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去北京出差之后你就一直肚子痛啊。”
我对狐狸这样说。他非常高频地在聊天窗口反驳:没有没有没有。
“我知道了,一定是因为那顿牛排。我就说还有血水不能那样吃啦,下次我一定会用力煎个五分钟煎到熟透透。”
狐狸飞速地回答:不要随便冤枉牛排!!!!!
我在一千二百一十三公里外的北京,完全充分地体会他有多不希望牛排被煎到熟透透了。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自己觉得牛排和咖喱真的是懒人中的极致料理,基本没有见过比这个操作更少的了。
我给狐狸做过三次牛排,第一次是还在超远的闵行老区居住时,他跑来看我,我们在阳台上用纸壳箱搭了一个吃饭的台子,然后坐在小马扎和小板凳上吃饭,餐具是毫无美感的不锈钢盘子,钢铁直男审美锃光瓦亮,我也十分不讲究地用刀子直接在餐具上把放置了5min的牛排切开,小心地不让盘子和刀一齐发出呲呀的哀嚎。
不记得有没有用盐腌过了,总之那一次牛排个人评分大获成功,狐狸除了好吃别无二话。
最近的一次是上周。
我曾经错误地认为狐狸和我一样是懒散当代都市人,能宅在家里就会愉悦地在房子里瘫倒一天的生物。现在经过这段时间的了解才知道,我错得极其离谱!!!不过这个暂且不提,总之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照进房间里却毫不刺眼的周六,我从早晨五点半醒过来,然后在地板的床垫上打少女前线到中午十一点,这时,狐狸慢腾腾地从一种迟缓的睡眠状态中复苏。
眼神呆滞地从楼上的床上挪移到台阶上,他清醒过来第一件事是说,肚子饿了。
本来是想点外卖的,结果发现无论是小炒还是面条还是冒菜还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没办法提起彼此的兴趣,我最后跟他说,算了,我来做吧。
让狐狸去楼下买了个小土豆,冰箱里翻出还有两根没吃完的杏鲍菇,用电饭煲蒸好两人份的米饭,我也定好了这次的食谱,前段时间去无印良品买了袋装的牛肉辛味咖喱,正好可以拿来当下饭菜,然后把冰箱里那块冻了一段时间的牛排消灭掉。
咖喱是全世界懒人热爱的平民公主,不需要任何技巧,只要拥有两块咖喱块和土豆,就能解决两天的饭。无印良品的牛肉咖喱其实自带了一些料,但毕竟主要还是酱汁,我把土豆切了小块和杏鲍菇粒放在一起炒了炒,又炖到土豆的边缘有些化掉,就把咖喱酱汁整个倒了进去,事后吃的时候感觉味道稍微有点冲淡,但也没有到需要补盐的程度,用小火把咖喱熬了熬,在狐狸第三次说“好香”的同时关火,把一大盆咖喱倒进依然锃光瓦亮毫无审美的不锈钢铁盆里。
牛排的煎前准备比咖喱要多一点,先是室温化冻,然后用厨房纸把牛排表面沥干,据说比较讲究的会用粗粒海盐和现磨胡椒粒把牛排腌一段时间,我直接用普通食盐稍微腌了一会儿,然后就!气势如虹地将锅子烧到热得吱哇响,接着飞速地倒一点油之后将牛排丢进平底锅。
接下来的就是正经按秒表计算的时刻,因为到手的这块牛排薄得只有2cm不到,第一面煎一分半,反过来煎一分钟,关火静置五分钟。牛排料理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搞定。
狐狸溜进厨房视察的时候我的手正按在电磁炉开火的按钮上——因为我看到有血水从牛排的上层渗了出来。
狐狸如临大敌地将差一点要被二次蹂躏的牛排从我手中抢救下来。
“你知道美国人看到牛排被煎到毫无血水,会感到多么惊讶吗!”
不,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每次你吃火锅的时候说牛肉不用特别熟也能吃之后,就一定会拉肚子。
咖喱持续着散逸出浓厚的香气,我痛快地把它挖了一大勺浇到自己的碗里,白色的米饭上缓慢淌下厚重的酱汁,小颗粒的土豆大幅增加了咀嚼的满足与刺激,杏鲍菇有超绝的软弹口感,吸饱了咖喱的酱汁后变成一块活色生香的微辣味觉炸弹,和朴素的土豆一起入口后同时轰杀出实体化的呐喊:“米饭!”
牛排被狐狸用剪刀剪成一条一条的,能看到内部还有漂亮的粉色,但因为我擅自把烹饪时间延长了一分钟,从狐狸的角度似乎还是过熟了,将家里常备的除了煎牛排外几乎一无是处的黑胡椒酱倒在盘子边缘,讲切条的牛排稍微蘸一点酱料然后送入口中,紧致的外层有些地方煎得有些发焦,内部则还有轻微柔韧的回弹质感,有肥筋的部分吃起来会因为脂肪而尤其香甜诱人,我和狐狸的筷子就跟打仗一样一下一下地点盘子。
备菜+蒸米饭+动手大概有一个小时,可是吃完真的就只用了5分钟,明明准备了比平日里还要多大概四分之三量的米饭,最后电饭煲里刮得干干净净,桶壁上留下一点蒸米饭的水汽凝结的薄壳。
我幸福地瘫倒在床垫上,在少女前线的自律人形任性的呼喊声里想,完美的周六!
特别是还有一只勤劳的狐狸去洗碗!
然后我又买了一块牛排冻了起来,而微波炉上还搁着一袋同样来自无印良品的鸡肉咖喱。
PS:听说牛排做法最好用黄油,然后煎之前有一点蒜和百里香打底,腌渍最好用粗海盐和现磨胡椒,但总之我统统没有!于是就这样吧~
在某个网络阴暗的小角落里遇到兔是来上海之后最幸运的事情之一!
先让我这样嚎叫一声。
有一个同处繁忙都市的网友最大的好处,自然是极大增幅了双方约出去玩乐的概率,无论是有一同想看的电影还是突发想吃的东西,甚至都不用太担心优惠券过期的问题,毕竟,说一声就可以约出去了嘛。
我和兔这么多年不冷不热地吃喝嫖赌友情在不断累积升华之后,终于到了她可以不洗头来见我,我也可以穿着钩丝的袜子去见她这种恐怖级别的不修边幅,换句话也可以说是熟人限定的邋遢。理论上熟到了这种程度已经完全无所谓约会地点是否高端洋气了,结果这种理应出现在情侣第一年热恋期才会去的极贵餐厅,突然就变成了本次的选择。
来吃雪蟹锅根本是意外约会。
她在某个深夜饿得睡不着的时刻翻看大众点评网画饼充饥,发现垂涎甚久的那家“蟹的冈田屋”不知何时有了工作日午市优惠套餐,遂在微博上继续嚎叫好想吃好想吃,于是被正好无聊刷微博的我看到,一并想起春节后我还有两日休假可以用,一拍即合。
这种毫不用心的约会显然流产率甚高,我原本对雪蟹锅一无所知——要知道我在出发的前两个小时才匆匆浏览了一下价格和套餐内容以便确认自己钱有没有带够——而兔其实也并不是很想出门的样子,在最后时刻还委婉地给彼此一个台阶,可以鸽哦,可以下次再约。
我思索了三分钟,想到自己不被驱策就没有动力出门的真实处境,断然拒绝。
说来很有意思,我跟兔约饭次数接近二十次,吃锅的比例接近一半,无论是momo还是猪肚鸡还是牛阵还有一些不知名小店的各种锅子,最后大部分都终结在互相吃得很餍足的笑容中。但是雪蟹锅,听起来就太洋气了吧!可能是偏见,我多少有点担心也许是很贵但不怎么好吃的那种店。
我赶到店面的时候,兔窝在门口的等位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看着手机,我其实犹豫了一下因为这个短毛兔跟我认知有一点微妙的差距……总之略过互相不算太友好的招呼以及终于补上了去年的葡萄干礼物之后,我们一起看了看冈田屋的菜单。
怎么说呢,这个菜单的风格正好就是那类很贵但也许不怎么好吃的店最喜欢的,很贵的菜照得美若天仙,但仔细一思考感觉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好吧!我现在知道这个想法是错的了!但是不管怎么说,一个棉花糖起名叫摇摇云的意义是什么?一个甜筒要20多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我们要的那个套餐很朴素,只有一只冻雪蟹和一份蔬菜拼盘,前菜是蟹肉茶碗蒸,最后有一份泡饭,我来回巡视了三遍才确认这份套餐里真的就只有这么点,我颇怀疑地问兔:他们怎么有脸说这是2-3人份的套餐?她用心领神会目光看回来:是的我觉得我们两个可能就不够吃。
当然最后发现这个想法也还是错的。
啊,值得特别讲的一件事,这是我吃过的店里第一个正经用抹茶作为茶水招待客人的日料店。虽然品质也就那样吧。
蟹肉茶碗蒸上得飞快,作为很可能决定了对这家店印象的第一道菜,我和兔的态度都很审慎,小心地用勺子剜了一口放进嘴巴里,我脑子里瞬间是万里の长城那首歌的旋律响起,自己在脑内演了一次小当家式的小剧场。很鲜!蟹肉的味道稍微有点咸,但是配合下层的鸡蛋羹,整体的口感就变得温和,一直挖到最下面还有银杏,不过我不确认到底有没有鸡肉茸。这道前菜可以说瞬间就让我期待起来原本没什么很大兴趣的锅。
雪蟹锅本身特别朴素,是一个竹筐然后丢了一张很厚的纸作为底,然后就直接丢到电磁炉上开始煮汤底,在把拆解好的雪蟹丢进去之前和兔一起尝了尝最初的清汤,一起发出了满足的感叹声。服务员将雪蟹端过来的时候是被拆解分尸摆在冰盘上的状态,蟹螯的地方还摆了一杯用来产生雾气效果的干冰,我有些好笑地盯着那缕雾气看的时候,一瞬间产生了螃蟹进化得这么好吃到底有没有后悔过的心情。
服务员说煮两分钟就可以捞出来吃,那时候味道最鲜美。我们这么严谨的人当然会遵照指示啦,我可是特意拿出手机用了倒计时闹铃。两个人很是虔诚地先将螃蟹的盖子丢进去煮,然后小心翼翼地拣了两只脚丢到锅子里,谁也没有说话地等到两分钟时间到,迫不及待地夹出来开始剥壳。
雪蟹的壳有一种古怪的韧,大闸蟹如果被我用力掰一定会应声而断,但是雪蟹的壳用同样的力气只会弯过去,好在旁边有配剪刀,不至于太费劲。将雪白的蟹肉从蟹脚里拖出来——我一开始还很讲究地只用筷子和配的挖刀,后面就全然不顾形象地开始上手——然后丢到调配好的料汁里。
这个料汁也特别值得提一笔!我不确定店家配的具体调料,应该是蟹醋混了柚子醋,有一点姜的味道,另外还有一团白萝卜泥,兔子比较嫌弃白萝卜,我却很喜欢,将白萝卜泥在料汁里打散,然后就可以将蟹肉丢进去调味,我觉得第一口最好是不要蘸,要尝一下煮出来的雪蟹的原味,然后再感受一下配合料汁的口感。
总之一句话,超!好!吃!的!
吃到第一口就开始在心里算钱(钱一点也不俗气!),结论是两百五左右的套餐很值!很划算!我和兔起初还在说说笑笑地聊些有的没的,这本来也是每次出来约饭的定番,结果吃到蟹肉之后都开始专心致志了起来,两个人之间一度有超过5分钟的无话冷场期,这对都有些话痨的我们来说简直是恶魔擦肩而过的诡异。
蟹腿的肉比较容易用筷子直接推出来,蟹夹的肉很大一口,吃起来满足感一流,蟹身的部分也被斩开成四份,只要顺着壳子来剥,很快就会拆得干干净净。我在忙得不亦乐乎的间隙瞄了一眼兔,发现她用筷子耐心地将散落在碟子里的蟹肉丝(真的是肉丝)一点一点夹起来吃掉,我没有说破,暗暗心想我要写下来作为嘲笑——但其实并不会嘲笑,这么好吃的蟹,浪费掉是一种罪恶。
当时坐在我们隔壁的应该是一对情侣,两人很是豪情地没有点超优惠午市套餐,而是正经地点了锅子和刺身和一些别的,当时吃得太愉悦没有闲暇去注意隔壁的战况,但有一个小事牢牢记在我心中,他们的套餐里的蟹有一杯蟹黄,服务员问,先生,请问这个是吃掉还是倒进锅里提味呢?那位先生很是冷静地说,提味吧。
我当时就感觉五雷轰顶!真是奢侈啊你们有钱人!!
吃蟹的过程持续时间其实挺长的,这么想来吃蟹的麻烦过程本身就是必须有的一道流程,不如此的话不满足会到来得更快吧,拖长的食用时间让人降低了对量的需求。好不容易将整份蟹消灭完毕,服务员开始将蔬菜丢进锅里,大概是蟹肉实在太好吃了,总感觉嘴巴还在渴求着咀嚼什么东西,我和兔对蔬菜也是一副贪心不足的样子,白菜煮在蟹汤里口感超好的,粉丝也和整个锅子很合,年糕我没有吃到,但兔评价也很好,海带结和菠菜空心菜什么的,都是只要稍微煮一煮就很鲜美的好东西——别问我为什么对别的火锅蔬菜没这种评价哦。
进店的时候有玩一个弱智小游戏,号称可以抽到雪蟹但以我睿智的目光来说店家可能根本只在奖池里放了可尔必斯、啤酒、炸玉米粒这些哄人的小食品,本来跟兔选的是炸玉米粒,店家很悠闲地表示这份小食已经售罄,可否换成最近的新品安康鱼酱面包片呢。我们欣然同意。
这份纯粹因为意外得来的小食应该是此次最大的惊喜了。
本质是很简单的东西,店里不知道是买来(其实我觉得是买的我才不信他们有自己熬制)还是自制的鱼酱装在小碗里,很大方地装得很满,然后是五片稍微炸过的面包片,用木勺将酱满满地抹在面包片上,用力咬下去,能听到咔嚓声的同时,酥脆的咸香面包和底味醇厚的鱼酱的味道就潮水一样灌醉味蕾了。我倒是觉得酱的味道似曾相识,仔细回忆似乎是狐狸当年超爱的宜家鱼子酱,但是比那份酱的味道要清淡,感觉是更亚洲的口感。
最后的重头戏是蟹汤泡饭啦!小时候大人总是说吃泡饭对胃不好,至今隐约有点理解但更多的心情还是,这东西既然好吃就应该这么吃嘛。用煮过蔬菜和螃蟹的余汤,将小海苔和细葱花倒进去稍微煮一会儿,再把米饭放进去搅散,然后是鸡蛋打散后倒进去一并搅散——我内心有一瞬间古古怪怪地想,这不是蛋花汤吗【住嘴。
最别出心裁的是,他们将小金橘拧汁滴进锅里,那种柑橘类的果香不会像柠檬味道那么酸涩,也不会过甜,配合已经沉淀了很多重味道的蟹汤,泡饭的风味突然有了层次感,那种清淡的酸甜感是入口的第一感觉,然后是鸡蛋和螃蟹的鲜味,最后是米饭煮在里面的包容的暖和。如果不是之前实在吃得太饱的话,我会想一直吃到将锅子底儿也吃得干干净净的。
原本多少有些看不起菜单粗陋内容的我们,最后是揉着肚子出店门的。
所谓乘兴而来,兴尽而归,我和兔也许原本的构想里还有去KTV唱歌或者看电影或者逛街的选项,吃完了蟹之后,只想跋涉一百米(容我冷笑一声,一百米个头啊!)去买一份一点点的冰淇淋红茶,然后在各自的地铁车列前挥手告别。
郑重地感谢兔!这次吃蟹是补足了去年没有聚的那一份!而且这次约饭也超好吃的!
PS:我有跟零说,我要配合一下你们的小剧场煽风点火,so,我写了这一篇哦。
PS2:爱你哦兔,爱你哦零!!请大家继续做我的翅膀!【胸膛被不知道谁的翅膀尖戳穿
PS3:狐狸的上海挚爱不是我,是宜家,这件事是真的。台湾的宜家不知何故从某一年开始不再进口宜家鱼子酱,狐狸第一次来上海的时候发现上海的宜家居然有货,惊喜不已,是以每次飞来看我总是要想办法去一趟宜家补仓。我也至今还记得有一年他兴高采烈地拉着我去了宜家,百无聊赖地忍耐了前面逛家居用品的无聊时光后迫不及待地冲到生鲜食品柜台仔细查看了二十分钟,最终用一生一次的美梦轰然破碎的表情注视着我的场景。
就从那个月开始,上海的宜家也没有鱼子酱了哦~(〃>▽<〃)/*
不是吃了什么是看了什么。M&S的食物广告合辑,短短7分钟看得我神魂颠倒,点了重播无数次还兴高采烈贴到其他群安利。
其中贴到某个群的时候,A桑说:看到第一部分觉得很有创意,但是后面就是不断的自我重复了,精致感有所欠缺,感觉最终没有到艺术品的程度。
我已经被这广告迷上啦,完全容不得有人说不好,立马反驳:吸引人的地方不就在于它并没有完全用艺术品的视角去拍摄吗,它展现得是作为食物本身最有价值的地方——引起人食用的欲望。
话一出口就知道我走偏了,但是A桑和我都是成熟稳重懂得给对方下台阶的大人(,互相又讲了一些有的没得的废话,草草带掉了这个话题。
但——
我想反驳的是那种,所谓的将食物做到极致的“艺术品”,当用镜头表现出来时只呈现了它的足够精美,除此以外空无一物,这样的东西就跟超级精美的和果子但是吃起来只是普通的甜面点心味道一样,如果只有外观让人称奇而已,这种东西就不配让人为之震撼感叹。
起码不配作为食物让人震撼感叹。
我不懂摄影,但我隐约能明白创作很有意思的一部分是突破表现手法的限制,比如摄影作品当然可以第一时间直观地把一件东西的外形颜色如何传达给观众,但一定有那一部分不那么容易直接传达的东西,如果放到这个广告里,其精致和野心就一目了然。
它当然要展现它的面包的外形,但同时要展现逐渐烤到完美的过程,最后还要咔地掰开,用画面本身来让人感受它的蓬松柔软;它当然要让人看到他可以做到绝赞的摆盘,但一定会有用刀叉破坏完整性的瞬间,要用那一个特写充分地展现食物的内在,展现它的材质,展现它到底是脆的还是软的;如果内馅是流质的,一定会顺着剖开的切面缓慢地溢出,与包裹它的载体形成绝妙的对比。食物从原料的逐步熟成,到加工然后二次加工的每一个步骤,还有最后的烹制成型,它用了很巧妙的编辑,始终让你的注意力集中在它希望你关注的部分:巧克力从固态融至液态,但也要让人仍然能感觉到它的浓稠密度,调配好的汁液顺着食物的肌表逐渐下渗然后流淌下去,粉质撒到食物表面的瞬间产生的引人屏息的轻柔覆盖感,蔬果被榨汁的刹那,从固态转为液态的冲击,能让人一下子理解它想传达过来的那种清爽的酸甜。一定会有切开肉的镜头,但是是利索地直接切断,还是切开一片展现一下它内部恰到好处的颜色,在不同的画面中都有不同的选择,配合细微的音效,食物的质感被完美地丢出来,不是一个只有壳子的表面存在,而是一个真正被烹制过的,有温度,有质感,让人有冲动去品尝的作品。
除此之外它还很擅长使用类比感,逐渐日出的山脉是正在烤成的面包,有云朵遮住阳光而导致的斑驳的原野,是无数涂了绿色酱汁的派的汇集,只有一条蜿蜒水道的遍布砖红色屋顶的小镇,是若干切成小块撒了香叶的披萨,崖下拍过礁石的浪花,是意大利油醋的自我冲击,海草在水面下随暗潮流动,是面条尽情地舒展自己的柔韧,海浪卷出的漂亮弧度,是提子冰淇淋用勺子营造的一片浓郁,沙漠中狂野的Z字飙车,是巧克力酱顺着饼皮一点点勾勒,然后画外音告诉你,Food is adventure,now get reday to travel。
谁又能抵制住这种诱惑呢,至少我不想。
既然我这么费劲儿打了半天广告还是放一下链接8
https://www.miaopai.com/show/SpBPtV2eHIWUY1oGxLP95665RicWDQja788LEg__.htm
PS:BGM是黄老板的shape of you和洁匪的rather be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日式拉面应该都不是约会的好选择吧!
我实际上很不喜欢日式拉面,它是一个跟我的饮食观感彻头彻尾不兼容的产物,我一度深深怀疑,日式料理怎么会产出这种奇怪的东西——汤底如此肥厚。
“肥”是狐狸最喜欢用来形容某种食物的某种属性的字,想讲口感丰腴也会说肥,想讲热量爆炸也会说肥,我当然理解脂肪很高可以让食物变得很香,但是,那是汤欸!我家可是一个曾经用白水煮了一锅白菜豆腐汤然后在端上桌的时候小心翼翼滴了三滴香油的家庭,我从小到大根深蒂固的观念,汤就应该是拿来喝的,汤底应该是轻盈的。
鉴于这种理念,我在认识狐狸之前对日式拉面都报以巨大的怀疑态度,哪怕是已经被美食老饕嘲笑为过于清汤寡水毫无食用余地的味千,我都嫌它汤底厚了。
那自然更不用说那些正经八百会往汤里加背脂的拉面店。
我去台湾的那次,看完雷神之后的第一顿饭就是三士拉面,当时的最大感想就是:真不好吃!自此对所谓纯正日式拉面恶感更重,请我吃正宗拉面不如请我吃味千那种汤底兑了五吨水的冲泡产物,总不会比正宗的还咸还肥。
然而人性本贱,我现在回想起来也不明白怎么会在已经明明知道自己雷区的情况下一再被狐狸说服去再一次尝试拉面,于是,平生第一次觉得日式拉面原来挺好吃的这种奇迹一般的认知,就诞生在被狐狸强行拉去吃一风堂的那一日。
位置是静安寺地铁站出来不超过50米路程的那家,当时是冬天,限定品是番茄,番茄什么呢?反正汤虽然依然很厚很浓郁,但因为有了温柔的酸味做中和,就不觉得那么难以接受,根据狐狸所说根本不是豚骨汤头,面的口感也跟常规的有所区别,隐约记得比普通替玉要更韧更细一些,应该就根本不是用的拉面来做吧!我还记得狐狸笑嘻嘻地看着我把一大碗吃得差不多,中途还给我夹了两筷子红姜,我则抽着纸巾擦起嘴巴,坦然承认:“总算稍微能理解一下日式拉面的美味之处。”
但狐狸时隔多年才跟我说:“你觉得很好吃的那份啊,非常不正统(。”
夏天总不耐烦一个人出门,更不耐烦特意吃又肥又热的拉面,但我也完全不用刻意等待,第二年冬天一眨眼就来到,于是每一次约会都是久别重逢——跟狐狸又来吃一风堂的限定。
第二次的记忆就比初次要清晰很多,跑个题说,真的有那么多的第一次可以被人牢牢记住么,我就做不到,我怎么会知道哪一次的“第一次”是真的值得记住的美好呢,总要让我知道这件事是好的,是快乐的,我才会认真地要记住它。只不过,一旦被我确定要认真记住的东西,一定就会开始虚构了吧,就会加入这样那样不得了的元素,那记不住才应该是真实。
听起来确实很像在给自己没心没肺找借口。总之!第二次的记忆就要比初次清晰很多,因为我不但记得这次的限定品的特别之处,我还记得它那个汤啊,精准地弄脏了我的衬衣领口。
这次的汤底颜色很特别,据说是加了墨鱼汁,尝起来隐约能理解那种微妙的混合味道——用墨鱼汁调出来的黑色咖喱。用纸巾擦拭,能看到被浸染区域的边缘是青色的。面依然不是传统的常规拉面,要更宽更卷。我只拉着狐狸一起吃了一次,之后他不在的时间里自己去吃了两次,在冷飕飕的冬季,呼呼地吃起颜色怪诞的咖喱汤底的拉面,然后低下头就看到衬衣又被弄脏了。
这可能是我的一种衬衣诅咒,或者只是说明我真的是个漏嘴巴。
但是我能清晰地想起来当时发现衬衣又弄脏的恼怒情绪,可我能清晰地想起来两次的限定拉面让我产生“好吃”这种感受的瞬间,它们到底是什么味道吗?
我想不起来。
看,正如我以前所说,凡我开始书写,我就开始虚构,真实的信息就在我的脑中和我的笔下双重加密,从平淡无奇的日常里渗透某些特别的东西,让它可以被我记住。我记住的是虚构的那一部分呢,还是真实呢,我自己都不确定的话,可以通过别人留给我的那些痕迹作为坐标,在缺乏核心的我自己身上重新找到方向吗。就比如黑色的咖喱汤底在衣襟上留下的印记,就比如狐狸凝视我的时候亮亮的眼睛。
这种事情我怎么会知道啦!我只知道,果然还是不正宗的拉面好吃。
我知道自助餐与柠檬水是处于同一个时期,那时候我是一个头发短到扎不起来,没有刘海大光脑门走天下(丑版律队造型),对大城市怀着不切实际的憧憬和畏惧的死高中生。然后有一天,我妈妈给了我两张自助餐券,对我说,找你朋友一起来吃吧。
我毫不犹豫地确定了对象。
在那场如今回忆起来已经没有什么印象的“盛宴”里,我和她都显得小心翼翼,非常矜持。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柠檬切碎屑丢到水里可以有非常美妙的微酸清甜,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助餐原来是这种跟不太熟的人一起吃,会很有些疏离的形式。
若干年后,我们彼此都处于长久不会联系的状态,我收到她的来信,文字里还是与她表面有些不兼容的热情洋溢,在将近两页回应我的问候和自说自己的处境后,在来信的末尾,她说:不知道你是否记得当年的事情,我一直觉得很抱歉。
我有些惊讶,然后非常开心。
那件事情具体是什么,其实她写的很含糊,我想她大概也忘记了,而我其实也忘记了。记住的只是那种很难受,很委屈的心情,我那时候还不懂遇到这种事情忍耐只会让自己更面目可憎,然后终有一日爆发出来伤人伤己,所以我记了她很长时间。
有点酸,有点苦,她是我的柠檬水少女,是我吃自助餐时主动邀请的对象。
我和她不是在高中的时候才认识的,我们曾经在深夜里一起走过无人的街道,在街道口互相告别;我们曾经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围好围巾,沉默地走向学校。她到底有没有意识到我对她的憧憬呢?她永远正确,永远离我一步之遥。
接到那封信后,从此我把她在心里放下了,我知道我和她没有成为最要好的友人,以后也不会有机会再成为最要好的友人,但是我知道她对我是善意的。
我之前记了这么久的硬沉的往事,在她居然同样耿耿于怀。
我不知道我还会写下她多久,贩售她的故事将成为我永不枯竭的冲动,我对她的嫉妒构成了我最早喜欢落落的初衷——落落是第一个直接告诉我,嫉妒你的友人并不是罪恶的人,我写下的小说里曾经直接使用过她的名字,我读那本天涯体的糟烂自传小说仍然会情不自禁地想到她,以至于有共同的友人来借阅那本书时我很是心虚,生怕被她看出端倪。我坚信她出尘如白雪初凝,高寒不堕人间,因为如果不这样相信,我无法压抑抱住她大哭一场的冲动。
她是我的期盼,是我向往的对象,我小时候无数次幻想成为的安静,有些傲慢,投入,有十二分光彩的少女,是我现实中想要触碰的雪之下雪乃。
我邀请她去吃自助餐,因为我知道这是她的好奇心让她不会拒绝的诱饵,我想要跟她再近一点,可她迷人的眼神仍然礼貌而矜持,她用餐巾擦了擦嘴角,然后微笑对我说,谢谢,我吃饱了。
2014-09-24
当初跟我一起吃遍广场的妹子已经在爸爸国读书三个月,而果汁季又到了,说我喜欢喝的果汁喝起来味道像中毒的妹子已经在读研究生近一年,而我又喜欢了石榴汁,说我怎么又胖了的家伙倒是跑回上海了,虽然约了下周见但是想到又要被说胖了顿时就觉得人生怎么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呢:-(
西瓜番茄汁真的很好喝,发明这个搭配的老板娘都认识我,因为只有我一直点这个喝。
喜欢的台湾小吃店吞并了旁边的店铺扩容了一倍,无声无息间电影院的会员价已经升到跟当初非会员一个价了,关门了三次的那个店铺这次又换成日料店了,而优惠的寿司店变成了羊肉汤粉,九元一份小面消失到不知哪里去了,书店把手一并说好从今天起这里开始卖起司蛋糕,泡芙店和绿豆糕店携手外逃,星巴克说着要开要开最后还是先开了面包房,一排的台湾料理店,而我非常怀疑他们的生意热度。
一切都很好。
也许吧。
2014-03-25
我妈妈打电话给我,照例和我聊了一些学习啊工作啊心情身体这种所有母亲都会讲的事情,我也照旧地回应了她之后,她问我,要不要跟爸爸讲话。
爸爸拿起电话的时候,我不知何故,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想吃你做的番茄鸡蛋面了。
话一出口我就有些后悔,因为话筒对面那个男人竟有些难以控制自己的语气,他同时展现了高昂的热情和纠结的低落,很快地告诉了我,今天的晚饭就是番茄鸡蛋面。说完之后他斟酌了一下,对我说,过年回家的时候你就能吃到啦。
我妈妈身体不好之后,基本就是我爸爸在做饭了,所以,如果说对家的味道取决于某一道菜的话,我对爸爸做的饭印象最深的就是番茄鸡蛋面。我家在做这种汤汤水水相关的东西,口味都调得很淡,但也并不是那种清汤寡水的淡,我到现在也没搞明白我爸爸到底是怎么做的,只知道最后端上来是汤面,鸡蛋不是打散成蛋花的,而是事先炒好,最后收了番茄汤汁,能在舌尖呈现出绝妙的回味,如果下的是龙须面,我可以一顿饭吃掉三碗多。
我爸爸知道我吃这个没控制,所以每次都会用家里最小的瓷碗盛给我,青白小巧的碗,盛出微红的汤汁,龙须面上浇着红色的番茄和黄色的鸡蛋,热气不停息地蒸上来,我迫不及待地用不正确的方式捏着筷子去捞面条,吃一口又被烫得松嘴,赶紧吹一吹,然后又贪婪地继续重复上一步骤,直到把一整碗消灭干净,吃到一半就会浑身发热,额角沁出汗来,可是不管,只会在吃完之后朝爸爸一伸手,大声说还想再要一碗。
这是我记忆里异常幸福的晚饭景象。如果是夏天,可能还会有一碟凉拌茄子,如果是春天,可能有一小方腐乳,如果是冬天,可能面卤里还会加肉,当然这些并没有固定的时间,只是一旦联想到,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这种印象。
我说,我想吃你做的番茄鸡蛋面。
我想他也明白,这是我用我的方式在说,我想你了。
我爸爸老了。当我注意到他在跟我讲电话时刻意控制的谨慎语气,以及某个时刻突然松懈以至于被我察觉到的虚弱时,我知道儿时坚信不疑地永恒正确且高大的父亲,正逐渐走向我的身后,他从往昔作为我的支柱,慢慢转变为渴求我的支持。
他不再像过去一样可以很轻易地对我发脾气,尽管他并不经常对我发火。如今只要我稍微有所不耐烦,他就会很明显地调整自己的语气,特别是今年,如果我竟敢当场顶撞他,有时候出于面子他并不会当场软下来,会继续瞪大双眼,仿佛跟过去一样用目光就可以让我屈服,但是事后他会试图自行理解我的反抗源于何处。他开始小心翼翼地扩宽与我交流的通路,或许是因为他意识到他过往的方式正在丧失吸引力。
我记忆里父亲是威严的,正确的,充满勇气,无所不知。我不会质疑,只会崇拜他,我读过很多孩子在成长之后逐渐意识到父亲并不是万能之类的桥段,一直到十八岁的时候还觉得这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然而改变是微小却不可抵抗的,当我察觉到父亲对我讲的有些故事已经重复了两次,而他还没有发现时,当我意识到他有一些说法充满谬误时,当我不再对他所说的一切不加保留地相信时,我悲哀地接受了这个事实,我正在离开这个男人,我将继续爱他,但不再是他最希冀的那种爱。
可是已经烙印在身体上的对味觉的记忆依然留存,这是少数已经被记忆和身体自行美化到难以改变的家族刻痕,在我越来越少回忆起他的时候,越来越鲜明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是小学时候蘑菇头的我,初中时候戴眼镜的我,高中时候沉默的我,会在某天回家,对爸爸说,我今天想吃番茄鸡蛋面。
他会眼前一亮,微笑着点头,答允我说,好呀。
2014-07-16
跟有些朋友一起出门的时候,我会无可救药地发作一种病,那种病叫做“看什么都像从做旧滤镜里望出去的惆怅情怀”,其中有一位就是如今人已在大洋彼岸,非常有出息地过着幸福人生的小蘑菇娘。
她与我的相识相知纯属偶遇,后来的诸多事情亦证明我和她虽然出生于同年同月同日,性格娿天差地别,偶尔我也在想她才是这个时间最合适的代表,热情开朗,笑容常在,皮肤白皙,眼神明亮,可以轻易吸引到别人的目光——而打下这行字的我刚洗完澡,头发凌乱,桌面铺着新到的胶带和到处散乱的活页,套了个橙色睡裙啜着放了一天的红茶。
要说不爱她,这是不对的,但是要说不嫉妒,这也是不对的。
总之在我们还有很多时间好好相处的高中时代,她有时候会约我周日一起出门逛街,但是因为跟她出门我就会发病,我就会陷入中二末期绝症的轻度抑郁和文青才有的伤怀中,她很少有跟我一起的时候特别大声欢笑的时候,对比我跟别的友人在一起会故意做小丑角色,她估计会感到很郁闷吧。
那天也是这样,明明没下雨,太阳很好,空气清新,我就是一直跟她讲年华不再以后无缘再见的破话,她的满满动力也就慢慢消掉,两个人傻兮兮地在马路边上互相对视,她终于放弃尝试让我明亮一点,只是瞪了我一眼说,我要吃水饺。
那家水饺店我只跟她一起吃过。非常小,要走上一小截台阶,里面就只有四张桌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里的鲜虾鸡肉水饺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鲜虾鸡肉水饺。
我们沉默地坐在一张桌子的两边,她继续开开心心地给我讲些有的没的,我则很没良心地静静发呆,偶尔回应她表示我其实有听。等到老板娘把一大盘饺子端上来,我和她同时拿起卫生筷,动作一致地掰开,动作一致地取出小碟浇上醋,动作一致地夹起一枚,动作一致地吹吹凉,动作一致地咬开吸掉有些烫的汤汁。
这时候才彼此抬头,相视一笑。
虾子的鲜味陪衬松软细腻但是朴素无味的鸡肉,馅料里应该还有一些蘑菇碎丁,每口吃起来都感觉鲜香十二分,唇齿间是馅料里溢出的汤汁香气,吃这种水饺头几个都不忍蘸醋,怕损了饺子本身的甘美。此时从我的视野看出去还是觉得一切都笼罩在做旧感的滤镜中,微微发黄的天色和干净但狭小的店面,还有此时朝我微笑的少女的面庞,这一切都被定格在记忆中。
一筷子又一筷子,分享着同一盘水饺,分享着同一段青春。
而今天再回想起来,已经真的是无法重来的旧日风景了。
2014-06-30
麦当劳甜品站新出的马卡龙,明显为了顾及正常人的味觉和审美调整了大小和夹馅的味道,虽然有人觉得这东西改成这样仿佛蛋黄派(蛋黄派也很好吃啊亲!),但就我的品尝经历而言起码还是合我胃口的。
柠檬味的最好吃,抹茶感觉最舒服,巧克力味的有种很重的苦感,却是我的最爱,草莓是一种我只喜欢本体对它的味道却很厌倦的水果,所以草莓马卡龙被我评为最次。
好像在经历比较苦的事情的时候,会觉得苦味的东西比较好吃,可能是下意识地自我暗示,暗示自己还支撑得住的意思。
体会了很大的压力,感觉短短十几天就被迫成长了一大截,感觉再不随便写点什么就要被世界遗忘了。这几天我如同读书症晚期一样一口气读了快三十本小说,看着豆瓣的记录都忍不住扬眉,这种狼吞虎咽暴殄天物的读法对自己的大脑褶皱或许都造成了伤害。
但是总感觉再不这样就来不及了。
悠闲地赊了一年快乐,现在是还债的时期。
我站在巧克力味马卡龙山顶高呼:请让我再做十年的十七岁少女吧。
然后安心地以人妻身份毕业。
2014-06-17
有什么东西是好久不吃会十分想念但是真的吃到的时候又会感觉到轻微恶心呢?
对我来说,答案是脑子。
去年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跟僵尸上身一样维持着每天晚上哀嚎想要吃脑子和血的状态。血倒是一直以来都有的爱好,在台湾旅游的时候吃过最舒服的东西就是爬上黄金神社前喝的猪血汤。但是脑子是新晋兴趣。
去年是我第一次吃到脑子,群聚火锅的时候点了一份猪脑,煮了很久怕不熟有虫子,捞出来盛在小碟里,那种奇异的微粉和灰白相间的色泽,筷子戳下去又碎又细的奇异触感,吃起来黏腻柔滑的怪诞口感,无不让我感觉简直要中毒,特别是脑子本身并没有味道,却有很重的腥气,只不过在麻辣的汤底下掩住了。
我孤身一人去新开业的火锅店吃饭,仗着看起来像十七岁(我在胡说)打了六折的优惠情况下,在原本的菜单里多加了一份猪脑。
结果我忘了上次吃的时候是麻辣汤底,这次在清汤里脑子真的是腥到难以入口,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吃了一小半,让剩下的部分继续在锅里沉沉浮浮。
不过还是蛮喜欢脑子的,就跟喜欢啃排骨时可以去戳那一截脊髓一样,对脑子的爱好不知道什么时候慢慢在我身上成形了。
听说还有脑花盖饭,不知道是什么味道,要是碰到了,我一定还是会点来尝尝吧。
2014-06-01
从没吃过这么让我狼狈的食物。我的裙子正中间一大道清晰可见的阴影,正是被手中的卷饼滴落的汤汁染出来的;手里这塔克饼填料填得很是尴尬,不知道捏哪头比较好,而且饼皮被汁水弄得岌岌可危,无论如何无法用淑女的方式送到嘴巴里;饼皮又热又韧,想要非常可爱的小口吃下是根本不可能的,这玩意儿和巨无霸汉堡一样,是女孩子想要保留形象时应该规避的食物。
而且,这,么,贵,鸡肉的塔克饼三个二十,鱼肉的塔克饼一个十五。
我买了两次。
两次都抱着“我肯定能轻松地跟吃爆米花一样轻松地吃进去”的心态,把汤汁滴到了裙子上。
但是这东西味道真的还不错,虽然和我预估的有所差距,在不耐油腻的夏天可以说是让人眼前一亮的食物:鸡肉没什么特色,全靠里面调料托起来味道,鱼肉则煎得又嫩又香,杀气腾腾又十分婉转地告诉你你这十五还是值得的;饼皮里面塞了鲜嫩多汁的番茄和洋葱,匆匆一瞥应该还有酸奶油之类的,整体十分清爽,饼本体薄切柔软,不会吃着感觉又干又梗,量则非常秀气,减肥的少女吃完之后,恋恋不舍地回味一下味道,正好意识到自己可以停下来了。
啊,为什么要写这段呢?因为我现在好想吃塔可饼啊……
但是现实是我正在抱着汤达人泡面的泡面碗,无可奈何地打这段话。
明天去试试牛肉taco好了。
附:对taco最早产生兴趣的起源是Saki-天才麻将少女,作为麻不疼钉不爱努力上进东场手感奇好有口癖而且是罕见异性恋的萝莉外形少女,她举着taco津津有味食用的场面让我印象很深,所以我一度以为taco是那种外皮脆爽一手拿起就可以吃的食物——不排除那家店做的不好的原因,总之,我明天会记得换条裤子去。
不配图了!所有的网络taco图看起来饼皮都是脆的!这是欺诈啊!
2014-05-27
……话说为什么突然想写猪尾巴,一定是今天被那个匪夷所思的猪头人超奇幻狂想兰作坊片洗脑了。虽然这片子脑洞很大但是真得很烂感兴趣的自己去看亏了不要骂我,不过确实是如果写成小说拿到霓虹大概能拿梅菲斯特奖的程度的作品名字叫《诡镇》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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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还没这么宅,周六周日要跟爸爸妈妈出门买菜。
跟妈妈去买菜有个好处是她去买菜,我可以坐在市场门口牛肉面摊头吃牛肉面,捧着个碗喝汤的时候一般我妈妈也就回来了,跟爸爸去买菜就可以有猪尾巴吃。
爸爸买一小截猪尾巴,拿回来无非两种做法,清炖红烧。红烧是吃那个料子调出来的厚重,脂肪和皮一起翻滚着把香气全逼出来,加上猪尾巴本身真没几口,正好是吃到香吃不到腻的那个境界,从粗的那端吃到细,把小骨头咂巴咂巴咬接缝中间的小脆膜。
小时候最喜欢红烧,可是偶尔清炖了也觉得好吃。时常说几种红肉,猪肉品级最次,可是猪肉也最香(当然现在口味变了,觉得猪肉香有点腥),清炖出来不像红烧那样那么有味,但是鲜且清,除掉调料味后是纯正的肉香,一样是从粗的那段吃到细,把小骨头唆好久。
家里人做这个最细心,会把猪尾巴最尖端的毛毛也认真扯掉,出门在外吃个蹄髈都能看到一堆毛,回想起家里做的猪尾巴简直不能更怀念。
不过我爸爸时常说就是因为小时候吃太好才长这么胖。【
PS跟我妈妈打了个电话说到这事,她很生气,一边打着网游一边控诉我不记她对我有多好,赶紧回来补两笔,跟妈妈出去除了牛肉面之外,还有很棒的羊杂汤,有时候还可以去混个凉皮吃,妈妈买的一堆蔬菜也时常有我盯着盯着就吃掉了……比如白萝卜,削削就啃了,番茄,擦擦就吃了,豆腐,看看我妈妈她就掰一小块给我吃了……
201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