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为角色未成年时的经历,有原创角色。
(1)
玛尔斯吉利娅向来认为用拳头揍人是一种最能让人兴奋的运动。观察,试探,猜测可能,最后以弱胜强,不仅身体要动得飞快,脑袋也得机灵,不一会儿就能热血沸腾,龙族生来就有的骄傲会在她的血液里飞速奔流,到时而来的胜利快感也会冲昏她的头脑,让她开心到一时找不着东南西北。
没错,她今天就是只用拳头地把这好几块区里的孩子王狠狠地揍一遍,然后就能名正言顺地改朝换代了。
“听说你是玛尔斯家族的一个无名小卒。”
高大而壮硕的希文莱顿‘小帝王’捏响了手指关节,嘲讽地低着头看着比自己矮了半个头的灰发女孩。
“而这个小卒要多谋篡位了,帝王先生。”
“你敢?”
“我敢!”
胆大的女生大声吼道,一旁围观的小龙们就爆出了欢呼声和口哨声,他们都在期待这场好似真正的拳赛一样的搏斗,甚至有的家伙已经带头拿出了零花钱来学大人样地下注了,那个商人的儿子克劳福斯此时正跪在一个木箱子后头一片一片地数着钱币,他根本控制不住脸上的笑容。
吉利娅深知面前这个比其他龙都高大很多的‘小帝王’什么来头——人形搏斗时非常善于抱摔,压倒的伎俩,瞧瞧他身上的那些脂肪包裹着的肌肉,虽不美观,但她的父亲可说这样半肥半壮的家伙才是最有力气的那种。吉利娅兴奋地握紧了拳头,她牢牢地盯着希文莱顿的蓝眼睛,为决斗而兴奋的人总是更有赢的机会!她此时就是热血沸腾的状态,这是野兽狩猎时的兴奋感,一股子的新鲜血液,汩汩流动!不,她的血管里淌得不是血,是一股子新鲜的,旺盛的,带着点位于食物链的顶端的骄傲的,强壮的生命啊!
于是裁判一喊开始,吉利娅便摆好了搏击的姿势,就抬起拳头朝希文莱顿猛攻了过去。
肥仔,我会扳倒你!
但她要探探希文莱顿的虚实。
她已经完全听不到剩余的嘈杂的声音了。他能够看到的只有希文莱顿的脸,和他护住身体的拳头。啊,这就是了。她甚至能够看出来希文莱顿近两天可吃不饱肚子。不然他的动作为什么那样迟缓呢?但他能被他人说得这么能打肯定也是有原因的,所以希文莱顿一定是靠某些有力量的勾拳或直拳来击倒对手的,或者用双手立马让人双脚离地。那么她现在只需要避开那些突然凶猛起来的动作,只要躲开了一两下,‘小帝王’就肯定会有一瞬间力量丢空的空洞感,街头混混可不是那些能够立马使回力气的高手……
普通人可是很容易就累坏的。
吉利娅的大脑转动得飞快。在她的脑子里一瞬间蹦出这么多消息的时候,她甚至还在不停地试探,猜测着对手。甚至还有一些别样的想法飞似的从她的脑海中掠过。
这是一场肉压倒肉的战争,这与万年前发生在篝火边旁的,原始的,野蛮的较量无差,凶狠如狼,奸诈如蛇——所以这也是纯粹的,力量与智慧上的角斗,更是一个强大的生命用这种方式来向另一个生命证明自己更加强大,在它们碰撞的同时,都互相拼了命地想要把对方吞下!
噢!这即是强大而高傲的龙族最原始的本能,令人热血沸腾的东西——征服!
吉利娅.玛尔斯。
她快笔写下自己的名字。
“玛尔斯……北欧移民?还移到西部去了?”玩着支铅笔的男人直直盯着她写下的名字,头也没抬,他的目光就像一把锐器般牢牢地钉在了写着她名字的羊皮纸上,还不仅仅是扎在上头,甚至还想将这个无辜的名字挖下来。
这人的耳朵尖尖的,就像英国神话传说里的精灵一样……不过吉利娅这个在刚到纽约没几年就奔赴西部的家伙自然不清楚了,她也就是曾经还在伦敦待过的那一段时间里,翻过几本神话典籍,看过几幅插图而已——就比如铸造了亚瑟王的湖中剑的精灵,他们的耳朵可都是尖尖的。
“……你怎么知道的。”
“简单的问题,就凭你走路一嗒一嗒的习惯,只有西部人才这么走路。而且这里也有一个姓玛尔斯的家伙。”谢天谢地,他并没有对吉利娅这个名字做出什么事情。而且男人终于抬眼看了她一眼,但也就一秒钟的事情。
吉利娅等着他的下一句话。
“所以简单的能力检测就让他来您效劳吧,玛尔斯女士,请从我身后的门出去,右边走廊尽头的门便是。”
尖耳朵的男人冰冷冷地说完就又转起了笔,他的视线此刻又被室内的电灯吸引走了,现在看起来他像是在思考,至于内容是什么……吉利娅的直觉告诉她,这个问题的答案会让自己吓一大跳。
天父在上,这可真是怪人一个。牛仔在出来的时候步子稍快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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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人永远有他们专门的走路方式,只要留心细听,就能发现其中的不同之处。这就和他们的口音一样慵懒随性,皮鞋跟子先着地,很响却不刻意,若你是个牛仔或羊倌,他人还能听到马刺碰地的咔哒声。脚跟碰地后紧接前脚掌,几乎没声音,就像摇木马似地碾过地面,在砂石上溅起一阵性感的波浪,仿佛长茧的手碾碎烟草。
在这阳光毒辣的天里,选择正午出行可不是什么好的决定,也正因为如此,此时的酒馆里可只有被雇佣而来的酒保一个人无所事事地哼着歌,擦着酒杯,时不时还会去打理一下墙上挂着的猎枪与牛骨,套索约翰老板可不喜欢让他的宝贝们染上一点灰尘。
嗒,嗒。装有马刺的皮靴踏上地板。
嗯?酒保疑惑地回头看,然后拿着抹布跳下凳椅,快速走回吧台内部。
穿着旧皮革的牛仔推开了门,他带着风沙而来。
“这位陌生人先生,请问是需要来杯——”
“噢,灰发美女,现在可不是喝酒的时候。”
黑发男人靠坐在了吧台旁拉低了怪客的面巾,粗略打理过胡茬的脸还算英俊阳正,然后他咧出了一个痞气的微笑。
“请帮我开罐黄桃罐头。”
“好的,马上。”
咔,嘭。
黄桃的清香马上飘散了出来。
吉利娅递给这个正午到来的怪客一把叉子,以便他能够享受这番在德州难得的美味。
“万分感谢,美丽的灰发女郎。”
“得啦,麻烦您老收收你们男人的花言巧语吧,这已经有太多人对我说过了,早就对我不管用啦。”
“那一定是您实在太美丽了啊,不然怎会有这么多的人赞美呢?”
吉利娅饶有兴趣地看着这难得的一个说话文绉绉的牛仔。他先是拿下黑色的帽子,又用右手拿起叉子熟练地向里头扎一块多汁甜蜜的黄桃出来,然后送入嘴中慢慢咀嚼,他的左手有节奏地敲着木制的桌台,吉利娅听出来了这是一首羊倌们常哼的老歌。
-噢,朋友千金难换,百里挑一,竭尽全力。-
“唔,听说小山羊菲斯里来在离这不远的新泽法兰。”男人似乎是嫌这的气氛有些沉闷,开口说道。
“先生,你是在说那个弗兰汀镇的疯子牛仔?听说他是被烧锅砸坏了脑袋才会这般疯。”吉利娅边擦着酒杯边留意男人的回复。
小山羊,小山羊,那恶魔伪装成的小羊羔。女牛仔知道这听着就感觉不详的外号属于怎样的一个人。一个愚蠢的地主傻儿子,一个疯狂的血腥刽子手,开枪永远快过巡逻队员五分之一秒,酷爱在南边的霸王树丛小镇里欺负吉卜赛人,与墨西哥恶棍狼狈为奸,还嗜赌成性,过度饮酒,被他砸过的酒馆数不胜数!亡命徒们总是信奉着在死前多多及时行乐的教条,因为这无论是对他们的刑期或是死后的去处都不会再有什么过多的影响了。
她也曾见过这个被称为恶魔的拉美裔人,这叫菲斯里的家伙对女性还是彬彬有礼,还有一张漂亮的好脸蛋,笑起来仿佛就跟小绵羊一样人畜无害,但吉利娅很清楚,这只小羊羔可是撒旦使徒的伪装。
“没错,就是那只欠缺牧羊人管教的小疯子。”男人笑了起来,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
“那么先生你认为自己是那位牧羊人吗?”
“噢,假若我是那上帝荣光下的牧羊人,你会怕吗?女士。”
“那您恰巧问对人咯。”
吉利娅感受了一下腰带上的重量,确认好了热风的位置。
“我向来无所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