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亘古」之前有人类活动的地点:路施特兰(浅色人种) 格温洛汀(魔族) 沙提(中色人种);「亘古」之后人类迁移入的地点:格温洛汀 昆克亚托 奎德 绿野 奥兰;无法确认最早人类活动的的地点: 江流(中色人种) 绿野(兽人)
【国家篇】
【格温洛汀】
格温洛汀绝大部分地区海拔适中,四季明显,河流众多,最高海拔与最低海拔跨度较大,因此国内物种丰富,龙族、人族、魔族、兽人族以及北上的少数角族都在此生活。格温洛汀是「福音」赫克利斯、「仁爱」洛葛仙妮及「勤勉」俾斯麦的家乡,历史上诸多重要事件都在格温洛汀的土地上上演,自星球形成以来滋养出了良好的历史、文化底蕴与【悠久之邦】的美名,神通术在格温洛汀产生了极大的发展。
「亘古」之后,三位贤者的后裔分别管理诺亚城(「福音」赫克利斯)、锡蒙城(「勤勉」俾斯麦)、斯托洛城(「仁爱」洛葛仙妮)三座主要城市。三股势力互相制衡,为格温洛汀带来了和谐的数年。格温洛汀主要信奉「福音」赫克利斯、「仁爱」洛葛仙妮以及「制衡」厄内斯特。尽管三股势力在常年的统治中产生出摩擦与隔阂,但是和平与制衡仍是这个国家历史的主流。
【沙提】
沙提海拔最低,常年炎热,是由两座大型岛屿及周边数个小型岛屿组成的群岛国家。沙提的主要人种是人族,信仰「勤勉」俾斯麦。由于领土较为分散,沙提内部经过了长时间的领土斗争,直到萄芬古国的建立才宣告统一,因此沙提内部交流密切,文化融合度高。沙提虽炎热,物产也不算丰富,但是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催生了发达的商贸来往,成为格温洛汀、昆克亚托、奎德以及奥兰多地的贸易及交通枢纽,摩苏港便是沙提的贸易城镇。沙提人对国外了解程度高,商队足迹遍布世界各地,许多人自幼年就随家族四处游走行商,经常居无定所,由此演变出独特的行商与居住方式。
【奥兰】
奥兰海拔中等偏高,秋冬季节相较于春夏季节长,主要人种是人族以及部分南下的兽人族,信仰「睿智」內厄姆,其【智慧之邦】的地位无可撼动。奥兰国内有大大小小的学府,学风良好,国民对知识的渴求远超其他国家。奥兰人热爱读书且善于总结,学者们对世界三大智慧(占星术、神通术、炼金术)进行了系统的整理,使得奥兰人在这三个领域产生出自己独到的理解,其中奥兰的占星术最为发达。奥兰国内著名的海德威格国立学院,其分院及教育体系被世界许多学校认可及使用。为了了解与掌握更多的知识,奥兰王国从古到今派出了一批批的使者出国学习。
【奎德】
奎德所在的弗洛斯特岛在几个大型岛屿内海拔最高,四季寒冷,常年积雪,素有【雪国】之称。弗洛斯特岛的面积利用率并不高,因其西南部矗立着难以攀爬的雪山群,人们多沿着雪山山脚集中在东北部生活。其中奎德飞地——覆雪港海拔较低,离昆克亚托距离较近,因此被用来作为对外交流及贸易的港口。
【江流】
传说江流是一个建立在鲸背(也有说法是龟背)的国家。驮载着江流的巨型动物在云海内游动,与外界沟通很少,以至于其他国家至今都无法掌握江流的确切坐标与详细信息。一年中江流有近半年都与奥兰隔海相望,其他时间里沙提南部及奎德东南部偶尔可以望见。江流地理位置不定,举国随着巨兽进行相对稳定的移动,因此并未经历过像其他国家那样完全的「亘古」及其带来的伤痛,在厄俄斯盛行的全民信仰在江流也并不流行——相反,江流有着自己的独特信仰。江流土著居民是人族,但从外地渡来的角族及兽人族在其总人口中也占一定的比例。江流的特殊性使得本土文化被完好地保存了下来,但这并不妨碍江流是一个包罗万象、兼收并蓄的国家,外来文化依旧与本土文化得到了很好的结合,不同人种之间相处融洽。顺便一提,江流俗称的巫术即为广为流传的魔法。
【地区篇】
【昆克亚托】
昆克亚托海拔较低,阳光充足,气候变化不明显(春夏两季),雨水充沛且常年湿润,整个岛屿被生长数十米高的巨型树木覆盖,因此被人们叫做【巨木之邦】。一条被当地人称作「蔑河」(母亲河)的河流贯穿全境,角族便是昆克亚托以及蔑河所孕育出的孩子。角族有大聚居的生活习惯,大大小小的部落组成了完整的国家。昆克亚托没有首都,管理较为松散,主要是每个部落内部自治,由于各个岛屿交流逐渐频繁才催生出了昆克亚托的对外交流。只有在关乎国家利益的大事上,各部落的酋长才会聚集在一起进行商讨,其他的对外交流行为便相对自由,因此也会出现不同部落对外态度不同的情况。角族人原本集中生活在北方的巨木之森巴拿讷(密林),后来受到多边贸易的影响,名为「科卜讷」(水边)的城镇在南边建立。角族崇尚「坚韧」达米安诺斯,擅长狩猎,猎到的动物多肉质鲜美,随着岛屿之间的交流,昆克亚托开始出口皮毛以及肉类。
【绿野】
绿野本是三面环山,海拔在奥兰之下、沙提之上的独立岛屿,然而在「亘古」中与下沉的奥兰所在的瓦德林岛相撞,形成了四面环山的封闭地形。绿野领土被大面积的原野及森林覆盖,远远望去一片绿色,四季温暖如春,因此被人们称为「绿野」。绿野曾与路施特兰接壤,穿过西部的森林依旧可以看到少部分路施特兰遗迹与极少数遗留在当地的古老人族。路施特兰地表塌陷后,余下的国土却并未归入绿野境内。绿野的主要人种是兽族以及精灵族,其中兽人族主要聚居在中东部的丘陵地带,精灵族则蜗居在西部的森林中,信奉「纯洁」伊洛娜的人居多。绿野是崇尚美与自然的国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们尊重自然、尊重生命,热爱摆弄花草植物,无论多么窘迫的家庭也一定会有着种植一两盆花草的坚持。从古至今,兽人族有着族群内部自给自足的生活能力,而精灵族又习惯蜗居在森林中过着避世的生活,加之「亘古」以来人族涉足较少,绿野并未形成一个系统的国度,亦没有明确的城镇划分,除了目前对外较为开放的港口城市施雅格以外,绿野的大部分地区——尤其是森林,依旧鲜有外人踏足。
【路施特兰】
路施特兰曾是与绿野毗邻的国度,是人族历史中「遗失的家园」,是除了沙提人族、江流人族以外的全部人族的故乡。「亘古」中路施特兰地表发生塌陷,整个国土的80%都在宇宙中化为星尘,余下20%的土地未被划进任何境内。为了谋求生存,路施特兰的旧人族建造了方舟并开始了规模巨大的迁徙,经过了数千年的时光,人族已经在这颗逐渐成型的星球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身影。
【世界上的人种】
【人族】
遍布于世界各地,人口数量最多。人族身材中等,繁衍能力及生存能力都很强,各方面可塑性可圈可点,因此人族能够涉猎各式各样的活动。「亘古」早期,人族曾经历过三次大规模的迁徙,从偏居路施特兰一隅到遍布星球各地。人族创造了较为容易掌握的语言,并随着迁徙将这门语言带到了世界各地。许多国家与种族开始学习人类语,就此奠定了人族在历史中的主体地位。
人族由于数量庞大,族群分散,不同地区的人族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惯。不过人族普遍是父系社会,当然也有极少数母系氏族聚居的存在。源于旧都路施特兰的人族命名方式是名在前姓在后,子女的姓氏普遍从父,但并不是严格的规定。(例:Babbitt Quick 白璧德·奎克)
【角族】
集中分布于昆克亚托境内,少数分布在沙提、奥兰等地。角族如其名,普遍信仰有角动物。角族人普遍喜湿,天生力大无穷,更擅长从事狩猎以及力气活。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角族走出巨木之邦,慢慢融合了外界的生活习性,开始学习不同的活动。
最初的角族人以城镇巴拿讷为中心,组成了大大小小的以「长老」(※仅限男性)为中心的小聚落,一般每个聚落内部的大小事都由其内部消化。各个聚落选出长老的方式不同,部分采用世袭制(一般由长子继承,长子去世、身患疾病等情况都会考虑由次子继承),部分采用竞赛制(通过多种比赛进行综合分析,最终长老或耆老敲定继承人),部分采用选举制(村民进行不记名投票选举,由聚落中的耆老统计票数。得票最多的人为下一任长老)。角族人没有姓氏这一说,每一个角族在进行请角仪式后会根据所请的动物角,在名字前冠以此动物的名字。(例:Neux-kæa Abdul 努噶(※羊羔) 阿卜杜勒)角族部落在一番发展之后已相对稳定,为了区分不同聚落的人,现在的角族也会在名字的最前端加上聚落(一般为某个小地区)的名字。(例: Phu-pkkhrxng Neux -kæa Abdul 库伯喀隆(※守护者) 努噶 阿卜杜勒)角族人在动物崇拜后抛弃了曾经的人族用语,根据巨木的意志创造了角族的新语言,并认为在静谧的巨木之森里,文字是与有角动物沟通的神圣符号,不宜滥用,因此很少使用文字,只有在祭祀等重要事件中才会书写文字。即便是为新生儿命名,也需要通过一月一次的重要仪式来确定一个月中出生的全部新生儿的名字。
【魔族】
魔族人特征是尖耳红瞳。魔族本是格温洛汀的土著居民,拥有较长的寿命,天生就是学魔法的好手,为格温洛汀的魔法史创造了繁荣。但是人族的迁徙为魔族的生存地带来了危机。历史上人族与魔族的冲突不在少数,加之过分追求强大的魔族几次为全族人带来近乎毁灭性的灾难,使得人族几乎与魔族成仇,魔族势力削弱、生活地区也更加分散。幸存的魔族为了求生,一部分散布到世界各地,一部分使用结界魔法创造出了「魔界」,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魔族内部的管束也因此比其他任何一个种族更为薄弱。直到现在,尽管部分人族认为应该消除对魔族的敌视,但更多的人族与魔族之间仍存在着隔阂。一些融入社会的魔族为了避免与部分极端人族的纷争,会使用魔法改变瞳孔的颜色和耳朵的形状。魔族亲缘关系不强,大多喜独居,因此魔族整体与社会的联系并不算密切。魔族人注重血统的纯正,他们会将血统不纯的人视为对魔族的玷污。然而,由于社会化的魔族十分分散,其中不少魔族选择与其他种族通婚,并诞下血统不纯正的「半魔族」,魔族内部的血统歧视由此产生。如今的魔族势力大不如前,魔族人感怀过去的光荣岁月,遵守旧例、使用旧物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随着新一代魔族的出生与成长,许多魔族家庭仍为新生儿起古老的名字,意在叮嘱后辈:莫忘过去的岁月。魔族命名方式是姓在前名在后,姓氏多为短而有力的音节,名字则较为自由,一些魔族为了融入社会,也会使用人类常用的名字。(例:De Trevor 狄·特里沃)
【兽人族】
兽人族集中居住在绿野境内,但是否为绿野的土著居民还尚未可知。兽人族的人口数量次于人族与角族,随着各岛屿交流的深入,大部分兽人族走出了森林。兽人族热爱自然,注重平衡,不喜过多地去改变与创造。兽人族的主要特征是下半身形态为兽。值得一提的是,兽人族幼儿生长着一副兽面,随着年龄增长才逐渐演变为人脸。兽人族的幼崽会散发出独有的信息素,以此让父母更好地记住与识别。因为这种独特的生长方式,历史上的兽人族几次遭受排挤甚至是打压。兽人族下有很多不同种族的分支,且不同种族之间差别或大或小。目前发现的兽人族主要有猫、羊、狐狸、兔。也许是信仰的缘故,文化交流早期,有角的兽人族格外受昆克亚托人的欢迎。角族人认为有角的兽人族便是神圣的有角动物化成人形降临到世间的救世主,即使随着文化交流的深入,“救世主”的笑话告破,角族人依旧对有角的兽人族抱有极高的好感。兽人族都没有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文字,只有极为简单的语言——因为兽人族的内部交流基本是通过肢体语言及原始的叫声解决的。
【失落一族】
传说失落一族又被称为“逃兵的后代”。他们并不是单独的人种,而是第十二位贤者的信徒后裔。民间传说,第十二位贤者临阵脱逃的行为触怒了其他的贤者,于是其他十一位贤者联合起来对其及其信徒降下了惩罚。第十二位贤者被正法后, 其信徒及后裔不得不背负着罪恶活着,金色的恶魔瞳便是他们犯下错误的铁证。失落一族的直系后裔无法使用魔法,一旦出现在世间便会遭到人们的鄙夷。民间传说,瞳色越接近金色,其失落一族的血脉越浓厚。所以有很多瞳色浅的人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歧视与压迫。
【传承一族】
传承一族也非单独的人种,而是大贤者的信徒后裔。传承一族旁支全部居于无日林深处,深居简出,世世代代守护大贤者的故乡,本家则与「仁爱」洛葛仙妮、「勤勉」俾斯麦后裔一起管理格温洛汀。且传承一族从不以完整面目示人,即便是面对最亲的人也鲜少摘下伪装。陪伴他们最重要的东西便是各式各样的面具。
【高等智慧生物】
【精灵族】
精灵族是绿野的土著居民,人口数量较少,基本集中生活在森林地带。精灵族有着显著的外貌特征,个头极为小巧,身负翅膀(蜻蜓的束翅或是蛾蝶的鳞翅),由于体型与其他种族相差巨大,加之精灵族并不擅长战斗,精灵族的祖先创造了独有的隐形魔法以及在树上悬笼而居的传统。精灵族生性温和,能够不借助其他媒介使用魔法,在森林中的生活经历使他们变得小心谨慎,甚至有些许排外,愿意走出森林与外界接触的精灵族寥寥无几。
【龙族】
龙族一直生活于格温洛汀北部的龙族诸岛上。龙族普遍身形巨大,身负翅膀,据说拥有着不灭的生命。在他们的概念中,「死亡」不过是一次不知何时醒来的沉眠。较人族而言,龙族没有人形,却拥有着同样乃至更加高等的智慧。他们不能使用工具,但是使用魔法却非常得心应手。
古老的龙族主张「避世」,不喜欢干涉与斗争,他们世世代代都居住在杳无人烟的龙族领地。「亘古」时期,避世的龙族们放弃了抵抗、甚至放弃了逃亡,选择了与自己热爱的土地一同沉睡,直到太阳再度升起的那天。
【宇宙三大智慧】{摘自百度,觉得很适用就移植了}
占星术
神通术(巫 魔法)
炼金术(化学 其主要目标是将贱金属转变为贵金属,尤其是黄金。后来又发展出不同的研究,比如制造万能药,寻获贤者之石以及创造人造人(Homunculus)。
【魔法分类】
元素魔法:火魔法、水(冰)魔法、雷(电)魔法、风(气)魔法、土(地)魔法、光属性魔法、暗属性魔法
时空魔法(时间、空间)
精神魔法
召唤魔法
白魔法:治疗魔法 增益魔法 训诫魔法
【世界的产生】
数千年前,一座座浮岛逐渐向心形成一颗破碎的星球并驶离原来的轨道,引力催生了岛屿的沉浮与季节,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各个浮岛只有永恒的黑夜。为了让这颗星球上的生灵迅速适应环境的巨变,古代魔法师们用秘术将人工制作的「太阳」送上了星球的上空。「太阳」的产生催生出稳定的昼夜变化,挽救了在永夜中生活的物种。自此之后,后人将「太阳」升空之前的数年称为「亘古」,「太阳」升空之后称为贤新历,并且将制造「太阳」的十二位魔法师尊称为十二贤者,根据他们的性格与事迹为他们制定了十二种名号。
【十二贤者】
「福音」 赫克利斯(Huxley):即大贤者/主贤者,被现世的人公认为是十二位贤者之领袖,司掌魔法与灵魂,是全世界的全民信仰。格温洛汀人。
「仁爱」洛葛仙妮(roxanne):传说洛葛仙妮是大贤者胞妹,也是大贤者在拯救世界危机时的得力助手。司掌亲情与四季,格温洛汀人。
「毅勇」达米安诺斯(Damianos):达米安诺斯在历史上是一名优秀的黑魔法师,司掌天气与战争,亦被黑魔法师们视为守护神。昆克亚托人。
「节制」萨利恩(Salien):传闻萨利恩不爱言语,亦有人认为其应该丧失了语言能力。被赋予司掌梦境和语言的职责,后人猜测丧失语言能力应为杜撰。出身不明。
「睿智」内厄姆(Nahum):传说內厄姆是一名无所不知的学者,司掌智慧与星象,奥兰人。
「谦和」撒迦利亚(Zechariah):传说撒迦利亚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工匠,司掌炼金与工艺,后来的建筑师们也常祈求撒迦利亚的庇佑。
「纯洁」伊洛娜(Ilona):伊洛娜在史料中一直以一名美丽温婉的女子形象出现,擅长白魔法,在十二贤者中作为主要的治愈角色,也是白魔法师们的守护者。司掌丰饶的大地与内心的愿望。绿野人。
「忠信」杜波依斯(DuBois):杜波依斯被认为是忠诚与信仰的象征,司掌交通。
「明察」纳撒尼尔(Nathaniei):纳撒尼尔被后人描述为冷静、睿智、具有一双深邃眼瞳的智者,被人们认为是死后的审判者与引路者,司掌死亡与公正的天平。奥兰人。
「制衡」厄内斯特(Ernest):传说厄内斯特是內厄姆的挚友,也是一名史料留存较少的隐者,象征和平与宁静的生活,司掌地脉与财富,传说其隐居于奥兰境内,因此被人们视为奥兰人。
「勤勉」俾斯麦(Bismark):俾斯麦并非人族,而是翱翔于天际、同样具有高等智慧的龙族,司掌天空与昼夜变换,承担着运送「太阳」的重要责任。传闻十二位贤者的魔力只能将人工的「太阳」送上天空,而不能维持其运转,俾斯麦便在运送「太阳」的过程中与其合为一体,驱使「太阳」进行长久的转动。「太阳」就此获得了「俾斯麦」的别称,贤者俾斯麦也因此被人们认为是光明与正义的象征。由于龙族生活地带甚广,俾斯麦的出身一直很模糊,但一般认为其应该生活于格温洛汀的几座龙族岛屿上。
第十二位贤者:「先知」???:被其余十一位贤者抹去了名字与近乎一切资料,人们唯一所知的只有这位贤者及其信徒皆为罪孽深重之人。出身不明,司掌占卜与时间。
世界即塔,塔即一切。
源初之塔
源初之塔的世界正如其名一般,被束缚在巨大的塔中。塔原本是一个概念上的模型,不过死星为了观测舞台,又使它演化出了一般智慧得以理解的形态——源初之塔。源初之塔由以下部分组成:起始之顶、阶梯之环、宇宙之盘和星尘之柱。
起始之顶
源初之塔的塔顶,世界管理机构"塔"和世界树的所在地,其内部的时空称之为遗天。
阶梯之环
苍穹树枝条所连接的环状结构,其本质是呈阶梯状排布的世界。也是真神的所在地。环的中间是空之海,其下便是零遗天。
宇宙之盘
各种各样的宇宙所存在的地方,凭借宇宙树的枝条与起始之顶连接。也称为表层世界。
星尘之柱
由许多小的封闭世界拼接而成的柱状结构,通过零遗天与起始之顶连接。其中包含:事象记录带、永久箱庭、超级行星计算机、废弃场等。
*舞台
高塔之外,表层世界之中,某个宇宙与它的平行宇宙之间的一次微小波动——此即为一切的开端。
*黎明残响
轮回的舞台。
蝴蝶效应。
由某个记录开始计算的第一个轮回,平行宇宙之间由于不稳定因素出现了一次小小的波动,将一名少女从她所生活的宇宙转移到了相对时间1000年后的平行宇宙。安居、战争、偶遇、冒险、毁灭、宿命……在第一轮回的尽头,幽灵们藉由宇宙王座度过了暗夜,迎来了黎明。
宇宙膨胀到达了极限,开始塌缩,第二轮回诞生于大爆炸的曙光。遁入黑暗的窃贼盗取了宇宙王座的记录;源流者们通过祈祷得到了超越表层宇宙的权能。如此行为引起了不稳定的扩大,自环塔而来的真神遵从其使命阻止一切,却不料已有人捷足先登。最终的灾厄被唤醒,倾尽所有,燃烧一切,世界最终二度迎来了黎明。
真神坠落表层世界,而羁绊不灭。为夺回原本的一切,坠落的神明踏上了第三轮回的旅程。欢笑、泪水、痛苦、辛酸……在旅程的最后,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离去的故人带走了质量,宇宙的末路是热寂。
高高在上的塔在一切的起始与尽头观望,主宰者打开了手中的沙盒。
*永久箱庭
永恒的舞台。
箱庭疗法。
于无限久远的时空之中存在的箱庭,获得认可的角色们从事象记录带中复苏,安居于此。纷争,对立,纠结于过去的记忆已经没有必要,所有人只需为自己,为幸福生活。一切真实的惨剧和悲痛都将不复存在。真实存在的乌托邦。
平静的生活对野兽的本性而言是灭顶之灾,于是塔降下了祝福——名为“卡俄斯”的超级行星计算机。在数据、源流与物质的横流中,故事再度展开。
*混沌天幕
混沌的舞台。
虚拟现实。
在天幕包围之中的行星——卡俄斯,其地表为本质不含源流的生物的居所,地下是虚拟真神和源流生物的世界,而地心之中,是永远活跃着的行星之脑。一切的疑问在此都将得到解答,一切的愿望都将在此实现。
箱庭的居民们,暂时交出所有的记忆,于混沌中苏醒,为各自的职责、使命和愿望而奔波。
不死的魔女,炽热的黑鸦,永夜的龙种,伊甸的术士,楚门的侠客,独眼的药师……有人为同伴而牺牲;有人为理想而献身;有人寻到终点而止步;有人历经一切而获得了启示——世界的真相究竟为何?虚拟的星球是真是假?答案于巨剑之下毁灭而后又于冰面之上重生。最终的选择决定了星球依旧正常运转。
然而故事不会止步于此,于诺亚的地下诞生的天生的战士带来了新的机遇,她将改写地表的命运。站在行星之脑前的选择会有所不同吗?这次的答案将会是个未知数。
*終末舞曲
終焉的舞台。
末日时钟。
诞生于事象记录带的意识体,伴随着与生俱来的成长之源流,独自踏上了终末的旅途。塔的解体、罕见的世界危机、混沌、混沌、混沌、毁灭、毁灭、毁灭、死星降临。矗立于世界的本源之上,青色、白色与灰色的猛烈碰撞,终焉的舞曲已经奏响。在黑夜的尽头,依然会有黎明吗?亦或是困于箱庭、没入混沌?
高高在上的塔在一切的起始与尽头观望。对塔来说,这很有必要。因为一切未必会按预定的方向发展。自由的意识会带来未知。
作者:格子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蛋黄酱的美味真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幸好,我不是一般人。”
我坐在明亮的大厅里,随意摆弄着沾着米粒的弯勺,我的朋友程牧今天出院,我特地涂了漂亮的红指甲来为她庆祝。如果不是为了她,我是决计不会在这闷热的午后,专门打车来这远的要死的餐厅的。这家餐厅的食物不错,地理位置也很好,往窗外能看到附近的河和大桥上川流不息的车流,有种一览众山小的快感。餐厅的服务员总是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偌大的黑眼圈用厚厚的粉底都遮不住。
但这丝毫不能影响我尝到蛋黄酱炒饭的好心情,挖起一勺炒饭送进嘴里,享受完这独特的口感,我才对她补充解释:“尤其是加入炒饭后,更显得这味道奇怪的很,也只有我享受得了了。哎,太怪了,再尝一口~”
“有没有可能,是你比较不习惯这种味道呢?我听人说,喜欢蛋黄酱的人还蛮多的。”
她也不看我,只顾自己扣着衣服上的条纹,隔了很久才讷讷地问。
程牧向来迟缓,自从知道那是因为什么认知紊乱导致的问题后,我一直对她很有耐心。现在即使出院了,她似乎也需要经常服用药物来保障正常生活,真可怜。
“哎呀,我在开玩笑,这你都看不出来吗?”她怯弱地不敢看我的眼睛,让人看着就来气,“你就是这样总是死脑子,才在那时候连谎都不会撒,人家问你看到什么,你猜也知道是个活物啊,怎么能答是个盒子呢?”我伸手点了点程牧面前的桌面。
“那,撒谎总是不好的。”程牧扶着额头往后靠了靠,也许是刚出院带来的疲惫吧。
程牧从小学习不错,虽然比不上我的朋友们,但待人接物很有一手,生活里也从不见她跟人红过脸,生过气。只是后来不知怎么就疯了,一口咬定屏幕上的兔子是个精致的木盒子。后来她爸妈不死心,又让她测了好多次,次次都不行。红灯能看成是蛇的眼睛,腰带能看成是人,猫能看成沙发垫子,狗能当做一本书……最后她爸妈迫不得已给她办了休学,送去了当地的精神病院。真可怜!
虽然脑子有病,但她的教养依旧很好,无论何时与我说话,都坐姿端正,语调平和。我素来爱惜羽毛,即使交了神经病朋友,也必然是因为她有可取之处。但她这死脑筋,每回我都忍不住多说两句。
“那你现在这样就是好了?穿着病号服被关在小房间里。要不是我,出院都没人来看你。”我佯装生气,露出些不满,这是为了体现我与她亲近,关心她在里面受的那些罪。不过也不能太过拿乔,我放下勺子,把半空的盘子推到一边,甚是喜爱地摸了摸自己漂亮的指甲,“算了,换个话题,哎,我就是太温柔了,总是觉得自己必须考虑别人的心情。”
程牧苍白的脸色有些回暖,大概是之前药物的后遗症过去了不少,她温声回道:“谢谢你能这样考虑……”
我急急打断她的话头:“别这么说,我可不是为了要你感谢的,那不就显得我对你的好不纯粹了吗。不过实话说,你虽然认知有些问题,但懂得体谅别人好这点,属实是优秀。可惜只有我懂得欣赏。发掘别人的闪光点也是种修行呢。”
“倒也不是没有其他人夸过我。”
“但都没有我夸得直白对不对?我特别能理解。哈哈。”我抬起手捂住嘴发出低笑,免得方才吃的米饭陷在牙里影响自己笑容的美感,然后才不紧不慢地补充,“总有人说,我在这些方面是有些天赋的,大概这也是我总是遭另一些人非议的原因……你能想象吗?他们在背后总是议论我,仿佛没了我,就没有东西能把他们团结起来了一样,我很难说这是嫉妒,你知道吧,显得我怪盲目自信的。但没有自己生活的人,多少只能把话题中心寄托在别人的身上。”
这段话似乎是太长了,程牧沉默的时间要比之前久的多,她不知何时往后坐了坐,后背紧贴着椅子,看起来仍然有些局促。直到我不耐烦地用指甲敲起桌面,她才咽了口唾沫,慢慢地开口:“有没有可能,确实是你做的有些问题呢……我的意思是,即使是善意,也不一定会有好结果的。”
“好心办坏事这么简单个事,怎么你都能想这么久,你无非就是想说,我好心帮他们,反倒让他们不高兴了呗。可是怎么其他人就知道我是好心?怎么连你都能意识到我是好心?这么一想,果然还是他们的问题。”我左手手指抽动了两下,连忙一脸不忿地握起拳头,半倚在椅子上,“而且啊,别总把别人想的多么多么好。像我这样真心为你的人不多见了……他们只会在背地里嘀嘀咕咕,什么我有小团体啦,呵,其他人都愿意跟我在一起,到他们嘴里,就变成小团体了。真是智子疑邻。啊,你多半不知道这个词吧,是我最近新学到的。我写的故事总是被人说‘故事很好,就是用词不考究’,虽然说这话的人只会搞些浮夸的辞藻这种空架子,但谁让我善于听人的意见呢,就专门补了补课,进步惊人呢。”
“的确是少有人用的词。”这次程牧回答得很快。
“说起来,你今天怎么不夸夸我的指甲?”我将十指直直伸到程牧鼻子下面,“可是特意为你出院做的,大红色,以后你的路就一路红红火火了!多有纪念价值呀!”
不曾想,她竟扭头哇的一声吐了。餐厅里骚乱了起来,服务员急忙过来清理,老板也急慌慌地跑过来,嘴里念叨着什么“我们的东西可卫生了,这可不是吃我们东西吃的”。
“呕,没,没事,呕,是我有病。抱歉,呕,抱歉添麻烦了。”程牧一边摆手掏出自己的服药证明给他们看,一边继续呕吐着。
老板却一副放下心的样子:“啊,那真是太可怜了,客人您需要到包间休息一下吗?我们为您这样有特殊需要的人准备了专门的包间,希望您能感觉好一点。”
尽管说的客气,我却心里门儿清,他是怕这事影响自己的生意呢,都是些自私的商人罢了,呵。但我还是体贴地没有戳穿他,而是扶着程牧跟他一起到了不远处的包间,将外面的一片狼藉留给服务员处理。
看着程牧吃了两片特效药止住了呕吐,老板才心有余悸地自己也掏出两片药吞了进去,冲我们抱歉地笑笑:“不好意思啊,我心脏不太好。”
我当然展现出了适当的理解和体谅:“没关系的。”
这顿饭最终还是就这么散了,令人高兴的是,老板给我们免了单,还送了打折券。我会为了只有我欣赏得来的蛋黄酱多去几次的。
我在闷热的午后离开这家饭店,程牧与我挥手道别。
回到家,陷进沙发里,我仔细回味了一遍今天的收获,捡重要的写在日记里,抬头窗外的天色已经不早了。我才惊觉今天忘了吃药,匆匆忙忙掏出一瓶异丙肼吞下两片。
大家谁不是这样活着的呢?我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END
『本群作者10月任务』Vol.199
从以下四个关键词内,抽取一个词语作为核心,围绕该词写一篇不低于1500字的故事,体裁不限。
【关键词+出题人】
1.指甲(空茧)
2.万有引力(绿鲤)
3.馥郁(格子)
4.栗子球(月溪明)
截止时间:10月31日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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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要求:作业发布至Elf(尚未成功注册ELF账号的成员请继续尝试,下旬仍未注册成功可让管理員代发)。
兔把身体蜷缩在一起瘫倒在沙发上,手和脚都已经抬不起来了。她望着窗台上聒噪的鹦鹉,带血的内裤被丢在了地板上。血液已经干涸凝固,变成了巧克力的颜色。兔舔了舔嘴唇,想象着攥在手心里超市七块钱快要化掉的巧克力,小小地啃一个角咽下去的味道——沙沙的、甜甜的。她咽了一口口水:“好想吃啊!”
她又望了望白色棉质纤维上渗透出的可怖的血色,耷拉下脑袋。一切都被突然沉重的肚子,和一阵一阵的钝痛推开了。
对于“那件事”兔了解的不多也不少。四年级时候就有一两个女生躲在角落偷偷抱怨自己来“那个”了,她们在体育课跑步时坐在花坛上时兔也曾投去羡慕的眼神。虽然兔把自己书架上所有的书都读了两三遍,写到“那个”的却只见过两次。一次是《女生日记》,另一次是爸爸随手扔给她的《给孩子们的性教育》。在学校同学的口中那两个字讳莫如深,如同《哈利波特》里的伏地魔,只能用you know who 来代替。
五年级的某一天,一个陌生老师小跑进五年一班的教室,和班主任木老师压低声音说了几句,木老师转头对下面躁动不安的同学们喊到:班上所有的女生都去走廊排好队。她带着班里的十几个女孩排起小长队,浩浩荡荡地走到会议室。女孩们窃窃私语着讨论着她们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兔低着头走在队伍末尾,遥遥地只听见了几句话——是那个吧?对就是那个!
五年级所有的女孩都凑在了一起,听台上的女老师讲月经,讲青春期……台下的同学们红着脸捂着了嘴,台上的女老师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这一段卡了壳,下一段干脆跳过了。兔感觉自己像是忘了戴眼镜时候读书,什么都是模模糊糊的。演讲结束,兔帮着木老师打开会议室的门,却看到一个矮矮的人影从门口狂奔出去。那两只交替的天蓝色运动鞋很像她的同桌今天穿的那双。
等她们走回教室,满屋子揶揄的眼光如同聚光灯汇聚到十几个女孩身上。男孩们似乎抓住了把柄,在座位上手舞足蹈、怪笑着谈论着“前锋”在会议室门口偷听到的秘密……木老师匆匆走进教室拍着讲台吼了几声“安静”。这股骚乱才平息下来。兔悄悄把自己的头藏在课桌里。
刚下班回到家的爸爸妈妈对视交流着眼神。爸爸后退一步,又一步 ,最后重重地关上了兔房间的门。好像自愿退出了一个世界。
妈妈前进一步,又一步,靠着兔坐在沙发上,摸了摸她的头发,贴在兔的耳朵上小声地讲起关于“那个”的知识。
“例假是给身体排毒的。一个月来一次的哦,每次来了都要记好时间,这样下次来就不会弄脏衣服裤子了。书包里要多放一点卫生巾,以免在学校突然来了。
“如果会痛的话说明你平时着凉了,以后不要吃冷饮、多穿点衣服,不能露腿手臂。知道了吗!”妈妈见兔没有回音,又自顾自地说起来:
“你现在痛吗,我现在给你熬点生姜红糖水,喝完就不会痛了。
“还有,这是卫生巾,要这样打开,这样……这样折,看到了没?以后你也要学着自己到超市里买卫生巾。”
“我不想喝生姜汤……”
兔瘪瘪嘴,明明她平时闻到生姜的味道就会吐的,妈妈怎么又忘记了。她看着妈妈走进厨房,熟练地洗了洗刀,嫩黄的姜芯露了出来,一片一片地倒在砧板上。锅里的水咕噜咕噜地冒起泡泡,暗红色的颗粒结成一块一块被妈妈从塑料袋中倒出来。难闻的气味从厨房传到卧室。
兔的声音又暗淡下去了:为什么不能吃冷饮,天那么热为什么不能穿短袖短裤。为什么长大要来例假!
妈妈扶着碗给兔灌了满满一口生姜红糖水,不出意外,她被那碗辣椒水一样的东西呛得留下了满脸的眼泪。兔趴在床上,摸着依然难受的肚子,闭着眼睛放空大脑想着:
书上写了来例假就是长大了。但没有写长大以后不能吃了冷饮,不能穿短袖短裤,也没有写长大以后必须喝生姜水,必须一个月流一次血、痛一个星期……兔有些后悔上个月的生日许下的愿望——快点长大。如果她没有许愿望会不会长得慢点一呢?
下课铃一响,兔捏着包中隔着袋子卫生巾左顾右盼,趁没有人注意,掏出来飞快地放进了口袋,又扯扯衣角盖住口袋露出的白边。回到座位上她心虚地坐下了。
前桌坐的丝丝突然笑嘻嘻地凑过来,毫不客气地拖出兔的包开始翻找些什么。在最小的袋子里丝丝翻出了兔的卫生巾,一脸得意举在手上:“哼哼,我就知道你来例假了。”兔不知所措地看着这个和她同龄的女孩。“下节体育课,你要请假吗?”丝丝红扑扑地脸蛋凑近了兔好奇地问道。
上课前三分钟,兔红着脸,围着体育老师打转。在脑海里不停地练习着即将要说出口的话:“老师我来……呃……例假了,跑步那个……”她抬头看着体育老师又高又胖的身体像一面高墙竖在红绿相间的塑胶跑道上,那个男老师正眯着眼睛、皱着眉头上下打量她自己。这一瞬间,胆怯战胜了一切。她在连帽衫口袋里握住了自己的打哆嗦的手指,强忍着疼痛跨上跑道。三步跨作两步跟上落队的最后一个男孩。双腿重得发颤,好不容易轻松下来的小腹又开始隐隐作痛。兔听见老师的尖锐哨音从后背响起,头皮一紧,又开始向前冲。
兔感觉自己好像被水包裹住了,手和脚都脱离了控制,在水中潜行。她听着泡泡升上水平线,又听到了自己剧烈跳动的心脏。据说喜欢一个人时心脏会跳的很快,但是自己的心脏却从来没有因此而跳动。在她被女孩堵在厕所的时候,在她的本子被老师高高摔在地上的时候,当她读不出那个简单的单词的时候,心脏却会不知疲倦的跳着,好像一直上了发条的铁皮青蛙。她突然看到了冰淇淋、冰可乐、和没有姜的香菇炒青菜。她摇摆这双腿游向那些美味的食物。
几只大手把她从水中拽了出来。
先是木老师的眼睛,然后是丝丝的眼睛,还有妈妈的眼睛。三只眼睛一声不吭地盯着兔的眼睛。
兔眨眨眼睛,三个眼睛也开始眨。
“嘿嘿嘿”
(无声)
Vol.198「潮」《填海》
作者:绿鲤
BGM:《Cage》by Telle
这是一个人人幸福的国家。
琥珀色的余辉下,人们在回家的路上,面包店的招牌在孩子们的笑声中摇晃,大屏幕上广播着令人振奋的新闻,锅里的汤在灶上咕嘟咕嘟地响,电视机播放着健全的节目,爸爸在训斥他。
“为什么又把书弄丢了?!丢三落四!这是第几本了?为什么只有你这样?!别人一学期会丢这么多书吗?!”
“你老师打电话给我,打电话给我说你没写作业!丢——死——人了,你为什么不写作业?啊?你看看你的本子!为什么在本子上乱涂乱画?”
“我一天到晚辛辛苦苦上班赚钱培养你,你就不知道爸爸辛苦吗?你以为跟大家一样的幸福生活来得很容易吗?啊?”
“为什么不说话?你又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是什么意思?你很无辜吗?你这个表情看着让我心烦!”
“你又要淌眼泪了。你还是不是男子汉?不许哭,说话!”
小男孩仍然沉默着,立正站在墙前面一步的地方,微微低着头,眼睛朝上看着爸爸。他不打算说话,以前也是这样过来的,保持沉默,爸爸会骂累的,或者他会开始打的,打累了就会结束的。爸爸从来不打伤他,打伤他会犯法,但是只是打一打是没事的。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耳朵聋了吗?”爸爸的手果然又举起来了,看起来是要打在头上。头上最没办法,如果是打屁股还能让肌肉紧张起来,打起来没有那么疼。
他闭上眼睛缩起脖子,耸起肩膀站直双腿,想着一定要站住,后脑磕在墙上会发晕的,往前踉跄的话爸爸则会更生气。
但是那一巴掌没有下来,他听见了一声不熟悉的“簌”,带着手机里才听过的那种有点“啾啾”的电流般的杂音。然后他听见一阵像是书架被推倒的声音,无疑是有什么倒在地上了。
他睁开眼睛,然后马上把眼睛瞪圆了。
是爸爸倒在了地上,看起来没有受伤,就像突然失去意识那样。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要打医院的电话吗?还是找把爸爸扶起来?还是去请邻居帮忙?但是爸爸最讨厌被别人知道这个家没有妈妈,也不喜欢别人知道在学校总是惹麻烦的自己是他的孩子。
在他飞快地转着脑子想着该“怎么办”的时候,一个陌生的人声传来:“他没事,我只是让他睡着了。”他抬起头来,一个穿着刺绣皮马甲的小哥哥坐在他旁边几步远的窗台上,肩膀上有一截长弓的头随着身体前倾探进屋里,手里拿着一把琴,正笑吟吟地看着他,张开手指,要去拨动那琴弦。
“等我弹完这支曲子,他醒来就会忘记刚才的事,也不会打你了,不用怕了。”
他原本愣在原地也看着突然出现的那个小哥哥,在听到对方说“不用怕”的时候突然更加立正了身体,握着拳头,大声地、像是如果不抑制一下就会尖叫起来一样地宣告:“我不怕!”
那个少年像是震惊于他的反应,语气更加软了下来:“啊、真的已经没事了!就算他醒过来也没事……害怕也是很正常的,说出来比较好哦?”
但这样的宽慰却只引出他更加激烈的辩白,身体哆嗦着尖叫“我不怕!我没有害怕!我才不怕!”坐在窗台上的哥哥更加无所适从了,赶忙从窗台跳下来哄他:“好的好的你不怕,你超级勇敢!”
就在这时,厨房里传来呲——的声音,是锅上的汤沸了浇灭了灶火。
“啊、我去处理,不用——担……”少年有些宕机,直到一只穿着铠甲的大手从窗外伸进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孩子如果被认为在害怕就会被罚的,你口头上避免一下。”然后他又看见一个十分魁梧的大哥哥从他家的窗户挤了进来,绕过倒在地上的爸爸径直走进厨房,关上了气阀。
“真可靠啊!骑士大人。”先前进来的小哥哥冲着厨房的方向发出了由衷地赞叹,而后半跪在地上戳戳他的肩膀,递给他一颗水果糖:“要来点糖吗?”
他摇头。
“爸爸不知道的,吃掉了爸爸就不会知道了哦。”
“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他简短地回答了一下,对方则笑眼弯弯地夸奖了他:
“啊啊~是个有安全意识的好孩子呢。”
这时候被叫做骑士的大哥哥从厨房回来了:“你最好不要干涉太多,我们只是过来阻止这个出格的父亲。”
“好的,知道了!”小哥哥爽朗地应了一声,然后把琴再次抱了起来,奏响一首温柔的曲子,而骑士把地上的爸爸翻过来,摆了一个能躺得舒服一些的姿势。
流水一样的曲调让小男孩也稍微放松了下来,骑士便在乐声中对他说:“过半个小时他就会醒了,你要先自己好好休息,然后才能照顾好爸爸。”
“嗯,没错。”弹琴的小哥哥跟着琴声轻声附和,率先靠在了墙上:“靠一会儿墙也可以。”
虽然他觉得突然闯进别人家里肯定也不是什么正常的事情,但是这两个哥哥没有伤害他,姑且还算是为他解了围,于是小男孩也保持着紧盯他们的状态,让后背靠在墙上,肩膀也瘫了下去。一股沉甸甸的踏实感从背后的墙体弥漫进他的身体,他突然感觉好累,整个人松弛了下来。
“感觉好些了吗?”骑士也在爸爸的身边席地而坐,十分温和地询问。
“嗯。”他看着他们,但眼睛已经没有聚焦在他们的身上了,只是发出了一声虚弱的肯定回答。
“真了不起啊。”这一回看着他发话的是弹琴的小哥哥。
“嗯?”他不解地望过去,并不明白对方说的是什么。
对方眼睛闪闪发亮地看着他。“刚才明明都在发抖了,但还是坚持表现得很勇敢。”
“诗人。”骑士清了清嗓子算作提醒,而诗人对他耸了耸肩。
“……我没有害怕。”他觉得对方说中了,但还是小声地坚持辩驳。
“为什么?”被叫做诗人的少年底下身子来与他视线平齐。
“因为男孩子是不可以害怕的。”他垂下眼睛。
“啊?那女孩子呢?”
“女孩子可以,但女孩子不可以出头。”
“什么意思?”
“女孩子应该可爱,不能太勇敢的。”
诗人露出了非常困惑的神情:“现在的要求已经这么变态了吗?”
小男孩没有说话,而骑士点了点头。诗人继续发问:
“你的书,还有作业,那不是你自己弄丢的吧?”
“书被藏起来了,作业被撕了。”
“不告诉爸爸吗?”
男孩沉默,另外两人就在那儿等着他。
“因为是我的错。”
“你做错了什么?”
“不知道。”
“不知道?”
“不知道。”前半句干脆极了,而后半句他思考了一会儿才说出来:“因为、别人只欺负我一定是有原因的。可能是因为我不够有‘阳刚之气’。”
“爸爸就是这么说的。”他补了一句。
“谁规定的男孩子就一定要阳刚之气啊?”这样的回答让诗人格外丧气似的,男孩反而能回答:“大家都是那样的,电视里也批评没有阳刚之气的男孩子,还有爱作爱闹的女孩子。”
“可是……你说的这些,我该怎么说?我没有办法理解。”
“没有人来帮你?其他人知道你被不公平地对待,也不来帮你吗?”
“在我们之前,就没有人阻止过那些欺负你的人吗?”
男孩摇头。
诗人诧异地看了一眼骑士,骑士耸肩:“不是每一个孩子都像你这么幸运,在你很小的时候我们就把你带走了。”
这里确实也是诗人的故乡,但是被骑士的前辈们带走的时候他还十分年幼。虽然有模糊的印象,关于好看的书都变得薄薄的又无趣,喜欢的动画片一夜之间都找不到了,还有那些让他感觉到灵魂在鼓动的歌曲,从他的歌单里一个一个地灰了下去,最后不见。他不清楚那样的好东西为什么消失了,只记得大人说“不利于你成长”。但是好在,他记得那些东西给他带来的感动和震撼,它们都化作了他的血液,一直流淌在他的身体里。只要一天他还能看到天空,能听到风,闻得到泥土的味道,头顶有星星,手里有琴,他就好像不会死,就能一直唱着歌前进。
但是这里的人们显然不是这样的。
“在我们离开这里的那些年里,这个国家已经彻底抹去了‘英雄’,只有特定的几个职业是承担救人和帮助他人的工作的。他们已经让所有‘暴力’、‘色情’、‘迷信’、‘负能量’的东西从人们的世界里消失了,这个国家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幸福’当中。”
“这孩子也只是所有生活在这样的‘幸福’里的人中普普通通的一个。”
看着眼前的男孩,诗人眨着眼睛,开始理解之前同伴们对他说的话——从他被带走之后,所有震撼人心的、教给他义愤、勇敢、希望和温柔的东西,都从人们的试听里一点一点地消失了。他是“真实的世代”的极少数遗孤。
小男孩并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自他出生以来,周围的人们,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他接受,并且无法提出质疑。当他感到不理解的时候,他就知道那是自己的错,因为在“必须”成为的样子之外没有别的“可以”。他现在只是想着爸爸什么时候会醒来,醒来了又要怎么办呢?但是在他思考的时候,面前的这个人却对他开口了。
“那个啊,”
“有一些事情我想告诉你……”少年诗人盘腿坐在他面前,认真地注视着他的眼睛,最后一丝琥珀色的暮光像橘子汽水一样从他的头顶漫下来:“你可以不相信,但是,害怕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坏事。”
“你想,如果你不怕受伤、不怕痛、不怕流血,是不是容易觉得别人也不怕呢?”
“会害怕,会痛苦,会哭,才能体谅别人的恐惧和悲伤,才能变得温柔善良。”
“而且,人类天生就是会害怕的。因为害怕,人类才会变得勇敢,才会给自己创造勇气。”
“所以,不要害怕‘害怕’本身,你总能战胜它的,然后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要求:无声】
(结尾重修中,伤筋动骨的那种)
作者:贩卖机
备注:阿巴阿巴
评论要求:笑语
船只驶入沙粒构筑成的汪洋,一片单调的黄色的沙之海。
船碾过沙粒,发出沙沙的声响,单调的声音与景色让咩咩哈欠连连。
“咩咩,醒一醒。我们到了哦。”
于是咩咩再睁开眼时,便发现船停在了与沙几乎同色的老旧路基旁,路边有几间半埋在沙里的石砌小屋和几辆人力驱动的宽皮履带的木制车辆。犬山据此推断这是个码头。
不止是空气,炎热的气候甚至透过厚底旅行靴下被细沙覆盖着的坚硬红色岩石准确地传达到脚底。犬山只后悔当时一时冲动接下任务,而咩咩则对目前的热度相当满意,甚至连性格都活泼了几分。
真不错。
委托人给的地址并不是完全正确。而且准确的说,这位委托人实际只是真正委托人的委托人。
***
“大副手上有一个委托,你要不要做。”暗格的老板娘——延魅胳膊撑在吧台上,手托着下巴,把大杯的柠檬水推到犬山面前。
“大副?”
“哎呀哎呀,好久(几天)不见了呀犬山。”还没容犬山询问细节,自称为大副的炸毛的帅气青年就眉开眼笑凑了上来,这人是酒吧的常客,平日里靠着他那张在大多数世界里都应是颇受年轻女性青睐“通行证”的脸,和擅长甜言蜜语和自来熟的性格,总是能接到不少酬劳不错又简单的委托。
据大副自己的说法,他手上正在做的委托出了些差错,计划有变动,实在是分不出手同时做其他事情,而这件委托的时间又临近期限,便只好把这份委托转交出去。关于委托的内容他说的实在过于琐碎,简单的说,就是从某个航线坐标确定的世界中的养殖者手中买下某种特定狐狸的毛——那是一种有着独特光泽的隔热好材料,再由大副将它们转交给另一处的委托人就完成了。除去航行的部分,只是个非常简单的任务。
“那,转手的价格是……”
“没有中介费。”老板娘少有地白了一眼大副。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家伙有多次靠嘴上功夫撩上委托地的女性,之后怂包跑路的前科。
鬼知道他这次又骗走哪颗少女心不敢回去兑现承诺,用金币和小玩意儿求着老板娘帮他收拾残局,而手头缺钱的自己正好就是那个蒙在鼓里的倒霉蛋。
***
“海平面”在下沉。沙粒形成的潮水向海的另一头退去,海岸边显露出更多的深红色路基石。
这大约便是这片海的落潮景象。
“这是六十小涨落一见的大落潮,”这个时候咩咩的“图书馆”开始发挥效用,“一般会持续三五天的样子,从目前的沙位来看,这次落潮才刚刚开始。等沙落下去更多,会有不少人来赶海,捡拾海边原本埋在沙里的东西。那个时候,我们的船恐怕也会搁浅在码头里。啊对了,顺便一提,这地方一般会以涨落来作为时间的单位……”
即使是从未没来过的地方,咩咩也可以经由他们龙族脑内所共有的信息得到此处的情报。只是由于咩咩还是未成年,他所能读到的信息并不完整。
“……这段路也太长了,不如犬山你变回狼去,把我和行李一并运过去怎么样?怎么样?”这是自犬山认识咩咩以来,除了翻译与信息讲解之外他说的最长的一段话。
“不可能。”提议被果断否决。
“噫~”咩咩随即发出意味不明的声音。看来气温的炎热对咩咩也有相当程度的影响,甚至可能是好的意味。
但只想就地躺下的犬山现在可没空考虑这个。
“啊呀,你们是谁?”走了几乎要了犬山命的一段长路之后,两人终于遇到一个人。从他的身旁的牛群来看。估计是附近的牧人。而当他得知犬山是来买狐狸毛的时候,显得有点紧张和窘迫。
“哎呀狐狸换毛的季节还没到,我们可能没有那么好的毛可以给你。”
“唔,那倒是没关系,能买到就行。”狐毛的质量问题当然是让大副去头痛,只负责把手里的购买凭条换成毛的犬山才不管这些。或者说,让明显的隐瞒部分事情的大副吃点瘪正是犬山喜闻乐见的事情。
牧人把凭条凑到眼睛底下仔细看着。“这个……这也太旧了,都是两个大涨落以前的东西了。这个现在可……”他犹豫了一会。“算了,你们跟我来吧。”
犬山之前推断的果然没错,大副为了逃避现实,故意将坐标的时间轴报错了一位。若是落得个白跑一趟的下场,恐怕犬山真得考虑把他装进麻袋打一顿才能消气。
跟着牧人的脚步往村落走去,途径海边。犬山向码头那边望去。船已经完全搁浅在了码头,而原本被沙掩埋,原本以为是道路与小石屋的地方,是一层一层摞在一起沿着海岸建造的的无数石楼。
而据牧人所说,那是几百个大涨落之前的古代遗迹,只有这个时候才会露出一部分。而它们的历史早已随着沙海湮没其中,无人知晓。
石楼之间,活跃着几个赶海的身影。巨大的昆虫甲壳与动物的骨骸半埋在沙中,这便是这些赶海人今天搜寻的目标。
在牧人和赶海人的盛情邀请下,犬山和咩咩不得已做了一整天的搬运工。直到晚上才得以到达村落。
“作为帮他们一同赶海的回报,我可以送你们一些故事。”村落中最年长的老人,一位饱经沧桑,头上带着象征她身份与地位的头饰的长者坐在篝火旁吸着旱烟。
“我们……”直觉告诉犬山,她的故事恐怕要耗费一整个晚上才能听完。他不由心生退意。
“你们也不急吧。”
确实,船搁浅在码头想走也走不了。犬山只得再次坐下来。
“那是我年轻时候的事了,起码是两个涨落之前。”老人开始讲述故事。“我还记得,那也是这个时候,大涨落刚刚开始。那个收狐毛的商贩就是那个时候来的。他也同你们一样,被落潮困在村子里无法离开。我就是那个时候认识他的。”
“我想知道……”少女认真的想了一会“沙海的对面是什么。”
“是海,是真正的无边无际的水形成的海。比最大的湖还要大几百倍,几千倍。”老人要讲的故事这才真正的开始,那是犬山所熟悉的海上,以大副为主角的故事。
果然还是要想个办法给大副打一拳出出气才好,眼见着夜晚即将过去,老人的讲述还未有停下的意思,犬山不由得开始心思游走物外,而咩咩靠在他的腿上早就睡着。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是鸦青色的深夜,一轮圆月当空,清凌凌地把雪般的光洒下。月下一辆马车奔驰,马儿跑得有几分吃力,驾车的是个年约及冠的青年,他又喝了一声“驾!”马竭力又加快几分,但不久又气喘吁吁地放慢。青年骂了一声,车帘忽然掀起,露出一张少女的粉脸:“大哥,白兔跑不动了么?”
“可不是吗!”青年急道。“这儿离客栈还不知要多久!”
夜风凛凛,少女粉白如花瓣的额头上,却滚下一粒汗来。“那该如何是好……”话犹未了,她忽地眼睛一亮,叫道:“大哥你看!”
青年应声望去,顿时也是一喜。平原广阔,中央孤零零地蛰伏着一所宅院,被月色照得发白,身后却是长长的黑暗。
敲门久无人应,去推却是应手而开。灰尘簌簌,青年左手提一盏纱灯,右手扇了扇风,连呸几口。少女在后道:“娘,看着些门槛——好大的一所宅院!”
“就连咱们的娄府都比不上呢。”青年道,“但……似乎并无一人。”
“想是这户人家早就搬走了。”站在少女身后的中年男子道。他是圆脸,疏疏几缕髭须,头发也只勉强梳起一个髻来。“咱们就在这里留宿一晚吧。阿秩阿香,你们去看看这里的床收拾收拾能不能睡。夫人,我和你去马车上,拿些吃的来。对了,我还带了一坛酒,也搬来吧。”
阿香奇道:“父亲还带了酒?”
娄夫人叹气道:“阿香,快别提了!阿秩和你爹,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我说逃难还带什么酒,他硬说这是为你准备的好女儿红,要和你对酌呢!”
娄老爷笑道:“哎哟,夫人!咱们虽是要逃过那觊觎阿香、无法无天的臭小子,可今晚好歹是个佳节啊!走,咱们去拿!”
娄夫人嘴里虽还嘟囔着“追兵尚且不知追没追上来”,却还是和娄老爷并肩去了。阿香微微一笑,两道柳眉却垂蹙下来。她喟叹。
“阿香,咱们也走吧。”娄秩从后搂住妹妹的肩膀,探头瞧瞧她的脸。“你还发愁吗?”
他问得轻柔,阿香低头,苦笑道:“大哥,我在想……”
他俩朝宅院中的房室走去。
“……都是我的缘故。好端端的一个中秋,全家人却在外,就如被猫追赶的耗子般仓促奔逃。老妈妈留在家里,还不晓得那王家人会把她怎样……”
“别担心了。”娄秩道,“我小妹妹这么美丽,怎可发愁?女人皱眉太多,可要长皱纹。那姓王的小子,虽然嚣张跋扈,但论狠辣,还不至于对老妈妈下手。我们终究是诗礼人家,不是白身。中秋佳节,难道不是家人俱在就可以了么?等明日,咱们去投奔了姨夫,再速速地给你说一门好亲……”
“说什么呢?!”阿香听他越说越不正经,羞恼地笑了起来。娄秩嘴角一咧:“是实话呀!阿香,你看你表哥如何?还是说,你要找的夫婿,要宅子大过这所?……”
说话间,他们转过抄手游廊,迈进垂花门,蛛网飘摇,尘灰如雾。肥厚的青苔绣满了阶前柱脚,长长短短蒙络摇缀的野草野藤生长如死绿的湖。并无虫声。风声也无。就只有兄妹俩轻重不一的足音,淹没在两人的私语声中。
院中四棵树,三棵幼小的桃树,已经一并枯死,在野草丛中,几乎只能看见三个黑尖。独有一棵柳树,高大挺拔,依依袅袅,无风亦动。西厢房门上一把锈迹斑斑的锁,烂掉的窗户纸上浸出比墨还浓的黑暗。隐隐地,似乎还有一股臭味。东厢房门开了一道缝。兄妹俩一前一后地进了门,灯笼的火焰急促地跳跃了一下。在幽暗的灯光下,可以看见这屋子里一片凌乱,桌上的书烂朽,茶杯打碎,多宝格里的古玩灰尘积了一指厚。
似乎有无数的游丝,在这里牵萦。
阿秩手中的灯往多宝格边凑了凑,忽然有一只大青蛾从花瓶中飞出来,尽力往灯上一扑,灯纸都被撞得轰响。阿香惊叫了一声,阿秩连忙挥手赶它。青蛾踉跄飞往墙上,只见那里挂一张暗淡的旧画,墨色沉浊,是一个亭亭玉立的青衣女子,上题诗道:
腰肢暗想风欺柳,粉态难忘露洗花。
床铺也是凌乱的,被子有一大块黑色污迹,污迹上长了寸许长的绿毛,但收拾收拾,却也还可以容身。
中堂北房与东厢大致相同,只有后院的房间,虽然狭小,却干干净净,空空荡荡。一架竹屏风,上嵌大块黄铜,打磨得光可鉴影。阿秩笑道:“阿香,你看这里,好做你今晚的闺房呢。”
阿香哼笑一声。“鸠占鹊巢罢了。大哥,你说,住在这儿的,难不成就是那位‘风欺柳’娘子?”
“我看这位画家,虽然笔墨老到,态度却庸俗。他笔下的女人,未必能如此精爽。”
“我们现在是寄人篱下,你当心祸从口出,主人见怪啊。”阿香趣他。阿秩连忙道:“不说了不说了,客随主便!”
他俩又朝后花园望了望。花园似乎极大,花木扶疏,中央一口小井。再没什么好看的,兄妹俩便拐进月亮门,却看见娄老夫妻俩正在院子里,一桌四椅,桌上一坛酒,炒米与酱瓜茄,摆得倒是整齐。娄夫人嗔道:“你们这两个孩子,去了哪儿游荡?我和你爹爹直着嗓子叫了你们也有十几声,你们怎么一声不吭?”
“可不是么,你娘还担心你们出了什么事情。我说,夫人不必着急,她还要来拉我耳朵!”
阿香噗嗤笑了。“我和哥哥都没听见,带累了爹爹了。倒是咱们这中秋晚宴,也忒寒酸了,连筷子也没有。”
“哎呀!是我疏忽了。”说着,娄夫人就要起身,阿香忙阻道:“娘别动,我去厨房找找。”
厨房在东厢南角,兄妹俩刚刚就只剩这里没找。阿香攥住光滑的门环,往里一推。她感到一股尖细的冷风,直吹到她的脸上。一张白脸,悬在半空,呆沉沉地瞪着不见瞳仁的眼睛,瞪她。
阿香骇得嘶叫一声,连灯笼也给丢到地上。娄老爷、娄夫人和阿秩也一惊不小,悉围上来,只见厨房里站着一个长身白面的女子,也是一脸的惊恐,又望见他们三个,短促地尖叫一声就晕倒在地。
这下子也不用喝酒,小厨房里就有干净碗筷,拿了茶壶里的冷茶给女子灌下去,半晌方醒。她自言姓褚,名雨朋,是这户人家的侍婢,主人远逃,独留她看家。阿秩连忙为擅闯向她致歉。雨朋摇头笑道:“公子太客气了!主人已走了多年,从没有一封信回来。我只是一介弱质,无力支持这么大一所宅子的妥帖,今年遇上中秋,就喝了几杯,没想到就醉了。娄小姐把我吓了一跳,让列位见笑了。不知道娄公子你们又是为什么离家?”
阿秩看了阿香一眼,答道:“我们是被一个奸人所害,想去投奔亲戚。”
“那我们真是同病相怜了。”雨朋笑道,“我们爷在家时,也常怒骂朝廷中的贪官污吏。我们老爷也是为人正直,终至于此。不知道他们几时回来……?”
阿秩见她蹙眉,连忙安慰:“会回来的,会回来的。褚姑娘,你看天上那轮圆月,就是个好意头。”
雨朋冁然一笑:“那就谢过娄公子了。”她转脸看见桌子上的吃食,讶道:“这些路菜,怎好充作家宴?我虽然鄙陋,菜倒还会做,就让我代主人们招待一下吧。”
娄家人连连推辞,雨朋才罢手,但仍然给他们端上了冷食的火腿月饼和香美好酒。她还想在旁端茶倒水伺候,被娄夫人硬拉上桌。众人聊天。雨朋又唱了只曲子:
“黄昏卸得残妆罢,窗外西风冷透纱。听蕉声,一阵一阵细雨下。何处与人闲磕牙?望穿秋水,不见还家,潸潸泪似麻。又是想他,又是恨他,手拿着红绣鞋儿占鬼卦。”
唱毕才笑道:“让列位见笑了。”
娄家人通听呆了,这时无不抚掌赞叹。阿秩道:“褚姑娘,你……好嗓子!简直是水磨的!”雨朋含羞一笑:“这只曲子还是大爷教我的,我已独唱许久了,幸而腔调还记得住。”
阿香忽地想起那幅画,便问道:“褚姑娘,动问你,我们进东厢时,看到那里挂着幅画,上题着一句‘腰肢暗想风欺柳,粉态难忘露洗花’的,却不知是谁?”
雨朋脸色一凛:“褚姑娘,画上的人,已死了多年了。”
阿香呆了一刹,又问道:“那么,后院的那间小房,是哪位小姐……”
“我们家从不曾有什么小姐。”雨朋截断她的话。娄老爷打岔道:“阿香,你别这样的问东问西。大好的日子……我们且再听一曲,褚姑娘……”
曲终人散。娄老爷娄夫人就睡在正房,阿秩睡在东厢,阿香独在后院。她的寝具最好,躺下时却翻来覆去难以入眠。月色浸窗,照亮屏风上的黄铜,清清楚楚是一个丽人独卧。阿香昏沉入睡,又卒然醒来。
手指上传来鲜明的湿热触感。有什么东西,温温密密,在她手上攒动。阿香闭着眼睛,一动不敢动,但她却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渐乱。
寂寂无声。连风也无。是妄想。是噩梦。是老鼠。是野猫。她不给自己反悔的机会,骤开双眼。
一团黑影踞在月光前。它抖动着,窸窣着,虚虚坐在阿香身上。
“……嘻嘻。你醒啦?”
黑影笑着俯下身。冰冷的呼吸,扑到阿香脸上。
阿香的心脏剧颤。一阵呼啸的悸动。她无意中朝镜子一瞥。青衣细腰的女人。是褚雨朋。
“……”
黑影的脸慢慢扬起。她嘴角挂一缕媚笑,回首懒懒地顾盼铜镜。
“我忘了,这儿还有面镜子。”
她重重在阿香手上一坐。浓稠黏腻的汁液,在阿香手上流下。她趴在阿香身上,完全无视阿香的挣扎与恐惧。攀附在阿香僵硬的身上,像蝉用自己细细尖尖的脚爪紧抓着树干。身体热情柔软地扭动着。脊背弓起,急促地呻吟一声。一股热液就随之喷溅到阿香手上。阿香发了一下抖,忽然手脚并用地把她推开。
“你在干什么?!”
她浑身发抖,下意识地在被子上擦拭着手指。“滚出去。快滚!我要喊人了!”
“呵呵。”
雨朋眯起双眼。“娄小姐,你难道不是并未反抗吗?”
她微微偏头,似乎仍是那个长身白面、眉清目秀的贤淑婢子。
“你并没推开我。你就这么受着了。娄小姐,要是你一点儿都不喜欢,为什么不反抗?还是说,你现在是为自己享受而恼羞成怒了?”
仅那么一丝微如蛛网的笑,还挂在雨朋的嘴角。月光点燃了她蜡一样白的脸。眼睛却是黑黢黢的,光漏不出来,也照不亮。
“你并没反抗啊。你是心甘情愿的。要么,也是半推半就吧。”
雨朋转过身,往门外走去。她的头一动不动,轻轻地飘出去。
镜子里,一身的青裙依依地飘出去。只是一身青裙。
毫无肌体。
阿香的喉间咯咯作响。雨朋停下脚步,后脑对着阿香。
“我总是忘了这儿还有面镜子……”
她回首,对阿香嫣然一笑,嘴角直裂到耳根,层层叠叠的红肉簇拥尖利的长牙。
青裙委地。
阿香在这所宅邸中飞跑,至气喘吁吁。她踉踉跄跄地,身上只着了一件白夹衣。夜晚的风高高地呼啸,叶子窸窣颤栗。她头昏脑涨,涨红了脸,仿佛一个在渐渐升高的水中挣扎的人。
她想叫,却叫不出声。
她推开正房的门,跨进门槛时几乎把自己绊倒;从喉咙里挤出一句“娘……”
他们却不在床上。
阿香愣在原地,从手指处都发起抖来。她又想到哥哥,便打算至少先找到他。
冥冥之中,似乎真有什么匡助。
一回头,她父亲的头正悬在门上。不用绳索,不用胡须。他的头颅还勾连着一段脊骨。索索垂下,如同铁链。
血顺着下巴和颧骨流下,没入发髻。从发髻里,又滴滴沥出血来。嗒嗒落地,掉入地上她母亲的口中。接着从娄夫人光秃秃的喉管中淌出来,在地上漫成一条暗红腥秽的小溪。
阿香跑出门,直奔东厢。她的胃里好像有数只手在拉扯着。她实际上已什么都看不清,什么都听不到,因此理所当然地忽略了四周的窃语。嘈杂细小的声音不断逼近,仿佛有什么在向她爬来。
雨朋在西廊下站着,青衣白面,长身细腰。她转身,迈进垂花门,直进后院。
床上坐着个一身白衣的娇小姑娘。脸小小如未放的花苞。她身后,一个蛾眉女子躲藏不迭。
“素娘,没事的。雨姐姐不是坏人。”小姑娘连忙安慰她。
“小姐。”雨朋反手关上门,道:“你可得拘着她些,万一被老爷和夫人发现,那就完了!”
“素娘很乖的。”
再走近几步,才能看出那蛾眉女子赤身裸体,下半身并不是腿,肥白嫩软,无数小小的虫足蠕动着,如同蛴螬。她拖着这条长长的虫尾,依恋地抱住了小姑娘。密密麻麻的细足飞快地挪动,将肥白的下体缠上了小姑娘的身体。
“草……莓……”她口里讷讷地说。
“雨姐姐你看,”小姑娘笑眼弯弯,“素娘在学说话呢!只是说得不大好,总是把‘小弥’念成‘草莓’。”素娘蛇一样盘在她身上,她反手,揉着素娘生着淡褐色花纹的体背,把素娘揉得嗯嗯啊啊,舒服得在她身上直蹭,像只粘人的猫。乌发荡来荡去,这么在灯下一看,倒显得素娘减了妖异,多了娇美。
据小弥说,她是在梁上看到素娘的,当时素娘还并没有人脸,只是一条肥大如蛇的巨虫,不知道怎么爬到了那里。小弥看她无精打采的像是饿了,就把每天送到房里的一碟果子掰碎了,喂给她吃。几天后它化形了,便对小弥亲近依恋,尤胜姊妹。
“这是雨朋,雨姐姐。雨-姐-姐-”
素娘抬头,看看雨朋。她黑定定的眼珠子,正是野兽那种窥伺的静默感。“雨-姐-姐-”
雨朋汗毛直立,禁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小弥却以袖掩口,笑得两肩都簌簌颤动:“她说话了!”她喜悦之下,竟然直接低头,在素娘仍一张一合、几近无色的双唇上亲了一下。
雨朋此来,本是为了提醒小弥和素娘稍作收敛,但此刻她觉得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原先的话,如今全成了不合时宜。她又搭讪了几句,就走出房间。
一到前院就被男人搂住,不断在她脖颈上脸颊上亲吻啮咬。他俩几乎算得上是一同长大,彼此早有情意,直到几天前才叫男人得手,可谓是干柴烈火。但雨朋今天却只是勉强相应。男人发泄过一回,滚下来扳着她的脸问:“你今天怎么了?累着了么?”
雨朋踌躇半晌,道:“大公子,”这个家里只有一位大公子,和一位大小姐,“你觉不觉得,大小姐近来有些不同?”
“她?”大公子轻蔑地反问道,“你提她干什么?”
“不过最近也是。”他回想道,“那丫头似乎有点儿人大心大的意思了。从前她喜欢在花园里面玩儿,母亲说她不守规矩,打了一顿,把她锁在屋子里,后来虽然放了出来,我看她一直有点木呆呆的,最近却似乎笑脸也多了点。既然你也觉得她古怪,不若我跟母亲说说,她年纪也不小了,早早嫁出去,大家清净。”
雨朋忍不住翻身坐起:“年纪不小?大公子,大小姐还不到十四岁呢!”
“十四岁?”大公子重复了一声,“我还以为她已及笄了呢。瞧把你给急的,既然如此,我不跟母亲说就是了。”
但雨朋却没想到,大公子嘴上说着“不跟母亲说”,却铁了心要把妹妹嫁出去。老爷对于女儿的事一概不管不问,夫人一向不喜欢女儿,也不知为什么。因此,她应答媒人倒是十分爽利。只是小弥终究是年纪太小了,大户人家没几个满意的,而那些中等人家呢,又觉得这女孩儿一定是金装玉裹的娇气,因此久久迁延。
小弥表现得若无其事,或者说,年少天真,不通男女之事。她对这件事既无愤恨,也无痛苦,只是一心饲养素娘。雨朋站在屏风后,看着她们如两条蛇一般交缠。小弥是细细小小的白蛇,手在身上肥软的女人蛇上游移。素娘难耐地扬起脖子喘息,尾巴禁不住砰砰地撞击床板。雨朋看不见小弥的手放到哪里了,她只能看见这个十三岁的少女炽热闪亮的双眼,火浪在其间荡漾,使她的瞳仁仿佛在流动。
直至八月,小弥的婚事仍没多少动静,于是大家还如往常过日子。其实算算小弥的生日也快到了,但往年都只不过是叫雨朋给她做一碗长寿面,今年自然更是如此。
小弥自被母亲申斥后,都不曾再去花园玩,可她所养的那条怪物开始结茧了,她整日看护那枚硕大的丝蛹。只有中午无聊,会趁着夫人老爷午睡,去花园玩一会儿,而问题正出在这里。
这桩事儿,雨朋并未亲眼看到,是大公子说给她听的。
“他一看到她,那眼睛就直了。嘿,简直是神魂颠倒啊!”大公子一边在她身上动作,一边似乎有点气狠狠地在她耳边倾诉,“他倒是一直都很赏识我的画,可就算是那画——不。就算是赵子昂的马,恐怕也不见得能让他 露出那种表情来。”
他俩入港已久,对彼此的身子已摸得稔熟,因此大公子虽动作稍嫌粗暴,所带来的快感却如骤雨。雨朋浑身酥软,搂抱着他,气喘吁吁地说:“那不是正好吗?你说他丧妻,如今孝期已满。又无子女,家里姬妾也少,我想他和大小姐……啊……”
“哼,也算那丫头有点福气,这下可算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大公子的额头上罩着密密一层细汗。他又重重动作了几下,才翻身下来,低声道:“也算我们家不白养她一场,这下,我明年科举算是稳了。”
雨朋知道大公子虽然可称千金之子,广有家财,但却始终认为,要想光宗耀祖,必得中举才好。他善画,却只把这看作是雕虫小技,上不得台面。他既然心心念念是此,总归算得上是上进,她当然也只想尽力帮助他。
小弥知道自己定亲后,脸上难得露出了厌恶之色。她穿着一身白衣,那么小小的一个人,黑发长长地散着,像什么不见人世的花妖月魄。雨朋环视四周,并没看见什么丝茧之类,不由大大松了一口气。她和婉地把这件事说给小弥听。
“你见过他,品貌是不是不错呢?何况又是这等泼天的富贵,我听你哥哥说了,他很喜欢你。老爷和夫人,也是为你着想……”
“雨姐姐。”小弥淡淡道,“我父母还曾为我着想过吗?”
这孩子真是可怜。雨朋的心里忽然微微一动。
“大小姐。”她叹了口气,“你明年也要及笄了,怎么还说这种孩子气的话?老爷和夫人哪里不是为了你着想?”一边说,她一边伸出双臂,意欲拥抱她。小弥却转过身去,抬手挡她。
看到小弥这幅情态,雨朋却禁不住想起了她和那个妖怪在这床榻上缠绵的模样,心便又冷下来。她轻轻说:“那我就先走了。”
第二日,老爷和夫人去姨太太家,大公子又带了小弥的未婚夫来。两人饮酒,雨朋在旁伺候,大公子吃得醉醺醺的,雨朋也被他强灌了几杯。她并没醉,只是有一点头晕,出来解手时,正巧看到那位准姑爷旁若无人,径直走向后院。她刚要拦,却又犹豫了。
踌躇片刻,终是回去伺候大公子睡下,躺在他身边。
雨朋是被叫骂声惊醒的。她睡下时并不难受,此时却头痛得几乎要裂开。她揉着太阳穴,起身循声赶到后院。却撞见大公子正揪着一团血糊糊的东西往后院那口井拖,嘴里正大声叫骂着。“婊子。”他一边说,一边又狠狠朝那一团东西踢了一脚。“你现在还叫得出来吗,嗯?贱人,娼妇,坏了我的好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私底下做了些什么营生?装什么贞洁烈女,毁了我你现在心里是不是畅快极了?小贱人,我现在就要了你的命!”
他抬头看到雨朋时,脸上还是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雨朋怔在当地,忽然矮身,朝那团血糊的东西看了一看。
“你把……你把大小姐给杀了!”
那一团不明物体就是小弥。很难再辨别出是她。她浑身的骨头,恐怕已同小孩把玩的七巧板般散乱。其实雨朋全是凭头发判断的。白衣已成血衣。雨朋几乎找不到她的眼睛,其中一只扁得就像纽扣,另一只全充了血,在一片血色中,看都看不出来。
她抬起头来瞠视着他,忽然扬手便扇了他一巴掌。大公子头顿时一偏,再正回来时嘴角流下一缕鲜血。他表情慢慢软下来,甚至可以说带了几分可怜巴巴。他累了。在约半个时辰的疯狂后,他也无法再亢奋。
“雨朋。”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全身溅了多少血,谁能想到这小贱人血有这么多?“这小贱人拿簪子捅了王爷!他说要毁弃婚约,接着就走了!我的科举怎么办?”
说到科举,他又感到愤恨在血管里奔涌。“我得让这小贱人还回来!”
雨朋道:“所以你就杀了她?大公子!她是你妹妹啊!你……”
“我宁愿没她这个妹妹。”大公子拖拽着这团小小的肉,继续往前走。雨朋拦住道:“你还要干什么?”
大公子挥开她,接着,像把一团破衣服塞进箱子似的,把那团曾经被称为小弥的骨肉头发的混杂物丢进了井中。
雨朋尖叫一声:“大小姐!”她扒在井边往下看。什么都看不见。大公子说:“你别叫了——她早就已经死了!”
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疯。只是一个忤逆的妹妹而已。不,哪儿还有什么妹妹?
雨朋直起身子,他看到她的脸煞白,心里也知道她有多惊多吓。但一时间也不知道能怎么安慰。
“我也不想的。”半晌,他没头脑地说,“雨朋……我只是,太气了……我们家难道就白养这么个女儿,还毁了我的前途……”
雨朋忽然冲进他怀里。卯足了劲儿,打他,拧他,咬他。泪水浸湿他的前襟,他一动不动,任她施为。她身上渐渐也染上了他的血腥气,他觉得心满意足了。
小弥这名字不再有人提起。她是一个私奔的少女,跑得毫无踪迹,想找也毫无头绪。有心人会在街边的肉铺或是门口的石狮子上看到一两张风吹日晒雨淋至发黄变脆的寻人启事,上面的名字漫漶,人物模糊。
雨朋也尽力让自己把这一切都忘记。老爷夫人和大公子,他们三位的生活一切如常,且还格外坦然舒畅。只有雨朋,她不能做到。她尽力避开后院,尤其避开那口井。她亲手擦净了那间小屋里的每一处血痕,于是晚上做梦时就时不时梦见自己在擦那间屋子。
什么都不会发生,只是不停地擦拭。
天知道,她,竟然会流这么多血。
白天醒来时她都觉得乏累。攥着抹布时,手也忍不住要去擦拭似的。她几乎害怕睡觉,害怕和大公子本应疲累却甜美的房事,害怕夜晚。
时不时她会觉得自己忘了些什么,可是她也害怕回想。要是想起那天,她担心梦里会增添新的内容。要是想起那个梦,她害怕那个梦会更长。
也许一辈子都要做这个梦。
中秋节那天,她总算想起自己忘了什么事情。当时,她正在收拾一条鱼,背后忽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
雨朋转身,看到一个个子高得快顶住门的女人,皮肤灰暗,眼睛朦胧。她头发扎也不扎,穿了件灰中闪紫的纱衣。雨朋不认识她,刚想开口,她却先发问了。
“雨-姐-姐-”她有如故意拉长声音地这么念着。
“小弥去哪儿了?”
是素娘。雨朋不知道小弥究竟把她藏在了哪里。但她如今回来了。且要找小弥。
“她……”
素娘朦胧的眼睛罩着雨朋。她实在长得太高了,看下来时如同睥睨。
“被老爷送去姨太太家了。”
“姨-太-太-?在哪?我要去找她。”
“几日后她就回来了。”雨朋补充道。
素娘看着雨朋。她的眼睛,简直就像是在你的眼前。
她转身走了。雨朋看着她的后背,她长长的赤脚。雨朋忽然觉得手里的刀如此实在。
或许大公子把大小姐……的时候,也是这感觉。
雨朋把那条鱼放进锅里,就拔足狂奔,跑得香汗淋漓。那间小屋还是那么干净,她亲手擦过的,里面空无一人。
她来到井边,用一根长长的钩子探捞。每捞上几下,就抬头看看四周。
捞上来一大块微微腐烂的肉体。别无他物。
雨朋抱着那块肉,往厨房走。一路上什么人也没遇见。她走进厨房,把那块畸形的肉装进一个大桶里。她在原地定了片刻,忽然涌出了眼泪。双眼模糊地开始收拾肉。
加入大量的盐——肉已开始散发出臭味,必得这样遮掩——时,素娘进来了,那时屋子里只有鱼香。素娘如主人似的,四处巡看。她的双眼似乎更明亮了一点,雨朋只作不见。
素娘出去了,雨朋松了一口气。
肉腌了一部分,剩下的做成了月饼。除了小弥外,这家人没有喜欢吃肉馅月饼的,因此没有谁去碰。雨朋也没有吃,她没有想过以后要怎么处理。
大概只能等到坏了扔掉。
当晚,她和大公子又欢好一次。睡后又醒,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做梦。
只是窗外一轮明月清辉,勾勒出一个高脚伶仃的影子。
素娘在她床前蹲下身。就算蹲着,她也这么高瘦得吓人。
“雨-姐-姐-”她用气声说着,捧起手中小小的人头。井水洗净了它,不再有一丝的鲜血,两只眼珠也不见了,大概是烂掉了,只有眼窝里条条白色虫子蠕动着。嘴角原来一直被撕到耳根,干干净净的白肉相互贴着,露出一点退了红的齿龈。头发被撕掉一半,头皮上挂着根根水草。
“小弥在这里呢。你为什么要骗我?”
雨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她只能摇头,发出咯咯的喉音。
大公子喝了酒,睡得如死。
“小弥和我说,月亮圆的时候,就是亲人相聚的时候。”
素娘的话已说得很流利了。
“你们为什么把她放在井里呢,雨姐姐?为什么不把她给我呢?为什么把她切开了呢?”
“为什么不把她给我呢?”
素娘抬起头来,对着小弥被撕裂的苍白的嘴唇,深深地一吻,如凡人饮酒那样。
“啊……”她发出一个长长的、带着哭腔的极怪的声音。
她把头颅放在头顶上顶着,用两只手分别扳住上下颚,一使力,两颊的皮肉如纸直崩到耳畔。一层一层尖密歪曲的利齿,滴着唾液,从唇边直排到喉头。
阿香在地上翻滚。
夜风大作,烛光摇战。雨朋秉烛,从后院转出,蹲在她身边。
阿香两眼翻白,明显已什么都看不见了。她的嘴张大到把脸都拉长了一倍。有什么东西,正从她嘴里挣扎着出来。
雨朋把烛光照近,细细地看。
一个绿色疙疙瘩瘩如蛙的头,没有眼睛,伸着爪子,艰难地探出。阿香的嘴角都快挤裂。似蛙的东西甚却如蛇,脊背泛绿,肚皮泛白,长长的一条,在阿香的呻吟中将自己拔出,一出喉头,就妄想逃跑。
却不可能。
它把阿香的胃也给拖了出来。原来那长在了它尾巴上,它的身体连着翻出的胃囊与食道,浑然一体。
它呱呱呱凄厉地叫着,用两只前爪在地上爬动。力气倒是很大,拖着仍在呻吟的阿香,竭力逃避烛光,向门跳去。跳动时,阿香的头与身体便不断在地上擦触摔砸。她不断地呻吟,意识犹在。
肉红色的食道与胃囊绷得紧紧的,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掉。
它在门口停下,叫声更大了。
门已锁。门前躺着一具男尸,和一具蛙尸。蛙尸拖着胃囊与食道,似乎是被石头砸断。
蛙惨叫着,避开他们。
它迷惘地、磕磕绊绊地行进着。
雨朋起身,又走到后院。
她走到井口,弯腰探身进去。一股死水的凉气扑到脸上。
“什么时候能完呢……”她轻轻地说。
里面的三张脸惊恐地做着尖叫的口型。她伸出手,把他们从水草肥厚的根上薅起来,津津有味地先吸食脑浆。水又是这么清了。
她一跃而下,沉到水底。她在水中长得又高,又长,又细,身上的鳞粉都给冲净了,露出了皮肤灰暗的底色。
然后她又蜷缩起来,像一条水蛇。她开始思念小弥。小弥教她的东西还是太少了,以至于她并不能很准确地描述这种感觉……像是灯下,又像是细雨。像是被小弥拥抱时,那种过分甜而温的热度。像是一个捉摸不住的下午那白而热的阳光。小弥不会回来了,因此她思念得十分安心。她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惆怅,有一种朦胧的渴望,那就是希望能说得更多。
无论如何,她马上就要睡去了。醒来后再伸展开那双翅膀,把如海的鳞粉洒向庭院和自己。但那是醒来时的事。现在她在思念,在浸着凉月的井水下,如梦般地思念。
备注:真的此生不愿再踩死线……
二
“秦公子,请。”桃花素手轻抚,推开了虚掩的木门。
年轻人挑了挑眉,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他轻快的走到了小屋前,进门前仔细打量了一下,这木屋结构纹理浑然天成,竟仿佛是从旁边的桃花树干上长出来似的,只额外加装了门扉和窗户。
那盏引路的油灯,此刻在唯一的桌子上摇曳着,蚕豆大小的火焰居然把不大的房间照的十分明亮,也难怪老远就能穿透迷雾看到。铜绿在灯盏底座上斑驳点缀,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只有浅浅的一点点油,灯信是一种淡粉色的棉线,烧的十分稳定,晚风吹拂过窗沿,火苗居然丝毫没有动摇。
一进到屋里,桃花和水汽的香味更加浓郁了,地板上氤氤氲氲的一层薄雾,人走过的时候被戴起一层层的烟波,若不是在这荒郊野外,倒是有几分仙境的韵味。
桃花站在桌前,不知道从哪里端出来一个托盘,上面是两只小小的青瓷酒杯,薄薄的杯壁,远山雾霭一样素淡的颜色。当碧清的酒液注入杯中,杯底更是荡起浅浅的波纹。虽然只有方寸大小,观之却如同一汪泉水,灵气流动。
“好香啊!”晴明轻轻的摸了摸鼻子,忍不住大声赞道。“如此美酒,居然有幸品尝,真是多亏我这一趟迷路啊。”
“山野之中,别无他物。小女子闲来收集这棵桃树的花蕊,用门前溪水酿造,在沉与溪水之中窖藏,三年而成。”桃花自己端起面前的一杯,见晴明只是拿着欣赏并不饮下,微微一笑也不在意,而是自己低头抿了一口。
“我有好些年头不曾离开山里,日日在此采药酿酒,失了礼仪分寸,让公子见笑了。”她姣好的面容上带着一丝苦涩,眼波低垂,欲语还休。
年轻人似乎有点无奈,但又不能不表示点什么,连忙把手里的酒一口喝了下去,辩解道:“没有没有,是我失礼才对。这酒香另人迷醉,我一时沉迷,想要多闻一会,舍不得就这么喝下去。”
桃花立刻转悲为喜,给他重新满上一杯。
“公子不嫌弃就多品几杯,我平日独自一人,喝了也甚是乏味。”
“恕我冒昧,姑娘为何一人在此深山采药酿酒呢?”晴明接过新的一杯酒,两根手指捏着在鼻子下缓缓的转动,似乎沉醉在酒香之中,不经意的问道。
“我本是隔壁山下陶家庄人士,祖祖辈辈开药铺,我从小和祖父进山采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桃花倒也不避讳,慢慢的说起了她的故事。
“这里的山川河流一草一木,我都特别熟悉。什么地方有什么药草,什么时候采摘效果最好,哪里有最甜美的野果,哪里有最鲜嫩的蘑菇我都一清二楚。”桃花看着油灯,唇边勾起一丝微笑。
“我在这里无忧无虑的度过了整个童年,后来稍微大一点的时候,家里人让我回去准备结婚。给我说了一门亲事,就在山对面的万家集。那时候我挺淘气的,就穿了我弟弟的衣服,悄悄的翻过了山头,到我未来夫婿的家乡去打探。想看看他是怎样的人品,若是个粗鄙之人,我宁可在这山里待一辈子也绝不嫁人。”
晴明见她说的专注,也不打断,只默默的品着手里的美酒,当好一个听众。
“但我没能走到万家集……那天,我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伙土匪,撞见他们杀人越货。土匪的狗发现了我,狂吠不已,土匪为了灭口,派人追杀我。我逃啊逃啊,慌不择路,摔下了悬崖。醒来以后,我就在这里了……”
桃花叹了口气,摸了摸身后的墙壁:“我当时摔伤了腰,挂在这棵桃花树上,每天只能吃点花瓣,喝点露水。过了好久,我才能动弹。等我可以下树的时候,我发现我怎么都离不开这个山谷。”
“既然走不出去,我就只好在这里住了下来,一日又一日,不知道过去了多少岁月。偶尔有迷路的人会路过这里,我就会像今天招待公子一样,请他们喝酒。然后恳请他们帮我送信给家里人报平安。”
“所以姑娘希望我也帮你送信吗?”晴明轻轻的放下酒杯,一脸诚恳的问道。
“是的,请帮我把这封信还有这瓶酒送到万家集万府,告诉他们我在这里。”桃花转过身,从墙上的浅柜里拿出了一份折桃花模样的信笺,还有一支细长的青瓷酒瓶。
“那么这么多年,有人来找你吗?”晴明接过信和酒瓶,淡淡的问道。
“……”桃花突然捂住了胸口,痛苦的喘息了一声,然后呜咽着回答,“没有……从来没有……他们忘了我吗?是忘了我吗?”
《潮》
文:鹤野
“潮”出现的第十年,世界总人口缩减至三十亿人。
起初只是一次怪奇事件。一名自由摄影师来到一座位于欧洲的小镇,发现这个小镇的人们全部像雕塑一样凝固了。他们表情或惊恐或绝望,肢体动作夸张但僵硬,而身体早已冰冷。
这样的“怪奇事件”开始在世界各地频繁出现。在餐厅里喝着咖啡的人会突然大叫,挥舞着双手,神情扭曲惊恐,然后张开嘴,发出某种带有特殊频率的声音,他身边的女人听到这声音,松开了抱着怀中婴儿的手,狂叫着舞蹈,口中发出一样的呼啸。这声音席卷了整个城市后,只留下鲜活的雕塑。
人类意识到这是一场灾难,一场难以抵御的灾难。“潮”出现的第四年,人类发现了“锚点”。
最初的锚是潮中的幸存者。幸存者虽然也受到了潮的影响,出现了精神错乱等症状,但最后似乎是凭借着强大的精神和毅力幸存了下来。仿佛是神依旧爱着世人,在末日来临前施舍了希望,人类中锚点的数量一点点增多,锚点成为了最后的稻草,成为了英雄和救世主,人们等待着破解锚点和潮之间的关系,等待着成为锚点的那一天。主观唯心的精神强度被认为是抵御潮的有力武器,重获希望的人们欢欣鼓舞,官方或民间自营的锚点培训班欣欣向荣,人类似乎又一次凭借着伟大又独一无二的灵魂抵御了天灾,这个种族将在宇宙中光荣地存续千年万年。
乐观主义在社会上盛行了一段时间后,被残酷的现实逐渐冷却、击碎。对潮的研究进度缓慢,锚点的数量起伏不定,而潮中的死者数量却一直稳定地增长。
潮出现的第十年,世界总人口缩减至三十亿人。
一座休眠舱停止了封冻工作。
安德烈从死亡的长眠中醒来。黑色的迷雾和细碎的白点漂浮在视野角落,有惨白的触手从雾中探出,牢牢卷着他的四肢。安德烈的双腿尚未触及地面,灵魂深处却已经发出一声叹息,好像幼儿离开温养他的母体,向着险恶莫测的人间发出第一声低哑的悲哭。
锚点计划和听潮人行动已经不再产生良性效益,人类正在灾难中逐渐走向灭亡,因为可用资源日渐减少,灯塔基地决定启用一批较为危险的人物,力求将资源最大化利用。
安德烈在复健室里做恢复训练,大汗淋漓地从长杆的这一边走到另一边。前方高悬着的屏幕上播放着最新死亡人数,主持人的声音像蚊虫一般从扩音口中飘飞出来,在空气里扇动着翅膀嗡嗡作响。底端的字幕无声滚动着一段牺牲者名单,他觉得自己的胃部钻进了一条蛇,冰冷鳞片摩擦内脏,密集的痛感促使他忍不住跪在地上,掐着喉咙干呕,他眼前有浓重的黑雾,喉中翻滚着铁锈味。有人冲进来,卡住他的肩膀呼喊他的名字,而他不想回应任何人的声音。
医生说他至少需要一个月才能恢复身体,投入听潮人的工作,但安德烈只用了半个月。他迫切地想要离开,迫切地想要去往某个地方,于是他将退役军人的身体潜能发挥到了极致,收拾了行囊,在一个阳光正好的下午坐上了越野车。
坐上车座,安德烈长长叹息一声,他转动钥匙,引擎启动的声音和另一侧车门关闭的声音叠在了一起。
安德烈愣住了。某种声音在他的脑海深处炸响,他只犹豫了一秒,就猛地转过头。一身黑衣的克里斯拎着背包坐上了副驾驶,目不斜视地系好了安全带,动作流畅神情冷漠,好像他是上了下属的车,连招呼都懒得打一个。
安德烈看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反而沉默了。他有很多话没有说,很多激烈的情绪没有发泄,而克里斯对旧友重逢的场景面不改色,好像他们只是各自旅行去了,他们之间也只是再平常不过的数年未见而已。
安德烈的沉默却是吸引了克里斯的目光,他转过头,灰蓝色的眼睛凝视着他。
别傻笑。克里斯说了见面后的第一句话。
做不到。安德烈说。他忍了许久,还是没能压住不住翘起的唇角。他捂着眼睛傻笑了好一会,笑到眼角流出泪水。
克里斯,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安德烈踩下了油门。
安德烈的驾驶风格说得好听叫一骑绝尘,说得实在点叫横冲直撞,他握着方向盘,在空荡的公路上将油门一脚踩到底,推背力把他死死摁在座椅上,克里斯无声骂了一句,他因为这熟悉的感觉而大笑起来。
狭长的公路上有一点光飞掠而去,如同闪闪发亮的滚珠困在人类的废弃机器中,循着管道,落进下一个生锈凝滞的组件。
越野车顺着公路开了几个小时,距离基地越远,被废弃的车辆和诡异的雕塑就越多。无主的车辆横在马路上或是缓冲带里,车里的尸体落了一层灰。
他们行驶进废城,凝固着扭曲的人类的城市,街道上像是摆满了橱窗模特。高楼的玻璃窗反射阳光,阴影中陈列着坏死的人体。
潮爆发的最初几年,人们尚有精力将尸体销毁,投入公墓,后来潮爆发的次数越来越多,人口越来越少,人们也越来越绝望和麻木,一座城市一旦受袭便完全变成空城,废城中塞满尸体,因为城市中很可能有潮的残余,所以除了流浪者和需要补给的锚点队伍,不会有人再光顾这座城市。
就像一座庞大的人类墓穴。
他们驾车驶过死寂的城市,在街边找了一间餐厅。门没锁,座椅上歪坐着尸体,克里斯搬开一具戴着厨师帽的尸体,检查是否还有可利用的食材。因为这座城市并没有完全断电,所以他们可以利用这里的厨房。
街对面就是商店,里面的速食食品还没有被路过的人消耗干净,他们其实可以用一箱食品和一个热水壶应付一顿,但是克里斯不同意。
克里斯是一个古怪的人。他对食物极其挑剔,只要条件允许就一定要亲手料理,但在环境恶劣的时候又对食物有极高的容忍度——他和安德烈在服兵役期间,后者不止一次对着前者面不改色挖虫子吃的画面叹为观止。
后来我才知道,你完全是因为自己就是魔鬼料理高手,才会那么快速地接受奇怪食物。安德烈摆出泡面盒,在桌子后正襟危坐。你如果再做出芥末拌菠萝海胆这种东西,我绝对会立刻转头吃速食食品的。
快餐店不会有海胆的,有也不能吃。我什么时候做过那种东西?
五年前你凌晨三点撬开我的房门、把我拽起来告诉我你的潮声分析报告突破瓶颈、并且打开我的冰箱做了一桌不正常的菜的时候。
克里斯最后端来了两盘简单的快餐,夕阳西沉,落日余晖从玻璃墙外透进来,饮料瓶上有冷气飘开,四下寂静,只有刀叉碰撞的声音和头顶风扇的呜呜声,这平静甚至让安德烈生出一种幻觉,仿佛他们不是身处末世,只是在工作结束后一同在街边解决晚饭,似乎只要一回头,就能看见歪斜在座椅上的人神情平静,有说有笑。
他们决定在这座城市里过夜,安德烈表示想睡个好觉,如果再出了城他们就又要睡在狭窄的车座上,不如趁现在利用好城市资源。克里斯听懂了他的意思,带着他找到了一个家具店,安德烈如愿以偿地躺在展示区的软床上,陷入深眠。
他脑海中的声音一起一伏,他在混乱的梦境中听见了钟声。
【碎片之一,高楼。】
“著名的‘斯堪德小镇事件’让人类首次发现了‘潮’。”
“经过研究,我们发现潮是一种无法预测和预防的灾难,潮的发生没有时间和空间规律和限制,目前已知的表现是:被潮袭击的人会逐渐精神错乱,进一步引起神经坏死和脑死亡,最后肉体也会被影响发生硬化和腐坏。”
“潮的主要传播方式似乎是那种由人发出的特殊频率。在接近脑死亡的阶段,受害者就会发出那种诡异的声音。在受潮袭击时戴上阻断声音的装置是无效的,但将那种声音录下再播放不会致使死亡。”
“由此推测,决定潮的作用的是某种能量或物质,而不是被我们成为‘潮声’的那种诡异声音。”
安德烈趴在桌子上,讲授声中昏昏欲睡。几分钟后他抬起了头,凝视着身边一下一下敲着桌子的手指,再顺着手向上凝视身边人的脸。“停。”
敲击声依旧。
“停。克里斯。我说,停。”
“无趣。”他说。“太无趣了。”
“可是台上的人现在在讲的是你自己写的报告内容。”
“是我写的。而它无趣至极。”
“好吧。我猜你又要说‘研究者的基本精神就是把自己的文章挖出来鞭尸’那之类的话了。”安德烈没了睡意,坐起来。“所以有什么高见?”
“我们对它的了解太少了,少到一切都是没有根据的浮萍。”克里斯平视前方。“无法用仪器捕捉和检测,没有足够的幸存者,对解剖材料的分析也宛如笑话。人类的生物学和物理学发展到能完全破解潮的时间足够人类灭绝三次。”
“你这话还是别写在报告上了。悲观主义不过审。”
“上面什么时候能重视这种不过审言论,人类什么时候有救。”
他们不再交谈。课堂外的钟声响起,讲师宣布结束,听众逐渐离席。缀着水晶的顶灯渐次熄灭,行人的影子从左至右,投影仪机械重复播放着惊恐扭曲的人,面色苍白的男人动作渐缓,凝视着观众,张开嘴。
“你为什么不选择自己去演讲?”
“他们不会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们。让我站在一群不知思考为何物的人面前宣讲无异于羞辱我的人格。”
“你只是讨厌和陌生人交流。克里斯,你这毛病得改改。”
钟声。
“听潮行动已经确认开始。人们对这个构想众说纷纭,而我认为它是正确的,人类已经不能更糟糕了,我们需要更极端的手段。”
钟声。钟声。
“沉入潮声,听取潮声,成为潮的一部分。真是疯狂的行动。”
“嗯。”
“好危险啊,我是说,听潮人。”
钟声,钟声,钟声。
“我不会让你死的。”克里斯说。
——钟声停止。
安德烈猛地睁开眼睛。奇异的频率在他的大脑里冲撞,他把自己死死摁在床上,大口呼吸试图减轻胸口的闷痛,他偏过头,他的战友和锚点就站在床边凝视着他。
克里斯伸出手说。我们走吧。
听潮的过程乏善可陈。和世界上大多数的工作一样,听潮在听潮人眼中是一件再繁琐无聊不过的工作,要说和普通的工作有什么不同,大概是它还具备一定的主观唯心和直觉至上的成分。
听潮行动是一个异想天开的计划,它不再以现实科技为依仗,完全依靠特殊群体的“能力”来探测潮声。最初是因为灯塔发现有一些锚点对潮声特别敏感,在参与任务的时候往往会提前对潮爆发的位置产生排斥或者恐惧感,甚至出现幻觉,灯塔利用了这种情绪反应,让这些特殊的锚点进一步地沉入恐慌的情绪之中,试图以此突破对潮声的探测瓶颈。
这个计划构想遭到了许多质疑,而在经历了一番波折之后,被选出的特殊锚点通过特殊训练,竟然真的成功找到了潮的爆发点。
虽然成功的概率不到百分之十,提前的时间也短到几乎无法疏散人群,但人们还是受到了鼓舞。为了增加听潮人的安全感,计划中加入了锚点,以两人为一组,听潮人和锚点共同行动——一个疯狂的行动正式开始。
克里斯,听潮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扯淡的东西。安德烈开着车说。我们永远都是在追逐那种所谓虚无缥缈的感觉,早上你起床后出现了幻觉看见自己小时候摔倒在床边磕得满头是血,你在那一瞬间感受到的疼痛和惊恐会让你觉得自己听到了潮声;你在大街上听见模糊的喧哗声,看到一个人在街上横冲直撞,你在那一瞬间感受到的危机和恐慌也会让你觉得自己听到了潮声。神经紧张没完没了,好像热恋情侣一样情绪时刻高涨又提心吊胆,追着一个莫须有的幻影直到心力交瘁。
锚点的工作是无微不至的精神保姆。一边扮演普通人的英雄,一边时刻关注他们脆弱的神经,重点保护搭档的精神健康,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人类重要资源流失,背着一个沉重的责任四下奔走直到神经衰弱。
在科学家极力用科学破解潮的时候,所谓的救世主却如同神棍,依靠着玄幻小说一样的奇怪精神力拯救人类,还挺有趣的。
事实上锚点和听潮人的工作也存在一定原理。我推测,潮是一种能量,而锚点和听潮人则是可以接收这种能量的载体,就像一个病毒株衍生出的变种个体,这两者和周围的能量交换则可以分别达成安抚和探测的效果。
克里斯,你应该进入灯塔。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否正确,但我觉得你不做一个学者太可惜了。
越野车停在了郊外一座废弃的工厂。
克里斯站在墙边伸手一拉,扯出一张锈迹斑斑的铁床。安德烈瞟了一眼很是高兴。不错嘛,今晚不用睡车上了,记你一份功劳。
安德烈。克里斯站在墙边没有动,他说。墙后有两具尸体。
铁床堵住了狭窄的裂口,甫一拉开,就暴露出了墙后的空间。两具尸体坐在狭小的房间里,一具尚可见肉体轮廓,毛发稀疏,表情扭曲,另一具则已经高度腐烂,爬满霉斑的衣物下徒留白骨。两具迥然不同的尸体靠在一起,身上盖着一条落着厚灰的毯子。
安德烈轻轻翻出两具尸体口袋中的证件。他们分别是锚点和听潮人,他们是彼此的搭档。
左侧的尸体僵硬,相对保存完好,是死在潮中。右侧尸体的颈骨上有很深的刀痕,尸体腐烂严重,他是自杀。克里斯说。
他们之间短暂地安静了。听潮行动开始后,人类发现锚点并不是无坚不摧,死于潮中的锚点和听潮人逐渐增多,个别个体还会成为新的爆发点。人们绝望地发现他们再一次停滞不前。
安德烈摸着地上的尘土,这里无人经过,活动痕迹反而保存得很好。听潮人的尸体有些不自然,或许在他死的时候并不是这样的姿势,地面上没有拖行的痕迹,但有一些不甚清晰的脚印,那位锚点应该是在听潮人死后,将尸体带到这里,然后自杀了。
锚点为什么自杀?克里斯问。这座工厂虽然废弃,但各项设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房屋结构也很稳固,没有发生武装冲突的痕迹,排除受人逼迫自杀的可能;这里距离最近的城镇只有徒步一个小时的路程,资源补给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他为什么自杀?
安德烈沉默了一会。因为他的听潮人死了。
安德烈,我无法理解。克里斯说。我不理解为什么一个人放弃生命的选择和他已逝的搭档有关,人类的连结远没有那么亲密。
安德烈沉默了更长的时间。克里斯……克里斯,我无法向你解释。从我认识你的第一天开始,我就试图告诉你人类的感情远比你设计的任何一个物理模型要复杂。
寂静一层层压下来。
克里斯,他的听潮人死了。许久之后,安德烈轻声说。
我不会让你死的。
为什么?我们参与128战役,在树林里突围的时候你也说过这句话。为什么?克里斯,你明明不理解这种感情。
克里斯沉默了更长的时间。
七年前在防御工事里等待救援的时候,你说你的二十一岁生日愿望是好好活着。
他们没再说话,他们沉默地搬运尸体,在工厂旁边的一处荒地上小心地掩埋了。安德烈找来军用记号笔,在石头上写了两人的名字,缓缓插进土中。
太阳沉下地平线,星空从另一边攀爬而上,安德烈在工厂旁的空地走走停停,克里斯不远不近地跟在他身后,最后安德烈席地而坐,天幕中群星璀璨,星空翻转变换,漠视着人类自尚未开智的蒙昧走向无可挽回的陷落。
【碎片之二,坍塌。】
第三十二次听潮行动。巨潮灾难。
“主要负责测量的听潮人是顾,是新来的孩子。他的搭档叫萧,女性锚点。”
“十分钟后到达城市,已经向当地政府出示了国际证明的行动许可,一切顺利。”
居民在相对有序地疏散,但他们依旧恐慌。人类如同群居蚁,黑色的线条缠在街道上,他们挤在狭窄的通道里一点点排出城市。
闷雷,闪电。雷声压在云层中像是鼓点,在某个特殊的节点上组合成带着某种特殊频率的声音,轰、轰、轰。他们站在高处俯视着街道,我听到了一些声音。
“克里斯,不对。”
克里斯没有说话。
远处的年轻搭档在引导居民疏散,顾的动作僵硬了一下,他也听到了那些声音。
听潮人最相信直觉。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
“不对。克里斯,让他们回来。”
克里斯没有说话。
雷声再一次聚成鼓点,空气在膨胀,人群凝滞了一瞬,所有目光都朝着某个方向看去,在那个恐怖的零点一秒中,我听见了潮声。
——潮声。
我看见那双漂亮的黑色眼睛失去了神采,他是个出色的战士,他张开嘴,周遭瞬间安静,然后那个平衡的点猛然消失了。
“……克里斯!”
我感觉自己的手臂被拉扯着向后,我的身体中有熟悉的情绪在生长,空气又开始流动,耳边的声音骤然清晰,我看见萧举起了枪,短促的枪声被雷声碾过,潮的蔓延停顿了片刻——他们是出色的战士。
但为时已晚,撤离中的居民停下了,他们神情或麻木或亢奋,口中发出一样的呼啸。
巨大的浪潮卷过黑点,蚁群凝固在琥珀中。
第三十二次听潮行动,遭遇巨潮灾难。
听潮人成为潮的爆发点,潮的强度前所未有,人类锚点首次失效。
浪潮席卷大地,城市死寂,而后坍塌。
安德烈能感觉到他距离潮的中心越来越近。
他们离开一座城市,出城的高速路上停着很多废弃的车,七扭八歪地摆在路面上,安德烈不得不减缓速度,像玩赛车游戏一样一拐一拐地绕过路障。他们又开了很久,路过一个废弃的游乐园,一片早已枯死的花海,一座摇摇欲坠的古塔,最后在一座加油站前停下。
安德烈推开商店的门,发现这里还通着电,于是他从冰柜里拿出一瓶矿泉水,一偏头,看见克里斯已经坐在了餐饮区的椅子上,慢慢地剥开雪糕的包装纸。
安德烈问。雪糕还有什么口味的?
没有牛奶味的了,你喜欢蓝莓吗?
很遗憾,我喜欢柑橘。安德烈难过地翻找出一根蓝莓的雪糕,在克里斯身边坐下。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聊的都是一些琐碎的小事,从基地的伙食到上层的古板老头,从锚点徽章到那把卡壳的枪。克里斯的颈间有光闪了一下,一块金属吊坠掉出外套,随着他前倾的动作甩出一道弧线。那是一块小小的方型吊坠,雕刻出的线条拼凑出锚的形状,
你的那块吊坠,是你自己做的?安德烈突然问。
嗯。在等待开会的时候借了物理实验室。克里斯说。
安德烈还想打趣,加油站外传来了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一个中年男人下了车,他看着坐在商店里的人愣了一下,然后骤然警惕起来。
安德烈猛地站起。“您好,我是灯塔基地的听潮人,不要多问,请立刻回答我,这附近有平民聚居吗?”
男人多少被他的架势唬到,下意识地回答了他的问题。“再往前两公里是还有人居住的城市,等等,你刚才说你是……那……”
男人意识到了什么,安德烈没有给他发散恐慌的空间,加快语速道:“我们会立刻上报,要求疏散居民,不要慌张,现在立刻告诉我方向。”
男人连忙点头,随后皱了皱眉。“你们?”
安德烈愣了一下,他转过头,身边的座位空空如也。
他暗骂了一声。没什么,事不宜迟我需要立刻离开,请你配合我。
安德烈动作迅速地上车,启动引擎,克里斯的声音从后座上传过来。别忘了先上报政府。
安德烈骂了一声。你跑得真快,和陌生人说话不会让你丧命的,克里斯。
越野车在公路上呼啸而过,细碎的声音攀附在安德烈的神经末梢上,缓慢地摩擦攀爬。他听见自己的心脏剧烈地跳动,一下一下地捶打着胸膛,钟声、枪声、爆炸声、尖叫声,一层薄薄的膜缓慢包裹缩紧,黑雾在角落里蠕动,他无助地大口喘息,喉间挤出破碎的悲鸣。
你很害怕。克里斯不知何时又坐在了副驾驶上,他的语气一如既往地冷淡,此时听在耳朵里却显得飘忽。
是个人都会害怕的啊。安德烈辩解。
安德烈,你为什么听潮?
为了你啊。安德烈勉强笑着。
你怎么不说话,你不信吗?好吧,这么说确实煽情了,我也是有为人类奉献的心的。安德烈瞥了他一眼。
确实是为了你啊,我们二十二岁那年兵役期满,恰好又撞上潮的爆发,你非要去研究那个,我生怕你这张嘴被同僚撕了,不远万里去给你当保姆。安德烈嘀嘀咕咕。
克里斯,你是个天才,你仿佛就是为了那种刁钻恐怖的难题而生的。安德烈紧紧捏着方向盘。
但是克里斯。你死了。
2053年7月12,死在潮声里。
为了你啊,克里斯。
安德烈喃喃自语。车辆在路上飞驰,副驾驶上的金属吊坠在忽闪的阳光中发着亮。
【碎片之三,冰封。】
“瘟疫,病毒,灾难。如果说锚点是拥有抗体的小白鼠,听潮人就是主动注射病毒的志愿者敢死队。”
“潮出现在这个星球上,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整个人类群体,人类和它共存之后,它在无声中改造了部分人类。他们在短时间内可以适应潮,但时间一久,潮的能量在他们体内集中爆发,他们会比寻常人类死得更加痛苦。”
“人类不是伟大的种族,救世主是病入膏肓的可怜人。”
“安德烈。”
“安德烈,你在听吗?”
我在听。
“不要把剩余的锚放在我身上,对我来说已经太晚了。虽然你也曾是锚点,但我们现在在潮的中心,不要浪费你的精神。”
……克里斯,如果你死了,我也会死。
“你不会死。我不会让你死的。这是契约。”
我会很难过。
“不要沉入潮中。”
克里斯。克里斯。
“我不会让你死的。安德烈,你会自由。在一切结束之后,你会自由。”
潮声吞没了克里斯。
“安德烈,听潮人,其搭档锚点因受潮声影响,于任务中死亡。”
“安德烈因为搭档的牺牲受到严重精神创伤,短时间内失去听潮人的工作能力,且有被潮反噬的可能。考虑到人类的生存情况不容乐观,且安德烈有可能成为新的潮爆发点,现将其列入危险听潮人名单,统一进入休眠舱封冻,以上。”
安德烈驱车直入城市。
车窗外掠过一张扭曲的脸,鲜明的影像映在他的视网膜上。
车辆横冲直撞,行人匆忙逃窜。安德烈停下车,站在混乱的十字路口中央,人群在血红色的夕阳中狂舞,猩红和黑色交错着在他们的脸庞上扭动,虚空中有一个点静止又膨胀,狂喊和尖叫停顿的一瞬间,那个点猛地爆炸了。
安德烈站在斑马线上,和他一线之隔的女孩神情恍惚。
她露出一个微笑,涂着淡淡唇彩的嘴巴微微张开,姣好的面庞覆着霞光的粉。
她笑着唱出一首毁灭的歌。她举起双手,于是人们也跟着她举起双手,他们张着嘴,潮声浩大,无色无形的潮翻涌着卷过城市,太阳坠落了,而他的锚点依旧稳固地扎在大地上,像是一座孤单的流动墓碑。
安德烈再一次从潮中存活。他倒在沥青马路上昏迷了三天,醒来时他极度饥饿,极度疲劳,但他的世界安静了。
盘踞在他脑海中的潮声消失了,连带着那坚固的锚也一并消失了。死寂的空间里有嗡鸣声被孕育,它撕开裂缝,破壳而出,他的神经叫嚣着恐慌和疼痛,而世界不予回应。
2055年,空前巨大的浪潮席卷了地球后,“潮”消失了。
人类在灾难中近乎完全灭绝,但依旧有残存的火种幸存了下来。国家溃散,政府解体,人类文明在一夕之间倒退回原始的聚落状态,蛰伏着缓慢前行,等待着新时代的开启。
而在那座死城之中,失去了潮的听潮人,人类最初和最后的听潮人,在尸海中停下了脚步。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低头在身上一阵翻找。他从衣襟里翻出一枚吊坠,然后把它囫囵地塞进了口腔。
金属吊坠滑过咽喉,在食道上划出血痕,在他的幻觉之中穿过身体的通道,落进潮湿的胃里。
作者:路人
早些年我去过一个南洋的小岛,具体叫什么已经记不得了。每到周末,岛上都会有盛大的烟火表演,听岛上的朋友说在过去这是吓退遮天巨浪的仪式,如今只是用来吸引游客。我要讲的故事和我一个朋友有关,他原本是烟花表演上类似于“祭祀”的角色。他家里几代人都是如此。
我到岛上的第一天被村长带到了祭祀家,说这段时间得寄宿在他家了。他叫什么我都记不得了,只记得我喊他黑哥。但其实也不黑,和岛上其他长期出海的小伙子比甚至有些白了。他还有少见的浅色眼睛和头发,至于是不是真的浅色呢?我其实也记不太清了。
黑哥和我说:“这岛上这两年外人来的少,你也算是少见的面孔了。”
我记不得怎么回的黑哥了,只记得那晚的烤鱼很好吃,拌着咸味的海风,特别有滋味。
我就这样在海岛上悠闲了些日子,偶尔看看书,拍拍照,骑着自行车环岛旅行,直到周五村长把我接出了黑哥家。他安排我在烟花表演广场附近的小旅馆先对付几天,说黑哥要准备仪式。
很快就到了周末,烟花表演前夕。黑哥带着夸张的面具穿着兽皮的裙子到了广场。广场中间已经搭起了高高的架子,人们一圈围着一圈的坐在地上。最外围是自制的几门烟花炮,但村长说其实早就不用土办法自制烟花了,那几门炮只是摆设。
天色刚刚暗下来,第一轮表演就已经开始了。烟花炸低了,不停的有火星子往下落,差些点着了旁边的茅草棚子。
第二轮表演开始,黑哥独自爬上了广场中间的架子,在上面跳着舞,他身上该是涂了什么油,时有时无的反射了些烟花的颜色。人群渐渐沸腾,有些离架子近的开始跟着黑哥也跳起来了什么奇怪的舞蹈。
第三轮烟花在天上炸开了,已经快后半夜了。越来越的人跟着跳起了舞,宣泄着什么在文明社会没法宣泄的东西。人群丝毫没有疲惫的意思,直到发生了意外。一颗火星子点燃了那些旧烟花炮,里面的土烟花正正好好射到了架子上,但四周的人似是看不见一样。依旧癫狂的宣泄着。
火势慢慢变大,甚至架子最近一圈的人也跟着烧了起来,我只看见那火蛇直冲云霄,熏得我睁不开眼睛。那些还在火力狂欢,我看见黑哥也隐约在火力舞蹈着。隐约的还能看见黑哥涂着油的皮肤反射着红的火光。
第四轮表演开始了,我认为我大概也是在这种环境下发狂了,竟也被身子带着跳起了舞。直到最后疲惫的昏睡在地上。
再醒来时我躺在一片灰烬上,身上披着一层焦土。但浑然感觉不到任何疲惫与痛苦。黑哥坐在没烧完的架子上,看着我。
我说不清楚那场狂欢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回到黑哥家里时脑袋还是昏昏沉沉的,过了两天才好了些。
黑哥说他没其他人那么黑是因为小时候多读了几年书,出过小岛。但比起外面,还是觉得这有些与世隔绝的小岛要舒服些。岛上到处都是悬崖,只有南边有几处还算平摊的地方成了港口和社区。
黑哥和我说他年轻的时候见过几个年轻人,几个年轻的男人。他们关系一直很好,后来其中一个人出了意外,被发现死在了海里,下半身被鲨鱼咬的不成样了,但是岛周围少见有鲨鱼,只能说是运气不好吧?
我留在岛上的第二周,很多细节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好像是吃到了什么其他国家的冰淇淋,是黑哥拿鱼换的,鱼则是烟花表演的时候得来的,是一条罕见的大鱼,听说是什么神使,村里人不敢吃,才在最后轮给了黑哥。
村长那段日子一直嘀咕:“不妙啊,这个季节捕到神使,不妙啊。”
我还是在岛上骑着自行车环岛旅游,偶尔还能看见以前少见的海鸥,漫天的飞着,周五我又被村长叫着要搬去旅店,黑哥这次送了送我,帮忙搬了些行李。那天晚上后半夜下了大雨,风很大,广场周围的茅草棚子都被吹翻了几个,大风还带上岸了一头鲸鱼,我看见它的尸首被留在了南边的海岸上,到了烟花表演前才堪堪收拾干净。
烟花表演依旧顺利,我又在梦里看见了黑哥带着众人在火焰里跳舞,如果我当时再年轻个几岁,说不定会问黑哥是不是有超能力。
第二次烟花表演后,我慢慢的习惯了这种狂欢的生活节奏,周一早晨起来,已经没有上周的昏厥了,那天黑哥请我去了躺餐厅,说是餐厅的出了新菜,餐厅老板的儿子从外面回来接手了餐厅的生意。
所谓的“新菜”也只是某种新口味的煎鱼,但确实是没吃过的味道,听说是深海鱼,所以会比较少见吧?
我们吃到了很晚,餐厅快关门的时候,老板的儿子出来了。很年轻,留着山羊胡子,但也和其他从小出海的村民一样,有些黑。
黑哥和他介绍了我,我们聊了些这两天的见闻,但是更具体的内容我也记不太清了,只记得第二天我们仨一起帮黑哥搬了房子,他本来是住在岛的北岸的,那里烟花表演的广场近些。但是老板儿子说他在西岸有个房子......
请原谅,再后面我就已经记不清楚了,那个周末的烟花表演是我在岛上最后的记忆。那天晚上,黑哥一直没来,晚些时间他终于带着面具到了,但是穿的很厚也不说话。
烟火表演依旧照常举行着,只是到了一半突然起了大风,你可能不太清楚?那个季节是不会有风的,也不会有雨。我们在架子边上载歌载舞,黑哥跳到一半就体力不支了。火焰依旧吞噬了一切,只是这次黑哥没带着人们在火中起舞。第二天我离开了小岛,第三天小岛被海浪吞噬了。
“这就是我的故事。”老者说完,闭上了眼睛,床头摆着一张合照,上面是年轻的老人和他故事里的黑哥。还有几个人,不知道他有没有在故事里提到。这是我在老年医院当志愿者时听到的故事,他们说老人疯了,根本没那个岛。只是带着他碎片的记忆回忆着自己以前的某个朋友,某个兄弟。我去打听了下那个黑哥,说是四五十年前因为什么原因被人抓起来放狗咬死了,又有人说没死,但是后来自焚了。
我离开老年医院前的最后一晚,老人把我叫到了床边,说是想起来了,黑哥是被人打死的,所有坏人都因为吃了神使的肉遭天谴死了。那天他们只在土炮后面看见了两个刚刚满周岁的孩子,那孩子笑眯眯的,用火折子,点燃了土炮。
End
评论要求:求知
作者:四戎
评论要求:无声
(自娱自乐,没啥阅读价值...)
想要认真做一件事的时候,应该选择一个好日子。那假如中途程序出错,我并无方式辨证它是个好日子呢?
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瘫坐在那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这和我没关系。我有些一直以来需要去做的事情。上一次,是在酒吧里,心想醉了就好,谁知,灌了半天,我还是太清醒了,遂放弃;上上次,在荒芜无人区,登上了一座不知名的山,不巧,恐高意一燃起,身子一软,滑坐下去,短暂失忆;上上上次在海边,那天在涨潮,一波一波叠起来,冲上海滩去,越来越高,最后破碎成散开的浪花。潮过无痕,人记住了。觉得景太美,月太圆,想起回家便提起步子往回去。
从那后,我放弃了出门。我开始厌倦除我屋内的任何一处场所,尤其是人来人往的地方,人一多我就慌张,人一多我就嫌自己丢人。每每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强迫自己进入冥想。自然的潮征服了海滩,建立了和谐关系,那我便让我大脑中的潮征服我,让我跟从它走。在它们用力的冲撞下,我摇摇晃晃,欲跌欲撞。那么,下次,下次会是哪一天呢?我期待着。
我起身,走回床边,躺了下去。潮水冲撞着我,任由它带我去任何地方。我直视着天花板,那里粘着我的全身镜。我撩起衣物,露出长长的缝合线——从右下腹部一直爬到左胸口。因增生而狰狞,一股恶心的气味涌上心头。幸好是躺着,不方便吐,想吐也出不来。
倒是,怎么会有人觉得这个伤口好看?那日出门,这伤口被他人无意间察觉。我能明显感觉到来人的迟钝与惊讶,但他的反应瞬间改变:他笑着对我说,不丑呀,我觉得很有...嗯力量感,没关系的。我懂,他其实在害怕;我懂,我的伤口真身如何。事实上,我有多丑陋,它就有多完美。是漂亮的,是无暇的,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轻而易举征服我的。磅礴的巨蛇长驱直入,人身是最美的猎物。不过——我想要我的伤口里长出黄金,让我的黄金插翅直飞。带上我一起。这可比我就这么傻傻躺在这有趣多了。
除了这,还有的,我的手腕。一条一条,密集,有那么点韵律与节奏。有很多口,会闹会笑不会哭。有一天我看见他们张开了眼睛——
也张开了嘴,灵活的舌头舔干净了刚出生的新鲜的血液。他们这般年少便学会了该如何朝夕相伴。我很欣慰。
不久后,那里爬出了一颗一颗的糖果,像鸽血红,是值得被收藏的宝贝。要是经受不住诱惑上前尝一口,会是甜的,是那种挂在记忆上的,被串起的甜美。
根据守恒原则,甜极发酸,酸则继续发酵。那么,甜则是恶臭。
甜到天旋地转。甜到过往也经不住地发抖——我坐在急速退后的过山车上,头有点晕。又是一波新的潮流。
你说"不要啊——"
你们都在说"不要啊——"
可是为什么呢,我是在帮你拆定时炸弹啊。
我是在保护你们的。
我爱你们。
在我有记忆以来我的朋友曾对我说过,我对谁都是一脸笑嘻嘻的,不论初见抑或离别,很心安的感觉,也很舒适,适合交朋友。是个十分温柔的人,她擅自评价道,我猜你不缺朋友。
我心想,说的倒挑不出错,你们有事相求,我次次竭力相助,不惜自毁不惜自我牺牲。当然,这些,这一切都和我是否善良毫无关联,这仅是因为我不在乎。
失去与得到,我毫不在意。
就像朋友还是敌人,我也无所谓。
我不爱什么东西,反正也没人亲近我。尤其是虚无那玩意,一脚踹开我,猛烈地撞击,妄想踹飞我。他如愿也行不如愿也好。我不受什么影响。他开心了就是我的毁灭,他做不到,就净折腾我。我也乐在其中:怎样都行,怎样都好,随意,无所谓,胡闹吧,沸腾吧。
虽然这样,在这,我还是想提几个人。
爱丽丝玛利姆,一个好姑娘。这些天里我终日紧闭屋门,把自己锁在自己的天地里,她担忧极了,在我屋外徘徊。
哦,忘了说,我虽然快瞎了,耳朵也不好使——意思是哪怕我视觉极差,听觉也半斤八两。我的感觉向来十分锐利,时间削不动,现在也如此。听起来像扯淡,但我确切感受了她的气息,气息在担心我,气息总是忍不住想要闯入我的屋中,但每次便半途而返。而那种波动的频率仅仅是因为想看看我,瞧瞧我,或者和我说上几句话吧。这次,她放下了什么东西,往我的窗口望了望,欲言又止,接着是走了。我反思了一下,我对不住她的确实,但我瘫坐在此,全身酸痛,已无力发出什么人能听见的声音,更不必提起身做点什么。也因此,便随她这么来这么去吧。
还有一位是我的童年旧交,雷恩先生。我现在坐的桌前放置着的音乐盒便是受赠于他。那时是我生日,他听闻我喜这些虚里玄乎的东西,便将此做为礼物赠予我。这分明是毫无重叠...我不懂,笑着收下了,在家摆着也行吧。盒面上的光点会在阳光下跳舞,也会有那么一刻我心雀跃。这么多年过去我依旧没有想明白为何,为何会送,送来又是何意?关系好吗?关系...我不需要这种东西?印象里似乎就见过几面,只手可数,谈论的话题也无非是些毫无意义的生活垃圾。那么是为什么呢?会有特殊的含义吗,也说不准也就是和我一般生活太无趣找点乐子罢了。
音乐盒旁是我珍藏的刀,刀柄有花纹,起伏缠绕在会被握住的地方,硌着手。一把刻刀,早些年从拍卖会上竞得,平日里我便是用它来摧毁完整的结构体,供我闲来无事雕刻用,是我多年旧友。今日,我同样是希望我的旧友——它来结束这一切。我受够了,这早该结束了。刀锋闪着冷冽的光,仿佛有气丝连接在我身上,若有若无,却对上了交流的频率。它是我的刀,是我浑身上下携带着淬毒的“刺”,也是我的镜子——一晃而过的弯起嘴角微笑的魔鬼,露出了白惨惨的牙齿。我对此肃然起敬。
我举起刀,我又停住了。目光不争气,瞟到了什么。
等等,这是?这里怎么会有这件物品?我向来极简,若非生活必要之物,早见早扔之。除了些原主人非我,但却在我这安家的物品们,我不知如何处置,便放在那里规则地摆着。面上,我是个随便的人,实际上,这些物品的每一位原主人我都深深记着。我不知如何表达感谢,便收下了,存着,就当确实是有着那么点情谊吧。只是这件物品...我的确不知该从何开始忆起。
不可能的。我不会漏过每一件物品。是哪错乱了。想不起来...为什么?
我放下刀子,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无奈之下,潮流归于平静,我不愿再去想。就当是没有来头的不可名状的挑战吧,不问发起者,我会认真地去解开这个迷题。
不过也别轻易相信我说的话。真是麻烦啊,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我竟会想,要不再多混蛋一天。莫名其妙,真是麻烦啊。我懂了,定是因今日并非是个好日子。
到此为止,我曾说过什么吗?记不得了。
总之,那时候,这时候,请你双倍祝福我。
下次,我会选择一个更好的日子。
---END---
是之前[桁架]关键词的文,写了一部分,改了改拿来混更。
评论:无声
作者:江
这个故事曾经发生过,但也可能从未发生,因为它是关于一些厌恶月亮的人的故事,这约等于讨厌诗人、乐手和画家以及其别的这类人物。理所当然的,在他们统治的年代他们的王国里绝没有这些东西,所以他们也没有自己的诗歌,画像和塑像,以及故事。
我知道这个故事只是因为最开始的时候这事儿和这些人并没有什么关系。
在这些人统治的时代,贫穷是一项普遍性的现象,普遍到每个你认为贫穷的人都没了解到过世界上还有一个词汇专门形容他们所处的状态,因此他们也不太清楚怎么看待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
这很糟糕,因为过得比他们好一些或者好很多的人多半都骄傲于自己在以正确的方式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这些正确的方式大体上包括了诸如一个位置低的人绝不会比一个位置高的人更快乐,更幸福,更满足,而一个穿绸缎的人一定比一个穿粗布的人位置更高之类的。
至于一些罕见的、纯属偶然的、但不可避免会发生的,例如一个穿粗布的马夫正在微笑,但他的主人刚死了老爹之类的状况,对于这类情形,一个富有同情心的绅士或者淑女都明白他们应当先用怜悯的目光注视这名马夫,再对他的主人致以问候。
可怜的人,他的理智已经到月亮上去了。
我们要说的这名骑士正是一位这样富有同情心的好人。
总的来说,他具备许多美好的品质,比如仪表堂堂,骑着白色的高头骏马还有一套做工精良的银甲,又比如忠诚而且勇敢,谦卑而且有礼,如果一名淑女需要被他营救,那她被交还给她的父亲时看起来简直就像没被营救过一样之类的。
像这样的骑士,如果他没有去寻找冒险,冒险也会来找上他,有时他单打独斗,有时他被他最好的伙伴召集(或者反过来),还有些时候,例如现在,他需要帮手,但这趟旅途的目的正是拯救他最好的伙伴。
虽然我们都明白一个骑士应当不止有一位忠心的伙伴,但故事总是这么巧而又巧地发生了。
“……请容我向您确认一下,近五年来您的居所都没有窗子,对吗?”
“如果您认为我拥有这间牢房的居住权,那可太对啦。”
“那么您是名诗人吗?”
“虽说找诗人也该往这地方找没错,但太让您遗憾了,我不识字。”
“也就是说您也不会是个文学家或者哲学家咯?”
“可不是这样么。”
“如此,您对于音乐这项东西又……”
“您要是乐意把蜡烛和眼睛凑近些,准能看见我少了三根指头的手呢。”
“啊,那您就一定是我想找的那种明智的人了。”
无论怎么说,这位骑士都展现出了他的聪慧和公正,他不但完全明白该去哪里找一个好的侍从(牢房的屋顶总是比农户的窝棚严密的),还把这名肮脏而且残疾的囚犯释放出来,真的让他做了自己的侍从。而这名幸运儿一路上得到的对待么,除开要在月亮底下走路以外,以他原本的位置来说决计称得上是宽仁的款待了。
“我可真是从未见过像您一样无畏的人了。”
“唉,这,我真羞愧,倘若不是只有月亮出现时我才能瞧见它究竟在哪个方向,我也是决计不肯让自己像这样被它照着的。”
“而这正是我产生一些浅薄疑问的原因了,依我看,我们已经在月亮下走过了三又三分之二个夜晚……”
“啊,您是想问我,为什么我的头脑依然没有变化么?”
“就是这样,您真智慧,尊敬的阁下。”
“您终于问了这个让我提心吊胆的问题,可我该怎样向您坦白呢?您真是太会让我羞愧了……”
“噢,我猜,总不会是一位尊贵的女士用她的魔法庇佑了您吧?”
“像那样当然也很好,可……我向您尽数坦白了吧,并非是我的头脑有什么过人之处,只因为我正是要去月亮上找回我与我的伙伴的理智呢,唉……真羞人。”
说着,这位骑士迅速地抬起头打量了一眼月亮现在和他们的距离,又连忙低回去,比起三天前自然是要近多了,这叫他羞惭的心宽慰了许多。
“我想,阁下,又或许您会愿意宽容地再解答一个我无知的疑问也说不定。”
“这当然,您请说吧。”
“那么依您所见,您被拿走了理智以后,究竟有没有什么显而易见的改变呢?”
“啊!您又问了个着实令我无措的问题,可我已经承诺过向您坦白一切,我也只好如实说出来了。我变得脆弱,敏感又胡思乱想,每当想起让我友人抛下理智的那场哀恋,还有他发狂的面庞,我也不由得沉浸在莫名的悲伤里,甚至,唉,还会像现在这样,总想对人倾吐出我的思绪……”
“这听起来真是十分像一名正直而友善的人对不幸的正当反应。”
骑士感到他被这名伶牙俐齿的侍从冷冷地讥讽了,他不由得又十分地哀伤起来,而这种哀伤的感觉令他更为哀伤了,那无从捉摸的月亮真是叫他变得一丁点儿也不像自己了。
“您就尽情地嘲弄我吧,像嘲弄每一个不幸的人那样,我不止听着您的冷酷言辞,还要告诉您更多,看看能否叫您冰冷的心想起仁慈来!”
“我看,我保准儿找不出比您更体贴的好人物了。”
他们在争执中继续脚步向前,尽管伤感和愤怒占据了骑士内心的每一处,但他仍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
“——我变得多么陌生啊,当我看见那些尊贵的夫人时,我的念头中不再有纯然的恭敬,我总想扭头看看窗外的宫廷里有哪一朵鲜花更像她们;而当我看见那些整个家庭只有一条裤子穿的可怜人在月亮下围坐到一起,用他们被癔症侵扰的头脑彼此讲述那些荒诞不经的旧事,仅仅因此就能发出比国王更响亮的笑声时,我竟然不再感到怜悯和恐惧、
“您已经全然发觉到自己方才的残忍和冷酷了罢?我却还要告诉您更可怕的事实,我也要残忍地对待您了,我问您时您回答了我,那您一定是知道诗人的了,那些像他们爱慕的月亮一样无常又冷漠,热衷于将人的心揪出来冷冷鞭挞又信手丢下一朵火焰的恶人——这就是最可怕的事情了,我正是看见了一首诗,并将它用起伏的音调念诵了出来!
“……啊,我究竟做了多么可怕的事情……!您是决计不会明白,当我发现我不再能端正正确地履行我的位置时,那是多么的令人惧怕!”
他一边痛苦地大声讲述着,一边斜斜地去睨侍从的神情,但他同时发现月亮离他们已经近到了一个能够攀登上去的距离,这让可怜的骑士甚至不禁觉得自己已经好转了起来。他真是备受了这莫测的折磨。
“至少,唉,我这可怜可悲的家伙总算办到了我的使命。这里可真荒芜……”
“噢,真巧,我瞧竟然也是这样,但那儿看起来很不一样。”
“——您是说哪儿?……啊!您在做什么啊!您差点把我摔下月亮了,快些拉我回去!”
“可这倒是有点儿难办。唉,阁下,但遗憾就遗憾在这儿了,您的智慧叫您问了我所有问题,却还漏了一个呢。如果您记得问过了我的罪名,事情保准儿就不是今天这样了,我犯过的罪状大体上包括了我是一名不识字的诗人和文学、哲学家,一名缺少三根手指的乐手,还是在脑袋里想象月亮的癔病患者。”
“总之,向您致意,我要让您离开月亮了,如果您非得带点什么走那就带走这块石头吧,相信我,它比您的理智好上许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