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丸论破ELF学级裁判专用E-group
to 雾岛【陈述6】
糖吗……嗯……就我的感觉,希良看起来不像是在撒谎……
那各位,我们换一个讨论方式吧,假设凶手真的不是希良,还有没有别的可能性能拿出来看看,如果实在找不到别的可能性,再回来问他好了……
比如说……日花里并不是因为走错房间被杀害的,而是凶手就是要杀她呢?房间名的推测抛开一边,先不看两个字的房间名好了……如果凶手就是要杀害她,当然不会走错房间。更衣室地上的灰尘可能一开始就去了西馆杀害日花里再回到东馆……
总之先不要放弃别的可能性讨论看看吧。
哦,这样啊。
如果不是走错房间的话,难不成凶手只是单纯的想把鹿角和油灯处理掉,才选择了离男更衣室最近的反枕之间,杀了小日花里吗。
………………
哈哈。
冷静啊棺哥[一起跪下
……雾岛君……
我……不认为你是会杀人的人……
应该说我“不希望”你就是杀害同伴的杀人犯……
但这到底,也还是我自己一厢情愿这么去想。
你努力去否认这件事的话,
我也会努力去确认你所说的都是真实。
既然你说“不知道”,
那就来确认一些我们“能知道”的事吧。
……
雾岛君说从你那得到了糖这件事,
是真的吗,晓乌君……?
好好说话的界帅气值upupup
前辈的感觉出来了!!!!!!!
压感!!!!【???】
是[糖]啊!!!
糖!!!
...
真是的我在急躁什么啊...[超小声碎碎念]
为了维持活动所需要的糖分.............我跟观察员...........做了这样的交易。
与他一起探索溶洞......之后........他给我所需要的糖分.......................
就这么简单。
摸摸荔枝人
to 雾岛【陈述5】
“那个东西”,是,什么东西?
不是的,这不是大家的臆想,是目前大家根据证据一步一步得出的结论。我们也希望你能反驳我们,如果你不是凶手,一定要把想得到的、能证明自己清白的,都告诉我们。晓乌前辈所有的“那个东西”,究竟是什么?
TO 濑户【陈述15】
嗯嗯,只要不把对自己不利的东西记下来就可以了吧。
这样的话就算杀了人自己也不知道呢。
开玩笑的啦。
什么.........啊!
真是令人生气!
恶行???
人格分裂???
杀人犯???
认罪???
臆想也差不多该停止了吧!!!
啧.............
...因为观察者有[那个东西]........
我才会........去那种地方...........
TO 雾岛【陈述4】
不记得了?阁下是不是不记得了非常重要的东西?
在下的问题呢?既然害怕,阁下为什么还要去溶洞?还是和其他人一起?晓乌大人就这么有魅力吗(虽然我不否认)?
在事实面前,阁下究竟还要辩解什么?
呐,我说,是不是那时候发生了一些事情,阁下回到自己房间之后,阁下的精神出于剧烈波动的状态,然后濒临崩溃之下把所有事情都忘掉了?
或者干脆,阁下有过人格分裂之类的?
听说艺术家里倒是有一些精神不正常的家伙存在呢——雾岛,你是其中之一吗?
erikahhhhhhhhhh
虽然我不否认笑死
括号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TO キラ【陈述4】
只忘记对自己不利的事情真是方便的能力耶,辉也向希良学习一下吧!
?????????????!!!!!!!!!!!!!!!!!!!
突然中枪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