站换到这块儿还是前几回的事,主要公交车站总有人来来往往,作为聊天听音乐的地方不太合适。
在石头长椅上垫了几张纸,她倒也不介意地坐下了。他没带这些,正想着要不要随手掸掸灰尘将就时,她就在旁边的座位也铺上纸,铺完了还朝他笑。
“燕子、”
他其实想说谢谢,可不知为何是这两个字脱口而出。观她明亮的眼珠里还有期盼,他便索性直奔主题:“燕子很好听,我也很喜欢。”
首先让她知晓他的心意,其次再将他的念想细细道来。
所幸他当年推荐歌曲时长篇大论的功力犹在,即便不懂专业性的东西,倒也被他掰扯出好长一串感想。他这回点评的时候没有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直在偷摸地瞧看她的反应。
总归都是夸赞,不可能再叫她难堪。但假使有机会,他还是想让自己在她的眼中可以更有品味、更值得讨论更深的东西一点儿。
“你还听了纯音乐版的呀,真没想到。”最喜欢的歌得到同样的认可,她肉眼可见地轻松许多,“其实我本来也没指望你会喜欢它,你看,你听的歌都比较前卫。像《燕子》这样的歌,不像是你们钟意的类型。”
他可听不得这种话,立马反驳道:“怎么会?它本质不还是首情歌么,情歌现在多流行,大家都会喜欢的。”
这时他倒忘了,前一首《拾彩贝》硬要说,也有点情歌的色彩。况且她推荐的两首歌曲在特定的领域也完全不冷门,只不过在周围都和声乐无关的普通高中里,几乎找不到能放下成见欣赏的同好罢了。
她的成熟远胜于他,很多时候不愿与他计较,只附和着:“是啊,至少你很喜欢。我第一次从别人那里得到这样认真的回馈,有些理解你以前为什么老喜欢让我写感想了,这真的很令人高兴。”
被夸得忽然词穷的他不自在地摸着后脑勺,有点自得但又不敢表现出来,怕她觉得他是个得了点夸就飘飘然的轻骨头。于是僵硬地清清嗓子,为转移心思说起别的事:“说起来,你暑假里一直在念的课外班是不是就是去学唱歌?什么女高音之类的,经常在春晚里见到的那种。”
要说刻板,这还就是教科书般的刻板印象,然而他又没说错,大众接触美声最常见的途径就是每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她心里无奈地自嘲,面上不嫌麻烦地解释:“差不多,我也学美声,只不过将来继续学的话可能更想要学民族美声。”
“有什么区别……?”不懂行的他迷惑地发问。
“简单来说,就是更本土化、更容易被接受的唱法吧。我也解释不清楚,你去听对应的作品可能会比干巴巴地听我解释有用。”她又是一笑,带着些害羞,也带着些失意,“虽然我是这样想的,但将来的事谁也说不准。可能我还是会继续走正统的美声道路,也可能我会直接放弃声乐。”
——聊起未来这等人生大事,他可不迷糊了。
记得上回的戛然而止,他紧接着提出自己的想法,打算牢牢抓住这次机会:“为什么?我看你不像是不喜欢学声乐,难道是一边念书一边学太辛苦了吗?”
“辛苦……也谈不上吧。”放眼远眺,她的眼神里仿若有深深的叹息,“我就是有点迷茫。不知道唱歌是我真心喜欢的事情,还是单单只因为家庭渊源才迷迷糊糊地学到现在……最近老师也总说我没找到感觉。”
虽然神情依然平平淡淡的,但他眼中的她有一张写满了难过与惆怅的面容。作为前同桌、作为朋友、作为……抱有某种秘而不宣的心思之人,他见不得她这样。
然而实在对这方面的事一窍不通,他努力地想办法,最终迟疑了一会儿建议道:“要不你唱歌给我听听?像《燕子》,既然已经有这么多版本,那你也可以有自己的版本吧!唱自己喜欢的歌总比枯燥的上课练歌开心点,正好也给不太懂的我演示一下那两种风格的区别……你觉得呢?”
她惊讶地瞧了他一眼,似是没想到他竟然对她的歌声有兴趣。
这一眼,叫他无端紧张起来。心里又是忧她拒绝,又是怕她曲解了自己的意思,赶忙补充几句:“就在这里唱,就唱给我听。反正我也听不懂那些专业的东西,你唱得再差劲也不用担心。”
讲完这句,他发现自己这怎么越描越黑,还没开唱呢就好像认定了她的表现会有点糟糕似的。还打算再找点好听的话亡羊补牢一番,然而宕机的大脑实在运转不起来,只得在她的沉默中讪讪道:“不愿意没事,我就是给你提供个思路。这歌你也不必非得唱给我听对不,你平时聊得来的朋友,或者直接唱给自己听也很好。”
“唱给自己听?”
“对,难道你没有情不自禁地哼起歌过吗?”他顿时有股哼几首的冲动,但一想起身边这位是专业学音乐的大佬,便立刻歇了心思,不搞那种班门弄斧的笑话。得到她的回应,又是自己了解一二的领域,合上的话匣子再次被打开:“你家里有没有复读机?有的话就更好了,还能把自己唱的歌录下来听,很好玩的。因为音质差,就算唱得不好也会被杂音掩盖过去,一不小心就会产生‘原来我唱得挺有水平’的错觉……啊,对你来说可能不是错觉。”
大约是真心觉得复读机在这方面十分好用,他滔滔不绝地继续讲了很长时间,到后来根本都没在聊她的烦恼,完全变成了单方面的复读机使用感受讲座。
她也如往常一样安静地听着,同时暗暗叹息——他真的只是个喜欢听歌的普通人,并不知道自己说的消遣其实都是她用来练习的法子。录下歌声,一遍遍地听,一遍遍地纠正其中的错误与不足。录音设备早就被深深刻上了勤学苦练的印记,再难用它来放松心情。
……但可能也只有像他这样的普通人,才能不在意她演唱的瑕疵,不在意她在专业领域里拙劣的技术。
日渐西山,距离他们惯常分别的时刻很近了。
他说了半天的话,她只可有可无地嗯了几声,像是对此并没有多大兴趣。略感挫败的同时,他暗中责怪自己又没控制好度。
“……要不,今天就到这为止?”
寄希望于日期变更来刷新自身的状态和当下不怎么热络的气氛,他提出了回家。
“回去之前,你听我唱几句。”她拉住刚要起身的他,“要是觉得不好听就直说,我不想强迫你听自己不喜欢的玩意。”
极度惊喜之下,他倒没察觉她对自身演唱的贬低,只顾着掩盖快要咧到嘴角的兴奋,伪装平静道:“好啊,那唱什么?”
“就唱《燕子》。”
*
燕子啊
听我唱个我心爱的燕子歌
亲爱的听我对你说一说,燕子啊
燕子啊
不要忘了你的诺言变了心
我是你的,你是我的燕子啊……
*
他忘了自己是怎么回去的。
只记得听完那几句轻声哼唱的自己和着了魔似的,脑海中再也想不起其他旋律。什么新专辑,什么流行乐都忘得一干二净,耳朵里、脑袋里、心里只剩下她不加修饰的低吟。
那几句歌词来来回回地飘荡,却总也飘不出去,留在他的魂里。像只燕子,像极了他梦里的燕子。
“我真是……不中用!”他狠狠地骂自己。
因为在盖上毯子准备睡觉之后,他终于回忆起临别时发生的事。像是害羞又像是试探,草草哼唱几句,从第一个音出来到结束连一分钟都没到。他在发愣,而她静默了几秒没有等到他的评价,便主动道了一句再见,自己离开了。
不应当是这样的。
他们俩都要在那车站里等公交,有什么必要在这里分别呢?可是等傻不拉几的他总算舍得拔起腿的时候,车站早就没了她的身影。
——二十分钟一班的巴士,和十分钟一班的巴士。仅仅十分钟的间隔,却足够把两人分开。当然,他还没傻到要和电视剧里的男生一样用两条肉做的腿去追钢筋铁骨的交通工具。
所以他只是让那一分钟不到的歌声回响了一遍又一遍,百遍千遍地重复。
可他这样喜欢她的歌声,结果竟没能让她知道。
一人躺在床上睁着眼,夏夜的蝉鸣穿过紧闭的玻璃窗侵入他的房间,但到底没有成功侵入早已被某样东西占满的他。脑子里不自觉地回味和她同坐一张长椅时的每一秒,而不够仔细的他马后炮地从自己揉碎嚼烂的行为中,读出了她的动摇不安。
是的,是的,她本来就不爱在人前展示才艺也不是自来熟的性格,那段浅尝辄止的歌唱必然包含了诸多勇气与思索。他就该立马鼓掌,把手掌心都拍得通红,大声叫出好听二字,最好响得能把路过的鸟震个趔趄——然而他的表现却是无言,却是沉默。
她那时是怎样的心情?她是不是对他彻底失望了?
一想到后者的可能性,他就恨不得叉死记忆中的那只傻狍子。
整宿没合上眼,大考前一天他都没这样过。
草草地吃过饭,戴上耳机点开各式版本的《燕子》继续听起来,但左听右听,没寻到比她更入耳的。百无聊赖地盯着桌上的闹钟,看最长的那根细针慢悠悠地转一圈,再慢悠悠地转一圈。
一秒像一小时,一分钟像一个世纪。
坐不住,等不及。实在等不到时间恰好流逝到平时出门的那会儿,他换好衣服,给老爸留了句话就匆匆地出门了。一开始是快走,渐渐地小跑起来,最后竟直接拔腿狂奔。
他跑到车站,大汗淋漓地乘到两人碰头的那一站下车,又换乘了平时根本不会坐的公交。这是她回家时坐的车,她曾说过要坐七站,于是他便坐了七站。下车之后的地方是他不曾探索过的板块,砖缝里的一根杂草都长着陌生的脸庞。
粗粗望去,几个方向都有民居,他顿时迷失方向,困在原地动弹不得。
这一站的候车亭没有座位,他只好站着。出门时心急,没把随身听也带上,现在只好傻不愣登地站着。
“……我到底在干嘛?”
下车了也不走,等在车站却不是等车。很难说今天的他和昨天的他比起来哪个更傻一点,还是恋爱中的人都像这样,本就不聪明的脑瓜要变得更笨几分。分明不知道她住哪儿,就敢一个人往陌生的地方跑。分明也清楚她今天没课,就和懵圈了似的往外面冲——他这是要干嘛呢,自个儿都看不下去了。
回去吧,回去算了,不回去还要在这做什么?尽管心里充满回家的念头,身体却十分老实地一点儿没动。他搞不懂自己到底在期待着什么,没有随身听相伴的等候极其无聊,而且根本看不到尽头。
她又不是到点就会来的巴士,哪有杵在这儿干等就能把她等来的道理。他心里门儿清,可就是不愿意走。
夜里刚下过雨,现在非但没半点凉爽,还闷得他喘不过气。
像是被许多层棉被压着的感受,以及莫名的心焦让他的呼吸变得异常艰难。
“你怎么在这?”
他被吓了一大跳,甚至以为自己在高温天气里狂奔的傻子行为让他中暑,然后产生了幻觉。不然要怎么解释,他竟然听到了她的声音呢?就像第一次在车站偶遇时那般,她又从他旁边窜了出来。
那么突然,他没做好任何心理准备。
“怎么不说话?”她疑惑地上下打量忽然跑到她家附近的前同桌,瞧他闭口不言的模样和满身的汗,又想到前一会儿在马路对面就瞥见到了这具熟悉的身影,福至心灵道:“……难道是特意来找我的?不会吧?”
被她这样一说,承认成了件困难的事。无论如何,一声招呼也不打就冲过来确实不好,但他真的没有坏心思。想来想去,他还是决定将最重要的话先说完:“你昨天唱得很好听,真的,我觉得很好听。他们都没你唱得好,你可以多唱一点,我愿意听。”
“就这件事?我看得出来,你不必特地跑过来。况且你应该也不知道我住哪儿吧,真是……不晓得该说你什么好。”她瞬间失笑,“但是谢谢了,下次我会准备完整一点的歌。”
“好!”
他眼睛顿时亮了,决口不提自己的蠢事,只激动地高喊:“就要《燕子》,我觉得这首就可以!”
明明是她最喜欢的歌,这番发言弄得《燕子》是他一生挚爱似的。
也没追根溯源,她笑着答应了唯一听众的请求,挥别这位意外的访客,提着购物袋走了。
等她彻底离开,他才反应过来她这是出门买东西经过了车站。和外出上课时不同,她的衣着更加居家休闲,简简单单的短袖和中裤和清清爽爽的黑辫子——又见着了不一样的她。
什么自责,什么自嘲早就没个踪影,回家路上他窃喜到不能自已,车窗上映出的大男孩一脸碰着大喜事似的满面红光。
回家之后老爸瞧见他这模样,直打趣道:“哟,这是赢球赢爽了。”
他也不反驳,就趾高气昂地走来走去让老爸误解。平日里老爱凑在电脑前的小伙子,今天出去一趟和中邪了似的在不大的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老爸正纳闷好好一小伙子怎么成这样了,细心的老妈两眼一扫,呵呵一笑:“平时踢球你见他这样?分明是处对象了。”
这一句话可踩着了猫尾巴,他顿时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正经辩解:“处什么对象,妈你别乱讲。”
老妈提了提嘴角,没和从自己肚皮里出来的小崽子一般计较,转头继续看电视剧。
两人都没就此追问,惊吓总算平息。
脱离炸毛状态的他偷偷深呼吸了几口平心静气,只觉得家里这空气吃进去也格外甜蜜。
*
她唱了《燕子》。
他特意下载了伴奏,在她要唱的时候外放。
随身听原本的用途是接耳机听,额外附赠的外放功能实在不怎么样,音质杂得和信号不好的广播频道似的。但他没觉得不满,因为越是杂乱的伴奏,越承托出她歌声的清澈。
他从她的歌声里看见了蔚蓝的天空,看见了飞过的燕子,看见了望着燕子的自己。
后来她唱了许多其他的歌,也唱过真正用上了美声唱法的歌曲——事实证明,他的确不会鉴赏这样的作品,只不过因为是她唱的,所以无论是怎么样的声音都极为悦耳。
美声和民族美声的区别,她仔细给他讲过,也分别给他唱过。当时他像是懂了,可回去后便又忘了个干净,还糊里糊涂的。不过反正她唱什么歌都好听,她用什么腔唱歌都好听,也就没必要去计较这么多。
仿佛看透了他对这些的不上心,她后来也不再赘述,甚至不提这些名词,只一味地唱自己喜欢的和他喜欢的歌。
*
暑假的最后几日,天天跑到外头和她聊天的他没了平时听歌的放松心情。毕竟直到她关心起他的作业情况时,他才想起竟还有暑假作业这种东西存在。
他还什么都没说,她就已经从他尴尬和茫然交错的神情上看出了答案。
“我就知道。”她毫不意外,“之后几天我们就不要再见面了,免得你作业都写不完,又要挨老师批评。”
“这不行!”一听到不见面,他条件反射地先张嘴拒绝。怎么能不见面呢?这可不行,他思索着。但作业也确实不能不写,不说正确率,至少得全都糊上装样子。要如何才能既和她见了面,又能把作业写完呢?
没过多久,他恍然大悟,跳起来恳求身边的好学生:“作业你一定写完了对吧?拜托借我抄抄,拜托拜托!”
——果然是这样的展开。
她无奈地应下,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借他抄,倒没什么可犹豫的。
“知道了,明天还是这里,我把作业带给你。开学还给我就行,别弄丢。”知晓他算不得心细,她着重强调了后半句。他恳求的模样实在逗趣,她得费好大工夫才摆出正经神色不破功。
得到肯定回复的他喜笑颜开,颇有些得寸进尺地说道:“那为了防止我把你的作业弄丢,我们就每天在这抄吧。我不带回家,这下你该放心了。反正找你借的只有做题的那些,其他的作文和抄写我自个儿解决。”
记得初中学过篇古文,里头有句话叫作醉翁之意不在酒,她觉得非常符合他当下的表现。
“别过分,真当我不知道你那点心思吗?你在这里写作业,但我在这里做什么呢,发呆么?乖乖拿作业去抄,别耽误我的时间,知道不。”
他真想回一句不知道,而他们俩日渐交好的关系也促使他逾越的调侃:“我哪点心思,你说给我听听?”
空气忽然凝滞,她抿紧嘴唇一语不发。他暗道糟糕,不该脑子一热回了那句话。不说他们还不是那种关系,言辞间也有点不太正经。只是看朋友和他妹子的亲密举动看得多了,他们的对话总不由自主地闯进他的脑海,然后将其中主角换个脸庞。
但他与她,和他们并不一样。
“你……刚才的话就当没听到。我明天来拿作业,保证不给你弄丢。”他信誓旦旦地保证,自信能将她的东西保存得当,却因为挂记着前一句错误发言显得尤为气短。
她低低嗯了一声,这天他们不欢而散。他真想再多说几句来弥补过失,可是一接触到她垂首思索的模样就惧怕了起来。他怕她思索出来的答案,不是自己想听的那个,害怕这段不算长的暑期时光会成为幻梦般的体验,一到上学便又回到之前毫无相干的状态。
他心里藏了那么多想问的,都因为惶恐而无法道出。
第三天,惴惴不安的他一早就到了两人的秘密基地等待。
有课要上的她自然不可能提早抵达,即使他提前来了也只是一个人待着而已。但他现在焦躁不安的样子到哪里都没法安定下来,与其在家被爹妈发觉不对劲刨根问底,倒不如来这儿清净点。
他想了很多与她有关的事。
比如开学之后他们就没法再和暑假一样频繁见面,座位没在附近的他们俩要是在学校里的接触变多,肯定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和碎嘴。她绝对不喜欢这样,所以他得忍耐。如此一合计,或许一周也没法和她好好说上话——毕竟他还不清楚她愿不愿意将两人的奇怪关系继续维持下去。
或许他真的很笨,绞尽脑汁地思考到她出现的时候都没能把其中关节想明白。
她来之后什么都没说,从包里将一叠作业交给他,人也还站着,竟像是交付完这些就打算离开的样子。一股什么东西将要从身体里离去的恐惧倏地袭上心头,他急切地说道:“昨天的事,你别生气。以后不会再这样了,我保证。”
她瞧了他好半晌,才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没生气。”
——骗人。他心想,她分明是生气了的。看她的眉眼,就是生气的样子,但他不敢拆穿。
“你没生气。”于是他昧着良心附和,小心试探道,“那我们还是好好的。”
一群鸽子飞过,落下一片阴影。他听见了许多双翅膀的拍击声叠加在一起,却没听到她的回答。他甚至觉得有点儿委屈,难道只因为一句话的不当,他们就要变成如此岌岌可危的关系么?难道他在她的眼中,就是这样不值一提的角色吗?
他会这么想也无可厚非,他确实琢磨不透她的心思,也读不懂她的眼神里包含了什么。在分别的时间里,她也想了很多,并且想得比他更多。可这些事他不会知道,毕竟她从未提起过,也不舍得提起。
“我不问了,你别不理我。”终归还是他在对峙中先认输,落寞的模样与近乎祈求的姿态令她于心不忍,毕竟从头到尾他非但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还帮助了她许多。对这样一位益友,她本不该用如此态度对待……可谁让他的身份并不仅仅只是位益友呢。
他们俩看似单纯的复杂关系苦恼了她不少日子,终于,她还是做下了决定。
“我们……”她停顿下来,克制地瞧他一眼。那人满脸的紧张惊惧,像是对她将要说的话有所预测,怕极了她当面将事情说清楚。
“我们……还是现在这样。上学的日子不行,周末我偶尔会有空,你愿意的话还能找我。但一周最多只有一次,具体得到时候再商量。”
不在预期捏的峰回路转让他顿时没能将神情转变过来,他呆愣了一会儿,像是给自己做足缓冲,不敢置信地发问:“真的?”
“真的。”她终于又笑起来,恢复成他熟悉的样子,“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况且没你在旁边,我唱歌给谁听呢。我不喜欢没有观众的舞台,你可要负责给我热场鼓劲。每回我都认真地准备我的表演,所以你也不能偷懒,知道不。”
“那肯定的!你看我什么时候偷过懒,放一百个心吧!”唯有这点他敢打十足的包票。
“以后看你表现。”
极难得说了句俏皮话,差点让他健康的心脏瞬间患上跳动不规律的病。她本人显然也不常对别人这样,稍有些害臊地微红了脸颊。多此一举地将好好背在身后的双肩包提了提,见今日要办的事情已办完,她颇不自在地说:“那我们就回家吧,你得快点回去把作业补起来,不然来不及的。”
他应了一声,尽管心里还高兴着,本来也说好今个儿只拿作业,却觉得缺了什么似的浑身难受。小心地投去一个眼神,见她正要转身,他连忙叫停:“唉,等等!”
“还有什么事?”
“我说你,反正都来了……不如唱首歌再走吧。”他强迫自己咧开嘴笑,使劲地傻笑,好在她瞧过来的时候能维持住不动摇。
“我以为今天只是来借你作业的?”
听到要求她倒没有多生气,无可奈何的心情中未尝没几分被喜爱的欢欣。只是——该怎么说呢?以前她并不在意向他表露出喜怒哀乐,不喜欢的曲子会直接说不喜欢,喜欢的也不会吝惜夸奖之词。但最近一段时间,她总想把这些情绪藏起来不让他发觉,包括刚才的挣扎,包括刚才的喜悦。
不愿展露任何,只想他将她唱歌的样子牢牢记住。
“唱一首歌也就几分钟,我保证就听一首歌,听完就走。毕竟这么多天过来我都养成习惯了,不听你唱几句总觉得难受。”
既然如此,她也没必要故作扭捏:“要听哪首?从以前唱过的那些里头挑一个吧。”
这还需要考虑么?他毫不犹豫将那首歌的名字道出,甚至脑子里还未想好,嘴巴就已经张开。
“我要听你的《燕子》!”
她最喜欢的歌,也是最近唱得最多的歌。
熟练到无需准备便能直接进入歌曲的情绪,将一种思念浸入音节,唱起他们二人都为之沉迷的歌谣。
按照约定,她只唱了这一首歌。他也遵守诺言,听完后惯例地拍手,拍完手便是和她一块儿去车站等车。那么多次的《燕子》,那么多次的感想,她有时也真佩服他,居然能对同一个人在差不多时间内演唱的同一首作品做出十数次不同内容的评价。要说每回他对她讲的那些话其实也都不短,平常也没见他语文拿过多高的分数。
不解与惊讶之余,留给她最多的自然还是欢喜。
自己是喜欢唱歌的,她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假如不喜欢,她不会回家仔细斟酌每个词的唱法,气口开在哪里更合适。假如不喜欢,她不会在他面前提起对未来的迷茫,不会犹豫着是否该放弃声乐的路。
她是喜欢的,她自然是喜欢的。
见他捧着一摞作业回家,她不由失笑。明明是来拿作业的,可他竟连个包都忘记带了。
这样粗心的人,居然能无数次对她的歌声说出细腻至极的评语,直说进她的心里,挠出浅的,可又消不去的痕迹。
*
谢天谢地,经过他连日挑灯夜读,暑假作业总算在开学前补完了。
抄写的过程中有多少次因见到她的字,耳边就响起她的歌声暂且不论,因为这计较起来可能花一天也数不清。
她的作业,完璧归赵;开学后的第一次约见,十分顺利。
没能和她聚在一块儿的这十多天里始终悬着的心,成功在真切地听见她唱歌时安稳落下。作为‘许久’未见的纪念,他又点了《燕子》。他听不腻,她倒也唱不腻。都这么多次了,她从没拒绝过演唱这首歌的请求,仿佛只要他想听,她就能一直唱到海枯石烂似的。
“燕子啊……”
每当她唱出开头的这句词时,他也在心中念叨:燕子啊……你是我的,我是你的,燕子啊。
开学后他们见面的次数不再和放假时一般多了,但唱下来的歌林林总总至少得有几十首,有他本来就熟悉的,也有他完全陌生的,其中他最喜欢的还是第一次唱的那首《燕子》。他也一直不吝惜言辞,将自己对这首歌、对她所演唱的这首歌的喜爱反复表达,不管再听几次都还是会有一腔热意用上心头,更有表达不完的言语要诉说。
她每次听了都会笑,眉毛弯起,充盈着笑意的眼亮得惊人。
他能感觉到她的演唱从一开始的好,到后来的越来越自如。全身心地投入进去,素来安静的模样都变得活泼许多。作为捧场的听众,他乐于见到她的改变,也更加注意要在每一次的夸赞中给出不同的感想,免得像是在敷衍。
和专业教授声乐的老师相比,他的那点感想与评价实在外行,但她每回都听得认真,亮晶晶的眼眸专注地盯着他,叫他都快不好意思开口说话。
大家都说高中学习紧张,有时候很痛苦,可他倒不这么觉得。甚至要是接下来的人生能一直都在念书也挺好,他很喜欢这样的日子。
可他到底也不是真的傻狍子。高中只有三年,他心里明白他们或许总会迎来个结束,只不过关于未来改变的话题他不愿过早提起。这期间他们几乎没怎么聊过其他事,只是一个人唱,一个人听,再说说关于演唱和歌曲的很多事,对学校里的生活都聊得极少。
不过有一回,她曾问过他的进路。她问:“你以后会做什么?会想学音乐么?还是和其他班的许多人一样准备考上外边的大学,念出来后到大地方闯荡?”
“我……”他根本没考虑过太多,怕实话实说让自己的形象变低,但想了想更不愿说谎,于是换了种说法道,“我虽然喜欢听歌,也买了很多专辑,但是真的学音乐那肯定不可能。去外边么……说不好,可能还是会因为放不下家里选择留在本地。”
她没笑话他没志气,也没表露出多少认同,只像随口问了一句,并不在意答案。他当时还暗暗松了口气,再说话时已将话题岔到别的地方去。如今想来或许追问下去才好,至少能让自己好好冷静下来,不留遗憾地道别。
就在这次问话之后一年,他们如期毕业了。
*
“你要去国外?”他惊得一下子起立,“什么时候决定的?为什么之前都没听你说过?”
“一年前决定的,大概就在给你唱歌后不久。”她望着天空,有一群鸟儿飞过的痕迹,“我父母现在也在国外,我要去和他们生活,然后在国外学习声乐……专业地,不像以前只在课外学。”
终于想到该问问她未来的打算时,他们的高中生活已经不剩下多少尾巴了。他理所当然地以为他们俩之间的相处会延续到大学,再延续到那以后的很多年。他眼中的未来并不清晰,但总体的感觉与过往差不离。假如他和她能认识得更早些,也一定会如现在这般相处,差别大约只在时间的早晚。
一尘不变的生活给了他贫瘠的想象力,再也预测不出别人跳脱于随波逐流的日常中的特别行为。是,她本就在放弃与继续学之间犹豫。这些日子里,他亲身见证了她的变化与进步,最该察觉到她的心意。但沉浸在快乐中的男孩疏漏了,将他们终将分别的可能性抛在脑后,只看着眼前的幸福。
隐约中,他模糊地感觉到她会在声乐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毕竟她是这样喜欢唱歌。可他没想到的是,他们的路就要在她起飞时宣告终结。
学音乐也不必非要去遥远的外地,不必非要去国外——他的内心自欺欺人了短短一秒,便败下阵来。因为他也清楚地明白,如果要追求更好,那绝对不能留在这块小地方。
他如此舍不得她离开,但他又如此无法开口留她下来。
消息来得太突然,他失去言语,坐在他身边的女孩也沉默了。他们之间明明只有一步的距离,却显得如此遥远。
“你……”
几次张口都不知该说什么,好半晌他才拼凑出正常的语句:“你什么时候走,还回来吗?”
问得仿若祈求,如果她转头,就能看见他眼中的不舍与哀求。可是她没有转头,视线也没在他身上,远远地望着没有他的方向,她留下残忍的现实:“一周后吧。太远的未来我也说不清,但要是没有意外,除了偶尔探亲,我可能不会回来了……你应该知道的,咱们这里没有让我工作的土壤。”
她又与他聊起了人生未来的话题,可这回,他并不想听。
找不到可再说的言语,他消沉着、惶恐着、痛苦着……他离开了这里,先她一步。在他背身离去的同时,她终于也站起来,让他的背影填满湿润的双眼。
谁都没有一句挽留,谁都没有一句祝福。就像是他们俩一直以来的相处,平平淡淡地开始了,然后又平平淡淡地结束了。她不会再回来,她也知道根在此心无大志的他不会背井离乡。
其实他真的应该说点什么,比如以后要永远记得他,永远记得有一位她的听众在小地方等待她回来唱歌。
但话到嘴边却又吞了回去。和她三年的相处里大多扮演着妥协弱势方的他终于在最后硬气了一回,尽管他本人并不想要这种机会。他有少年的自尊,也晓得事理。何苦回来?何必回来?
既然选了这条路,那就好好地走下去。要只瞧着前头,别老是回头张望——离开之后,他在心里对她说出这番话。
最终,他仍是不知道她究竟要乘那天的哪一班飞机,也仍是不知道她家的具体位置。他的身体好几次想冲出去,再冲到她家附近的车站,等待一个偶遇的奇迹,然后将心里未言明的情思与不舍全都道尽。
即便这些言语无法将她挽留,至少也能留下深深怀念的回忆,让他们之间有个忧伤但完整的故事。
然而他的理智难得发挥了作用,把自己强行绑在家里,拒绝所有邀约,一步也不出门,就连给父母代跑腿的要求都被以各种理由推拒。他怕家里的那扇门一打开,他就忍不住想冲出去,怕自己一踩到外面的地,两脚就不由自主地将他带到那里。
他怕,他怕,他怕了无数东西,这会儿倒唯独不那么怕缺憾永存。也许更深处的内心还天真地想着她以后能为了这份缺憾回来,以为可以在很远的未来中,像奇迹似的将缺憾补成圆满。也许他什么都没想,只是被折磨得无力动作、心生逃避。
一周之后,载她离去的飞机也留下了痕迹,就如这日从他们上方掠过的鸟儿一般,悄无声息地远去。
他没见到她第二面,也没去机场。但是他见到那一长条的云,见到那远看就和只小白鸟一样的载具,就知道只唱歌给他一人听的小歌唱家前去寻找更广阔的舞台了。
被丢下的听众趴在阳台窗口,晴朗的天气里天空如粉刷般蔚蓝,更显得那条白线突出醒目。他呆呆地仰头,仰得脖子酸,望到两眼生疼。
燕子……燕子在哪儿?你要去哪儿?
问了无数遍,可没有人能回答。他知道答案,不愿去想,因为一想就难受得厉害。但无论他想不想,事实总摆在那里。两人常聚的那方舞台回归它萧条儿童游乐设施的原本模样,即使他再去那垫着纸的长椅一端坐上一下午,也只不过徒增伤感。
抬起头望着天,不管晴朗阴雨,总有鸟儿飞过。有时他希望那是燕子,有时他希望不是。无论如何,看得多了,他便逐渐明白……明白他追不上。
他的身体追不上,他的心也追不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燕子飞走了,飞回自己远方的巢。
*
荧幕里的画面还在动,她的身姿和声音如此鲜明。
已经忘了有几年不见,因为在记忆里她总是和他一块儿的。
可长大后的她和他记忆里的她太不一样,只有那笑脸,让他捡回一点儿熟悉。
他握着遥控器,继续看了下去。
屏幕里,主持人问她参赛选曲和用意,她接过麦克风,眉毛弯弯,双眼明亮:“我选了一首我非常喜欢,也对我非常有意义的歌曲……”
她又讲了些关于这首歌的琐事,是他完全没听过的内容,十分陌生。
“那么,让我们揭晓这首歌的名字!”
主持人和她纷纷望向镜头,就像是在与电视机前的他,以及其他许多观众对视。他不自觉地前倾身体,调大了音量,要将接下去的内容听个真切。
“——《我心永爱》”
铿锵的前奏响起,又陡然没了声音。
他把电视静声,将遥控器丢在一边,取下了倚在墙边的木吉他抱在怀里。回忆着时至今日依然熟悉的歌词与旋律,他拨动琴弦,自己轻轻地唱了起来。
低沉的男性嗓音与忧郁的旋律很相配,但却与电视里正播放的画面充满违和。她在那一头就着管弦乐队现场演奏的伴奏放声歌唱,一举一动都与他所知的极为不同。想必歌声……也不会是他熟悉的模样。
可他不想忘了她的歌声。
于是就着自己弹拨的简单伴奏,和着记忆中她坐在他身边时的低吟,继续唱,继续唱。
“燕子啊,不要忘了你的诺言变了心。
我是你的,你是我的——
燕子啊……”
*
评论:随意
备注:其实是燕子这首歌的印象文,但不知为何写到最后脑子里全是我心永爱的调调……
作者:路人
上次到沙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记得那时候沙城的市中心挖出了一口泉水。方圆几百里的居民都来这挑水。后来水位突然变低了,市长出钱修了水泵抽水。又过了两年水泵能抽上的水也开始变少了,市长干脆就在泵的位置修了个碉楼,按量供给。这两天市长突然写信给我,让我去看看那个泵,说是已经抽不上水来了,再晚些日子居民就该渴死了。
我和我的朋友一起去的沙城,在离沙城不到十里的地方,马累死了。我们只能徒步走到了沙城。沙城的路边看不见别的羊,只有在巷尾胡同的阴影里,能瞥见几个晃动的眼睛。
在快到市中心的碉楼时,一个不同于其他羊死气成成的家伙出现了。他急驰过我身边,我朋友手上的水壶不小心被撞掉了。后面的官兵穿着铁衣也从我们身边冲了过去,嘴里念叨着什么。大概是在咒骂那个远远把他们甩开的家伙。我朋友的水壶被士兵踩扁了。水从裂缝中涌出来,那些阴影中的羊疯了似的也冲了过来。我们才看到那些羊嘴上套了笼头。他们没法说话,甚至没法伸出舌头舔舐地上快要干掉的水。其中几只羊不停的用嘴上的笼头撞击地上的水痕。不停的撞,直到笼头变形,血肉模糊,伸出舌头舔舐那还有湿度的沙土。几滴血滴到地上,其他的羊也开始疯狂了,重复着撞击,舔舐,失血倒下。几十只羊,就因为那壶里几百毫升的水,永恒的离开了。
我和朋友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有些恶心,甚至开始自责。
“一定要修好那个泵。”我朋友看着那圈癫狂的羊,嘴里嘀咕着,声音不大,却像是咬着牙说出的话。
又走了会,我们终于是进到了碉堡内,走过一条走廊,我们看见了一个环形的楼梯。也看见了碉堡最下方一个泵的活塞在不停的上下运动。水源源不断的涌出,但始终没法在地面留下痕迹。
泵的动力来自于一套精密的系统,泵的最底部是一个巨大的绞盘,绞盘的转动带动一系列的齿轮运动,最终让活塞动起来。绞盘上带着几根链子,另一头拴着几只披着马皮的羊。
高些的位置有个神官的打扮的家伙,嘴里不知道在念叨什么。我们在碉堡里绕了半天终于在一个拐角处的房间里找到了市长。他躺在一个冰雕的浴缸里,下半身已经变成了鱼。
我说:“市长,这泵不是好好的吗?”
市长说:“是,也不是,它没有之前那么雄伟了。”
市长坐在浴缸里,身后是几个推着他的佣人,他给我指了指那个泵原本能升到的位置。大概能到先前看到神官在的位置。
市长说:“那神官是泵的新娘,她对着神圣的活塞发誓永远侍奉。”
他又领着我们走了些路,到了一个升降梯。它可以直达最早的井口。我们一路下降,看到了泵所在的平台。继续下降,看不到头的海,地下的海。
泵不停的冲击海面,浪花打到岸边,时不时还能听到欢快的尖叫声,似在欢呼,似在宣泄。更多下半身变成鱼的羊在浪中起舞,扭曲着自己的肢体。但是浪散去后,那短短几秒的间隙,比死亡还要寂静。
我们停了下来,在又一个令人惊愕的高潮中停了下来。我们降到了岸边。一只扭曲舞蹈着的羊被浪打到了岸上,似是出了水的鱼,不停的挣扎,几片鳞片被甩倒了我的跟前。我在那鳞片上看到了我,看见了我在浪尖舞蹈,我在浪尖抽泣。但浪花消失后,就是死亡。
我被爆炸声拉出了幻境,又被拉到了不愉快的现实,虽然他们都同样扭曲。
我看见天花板被炸开了,泵也随着落进了水里。那是最大,最疯狂的一个浪花。我看见了更多的舞蹈,更多的癫狂,还有无数的残肢。那浪把我卷进了海里。我是只没学会游泳的羊,我下半身还是蹄子,还有引以为豪的骄傲。
我几乎溺死水中,市长摆动着他的鱼尾巴游到我面前,他手上有个咒语,一个可以让我在水里活下去的咒语。
我被浪带到了碉堡外,我看见了那些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水的羊。他们带着笼头也快溺死在水里了。他们有的跪在地上,嘴里虔诚的念叨着什么,是市长的咒语吗?他们的下半身终于变成了鱼。放弃了蹄子,放弃了骄傲。
我快死了,为了活下去,终于是要跪下,是要说出抛弃骄傲的咒语。
我看见那只被官兵追捕的羊,他在水底行走。他看见了我,向我招手。嘴里喊着什么。
他好像在喊:“站起来!不许跪!”
他向那些快溺死的羊在喊:“站起来!不许跪!”
浪打到了地上,终究没留下痕迹。那些下半身变成鱼的,干死在了大地上。
我活了下来。看着那个泵的巨大残骸,神官坐在上面,似乎又要开始许诺什么了。她也直起身子,露出了鱼的尾巴,却还留住了蹄子。在水底行走的羊,告诉我不能跪下的羊,死了。我在城外给他挖了坟,起身,看见他被装进了市长的冰浴缸。
许多年后,风吹过了沙城。我躺在为挚友挖的坑里,突然又听到了欢快的尖叫声,坐起身子,他们又挖了口泉水。一切都变了,一切又好像都没变,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再装个泵,再修个碉楼。风吹过耳边,匡次匡次,是机器强奸了羊。
END
免责mode:求知
作者:香无妄
背景:《万万没想到大电影》同人
最近太忙了,这是旧文
楔子
“你的身上,有鬼的味道。”
眼底青黑,面色惨白,披发绿衣,再加上阴冷诡异的语气,明明这个人更像鬼才对。他站在叶府大门的石狮旁,在灯笼昏黄的光线下,映得表情模糊不定,他微微侧头,只望了晋磊一眼,便突兀地开口。
晋磊仿若不闻,目不斜视从这个人身边走过。
直到跨进门内,晋磊突然转头望向石狮,那个人的身影却消失了。
多久了。
大概有四五年了罢。
那时晋磊陪同贺文君看病,途经一个叫做卧牛镇的小地方。
鬼?晋磊虚望宅内,轻轻吐出一口气。鬼算什么,哪有人心可怕。
【第一章】
五年前。
此时正值盛夏,虽日头偏西,依旧酷热难耐,一时之间,山内倒也没多少虫鸣鸟叫,蒸蒸暑气之下,沿途山路上正有两道身影缓缓前行。一人身着藏蓝色长袖劲装,左手执剑,右手搀扶着身着湖蓝色夏衫的女子,两人速度不快,走一段路便歇息一会儿。
见女子掏出汗巾,轻压额间,面上带些疲意,男子忙抬目远眺,见着不远处有一株大树,开口道:“师妹,前边有阴凉处,我们休息一会儿吧。”
女子闻言,眼中便露出几分愧疚之意来:“师兄,我还能走上一会儿,不碍事的。”
男子道:“师妹你别瞒我,你的脸色都差成这样,若是再不休息,身子可就撑不住了。”
“这一路因为我的身子耽搁了不少时间,日头太盛也不能走,天色未明也不能走,因此一天不过能走上三四个时辰。”女子停了停,喘了口气,“这几个晚上都因为我错过了宿头,师兄你是一夜都不曾休息过,今日再不多赶些路,恐怕又找不到住的地方了。”
男子却执意拉了她坐在树下青石上,想了想道:“你的身子却是经不得多晒的,只是这山路竟无法替你雇上一辆车,我想好了,我脚程快,等下我便背着你赶路,争取在天黑前找到住处。”见女子有拒绝之意,男子又道:“师妹你刚刚才说过今日时间不多,若是再这么走下去怕真是要露宿荒野,却也不便。”
说罢,又休息了一会儿,喝了些水,男子便蹲下身背着女子匆匆往山下走。
这一走又是两个时辰,途中匆匆歇过两次,直至暮色降临,目不能视,竟仍未发现村镇的迹象。此时却听见女子开口:“师兄,前面好像有些火光。”
男子闻言一喜,快步朝着火光而去,等走至近些,却发觉是一处山洞,洞内隐隐有光,似有人住。
“师兄…”背上的女子一时也有些迟疑。
这一路求医倒也听过不少志怪奇异之事,虽江湖中人对魑魅精怪不甚在意,但也不得不提了两分心神。
男子想了想,终究还是开口道:“敢问主人在否?”
声音传入洞内,隐隐绰绰,变了几分声调,在这荒郊野外倒是怪异至极。
半晌,突有人影从洞内闪身而出。
那人背对着洞口,辨不清面目,只可见身形清瘦,着文士衫帽,倒像是个斯文人,他开口,声闲温和:“你们是何人?”
男子忙将女子放下,扶着她待站稳了,方才抱拳施礼回道:“在下晋磊,这是我师妹贺文君,我两人本出远门求医,不料错过宿头,一时之间找不到住处,只得叨扰主人家。”
那人微微点头,声音不冷不热:“不嫌弃敝居简陋,尽管自便。”说转身又入了洞内。
晋磊与贺文君对视一眼,两人发觉这人虽性格冷淡,倒也不是不通情理之人,提着的心也放下一些,两人正了正衣冠,晋磊便搀扶着贺文君跟着进了山洞。
这山洞倒别有一番天地,虽并不十分开阔,但石阶清晰,烛火通明,倒也方便通行。更奇妙的是,晋磊分明听见水声流动,但石室内清凉干燥,并不具有浓重的水气。
他与贺文君环顾四周,惊异之下又觉得不甚礼貌,忙收了视线,随着主人身影进了内室。
那人听见两人进来,也不回头,径自开口道:“柜子里有干净的被褥,我一向一人独住,多余的床却也没有。”说罢,又转身出去了。
待晋磊拿出被褥替贺文君铺好床,便也跟着出了石室。正想着如何向主人道谢,好在这山洞委实不大,穿过一条临水的石道,顺着水流便又到了一间石室。
这石室比那间卧房至少大三四倍有余,长宽约摸十丈,一半是水池,另一半摆了几座书架,一张长桌,桌上摊着些书籍字帖,毛笔墨砚一应俱全。水池中央修了一条弯曲石桥,石桥两边各砌一座石台,水上散落几朵小睡莲。仔细想来,这水池倒像是一座大型太极图。
那人盘腿端坐于其中一座石台之上,闭目打坐,虽听见晋磊进来,也未睁眼开口。
晋磊发觉这人不擅于人交流,也不敢过多打扰,便在另一边石台盘腿坐下来,将手中剑放置脚边,刚准备运气休息,突然又忍不住停了下来。
原本以为这家主人性格冷淡疏漠,必然是闭世不出的隐者,又一直未曾注意此人长相,倒当成长辈看待,直至方才,才发觉这人竟如此年轻。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面容清越俊朗,衣着气质更是出众,极为夺目。
怎么这么年轻的公子也好隐居这一口。晋磊脑中闪过一丝念头,随即又想起这人话少语简,倒确实像久未入世的人。只是不知道是怎样的人,竟年纪轻轻便避世不出了。他心下念头百转,竟未发觉自己已经直愣愣盯着那人瞧了半天,连那人睁开眼睛也未曾发觉。
乱七八糟想了半天,等晋磊回过神正对上那人的眼睛,还未来得及觉得失礼,晋磊心下已经发出一声慨叹,好漂亮的一双眼睛。
仿佛有细碎的星光闪烁,在水光粼粼之下辉光熠熠,让人舍不得移开视线。即使无波无澜,仍让人忍不住身陷其中。
“有什么事。”终于,那人慢慢开口。
晋磊方觉失礼,忙移开视线,恭恭敬敬地问道:“还未来得及请教主人姓名。”
“家姓慕容,名白。”
晋磊的眼神在慕容白一袭纤尘不染的白衣上转了一圈,想了想他那仿若不沾尘世的眼睛,倒也觉得白字甚为适合此人,就是莫名觉得清冷孤独了些。
晋磊正想开口谢过慕容白今夜的收留,却发现慕容白又将眼睛闭上了。他想了想,终究没开口打扰慕容白,遂也闭上眼,运气周身,打坐冥息。
原本以为第二日就能出发,却不料这番路途折腾,贺文君竟发起低烧来,半天不醒,晋磊拿汗巾蘸了凉水敷在贺文君额上,一时也不知如何是好。
慕容白在一旁看了,突然开口:“幼时父亲倒是给我留了些医书。”
晋磊突闻此言,没明白慕容白的意思,愣愣地抬头看向他。
只听见慕容白一本正经地苦恼:“也不知道现在看还来不来得及。”
晋磊觉得慕容公子偶尔还真是幽默。
好在离山洞不远的山下就有个石牛镇,想必发烧感冒之类的药材肯定是有的,晋磊本想将贺文君暂时托付给慕容白,又想起慕容白刚刚的惊人之语,突然又有点不太安心。
“我不会做什么的。”慕容白安慰道。
总之,什么也不做想必是安全的。晋磊果然被安慰了。
【第二章】
石牛镇实在是不大,说是镇不如称之为村,晋磊寻人问了几句,很快便找到了药铺。抓了几副药,顺便向掌柜询问起他与贺文君此行的目的——据说住在再往西数十里的郊外的一名神医。
“神医啊…”掌柜微微仰头,思索了一番,“不知道。没听过。”
见着晋磊微露失望之色,掌柜又道:“或许你去问问镇长,镇长说不定知道。”
“啊…神医啊。”等到镇长听晋磊询问,捻了捻不多的胡须,啊了一会儿,也没下文。
半晌,镇长面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紧接着开口:“没听说过。”
晋磊一时之间不知道该露出失望还是茫然的表情。所以说慕容白的冷幽默果然是本地特色。
“但是…”镇长冷不丁又加上了一句,“我倒是知道有个大夫住在你说的那个方向。”
晋磊闻言一喜,忙问道:“不知距离此地有几天路程。”
“可是,去年他就被老虎精吃掉啦。”镇长毫不留情抛下一个噩耗,“所以说,像这种荒郊野外,又容易遇到凶禽猛兽的地方,为什么要住在山里面,多不安全呐。”
“哦。”晋磊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声,顺便忽略了“精”这个字。
“但是他爹还活着。”
“他爹也是个大夫。”
“好像医术更好。”
“听说很多人叫神医什么的。”
“那,他在哪儿。”短短一瞬间,心情遭遇大起大伏,此时已经跌入悬崖谷底,语气有点欣喜不起来了。不知道为什么,晋磊有点不怎么期待镇长口里的答案。
“他因为儿子被老虎精吃掉,所以去年就搬到镇上来住了,就是你刚刚才去过的药铺掌柜哒。”镇长歪着头摊手微笑道。
“…… 哦”晋磊再次默默的忽略掉“精”这个字。
寻得名医毕竟是件好事情,晋磊怀着“或许是欣悦”的心情想将药铺掌柜兼坐诊名医贺大夫请去慕容洞府,那贺大夫倒也没端什么架子,只是听闻晋磊暂借慕容洞府内,面上便现出些迟疑的神色。
“你们如今住在慕容公子府上?”贺大夫慢悠悠地开口。
“倒也不是,只是昨夜天色已晚,又一时找不到宿头,便叨扰了慕容公子一夜,而师妹今日又病的昏昏沉沉,却也不好离去。”晋磊向贺大夫解释道,“等师妹身子好上一点,我们便会在镇上找个住处先安置下来。不知,贺大夫能否给些建议。”
“我们这石牛镇很少有外人前来,恐怕多余的房子也没有。”贺大夫想了想,道,“但我想,柯馆长的武馆内或许有多余的客房。”说着贺大夫从地上捡起一个纸团,摊平递给晋磊,“你看,这是他们的招生广告。”
晋磊看了看手中略有些抽象写意的广告,又听得贺大夫道:“你师妹的病听你描述倒像娘胎里带出来的气喘症,需调养为主,急不来,你先拿这些药回去,等治好了发烧感冒,找好了住处,再来慢慢治病不迟。”
晋磊隐隐感觉出贺大夫对慕容洞府有种奇异的敬畏心态,想了想,还是没有开口询问。倒是贺大夫解释道:“慕容公子于石牛镇有大恩,我们平日里也不好太过打扰他。”话语中尊敬有余,亲近不足。
看样子,这慕容白在石牛镇倒有些声望和名气。晋磊心下暗道。见也打听不出多余的讯息,晋磊便提着药材,匆匆赶回洞府。
回到洞府内,晋磊先去看了看贺文君的情况,体温有所下降,病情似有好转。他探了探脉,发觉竟有人用真气去排了贺文君体内的热毒。却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晋磊倒觉得慕容白是个面冷心热的性子,好感又升了不少。他用陶罐去取了些清水,将药材先泡着,便转身去寻慕容白。
明明在石道听见些人声,等到了石室,竟一个人影也没瞧见。晋磊不由得奇怪,这石洞不过就这几个房间,慕容白却不知道跑去哪里了。
晋磊四下张望,却见着池水涟漪,似有什么东西在下面。他屈膝半蹲,探头向池水下望去。只觉池水荡漾,水下隐隐绰绰,看不分明,叫他忍不住伸手去抓。
念及心头,手刚触及水面,就见一道身影从水下钻出,黑发披散,面色苍白活似一只水鬼出世。
晋磊定睛一看却是慕容白,只是这慕容白眼神飘忽不定,神色有些恍惚的样子。慕容白站在水下,只露出一个脑袋,黑发向海藻一样飘散在他周身,在烛光的映衬下诡异莫辨。
那慕容白虚虚地看着空气,半晌才将视线转移到晋磊脸上,有些恍惚地开口:“你是谁?”
晋磊愣了愣,心下不由在想这慕容白莫非有什么失忆症之类的毛病,却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开口解释。
慕容白也不等晋磊回答,又道:“…想起来了,是…昨晚收留的客人。”这句话慕容白说的断断续续,倒像是自言自语。
说罢,慕容白懒得再看晋磊一眼,拖着湿漉漉的身子慢吞吞地从水里走出来,径自朝着贺文君的房间而去。晋磊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不该拦,却又觉得不甚安心,忙跟着慕容白去了。
那慕容白进了卧房,看也不看躺在床上昏迷的贺文君,只管自己从衣柜里取了衣服,便开始换。晋磊冲进来见到这个场面,却是吓了好大一跳,照理来说,这人弄湿了衣服回自己房间换了倒是没错,但如今床上躺着一个姑娘家,即使昏迷着,却毕竟是个女的没错。现如今房内一个睡着,一个神智不清,晋磊却又不敢弄出声响,生怕此时贺文君被吵醒。
他一面紧紧盯着贺文君,一旦贺文君有醒来的状态他就立刻去挡在她身前拦住一点是一点,一方面又张望着慕容白,只盼着这个神游世外的人快速地将衣服换了。此时此刻他不由庆幸姓贺的大夫没跟着自己上来,否则这个场景更是怪异。
一时之间,晋磊连口大气也不敢喘。
慕容白显然思维有些混沌,动作缓慢机械地换着衣服,晋磊两方张望,却不由得被慕容白的身子吸引住了视线。慕容白看起来消瘦,但肌肉却极为匀称,然而更令人惊异的是慕容白身上的伤痕,光一眼,晋磊至少可以说出五处。晋磊自幼习武,身上也未留下如此众多伤痕,且慕容白身上的疤痕大部分像是被什么猛兽抓咬过,又或者是烫伤一类,江湖中人的刀伤剑痕倒是没有。
这地方,真有如此多的凶禽猛兽不成。
晋磊不禁暗暗想到。
【第三章】
“嘿呀!”柯北海与身后一众肌肉男微躬身子,握拳摆出一个造型,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挑眉对晋磊道:“这位壮士,不知有何贵干啊!”
虽然对石牛镇独特的地方风俗早有防范,晋磊仍然忍不住露出一个茫然的神情。
“难道是对我武馆慕名已久,想要拜师求学!”柯北海与众精壮汉子转身换了个站姿。“嘿呀!”
“请问,贵武馆有没有多余的空房。”晋磊虚着眼无视这个场面。
“何出此言!我们武馆可不是给不相干人随意出入的旅店!”柯北海一双浓眉皱起,眼中现出愤怒的神色,众汉子在后屈起双臂鼓出健壮的肱二三头肌“嘿呀!”
“自然会对贵馆有所补偿。”晋磊加上一句。
“欸~说什么话!我们武馆一向与人方便,助人为乐嘛!住多久,要几间,尽管来!”柯北海点头道,黑须浓眉的面上也露出几分善意的微笑,与众汉子同时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嘿呀!”
……
晋磊突然很不想说话。
清醒过来的慕容白显然对在水中泡澡当面换衣的事情没了记忆,面对晋磊依旧是淡漠的样子,而晋磊毕竟是有些尴尬,待贺文君身子好转一些,便打听到柯家武馆,准备找个住处。
柯北海自己有座小宅位于武馆后边,平日里自己住在武馆倒也不常回去,听闻晋磊二人在此求医问药,加上晋磊银钱丰厚,便爽快的将宅子借给二人居住。晋磊与贺文君毕竟是孤男寡女,平日相处多有不便,晋磊便又在镇上请了两位老妈子,一人帮忙烧火做饭,另一人负责打扫卫生,自己借住在武馆,来往倒也方便。
既已定居,晋磊便想先将消息传回门派,也好教师父放心。
等问及贺大夫,才知道这石牛镇地处偏僻,等上几年也未必会有行商路过,若是要寄信,就得往南走上二十里(古唐二十里约八千来米),才有一处驿站。
晋磊心下暗想此时未过午时,以他的脚程二十里山路来回不会超过两个时辰,倒也能在天黑之前赶回。思及至此,便向贺大夫问清路线,拿上书信与配剑,抬脚往南而去。
却未料到这西边的山路与南边的山路不可同日而语,晋磊走了大半个时辰,便发觉路途越发崎岖,杂草灌木丛生,十分不便行走,他靠剑砍倒横斜路前的灌木,勉强又走了半个时辰,等发觉剑身受损,不由有些心疼。
晋磊环顾四望,周身左右均是茫茫树丛,半点也看不到驿站的影子,想来必是走岔了路口。
往回走又有些不甚甘心,晋磊抬头看了看太阳,估算了下时间,决定继续往前走一个时辰,若是能走回大路最好,若是找不到,再往回走也来得及。
未料天有不测风云,不过行了半个时辰,天气突变,狂风猎猎,乌云蔽日,却是像要下起雨来,铅云当头,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晋磊暗叹一声,只觉运气太差,明明没感觉几分湿闷,这暴雨却说下就要下了。此时回转显然更是来不及。
山雨欲来风满楼,晋磊顶着大风,以袖遮额,继续往前奔去,祈祷自己运气能好上一点,寻得一个避雨过夜的场所。
这一路惶惶而走也不知过了多久,只感觉豆大的雨点劈头盖脸往身上砸,很快便衣衫尽湿。晋磊一时之间又想起那个黑发披肩从水底钻出的慕容白了。飘渺恍惚不似活人。电蛇游走,天色忽闪,他仿若看见慕容白又从眼前水幕之中走出,一身墨绿色的宽大衣袍,向他徐徐招手,那墨绿色的衣袖之中,伸出半截苍白的小臂,刺眼夺目。
下一刻,晋磊便发觉这并不是错觉,慕容白确确实实又站在前方不远处,淡漠地望着自己。
虽然这种相遇的场景有些奇怪,但相比荒野之中孤身一人,有人作伴总是更好。晋磊忙加快步伐赶到慕容白面前。
“慕容公子,你怎么会在这里。”晋磊惊讶之余,开口问道。
慕容白侧头看了晋磊一眼,似乎思考了一下,却没有回答。
晋磊正想再问,却瞥见慕容白身后隐隐有栋屋子,不由心下大喜:“慕容公子,先去躲躲雨罢!”说罢也不等慕容白回答,伸手拉住慕容白的衣袖便往那间屋子而去。
待走近了,才发现是一幢两三层的酒楼,夜雨之下看不清招牌,只有两只灯笼挂在屋檐下在风雨中摇晃。
晋磊伸手敲了敲门,过了片刻便听得吱呀一声,一个人头从门后钻出来,眯眼瞧了瞧晋磊,顿时就露出灿烂的笑容。只见那门又推开了些,一个瘦小的身影提着灯笼和伞从屋内跳出,连声道:“哟,客官都淋湿成这样了,快快进来。”说话间忙将伞替晋磊打上。
晋磊瞧这伙计身材瘦小,脸尖眼长,手脚灵活,倒是做伙计的料,突然想起慕容白还在身后,忙侧头对伙计道:“我不碍事,快给后面那位公子打上。”
那伙计闻言才觉还有一人,那夜色太深,慕容白一身墨绿衣袍隐在暗处教人看不分明,伙计便探头去看,一看之下脸色便变得有些难看。晋磊也未在意,见着伙计迟迟不动,心中不耐,便伸手接过伞柄,转身替慕容白遮雨。
伙计似有忌惮,噤声不语,只低着头佝着腰替两人引路。
两人循着路往屋内走,听见酒楼内传来商客大声交谈声、饮酒碰杯声,隐隐还有丝竹乐舞,显得十分热闹。晋磊心下有些奇怪,觉得这荒郊野外,偏僻无人的地方怎么会冒出一家如此热闹的酒楼,便开口问那伙计:“你可知这附近是否有家驿站。”
“知道。”那伙计面对晋磊倒是自然,“这里不正是吗?”
晋磊微奇:“你何必诓我,这分明是家酒楼。”
伙计解释道:“这里地处偏僻,驿站年久失修,破破烂烂,地方经济紧张,又拨不下经费修葺,久而久之便没人愿意呆在这儿了。但此处往西南方向却是通往雾洲唯一的一条道,雾洲群山出产全天下最为难得的雾山毛尖和沉香,奇货商人争先恐后就是想去那边捞一笔金子,这驿站没了,少了一处歇脚确实不行,我们掌柜的便将此处盘下,造了一家酒楼。”
晋磊对这些事情却不甚了解,却又想起石牛镇与世隔绝,便又开口问起这件事。那伙计却避重就轻,只道这石牛镇与此道并不在一条线上,所以没有多少人往石牛镇借道而行。晋磊只当自己走岔路口,便也不再刨根问底。
谈话间三人已行至大厅,那饮酒作乐的商客们见着三人进来一时之间都停下了手头之事,纷纷扭头望向三人。不知道为什么,晋磊总觉得这些人目光灼灼,颇有些虎视眈眈。隐约间恍若听见些窃窃私语。
“哪来的小子…”
“像是走错路误闯进来…”
“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见着外人…”
“等一下,这个人我怎么看着眼熟…”
凝神细辨,这些声音又听不分明了,只见着这些客商看了他们几眼,又回头继续高声阔谈,觥筹交错,再无人搭理。
晋磊越发觉得奇怪,却径自走到柜台,拍了拍桌子,喊道:“掌柜可在?”
便见着一团圆溜溜的身影从柜台门后滚来,紧接着一张圆乎乎留着八字胡的笑脸便迎了上来。“客官有何吩咐。”
“我与朋友想在此住上一晚。不知可有两间客房?”话音未落,便听见一旁慕容白接上一句,“一间。”
慕容白的声音较前几日更为低哑,沉郁,言简意赅,也没搭理晋磊的反应。
那掌柜看了慕容白一眼,眼神滴溜溜一转,便答道:“正巧只剩一间。”
慕容白眼神瞥了瞥晋磊,手拢在袖子里,便等着晋磊付账。晋磊叫慕容白这般瞧着,有些尴尬,仍是从怀里掏出银钱来递给掌柜。掌柜收了钱,在账本上添上几笔,便从抽屉里拿出牌子,还未递至晋磊手中,却又被慕容白中途接了去。
掌柜也是一愣,立马回过神来招呼伙计引两位上楼。晋磊心底苦笑,也跟着慕容白上去。
伙计提着灯笼,轻手轻脚,上这木楼竟是一点声音也无,晋磊见他脚步灵便,不由奇道:“你这人怎生走路一点声音也没。”慕容白闻言也朝着伙计看来。
伙计糟慕容白一盯,身子便是一抖,强笑道:“我这人本身就瘦,身子一轻,自然走路声音也小。”
晋磊闻言也不追问,像是就此信了。
三人又沉默着走了一会儿,那伙计像是想起什么一拍脑袋道:“倒是失礼,一直不曾问过两位公子如何称呼。”
晋磊正欲搭话,却听得慕容白微哼一声:“到了,快进去。”说着眼神一扫,吓得伙计脖子一缩。
晋磊正觉得慕容白今天心情似乎不大好,便叫慕容白往肩上一推,整个人便被推进了房内,紧接着慕容白跟着进屋,咚地一声将伙计关在门外。
那伙计显然有些尴尬,在门口站了片刻,道了句:“若是有什么需要,尽管摇铃叫小的便是。”便提着灯笼走了。
徒留慕容白与晋磊两人在屋内大眼瞪小眼。
【第四章-】
月黑风高破庙,荒郊野外客店,深山老宅,独自夜行,都是容易遇妖鬼的场面。不知为什么,晋磊脑子里突然浮现喜看杂书的小师弟说的话。
“戚,又是这种开场,太没新意了。”他几乎可以想象到小师弟将手头的杂书扔到一边,不屑一顾的神情。
不过,这房间也太黑了。晋磊不由想到。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大概是风雨停了,一旦进了这座酒楼,连外边的风雨声也听不见了。
虽然仍可以感觉到脚下隐隐传来客堂饮酒作乐的声音,但毕竟是太静了。
晋磊仗着夜视能力尚可,便在屋内巡视一番,很快便找到了位于门边柜子上的蜡烛。又在抽屉里翻出来火折子,将蜡烛点上。
慕容白安安静静地跪坐在门边上,既不吭声,也不动弹,像一座石刻的雕像。
待蜡烛点亮,晋磊绷紧的神经才放松些,方觉浑身湿腻难忍,不由后悔忘记吩咐小二烧些热水,端个火盆。他伸手欲拉铜铃,又想到要在慕容白面前宽衣沐浴,莫名地有些迟疑和尴尬。
此时忍不住腹诽,怎么就非得两个人挤上一间房。
正在迟疑间,却听见伙计在外敲门道:“掌柜叫我来通知两位客人,见两位衣衫尽湿,许是不便,后院有浴房,烧足了热水,浴房内还备有碳炉,可将衣物烤干。。”
晋磊顿时觉得这店家真是贴心至极,忙应道:“烦请领路。”又扭头看向慕容白,等他作出反应。
慕容白抬头看了他一眼,道:“我不去。”
晋磊张了张嘴,却不知如何开口。总觉得似乎也不太熟稔,不好劝说。想了想,却道:“那我叫人送些衣服过来?”
“不必。”慕容白依旧是拒绝。
晋磊悻悻地撇撇嘴,转身准备出门,却听得慕容白在背后恶趣味地开口:“正餐前总是要先洗刷干净的。”
晋磊回头,却见着慕容白依旧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仿若刚刚的话并非出自他的口中。
晋磊暗道一声怪人,拉门出去,便跟着伙计前往后院。
这酒楼不大,前边是一座两层的小楼,楼下是客堂,楼上有数间客房,小楼后边砌了两条遮雨的走廊,围出一片小小的院子,正后方是一片矮屋,便是厨房浴间一类。
晋磊随着伙计从二楼另一侧楼梯往下,左转上了走廊,瞧着院内月明星稀,雨果真是停了,地面竟也干了。晋磊越发觉得这山中天气任性,说下下,说停就停。
那伙计将晋磊领到一扇门前,便将手中的灯笼插在门上,又进去将碳换了。
晋磊眼见浴房就在眼前,顿时觉得这伙计的脸都变得亲切许多,匆匆便往房内走去。
与此同时,浴间不远处的厨房门口伸出两个头,张望了一下,见着伙计正巧将晋磊送进浴间准备回身,忙低呼一声,将伙计叫过来。
那两人一男一女,身上围着件围兜,倒像是这厨房内的厨子,只听这男的道:“听说慕容白来了?”
伙计点头应是。
这两人闻言一个哆嗦,只听这男的又道:“麻烦你替我跟掌柜说,我与阿歇回去探亲休个假。”
那伙计听了,顿时就有些生气:“怎么你们两个加起来还不如我胆子大。”
“我只管做菜,不管打打杀杀的。”那女的说道。
“我…听老婆的。”男的跟着道。
伙计甚为不屑:“慕容白又如何,我们这么多…又岂惧他一个人。”
那男的却道:“你年岁不如我,哪知这煞星的可怕,反正我今日请个假,工钱嘛等我回来再算。”说罢与厨娘从背后掏出一个小包裹,背在背上,匆匆忙忙就走。
伙计也不拦,只在背后啐了一口。
晋磊进了浴房,正准备解衣,却摸到怀中的书信,不由暗想这处驿站既已变成酒楼,却又不知道往何处寄信才是。也不知道此处行商来往,方不方便替他往碧山带上一封信。想及至此,便将书信取出,这书信放于衣内,倒未尽湿,字迹也未晕染,晋磊便想着先将信件烤上一烤。
于是便蹲在门边拨了拨炭盆,摊开信纸准备开始烤信。晋磊面朝房门,也未注意浴房内布景,丝毫没发觉有东西天花板缓缓移至头顶,渐渐垂于身后。
慕容白待晋磊离开后,又静静地坐了一柱香的时间,便听到有人敲门。他也不应,那人也不停。好半天,外面那人才叹气道:“你与我原本井水不犯河水,为何今天你却来了。”
慕容白慢悠悠道:“碰巧,意外,路过。”
外面那人又道:“另外一人可是你的朋友?”
慕容白道:“不是。”
不等外面那人说话,慕容白却又道:“若涉及人命,慕容家就要管了。”
外面那人不由怒道:“你慕容白有什么资格阻我?”
慕容白不紧不慢:“因为你叫我慕容白。”
那人桀桀笑了两声,像是听到什么有趣的笑话。
“我听闻以前慕容白从不离镇,离镇的慕容白还是慕容白吗?”此话说的毫无根据,慕容白也不反驳。
门外那人见慕容白不吭声,自觉无趣,不由恶狠狠道:“你若明日就走,我们也不为难你,若是多管闲事,你一个也抵不过我等一群。”说罢冷哼一声,甩袖就走。
慕容白微微侧头,撇了一眼门上的影子,见这人离去,又低下头来,也不知在想什么。只见他周身水雾升腾,原本湿透的衣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干燥。
晋磊正烤着,只觉背后风声突起,本能往旁一避,却见两条牛筋似的长索朝他卷来。晋磊倒也未慌,身子往后一缩,整个人后移半尺,堪堪躲过。
那长索一击未中,呲溜溜收了回去,晋磊顺着望去,一看之下反倒吓了一大跳。只见蛇髻盘发,柳眉杏眸,好一位翩翩佳人。却只余一颗滴溜溜转圈的头颅,刚刚晋磊误以为牛筋般的事物却是这头颅下缀着的两条肠子。
饶以晋磊心智之坚也不由色变:“这…这什么玩意!”
【第五章】
这人头见着晋磊瞧过来,诡异一笑,竟口吐人言:“好俊的小伙子,身手也是不错,若是留给别人,恐怕连皮带骨都要吃得干干净净,还好姐姐我最会心疼人,只需精血不贪其他,你可要谢我。”
晋磊习惯性往腰间一摸,才想起并未带上佩剑,见着人头张口朝她咬来,情急之下,伸脚一撩,将滚烫的炭盆朝着那人头踢去。也不管踢中未踢中,侧身朝门一撞,便朝外跌去。
只听房内传出嘶嘶一声尖叫,片刻便没了声息。晋磊站在门外严阵以待,却并未看见这人头追出。正紧张间,忽觉有人靠近,还没反应过来,便叫人往肩膀上拍了一下。
猛然回头,却是先前引路那伙计。那伙计教晋磊突然回头一瞪,顿时吓一大跳,往后连退两步几欲跌倒。等回过神,才拍了拍胸口道:“客官,你这是怎么了,吓了小的一跳。”
晋磊一时不知如何启齿人头之事,半晌迟疑道:“这浴房里头…有东西。”
伙计闻言微微一愣,道:“怎么会,我们酒楼一向干净,不会进什么老鼠蛇虫的”说罢一人当先,便冲了进去。晋磊来不及出言阻止,忙几步跟上。
等两人回了浴房,却见除去这热气水雾以外,什么也没有,徒留一个翻扣在地的炭盆,炭灰撒在地上,显得好不脏乱。晋磊只得吭哧解释道,许是自己眼花看错。澡也懒得洗了,匆匆回屋。
那伙计见着晋磊拔腿而去,不由侧头望了望浴房斜上方一尺来宽的窗口,心底好不愤怒:“这贱人,竟想独吞。”
待晋磊回房,却见慕容白悠悠哉哉盘腿坐在长榻上,脚边一个炭盆烧的正旺,整个屋子暖融融的,见晋磊依旧是湿漉漉回来,也不惊讶,只是抬眼瞧了瞧炭盆,似乎早有预料。
浴房经历太过惊魂,晋磊也半天未曾缓过神来,也不再拘束在慕容白面前宽衣解带,堪堪脱的只剩一件单衣,便开始将衣袍挂在架子上烤火。
晋磊便烤火便忍不住瞧慕容白,左一眼,右一眼,最终还是憋不住,吭哧吭哧问道:“慕容公子,可曾见过,长得像人一样的…”晋磊想了想,不知道如何形容,半天才憋出一个“蛇…”字。
慕容白闻言望了晋磊一眼,唇边竟浮出淡淡一丝笑意,他理了理搭在膝上的下摆,道:“秦时,南方有“落头民”,其头能飞,其中人部有祭祀,号曰“虫落”。其飞因晚便去,以耳为翼,将晓还。汉武帝时,曾见解形之民,能使头飞南海。”话语间,竟是知道晋磊看见了什么。
晋磊听得越发惊异,不由讷讷道:“我以为,这都是传言罢了。”
慕容白道:“所谓传言,皆是有源头才会越传越广。”他起身下榻,伸手拉住晋磊,道:“你跟我过来。”
晋磊叫慕容白拉着,见他往房门走,忙抬手扯下碳炉旁的外袍,还来不及穿便被慕容白拉出房门。晋磊一边手忙脚乱披上外袍,一边紧跟着慕容白,见着慕容白左右望了望,似乎心底计算着什么,迟疑片刻,又拉着晋磊往前走。
约莫走过五六个房间,慕容白轻呼一声“到了”也不敲门,推门便进。晋磊忙抬步跟上,进了屋内,借着走廊上灯笼的光,晋磊环视一周,与自住的那个房间并没有什么区别。
慕容白脚步停了停,朝着晋磊做了个嘘的手势,然后道:“你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
晋磊凝神细听,果真听见淅淅沥沥细碎的声音,他不由大是疑惑,扭头朝慕容白看去。
慕容白侧头细听,然后便朝着最北边的那面墙走去,接着伸手一拉,便见着分明是空无一物的墙壁上,竟被他拉开两扇窗来。这窗户一开,窗外的声音便传了进来。只见窗外雨声大作,骤雨滂沱,偶见电蛇游走,夜幕骤白。晋磊愕然回顾,见走廊外院月明星稀,屋内窗外瓢泼大雨,两相比较,竟不知所措。他忍不住喃喃道:“我只知道有东边日出西边雨,这晴雨天一墙之隔也能差别这么大?”
慕容白见晋磊一晚上发懵这么多次,忍不住微微浅笑:“你却是想差了。这是幻境。”
见晋磊一时未明,慕容白复又解释道:“你就不曾听到过些狐鬼妖传,孤身男子夜行偶遇艳姝,春风一度醒来却发现身处破庙。”
见晋磊似有所悟,慕容白又道:“倒也是你运气好,这地方三年一开,却是这方圆百里群妖聚会之处,你慌慌张张把我拉进来,或许你我二人是这地方唯二自投罗网之人。”
晋磊闻言不语,半晌才忍不住道:“这世上,果真是有妖鬼的不成。”
慕容白瞅着晋磊看了一会儿,轻轻一叹:“也罢,对你来说,或许只是恍惚梦境而已。”说着扬手一挥,那朝着外边的窗户自动关上,他转身对晋磊严肃叮嘱:“这地方想走也不难,等到快天亮的时候,你往南边走,若是有人阻止,你不需理我,也不需理其他人,只管南走,无论遇到墙还是山,都不要停下,也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只管一直往前,谁叫你都不要停,直到见到石牛镇的石碑,你便在那里等我。”
晋磊沉默地看了看慕容白,问道:“你会不会很危险。”
慕容白忽地一笑,道:“不会。”
待到天色将明,便听到有人哒哒敲门,晋磊循声看去,却吓了一大跳,只见一个长着巨大鸟椽的人影站在门外,身边还跟着几只大大小小的影子,只听这声音极为客气:“两位公子,不知是否醒了,我家主人有请。”
慕容白朝着晋磊使了个颜色,叫他呆在房内不要出声,然后将左手虚虚抬着,像是拉着个不存在的人,便施施然朝着门外走去。打开房门,只见着这些形形色色的妖怪竟是没看见屋内的晋磊一般,径自朝着慕容白微微躬身,“两位公子快请把,我家主人等不及了。”
晋磊见众妖不曾识破,心里对慕容白的能力放下几分心来,计算着时候差不多了,便拿上佩剑,便欲往南直出。
还未出房,便见着房门上垂下一张脸,脸色惨白,唇色猩红,朝他嘿嘿冷笑:“姐姐就知道,你与我缘分不浅,合该要亲热一番。”
晋磊不惊反怒,抓住剑柄冷嘲热讽:“就你这菊花褶子似的脸还自称姐姐。”
这人头也毕竟是个如花似玉的相貌,平日里也不知欺骗多少生人,如今竟有人如此贬低,教她好不愤怒,尖啸一声便朝着晋磊冲过来。
晋磊抬剑便刺,那人头避过剑锋,在空中转了一圈,又从背后袭来。晋磊也不慌张,抬脚装作要踢炭盆,待得人头往后一顿,手中剑鞘就朝着这人头抽了过去,只见这人头被当作马球一般,咕咚一声击出门外。
晋磊心知机不可失,忙大步往外冲去,心中铭记慕容白吩咐的,一直朝南,也不管石墙影壁,纷纷闷头冲过,竟无一阻挡。
【第六章】
慕容白随着众妖一路行来,这七拐八拐,走了好一会儿。这酒楼分明不大,但似乎走不到尽头。慕容白早知是幻境,也不惊异。大约走了一柱香的时间,便见着前边有数妖迎出,笑意吟吟。只见众妖簇拥着慕容白与“晋磊”,朝着不远处隐隐绰绰的屋子行去。
只听得其中一妖对着慕容白道:“我家主人早就听闻慕容公子大名,能得慕容公子光临,喜不自胜。早早地便扫榻相迎。”
又听一妖道:“来便来了,竟还带了一个精血如此充沛的大礼,慕容公子好客气。”话未说完便教身边一妖捂住了嘴。
那“晋磊”听了,便惶惶望了慕容白一眼,慕容白安慰地摆了摆手,示意不必惊慌。又走了一会儿,便在一屋前停下,众妖立于门外,不再动作,慕容白一人当先,径自进了那屋子,“晋磊”迟疑片刻,也咬牙跟上。
待进了大厅,便听见一人开口:“倒是稀客。”
慕容白循声望去,见厅内正中央坐着一个与人类年轻男子没什么分别的妖怪,正望着着自己。慕容白心下了然,这群妖之中,自然没必要掩饰身份,幻化人形,但此时还变作人形态的,便都是本身就无形态的妖物。
山中妖物众多,草木虫兽均可成精,但那些死物,却是千年难出其一,而一旦成形,却更为可怕。也无怪能做群妖之首。
慕容白所料未错,这座上的年轻男子却是山中一团瘴气机缘巧合下化形成妖,修行千年有余。
瘴妖起身下座,走至慕容白身前,负手而立,却道:“慕容公子,你与我怕是有许多年不曾见过了吧。”
晋磊匆匆而行,心知那飞头蛮很快就要追上,片刻不敢耽搁。奔走间忽听见有哭声,闻声望去却见着一个约莫八九岁的女童正孤零零坐在一堆乱石之间嚎啕大哭。见着晋磊过来,大哭道:“大哥哥救我!”
晋磊闻声不由放慢脚步,想起慕容白叮嘱之言,犹豫不决间,却听得背后风声大作,传来桀桀两声怪笑:“想不到运气如此好,除却这位小哥,还有个零嘴儿。”晋磊处变不惊,震剑出鞘,朝着后方刺去。
那人头动作轻灵,在空中左右闪避,时不时还开口嘲讽,竟是一点不虚。晋磊眼见伤不着它,环顾一周,心中浮出一计,飞身扯过树上一面破布,朝着人头当头罩下,抓住布尾奋力一甩,便将里边的人头摇了个七荤八素。晋磊却不停手,又去找了几块罩布将人头包裹了个严严实实,下边还扎了个死结。
那人头起初还语气凶狠,却发觉挣脱不了布兜,又感知天色即明,不由大是惶恐,忙哀声哭求,晋磊理也不理,捞起一旁的女童,又快步往南边冲去,待第一道霞光破云而出,晋磊正巧冲过最后一道石墙,只见周边又复作茫茫树丛,夜雨未干,他回身望去,只见一破落倾倒的低矮建筑残骸在阳光下无所遁形。
晋磊轻轻呼出一口气,辩别了方向,朝着石牛镇而去。
慕容白那边,瘴妖言谈亲近,倒像是对慕容白欣赏已久,只听他道:“不知今日,我可有缘与他一见。”
慕容白闻言一笑,“人妖殊途,还是少见为妙。”
瘴妖抬眼望了慕容白一眼:“我倒觉得隔得不算太远。”见着慕容白不为所动,瘴妖想了想,又道:“若是见了他,我放你二人就此离开如何。”
慕容白道:“怕是他也并不想见你。”
瘴妖道:“你又不是他,你又如何知道。”话及至此,瘴妖忽地一愣,便抬头瞪向慕容白,像是想清楚了什么。
那女童教晋磊夹带着,渐渐也不再大哭,大约是哭狠了,时不时还抽上一口气。见晋磊不言不语,一门心思往前走,不由开口道:“大哥哥,我们去哪里。”
晋磊答道:“去石牛镇,找人送你回家。”
女童闻言不由一愣,正巧此时,晋磊已看见石牛镇的石碑,正欲加快步子,却听见女童道:“石牛镇,这附近哪有什么石牛镇?”
瘴妖闻得慕容白此言,面上渐渐浮出喜色,他盯着慕容白,像盯着一件宝物,忍不住出声道:“我还以为当初他被你给封印了,却料不到,你是他,他便是你。”
慕容白抬眼看向瘴妖,原本温和淡漠的眼神里便透出些狠戾:“你懂什么。”
瘴妖啧啧叹道:“我本以为一黑一白,互不相容,早该明白,我想见的就是你,你就是他,这世上早就没有什么慕容白。”瘴妖喜色越重,竟像是胡言乱语。
晋磊只听得女童道:“我曾听人说过,几十年前这附近确实有个石牛镇,但是一场天灾下来,整个镇子毁于一旦,早就不复存在。”
晋磊闻言大震,不敢置信,他争辩道:“不可能的!我分明前几天还去过!”
女童道:“大哥哥,你不信我尽管往下看,这下边哪有什么石牛镇!”
晋磊忍不住往下望去,只见下方荒草漫生,断壁残垣,什么人也没有。
他想起慕容白所说的,夜遇狐鬼,天明只余破庙废院。这石牛镇,莫非也是幻梦一场。
可是…他猛然想起贺文君,贺文君与他一同进入石牛镇,若是这石牛镇不曾存在,那他师妹又去了何方。想及至此,他心下一紧,惶然大呼:“师妹!师妹!”
慕容白直视瘴妖:“你等群妖,不好好修炼,反而食人精血,吸人精气,迟早会遭天谴,倒不如早早散去,免得不得善终。”
瘴妖闻言一笑:“你又何必装什么慕容白,论起杀人,你又比我少几个,倒不如转投我的麾下,以你我的能力,这方圆千里,岂不是尽收囊中。”
慕容白凉凉道:“我若不愿呢?”
瘴妖狞笑:“那纵你有三头六臂,怕也离不得此处。”旋即,又和颜悦色道:“何况,你这位小伙伴在此,恐怕你也不想他枉送性命罢。”
慕容白道:“你若想吃人,吃我身边这个与吃外边哪个又有什么分别。”只见慕容白手指虚虚一指,那“晋磊”便瞬间瘪了下去,只余一张纸片飘飘摇摇。“障眼法都分不清,还想与我合作。”
瘴妖闻言大怒,暴起冲来,四面群妖也纷纷张牙舞爪,朝着慕容白扑来,只欲将他撕成碎片,却见着这个慕容白也一瞬间瘪了下去,化作纸片。
瘴妖见此只觉不妙,果真听闻屋外有小妖大叫:“着火啊!着火啊!”屋内群妖大乱,四处奔走,瘴妖心知这洞穴早已被慕容白看破,心下一紧,正欲逃转,却听见背后风声突起,一道雪白剑光朝他袭来。
慕容白一招斩断了瘴妖,知晓它形体未灭,妖灵不死,见着这人样渐渐化作一团雾气,他手比剑指,扬手一招,剑光化作惊雷,直劈这团雾气之上。那雾气尖叫一声,堪堪躲开惊雷,却仍叫这电光烧灼了一半。
瘴妖的声音从雾气中传出:“慕容白,你再有通天之能,又抵得过我群妖拼死一搏?”
慕容白凉凉笑道:“我为什么要与你拼死相搏。”只见两只豹妖从慕容白背后袭来,那慕容白摇摇晃晃,竟又变作一张纸片。
瘴妖叫慕容白这番戏耍,目皉欲裂,巡视四周,竟也发觉不了慕容白的身影。忍不住气急败坏:“慕容白,你以一己之私夺百人生灵,你又有何资格来制裁我!”
只听得慕容白声音传来:“我乐意。”
瘴妖教慕容白这句无赖话气的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只见群妖遭遇火灾,四处奔散,所剩者不过十之二三,而慕容白却不见踪迹。这番较量,它失了百年道行,又走失小妖无数,损失惨重,却是没几十年休养生息再不得成事。
晋磊此时怅然若失,却不知如何是好,他惶惶然自言自语:“那慕容白呢,慕容白难道也是幻觉不成?”
女童听见慕容白三个字,却接口道:“大哥哥,我想起来了,那石牛镇里,传说曾封印着一个大魔王,那守阵人就叫慕容白,有传言说,这石牛镇,就是因为慕容白恋慕长生,而以镇上所有人的性命为代价,获得不死之身。”
晋磊闻言,不敢置信:“你是说,慕容白一个人毁了石牛镇。”
女童道:“是的,老一辈都是这么说的。”说到此处,女童望着石牛镇的石碑,露出几分恐惧之意,“大哥哥,我们快走好不好,这里很可怕。”
晋磊深深地望了一眼石碑,慢慢点头道:“好。”说罢,他背起女童,却问:“你知道附近哪里有人吗?”
女童点头道:“往北走,大约走上半天就可以看见一个村落了。”说到此处,她突然咿了一声,说:“大哥哥,好像有人过来了。”
晋磊闻声望去,却见着慕容白慢悠悠地朝着这边走来,他不由喃喃道:“慕容白…”
女童听闻此言,倒吸一口气:“慕容白?是不是传说里那个毁了整个镇子的慕容白,大哥哥,我们要不要躲起来。”
晋磊想了想,便背着女童往一边藏去。那女童见着慕容白自远处慢慢走来,离这边不过一百来米,眼中闪过一丝犹豫与惧怕,随即还是面露恶毒之色,张开大口,露出一口锋利的尖牙,猛的朝晋磊啃去。
却不料只觉得一阵剧痛自腹部传来,这女童便感觉一阵大力将她扫落,她不敢置信低头,只见腹部被剑划出一个大口子,血流不止,眼看是不能活了。晋磊冷漠地看了她一眼,将剑收还如鞘中。
晋磊见她不明白,便开口道:“或许你说的是真的,但就凭他以身作饵救我;我便更信他,而不信你。”
“你莫非还以为他是好人。”那女童奄奄一息,便露出个恶毒的笑意:“你迟早,也会被此人害得跟石牛镇镇民一个下场。”说完话,便化作一只死去的山狸。
“她说的对。”慕容白不知何时出现在晋磊身后,瞧着死去的山狸,便应声道。
晋磊侧头看了他一眼,问:“我师妹呢。”
慕容白转身往石碑方向走去,慢悠悠答道:“等天黑。”
晋磊见着慕容白背影,心知此人能从那群妖之地逃出,又使得大部分妖怪闻之色变,恐怕手段众多,如今既然愿意出手将他从群妖之地救出,想必还不至于对自己心存歹意。
想及至此,他便跟着慕容白一同坐在石碑下,等日落西山。
两人相互沉默,也不知过了多久,慕容白忽然开口:“这石碑下,有慕容家的先祖。”
晋磊应了一声,便想问慕容白是不是真的是毁灭石牛镇的真凶。结果开口问的却是:“你…是人是鬼。”
慕容白想了想,道:“人不人,鬼不鬼罢。”他跳脱于生死之外,也不再有家族使命,却觉得人生中少了些什么。
“我不是慕容白。”慕容白突然又道,“在那个晚上,慕容白就已经死了。”
“这石碑下,是慕容家先祖以自身为引设下的大阵,镇压着一个为祸众生的源头,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了。”慕容白停了停,试图更明白的解释清楚这之间的关系,“这大阵,吸取着慕容家每代人的寿命,以此镇压邪魔,正因为如此,大阵若是逆转,便会反哺慕容家,变成一个夺取阵内所有生灵,使守阵人获得长生的邪阵。”
“慕容白恪守着慕容家所有的遗志,但我没有。所以慕容白死了,而我活着。”慕容白露出一丝淡淡的讽笑。
见着天色即暗,慕容白站起身来,对晋磊道:“你看。”
晋磊起身望去,只见群山之中夕阳西落,隐去最后一丝余暮。那山下废墟一片的石牛镇突然亮起星星点点,只见斑驳褪去,残砖飞起,那石牛镇竟飞速复原。
“你若一直在里面,自然不会感觉到石牛镇的暮生朝死,这便是幻境。”慕容白淡淡解释道。
“既然是幻境,那应该是假的呀。”晋磊忍不住道。
慕容白看了他一眼:“亦真亦假。”说罢也不再解释,便朝着山下走去。晋磊亦步亦趋地跟着,见到镇民与他两人热情招呼,还有花痴少女偷偷用恋慕的眼神望着慕容白,晋磊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分辨。他甚至想拉住一个人,仔细辨别是真是假。
慕容白也不等他,一个人径自往石洞去了,晋磊恍惚之下,竟走到了贺大夫的药铺。
他在大堂内坐了一会,直到贺大夫唤他才反应过来。他想起贺大夫是去年才搬进石牛镇的,而那山狸精却说石牛镇毁了几十年。难道这贺大夫也是误入幻境之人。
他哑着嗓子开口:“贺大夫,你是去年才搬及此处的吗?”
贺大夫看了一眼晋磊,摇头:“我搬来此处已有三十年。”
“可…”晋磊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思考。
贺大夫想了想,试探着问晋磊:“可是公子看见了什么。”
晋磊抬眼朝贺大夫望去。
“是了,你与慕容公子一同回来,相必是见过阳光下的石牛镇了。”贺大夫捏须道。
晋磊才觉面前此人竟也知晓此事。他冷冷道:“你说的那驿站,早就不存在了。”
贺大夫道:“三十年了,或许是没有了,人间沧海桑田,又有什么稀奇。”
贺大夫道:“我是石牛镇被毁第二年进来的。那时我全家为虎精所杀,妻儿均化作了伥,只有我被这大阵吸引,不知不觉竟被吸入了此处。
这大阵逆转之时,所有人都出不去,大阵吸取了所有生灵,却将他们的鬼魂留在了此处。这些镇民忘记离自己死的那天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已死,也不知世间变幻,只是在这大阵中重复着每天的生活。
我本来以为那罪魁祸首终于逃得桎梏,想必会远走四海,却未料他跟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一样,继续镇守在这里,做他所谓的守阵人。这么多年,这些镇民浑然不觉时光流逝,那罪魁祸首也从不见老,我想那所谓的桃花源记,是否也是有人误入了这样一片时间遗忘了的地方。”
不甘先祖遗命桎梏,不甘短寿困守。但一切挣脱后,却发觉所求皆空,还是想要按照那夜之前的轨迹生活。
那恶念或许是成功了的,但人又岂能非黑即白。纯善思恶,纯恶向善。慕容白心底的恶念造就了毁去石牛镇的罪魁祸首。但尘埃落定,恶念又把自己活成慕容白的样子。
守阵,护镇,降妖,附魔。日复一日。困守于山间石洞。
晋磊与贺文君相偕离去,对这石牛镇的事情分毫不与贺文君提起,只是走至石牛镇的碑旁,他忍不住伸手抚了抚碑顶,想起那日慕容站在石碑前的表情。
不是后悔,也不是惭愧。而是一种茫然。一种不知往何去何从的茫然。或许这个恶念一直想要逃脱掉诅咒与责任,却从不知之后该如何。
晋磊想起慕容在洞中两种状态的转变,有时候条理分明,有时候浑浑噩噩,突然生出一丝淡淡的悲意。
“你从高中就喜欢给我写信。事到如今困扰已经完全代替了欣喜,如果你还保持着这个习惯,我劝你尽快改正。你忘记我就是一个十分良好的开端……我并不想扮演一个寡情之人,分开我们的不是性格或者需求不合,在这件事上我们两个都没有错。我知道你不用我担心,但我仍希望你不要利用自己折磨我。
“我仍然为你对我保持赤裸感到高兴。你很聪明,但你不要否认我,你还是个孩子,你想要所有人的‘关注’,你一直没有长大。有时候我真的不知道怎么面对你,你的真诚看起来像在玩乐,但那些真诚又竟都是真的……你单纯得让我嫉妒。
“说回我们的电影客厅。我依稀记得我们开放的第一天上映的是《雌雄大盗》,真实的邦妮和克莱德绝不逊色于电影演员。殒命在乱枪之下后,我记得你说他们选择犯罪是因为爱情。我当时很想问问你愿不愿意和我走,但你和克莱德不一样,你心怀强烈正义感和你最讨厌的理想主义,这样的你就算浪漫至如此也绝不会答应,事实证明真的是这样。我甚至都已经做了你会和我大吵一架的准备,只是没想到你会如此懂事,或者说你在我面前一向都是如此懂事。多么美好啊,我们的感情,竟然一次争吵都没有发生,但我必须要走了。
“来生向我坦白了一些事,关于他和我的母亲。这件事让我豁然开朗又无限烦恼,我不愿与你细说。如果告诉你你一定会抛下东京的一切来横滨找我,这是我最不想看到的事。我只能告诉你,我已经从你说的‘不稳定’中走了出来。你教我未来怎样与其假设不如直接行动,现在的我孤身一人,却依旧觉得你在牵引我。
“和你提分手之前我在楼下洗衣房里坐了很久。我不得不放弃你。这是我和来生的约定,更是和我母亲的约定。我要把她夺回来,即使她离世已久,即使我和她根本一面也没有见过。你天台上跟我说着诸如拯救末日的疯狂故事时目光如炬,你是你的世界的神,你还会把你的肺换给溺水的我。
“来生跟我说他给我接手的产业已经洗得很白,不过目前还是会有警察盯着。不用挂念,我想你也很快就会把我抛在脑后,就让我在你的生命里无声无息地消失吧。这是我给你的第一封回信,也是最后一封。
“再见。”
Vol.197「天赋」《囚笼》
作者:格子
威廉王大街上车水马龙,泰晤士河的水声淹没了心绪。帕里斯双手撑在栏杆上,眺望远方的伦敦。1890年代是最黄金的时代,蒸汽时代犹如夏季的热风,将浮躁的人心吹得甚嚣尘上,汽船的鸣笛繁荣了大海,铁道的撞击贯穿南北东西,群星璀璨与遍地污泥并存,贵族绅士们在前街喝下午茶,贫民窟的妓女在漏水的房间里接客。男人的放荡叫做多情,女人的欲求则是“精神病”……
船满载着货物从桥下驶过,荡起的水花清澈冰凉。
“你还是这么准时,帕里斯。”苍老的声音由远及近。
“李斯特老师的约,我自然不能迟到。”他叹了口气,摘下帽子握在胸前向对方行礼。
“那么,我的提议你考虑的如何了?”老人精神矍铄,拿着一根镶金的黑色手杖,看向他的眼神温和而慈爱,“学费那边我可以去交涉,学会那边有两个老家伙对你很感兴趣,你可以选择他们的方向继续深造……”
“对不起,老师。”他猛地打断了对方的话,抱歉地弯下腰去,用力咬了咬舌尖把眼泪憋回去。
“果然还是放弃了?”老人看着少年,笑得有些无可奈何。
“对不起。”他没有解释理由,只是再次道歉。
“选择了的路,就好好地走下去。不用跟我道歉……”老人顿了顿,没忍住再次开口,“照顾好自己啊帕里斯。如果,嗨,也没什么如果,你什么时候改变了心意,还可以来学会找我。”
少年没有回答,依旧保持着欠身的姿势,抓着帽子的手指有些泛白。
老人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少年缓缓蹲在桥上,用帽子捂住了自己的脸。
……
疏于打理的房子依旧能看出一星半点旧日的豪华,但里面的人早已腐烂成泥,男人的打骂声和女人的哭声混杂在一起,帕里斯急走了两步,一把将烂醉的男人拉起来甩到一旁:“你怎么又在撒酒疯!”
“哟,看看这是谁回来了?真把自己当这家的主人了?要不是这个贱人生不出儿子,你这个下面没把的假货能当我塞克里特家的长子这么多年?呵。现在管到我头上了,告诉你,只要老子一天没死,这家里就还是我说了算!”男人跌跌撞撞被甩开,撞倒了墙角的酒瓶,嘴里骂骂咧咧着老一套。
帕里斯扶起瑟缩的母亲,把她送去妹妹的房间,又摸了摸妹妹的头,替她们关好门,才走出来,站在醉的一塌糊涂的男人面前:“是,因为你没有儿子,所以我这个冒牌货以男人的身份活了十多年,跟那些少爷们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学习体术。所以现在我就能把你扔进泰晤士河里,横竖里面的浮尸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说不准你还能碰到妓女里的老相好呢。你要试试吗?”
“白眼狼!辛辛苦苦养你长大,就养了个白眼狼,我捡只猫养都比你强。”男人眼神恐惧了起来,把自己又往墙角塞了塞。
少年冷笑地直起身:“没错,你养了只白眼狼,而现在狼长大了,随时能咬断你的喉咙,我要是你,就识相一点,不要招惹这头狼。”
男人嘟嘟囔囔地缩在墙角不敢还嘴,过了一会儿响起了微微的鼾声,竟是自己睡着了。
少年叹了口气。
他是帕里斯·赛克利特,也是珀莉丝。
赛克利特家族扭曲的观点让即便是旁系远亲的他们也深受其害,为了那一点点可怜的继承权,被冠以赛克利特之姓的家庭,长女要伪装成男人养大,直到母亲生下儿子,长女就将所有的收获让渡给这位真正意义上的长子,自己则变回一无所有的待嫁少女,成为家族从始至终的牺牲品。
然而性别的错乱并不是结束,只是开始。因为生不出儿子,不得不忍耐着父亲的殴打和辱骂的母亲,软弱美好又不懂世事的妹妹,还有坐吃山空,却指望着有个儿子就能从本家继承财富的酒鬼父亲……混乱的家庭没有给少女停滞的时间,开拓的新风吹不进阴暗的房间,仓皇的人们沉湎于旧时代的遗沼,哪怕是熟悉的噩梦也比未知要让人安心。
帕里斯捂着胸口,重重喘了两口气。
她拒绝了恩师的举荐,放弃了心爱的学业,远离了亲近的同学,只是因为在某一天,她收到了一份邀约。
“能帮我们的只有彼此。”
那个高大的女人这样说道。
屋子里站着被剽窃论文,却因为是女性而不被相信的科学家助理,站着才情出众却只能作为某某公爵附庸存在的贵妇,站着塞克里特本家刚刚将继承权还给婴儿长子,留了长发的长女——说起来帕里斯还要喊她一声堂姐,还站着普通的家庭妇女、浓妆艳抹的站街妓女……
带她来的表姐告诉她,这场聚会的雏形,起源于那场恐怖又著名的连环杀人事件,在无能的警方迟迟无法抓住凶手的时候,有一些人悄悄地行动了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走夜路的妓女,在狭窄的小巷里,每隔一段就能看到一盏昏暗的油灯挂在门前,为她们照亮回家的路,也表明着【如遇危险,可来求助】。
后来随着杀手的销声匿迹,这样的恐慌不再蔓延,但很多家还是保留了门前放煤油灯的习惯。
“我们联合,可以抵御恐惧。”
“我们联合,可以对抗霸凌。”
“我们联合,可以反击歧视。”
“我们联合,可以寻找公平。”
她们中有的人是长头发,有的人是短头发,有的人皮肤细腻光滑,有的人手心粗糙干裂,有人衣着华服,有人衣衫褴褛,但她们都握着彼此的手,在彼此的眼神中看到了希望。那一瞬间,珀莉丝憋着泛红的眼眶,意识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经过她们的帮助,珀莉丝很快以帕里斯的身份与苏格兰场搭上了关系,她聪明、热情、观察细致,还有着同伴情报的帮助和跟着老师学到的丰富知识,很快便在案件和证人中游刃有余、得心应手起来。与之相对的,苏格兰场的消息被隐蔽地传递给伙伴,涉案的人被她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有嫌疑的人被她努力摘出漩涡。
每个人都说,珀莉丝小丫头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她们感谢她的努力,称赞她的付出。
她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帕里斯”存在的意义。
……
“亲爱的朋友,你在想什么?”对面的男人探头过来,异国的口音把她拉回了现实,她不动声色地收下对方塞来的鼓鼓囊囊的信封。
“不,没什么。迪奇先生。”她扬起职业性的笑容,与对方对视一眼。
迪奇·伊格纳缇伍兹,这当然不是对方的真名,放着手枪的腰包和来自西西里岛的信息昭示了他的出身,但一如帕里斯也并非自己的真名,这并不妨碍他们很快地熟络了起来,“帕里斯”欣然接下了对方的寻人委托——尽管“商人”并非商人,“侦探”也不是侦探,“生意”不是生意,“委托”也并非委托。大约又是豪门纠纷,外人见证之类的烂俗戏码,但横竖有人愿意出钱,而她乐意配合演戏。
这位意大利来的“商人”倒是热心的很,上午去拜访知情人士,下午去勘测失踪现场,碰上其他势力的械斗愣是从乱战中抢回一只高跟鞋说是线索。看得她心惊胆战,生怕一个不察给自己结账的委托人就丧命街道。
对方倒是毫不在意,还兴致勃勃地拖她去找那只鞋的定制店。
那天伦敦一如既往地充满了雾气,以至于她差点没认出贴了胡子增宽了脸型的对方,而穿着妹妹的一身裙装,束腰高跟的她更是在对方面前晃了三圈都没被认出来。
“塞克里特先,咳,小姐可真好看。”
虽然只是礼貌性的夸赞,仍然让她红了脸,低声抱怨裙子太重伪装太厚,这糟糕的天气让她热得很。
进了鞋店的两个人就自然地转换了姿态,她骄矜得仿佛挑剔的贵族少女,从缎面不够流行,到钻石过分浮夸,再到如果跟下等人一起定制,传出去怕是要成为笑柄,时不时还向迪奇撒娇,让他承认自己说得对。两个人一唱一和将负责接待的店员耍的团团转,不得已,对方只好告诉他们,那不够流行的款式,指向有名的高级色情俱乐部杜鹃,其中出入的贵族才是他们接受委托的原因。
得到了信息的她心满意足,而迪奇像是不过瘾般,对着店员提出了一大堆“高贵中透露着亲和”“华丽又不太浮夸”“简洁但不朴素”“高挑而又舒适”的要求,等对方愁眉苦脸地记下这一串要求后,两人才施施然离开。
二人相携出门,拐过街角后对视一眼,同时大笑起来。
奇怪透了。
这一周就在这样的鸡飞狗跳奔波结束,终于从杜鹃俱乐部将看似失踪实则离家出走的大少爷送回了宅邸,今天,他们的旅途也要结束了。
“帕里斯,我想,也许你可以跟我一起回意大利,到西西里去。”
伦敦桥依旧繁忙而热闹,金发的男人的邀约像是之前开过的所有玩笑一样漫不经心。
“你有适合那片土地的天赋。”
她不是不心动的。
就这样放下一切离开,到完全陌生的西西里岛去,到路途遥远的异国他乡去,到认可自己的人身边去,离开这个烂透了的家和伦敦……这是小时候梦里才会有的生活,这是自己一直渴望的、一直求而不得的生活……
……
“对不起。”
……
少女缓缓蹲在桥上,用帽子捂住了自己的脸。
泰晤士河的水声清亮,长长的裙摆在风中摇啊摇。
迪奇离开的那天她没去码头,而是再一次换上裙装,站在伦敦桥上,看着一艘艘渡轮驶向远方。
她不知道哪艘船上载着那位自己不敢道别的“朋友”,自己忍痛放弃的未来。
他仿佛一场极易破碎的泡沫美梦,被海浪一卷,便远远飘去。
在汽笛的轰鸣声里,珀莉丝离开了伦敦桥。
繁复的长裙再次被压进箱底,昏黄的煤油灯在门前高高挂起……
他是天赋异禀的帕里斯,而她是被囚于帕里斯的珀莉丝。
END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作者:阿千
天临路商业街以一家高档热闹的“国贸商场”为始一路连到另一头的住宅区,一路上各式店家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每逢周末总是人头攒动热闹极了。沿着天临路一直走到了中段才逐渐冷清,不再见那些阔气出名的大店,多是些一米多宽的小户了。门店虽小,但是纵深很深,天临路商业街虽然热闹,但是毕竟不如市中心的商业区,也吸引不来那么多的大店,后来这一块人流量少的铺子就划成了小门店租出去。这里也多是个体经营的小店为主,一些服饰店、干洗店、水果店、照相打印店。从那些富丽堂皇又热闹非常的大商场出来,到了这里多了一些生活气息,常来的客人也是周围邻居街坊的常客,没客人的时候店主们多在门口闲聊。
“小齐,回来啦!这两天去哪儿啦。”常美玉正在门口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隔壁甜点铺的王雄聊天,远远看见一个穿着夹克身材匀称的年轻人骑着车飞了过来。
自行车的车铃叮叮作响,伴着年轻人有活力的声音:“美玉姨,我前两天工作出差去了!”齐锋车一拐,在一旁的店门口停了下来。
“今天过来玩呀。”
“今天有事找聂哥,下次来找您。”
齐峰从小住在这片,和店主们都很熟悉,只是今天他好像没有功夫闲聊,他一把拿起车篮子里的小包,三步并两步跨进一家没有招牌的小铺。天临路中段的小店装潢大多比较随意,多是玻璃门窗加上贴纸招牌。但是这家有点与众不同,中式雕花双开式的木门显得颇为古朴典雅,门口也没有挂招牌或是广告语,暗沉的木门乍一看会淹没在红红绿绿的橱窗中。
一进店,齐锋就看到狭长的店铺尽头,一身唐装长袍的店主捧着杯子坐在太师椅上喝茶。店主聂旻看上去是一名三十左右的青年,一头瀑布一般的黑色长发有些男女莫辩,他和这间木质大门的小铺一样,和周边的烟火气格格不入类似。
“聂哥,裴哥,好久不见!”他风风火火往里走,和店主以及站在右手侧玻璃柜台后面的裴黔打着招呼。玻璃柜里有各式各样的东西,让人一时看不出这家店是买卖什么的,有旧式的照相机,粗糙的木雕,暗沉的玉石,也有锈了的金属物件,像是单片镜,眼镜链等等,不一而足。只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这些东西一看就是旧物了。这里像是一家二手商店。
店主聂旻点了点头示意没有回应,裴黔倒是热络地招呼了起来:“小齐,出差怎么样了?”
“发生了件大事!我们本来是去培训的,结果有个女孩子东西被偷了!”齐锋的火急火燎地走到店主的桌边把手机往店主面前一凑,那是一张古玉的照片,那玉形似凤鸟,一头穿着红绳。那玉看上去颇为润泽,水头也好,确实看上去是块老玉。“这就是那姑娘被偷的玉,从小戴着的。聂哥,你懂古董,帮忙看看,值不值钱。”
“人家从小戴的玉,恐怕不是钱能衡量的。”裴黔是店里唯一的店员,看着二十五六的样子,倒是没有像店主一样穿得古色古香,普通的衬衫长裤,笑咪咪的样子,儒雅随和,他听到齐峰的话,搭腔道。
“确实,而且就算不为了钱,我们警队丢了东西总要争找回来吧!偷东西偷到警察头上来了,太贼胆包天了。”
“这件事你们没有立案调查吗?告诉我们没关系吗?”裴黔有些疑惑。虽然齐峰一直话很多,但是他也机敏,不该说的绝不会多嘴一句。这事听上去警队内部很重视,他又怎么会口无遮拦?
“人姑娘人美心善,后来看大家都忙就说身外物丢了就算了不追究,但是我觉得不妥,想帮帮忙。你想一小姑娘,23岁刚毕业来我们这,就掉了宝贝,人家懂事说算了,难道我们就真的不帮?这不显得我们这个大集体冷漠嘛!”
“这玉看不清。”聂旻看了一眼照片就撇开了眼睛,并不去搭腔。
“这个照片算很清楚了,我这个手机可是259PPI的!”他晃了晃手里的手机,是今年诺基亚的新款,刚上市不久,价格不低。他煞有介事地翻开屏幕,将屏幕旋转了90度,“你看,还能旋转机身,侧边有拍照键,这样就变成手持摄像机一样了!200W像素,拍照可好了,专业的!”他又把屏幕转了一圈。
“反正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毕竟实物丢了,勉强看看吧。我就是想确认这不是什么妖魔鬼怪的作怪就好。”
“你是人民警察,怎么还信这个。”
“聂哥这里不是旧货多嘛,这种老东西可都有灵气,神神鬼鬼的谁说得准呢,我从小长到大,在聂哥店里亲眼见过无数回了!人不能迷信,也不能迷不信啊!如果知道有神鬼破案思路也不一样对吧!我来先排除一个错误答案嘛!”
裴黔看向老板,而聂老板闭上了眼摇摇头一副齐峰孺子不可教的样子,他那又直又长的黑发靠在椅背上也轻轻晃动。
“你们也帮我想想,能是谁拿的。”齐峰坐到一旁另一张太师椅上,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他们这次集训在郊外的梧桐山上,梧桐山上有座灭度寺,寺不大,注册僧侣只有四五个,但是在宗教界颇为有名,传闻这里的梧桐山是凤凰涅槃重生的所在,因此很多高僧临终前都选择来此处圆寂焚化。而齐峰这个女同事是个孤儿,叫吴桐生,是被人抛弃在梧桐山上,当时身上就戴着这块古玉。那玉酷似凤凰。她天生有六指,在右手的小指旁还有一节没有骨头也没有功能的拇指。孤儿院的人都猜测是因此被抛弃的,有人就想出法子安慰她,说她这是凤凰托生,鸟的翅膀上不就有个勾吗,这多出来的拇指就是证据。当然这都是人家的安慰话了,年纪大了也就不信了。
“讲重点。”聂老板习惯了他讲起来总是过分夸张,眼见齐峰越讲越远,冷冷地截住了他的话头。齐峰连声答应着往下讲。
警队时常去梧桐山上集训,男警员就借住在灭度寺的屋子里,女警员们不方便住在寺里,就安排在寺外另一处房子。那房子在后山的另一个山峰上,和男警员住的地方也隔了一道悬崖,只有一座吊桥相连。吴桐生睡前却发现包里的玉不见了。就像裴黔说的,那玉是吴桐生从小戴的,还可能是她身世唯一的线索,哪怕不贵,她也急坏了。几个姑娘找了一晚上也没有找到。
“你说一块玉怎么可能凭空消失了呢?所以我就疑心这玉有些神神道道的。”
“这山上虽然是灭度寺的地界,但是也不能保证没人溜进去不是吗?谁偷了都不好说。为什么要疑心是鬼神。”裴黔停下了手上的活计,撑着头,颇有兴趣地说着,“所以是什么让你们觉得这玉丢了十分不可思议呢?”
“我们认为外来人行窃的可能性较小,因为行李和玉都放在一起,如果是来盗窃的小偷,为什么不拿财物,单单拿块玉呢?当然不是说完全没有可能,但是我们认为可能性较低。那天听到小吴讲玉的事情的人可能性更大,我数数啊,算上小吴三个女同事,算上我三个我们单位的男的,再加上主持修心禅师和修德禅师,一共8个人知道玉的事情,也看到小吴把玉放在哪儿了。”
“后来那天晚上吊桥正好断了,女舍那边副峰非常陡,只有桥能过去。而且当时只有三个女同事在那边,这么看来是不是那三个女同事嫌疑最大?但是她们一直在一起,没有人有机会去拿走玉。我们十点熄灯,她们三人九点半准备去澡堂洗漱的时候都看到玉在行李这里,三人一起去的,回来的时候大概九点四十五分,收拾东西的时候却发现玉没了,所以我才说这事有点怪异。”
“破不了案就怪鬼神,你倒是很能干。”聂旻发表了听到现在的第一句评论。
“三人洗漱的时候一直都在一起?”裴黔随即又问了一句。
“澡堂有隔间,但是三个人说一直在聊天,间隔时间怎么都不够出去回来一趟,还不留下水渍吧?更关键的是因为桥断了,她们三人离不开那山头,而且后来几个人把那山头翻了个遍,就算偷了玉也没地方藏,所以实在是不像她们干的。”
“我倒是觉得可能性还挺多的,比如说拿了玉之后扔下了山崖不就找不到了吗?”
“裴哥,你这就犯了新本格推理的毛病!过于注重诡计而不考虑现实性。”
“什么是新本格推理?”
“就是说,虽然把玉扔了也能说得通,但是既然好不容易拿了玉又何必要扔掉呢,虽然极端个例是有可能的,但是除非有非常明确的线索,或者在其他情况都被证明不可行之后我们才会考虑这些极端个例。”
裴黔低头沉思起来,似乎在想自己的问题到底在哪里,想了一会儿,他又抬头问道:“有道理,那么桥断了又是怎么回事?”
“哦,这事也挺巧的,我们是第二天早上才发现桥断了的,但是有证据证明前一晚桥就断了。我这两天不是整天嘚瑟我这新手机到处拍照嘛,”齐峰倒是有些自知之明,“我拍到了桥断了的时候。”齐峰把手机里的照片翻找了起来,好一阵才找到了他说的照片,看来照片存量确实不少。裴黔也放下抹布,走出柜台去尽头的准备室里洗了洗手,又过来看他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竹竿似的青年和一个略微发福的中年男子的合照,他们坐在户外的石桌椅上正在掰手腕,后面还坐着一个和尚打扮的清瘦中年人,双手相对插在僧袍的长袖中,微笑着看着另外两人。“这是吕队长和范哥,我们三个住在一起。后面那是主持,我们基本上每年都会去山上特训,吕队和主持挺熟的。他们两个年龄相近,二十年前吕队刚当上警察的时候好像主持还是个刚毕业的和尚。修心大师佛教专业毕业的!我之前都不知道和尚还要上大学的……”
“说重点。”眼看他又要扯开,聂旻适时打断了他。
齐峰于是指了指照片:“看这里,虽然因为是晚上不是那么清楚,但是这里能看到桥只剩下木头桩子了,峡谷之间漆黑一片,这是大概9点的时候拍的。”他又往前翻了几页,“这张照片是大概8点的时候拍的,能隐隐约约看到峡谷之间不是漆黑一片的,而是有颜色的桥面。所以桥是8-9点的某个时候断的,而玉不见的时间是九点半到九点四十五之间,所以应该其他人似乎没有作案的可能性。”
“桥是不是人为弄坏的?”
“这就不清楚了。”齐峰又开始翻他的照片,“女生们困在那头没有食物,我们必须快点让她们回来,所以第二天发现桥断了之后我们都在忙着找人修桥,山上山下跑了好几回,吊桥的旧桩被挖掉了,我也没注意。但是我知道,是从我们这边断的。哦而且因为我们当时还不知道玉的事情,急着救人所以进出那边宿舍不知道要保护现场,等知道的时候脚印指纹都乱了,不然说不定还能找些线索。”齐峰翻出了工人们帮忙搭建临时吊桥的照片,那山谷并不宽,看上去只有三、四米。
“这还真是多灾多难啊,还好人没事。”
“是啊,还好建桥的同志们熟练,一根铁索嗖得一下就打到了那一头,快速铺上钢板,临时桥就搭好了。”
“说实话,小齐给的线索太少了。就算桥断了,像搭桥的工人那样也可以打铁索绳子过去,又或者,说得夸张一点,这个峡谷大概只有四米,男性的话,会撑杆跳的说不定也能跳过去。我知道你要说我‘不现实’,但是你没有证据去证明这些‘不现实’,凭空想是想不出结果的吧。”
“这两个想法不错,裴哥你有想法,我可以去帮忙找证据嘛!只要找不到打洞的哼唧和撑杆的痕迹应该可以说明这两种想法不对吧?”
“是的,但是现在开始搜证恐怕有点晚了。”
“唉,裴哥说得对,主要没立案,没办法去搜证……”
“物品价值不够立案。而且你是片警,就算真的立案也不归你部门管。”聂旻看着齐峰慢慢翻着照片头也不抬。
“玉石这种物品价值嘛一向浮动很大对不对?这也是我想找聂哥看看玉的目的之一嘛。聂哥你不是国家注册的珠宝鉴定师吗?你看能不能出个估价啥的。”
“鉴定不是估价。”聂旻突然转口,“照片往前翻一下。”
“聂哥你要看什么?”齐峰听话地往前翻起了照片。都是他在山上的时候与同事的合照、灭度寺的庙宇佛像和山林景色。
“停一下。”
“哦,这是正殿的释迦摩尼佛。”灭度寺虽然小,但是因为其在宗教界的地位高,香火一直很盛。香火足够,自然庙宇也建得雄伟宽阔,约有五米高的大雄宝殿中供奉的是佛陀释迦摩尼。缘于灭度寺与佛祖涅槃的传说有所关联,灭度寺大雄宝殿中的佛像并不像大多数庙宇一样是宝相威严的正坐着的佛陀,而是躺下的佛陀。佛陀向右侧偃卧,左足置右足上,这是传说中佛陀涅槃时候的场景。佛像两侧还有围坐着聆听佛陀最后的教诲的各位弟子们,黄色、红色、黑色的帷幔在外侧装饰,一直从屋顶拖到地上,上书经文,显得肃穆又慈爱。
“这和案子有关吗?”
“谁知道。”聂旻似乎想通了什么,嗤笑了一声,让人摸不着头脑,他大概是有了什么想法,对这个话题有了兴趣,“讲讲除了三个女的以外,其他人的行动轨迹。”
“九点半到十点那段时间吗?”
“从天暗下来开始。”
“我想想……我们吃好晚饭大概是5点半,庙里开饭早。灭度寺的斋菜太好吃了……明明没有任何荤腥但是超级鲜美!如果素菜都是那样的,那让我整天吃素也不是不行!”
聂旻一只手托着茶杯,另一只手在太师椅的扶手上敲打了两下。
“好好,我不扯开。我们吃好饭都在大堂里面休息扯淡,然后6点开始长跑了大概一小时,七点就解散了,那天是第一天,还在调整所以训练量不大。解散之后就回宿舍整理,吕队自己一个人一间,我和范哥一间,七点半吕队来查寝,完了他就去女生那边查。大概八点前回来了,然后就自由活动,我们三个一直在屋外打牌,就是你刚才看到的8点的照片。”他又翻了几张照片出来展示,8点-9点期间常有照片,多是吕队和范哥在打牌的照片,间或有些房子外景。房子外形十分古朴,是青瓦的屋顶,白色的墙,墙边还堆了些木柴稻秆,上面盖着黑布。大约是寺庙节俭,只有门口一盏白炽灯。昏黄的灯光下,那白墙和黑布都泛着光,那柴堆看上去有点像一堆黄色的稻子。裴黔花了一会儿才辨认出这是什么。
“牌技不错,能空下手拍那么多照。”
“那当然,我可是斗地主桥牌升级麻将样样精通。可惜只有三个人,只能打个‘争上游’。那还不是我最擅长的领域。”
“后来修心大师来了正好凑了四人?”
“哦,修心大师啊……没有,出家人怎么会和我们一起赌博呢!虽然我们也不玩钱,但是反正说是这种有胜负的都不玩,说胜负心也是贪欲。什么什么的。”齐峰又翻了翻照片,8点40的照片拍到了修心大师,“他大概8点半之后来的。本来吃好饭,吕队就想找大师聊天,他们认识很久了嘛,但是寺里要做晚课,所以晚课结束他就过来了。”
“晚课几点结束的。”
“哦,好像7点半结束的,还敲鼓了。”
“那这一小时他去哪里了?”
“这个就不清楚了。人家是主持诶!不需要也要工作的吧!”
“他去过桥那边?”
“哦,去过。寺里被褥好像缺几件,等到晚上才送到女生那边,主持本来就要来找吕队,所以顺道自己送了。”
“那么巧,他是最后一个过去的人,然后他回来后桥就断了?”
“聂哥你怀疑修心大师?但是就算是他八点半搞断了桥,那个时候玉也没失窃啊。还不是绕回要解决犯人是怎么过悬崖的问题上。”
“我有个想法,需要你去找找证据。”
“嗯?所以他是怎么过去的?是像裴哥说的那种?锁链?撑杆跳?”齐峰看聂旻已经有答案的样子,眼睛一亮,急着追问,“我觉得有道理,他去桥那边的时候如果带根绳子绑在那头,回来的时候再绑在这头,就能从绳索上过去了!完全可行!不对啊,他要偷玉为什么弄断桥那么麻烦?我懂了一定是为了搞不在场证明!他特地来找我们就是为了让我们看断桥,证明自己桥断了之后过不去。”齐峰觉得自己说得合理极了不住地点头。
“你先继续讲。”
“聂哥我说的对不对?”
“先讲完。”
“好吧……修心大师看我们打了一会儿牌,后来吕队就和他单独聊天去了,肯定是九点之后。我和范哥也就准备洗漱去了。我从澡堂出来,吕队已经回来了也拿着东西进澡堂,那个时候应该九点半不到,因为当时范哥还说了‘难得第一天没任务,结果才九点半我们都要上床了。’之类的话。之后我们就睡了。那应该也不可能是范哥,我俩一个屋,十点前我们肯定都在屋里。”
“你们这张照片里为什么在掰手腕,不是在打牌吗?”
“哈哈哈,这个我跟你讲是这样的,我们打牌,吕队怕修心大师无聊就和他闲扯,修心大师就提起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打牌,很难克制俗欲什么的。范哥嘴贱就说,吕队还年轻过啊?吕队不服啊,两个人杠上了,结果就放下牌比掰手腕。这么一想,修心大师怕不是故意引我拍照。所以聂哥我说得对不对!是不是就是修心大师做的?”
“修德大师呢?”聂旻还是没有理他。
“我饭后就没见到他了,不清楚他去过哪里。”他停顿了一下立刻又回到了刚才的话题,“你快说修心大师的事情。”
“所以你是觉得修心大师能爬过三、四米的绳索?你们队里有几个人可以?”聂旻阴阳怪气地质疑道。齐峰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不管是绳索还是撑杆跳没有一定的训练都不可行。三四米确实很短,但是要通过绳索攀爬过去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修心大师的细瘦身材不像是能爬过悬崖上的缆绳的人。
“我们民警没有这方面的训练,我和范哥倒是可以试试看……特警肯定可以……”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知道自己的推断过于不现实。
“好吧,那聂哥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嘛!”
“现在看来修心的嫌疑最大不是吗?你直接去问问他。”聂旻看了看手里的茶,茶已经凉了,他把茶倒进了水盂,裴黔在一旁帮他重新倒上热茶。
“我直接问他肯定不会告诉我啊!”
“不,你要这么问他,他一定会告诉你。”许久不说话的裴黔微笑着开口了,“你问他——”
“你们怎么都猜到了!!!!”齐峰发出了哀嚎
过了一个周末,夕阳斜下,每到傍晚闭店前,裴黔都会将柜台重新清扫一遍。他站在玻璃柜台后,一边擦拭一边想起了上周齐峰说的失窃案,“小齐是不是该来了,不知道我们猜的对不对。”
“猜错猜对都没意义吧。”聂旻还是坐在店里头的太师椅上,穿着不变的长袍,喝着茶。
“为什么这么说?”
“推理需要事实依据,推理小说作者可以向你保证他所写的是‘真实’,但是现实生活中,没有人能给你保证真实性。齐峰那小子说了那么多,他能保证他们谈论玉的时候没有其他人偷听?能保证那三个女的说九点半玉还在没有偏差?更别说,那些他自己当时没能注意到的事情,他提都不会提一嘴。根据他的陈述来推测原委本身就没有意义。你说的‘扔下悬崖论’不是没可能。监守自盗也说不定。”
“好好,你说没有意义那就是没有意义。”
“有话直说。”
“不知道是谁那天兴致勃勃想了半天怎么过桥,盯着照片看得茶都凉了。”
“……”
“裴哥!”齐峰人未到音先至,他连喊了几声,走了进来。
“先是好消息!你们猜对了,修心大师果然有六指,我才知道原来六指是遗传的。他也真的是吴桐生她生父,所以想拿走玉。方法和你们讲的一样,九点的时候桥根本没断,他拿黑色的布遮住的桥,天太黑,灯又少,我们看不清,照片……照片毕竟……也有局限嘛……我这个已经很清晰了。总之、黑色的帷幔混在给女生的被褥里大家都没注意。因为我们去山上集训很多次了,他也很清楚我们的作息,所以九点半估摸对方在洗漱就又过去拿玉……他想太多了,搞得那么复杂,其实桐生没追究之后,除了我根本没人查。”
“坏消息呢?”裴黔问道。
“……父女相认是不可能的了,他现在的地位是不愿意和桐生相认了。被人知道大师有个私生女……唉……还有玉也找不到了。他拿到玉就扔到山谷底下去了。”
裴黔似乎早有料到,也叹了一口气。
“算了,这样的老爸不要也罢,到时候发现真相也不过是痛苦而已,而且我怕桐生知道真范儿惹来麻烦,你知道修心大师和政府里人关系都很好。但是我又觉得我好像没有资格替桐生做决定……我不知道……”
“你还想找玉吗?”聂旻突然发话。
“什么?扔下山崖了还能找到吗?”
“我是问你的想法。”
“……想!当然想!”
“明天来拿。”
“聂哥!你找到了?你怎么找到的?怎么回事?”
“等一下,”裴黔提高了音量,露出了严肃的表情,“小齐,你再仔细思考一下,真的要玉吗?那玉应该和修心大师关系很大,虽然我们目前不知道这玉到底有什么联系,但是若非如此,修心大师也不会冒险去偷玉。如果吴桐生拿回了玉,那么可能某一天她就会通过那玉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你真的希望她知道吗?她现在生活也不错吧,真的有必要让她知道生父是谁吗?”
“……”齐峰抿着嘴不再说话,他原本总是笑着的弯眉难得搅在了一起,这确实,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
“你慢慢想吧,东西放在我这里,你想要了就来拿。”聂旻‘笃’地放下了茶杯,转身慢慢踱步进了后堂。门外齐峰正傻楞地大喊着“你怎么找到的玉!”但是他充耳不闻。
后堂的拐角有个楼梯,和他的店风格一样是木质的,他一步一步稳稳地走上了楼梯,呼吸声伴随着他的脚步,他一身暗红色的衣服仿佛融进了暗红色的红木楼中。他闭上眼睛,一手掐起了字诀,待他睁眼之时,他已身处一处山谷中,他的一头长发,被山谷的风轻轻带起。他看了看脚下,正踩着一块凤鸟形状的玉,玉的一端穿着红绳。
聂旻回来的时候,齐峰已经走了,只有裴黔在店里等他。聂旻把装着玉的盒子递给了裴黔,裴黔把那盒子打开,陈列到了玻璃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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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得活動人氣投票第一名,恭喜作者獲得群內特殊頭銜【建橋總工】
作者:巫念桃
河西牛郎夜半惊醒。梦里,他远远地望见一片湖,湖边枝影横斜,乳色的雾中浮现出几个人影。他悄默声儿靠近,定睛一看,湖里七个人,皆背对他,身子隐没在湖中,长长的头发幽幽地地漂在湖面上,很是旖丽。牛郎想再往前进,确是不能了。一阵天旋地转,陡然距离湖面远了许多。依旧远远地望见湖,影影绰绰地现出暧昧迤逦的身影,飘来低低的、朦胧的笑语。
牛郎细窥,久而不厌。七人洗毕,待上岸时,两旁枝条藤蔓顿生,阴风骤起,不得见。牛郎惊惶。未几,枝条藤蔓退去,风沙渐平,七人衣毕,摇曳而出,环佩叮当。梦到此处,一个雷鸣轰然炸醒了他。牛郎抹一把额头,尽是冷汗。“嗨呀,你怎么能在梦中做那档子事!真是枉读圣贤书!”他唾弃道。
嗨呀,我的牛!他想到自己拴在外头的老黄牛。他废了好些力气把老黄牛折腾进屋子。他抚摸着老黄牛的脊背,感受它衰老的鼻息。它黑黢黢的眼睛温顺而沉默地盯着牛郎,像一位慈祥的父亲。
牛郎摩挲着老黄牛的角——那里断了一处,牛郎带着老黄牛上山打猎,偶遇孤狼,千钧一发之际,老黄牛挺身而出,救牛郎于狼口之下。那角就是在与孤狼搏斗中撅断的。“我听闻有的父亲遇险会抛弃孩子。想来父亲也比不过一头牛。”此后牛郎视黄牛为父。黄牛逐渐老去,牛郎断不肯送它去屠宰,只是养着它。
想再睡,是睡不着了。待风雨稍歇,牛郎前去寻找巫人解梦。
“你梦见了七个人?在湖里?”面前的巫人披着黑色的斗篷,涂满五彩颜料的脸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祂晃动着手里的木杖,乌鹊从远处飞来,落在祂头顶上。黑色的尾羽油亮,像一柄锐利的短刀。尖锐的鸟喙对着牛郎,仿佛下一秒就要冲上来啄食他的血肉。
牛郎不禁打哆嗦。他听闻巫人以尸体血肉饲养乌鹊。他曾看见老去的狮子倒在路边,群乌蜂拥而上,不一会儿啄食殆尽。沾着血的鸟喙发出长而尖锐的、兴奋的鸣叫。
“胆小鬼。”巫人伸出手怜爱地抚摸着乌鹊的羽毛。
“这个梦很值钱。”
“我要你的老黄牛,还要你的舌头。”
乌鹊听闻,兴奋地叫唤。巫人安抚乌鸦的情绪。
“你知道的,我要给小黑换条能说话的舌头。”
“当然,我可以先告诉你一部分内容,你再做决定。”
不等牛郎思考,巫人告诉牛郎一个老套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贫苦男人,终日与老黄牛为伴。老黄牛见主人可怜,托梦告诉主人,在山的另一边有一个湖,明晚将会有七个仙女在湖里梳洗。她们的衣裳存放在湖对岸的古树之上。拿走其中一位仙女的衣服,便可以得到一个妻子。
“我该如何渡湖而不被发现?”男人问。黄牛回答:“砍断我的牛角,剥下我的皮,剜下我的心脏。把角挂在头上,把皮披在身上,吞下我的心脏,你会变成一头黄牛。往身上涂满牛粪,遮掩身上人类的气味。”贫苦男人含泪杀死黄牛,按着它的嘱咐来到湖边,果真发现湖里有人梳洗。他挂上沉重的牛角,裹上牛皮,吞下血淋淋的心脏。男人变成一头黄牛,叼走一件衣裳,带回一个妻子。
巫人看着牛郎离去,祂知道他很快就会回来。
牛郎回到巫人庭院前,左手牵着黄牛,右手捧着一个木盒。
打开来,里面是一截新鲜的舌头。
失去舌头的牛郎只能发出“嗯啊”的音节。
巫人没有现身。乌鹊飞下屋檐,叼走舌头,囫囵吞下。在它发出一长串恶心的咕噜声之后,它扑棱着翅膀猛地凑近牛郎,张开鸟喙露出人舌:“牛郎,牛郎!往西边走,走三百里,看见一处窄窄的山洞,走进去,走到尽头,湖就在里面。衣服就飘在湖中央。”
“杀了你旁边的老黄牛,取下它的骨头,扔进湖水里,桥就出现啦。”
牛郎抚摸着老黄牛破损的牛角、嶙峋的脊背,做最后的告别。他望着老黄牛黑黢黢的眼睛,里面映着自己扭曲的脸。现在我需要的不是老黄牛,我需要一个妻子。他想,自己已经养了它许久,也算是仁至义尽。
他背着老黄牛的骨头上路。临别前回头一瞥,只见乌鹊拖着黄牛的头骨进入巫人的庭院。
“好久不见,老家伙。”巫人招招手,乌鸦飞回他肩膀。祂看着眼前的牛的头骨,桀桀地笑。祂脱下黑色的斗篷,撕下脸上的皮。那是一张极美丽的、年轻的女人的脸。
那是巫人还不是巫人、老黄牛还不是老黄牛的时候。
那时的巫人是斗牛宫第七位女儿,司乌鹊,单名巫。一日,巫和众姐妹下凡嬉戏,在一处僻静的湖边洗澡,没曾想被一头老黄牛叼走羽衣,被迫嫁人为妻。相处下来,男人虽无甚大过错,甚至堪称温和,但偷衣一事始终是一根刺,时时刻刻扎着巫的神经。只是我们善良的巫想着,既然已经做出承诺,不妨就完成男人一个心愿,等男人自然老去、死亡后再回天庭,也算是修一场功德。
一次酒后,男人低低地吐露心声:“我对不起你,我把你的羽衣烧了。你跟我好好过日子吧。”
巫的心坠入谷底。
原来老黄牛的梦里还有一句话。
“最后把我的血收集起来,浇在羽衣上,一把火烧了它。”
忍无可忍的巫长啸一声。千千万万只乌鹊从四面八方铺天盖地涌入,张开的羽翼遮蔽天空太阳。它们排着队形成一条长长长长的桥,直通天庭。
她重回天庭,找到嫦娥,要走剩下的一颗灵药。彼时她已知道老黄牛是金牛仙,男人是玉皇坐下金童,因调戏仙子被贬下凡尘。太上老君于心不忍,让金牛仙下凡相护。
“你个老不死的,自己护着人就算了,把我搭进去算什么?金童是仙,我就不是了?”巫指着老黄牛破口大骂,“看我到时候不扒了你的仙皮,剔了你的仙骨。”
“金童老实善良,待我如父,待你温和,是良人,你不亏。倒是你个巫,嘴巴脏的得很!”老黄牛——此时已经变回金牛仙模样,他是回来劝说巫的。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啰嗦话。
巫翻了个白眼,与金牛仙打一个赌。
他们联手给金童造了一个境。
如今,境里两人相遇。很显然,巫赢了。
那一边,牛郎衣衫褴褛找到湖,看见湖中心漂着七件衣裳,心下大喜,赶紧将老黄牛的骨头扔进湖里。老黄牛的骨头浮在湖上,形成一条骨桥。牛郎小心翼翼地上去,摇摇晃晃。嗨呀,这老黄牛的骨头真不中用,怎么这么不结实。牛郎一面嫌弃,一面努力稳住身形。他看着一件件衣裳,像看见一个个美人。一步、两步、三步……就差一点能碰到衣裳时,牛郎一个趔趄摔入湖中,淹死了。
境里人死了,境外人疯了。
牛郎从此疯疯癫癫的,逢人就问牛呢,我的牛呢?妻子呢,我的妻子呢?
大家都笑他:“你那头耕牛早就被你杀了吃啦!你忘啦?”
有人好事者问他,你妻子呢?他就跟人颠三倒四地讲一个老掉牙的故事。
作者:江櫞
——光在太空中旅行了数万光年才抵达地球。而人类只用了十二年,就将未来传递回了现在。
“相信我。”
江江盯着屏幕上那条未知姓名者发来的短信,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是自己那狭窄逼仄的朋友圈里哪位道友搞出来的小惊喜吗?换了手机号复刻好友,不应该礼貌的自报家门?
思考两秒,她决定当做什么都没看到。正要息屏收起手机呢,“叮叮”一声,新的短信弹了出来。
“向右横走三步。”江江挑眉,踌躇着要不要接受对方的遥控,但下一秒新信息便又一次跳了出来。
“快!就现在!!”
她下意识向右横跳一大步——几乎同时,一辆满载的油罐车擦着她左肩衣服布料飞驰而过,径直冲进了侧前方的根○源便利店!
这波操作在让人看来,怕是能入选破站年度命不该绝视频素材榜首,然而在江江看来,这其中的诡异违和几乎要从自己小五千的垃圾手机里满溢而出。
“相信我,我绝不会害你。”
看着与时事无缝衔接的信息,江江定住脚步,深呼吸一口气,摁下了回复。
“你是谁?你从哪儿得知我手机号的?那辆车为什么会失控?你想干什么?”
她一连问了很多,但其实最在意的只有一个。她就想知道,这眼睛里装了八倍镜的兄弟是谁。
这得视力好成什么样啊,才能在车撞过来的将近半分钟之前就推算出正在移动的自己必然会被撞到?
信息发送后江江没有继续停留在原地,嗅着在空气中逐渐弥散开的汽油味道,她决定跑远一点,免得引火烧身。
等她走到马路对面,把乱成一团的车祸现场置于身后,神秘人再次回信。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就是你,只不过我是在十二年后给你发的信息。”
江江:啊?
当我打出“?”,不是我有问题,而是我觉得你有问题。
这怎么还突然从悬疑片场给串去了科幻剧呢?是因为前两天上映的《嫌疑人○的献身》评分刷太低了,所以搞水军来洗地了?
那这公关还挺厉害的,没十年脑血栓想不出这招。
“我知道你不信,谁还不是从那时候过来的呢!但你只要记得,我绝不会害你就是了。”
江江打字的手顿了顿,把原本写的全删了。
“找我做什么?”
先不说青山医院的安保问题,就事论事,就当这短信乘着光来了一次时光漫游,那这未来人找现在的自己是想干什么呢?
难不成想切身体验一把蝴蝶效应?
如此想着,她抬起手,给自己处理卡顿的脑袋扇了两下风,并顺手切到了天气预报app里,想看看明后天会不会有台风登陆。
“这不是电信公司说能给过去发信息了嘛,就好奇跟风试试。说起来,刚才的车祸躲过去了吧?”
“躲过去了……”
对方这段话乍一看没啥问题,但江江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儿,为什么还是疑问句呢?
难不成原本的自己没有躲过刚刚那场车祸?
好像也不对,如果没躲过去的话,那未来人前面说的那几句话就有意思了。
“哎嘿!”大概迟了几秒钟,对方的信息紧随其后,“果然躲过去了!还是四肢健全的好啊!”
啊,不是,您这话信息含量就有点大……
什么叫四肢健全?难不成在那存在于大脑识海的某个世界线碎片里,自己大E了没有闪,残血回城?
正当她思绪混乱,不知该从哪里开始吐槽的时候,那信息又开始往外蹦了。
“哦对了,鉴于未来已经改变,我得提醒你一句,接下来你可能会遇到一点儿麻烦。”对方还贴心的用上了彩信发表情包。
两根手指无限接近的熊猫人,那三分戏谑四分认真两分无奈一分嘲弄的眼神,正透过屏幕与之四目相对。
懂了,亿点儿。
下一秒,结尾添有数不清叹号的消息疯狂弹出——
“向左边侧身,躲过那把刀!!!!!!!!”
“不要靠近身后展架,那里有趴着一个人!!!!!!”
“正好旁边有瓶番茄酱,把它装兜里!!!”
江江:等等!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进去!
自从她接到神秘短信,奇迹般躲过突发事故后,那平稳安详的日常生活就好像突然摁了skip键,直接跳过了。
莫名其妙蹦出来一人,二话不说掏刀子要捅自己;为了躲避从对面窗户里飞出的菜刀,无辜者提前一分钟就在展架后面趴好了;就地翻滚与坠落的广告牌擦身而过时,便利店的服务员突然把一盆软瓶装番茄酱撒了出来,正好有一瓶落在自己手边……
“看来大家都玩的很开心啊。”
兜里装着番茄酱、新衣服已经报废的江江加紧两步,跑到小公园拐角处躲好,这才掏出手机,打算好好问问未来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而还没等她打字,新的消息就已经到了。
“我要是你,就不会站在这里……哦不对,咱俩是一个人,其实站那儿也无所谓吧。”
下一秒,江江双脚一紧,脸皮拖地的同时被倒吊起来……
草(一种植物)。
“你看我说什么来着?”
未来人还在电话另一头逼逼赖赖,但江江已经看不到了,她的手机和眼镜一起躺在地上,而自己那五百二的眼睛别说离头半米的屏幕了,就是糊在脸上的手她都看不清掌纹。
抓住自己的人此时正警惕地打量着她,三两眼后,他踢走了地上已经黑屏的手机。
“现在的你,应该做什么?”出声,是一年纪不大的青少年。
江江冷静思考,拿出落水七次却始终不懈努力上岸的沉着,认真回答:“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放弃抵抗,回家过年。”
她不想跟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一起玩头脑风暴了。
那人松手,顺便把她放归地面。
“还真答对了!”少年笑着把自己手机举到江江面前,“看,这是未来的你给我发的消息。”
江江眯眼细看,好家伙,还真是“自己”发的!
那信息里写着,“我叫江江,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是从十二年后的未来给你发的消息。不过这都不重要,你只要记得,在今天11点32分的时候,前往x公园拐角,把一个被吊起来的女性同胞的手机踢远就行了。
“她被我的敌人给操控了,再不救命,我就要死了!如果你不相信,或者说不确定救得人对不对,你就问她这句话——”
后面,就是少年所谓的接头暗号了。
江江看完信息,若有所思地摸了摸自己被蹭破皮的下巴,转身捡起那机壳分离的手机。
“哎你怎么还看啊?”
“就是好奇,我未来的死对头此时此刻在发什么内容。”
她现在已经认清现实了,那就是十二年后的人们已经可以给过去的人们传递消息,此时众人手机里收到的其妙短信,便是未来传回的通信。
虽然不清楚通信是如何完成的,但从对方那及时雨般的反应速度来看,估计是延时反馈的。
“这有啥好奇的……”少年看不懂江江的操作,但他还是亦步亦趋地跟了上来。
解锁屏幕后,页面停留在短信应用中,然而其中并没有刚刚发信息跟四手联弹似的那人的短信。
没有,垃圾箱也没有,屏蔽里也没有。
信息凭空消失了。
“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是刚刚少年那一脚给踢失忆了?
“哦,我知道怎么回事!”说话同时,少年猛地一手捂住江江口鼻,一手横握弹簧刀,割破了对方喉咙!
“现在的你死了,未来就不会有人给你发消息了啊。”
他说得轻佻,语气愉悦,只一刀就送江江去了西天极乐。江江甚至都没有挣扎的机会,就无力地垂下了双手,停止了呼吸。
面对满手鲜红,少年的反应异常平淡,就好像他刚刚不是杀了一个人,而是事不关己无辜路过。
“好了,让我来看看下一个任务……”就在他转身往回走打开手机的同时,一条短消息蹦了出来。
“小心左脚。”
“噗!”
从江江口袋里掉出的番茄酱被少年踩了个正正好。粘稠的红色液体喷溅一地,还沾上了自己的大白鞋。
“……”
“这事儿,后果严重吗?”
如果从回家刷鞋被老妈喂竹笋炒肉的角度来说,那后果还是挺严重的。
此时,他后面问号还没摁上,就见前面的聊天记录刷刷刷全都消失不见,最后只留下一片空白。
几乎是眨眼的一瞬间,他的未来便跟江江同路了。
“让我来猜猜看,是不是我杀了你。”
一如他出现在江江背后,那人的刀也刺进了他的胸膛。
“宾果,猜对了,可惜没有奖励。”
少年用最后的力气抓住了凶手袖口,用气音质问对方,为什么要杀自己?
但凶手一脸茫然,“啊?杀你?你在说什么胡话?我又不认识你!”
社会主义在上,这锅他可不背!就是张三在这里也别想甩锅!!
如企划书所说,打卡要求为产出一份与官方主线相关的投稿(本章可仅自身角色单人出镜,不强制要求至少与其他一位场内角色或官方NPC有互动)。没有完成打卡的角色将会被判定为“角色在剧情中死亡”。
打卡投稿请归在“主线剧情”tag下的“第四章-白昼”或“第四章-黑夜”子tag下,没有按照规则打上tag的投稿无法算作打卡成功,请注意。
以下为第四章未打卡/打卡无效导致死亡的角色名单:
魔女:
埃莉诺
克莉丝汀•戴叶
希娅拉
艾登•巴特勒
AVIVA
猎魔人:
兰卡•莫尔斯
维卡
葆拉
使魔:
玄鸦
玛丽安娜•爱丽丝
阿尔菲奥
如有错算、漏算的情况请上报企划组。
Vol.197「天赋」《黑羊毛》
作者:舞舞纸
备注:本故事和任何真实的人、事、物无关。一些人因为上天的赐予,变得和别人不同,但这种不同又有多大呢?
阿黑是天生的黑羊。
他和其他白羊不一样,一出生就因为那与众不同的毛色,更受人类喜爱。
它小的时候,经常被人类的孩童当成宠物溜。
它能和牧羊犬一样,自由出入人类的帐篷,还能得到人类食用的有味道的食物。
“这是糖糖,给阿黑吃。”
“不要给羊吃糖!它是吃草的!”
阿黑舔了口小母人给的糖,这是甜的。
“这是肉肉,给阿黑吃。”
“不要给羊吃肉!它是吃草的!”
阿黑舔了口小公人给的肉,这是咸的。
“不要给羊吃草纸!上面有污的,脏死了!”
阿黑嚼着中公人给的草纸,这是苦的。
阿黑越长越大,长到了产毛的年龄。大人拿着剃刀,在阿黑皮上“噌”“噌”地划过。
大朵大朵的羊毛被人捡走,只留下了光秃秃的阿黑。
那天晚上,帐篷里传出了小公人和小母人杀猪一样的哭号,而阿黑,因为变成了和白羊一样的秃羊,被赶回了羊圈。
过惯了宠物生活的阿黑,自然是受不了牲口的生活的。
草垛没有被子软,一觉醒来腰酸背痛的还要自己去找吃的。
最糟的是自然界里的草,没有味道!
自然界里的草很难吃。
其他羊能津津有味地嚼草是因为他们没有吃过有味道的东西,但已经吃过糖、吃过盐、嚼过苦味草纸的阿黑无法忍受生草的腥味。
阿黑被赶回羊圈后,已经两天没好好吃过东西了,只能嚼太阳晒过的干草解馋,但干草也没有人类的食物好吃,最后饿得实在不行的阿黑找到了牧羊犬。
牧羊犬也是人类的宠物。而且他不用产毛,一直是人类最信任最可靠的朋友。
“狗哥,我是阿黑,帮我弄点甜的咸的东西吃吧。”阿黑央求道。
牧羊犬在阿黑身上嗅了嗅,闻到了阿黑的味道,绕着他转了一圈。
“甜的咸的?我是牧羊犬,是防贼的,你让我去做小偷?”
“不不不,狗哥,我怎么敢让您去做贼,我只是问问你有没有吃剩的,让我舔两口……”
“没有。”牧羊犬干脆地拒绝了。
“狗哥狗哥,别这么绝嘛,我又不抢你的……我就尝点味道……”
“味道,味道哦,你也不必舔我的啊,要吃甜的找果子吃,要吃咸的找石头吃,都一样的。”
看在宠物一场的面子上,牧羊犬给黑羊介绍了几种有味道的调味品,包括甜的浆果、咸的盐石、苦的粪便。
“有一种叫‘巧克力’的东西,和屎很像,但是很香。人类很喜欢吃,但是在草地上也找不到这玩意。如果你找到了这玩意,可千万别吃,这东西毒得很,我爹就是被玩意毒死的。”
“为什么人类喜欢吃的东西会把狗哥的爹毒死?”阿黑问。
“因为人坏,他们事先吃了解药,然后再吃的巧克力,但是我爹没吃过解药,看人吃了没死以为那是能吃的,然后吃了一块,死了。”
阿黑听了牧羊犬爹的遭遇深表同情。
“你也是,不要挑三拣四的,有啥吃啥,快把毛长回来,长回来以后不又可以到人的帐篷里玩了?”
“把毛长回来的话,人会把我接回去吗?”
“会的,人类就喜欢你这样天赋异禀的稀奇羊,等你再长大点,还会给你配母羊呢。”
在互相鼓励后,阿黑带着牧羊犬给他找的几种调味回到了羊圈,就这这些东西,草变好吃了不少。
第二天,阿黑开始自己去找调味。
他发现草原上的浆果树丛还挺多,就是大部分浆果边都围着羊。往往是一只公羊带着一群母羊,守着浆果树丛,不让别的羊靠近。
“喂,你的,什么的干活?”
阿黑一靠近,那公羊就非常生气地作出攻击的姿态,几只强壮的母羊也凑过来,蹬腿就要踢。
看来这些羊也知道浆果好吃。采不到浆果,阿黑就只能去找石头。
幸好羊不懂石头也能吃。
阿黑把有咸味的石头细细磨成粉末,洒在草料上,草变得咸咸的,有人类食物那味了。
阿黑吃了咸草料,变得有力气了,就去找了更多的石头,每天都磨石头吃。
几只好事的羊看到阿黑在磨石头吃,好奇地凑过去,他们趁阿黑不注意,偷走了阿黑拌好的草料,发现拌过石头的草料特别好吃。
于是他们也学着阿黑的样子,去找石头拌草吃。但他们找的石头是普通的石头,虽然有味道,但远远没有阿黑的好。
他们没机会去问为什么阿黑的石头那么好吃了,因为他们吃了一肚子石头,当天晚上就死了。
这些羊的死引起了一阵骚动,人们把羊的尸体运走,当天烤羊肉的鲜香传遍了整个营地和羊圈。
羊们闻了这股味道,躁动了起来。
这实在太香了!
特别是阿黑,他想起了人类喂给他的肉的味道,和肉味一比,加了咸味的草也变得没味道了,但为了多长一些毛,阿黑还是强忍着吞下了一茬又一茬的草。他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早日回到人类的帐篷里去。
过了几个月,阿黑身上的毛渐渐长回来了。
开始的时候他的毛很短,很细,看不出颜色。阿黑整天提心吊胆,生怕长出的毛不是黑色的,是白色的。但又过了一阵子,他的毛长粗了,可以看得出是黑色的。
阿黑放心了,他更卖力地吃草,想要让毛长得快一点。
又过了两个月,它的毛终于变回了被剪前的样子。
人类把阿黑带出了羊圈,一起带出去的还去其他的羊。
他们怀疑那些吃了石头的羊害了疯羊病,但又舍不得他们白白放的那两天羊。于是人类决定等他们长好这茬毛,收完这一波再把病羊送走。
阿黑好不容易长出来的毛又被剃光了。
免责MODE:无声
人的心理大概是比神秘学还要玄妙的科学议题,比如你是在很难解释为什么原本下觉醒执行时不觉不妥的行为,在推开店门见到熟人后,会一下子转变成心脏漏拍的慌乱。
单单单看向围着印有赤珊瑚logo围裙、正带着标准的营业服务式笑容喊出“欢迎光临”的理恩,迟来地为之前一时兴起在海边随手放漂流瓶的行为感到一阵心虚。
“怎么站在门口不进去……理恩?你怎么在这里?”
“欢迎光临,以及这也是我想问的。”理恩扫了眼两人,“所以这次的配对是你们两个?”
单单单和左牧歌齐齐点头,动作整齐划一,竟有几分像上课开小差被叫起来回答问题的学生,看得理恩有些乐,可惜没能乐多久就被从后厨出来查看情况的店长看见了,上前来把她往边上推了推,又笑盈盈地把单单单和左牧歌迎进了店里。
意识到自己光顾着讲话、没及时引导客人的失误,理恩遥遥冲两人挥了挥手,便将功补过地忙别的去了。
“没想到理恩对赛马也感兴趣。”
左牧歌托着下巴,从桌边的立架上取下菜单,往单单单面前推了推,“她应该不是对赛马感兴趣,只是单纯的来打工的吧。”
“啊,谢谢。”单单单翻开菜谱,又侧头想了想,“那理恩喜欢动物吗?”
“嗯……普通?没有那么狂热但也不会讨厌,话说怎么突然问我。”
“因为,你们比较熟吧,”主食的部分被快速略过——怎么看都不太划算——单单单看起甜品,“上次的事我还没好好答谢她,正好在这里遇到了,这个cafe里面限定品还挺多的,我想她要是喜欢就弄点送她。啊,巧克力味的马蹄铁蛋糕看起来不错。”
左牧歌看向摆在展示柜里的吧唧、立牌——来的路上他已经听过单单单的宅向科普,虽然还是不太理解所谓周边让人兴奋的点,但至少还是理解了限定的意义,也顺带理解了单单单认真想要送人礼物的心情,“但,这些周边应该和动物也没啥直接关联吧。”
单单单一脸“你在说什么”的表情,“马拟人难道就不是马了吗?”
“也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说到动物,给人的直观感觉更多的是‘陪伴、可以抚摸’,这样的关键词……”
“马娘后也有抚摸升好感的机制。”单单单掏出手机,打开了游戏。
“这感觉还是差挺远的吧!”
“开个玩笑。”
两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这些没有营养的话题,直到理恩在厨房忙活一轮又出来,还没点上餐。
“我说,你们应该知道cafe是按场次限时的吧,”理恩拿笔尾百无聊赖地敲着记餐牌的边缘,“如果你们有想要的东西,还是趁早决定点餐比较好,后厨出餐也要时间的。”
“那我要一个马蹄铁蛋糕。”
“船的蛋糕一份……所以你是船推?”
“没有。”单单单一脸正色,“只是觉得看起来比较好吃。”
“单单跟我说她推是约瑟夫。还有我想要这个圣代,麻烦了。”
“说起来我感觉我一上午已经见了十多个约瑟夫推了。”理恩一边记录点单一边道,突然手里的笔一顿,抬头看了看单单单又看了看左牧歌,“你们已经互相叫名字了?”
单单单有些迷茫地回望,“嗯……毕竟我和牧歌互为本轮恋爱对象?”
“话虽这么说,但你们看起来相处得意外地好。”重新提笔记录好点单,理恩便又转身去了后厨,再回来时,手上拿着两个黑色的信封递到两人面前,“给,特典杯垫,拆开看看。”
一贯表情从容的单单单脸上难得显出了些紧张的神色。然而即便她搓热手掌,小心拆开,摸出杯垫,没中依旧是没中。
看她那沮丧的样子,左牧歌问理恩道:“杯垫是怎么算的?”
“点餐随机赠,”她翻开菜单,手指在上面比划了两下,“这些都是会给的。”
“那我也要一份马蹄铁蛋糕。抽中了就给单单吧。”
——虽然是这么想的,但事实却是他们前后吃了三个蛋糕加两份圣代,都没能抽到一张约瑟夫的杯垫。
左牧歌仰靠在椅背上,眼神有些虚浮,“难道是赛马把运气用光了吗……”
单单单趴在桌上气若游丝,“可我赛马也没有中……”
有空就跑过来摸鱼的理恩表现得有些惊讶,“你们居然还真的去赌了?”
“其实是走错了地方。”单单单解释道,“然后大概是被氛围感染了吧,想着来都来了,我和牧歌就各自买了一张。”
“然后呢?买了几号?”
“我买了单单的幸运数字,单单买了我的,”左牧歌接道,抬手又从口袋里摸出那张幸运马票,“我中了。”
理恩礼貌性地鼓了鼓掌,“那你们运气不错呀!”
“不够抽到本命也没用吧,嗝。”
“cafe持续还有一段时间,你可以到时候再来,我帮你抽。”理恩诚恳地建议道。
“所以理恩你是在这里打工吗?”
“其实只是帮朋友顶班,她临时有事,遇上你们也是凑巧。”
“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不凑巧呢。”左牧歌吐槽道。
“是吗?我觉得人多还是挺开心的。”虽然这样说着,单单单还是挣扎着又一次翻开菜单,大有“不抽到我推不放弃”的架势。
左牧歌本想劝她小赌怡情,理恩却抢先摁住了她,自己掏钱也叫了份圣代,把单子送进后厨,还自信满满地朝单单单眨了眨眼。
于是他们收获了又一张画着白银船灿烂笑容的杯垫。
“卡池真的没问题吗?”左牧歌疑惑。
“这种就是比较难抽……”单单单自我安慰。
大约实在觉得对方的感情有些过于惨淡,左牧歌觉得事后或许可以向上司提议做个“手游戒氪:警惕消费陷阱”的专题。然而此刻安慰人才是第一位的事情,他看向被自己忘在餐盘下、还没开奖的、最初的杯垫信封,抽出来放到桌面中间。
于是单单单终于收获了今日最最幸运的大奖——她最喜欢的约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