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与诗
“再软弱的我,也要迎难而上。理由,你已赋予我。我很清楚,所以我要决然前往。如今依旧,心痛难耐。力量,你已赋予我。为守护到底,我要毅然前行。”
又是一个让人感到生不如死的日子——美国靠海常有的炎热和潮湿,太阳大的要死。当我戴着帽子的时候,我感觉汗水在我的帽子里囤积,闷在外套里的躯壳在不分时间地点地向外散发热量,毫无疑问,我的精神恍惚,不知道自己是谁,又在往哪里走。但神奇的是我发现我自己正在向正确的方向去。
——怕引起您的误会,我现在还没有走出公寓的大门。
我在厨房看到了幽灵。他站在那里一边捣鼓水池一边冲我微笑。
我看着那张布满缝针之后的伤疤的脸,他却没有看我。我对此早已习惯。
“发生了什么?”我问。他没有理睬我,我也早已习惯了这个。
“他们像补一件衣服一样把你缝了起来。”我陈述,然后发出质询,“然后发生了什么?”
他没有说话。
“说点什么吧。”我心平气和地对幽灵说话。
但他没有回应我,我也习惯了。毕竟他只是个幽灵。幽灵很快就离开了我的厨房,去了不知道哪里,我捏了捏眉头,这让我能稍微快一点变得正常一些。
当我出门的时候,对面的邻居也从门中走了出来。
“您好。”我冲他颔首。
“您好。”长着女人脸的男声也冲我点了点头。
我很想对他说,你可能也有幽灵。你的走路步伐不够随便,不像一个普通人,你的眼睛里有一种释然的沉重。至少你的事情已经迎来了结局,不是吗。可是你没有忘记,也没有完全放开。
但我没有和他说任何一句。毕竟我是个蠢货。不想被别人提防。
“您的肩膀怎么了吗?”过了一会儿。在我开始锁门的时候他和我说话了。
我想了一下。不想说完全的谎话,也不想全盘托出,毕竟这是个长故事。
“没事。”我说,“以前受了点伤。”
能看出来这点的不是曾经受过类似的伤的,就肯定是是医生。就我看来他不像受过肩伤的样子。所以我倾向于相信他是后者。
如果我的邻居没有提起来,我本没有想起来,或没有注意到。我往往会忘记那件事,锯子剐蹭着我的骨头,咔咔作响。然后庸医把劣质的药水注射进我的肌肉,于是我在近乎双倍的痛感下看着他们把破抹布一样的手臂缝在我的肩膀上,假装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可惜现在这一切都不是真实。即便我天天想的是他那缝的和东方僵尸一样的脸。以及鲜血四溅的童话故事,你看那被我剖开肚子的大灰狼。哈哈哈。小红帽和她的外婆逃出来啦。
我甩了甩脑袋想要根除这些想法,却发现我在这里待了足够久,以至于我并没有发现我的邻居是什么时候离开的。这很不好,很不好,很不好,非常地不好。我不能再这样。以前一只虫子飞过我的身边我都能注意到,这样下去会死的。
当你想到死亡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是想要死去的,但是还不是现在。你知道你至少还要做什么。
而当我经过警察局时,我看到金发的警察正在看着他的汽车轮胎。于是我走过去询问是否需要什么帮助,完全遗忘了我的上班时间。有幸的是那位警官和我说并无大碍,不幸的是他好像看到我之后颇为不适地立刻告辞走了,我乐观地以为原因是我的猎枪持续了十分钟,十分钟后我才堪堪意识到可能是因为我并不受欢迎。
接着我去到赌场,我进去的那一瞬间恰好目睹了一位赌客正拎着一位荷官的领子把他提了起来,我立刻把我的猎枪卸了下来,就在那一刻我感觉到了杀意,我立刻回头去看,文森特·布莱克就站在离我十米远的地方,手上的镰刀在暗处没有光亮。
有可能有我们的朋友们在赌场里,有可能只是单纯不能杀人。总之这位NPC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绝不是好事。实际上,刚刚那只是条件反射,我把他们当做了我的猎物,但他们不是,我早就不用猎枪很久了,只是他让我带着。
我在赌场见到了幽灵。
他背对着我码起了筹码。
我一拳打在赌客的脸上,所有人哗然。
我说,请不要干扰赌场秩序。幽灵的笑声咳咳咳作响,否则我就要请您出去了。我说。
幽灵在我的耳边,他掐着我的脖子。我看着他手上缝合的伤口。
一起下地狱吧。
他说。
+展开罗桑夏从没来过美国。
或者发自内心地讲,他讨厌美国。
风土人情也好,治安风气也好,最主要是那个他妈的随便每个人都能带枪只要不小心闯进对方领地主人就能一枪打死你不犯法的设定……IMBA得连他都想爆粗口了。
所以就算这个失忆症候群真的是个政府直属的正经组织,他也不可能放着某条一不留神就会横冲乱撞的猫崽子一个人来——
……
这种庆幸的感觉在来到这里之后愈发强烈。
尤其是在他发现自己的邻居就是个成天背着猎枪的家伙的时候。
邻居先生也许是个好人,但至少看起来不像。他的双臂和脖子上都缠着脏兮兮的绷带,牛仔裤的补丁缝了又破,脸上有道总感觉很刻意的十字形伤疤……离远了像个乞丐,离近了像个劫匪。罗桑夏并不害怕劫匪,
“我是格伦维尔•瓦伦丁,叫我格伦就好了。”
猎枪的主人说这话的时候还笑了笑,很友好的样子。罗桑夏也很想相信他是个好人。所以他尽可能地让自己的注意力不那么明显地集中在他的枪上,若无其事地问了句,“格伦先生也是来参加这个课题的?”
除了想搞清对方是人还是AI,他还记得规则里白纸黑字写着一条,严禁参与者之间私斗,否则NPC将会采取必要措施。
“是的。”猎人说,“因为我很穷嘛——万一赢了怎么办,那我不是赚翻了。”
他这话说得理直气壮,罗桑夏没法接,下意识还了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对于盛光集团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来说,十万美金实在是个拿不上台面的数目。不过他毕竟也是穷过的人,还是个金牛座,当然明白这样的数额,就算豁出命去,也是有不少人会前仆后继的。
所以如今的真·罗少爷从一开始就没在意那笔钱。
但他扯了扯嘴角,最后还是没把那句“放心我不跟您抢”说出来。
他和猎人先生的对话恰到好处地到此为止,又心照不宣地互相道了个别,便分头进了自己的屋子。虽然罗桑夏目前真不觉得自己的邻居是个坏人,但他还是始终没把后背留给对方,同时一进屋就反手闩上了门。
***
第一日,公园大火。
现场无论怎么看都是意外,但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就发生这种事,总有种刻意的感觉。
以公园为中心的一大片区域没有开放,临上班前,罗桑夏绕着偌大的黄线逛了一圈,空气里弥漫着某种让他浑身发冷甚至反胃的气味。“那件事情”的影响或许终其一生都没法消除,但他还是无法控制自己,或者说——他的理智强迫他不得不前往这里,就跟无论受害者流了多少血他还是不得不冲上去,尽一切可能挽救他们的生命一样。
……虽说来了也做不了什么吧。
公园的残骸只要稍一眺望就能看见。凄惨得就像那个“从前他死去的家”①。
美国的科技发展速度实在令人窒息,青年实在没法想象第二天这一切就恢复成了从没发生过的样子而他也什么都不记得了的场景,虽然那大概跟死亡一样,是在发生之后就跟此刻的他已经没有关系了的事情。
这样一想还挺别扭的。知更鸟又忍不住想起“那人”发来的课题规则。黄屏黑字,反复出现的“丢了性命”、“处刑”之类的字眼。
他问:“你发过誓,会保护司空的吧?”
他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说:“——”
他说……
他无话可说。
于是那天中午华生带着一块沾满乙醚的毛巾,若无其事地走进了他的侦探的宿舍里。
……
话虽如此,罗桑夏完全没有自己会死的预感,于理智于直觉都是。离开灾区之后他到医院去上班——因为火灾的缘故,今天一堆烧伤的患者都溢到了外科来,他庸庸碌碌一直折腾到换班,当真毫无VR游戏的真实感,只觉得自己是他妈的出差跑到美国来上班了。
“这些人真的是AI吗……”
这样的念头在他脑海里闪了不止一次。
下班的时候他路过面包店,买了一袋法棍当做早餐。结账的时候,他有意无意地和老板娘聊了几句火灾的事,老板娘的女儿萨拉·格蕾丝——罗桑夏当然记得她,是那四个无法不令人在意的特殊NPC之一——似乎听见了,冷不丁忽然插进一句:“那个失火现场,我看到了哦。”
NPC居然会主动对玩家说话……这事有点出乎青年的预料。他愣了一下,紧接着回忆起这个NPC的用途,忍不住心下一震:“诶?你看到了?……是过程吗,还是烧光之后才看到的?”
小姑娘无辜地眨了眨眼睛:
“烧的过程哟。”
“这样?”罗桑夏迅速转了一下眼睛,“……太过分了。公园里应该明令禁烟的吧。你有看到是什么样的人吗?哥哥是警察,得去把这个人抓起来。”
虽然也许没什么用处,但身为一个侦探助手兼警校学生再兼说不出口的推理小说爱好者,他总是无法控制自己想要把这种事情刨根问底的冲动。
不过果然,萨拉的回答是:“乱扔烟头的哥哥已经被警察叔叔抓走了呢……”
“嗯?这么快?……”知更鸟努力回忆着之前看到的其他NPC的资料,“是那个金色头发,长得很gay的警察叔叔吗?”
“什么叫gay?”
“啊,就是好看的意思。”
“啊对哦,是那个金色头发长得很gay的警察叔叔。”
小萨拉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天真无邪地说出了被教坏的内容。罗桑夏有点忍笑,摸了摸她的头,想了想,反正下班之后也没事做,不如去会会那位艾利克斯先生。
***
知更鸟拎着面包,出门之前想到了一件事情。他想自己或许该找个机会查证一下,但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能撞得上这个机会。
***
艾利克斯·埃斯波西托警官长得真的很gay。
而且还挺蠢。罗桑夏说自己曾经也是个警察——事实上他应该算是——然后随便报了些课上学的术语,对方就相信了,甚至都没问他“你才多大”这样无法反驳的问题。假警察随便问了他些关于纵火犯的问题,得知那只是个无名的未成年小混混,头发还染成了七彩的。虽然酿成了不小的财产损失,但毕竟还是个孩子,被批评教育了一顿就放了回去。
有种很刻意的“犯人并不重要”的感觉。罗桑夏隐约开始怀疑自己今天一整天把精力花费在追查火灾这件事上究竟是不是正确的了。
……
另外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是,和警探的话讲到一半,他居然又看见了邻居格伦维尔先生。猎人拎着一袋子薯片,看到他们还不知怎么把袋子都吓掉了,差点撒了一地。毕竟这人不是AI,就当是他始终无法自控的警戒心作祟吧,罗桑夏并不大想让他知道自己今天都做了些什么,于是礼貌地冲他摆了摆手,就中断了这个话题,转身离开。
***
……
然后他以为结束了。
回到住处的时候他发现楼下有一堆信箱,里面居然还有报纸,但是没有钥匙。小的时候报纸还没没落的年代,他特别喜欢从信箱的缝里往外抠报纸,感觉这样比普通的钥匙打开有成就感多了。于是他就把两根指头伸进信箱缝去夹报纸,简直有种回到童年的怀旧感觉。
然后在他他妈的就快要把报纸抠出来的时候他听见了人的脚步声,手指一哆嗦,报纸重新掉进了信箱里。
然后他一回头。
看见了第三个背着猎枪的格伦维尔·瓦伦丁。
***
罗桑夏真的有点纳闷。
他总觉得自己是不是该把这件事记下来,可是课题命令禁止任何文字记录,思前想后,他从房间里找出一把牙签,在桌子上认真地摆出三把枪的形状,又烧焦了一根摆在另一边,祈祷了一会自己明天还能猜出这是什么意思。
***
如果一切照常……明天他会把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忘干净。
***
罗桑夏并不觉得自己会死,他只是不得不时刻做好准备。睡觉之前他又打开手机,看了一遍那人发给他的短信。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某个晚上他和他坐在一起一杯接着一杯的灌酒……有个问题他问了他很多遍,“司空茂对你来说,到底是什么?”
他明白的。所以他从没有考虑过自己会死在这里的可能性。
只是下雨天就得打伞。不然感冒了会更麻烦。
这样想有错吗?——没有。
再一次说服自己,血色早已覆盖了斑点的鸟儿拉上被子,无所畏惧地闭上了眼睛。
①看过SAS都知道什么事。Neta下东野圭吾《从前我死去的家》。
+展开
龙与虎
“这样那样唱著歌儿的,是前进的幽灵船,不论善恶终是不复存在,行进在寂静的街道上。”
“动物的生死在你手上不值一提,那么人又如何?”
“你是为了杀戮才端起枪支的,当你的手已经被你杀死的生命的鲜血沾满时,你又有什么资格说拯救?”
“没有。没有。一切皆为虚妄。”
“拯救。”一个声音说,“拯救。”
“再见。”那个声音说,“再见。”
“再见。”我说,把猎枪背上了背。
大和抚子冲我微笑。
不,那不是。
美杜莎冲我微笑。
真失礼啊。
对方说。
那么倒带——倒带——
安妮•海瑟薇冲我微笑?
今早我见到了最古怪的景致。
我在去往住宿区的路上,清晨又热又黏腻,一年中的这个时节皮肤总是汗津津的,衬衫总也干不透。当我经过岔路口的时候,看见了被烧得一塌糊涂的公园,空气中弥漫着鸟毛被烧焦的恶心味道,让我想起了我还是猎人时候的森林火灾,足足五天它才灭掉。我只背了一杆猎枪和一个网球包,左手的冰啤酒变得越来越热。我知道不该当街喝酒,可管他呢,我刚刚才经历了漫长的旅途,一点儿也不想再管这些复杂的事情了。
我上楼之后和我住对门的人(我不知道还有人住对门,我以为这里还挺宽阔的)正在用钥匙开门,他头发乱的可以,让我好奇他今早起床后到底有没有梳头发。
“您好。”我的邻居对我说,“您是住在这间吗?我在你的隔壁,我叫罗桑夏。”
我一开始没能从外貌上辨认出来对方是男是女,如果不是那异常能够证明对方是男性的声音,我也许会喊错——不,也许不会,他一马平川,穿着典型男式的衣服搭配。就算我是瞎子也该看出来对方的性别了,即使那张脸太有欺瞒性也不能成为认错的理由。
“你好。”我对他报以微笑,“我是格伦维尔•瓦伦丁,叫我格伦就好了。”
“格伦先生也是来这里参加这个课题的?”那个叫罗桑夏的大西洋扁贝(注1)问,他看起来性格和脾气都很好,身上穿的衣服也不像他是个贫穷的人的样子,我没弄清楚他为什么来这里,如果能享受到平和的生活的话,反正是我就会选择和平。
“是的。”我说,“因为我很穷嘛——万一赢了怎么办,那我不是赚翻了。”
那位中国人笑了笑,好像觉得我说的话很有趣似的。接着我们俩互道再见,进了自己的房间。他没有问我的猎枪是怎么回事,我也没问他为什么要来这里。这大概就是陌生人之间最应该保持的距离。
我走在去赌场的路上的时候,有辆车急速滑过我身边。阴沟里的水溅了我一身,我其实本身并不是很在意,毕竟我走的是个死角,那辆车的倒后镜应该看不到我。但司机还是冲了下来,我看着他的金发碧瞳,心想这就是NPC哦,和人真像。
他向我道歉,问我有没有事,我恍惚之中甚至出现了幻觉,但是我知道他不是,所以我说我没事,他看起来好像依旧很愧疚的样子,问我喜不喜欢吃墨西哥卷饼,如果可以的话可不可以请我吃,我很遗憾地说我得去工作,中午在那里蹲马路上吃盒饭,而且没法赶回这边,本来我以为这样就算了,谁料想他执意给了我一张名片,说是有时间一定要打电话给他,否则他会一直良心不安。我莫名其妙地就答应了。
等他走后我才开始看名片,上面写着艾利克斯•埃斯波西托。底下是他的号码,工作地点是帕康斯普希的警察局。这点让我一惊,我以前怎么说也是个偷猎者,看到条子还是会吃惊一下的。然而才到中午我就后悔没答应这位警察先生了,因为这里赌场的盒饭实在是忒难吃了。我万万没想到模拟小镇也会这么还原现实中的工作环境,太令人悲伤了。
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给警探拨了电话,问他愿不愿意今晚和我出来吃饭,他接了电话,但是告诉我他今天要加班,非常遗憾地和我道了歉,并承诺我下次他一定出来。虽然我一开始没觉得他会同意,毕竟虽然说是他让我打给他的,但是我并不想让他请我吃饭,一个大男人怎么能随便在与对方素昧平生的情况下就吃嗟来之食,我只觉得就算是NPC,能AA一起吃个饭交个朋友也是好的,结果遇到了一个大忙人。
我下班后在回去的路上看到了艾德•琼斯,他正在蹲在地上左手捧着一个饭盒,右手拿着一个牙签狼吞虎咽地吃着章鱼烧,左手挂的塑料袋里还有个被包好的热狗。我看到他在吃的东西不禁想起来我中午那个已经看不出来能吃的午饭,一时间非常心酸,但是觉得抢小孩子吃的东西非常不道德,所以还是收回了手。
但我在啃着薯片背着我的猎枪回去经过警察局的时候还是鬼使神差地准备在警察局门口坐下来,活脱脱一个乞丐,然而令我吃惊的是我看到罗大西洋扁贝居然也在警察局门口,我有点吃惊地停下步子,薯片啪一声掉在地上,我一边狼狈地在所有薯片都凄惨地落到地上的五秒定则内捡起来,一边偷偷抬起头去看正在聊天的罗桑夏和艾利克斯,但是两者看到我过来之后却突然停下了谈话,然后在我深深的懵逼之中罗桑夏先生冲我露出了一个雌雄莫辩的微笑,和我友善地挥了挥手,然后就离开了。我在原地目视他远去,他却头也没回,徒留我和Mr.警察在原地面面相觑。
结果艾利克斯在看到我手上拎的塑料袋的时候愣住了。我对于里面热乎乎的墨西哥卷饼和手上拎着的洋芋片袋子无言以对,一边觉得这样太过于赤裸裸搞得我如同一个基佬一般,一边又觉得这只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纯洁的革命友谊,但我万万没想到这对于警察先生来说是个负担,他面色发青地慌乱拒绝了这个,于是我也尴尬地收回了袋子,走到公寓楼里凄惨地啃了起来。
结果我又遇到了罗先生,他在琢磨他的信箱,我告诉他信箱钥匙被放置在哪里领之后拖着步子上了楼。
墨西哥卷饼真好吃啊。
大和抚子露出了神秘的笑容。
注1:大西洋扁贝,雌雄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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