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丸论破ELF二期学级裁判专用E-group
所以之前就已经有言在先了吧?
关于伤口,能看出肯定是由“专门用来切割之物”造成的伤口,而不是“刚好锋利的东西”造成的伤口。
【五叶的NPC技能说明:学级裁判中五叶可使用技能“推论斩判”,可以将正在讨论话题中的一项错误选项斩断。】
【角色可以通过立场对该结论产生质疑,但玩家须知此结论为正确即可】
受不了了……太帅了……要死了……狂捡落叶
啾咪小警察!!
to 入殓【陈述10】
那种东西怎样都无所谓吧?30多个人慢慢搜过来?我觉得浪费时间可能还没收获。
to 社长【陈述20】
说话能不能礼貌点啊,臭小鬼。
虽然你说得都非常有道理。
……刀痕和尸体离得很远……吧?
以及之前雪斗说的,幕布的绳子是被切断的……
那个刀痕会不会是机关程序之一呢……
to社长20
诶~我可是一直都睁着的啊~?
但是不死原同学的死亡时间和所有人到达现场的时间所差无几,真的还有这个跑出去冲水的时间吗~?你把棒棒糖冲进厕所也只会让马桶堵住哦~?
TO 葬仪式
那個啊~你的腦子真的有好好思考嗎?不單是眼睛張不開,連耳朵都不行了嗎?
垃圾的標準是放到地上的東西,這種東西只要拿回自己房間,小的話只要把東西沖進廁所就好了啦!
我靠好有道理啊?!冲进厕所是不是不通报啊?!然后哔哔豹每天都在通厕所……
To 绝牙【陈述26】
啊啦啊啦~已经这么快定论伤口和刀痕是同一物品造成的了吗?
如果墙上是凶手为了做出和死者争执,在事后做的障眼法也不一定呢。
啊不,这个线索是五叶给的,你可以去找他(甩锅)
啊好!!抱歉我去刷记录
TO 葬仪式准【陈述9】
可是凶手为什么要特地将刮伤眼睛的玻璃碎片藏起来?而且在尸体对面墙壁上的刀痕又该作何解释呢?
山城前辈确实说了这两者是同种器物造成的吧。如果是玻璃碎片乱飞,只有那一处有明显的刀痕是不是太巧了点。
不过凶手还将造成伤口的器具带在身上这一点我倒是赞同。
啾咪了
to 佐藤【陈述12】
………… ………… 噗。
确实……有点……道理…………呢(憋笑)
【死者档案】【手机】
但不死原爬上去被再摔下来的话,伤口应该不止档案里的那些了吧,另外看手机的情况也不像高空坠落,我觉得还是在地上。
憋笑笑死了
打死你1551
让我不许笑我偏不.jpg
(盯
to 葬仪式【陈述9】
诶,现在大家一起脱衣服的意思吗?
虽然我也觉得搜身是很有效的方法就是了……
这明明是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却一直不能用
你先来(锤地
因为大家都懒得画立绘.jpg
你好喜歡脱衣服啊
?【流泪猫猫头
to豹豹
……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不明显的伤口你不会记录进去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