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丸论破ELF二期学级裁判场

创建者 學園長
學園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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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丸论破ELF二期学级裁判专用E-group 

  • 【反论1】

    明石 侑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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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破2】-下

    灰鹅 2018/09/06

    以及之前翼很在意的,凶手为何一定要使用这个“白蔷薇的处刑人”来嫁祸,我之前也稍稍提过了,毕竟这个事至少真实存在,不可避免的会流传出去。 

    葬仪式获得了这个特典,作为书籍,无论他是否知道,也有可能和别人无意中讨论分享吧? 

    更何况间宫的才能,本来就有极大可能知道这个疑案,一旦他发觉了,知情度就不成问题了。即使我们所有人都不知道,这种恶趣味的作案手法也是很难指认的,既然他可以自由出入,为什么不多做一点障眼法来混淆视听呢? 

     

    ……那么就,到此为止吧。 

    这就是我的看法。 

     

     

  • 【论破1】-上

    灰鹅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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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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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論破4】

    皇 現斗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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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破3-2】

    蝶野翼 2018/09/06

    还有就是我们一直在争论不定的点了,我认为模仿犯如果不让大家知道模仿的角色就没有意义,虽然小现斗和小雾雨好像认为最早提出来的人和坚持处刑人杀人的人有嫌疑,但小麦的证言能暂时洗清他的清白【将军前面的陈述几】,所以,在【秘闻录第二卷】的内容不明的情况下,我还是坚持认为这个并不是很多人知道的事迹,模仿起来并没有什么用

      

    最后我们来分析一下模仿犯论的好处,如果不是本人的话,确实可以让我们像现在一样混乱、转移我们的注意力,甚至可以引导大家怀疑真正存在的处刑人。但第一,模仿犯不一定知道处刑人真正存在,极可能只是看了秘闻录,一个头衔只能造成混乱,并不能完成栽赃。第二,只要大家不知道处刑人的事迹,现场就只是一个不知为何执着于玫瑰花的品味超差神经质的矫情撒花而已了,完全没有模仿的意义了呢。

      

      

      

      

      

    • 蝶野翼:

      补充:证明他的清白——指的是小警察,因为某个原因现在我不想叫他名字所以就这么代替了等我补完日常(

      2018/09/06 14:37:05 回复
  • 【论破3-1】

    蝶野翼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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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论7

    荒啮 绝牙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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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論4】

    皇 現斗 2018/09/06

    TO 不要我的8木

    我沒有否定處刑人不在場上喔!

    我只是在理性地思考「處刑人不是凶人」的場合呢––!

    對我來說最可疑的證據就是留下了「到底是那邊呢」這樣可疑,令人思考起事件真相性的留言,還有明明是一刀殺人出名的處刑人在殺人時用到藥物,這點和「人設」不符合的事情,才是我覺得這不是本人所做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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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論2】

    八木三郎 2018/09/06

    To 不要我的蝦餃

      

    間宮並沒有失去理智,他只是情緒比較激動而已,我相信他是認真的在為我們的安全擔心。

      

    我並不認為如此真情流露的他是在演戲,那個處刑人肯定還在我們裁判場裡。

    不存在模仿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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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意4】

    蝶野翼 2018/09/06

    To 天真 

       

    我也认为这类杀手的思维最好不要用正常人的思维去揣测哦!我们是想不到的 

       

    我们不如分析一下如果是模仿犯的话,对模仿犯有什么好处? 

       

    确实对于模仿犯而言可以转移大家的注意力,但如果处刑人的情报没有公布,大家只会疑惑一下场内的白玫瑰,其他的就不会再纠结了吧。 

       

    嗯,确实最早提出来的人在逻辑上最可疑,但有小麦的担保,他的嫌疑相对不是那么大。 

       

    啊,或者说,还可以亲口认证处刑人在现场的小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