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棺墟[反论1]
那么,如果他下药并不是为了杀人的话,他又是为了什么?
...
从目前的结论来看,下安眠药的作用是为了方便犯人行凶不被发现,这一点没有错吧?
而且从死亡现场来看,除了因为口味不符而没有吃晚饭的武术替身之外,下药的晴人本人在半夜也确实是醒着的,说明他确实是想要制造一个只有相关者可以自由活动的情景。
既然下药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犯人行凶,他又是为了什么而下药的?
毕竟只有凶手杀人并成功瞒过其他人之后,才可以不被处刑,并且按照现有的规则来看,同一场学籍裁判是允许出现超过一个犯人的情况的...
那么..仅仅作为下药的共犯,却不杀人?
知道了内情却不杀人,那么他和犯人边站在了对立面上,杀人的那位怎么可能会让晴人活下去?
这样的事情,身为当事人的人肯定是能够想到的吧。
虽然他最后还是死了...但既然下药是为了方便犯人行凶,那么他就必定是杀了人的,否则两人从最初开始便无法形成共犯联盟。
To知道什么叫做爱的棺墟[陈述9]
......啧!
..
...那么,根据目前所有的推理来看,音乐人很可能和某人合作杀人了才对吧?毕竟他的ng让他无法写下那些字条。
在医院的死者有三人,不可能是一个犯人杀掉的,那么音乐人很可能是在杀掉了弥赛亚或是透也后,被共犯所杀害。
晴人身体能力并不弱...但能不能杀掉发牌那样的人还不能肯定,但与他合作的犯人肯定是有能力杀掉晴人的。
既然如此...
对弥赛亚下手的应该就是音乐人了吧,用共犯写的纸条先将弥赛亚约到地下室,由音乐人用[染血的钳子]击打脑后,并将尸体扔进了福尔马林池内。
而既然犯人有两人,那么发牌的谋杀或许是同时进行的,在午夜十二点左右。在那之后,共犯的两人发生了冲突,另一个犯人在地下室杀害了晴人,并搬运到电梯里...断头了。
根据爆炸房间内挂钟上的时间,三点,武术替身或许是最后死亡的,在音乐人和他的共犯完成所有罪行回到房间休息之后。已经杀害了两人的共犯是无法再杀害第三人的。...那么,很可能还有第三个犯人!
弥赛亚身上的白纸很可能写着类似于透也的字条类似的内容,但两人相约的时间却有些微妙的不同,方便凶手行凶...
她的尸体被放进福尔马林池的原因或许是因为福尔马林具有漂白型
但透也身上的字条却没有变化,可能是因为晴人注意到了福尔马林的标签,而另一个凶手没有..
透也身上的字条是手写,而武术替身身上的却是拼贴,这也能证明这两起案件是不同人所为的才对。
TO 南溟【陈述9】
嗯。
那么杀害小弥赛亚的凶器应该就是地下室那个染血的钳子,这样也和头部的钝器伤吻合。
【言弹:染血的钳子】
因为钳子本身就放置在地下室,所以遇害现场应该也是地下室吧。把钳子带出又把钳子和尸体一起搬送到地下室的行为似乎没有什么必要。
到地下室的原因……或许是和谁有约?小弥赛亚的口袋里也有字条的样子。
【言弹:空白纸条】
不过我想纸条原先应该是有字的,由于浸泡在了有漂白性的福尔马林里导致字迹消失了。
【言弹:福尔马林池标签】
不过感觉还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小弥赛亚到达地下室的原因还是未知,同时凶手是否是有意谋杀她、还是被意外出现在地下室里的小弥赛亚看到才不得已用手边的钳子杀人灭口,这一点还不清楚。
我想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应该是纸条究竟是出自谁手吧。
啊对了,关于透也那边的话不知道祐前辈有没有透也身上的纸条的照片呢?小枝里香似乎可以从字迹里看出什么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