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见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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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犯人拿走平板确实先于发送简讯,就算相反时间也不会差太多。

首先相信犯人是在所谓的破解程序完成后才拿走平板的,否则之后就没有机会再继续破解了。

如果在破解未完成就贸然发简讯给小针,还布置烧毁整个网络档案室的机关,未免也太不谨慎了。一点也不像这个让人至今推不出真面目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