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维因大人让我拉小北伶伶当背景板!
提笔在信笺末端落款,杨承圭将笔轻轻搭在笔枕一侧,谨慎又小心地把信叠起、收好,在信封正中央写下已经不能再熟悉的名字。在这之后他才缓缓起身,拿起信,往楼下走去。
已是闷热而潮湿的时节,土润溽暑,大雨时行,又因此地沿海,靠近码头,故那股如熏蒸般的湿无论如何也无法散去。好在杨承圭并不在意,即使穿着繁琐讲究,他看起来也与平日无异,没能被气候影响分毫。
在美人榻上小憩的年轻女子晃动着手里的绣花团扇,同从客房出来的杨承圭对上目光,他朝她笑笑,后者亦回以礼貌的颔首。杨承圭自是知晓她身份,此间老板娘,姓徐,往来房客都称一句“徐娘子”,近日正是码头最热闹的时节,徐娘子与此时正坐在厅堂的说书先生一唱一和,为来往入不敷出的游客提供了赚钱的法子,因而整个厅堂也跟着笙歌鼎沸起来。
杨承圭走到徐娘子身边:“劳驾,徐娘子可知这附近的驿站在何处?”
琼花玉貌的女人稍稍坐起,朝外边指了一条道:“如此这般,公子便能瞧见驿站了。”
他并非初来乍到,却是第一次在这个时间点赶上撰写这封信,朝徐娘子告别,杨承圭正欲前往,却在这空前盛况中瞥见一抹极其熟悉的身影。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忘记自己姓甚名谁、忘记如何迈步,忘记自己的过去和所有经历,近乎魔怔地盯着不远处人群里持刀而立、身着劲装的年轻女人。
鸠车竹马曾经处,屈指可数的能够被带入坟墓的回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寄出却从未收到过的回信;那双冷漠的、冰凉的、固执的、忽视一切、无论如何也不肯落在他身上的眼睛——
本是如此珍视、容不得半分褶皱的信从他手中滑落,封面正中央是字迹工整的四个字:唐挽亲启。
唐挽在这里。
这个认知让杨承圭感到恍惚。
自唐挽离开唐府,背井离乡独自前往西南,他们约莫有四年未见。四年,她却和杨承圭记忆里的模样所差无几,又或许是他对于这个名字和身份的执念太盛,如经久不衰的烈焰,那通天的火光终是惹得老天垂怜,在重逢的这瞬予他这恩赐,让他在人群中一眼发现了唐挽。
她将手里的东西递给面前身着绿色褙子的少女,又同少女身旁的男子道了几句话,不难推测出是捡到了对方遗落的东西。说话的时候,她未曾露出片刻的笑容,就和杨承圭记忆里一样,平静如无波的湖面,瞧不见半点心绪,又偏偏在那少女露出好奇的表情时,他注意到她右手细微的变化,几乎是在少女靠近询问的同时,她右手的食指抽动了一下,擦着衣摆一晃,接着恢复到常态。
那是他铭记于心的、唐挽从小就有的小动作。
杨承圭再次确信,这个人就是唐挽,于是他第一次如此失态地跑了过去。
客栈的人群里里外外围了许多人,凑热闹的、表演的、各怀鬼胎的,杨承圭穿过他们,顾不得平日展露的教养与风度,近乎急切地想要再快一步。
越过一个人、又一个人,忽地传来巨大的欢呼声,他因移动的人群而被迫停下脚步,发现追逐的身影已然不知去向,只余下那对关系亲密的男女还在原地。
哪里还有什么唐挽?
于是那句本就没能说出口的“阿挽”也这样一同融进了这沸反盈天之中。
浓云铺天盖日地吞噬了天空,雷电穿空而过落下一摸刺眼的光,又在炸响间掀起巨浪,拍在夹板上。方才在码头所见的巨大商船此刻在海浪间宛如一片落叶,轻易就可以倾覆。
“大人!”船员早已经被雨水糊了满脸,并无多用地抹了把脸,朝着记忆里那人在的地方大声喊道,“风暴太大了,船坚持不了多久的!”
几声咳嗽在风雨里模模糊糊地传来,又很快被浪涛淹没。船员急得快要跳海,手拉住一边勉强稳住身形,竖直了耳朵想等咳嗽声的主人说句什么。半晌对面似乎终于喘上气来了,遥遥地飘来一句:“莫慌,有...咳咳...来了!”
什么玩意来了??
还没等他来得及再问,船身就猛烈地向他扒着的那一侧倒去,船员慌乱地惊叫还没有叫出声,就被一个青绿色的东西连同自己下坠的身体一下拍回了去。心脏卡在嗓子眼里不上不下地狂跳着,再缓过神来,整个船好像被什么力量强行托住了,已经恢复了平衡。
风雨未歇,惊魂未定,船员刚探头看向船下,又被溅起的浪花扑了一脸——不过问题不大,他早就被暴雨浇透了。等他真的看清这个青绿色的救命恩人,方才被压住的叫声直接冲了出来:“鱼...鱼仙!!大人!是鱼仙!”
少女模样的鱼仙双手拉着船栏,看着眼前人这副模样不解地歪了下头,她明明记得自己在人类的画本里应该是送仙药而来的仙人,不是吃人的凶兽吧?
折扇打开发出的脆响混入雨声,红衣男人快步走过来让人把这丢人现眼的家伙拉到边上去,恭恭敬敬地对少女俯身作了个揖,说:“多谢鱼仙出手搭救,在下感激不尽。”
少女抬起头,雨水顺着白皙的下颚滑落勾勒出优美的脖颈,丝毫没有和男人客套的意思,说:“帮我和我的朋友找个人,我们要把我们的心托付给他。”
男人身上红衣浸透了雨水,好像一团凝固的鲜血,衬得那张病态的笑脸愈发苍白。雨滴顺着油纸的扇面滑落留下一行湿痕,消失在骨节分明的指缝间,男人轻轻晃了晃手腕,说:“当然可以,不过是有价格的。”
少女皱了一下眉,说:“我们救了你,拿你的命做交换难道不够吗?”
“我的命可不值钱得很,”男人仿佛听到什么笑话一般笑得连连咳嗽,缓缓说道,“仙家如果诚心想做,怕是也不会吝啬这一星半点的东西吧?”
少女思考了一下,用不解和好奇的目光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说:“明日午时,到这片海域附近等我们,我们会带着你想要的东西来。”
“一言为定,明日在下必准时前来,”男人又一次恭恭敬敬地俯身作揖,细长的眼睛躲在墨镜后含着一副既得利益在手的笑意,“那还请仙家再送我们一程,多谢,多谢。”
少女不想再理这个让鱼看不懂的人类,双手一松,整个人向后倒去。青绿色的尾巴在空中一滞,带起满天水珠又落下,精准地砸了男人一身。
男人挑了挑眉,他好像是...被报复了吧?
算了,赚到钱就行。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歌台上黄衣的清倌埋首拨弄着琴弦,凄凄切切地唱着。也不知是何人点的曲子,周围的喧闹在这歌声里忽地静了三分,一切都柔和了起来。
景颐舒推开轩窗,目光落在台上人身上,回头给身边的侍女递了个眼神,然后将注意力收回到同桌的二人身上。
商陆懒散地靠在椅背上,手上轻摇的纸扇多年未变,描的是翠竹松月的景,听他曾经提起还是哪个客人送的名家之作。他抬手端起茶盏抿了口,续着那歌念起词来:“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 ,闲池山盟虽在,锦书难。”
“...鲛绡,”朝晖对宋人的诗词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只能对着曾经看过的书对上那么几个词,“这也是说染了鱼仙云彩的布料吗?”
“谁知道呢?”商陆借着扇面遮掩住挑起的薄唇,说着看向对面的景颐舒,“不过话本里的鲛绡是鲛人所织就,入水不濡。鲛人的描述又和鱼仙像极,再加上‘云彩’的传闻...啧啧。”
景颐舒不动声色地吃着盘中的糕点,只觉得今儿樊楼的莲花酥甜的有些过了,吃了半块便方向一边,拿帕子擦了手和嘴角,才缓缓开口:“前些年去岛上还愿有幸见过一二,若是商陆你有兴趣,我可以搞到一些。”
经年累月的陆上生活,让这只上岸的鱼仙儿与当初相见已是大不一样——商陆早就猜到一二,从那日那个刚刚定了亲的小姑娘找上门讨鱼仙心时,他就有了些猜测。毕竟他可以那个送心的人,其间种种他自然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
而且...商陆看着那双深蓝如海般的眸子,十几岁的姑娘的眸子里不该是这般沉寂如渊。欢喜和情欲在她身上成了难寻的存在,只剩下她模仿身边的异族人留下的一副副假面,对待不同的人便用上不同的,让人难辨之下的意图。
每次望向她眼底,商陆都好像回到了那个暴雨夜,摇晃的商船和青绿色的鱼尾,被霹下的闪电在脑海中照亮。那鱼尾自然是亮眼,亮眼地让人只想起求救的希望,却忘了被搅动起的风云。
商陆笑着摇摇头,轻咳几声说:“那东西价格自然昂贵,做个贵重的东西送人倒是不错,还是不如仙药来得实在...咳咳...白船没几日又要来了,夫人可准备好了?”
“船队的补给都已经采买完了,家父那边今日又给了些人手,”景颐舒井井有条地说,“齐家这几日我也会安排好。这次希望可以多结一些‘善缘’,也好多报答一些恩情才是...”
“颐舒姐姐真是虔诚啊...”朝晖感叹道,说着冲着商陆捏了捏拳,自信地笑道,“先生放心,我这次也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哦对了,先生这几日也不要偷懒多出去晒晒太阳吧,对身体有好处呢!这样你也不容易再在路上生病了,先生要是愿意,我也可以天天陪先生到处走走...”
商陆听见“出门”俩字就自动对着朝晖闭上了耳朵,自顾自的喝着茶,不管对方没完没了的唠叨。方才离开的侍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又回到了景颐舒身边,和她低声耳语了几句。景颐舒“嗯”了声,起身冲一个装聋一个话闸子受不住的同伴福了福身,脸上仍是淡漠柔和的模样,说:“官人一会也要回家了,我要回去了,有事让人捎话给我便是。”
景颐舒说完就往外走去,走到那个又聋又瞎的边上敲了敲桌子,不管他听没听见,说:“前几日的茶钱都是我付的,该你了。”
“哎呦!”提到钱商陆这耳朵突然就好了,刚想说几句景颐舒已经快走几步下了楼,商陆哭笑不得,直觉好像又被鱼尾浇了一脸水。
“罢了罢了,”他摇摇头,拍了拍没完没了的朝晖,说,“去吧账付了,再给楼下那台上的仙家打点赏,别太寒酸了啊。”
“啊?”朝晖只觉他这一句话里问题太多,“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商陆打断道,抬脚就也往楼下走,“快去,我在外面等你。”
“哦...”
过路神仙
某地有孤儿行乞,救童于道旁,护送归家。
杨氏豪富,得人送还幼子杨显鹤,杨乐公感恩戴德,留下孤儿与幼子作伴,衣食住行皆比肩幼子。两人膳同进,枕同裘,感情之深厚就连杨显鹤真正的兄长都比不上。
至杨显鹤十三岁那年大寒,杨氏骤然生变,上下一百六十七口,一夜之间死于非命,官府差人入杨氏府邸,惊见一百六十七座无头冰雕四下倒伏,可见当时慌乱奔逃之像,院内积血甚厚,地面结冰三寸,晨光下映射满铺红光,入目宛如火焚。
唯有杨显鹤与孤儿逃出生天,至杨家人头七,孤儿买纸马香蜡,猪头酒水,两人在道旁祭拜,发愿为杨氏复仇,因多出三炷檀香,两人随手插至地中。
有一客路过闻之,与两人言,他愿授艺与杨显鹤,但其艺不凡非常人能学,须以孤儿项上人头礼之,以见杨显鹤决心。两人愕然,客又道,他明日此时仍路过此地,届时可答复他。言毕,客即去了。
两人都认为他说的是真的,于是半步未离,晚上吃贡品酒水充饥。
孤儿道,我愿以头礼之,你就能拜师学艺,手刃仇人。
杨显鹤拒之。孤儿又许他。杨显鹤又拒之。
杨显鹤骤然痛哭,孤儿问,你家上下都死了,这不是血仇?你不想报仇?我现在同意了,为什么你不乐意?
再三逼问,杨显鹤哭道,你看我的名字,就知道我自小饱读诗书,若无灭门之恨,我定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这是我可以做得到的。但用你的头去拜师,我做不来。学艺的苦,我也吃不了。我虽然想听你的话,也知道这是个好机会,但我并没有这样的能力,还是你来告诉我,我应当怎么办吧?
孤儿默然,又过了一阵,问道,能报仇的话你会欢喜吗。
杨显鹤道,当然。
又问,你自己确实做不到吗?
杨显鹤道,然也。
三问,我替你报仇如何?
杨显鹤道,甚好。
孤儿遂与杨显鹤共饮,至杨显鹤酒醉,割其头。
次日客至,责骂道,你是外人,如何能代杨氏复仇?
遂以杨显鹤头礼之,叩首道,杨家大兄杨公平,次子杨显鹤,今我改杨姓,三郎也。可代兄复仇了。
客跺脚叹道,我早知命中是你,也罢。
于是携其而去。
听闻五年后,某地亦出了满门命案,死状与杨氏相同,但没有人知道是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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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
元符二年冬,有五恶人应召聚庙,因各不相服,遂定尽述生平恶事,最后以首恶为众人龙头。
一人道,吾自幼家贫,能发死人财。将低劣纸马高价卖与白事家,因新丧至亲哀痛,价高亦可卖出。事后再跟踪其埋骨地,偷坟掘墓,有明器倒之,如有美尸艳体则起出与人结阴亲,可得数百两。
一人道,吾好赌,无所不精,专使人入套烂赌,如以妻女抵债,玩赏后转卖给牙婆可小赚。家破人亡者不知凡几。
一人道,吾差也,不如各位,但远近皆知吾名,见吾则避,亦可算得小有恶名吧。
一人笑道,如是,吾行恶必为首,吾乃本地通判妻舅,去岁通判挪用银两之法是吾传之,今水患无银可治,伤亡过万也。
前三人无不欣然赞同,齐呼大哥。
余下一人还未发言,即驳斥道,吾召集尔等前来,尔等未明吾之恶事,为何如此武断?
四人道,愿闻其详。
召集人道,此事机密,尔等近前来说。
四人不疑有他,聚拢聆听,召集人一刀横斩四人喉咙,吾恶也,服未?
遂留四尸身,长笑而去。
武林中人皆道,此事是锦常仙所为。
*为了两边都搞到分数拆成两个发,属于是居心叵测了
*前篇:http://elfartworld.com/works/9377510/
*又名:我的兄弟不可能是个女的
客舱的灯静悄悄亮起来,甲板上的人们便知道,到了该就寝的时候了。皮良先前在甲板上吹风,恶心的感觉减轻不少,这一进了室内就又觉得闷,只想赶快休息,便拉了宋慧随意找了间房住下。宋慧看看床榻,稍稍面露难色,皮良以为她嫌床榻窄小,不愿就寝,便劝说道:“我看这床睡下咱们两人还有富余,总好过去外头挤通铺吧?”说罢不管宋慧作何感想,脱了鞋袜上床,合眼准备睡了。
说来也怪,皮良本来觉得身体不适,本以为难以入睡,没想到很快便睡着了。梦中光怪陆离,恍若隔世,皮良朦胧中想,毕竟这是在白船上,做何种梦境都再正常不过。他于梦中听到一阵窸窣响声,便努力睁眼去看。眼皮艰涩睁开,室内一片漆黑,只有两道金光在空中闪烁。皮良困倦不已,眨眼再看,才发觉那两道金光实为一对金瞳,就像猫儿的眼睛,灼灼地闪着金光。
那道金光就悬在床榻之上,未向皮良这处投下一丝目光,却像是蝮蛇一般,将一旁的宋慧紧紧缠住。皮良心想,这或许也是梦吧,不然,为何他见到一条鱼尾,一半人身?他合上眼睛,金光不见了,遂又沉入梦境里。
这漫长一夜悄然而过,皮良再醒来时,将昨晚的梦忘了大半,只记得那一双闪着金光的眼睛。他还没来得及细想那究竟为何物,便听见一旁已经醒来的宋慧轻声嘀咕道:“怎么觉得脸上有点儿痒?”
皮良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或许是猫吧?昨晚我好像看到一双会发光的眼睛……”他转头看向宋慧,不由得呆住了。眼前的这位“宋兄”披散着头发,衬着那对于男人来说过于秀丽的面庞,竟活脱脱是一位女子!皮良大惊,说话都结巴起来:“你,你是女人?”
宋慧冷汗直流,她本该比皮良早些起床收拾妥当,才好以男装示人,可没想到一觉睡到这个时候。若是平日倒也罢了,可昨夜与他睡在一处,那可是万万不妥,绝对不能让皮良知道她是女儿身!可到了这个地步,她还能怎么办?
宋慧只好在皮良惊恐的眼神中压低了声音,硬着头皮说道:“皮,皮兄,其实我是天生的男生女相,你看我,就算是扮个女儿身,旁人也,也看不出来吧?”
她本来没指望皮良会相信这番胡话,但皮良却作恍然大悟状,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道:“原来如此,宋兄你原来是男生女相,怪不得面容生得如此秀气呢!你要是不说,我还真以为你是女儿家,可吓坏我了!”
“哈哈,皮兄说笑了,我当然是男人了!”宋慧颇有气势地笑了几声,有欲盖弥彰之嫌,但好在皮良心思单纯,毫不怀疑,这事便这么悄悄揭过去了。
“对了,你说的猫是什么?”宋慧想起昨夜之事,又问道。
“昨晚我好像看见一双金色的眼睛,就像猫在夜里的眼睛那样发着光,所以我说是猫。”
“这么说,有人把猫带上船了?”宋慧眨着眼睛,“猫最爱吃鱼了,不知道鱼仙喜不喜欢它们?”
“这个嘛……”皮良摇摇头表示不知道。短短一夜,他仿佛梦见许多怪事,他依稀觉得,若是将昨夜之梦记载下来,那也会是个不错的故事,但现在他一点儿也想不起来,未免有点可惜。
皮良所不知道的是,在这一夜之中,白船上暗流涌动,心怀鬼胎的鱼,披着人皮的鬼,全都游走在这条神秘莫测的船上。那些人和鱼的故事,还真不知道有多精彩呢!
*随写随发,本来想讲鱼笑话,想了半天:谐音梗,扣钱!
雷雨一连下了数日,皮良的心情也阴雨连绵。白船不来,见不到鱼仙,就要等到明年,这让他怎么等得了?可这白船是否能来,没人说得准,他也只好安慰自己,这鱼仙岂是说见就见的?为了见到鱼仙等上几年的可大有人在呢!
这一夜皮良早早睡下,窗外雨声阵阵,反倒让他好眠。睡到半夜,皮良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又听得楼上楼下人声一片,好不热闹,连忙披了衣服去开门。来人是客栈里的小二,欠身道:“白船来了,徐娘子叫各位客人前去。”
“白船来了?这就来!”皮良喜出望外,连忙换了衣服,拿上行李,手忙脚乱地出了门。
客栈里点了灯,一路照到门口。门外雾气茫茫,水汽灌进鼻子里,总给人一种奇异感。穿过雾蒙蒙的夜,皮良远远见到一艘大船,那船通体洁白,在夜雾里仍旧不显黯淡,仿佛发着光一般。皮良混在人群里上了船,好奇地到处查看。他此前可从未坐过这么大的船,更别提是在夜间行船远航了,加之他见了白船之后,就更加笃定此次一定能见到鱼仙,因此心情极为激动,当即掏出纸笔记录所见所闻。
只是他的好心情未能持续多久,船才刚刚启航,皮良便觉得头脑发胀,肚子里翻腾,只好趴在船舷上呕吐。
“呀,皮兄这是怎么啦?”宋慧不知从哪里跑来,热心地趴在一旁关切。皮良有些丢脸,只好抹了抹嘴讪笑道:“我从前没坐过船,让宋兄笑话了。”
“哎呀皮兄你真是的,这有什么可笑话的!”宋慧摆了摆手。她的头发松松垮垮地扎着,看样子也是走得匆忙,顾不上收拾,此时发髻随着她的动作摇摇晃晃,看起来甚是俏皮。皮良仍不知宋慧是女儿身,只暗中觉得有趣,未做他想。
宋慧指着一边的人群道:“刚才小祁哥讲了个好有趣的故事,皮兄可有听到?”
皮良摇头,于是宋慧如此这般地复述了一遍,照例用的是她那套不顾听众死活的讲法,皮良听得一知半解,心说此后再找祁先生打听打听,才好解答他的疑惑。
“不知道白船路上会不会遇到精怪,我还真想见一见!”宋慧兴奋道,她倒是一点不怕祁钰说的什么战船沉海,让她见一见传闻中的精怪就满足了。
皮良也难掩兴奋:“至少我们肯定能见到鱼仙,徐娘子说她总坐这船,必然不会骗人,她还得做生意呢!”
两个未经世事的半大孩子对视一眼,都知道此行定是一场奇遇,自己能参与其中,实乃天大的幸事,心中雀跃写在脸上,无需多言。皮良思绪一转,笑着说道:“我们这次真走运,来的正好是白船前来的码头!我从前听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有一商人听说白岛有奇珍异宝,就想去岛上一观,结果一年因为路遇劫匪错过了时日,一年于码头苦等而不得,第三年他特地请来算命先生为其卜卦此行吉凶……”
“然后呢?”
“算命先生说,他此行必能见到鱼仙。此人深信不疑,动身前往,结果白船仍旧没来。商人十分失落,又觉得算命先生骗他,恼怒不已。商人同行的朋友见他心情不佳,特地请他去酒楼吃饭,头一道菜就是清蒸鲈鱼,商人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忍不住大加赞赏:‘鲜!’这才知道,那算命的竟然真没骗他!”
皮良刚刚讲完,宋慧就大笑起来,头顶的发髻也跟着乱颤:“鱼仙,鱼鲜!不是这个鱼仙,是那个鲜,哈哈哈,这个鱼可真鲜啊!”
皮良看她笑成这样,也跟着一同笑了起来,讲故事最快乐的便是有人肯听,若是有人为它哭为它笑,那讲故事的人也更开心。
已是深夜,甲板上的人仍未散去。许是受了感染,人人都讲起自己听说的奇闻异事,叫皮良大开眼界。他边听边记,自己也讲了个画中仙的故事,大致是画上的鱼仙走到画外来,又将人带到画里去,听者兴致寥寥,显然是听出这故事多半胡编,不像是有真鱼仙参与其中。
皮良悄悄去看宋慧反应,只见宋慧抿嘴偷笑,嘴里嘀咕着什么。皮良侧耳一听,说的竟是:“嘿嘿,鱼鲜!”
皮良汗颜:怎么还惦记着这个啊!
黑色背景镶嵌彩色玻璃的的穹顶笼罩在巨大的拍卖场上方。
洛克西集市,三层包间。
被拍卖的艺术品大多被洛克西集市调教的很好,与宅邸中乖顺听话的血仆没什么两样,刻板的性格设定和失焦的眼睛让兰斯洛特提不起兴趣。他兴致缺缺的叩击着桌面,发出有规律的“笃笃”声。
主持人突然提高嗓门,他抬起眼,隔着薄薄的纱帘,看着展示台上的压轴“艺术品”——一名二十几岁的青年,面容清秀,身材纤细。
那青年似乎没受过调教,眼睛里有异样的光彩,甚至被用了药物还有力气摇晃笼门。
他来了兴趣,以一个极高的价格将青年拍下来,带回宅邸,让血仆带他换了衣服,又做了点儿人类能吃的东西。
宅邸。
那青年警惕心很强,起初不肯吃饭,眼见着虚弱的快晕过去,兰斯洛特有些不耐烦的将几滴血弹到青年身上,逼着他吃了些。
后来的几天,那青年安分了许多,每日安静的蜷缩在房间里,也不知道在做什么。他这几日忙着处理食尸鬼,顾不上青年,刚回到宅邸就发现青年巧妙的利用血仆送饭的时机向外传递消息。
“德里安”他道,视线轻飘飘的从对方的脊背骨到足再到那还没完全掩盖住痕迹的手,兴意盎然地欣赏了片刻对方僵住身子,人类受到惊吓时,瞳孔会猛的缩小,肌肉会格外僵硬,显然,哪怕再不逊的人类,也是有着相同的特点不是吗?兰斯洛特想,欣赏够了德里安的颓态,即使这十分短暂,几乎是下一秒,德里安就掩盖了这份失态,事实上,他做的足够好了,可惜,还是太弱,兰斯洛特轻笑一声故作讶异“血猎卧底?”
德里安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他的话。
他不再等待,猛地向兰斯洛特扑去,身姿矫健,动作利落,十足的出彩,在兰斯洛特遇到的人类中可以算是前三。
刹那,银光乍现,一把银制匕首即将刺入兰斯洛特的左眼,血族优秀的动态视力让他轻而易举的看清了德里安的动作,兰斯洛特稍一侧身,旋即单手握住对方那只握着匕首的手,轻飘飘抬手一扭,就将对方的胳膊反剪在身后。
匕首掉落在地毯上,发出一声闷响。
兰斯洛特笑吟吟的声音再次响起“何必这么心急,我可没虐待你。”
德里安沉默着,见他不答,兰斯洛特也不恼,控制着德里安一步步走向他,抬手轻轻抚摸着德里安的后颈,沿着头发一缕一缕的往下顺,感受着跳动的脉搏,笑吟吟的看向德里安的眼睛。“你看,你要杀害我,我只是有那么一点点生气了,才会拧住你的手,你……是叫德里安是吗?我很喜欢你。”
德里安想偏过头,躲过兰斯洛特的视线,可在控制下,任何反抗都是徒劳,他有表达愤怒的权利,可兰斯洛特想要的,也不过是这种,将猎物一步步驯服的感觉。
越是张牙舞爪,蛮横不逊的人类,才越是有趣。
“我知道的,人类总是对我们有许多的误会。可你看,我,我是不一样的,这些天你吃的用的穿的,可都是我精心为你准备的,因为啊,我喜欢你,特别是你这双眼睛。”兰斯洛特伸出手摸上德里安的左眼,轻道“你当血猎不适合你,不如留在我在儿。”
德里安内心嗤笑,狠狠闭上了眼,不去看兰斯洛特,至于这个吸血鬼说的鬼话,他是一句也不信。
兰斯洛特笑了笑,手顺着对方眼睛落到他的颈前,缓缓收紧,剥夺着对方身体中的空气,人类的身体很脆弱,多用一分力就会可怜的失去生命,兰斯洛特想,真可惜,本来德里安或许不用经受这些的,可也这样,才算是“有趣”吧?兰斯洛特想,直到德里安挣扎的幅度变得极小,才恰到好处的松开手。
“那么,下次见,小先生。”
德里安猛的咳了起来,再来不及做出什么反抗。
门,又关上了。
德里安意以为自己会葬身于此,但兰斯洛特只是将他关回房间。
门窗都被锁死,只有缄默的血仆送来一日三餐时,房间里才会透进一丝光,他试着冲出去,被高大的侍卫抓回来,但始终不见兰斯洛特。
他似乎惹恼了他,也或许吸血鬼本就是这样。
暗无天日的房间内,时间似乎成了一个形容词,最该折磨人心的不是刑罚,也不是惩戒,合该是这样,不知时间,没有交流的孤独。德里安也仅仅只能从送饭的频率中推测自己来到了第几天的囚禁。
第十一日,他决定赌一把。玻璃杯磕在桌角,变作锋利的片状物,他拿着碎片向侧颈划去。
血液流失的感觉明显到令人恐惧,时间被痛感拉的很长,生命随着颈间的艳红流逝,直到他即将晕过去的时候,门才被人推开。
“别折腾了”兰斯洛特的声音平静如水,居高临下的看着蜷缩在毛绒地毯上的人“伤好了放你走。”
六日后。
兰斯洛特看着他的藏品迟疑几秒,警惕的后退,和他拉开一段距离,随后毫不留恋的转身跑走。他只能无奈的轻笑一声。
以后的日子还长,这有趣的人类必定会再次落到他手上,须知,放养,也是驯服的一种手段。
再见。
“沃伦科特·德里安”
大暑还未至,码头的船来了一艘又一艘,却没见那传闻中的白船来,皮良不觉有些心焦。
“百里兄,你说白船会来吗?”
“这我可说不准,我看要等到大暑那天才能知晓了。”
皮良倚着栏杆,从顺水客栈的二楼向远处眺望。夜色浓重,远方的海融化在漆黑的夜里,仿佛不存在那般。
百里予逸不紧不慢地啜了一口酒,也看向窗外:“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呀……”
闲来无事,皮良买了酒,找百里予逸小酌。皮良所记下的种种神怪故事,有大半都是酒酣耳热时听来的,今日也不例外。百里予逸多喝了几杯,双颊泛红,托着下巴道:“我从前听说过,有一户人家,老爷家中的小妾服了仙药,从此就变成了仙人,再也没有人见过她了……”
他说这话时神色悲伤,若有所感,不像是说别人的事。但皮良一无所觉,他只关心故事中未解明的部分。
“变成了仙人?是怎样变的?就像是嫦娥一样,飞到月亮上去了吗?”皮良急切地问。
“不知道,谁知道呢?”百里予逸望向窗外残月,“嫦娥在月宫也有玉兔作陪……不知仙人是否寂寞?”
“说到嫦娥,我倒是想到一个故事呢!”皮良兴致勃勃,从肚子里的存货中倒出一个故事来。那故事说的是一村民救下一只受伤的白兔,悉心照料,白兔伤愈后前来报答,送来一株桂树,那桂树四季芬芳,花香四溢,邻人嫉妒,偷偷前来伐树,不料桂树随砍即合,才知是月宫桂树,不敢再冒犯。
百里予逸叫了声好,当即铺开宣纸,挥毫泼墨一番,写下“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手一挥便要赠予皮良。皮良忙道不敢当不敢当,要不然再讲个故事听吧!
几杯酒下肚,皮良也不由得飘飘然了起来,滔滔不绝地向百里予逸讲起他听过的各色故事。吃了仙药百病全消的人,吃了仙药一命呜呼的人,吃了仙药遭人厌弃的人,没能吃下仙药就被歹人所害的人,仙药,仙药,这么多仙药的故事,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呀!那传闻里赐予仙药的鱼仙又是什么来历,坐上白船就真的能见到鱼仙吗?
百里予逸又摊开一张纸,提笔写下七个大字:“嫦娥应悔偷灵药”,因是醉酒所作,字迹粗犷豪迈,洒脱不羁。皮良便也学他的样子写字,最终只是照猫画虎,不成样子。
借着醉意,皮良又思索起百里予逸讲的故事。虽说寻常人家中的事多半如此,没头没尾,就这么结束了,但若说是故事,也太过平淡了些,须得加些改动,添油加醋一番,才好让人听得尽兴。那女子从何得了仙药,又为何能成仙?若是在这里作些文章,便可将这故事改头换面一番,再讲给他人听了。
皮良捉笔,自觉文思如泉涌,匆匆将脑中的情节记下。这绝对是个令人拍案叫绝的故事,令皮良迫不及待想讲给别人听!他叫了两声百里兄,却见他已经伏案睡了,手里的笔还没放下。皮良遗憾不已,只好对着房间屏风讲述。他不知自己讲了多久,正觉得口干舌燥时,屏风后竟走出一位少女,面容清丽动人。少女浅笑盈盈,手中银盘托着一枚白玉心脏,仔细一看,那心脏还在砰砰地跳动。
皮良不觉有异,只听那女子笑道,你的故事讲得真妙,这仙药便赏赐与你,快吃下它吧!
皮良便把那白玉状的人心拿在手中,一口便吞了下去。女子见他吃了药,将他扶起,他这才看清,那女子竟生得一条红色鱼尾。女子挽着他的手臂飞出了窗外,掠过地上鳞次栉比的房屋,朝着明亮的满月飞去。皮良恍惚间低头看向自己的双腿,漆黑如墨的鳞片在月色下闪着粼粼的光。
一夜怪梦。
酒醒后,皮良模糊记起自己喝醉时曾写了些东西,便在散落一地的纸张中寻找起来。百里予逸与他一起找,挨个辨认出自己的笔迹,剩下的就是皮良的。找来找去,皮良拿着那张纸左看右看,实在是哭笑不得。
只见上面写着:
“有一大户人家得了仙药,给了家里生病的妾室吃,妾室吃了,飞到了月亮上去,月亮上的桂树长腿跑了,跑到海里变成珊瑚,珊瑚被鱼吃了,鱼变成了大月饼,有人当成宝贝献给了皇上,皇上说不好吃。”
皮良捶胸顿足:喝酒误事,喝酒误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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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吐槽预警
*非纯正古风写手当个乐子看
*期待感情戏但路漫漫其修远兮
*ok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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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姑娘这银子,给的有些多了。”明明是推辞的话,慕煦却从其中听出一丝狡黠,一丝欲拒还迎。他用余光瞟去,隔壁黑色长发的少女嘴里嚼着零嘴,含糊不清地说什么,自己全然没有听明白,然而这老板娘则笑开了花似的,用扇子掩面打趣道。只见女孩从碎银中数了几块出来给徐娘子,她讪讪收了一半,紧接着又同女孩寒暄了起来。
喂喂……这位老板娘,是我先来的吧。慕煦腹诽道,而老板看上去正在兴头上,他也不好打断。好吧,这世道,有钱才是王道,人穷被人欺这种事他已经见怪不怪了。明日起得又要去找地方上工,不然往后住哪里都成问题。
半月前他便来到了福兴码头,当时游客还不多,他的预算也还算够用,只找了些轻松的工打着。这是他第一回来“寻仙”,传闻自是听过不少,实操起来可能还有点差别。
也是没料到到了这大暑前几日,人们像沙丁鱼一样一窝蜂涌入了顺水客栈。这徐娘子也不是吃素的,当即决定房费翻倍,价高者得。对于有钱人家的小姐少爷自然不在话下,只是他这种穷小子……
叹了口气,实在不行,再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别的便宜些的住所好了……小伙将桌面上的铜板清点了一遍,正准备招呼掌柜,倏忽一只手将放在中间的铜板全部推向了他一侧。慕煦循着手往上看,手的主人非常礼貌地冲他点点头,这回她咽下嘴里的饼才缓缓开口:“喂。”
终于听清了。这是在招呼自己呢。慕煦不知为何产生了一种诡谲的亲密感——他们应该从未见过才对。他下意识看向那张脸,不能说有点熟悉只能说毫无印象。对方注意到他有些无礼的视线,没想到反而没有退却,而是直直盯住他。一双蓝色的眼睛,刹那间与他四目相对。
“店家找给你的零头,放这边,别搞混了。”
搞混?搞混什么啦!我的铜子跟你的银子有搞混的可能性吗!慕煦听到这毫不客气的“提醒”有点欲哭无泪,先行别开脸,顺便不由自主地挂上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最后从牙缝里吐出一句:“多谢姑娘提点”,匆匆掏出本就快见底了的钱袋。
只怕隔壁那姑娘看了要笑话自己吧……他没敢去看,临近大暑,原本半百不到的单间翻了近乎两倍,他这种穷苦人民不同于大户的小姐,自是没那么高的预算能住起这么贵的房间的。他按捺下了向老板娘询问马厩能否能让他将就的想法,眼一闭把铜板推了出去。
总之……把明日的房钱先补上。
只听许娘子轻笑一声,慕煦心痒痒,睁眼正打算瞧怎么回事,掀开眼帘,眼睁睁地瞧见自己的铜子被老板娘那有如柔荑一样的纤纤玉手无情卷走,如此生动的一幕发生在眼前,慕煦顿时感到一阵肉痛。
真不知道这笔旅费他要打多少工才能回本,现在都快要到食不果腹的地步了……大暑大暑,快些来吧。
*
放寻常地,中伏将至,夏天也快要完了。然而在这临海小城,即便三面环水,暑气反而是愈来愈重了。众多旅人不约而同来到这里,都是想来寻一寻这所谓“仙缘”。而这“福兴码头”,正是垂名竹帛的码头之一。
小城近海,也不过是渔业较为发达,有些水路贸易,完全也不若大陆上最繁华、富商云集的邺城,更别提那可容纳千船的深水港。据传邺城单是居民便有数十万户,更别提来自他国的商旅了。因往来水陆商贸而发达的邺城如今已是日日喧嚣,黑夜仿佛白昼,灯火通明,笙歌不歇。
不过可能也正是人气太足,邺城与仙不仙的所在并不沾边。而人家城主也不兴这套,在他眼里,除了钱财都是身外之物。
所以当第一条白船出现在顺水码头时,人们对此也没有太意外——仙道向来出现在罕无人烟之处——也许吧。而因“仙缘”而来此地的人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当然只是相较而言。对县令来说鱼仙的出现拉动了这里的经济生产总值,不论这鱼仙真假与否,能够带领大家赚更多钱让更多年轻人有事可干,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慕容清殊来到顺水客栈,本意虽然只是想挑个最靠谱的地方住。这位付心人如今在岸上待了快五年,从最初人话不会说到基本抛却鱼性,花了不长也不短的一段时间。
说是旅行,但真正上路的时间却不过三载。除了在府中时有专门的老师教她贵族礼仪,通过旁门慕容清殊也学了些拳脚功夫,她也算是准备妥当才安心上路,只可惜这身花拳绣腿并没有什么实施的地儿,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太幸运,一路上几乎没遇上什么难处,从北边一路往下,沿着楚江,也算是经过半个中原。
三年光阴,除了奔波在旅程中,还要她学会的最紧要的事:就是不亏待自己。这身体本身就来自富可敌国的慕容府,吃穿用度方面轮不到她来愁。曾经的鱼仙也曾莫名冒出过勤俭持家节约用钱的念头,但自从在人世间吃过几次亏后,就彻底把这事打包抛到了九霄云外。
顺水客栈生意看上去就好到不行,对于慕容清殊来说,生意好等于价格高,价格高就等于是靠谱的,更别提老板还是个美人。她虽然在为人处世上稍显笨拙,但是对美的事物还是格外敏感。鱼仙曾经也有一个专门收藏珊瑚宝珠的百宝箱,藏在水下的洞窟里,如今不知已经继承到哪位同类手上。
美人老板不光外表昳丽性格也十分讨她喜欢。慕容清殊虽然面上不显,实际上心情乐呵的很,哪怕是平日闲时坐在大厅里喝茶,打赏小二的银两都会不由自主多给几分。
距离大暑不过还有两日,向来晚出晚归的慕容清殊破天荒的醒了个大早。兴许是昨夜看楼下野猫打架忘记关窗,等早上那一丝带着海水味道的空气飘过她的鼻腔,慕容清殊一个激灵,紧接着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
蜡烛在夜半就熄了,甚至还没烧完,想来起风得早。她坐在床沿上发了会呆,迷迷糊糊地走到屏风后换下就寝的衣物。这块屏风上画的并非一般的山水图画,而是墨迹纵横、铁画银钩,颇为苍劲的手笔,可惜凭借她的水平,现下还认不出是什么字。分明只是客栈的一间房,里边的陈设却大气又古朴,即便是上房,也远远超过一般的旅店,甚至可与慕容府的客房相比了。
半睡半醒间,慕容清殊结束了洗漱。她扯着发带叼在嘴里,顺势开门下楼,准备去那家前些日子因睡到日上三竿而屡屡错过的面馆。
这奎元馆是当地一家以面条为主打到老字号的面馆,因量大廉价味道鲜美而出名。虾爆鳝面和片儿川尤甚。然而,这店主确定了个奇怪的规定,一天只卖三百碗面,无论何种类,卖完即下班。想必是老板乐得清闲,据说每每下午,都能在海边见到他的身影。
如果不早点去,根本轮不到号。前些日子慕容清殊不知吃了多少闭门羹。好不容易早起了一天,她一边绑头发,一边已经开始想着要吃什么面做早点了。
——“唔!”“呃!”
只听两声来自不同人的吃痛声响起,慕容清殊没反应过来,路也没看迎面撞到了人家的背,好在二人都还没走到楼梯上,不至于一道滚下去摔个半残。
慕煦转头,果不其然,是昨日在前台跟自己闹了笑话的女孩。她披头散发的,似乎有些懵,“唰”的退了两步,朝自己低头鞠了一躬,字正腔圆地说了句“抱歉”,就越过慕煦离开了,像是完全没认出他来。
这点小事他当然不会计较,虽然内心多少也抱怨了两句这人冷漠得有些过头。他抬脚欲走,有什么落在地上的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
一块玉佩折射着窗外晨曦微弱的光,洁白的玉呈半月状,裂缝被用金线细细缝补。
霎时慕煦的心里重重地抽了一下。他环视了一圈周围,瞧着再无客人出入,紧接着侧了一下身,悄悄捡起了那半块玉佩。
他对着窗仔细端详,光越盛玉环越是晶莹剔透,白的像酥酪,纯粹得仿佛要将天光完全吞没。
应是从那女孩身上落下的,慕煦将其握在了手心,玉身冰凉,触感令他再熟悉不过。他心里十有八九,这玩意儿他熟到做梦都能画出来一模一样的,不正是他从小就见识过的他母亲从老家里带出来的那块海棠玉所缺失的另一半。母亲过世后他留在身边,过得节衣缩食也一直没有当掉,权当做个念想。
小时候偶然第一次在母亲衣橱里见到那块海棠玉佩,虽然有些古旧但却是被用心保养过。他问母亲,为何这玉环只有半只,母亲却是含糊过去,再随便塞点好吃的到他嘴里,他也就不再追问,或者说忘记了。
到了大点,他才意识到这可能是母亲不愿意说的过往事。六瓣的海棠玉佩,是上好的品质,这放在他们齐东野地根本不可能有的好东西。即使碎了一半,母亲却十分珍惜地带在身边,也许是跟母亲的身世有关。
再次见到便是重病的母亲将其托付给自己。他娘走之前抓着他的手同他说了许多有关老家的话,什么劳什子文相外孙认祖归宗,慕煦权当了耳旁风。
从一开始就没有的,现在他也不稀罕去讨。
……虽然听说慕容府富可敌国,能尝试一把家财万贯的滋味还是挺真是诱人的。
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慕容清殊已经走得很远了,只剩下一抹蓝色的背影,即使对他而言追上不过两步脚程,慕煦却只是默默将这半块玉佩塞进兜里。
还是上工比较重要,改日再归还好了。他不再耽搁,也匆匆离开了客栈。
TBC.
序章
忽的有一阵暗流涌过来,在水底一动不动的暗影睁开 了眼睛,她伸了一下懒腰打算 转移阵地。于是指尖划断了和水草纠缠几乎融为一体的飘散长发,她穿过礁石组成的山川,去向了远处喧嚷声的源头。
这里是白岛,鱼仙的居所。
还没到目的地,远远地就有人穿得花红柳绿扑了上来。
“哟,鸦姑娘来了~”
“怎的,这般风骚大胆,吾是你家红楼卖春的姑娘?”
她被鸦一-把推开,踉跄着退了几步,又被呛得接不上话茬羞红了脸,支支吾吾了半天,看门口的守卫准备过来驱赶时,用团扇捂着脸小声念叨“怎敢”退到了一边。
匆忙赶来的守卫恭谨地作上一揖,随后便道:“鸦大人,主人恭候已久了。”
这宅子虽建于水下,但也着实雕梁画栋,青砖碧瓦。鸦懒得去看又翻新了哪里的装饰,甩了甩尾巴扇起水流直接去了主楼。
大堂里坐着一位穿着体面、 威严十足的鱼仙,见鸦来了,便招呼鸦在一旁坐 下:“最近可有心境上的收获?”
“心境没有,打架的实力倒是见涨不少。” 鸦嗤笑着摆了摆手,又随手抓起乌龟面前的小鱼丢进嘴里,“下次你要是有想示威的对象可以派吾去打头阵。
鱼仙咯咯笑了一会, 便又抿唇恢复威严的姿态:“ 那真是屈才了,虽鱼仙之间并无亲缘关系,对外你我还是母女。有想要的尽管提,抢乌龟的吃食作甚。”
“鱼仙吃小鱼,乌龟也吃小鱼,吾乃鱼仙,吃乌龟的小鱼不也属之常情。”
鸦点了点自己,又点了点乌龟,伸出手指划着小圈又捏住了几条小鱼送到了乌龟的面前,乌龟却推了推,退后了几步,示意让鸦享用。
见此景,鸦放声大笑:“你看九千岁也知道要向主人进贡,瑰黛。”
瑰黛一一此处的主人,轻笑着摇了摇头:“罢了.... 渐已入夏,要不了多久便是行商要过来的日子,听闻福兴码头的人又聚集起来了。我昨日夜观星象,近期恐有大事发生。
“昨日有雨。
鸦喂完宠物龟便放任它自己去别处玩,自己抱着双臂,瘫坐在太师椅上。
半晌,在即将入梦之时听到了瑰黛的呢喃。
“我昨日卜卦,不日将异变横生,福兴码头又开始人群攒动,不知是否有关联,又不知是福是祸……”
瑰黛的卜算向来十算九不准,又因其地位,平日不得不装作高深莫测,但又因为宁可信其有,大多数情况都是高高拿起低低放下。虽然要帮她找借口让众人信服是鸦出现后的会做的事情之一,念及至此,为了不那么绞尽脑汁地找理由编故事,鸦还是决定去看看。
鸦离开瑰黛的府上一段距离后又被那花枝招展的女人拦下了,女人在白岛经营-处花楼,声称有名清倌人迷上了鸦住所居住的人类,爱得不到回应,自此茶饭不思,女人找不到其他法子了,便求上了鸦的面前。
鸦叹了口气:“与我又有何干,她若要不想活便让她去死,缺她一人唱歌弹曲又有何妨,自有他人会替上。”
在女人咒骂鸦冷心冷情的背景声中鸦打算离去,忽又折返,追上了女人收走了她怀中的避水鳞,以鱼尾卷起浪花将女人甩到了岸上。
最终留下了-句“此物不适合聒噪之人”,又以鱼尾拍动水面给那女人下了好几场“雨”才离开。
初遇
“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不知彼……知己……”
鸦大老远就听到了景和背书的声音,这孩子是追随鸦而来的异母弟弟,年岁差不了多少,但在白岛之前二人鲜有交流。
“不知彼而知己, 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鸦接上了最后半句,尾巴拍了拍水池边,把盛放的莲花都打碎了,池中的小鱼四散逃走。
“……阿姐!”
景和听到鸦的声音就把手中本就合着的书丢在了一边,虽同鸦一般猜不出确切年纪,但相比起鸦,性格和外貌都是他更温和些。鸦和景和皆非本名,不过是入乡随俗,更何况名字只是区分他人的代号罢了。若要追根溯源,那便是说来话长,在此时只需知晓二人虽为姐弟,对外宣称景和为鸦的侍从便可。
鸦把先前的事情转述给了景和:“ 有小姑娘为你寻死觅活找到吾面前来了。”
“阿姐说的对,那人要死便死是了,竟敢来碍了阿姐的眼。”
景和也算是天资聪颖,但学识还是不如看似游手好闲的鸦,且一旦涉及到鸦的决定,不论对自己是何结果,便只会盲从。
二人针对学问问答了一会,景和似有顿悟:“阿姐 果然聪慧!”
由于瑰黛提及了她的顾虑,鸦打算在那些寻宝者登上白岛之前去福兴码头打探一番,若真有人祸早些做好准备也可以应对不时之需。瑰黛于白岛也可以算是德高望重之鱼仙,倘若人祸致使白岛覆灭,生存于此的鱼仙一族也将不再延续。鸦自己倒是无所畏惧,但是要真有此类事情发生而不作应对,恐怕瑰黛到了地府还得向妈祖告罪。
鸦决定离开白岛一段日子。
其实也并无可以叮嘱的事情,鸦也不是擅长照顾他人的鱼仙,但景和有时会像只小狗一样摇着不存在的尾巴跟在鸦的身后。于是鸦便让景和接着学习后便踏上了路途。
若要来往于白岛与福兴码头之间需要凭借白船,比寻常鱼仙更为体健且孤僻的鸦自然不会选择这一费时费心的方式,只有她一鱼仙反而可以更快游到福兴码头。
鸦的五感比常人、寻常鱼仙更加灵敏,从水道拐入小路时远远听到一客栈偏远处有女子训斥下仆的声音,那女子话里夹枪带棒地说教了半天又怂恿人去跳火圈。
鸦本想离去,但又觉得有意思,凑近支着脖子听了一会,只听到那仆人动作笨拙撞倒了火圈,疼得哇哇大叫,又哭喊着不想让鸽子被吃,又因为输了没跳过火圈只得不情愿地去烹煮鸽子。
摸了摸耳边,拔下一支做工精美的金钗隔着围墙丢进了院子:“方才的悲鸣声吾很喜欢,这是赏钱。”
转动腰身甩甩尾巴,鸦在院子里的女子追出门之前便又接着赶路。
封爵
商溪,开封人士,今少府监丞也。
传其夜梦使者扣门,恭敬有礼地问道,郎君起了吗。
商溪出言相询,门外答道,吾乃祖龙使者,王军已至闽越,奈何敌众,苦战良久。今闻郎君奇技,请君相助。
不待其回答,强请三声,请也。请也。请也。旋即人即已至沙场,始觉胯下骑名驹,手中持长刃,身后阵列万人,虽因逆光故众兵丁面目无法检视,但气势雄浑,默然待其指令,属实为精兵也。又见对阵有一奇伟将军,顶盔掼甲、罩袍束带,日照下银鳞甲胄光彩夺目,身后亦兵多将广,人强马壮。
两军对峙间,使者于场中提声叫道,若成,君可得三公之位矣。
其声高亢,宛如雷霆,亦不知是向哪方言语。此言毕,忽闻杀声震天,人头攒动,瞬息敌将已奔至近前,以长枪与商溪你来我往战过数十回合,而两军将士更是冲入敌对阵中,搏命厮杀。如此交战一夜,众皆感到筋疲力尽,待敌寇尽除,五更鸡鸣,商溪方才从战中脱身,这时手腕抖如筛糠,甚至无力取杯饮茶了。
此后一月中,其夜夜为此东奔西走,征战四方,逐一平定南粤、西瓯,无一晚闲暇,但战斗愈久愈是娴熟,已没有当初的惶恐了。
是夜使者至,激动道,今日终局也,已替郎君请丞相位。郎君请上阵。
商溪淡然起身,逐一净手、洁面、更衣才与使者共赴疆场恶战,并以霹雳手段于阵前斩下首领头颅,遂登殿,提敌首献君受封,闻得头顶有男子之声乐道,吾胜之!
这男音浑厚,震耳欲聋,使商溪陡然梦醒,此时他手中还抓着半粒珍珠棋子,浑圆洁白,自中对半剖开。
后此事传开,世人皆说,是神仙对弈,抽世人神魂做棋,那枚珍珠白棋就是敌方首领。而商溪有功得神仙赏赐才能步步高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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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
开封商溪,少府监丞,对奇珍异宝颇有见地,好茶。
有一日冲泡龙园胜雪,汤出白玉壶,八分满,置于茶盏中待凉。饮时,见茶汤中有仙,人首鱼身,银发青尾,大小只一寸有余,将一细物托举出水。
商溪顺意取走托举之物,那物入手后见风即长,是一卷文书。
又见鱼仙搅动鱼尾,掀起细密泡沫,沫上浮现图纹。盏中显一近海溶洞,礁石林立,有一砗磲,壳内满载珍珠,仙卧其上,那些微末珠子惟妙惟肖,又有一人影自壳中搂取珍珠,人影随茶汤晃动,窃珠举动亦栩栩如生。
茶沫消散后鱼仙亦不得见。文书展之,为某地房屋地契。
商溪遂至某地,询之,地契失而复得屋主却并不据实相告。商溪予以百金买其屋,被拒。再加价一倍,仍被拒之门外。后以权谋之,夜居其屋,商溪梦一斗,斗大若室,内中圆珠手插不进,数次取之,缺口仍顷刻补满。
梦醒后,床榻之上满是珠子晃动,莹白圆润,流光溢彩,盈千累万。
甚喜,又于沿海搜寻溶洞,数月后寻至一洞,外观相仿,入内见水中庞大砗磲盛有上等海珠,虽是梦中取走之数甚巨,但仍在壳中余下小半。
洞外又有数条破损海船堆叠,有大有小,乃是近年走失商船,内有残损货物。
商溪凭海珠升官发财,以为奇,与友谈之,友笑道,鱼居于海,卧于贝,珍珠若其丝衾,人至贝中取珠,谓之盗。开封包公断案素有威名,虽包公已逝,但它又能从何处得知呢?你与包公相邻,此鱼状告盗匪至你处,是它误入歧途了。但你将寻得之物据为己有,已开罪于它,依我愚见,余生你切莫近水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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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出题人
1 圣诞/浅间
2 离群/夜雨
3 体育/三真
4 关键词/暮夜
截止时间:10月31日晚21:00
作者:山诀文
起因是星期日和妻子打扫房子,从一箱将要扔掉的杂物里,翻出了一对耳环。
耳环是银色的,但大概不是什么贵重的金属,因为经过漫长的黑暗,氧化作用使得它的表面渗出了薄薄的褐色铁锈。
“看起来像你会做的事,在耳环上刻上自己和女朋友的名字。”妻子将它从一堆将要扔掉的杂物中间捡拾起来,放在手里看了看。
我咧嘴一笑,妻子并不是善妒的人,此刻说出这句话大概有些调侃的意味,因为我时常与她吹嘘自己曾在年轻的时候受各路美女喜欢,她最后与我在一起何其幸运。
妻子将耳环放在手里,那是一对被雕成羽毛样式的耳环,小巧轻盈,一只有幸躲过时间的打磨光泽如初,而另一只则有些狼狈,时光的痕迹浸润它灵巧的结构,留下块块的锈迹。
“呀,还刻着字呢。”她故作惊讶地将手指盖住耳环的一部分,流露出夸张的神色,“这只写着什么……L?”
我笑笑,将耳环从她手中拿过来。
“L?你猜猜这个L是我的第几个女朋友?”
“我不猜,反正不是我。”说罢她故作生气地把脸转向一边。
“L是left,这是左耳耳环哈哈哈……”
我噗嗤一声笑出来,随后将那对耳环随手放在了桌上,从她身后紧紧将她抱住。
她很吃这一套,遂在一会儿的缠绵过后,在一声声越来越小声的“放开”和满脸羞红中,也就原谅了我。
傍晚的时候,由于她要上晚班的缘故,匆匆吃了晚饭便出了门,她们这些中学老师就是这样,一年到头的晚上都难有安生的日子,晚自习不仅是对学生的折磨,某种程度上来说对教师也是如此。
我正这般胡思乱想着,门铃响了,开门,却不是妻子,而是我的母亲,我大概清楚母亲为何而来,专挑这个时间,想必也是蓄谋已久。
我着领着母亲坐下,自去倒茶,心理盘算着怎么对招。
“你们还没准备好吗?”母亲是个直性子,话开门见山,直达主题。
我苦笑一下,自然知道母亲说的是要孩子的事,这并非我和妻子办事不利,只不过缺了点运气和缘分,一直没能等到一个结果。
“实在不行我去给你们求求神婆,真是怪事。”母亲一面喝茶一面抱怨,而这时我才注意到今天打扫时随手放在茶几上尚未收拾的耳环,便伸手去拿。
“你就是喜欢摆弄这些东西,以前小时候也是,天天戴着,跟个二流子一样。”
“哈哈,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我打着哈哈。
“才不是,你高中的时候就天天戴着这个,你爸当时说了你好几次你就是不肯摘下来。”
我怔了一下,那个时候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很多痛苦和压力掺杂在一起,像是泥潭,我每每回忆起,总是会一步跨过去,而非踏入其中。久而久之它变得模糊不堪,难以看清。
母亲的这一提,我自然而然的回忆起当时发生的一切,即使自主意识并不愿意,但本能还是把我拉了回去。
我记得的,我那时没什么朋友。
那是多方面的原因,正如同一场大的灾难并不是只由一个因素而造成的一样, 我的性格,经历,身体共同促成了这一切的发生,而这样的灾难一旦成型便将难以将其彻底扑灭,于是在我的记忆里,我只有关于那三年的,一段关于我形单影只的记忆,仅此而已。
母亲没有久留,看我心不在焉,抱怨督促了几句便很快离去,只留下我和那对耳环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对视。
我又重新将它们拾起来放在手心端详,左半边耳饰,大写的字母L清晰可见,可右半边的地方已经被锈迹腐蚀,看不到上面究竟是与之对应的R,还是那个我已经忘掉的所谓“女友”,已经无从确认。
但此刻它们静静地躺在我的手心里,已经说明了那必然是一段无疾而终的情感,不管它怎样绚烂又或者怎样悲壮,现在已经结束,尘埃落地。
于此我很快就忘记了这一个小小的插曲,记忆就是那样一种奇妙的东西,当你不去回想时,它总在你的脑海里若隐若现,仿佛触手可及,可你一旦仔细琢磨,它又变得扑朔迷离,飘忽不定。
后来某一天,我接到了毕业同学的邀请,参加一场聚餐,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几个大男人便失了谨慎和口中的遮拦,大咧咧地谈论起自己求学时的岁月。
诸如当年谁追过谁,谁和谁闹过什么矛盾,这些事通过酒精的作用和饭桌上醉醺醺的气氛,磕磕绊绊地从记忆里被抖落出来,我们狼狈地伏在酒桌上,数落着回忆。
话轴子转了一圈,终于转到了我的身上,我当时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人,属于班里只知道有我这个学号,却不知有这么个人的存在,于是大伙努着嘴思索了半天,也没数出个所以然来。
“要我说就是闷骚,这家伙高中三年屁不放一个,毕业之后却换了个人。”终于有人憋不住了,憋出了这么一句话。
此话一出,多数人拍手叫好,在我的记忆里我的确大约是这样的人,但这与我现在的状况却又似乎不相符称。
“所以才说是闷骚,现在终于憋不住了。”有人又言,众人哄堂大笑。
我与他们一同笑起来,在记忆中那个形单影只的身影似乎又清晰了一些,他站在将息的夕阳下,戴着那对羽状的耳环,我甚至不愿将他认作是我,或者说他亦不想将我认作是他,有一刹那我确信他正坐在一角,看着我如今的样子冷冷发笑。
回到家的那晚,我在酒精的作用下做了一个梦,梦里一个短发的女孩,她牵着我的手,在朦胧的迷雾中,我看到她似乎身着我们高中的校服,背着与我一模一样的书包,挂着一对金属羽毛的耳坠。
我在梦里确切地感受到了悲伤,但我却无法恸哭,悲伤像潮水一样漫过我的胸口,死死地将我摁住。
我惊醒,妻子有些疑惑地看着我。
“做噩梦了?”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
妻子有些不解,但仍然抱住了我,如同我之前抱住她一样,体温从肌肤透入身体,我感觉好多了。
之后的几日,梦中的情景便一直困扰着我,它使我心神不宁,我像是被一个幽灵缠上了。
于是我在一个夜晚,带着这个问题,找到了母亲。
“短头发的女孩?没有啊,我从来没见过。”
只得到这样的回答,我自然有些不满,于是装作回忆生活琐事,与母亲谈起我的高中生活。
“你以前有一次掉进水里,你还记不记得?”
我努了努嘴,仔细回忆着。
“以前你有一次大冬天的去上学,不知怎的居然掉进水里了,当时回来把我和你爸吓一跳,连着发了好几天的烧。”
“然后呢?”我追问。
“没有然后啊,然后就是高考了。”
而后我又与母亲闲聊了些许时间,只不过我有些心不在焉,她临走时不忘又嘱托了一句我和妻子的传代问题,方才离去。
次日下班,我开着车特意绕道,来到了城市的另一边,如今这里有些萧条,城市建立了新的城区,这里作为老城区已经没多少新的建筑,陈旧的房屋躺在街道的两旁,像一群垂暮的老人,低低矮矮地立着。
顺着陈旧的街道一直开,尽头有个岔路口,左拐,便是我的母校,母校的旁边临着一条小河,顺着左边的主干道向下走,能到一片乱石滩,河水是黄褐色的,里面飘着几条运沙的货船。
我停好车,走到乱石滩上,水位褪去,露出已然干枯的青苔和褐色的泥浆,我一瘸一拐地走到临水的地方,空中跑动着有些割脸的冷风,我像个石像一般站在那里,闭上眼睛。
水声,呼吸声,风声,它们掺杂在一起,我感觉身体变得很重很重,好似要沉下去,似乎有什么紧紧拉住了我的脚腕,邀我共如水底。
风声渐息,我睁开眼,已是夜幕降临。
不远处,一个女孩正蹲在乱石滩涂上,用指甲一点一点地扣着板结在石块上的泥浆。
我走过去,靠近她,叫了她一声。
“好久不见。”她仰起脸,说。耳垂上的羽毛饰品闪闪发亮。
我有些疑惑。
她的眼睛里装着漫天的星空,还有我的脸。
“原来你已经忘记我了。”她似乎有些失落,垂下手,不再看我,而是远远地看着和面上驶过的夜船。
我的心颤了一下,一同与她蹲下来,看着她的脸。
“这些年还好吗?”她问我。
“还好。”
她撇撇嘴,似乎在考量还好这个词的深意,可最终摆摆头,什么也没说。
“还给我吧。”她摊开一只手,向我索取。
我知道她在问什么,犹豫了一下,取出一只尚未生锈的耳环递给了她。
她握住那耳环,倏忽起身,做了个很标准地投掷的姿势,夜色中一块儿银色的金属打着转,化作一道弧线没入水中。
“再见。”她起身对我说。
“再见。”我对她说。
……
我再醒来的时候,妻子坐在病床的床头,空气中满是消毒水的味道。
我注意到她通红的眼眶,于是轻轻喊了一声她的名字。
“我没事。”我说。
她先是吃了一惊,而后急匆匆地跑出病房,回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大群医生。
他们掏出听诊器,在我身上胡乱摸索了一阵,最终与妻子耳语了几句,便又离开了。
妻子紧紧地抱住我,哭了。
“怎么了?”
“你吓死我了。”
妻子伴着哽咽说,我失踪一夜,电话打不通,她报警找了很久,才在乱石滩上找到昏过去的我。
“你去那里干什么?”
我用手擦了一下她的眼泪,思忖了一下。
“去见一个朋友。”
“什么朋友?”
“一个再也见不到的朋友。”
事后我向母亲求证,我高中时确实郁郁寡欢了很长一段时间,不与人说话,直到那次落水发烧,我才突然性格大变,成了如今这般样子。
一个猜想在我的脑子里成型,最后慢慢清晰。
“你说以前你精神分裂过?”
我点点头,妻子则一脸的惊讶。
“可你现在看起来好好的。”她用手指轻轻戳了一下我的脑袋。
“所以说只是猜测。”
“那你是你,还是她是你?”妻子指了指我手里那只生了锈的耳环。
我摇头,也许我永远不会知道那个答案,或许那只是我的一场中二病,或许只是我的一个幻想,又或者真的我就是个精神分裂,前几天又复发了。
“算了,别想这些了。”她突然故作神秘地握住我的手,把什么东西放在了我的手里。
“你怀孕了?!”
“嗯!”
“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是你前几天晕过去的时候。”
“啊啊啊啊啊!什么时候的事情,你怎么才告诉我?”
“这不是怕你承受不住嘛,医生说这几天不能让你太激动。”
我深呼吸了几下,一个想法在我脑子里浮现,我迫不及待地凑到妻子耳边。
“名字你想好了吗?”
“没有。”她摇摇头。
“我想好了。”
“叫什么?”
“吉光,吉光片羽的吉光。”
作者:绿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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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非出生时,就有一只手没有长好。他的右肘到指尖都像枯枝一样,瘦小又僵硬,连勺子也无法握住,根本派不上用场,以至于学步花的时间也比别人多一倍。他的父母都是农民,还有其他孩子要养活,无法把他养成一个壮劳力,也找不到愿意收这样徒弟的手艺人。即使这个孩子经常问“还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他们也只得带着惋惜叫他去林子里寻找蘑菇和野果。
赫非十分瘦弱,且不太灵活,时常穿着能把整只手盖住的衣服,提着篮子在村子附近的林子里走走停停,到正午或傍晚时才回家,带着各个时节的山珍和送给哥哥妹妹的松果羽毛。哥哥会把他扛起来,把松果挂到墙上,妹妹就在下面围着他们转,蹦蹦跳跳。每当那时,父亲就会训斥:“不要绊着你哥哥!免得把赫非摔下来了”,最后母亲一定会在他笑得咳嗽的时候开始叫所有人去吃饭。
在十一岁的冬天,他的身体似乎到了极限,某一次病倒之后,他一直在发烧,时昏时醒。父母拿出半年的辛苦钱来请医生,而医生说,这个孩子生下来就有缺陷,长到这么大已经是上天怜悯,即使挺过这个雪夜,也活不过这个冬天。赫非躺在床上,看见母亲把脸埋到了父亲肩上,父亲抱住她,却说不出任何话。哥哥和妹妹也一言不发,低垂着目光坐在炭火边,双手合十像是在祈祷。
最后父亲让哥哥送医生回去,想再看一看生病的孩子,却发现窗开着,人不见了。雪地上的脚印像一串小石子,在月光照亮的大地上铺向树林。
此时此刻,赫非正在山林外一片裸露的岩石上往下看。冰冷的空气让他清醒了很多,全身上下只有右手感觉不到冷。他并不清楚上山的路,但这一次不是为了上山。
山下的村庄像一群黑乌乌的鸟挨在一起睡觉,只有一只睁开了眼睛,张开了嘴巴。一个光点从里面溜出来,又停住了,往回走,在门前面就那么站着,也不过来,也不进去。
“大概是哥哥做了火把想出来找我吧。”
“山上也许有狼,也许狼会把我吃掉。”小男孩想着,呵了呵左手,继续朝山上走,在重新进入树林的时候,雪地里的一片反光吸引了他的注意。他蹲下来拨开雪,发现了一块透明发光的东西。它四面框着铁条,像是宝石一样闪亮,里面好像有一团白色的火焰在跳动。
“是谁丢了这么好看的东西……?”赫非抬头往前看,地上不远处确实看到了还没有完全被雪覆盖的脚印,但那道脚印两边翻乱的雪显示出有成群的动物已经追着那个人而去了。赫非倒抽一口凉气,不禁往后退了退——那里可能真的有狼啊!他的小碎步把脚下的那片雪踩得结结实实,雪屑和月光落了满身,寒冷把折磨了他许久的病痛都冻住了。赫非望一望山下,又看一看脚印离开的方向,终于皱起了眉,深吸一口气,拔腿向林中走去。
昏暗的树林里洒着斑斑的月光,赫非深一脚浅一脚地追着地上成片的脚印前进,祈祷着这个闪亮宝物的主人还没有被狼吃掉,跌跌撞撞地跑进森林深处。
“如果要吃的话,就吃掉没用的我吧!”
就在他被吸进肺里的冰冷空气与发烧的身体弄得头昏脑涨的时候,脚印突然消失了。赫非踉跄着停下来,大口呼着白气,用发花的眼睛四处张望着——人去哪里了?狼又去哪里了?它们都凭空消失了?
正在这时,男孩的身体突然被重重地撞到了树上,本来就干枯僵硬的右手发出咔嚓一声响,痛得他眼冒金星。低沉的咆吼和湿漉漉的热气扑到了他的脸上,模糊的视野里他看到了脊背高耸,眸子金黄的狼。
“我会死。”迷蒙的意识里只有这个念头是清晰的,赫非微微抬起头,把喉咙从领子里露出来,等着狼咬断他的气管。但那个热乎乎的气息很快离开了,他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说:“不要太粗暴了,那只是个人类孩子。”
“你还好吗,小人儿?”
随着那个声音凑近,赫非感觉自己被温暖的光包围了。他睁开眼睛,慢慢坐起来,发现发出像母亲一样温柔声音的,是一个非常高的人影,她的脸上罩着猫头鹰一样的面具,身上披着仿佛流水和冰凌织成的斗篷,却十分蓬松,像羽毛一样,仅仅是看着都觉得很暖和。她伸出的手非常细长,戴着丝绒手套,只是隔空轻轻挥了一下,他身上的雪就都落了下去:“哦,你是生病了。”
“那些狼……不会咬你?”
“它们不会咬我,它们是我叫来帮忙找东西的。”那个人蹲下来,细细端详他受伤的手臂,“你的手也不像是一个小人儿的手……这是出生前受的伤,这是刚刚受的伤……”
“你找的东西……是这个吗?”赫非懵懵摊开左手,把那颗闪亮的宝物递过去。
“是的,我在找它。谢谢你,小人儿。”那半个“面具”上显出了有些惊讶的表情,赫非这才有些悚然地意识到,那并不是雕刻成猫头鹰的面具,而是这个人的脸。
“我本以为它要是被人类捡走就找不回来了,是什么让你特意追到这里来?”
“……因为你……你的脚印周围都是狼的脚印。”
“谢谢你担心我,小家伙。作为给你的回报,现在你的病好了。”那细长的手指在他的脑门上一点,赫非突然就觉得自己的头不痛了,折断的右手也恢复了原样。那个高高的身影再次站了起来,舒展开身上的羽毛,在他看来像是伸了个懒腰:
“下山去吧,小人儿,狼不吃你,在这样的雪夜里你也会冻死。”
那声音温柔的“大鸟”正要展开翅膀,发现身边的小人儿完全没有要动的意思,亮晶晶乌溜溜的眼睛对着他眨了眨,歪着头对他说:“看来你还有心事。”
她说的没错,即使治好了这一次病,他也注定无法长大,无法帮助自己的家人。这个身体的破败和虚弱,他比谁都清楚。
“你是一个好人类,我想我会有一点办法解决你此刻的苦恼,但那可能不太适合人类。”
“你能让我的身体变成一个正常健康的身体吗?”小男孩抬起头,和猫头鹰的眼睛对视着。
“呵呵呵呵……这种程度的治疗并不在我的能力范围内,但你可以把有缺陷的部分换掉。”
“换掉?”
“比如……”对方从地上搂起一团雪来,伸手握住赫非的手,轻轻一拉,那截干枯的手臂就在他的惊呼中整齐地掉了下来,然后雪花从她的羽毛上汇聚过来,凝结成一只雪做的手臂!
这下赫非定住了,他尝试着抓一抓雪做的右手,发现它可以握起来,可以伸直!还能每个手指分开动!他自己的右手可做不到这样的事!
“再试试这个?”对方拿出一只小瓶,将里面的水滴到赫非的手掌上,那水珠很快在他的掌中结了冰。
“这、这是魔法吗?你是魔法师吗?”小男孩开始语无伦次,而“猫头鹰”只是笑眯眯地告诉他:“你把身体更换成什么东西,就会拥有什么力量。我把这种特殊的魔法给了你,以后你可以用任何东西来替换你原本的身体部分了。我建议你把肺和牙齿也换一换吧,它们确实不太好用了。”
赫非从雪地里爬起来,想着应该用怎样的方式才能表达自己的谢意,但那位“魔法师”也弯下腰来,贴着他的耳朵提醒:“但是你一定要记住,被你换下的部分脱离了身体会像普通的人类那样凋亡,就没有办法再换回来了。你用什么来构成自己的一部分,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你换掉的部分越多,离‘人类’就越远。所以千万,千万不要轻易换下自己的心。”
“你的生命像被雪覆盖的荒漠,但你的心仍然是温热的。我正是因为你有这样一颗心,才给予你这本不该属于人类的魔法。”
在狼群的环绕下,那个猫头鹰一样的身影张开了翅膀,呼地飞入了空中。从外侧看来纯白点缀着黑点的翅膀,内侧却是一片广阔深沉的漆黑,在里面闪耀着许多的光点,随着她的展翅不断蔓延覆盖住视野,越升越高,遮住月光,笼罩起整个星夜。
“再见了,小人儿。下山后换再一只手吧,那么冷的小手可摸不到春天。”
赫非看见她与夜空融为了一体,大张的嘴巴许久才闭上,懵懵地问身边的狼群:“那是……是神明吧?”狼们也不咬他,也不回答,只是朝着下山的方向看过去。
男孩在狼群的陪同下慢慢走出了雪林,又看到了山下的村庄。黑乌乌的鸟儿们又醒了几个,有更多的小光点朝着山上过来了。
赫非开始朝山下跑,他的手臂能够伸直了,他能掌握好平衡了。他在雪地里跌跌撞撞但很快地前进,速度让他吃到了大口冰冷的空气,但咳嗽第一次让他感觉舒服。他第一次感觉到被那拥有伟力的存在说过“温热”的心脏,它砰砰地、用力地跳着,像山下传来的呼唤一样,催促着他赶快回家。
赶快回家,去换一只更暖和更有力的右手,然后用两只手去拥抱他的家人。
清澈而闪亮的星夜注视着小男孩与上山的人们汇合,哥哥被突然抱上来的弟弟冰到了脖子。他会把今夜的奇遇告诉他们吗?他会用什么来替换掉其他有缺陷的部分呢?他的心会一直如此温暖吗?
现在还没有答案。但赫非能够长大了。
—到此作为故事的开端—
作者:顾箐
免责声明:随意,骂我轻点骂
1、
所以……除了他们四人以外,理论上还有一个人,进入到了这个无一人成功通关的副本。
墨倚紧皱着眉头,他并不认为这是个好消息。
如果真的是那个难缠的屠夫追了进来,那他们几个选择紧急插入副本的行为无异于自投罗网。
墨倚跟历经年对视了一眼,他的表情同样不好看,显然也是意识到了潜在的危险性。
进是生还率完全未知的无人成功的副本,退是已将他们逼上死路的排行榜上赫赫有名的屠夫……
回头看向气喘吁吁,难掩疲态的同伴,墨倚揉了揉紧锁的眉头。
或许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祈祷。
祈祷自己别是把这两个糟糕透顶的选项都勾上了。
“……副本的任务可以暂时搁置,”墨倚深吸了一口气,艰难地下达了作为队长的判断,“现在,我们的首要目的,就是优先确认那家伙是否真的跟了上来。”
“不管怎么样,还是先把安全保证了才能处理棘手的任务,对吧?”
2、
秦晚今天的心情难得的轻松和愉快。
尽管对于他来说,根本就没有使用“轻松”和“愉快”来描述自己情绪的权利。
不过那又如何呢,人总是没权利干很多事,但是人们又总是会去干。即使是秦晚,也应该被勉强允许这种任性的权利才对。
冷气似乎开得有点大,不过对于尸体和常与尸体打交道的他来说刚刚好。他们总是需要低温才能平息某些尚未停止的颤动。
他微笑着,在空无一人的停尸间悠闲地进行着自己的娱乐活动。
“哼~哼~哼哼……哼~哼~哼哼——”
一边哼着歌,一边轻柔地为自己的娱乐工具消毒。LED灯使得这把崭新的手术刀闪闪发光,笼上了一场朦胧的光泽。
先从发顶开始。
刮头发总是件让人有些苦恼的活计,无论是人还是牲畜,要将尸体上的毛去除的干干净净总是要花不少精神气。
但所幸秦晚总是很有耐心,无论是对自己或是对别人,他总是能将这一工作完成的很好。
他如此专注地剃着,很快就将头发处理的干干净净。
换了一把更加锋利的手术刀,秦晚惬意地准备起下一步的动作。他按照以往重复过无数次的习惯,从尸体的左侧耳后下刀。
流利地像是签下自己名字的偶像,他顺畅地一刀划至右侧耳后。刀子划开头皮的声音总让人头皮发麻——这还挺有因果逻辑的。
制冷机发出细碎的轰鸣,头皮“吭吭”地清晰地哀嚎。对秦晚来说是工作时最好不过的白音乐。
将头皮从头骨上剥离翻转开,原本半遮半掩的颅骨羞涩地裸露了出来。秦晚哼着歌放下手术刀,换用了一把电动的开颅锯来款待这位白色的美人。剧烈的轰鸣声下,头盖骨很轻易的被取了下来。
秦晚饶有兴致地观察起那脆弱的脑组织,检查是否有渗血或者其他创面。
微弱的光从手腕上亮起,带着娱乐活动被打断了的失落,秦晚检查起了那不解风情的信息究竟提示了什么。
屏幕的光打在男人的脸上,黑色的眼睛随着手指的滑动细微地颤动着,那惨白的肤色和尸体相比起来很难抉择出谁更胜一筹。
在浏览完信息后,秦晚低声笑了起来,他笑得弯下了腰,身体随着喉咙而不断震动,笑得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脸,用手指捻去眼角不小心溅上的尸液。
“哎呀……总算是有点意思了……”他故作嗔怪地盯着屏幕上的【墨倚】二字,黑色的瞳孔对光的追猎比黑洞更为严苛。干瘪而做作的腔调下,他这样感慨道:“怎么才来呢……?我可是等待了好久……把客人扔在这里这么久不是待客之道呢。”
“让我们早点再见吧?小墨。”
3、
“阿————嚏!!!”
墨倚猛地打了个巨大的喷嚏。他摸着鼻子,一言难尽地注视着自己胳膊上起了一堆的鸡皮疙瘩。
“怎么了墨倚,还在担心吗?”历经年注意到墨倚的反应,他挑了挑眉,“我们在这搜查两周了,还是没发现那家伙的影子……我觉得或许我们没必要这么紧张了,如果那家伙也跟着来到这里的话,他绝对不会放任我们两周都不来找的,潜伏不是那家伙的习惯。”
“……的确如此,这个副本的主人和目标我们完全没确定,但是,我还是有点担心。”墨倚皱着眉,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检查起他们已知的情报,“就算那家伙没跟着我们挤进这个副本,但是这岂不是更奇怪吗,如果是一个普通的玩家进入了这种拼团进入的副本,第一时间应该跟自己未知的队友互相确认身份和任务才对。”
或者像那个屠夫一样选择攻击我们换取其他的利益。墨倚在心里补充。
"……你说的不无道理。"历经年摊了摊手,对墨倚的话表示认同,“但是这个副本的情况……一个零完成率的副本,就算是普通的玩家进来了,一开始就被副本的某些危机解决了也不是没可能吧?”
——————
挖槽泥马没时间了先写到这先交看不懂正常因为我是卑微oc女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又名《我们所不愿提起的是否最终会被统统遗忘》
十一岁那会儿,许箐转来我们学校读书,因此我才认识了她。
大人们在屋里聊天。我和许箐在屋外面对面站着,谁也没看谁。许箐跟我一个年纪,但长得又瘦又高。砖墙坑坑洼洼,我不自觉地用手指在上面一遍遍蹭过。
“你想去溪边吗?”沉默了一阵子,许箐问。
我抬起头。“好。”我说。尽管我完全不知道“溪边”是什么地方。
听到这回答,许箐转过身,迈开大步子走在前面。我连忙跟上她,她走得很快,好像阵风似的。
我们一直绕过许箐家的屋子,走上一道小土坡,爬上几块充当台阶的石头,踩过杂乱干枯的草地。这时间里,许箐逐渐走得慢下来,捡了支木条抓在手中,敲遍每一根我们经过的树干。进入草地时,她还对我说:“那小花开了,你看!”地上真的散着些白色的小花,我们都不知道它叫什么。往前走是一条很浅的溪,溪水在光滑的石头表面不断溜过。
我们坐在草地上。我们在草根中间寻找石子,投进溪里。我只是一个接一个胡乱地扔着,而许箐能打水漂。她扔的石子从岸的这头跳到另一头去,在对岸积成一座小小的石丘。
“你要平着抛,像这样。”许箐又往溪里扔了个石子。我学着她扔,但没有成功。
“不对,你再扔低一点。”我又扔了一个。它像只残疾的鸟一样,有气无力地扎进水里。
“你用力太小啦。”许箐继续往溪中抛石头。
我又扔了几个,不多久就觉得厌倦了。之后我们在土坡边四处走动,奔跑、编草环,或者只是坐着,直到夕阳嵌进山头。
我们面对面站着。“我下周末可以再来吗?”我问。
“随你吧!”许箐说。
我们散步回到许箐家前院,相互拿草环扫过对方的手臂。妈妈已经离开了,她最近有些忙。许箐奶奶留我下来吃晚饭,又坚持送我回家。她提着一袋满满的青菜,经过便利店,提议给我买点零食。我摇摇头。
“挑一个吧!”奶奶说,拉过我的手,普通话里带着浓厚的方言的调子。这个年纪,我还没有零用钱,也喜欢吃甜食,最终略有点羞涩地从货架上取下一包糖果。奶奶对我笑了,付了那糖的钱,在我后面半步,陪着我一起往我家的方向走去。
之后我常常在学校里跟许箐打上照面。在教室外的走廊,或者操场上。甚至有好些时候,我进入教师办公室,许箐也站在那里头。
“你这样怎么行呢?你才来第二周……”陈老师念她。陈老师是我们年段教数学的老师,平常表情总是有点严肃。许箐没看我,也没说话。她表现得很乖,垂着肩膀,始终看着地板砖,好像一张柔软的纸片。
我走到妈妈的办公桌旁。妈妈在看文件。“佳柏,”妈妈抬起头跟我说,“我中午要晚点走,你等妈妈吗,还是先自己回家?”
我偷偷瞄许箐,许箐还是一动不动。
“我可以自己回去。”我说。
“好。”妈妈把一颗学校发给老师的苹果送给我,“那再见咯。”
我从办公桌前走开,经过许箐。陈老师看了看我,跟许箐说:“你也走吧,时间不早了。”于是许箐的眼睛重新变得明亮,头仰得高高的,焕发了活力。她跟在我身边慢慢走着,我感受到她放松下来,神情一派轻快。我们都屏着一口气,穿过空荡荡的教学楼走廊,走到学校操场上。学生们在放学打铃后一哄而散,现在学校里静悄悄的。走下教学楼阶梯,我们才畅快地呼吸起来。
“你又犯什么事儿啦?”我笑话她。
“我们班里有一个男生很讨厌,我拿粉笔擦砸他的头,结果粉笔灰掉到他眼睛里了。”许箐挺高兴地说,“你知道吗,他脸上全是粉笔灰,整张脸都皱了,样子特别搞笑,还流着眼泪一直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她模仿得十分浮夸,我们笑了一会儿。我摆弄着妈妈给我的那颗苹果,不知道该怎么把它分成两半。许箐接过去,用手掌掰开,把大的一半递给我。
“你在你妈妈班上上课吗?”许箐问。
“是啊。”我说,还是在笑。
“那她是不是很照顾你啊?”
我不知道。我没觉得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就咬着苹果说:“还好吧。”
“你成绩很好吧?”
“还好吧。”我说。
像是受了什么挫折,许箐又恢复了沉默,看着地板,变成一张行走的纸片了。她的热情很快地冷却下去,我知道有什么伤了她的心,但不知道那具体是什么,也不知道怎样让她开心起来。我走在她身边,路上只有我们咀嚼苹果的咯嚓响声。
许箐考试总是考得很差,但她自己毫不在乎。她往往在课桌前抱着头苦恼一阵子,然后又彻彻底底地把学习啦、成绩啦、老师的训话和同学的嘲笑啦,全部抛诸脑后,跟我去街上闲晃,或者盯着草坪发呆了。
那天我们坐在许箐的床上,面对铺满了习题册的桌子,几乎一点儿也没有学进去。许箐的房间很拥挤,书桌紧挨在床边,没有椅子。
床上摆了一张飞行棋棋盘,骰子和棋散落四周。隔壁房间里很吵闹,许箐的父母回来了,正在收拾东西。因为那些吵闹声,我们都感到隐隐的拘束不安。许箐说,他们大多数时候不在家,好久才回来一趟,她都只跟奶奶住在一起。
我用水笔戳戳许箐的手,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低声对她说:“我妈妈说,我们其实是亲戚的。”
许箐也低声跟我说话:“我是你姐姐吗?”
“是堂姐。”
“很亲吗?”
“可能吧。”我说,“我们都姓许。”
“那可能是很亲吧。”许箐认真想了想,赞成道。
“我要叫你姐姐吗?”
许箐看了我一会儿:“随你便啦。”
“那就还是算了吧。”我说。
“怎么呢?”许箐放下棋,凑到我身边还想说点什么。这时,隔壁屋里叫了声:“许箐!”
“稍微等我下 。”许箐小小声告诉我,站起来。
没有人跟我聊天,我只好去写习题册。我写完最后一部分,天已经变得有点黑,许箐还是没有回来。这时我发现周遭很静,隔壁屋里的声音压低了,要仔细听才能听到一点响动。一时间我不确定应不应该继续留在这里。我收拾好东西,猛地听见许箐大吼了一声,声音很模糊,听不出来说了什么。接着她又急又沉的步子往房间跑来,用力开门,又用力关门。我惊讶地看着她,她脸上红红的,眼泪像溪水一样接连不断地往下淌,然而双眼瞪得很大,布满血丝。
许箐坐到床边。她低着头,让眼泪往她的衣服上流了一会儿。然后她抬起头,对我说:“我们继续玩棋吧。”她的声音梗着,想要表现出不在乎的样子,却显得表情凶狠。她的眼眶逐渐浮肿起来,我想象着那酸涩的感觉是如何在脸颊上漫开。
那件事发生在早晨。好像假的一样,但真的发生了。夏天里热腾腾的,已经考过期末考试,我跟许箐穿过长满树荫的小路,去学校拿成绩单。
许箐问我:“佳柏,你知道吗?关系好的人会亲嘴的。”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对这个话题很陌生,又不想表现出不懂的样子。
“怎么了吗?”我反问她。
“他们为什么要那么做呢?亲嘴。”
我想了想。“因为关系很好吧。”我没话找话。
“亲嘴跟亲在脸上有什么区别吗?”
“肯定有吧。”我说,“不然为什么不只亲脸呢?”
“是哦。”许箐说。
我们又踢着沙子,默默无语地往前走了一阵。
“所以说,两种感觉不一样吗?”许箐又问。
我低着头,把一颗石头踢出去好远。我嗫嚅了一会儿:“不知道啊。”
“你不好奇是什么感觉吗?”
但那是男生和女生之间做的事!我没有说出口。我对上许箐的视线。她走在我前面半步,此时停下来站直了,比我高出半个头。我猜到她的意思,一种奇特的心情占据在我身体中。我惴惴不安的,想继续含糊地纠扯下去,又觉得有点不服气。
好像过了很久,我决定对她说:“那你想试试吗?”
“随你!”许箐答道。
我对这个回答不满意:“为什么你总是说‘随你’?”
许箐好像也不高兴:“我什么时候有总是说‘随你’?”
“明明就有的——”
“哪里有!”许箐跺脚,一下子又走得老快,风一般从我旁边跑开了,远远的走在前头。我跟上去,她始终跟我保持一段距离。
“不要跟着我!离我远点!”她在前面对我喊。
我也有点生气了。我停下来,看着她从拐角消失,又等了好一会儿才接着往前走。快要走出小道时,我发现许箐还站在那里,一副纠结的样子。
不满从我心中溜走了。我走到她身边,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对她说:“要迟到了,快点走吧。”但许箐没有动弹。
“不是说要试试吗?”她问我。
很快,不知怎么地,我碰到了许箐的嘴唇,柔软的一下,又很快分开了。我闻到她身上湿漉漉的汗味。
“好像没什么感觉。”许箐悄悄说。作为验证,她又在我嘴唇上贴了一次。
期末考试的结果出人意料,许箐拿了她整个学年以来的最高分,比我还高出一截。她自己似乎也很意外,笑着跑上大路,忘记了热一样,在太阳下健步如飞。一路上我们遇到好几个来拿成绩单的同学,每遇上一人,许箐都跟对方说:“我考得特别好!比许佳柏还要好!对不对佳柏?”我在旁边表示赞同。
我们一路跑到许箐家里,倒在她阴凉的房间中。
“我爸妈不是前两天回来吗,他们今天下午就又要走了,”许箐雀跃地对我说,“我趁他们走之前给他们看成绩。”她闲不下来地甩着手臂,又把这句话重复了好几遍。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一时跳到桌子上坐着,一时又靠着窗子到处张望。她爸妈出门了,这会儿家里只有我们两人。
我提议下飞行棋打发时间,许箐坐到我身边,但没一会儿又站起来。“我坐不住!”她告诉我。
我们断断续续地下了一阵棋,许箐听到奶奶买东西回来的声音。她隔着窗户,探出头去大声问:“奶奶!我爸妈呢?”
“走了!”
“走了?”
“早上就走啦!有什么事情很赶着去。”奶奶说。
“好吧。”许箐说。
许箐关了窗户,缩进房间里。她安静下来,卸了劲儿地干瘪下去,坐在地上蜷成一团。她的表情并没有很不开心,只是盯着空中的一点在看。她就像个严肃的学者似的,在长久地、聚精会神地思考一样东西,好像也忘了我在房间里。
我小心地挨着她坐下,跟她一起一动不动地呆着,没有说话。我看到她的成绩册挤在她和矮柜之间,已经挤得皱皱巴巴,她没有发现。我把胳膊靠在膝盖上,把左边额头靠在胳膊上,侧着头看许箐的膝盖,长裤下那几块突出的骨头。
不知道过了多久,许箐也侧过头,右边额头靠着膝盖,看向我。
“你还想留在这里吗?”许箐问。
我的脑海中出现许多种回答。
“想的。”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