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丸论破ELF二期学级裁判场

弹丸论破ELF二期学级裁判场

弹丸论破ELF二期学级裁判专用E-group 

  • 2472 投稿数
  • 31 参与人数
  • 0 角色数
  • 18 关注人数
  • 反论5

    反论5

    荒啮 绝牙
    2018/09/06
    +展开

    to.小警察 

    谁会去鬼屋还拿着书啊,又不是圣经。 

    那东西可能还躺在准君的房间里呢。 

    模仿犯派
    评论(0) 收藏(0)
  • 【反论2】

    【反论2】

    间宫智久
    2018/09/06
    +展开

    TO石原【反论1】

    不……模仿犯完全可以将秘闻录留在现场,最后帮助大家一起指认出本尊,就可以嫁祸给他了!

    所以我认为凶手一定是白蔷的处刑人本尊!

    凶手是白蔷的处刑人
    评论(2) 收藏(0)
  • 【反论3】

    【反论3】

    遊佐町天真
    2018/09/06
    +展开

    TO 佐藤太一【反论1】

     

    话不是这么说的,佐藤。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接下来就直接揭晓白蔷处刑人的真实身份,才能真正完成所为的栽赃啊。

    不知道真身,只是一个头衔,根本没有说服力只会造成混乱而已啊。

    就比如现在这样。

    凶手是处刑人
    评论(0) 收藏(1)
  • 反论2

    反论2

    小林阳真
    2018/09/06
    +展开

    to 樱井 论破1  

          

    这是不可能的啊樱井君。  

    葬仪式同学是第一次进入鬼屋。犯人和他同时呆在鬼屋里的时候他才说出这个事实的话,犯人根本不可能做事先准备,药物使用就无法解释。他可是看了药物使用说明很久的。  

      

    【药物使用指导】

    【葬仪式的活动记录】  

     

    本人派
    评论(0) 收藏(0)
  • 反论4

    反论4

    荒啮 绝牙
    2018/09/06
    +展开

    模仿犯的话没办法做到一刀造成致命的伤口?好好调查过的话未必是不可能的吧。 

    凶手阅读了【药物使用指导】很久、甚至书页变形,说明他很怕使用错误,必须要确保准君不是因为药物致死的。 

    那么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凶手也要制造出准是被一刀刺中心脏毙命的效果,那不就像模仿处刑人的一刀杀人吗? 

    而和乌酱的场合,如果凶手还阅读过【急救手册】的话不也也能知道脖颈动脉处被划破的危险性以及处理的方法吗。 

    知道这些并加以利用的话,不也可以造成看起来还挺像“处刑人”的犯罪现场吗? 

    但是,真的处刑人是不需要做这些的吧。 

      

    言弹:【药物使用指导】【急救手册】 

       

        

    模仿犯派
    评论(0) 收藏(0)
  • 【反论1】

    【反论1】

    石原雾雨
    2018/09/06
    +展开

      没有把秘闻录扔在现场让大家发现所以是真的凶手……?就算模仿犯想让大家知道自己在模仿别人,也不会做这么刻意的事情吧…… 

      无法真的一刀致死就算了,还把自己的身份信息扔在旁边,这种刻意程度…就差在这里拍着桌子大喊“是白蔷薇杀的的人”了。 

      不过这么一说, 

      现在坚持是白蔷薇本人杀人的人,都很有嫌疑呢。 

       

    模仿犯
    评论(0) 收藏(0)
  • 【論破3】

    【論破3】

    皇 現斗
    2018/09/06
    +展开

    如果凶手是真正的處刑人,而不是模仿犯的話,那他也大不了可以不留下手機的信息啊–––! 

    頭上的白玫瑰還可以用他沒品味來解說,但如果還留下了信息的話不就是更像故意令我們思考這件案件的真相,令我們想要去找出自己嗎–––?這個更加像是模仿犯想要摔鍋的證據吧! 

    【上杉和乌的手机】 

    【葬仪式准的手机】 

      

    模仿犯
    评论(0) 收藏(0)
  • 【反论1】

    【反论1】

    弓長 砕星
    2018/09/06
    +展开

    to tbs

     

    就结果上来看我们都知道了啊!话痨!

    那边的那个警察都告诉我们了,那么如果那个警察是模仿犯一边的人,故意在这个时候说白蔷的处刑人,你这家伙所说的就成立了啊!

    模仿犯派
    评论(1) 收藏(2)
  • 【论破1】

    【论破1】

    樱井 未央
    2018/09/06
    +展开

    to 将军反论3  

    如果凶手是能熟练一击毙命的本尊,那么根本不需要给葬仪式打药。或许一开始进入时葬仪式只是翻着自己的特典分享见闻(“啊看到这个棺材里的那么多白玫瑰突然想起我的手机特典有这样类似的处刑人见闻呢”之类的发言),由此知道了【处刑人传说】的同时犯人发现自己的秘密也将被拥有特典的葬仪式知道,因此就把刚好放身上的、有药液的针筒刺入,在放好葬仪式尸体准备行凶的时候和乌偶然进入,此时已经藏好的犯人已经决定好要杀人因此突发杀害和乌、并进行了尸体的伪装以及嫁祸。  

      

    医务室不需要刷手机记录就能进入吧,随手拿就可以了;又或者就是丢了垃圾的那些人。  

      

    【秘闻录第二卷】  

      

     

    模仿犯的栽赃 我站真司
    评论(8) 收藏(8)
  • 【反论4】

    【反论4】

    蝶野翼
    2018/09/06
    +展开

    To 社长

      

    但是只有两三个人知道并没有意义啊?模仿犯之所以是模仿犯,就是要让大家先知道在模仿什么,才能被称为模仿犯吧?实际上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不是吗,这样的话,模仿处刑人的手法,意义究竟在何处呢,小现斗?

      

    我认为小雪斗提出的点很正确哦!秘闻录的处理方法是个不错的论据呢

    凶手是真正的处刑人
    评论(0) 收藏(1)

参与角色+

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