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丸论破ELF二期学级裁判专用E-group
TO Breaker【反论5】
哈?
嫁祸给一个死人,他是傻子吗?
如果是不知道对方死了也就算了,距离前辈们死去可都过去四天了。事到如今还想着嫁祸给一个死人,这个凶手是不是……【指了指脑子】
那如果根本沒有記載有關他的事情的秘闻录呢?
假如連令我們覺得不見的秘闻录一定是有記載和他有關的事實的假設也人他有意做成的呢?
因為現在我們誰都合知道秘闻录二的内容啊!
TO 荒啮绝牙【反论4】
相反的这也可以说明他之前不曾用过药物。
言弹【药物使用指导】
也就是说或许这个白蔷的处刑人遇到了什么必须用药的情况,如果处刑人与葬仪式前辈是好友呢?
不想让葬仪式前辈死得太痛苦,才使用了麻醉药……也不是不可能吧?毕竟这里感性的人不在少数呢。
言弹【急救手册】
急救手册没有翻阅过的痕迹,也就是说凶手本身就具有相应的知识。之所以包扎上杉的伤口,我想难道不是为了符合他的杀人美学才做的吗?
TO 灰鹅 反论1
既然违背了,为什么他还不站出来呢?我觉得这些秘闻录说的都是我们之中的人的事情哦。怕不是他本人就是这个神经兮兮自我矛盾装模作样颠三倒四的样子。
毕竟名字就怪里怪气的。什么白蔷薇的处刑人。
处刑人要被气的跳了出来
TO tbs【反论5】
或许也是资质问题吧。
比如…换成夏至的话,也没办法好好说谎呢。
我知道你在拐着弯说间宫傻.jpg
TO 天真醬 【反论3】
說不定他無法說出的原因⋯⋯是因為处刑人已經無法再開口了?
To 太一
哎呀,小太一的脑子还是一如既往直接呢
光让我们知道有这么一个里世界的人存在,并没有起到真正的模仿犯作用啊?之前的说法也只是“听说有这么一个人”吧,如果为了达成这个目的,为什么不说的更肯定一点呢?警方人员的身份明明很有可信度吧?
To 社长
就算不留下手机信息,我们本来也需要通过裁判找出凶手吧?只要处刑人的话题没有让所有人都知道,手机信息本身是不能造成争议的
to雪豆同意1
但毕竟,现在对于《秘闻录第二卷》的内容至今为止只是猜想。
在我看来,这本书记载的内容如果是那个杀手的事迹,那么可能这并不是直接动机,动机另有可能,然后用模仿杀手的方式转移嫌疑。
如果不是,那么就是凶手的把柄了,说不定他也听说过呢?悬而未决的案子被信息镇压,但其信息在地下论坛流通这种事也不少。甚至包括间宫的身份,利用他的工作特性赌一把——让这特别的作案手法被告知至所有人。
再者,前面其他人提到的死法违背杀手本人美学,这我也是认同的。
好!好!看!!
你太美了
灰鹅前辈太美了
啵爆美丽鹅鹅
鹅哥好!!!!给鹅哥敬礼!!!
你好美丽
to.小警察
谁会去鬼屋还拿着书啊,又不是圣经。
那东西可能还躺在准君的房间里呢。
TO石原【反论1】
不……模仿犯完全可以将秘闻录留在现场,最后帮助大家一起指认出本尊,就可以嫁祸给他了!
所以我认为凶手一定是白蔷的处刑人本尊!
“这么说起来,拍着桌子大喊凶手是白蔷薇的人,就是你呢……。”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谁来99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