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今天我们来谈谈人类。
信:愿闻其详。
玫瑰:你觉得人类如此乐此不疲地追求欲望是因为什么?
信:从根本上而言,其实大多数人都不具有自己正在做些什么的意识。或者说,他们没有考虑过自己在做的一切从最开始源于什么。
玫瑰:如果按你这种说法,那倒是挺有意思,所以一切以为自己目的清晰的人类,实际上根本不知道那些目的到底诞生于自己的什么吗?
信:也不能如此一概而论。人类中存在一些清晰的思维,他们曾试图刨根问底人生的意义,最后得出了当有的结论。
玫瑰:当有的结论?
信:生活本就毫无意义。
玫瑰:真是个过于狭隘的答案,不过这确实很有你的风格。但你有没有想过这一切根本不如你所想,对于大多数人类而言,他们没能拥有最终有意义的那个东西,所以生活无法成为他们的工具?
信:其实这两种说法并不冲突,不如说其实相辅相成。工具是达到目的的途径,如果无法认知目的,那么将工具误以为是自己的目的也是人之常情。
玫瑰:……
信:……
玫瑰:……原来如此,你可以停下了,你的这副模样还真是罕见,这虚伪、傲慢又无趣,人类喜欢你这个样子的什么?
信:当然,对于不同的人也要展现出不同的样子,对于同等阶级的人需要表现出同样的矜持,对于平民阶级的人需要展现出仁厚的施舍,这是我作为区区一个蝼蚁的最为基本的生存法则。而虚伪自然是建立在您知道我的真实上的,真实的模样不符合社会的认同,自然得不到认可,也就无法获得生活下去的立足之地。当然,这种生活的河流正是我渺小低下的证明,您自然不必介意,虽然对于您会对这种事情感兴趣我有些微的吃惊,当您走过来对我说您想要看看我平常是如何伪装自己的时候,我一时之间有些无所适从。
玫瑰:不过是一时兴起。前一段时间我在街上碰到你,就连我都替你感到疲惫。人类对于别人的要求很高,对于自己的要求倒是很低。
信:这是人类的天性,每个人都无法逃离。
玫瑰:你在把这种行为正当化么?
信:如果这并不正当的话,您就会少去十足多的乐趣了呀。
玫瑰:……你说的倒也有些道理。不过我逐渐开始觉得无趣了。
信:因为总是千篇一律吗?
玫瑰:能够坚持不被击垮的人太少了,游戏总是在一瞬间就结束,当我夺走他们身边的所有东西,他们就逃跑了,连努力争取的想法都没有,你们的种族性懦弱真是可悲。
信:当一种品质成为了民族共性的时候,人们却选择用贬义形容它的理由也很值得推敲。
玫瑰: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劣根性,同时不愿意接纳他人的错误。就如同我所说的,你们人类对他人的要求很高,对自己的要求倒是很低。
信:事实确实如此,因为人都有自我保护的趋势。
玫瑰:你为他们找的借口倒是好听,靠他人的勇气和勤劳去满足自己的懒惰算哪门子自我保护?
信:因为勇气和勤劳都是可怖的事情,至少对大多数而言是这样。如果能够有他人去完成这件事,那么自己身上的风险便小了,事情也解决了,那么就不需要自己去烦忧,看起来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
玫瑰:自然,本性,你可以这么说,但是如果你们都遵从这种低劣的本性,最后不就是灭亡?虽然对我而言这是一件乐于见得的有趣的事情。你是为了什么才喜欢人类的?
信:我并不喜欢人类。我只是接受了他们,我知道他们会做什么,会为了保护自己做出怎样的事情来。因此我便不会为他们的任何行为所愤怒。
玫瑰:只是很无趣。
信:只是很无趣。还是与您相处更令人心情愉悦一些。
玫瑰:……正好,新年的钟声响起了。
信:我绵长的生命又获得了新一年的批准。
玫瑰:是我的批准,你们人类的法历一无是处,不要再往他们脸上贴金了。
信:诚如您所言,新年快乐。
玫瑰:与其和我说这些没用的,不如掀开你的钢琴盖吧。
信:那是自然。
*高脚杯撞在一起的声音。
我就瞎画
今年冬天的第一天,你疯掉了。在那之前的那个秋末,我只知道你又跑了出去。我都能想象到你会是什么模样:拎着你不怎么离身而没有任何装饰的实木手杖满城晃悠,用上上个世纪的方式和人说话。你不太熟悉现代的生活,我甚至怀疑你到底能不能看懂地铁是怎么坐的,其实你大概也看不懂手机和液晶告示板,可你还是一个人出去了。你深居简出,是个不怎么动弹的人,我知道多半是西蒙那个臭眼镜又和你说了什么,对你来说那些事就是一切,所以你愿意去那你并不想踏足的现代深渊再走上几遭。但无论你是出去还是回来,你都从来不和我说,我知道那是为什么。
当时我并不在家,你知道的——不,你大概并不知道,因为我对你也什么都没有说。总之,你知道我讨厌臭老头,我那次出去玩,不巧撞上了臭老头的蚂蚁,气死我了,但最后我还是成功跑出来了,没让臭老头动我一根毫毛。你看到了吧,你总是费尽心思想搞清楚的一切,我都能挥挥手就搞定。
但我回去之后,把那古宅子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着你,我倒也没有很在意:反正你总会回来的。我把书扔的到处都是,因为你不在,厨房也完全失去了它的作用,倒也方便了很多。我等了一个多月,别说回来了,你连封信都没给我写,把我给气的。我当时觉得你搞没搞清楚你自己的身份,只有我抛弃你的份,没有你反过来丢下我的份,你怎么可以在我不在的时候偷偷跑去别的地方,然后再也不回来?我气势汹汹地立刻溜达去你在的地方,后来我才发现那是个精神病院,你被绑在一张床上,注射了差点就能将你们这种脆弱的东西随便致死的药物,要不是你有无限长的寿命,你多半已经死翘翘啦。
你原本并没有挣扎,看到我出现在门口,你才开始试图挣脱,被绑住的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我以为你认出我来了,结果后来发现你那只是本能想逃离有人的地方。我当时没能明白这到底是个怎么样的情况,但我下意识把你给偷了回来。可你真的疯掉了,等我把你身上的那堆破烂解开,你嘴里发出没有意义的低吼和嘶哑的叫喊,像做贼似的躲着我,头发和衣服乱成一锅粥,我非常讨厌你这幅丢人的样子。我见过的疯掉的人多了去了,每个都让我觉得好笑,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像你这样疯起来却令我恼火的家伙:你冲我发什么脾气?你从来不冲我发脾气,我还想冲你发脾气呢,你怎么能在我不在的时候跑出去给那些虫子欺负了,你完全可以等我回来!至少我能给你撑腰,它们怎么敢欺负你?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我只能把你关在房间里,把门和窗全部封好,再任由你砸东西。我本想着你太容易伤到自己,你本身就笨手笨脚,后来我一想,你都不会死了,这些也都无所谓了。
我不在的那段时间和外面完全断了联系,所以倒是对你身上发生了什么没有任何头绪。我跑去美国找西蒙,他托着下巴很无所谓地看着我,对我说:你给他的东西,可惜了。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气得我撅了他一架眼镜。他从容不迫地又拿出一副戴上:你跟我发什么脾气?我就对他大喊大叫,他听我叽哩哇啦半天,吐出来一句:这不是他想要的么?我只是给他铺了路而已,这是我对待最为仁慈的人类了,他不来感谢我,你还跑我跟前来对我大放厥词?
我觉得西蒙是想气死我成为占据更大的一部分,我才不会让他得逞,更何况和他发脾气也没用,这都是你自己的错,一百多岁的人类还照顾不好自己,你这就叫活该,你懂么?你是我选中的玩具,你这么随随便便就被搞定了,开什么玩笑?反正我问他发生了什么,跟我说说,他对我说:你这么好奇,为什么不直接回去本体读一读我的记忆呢?这正是个好机会,你的累赘也已经没有意义了,你做的也不怎么好。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我确实没像他一样专心致志地搞事:我和你玩了不少,因为那些真的很有意思,所以我倒也没兴致扩大范围。不过我觉得他这么说纯粹是想要气我,看我跳脚让他开心,我要是真听了这个臭眼镜的灰溜溜地跑回去,他未免也太看不起我了,我才不会如他所愿,更何况你还在那里,不老不死地发着疯,理智崩裂。
其实我完全可以让你重新恢复理智,这种事情对我而言轻而易举。就算是让我说句真心话,我也不得不承认,你确实是最好的。这么多年,我也确实是第一次撞见你这样的家伙。你记不记得我和别人谎称我是作家的时候,我最喜欢说的那句话?我总是说:人类是世界的最高杰作。当然了,这是一句彻彻底底的谎言,人类也就只有垂死挣扎的时候比较好玩,其余的时候他们只是没什么用的蛆,但是你是杰作。虽然我曾经差点杀死你,我把你的内脏掏出来,头往墙上撞,告诉你这就是能取悦我的一切。可你完全没有恨我,甚至没有挣扎,你只是艰难地抬起了你的手,整理了一下领子,对我说:哎呀这真是,因为这羸弱的身体,让您看到了失礼的一面呢。那时我便明白了,你是不一样的,想必你在那个大堂里,与我隔着那么多人对视的时候,你也知道我是不一样的了吧。真是怀念,当时半个北美都还是我们的领土,王尔德那个小屁孩都只出了几本小书,出的还没我多;而你甚至还不是一个教授,手上拿着一本约翰·拉斯金的《建筑的七盏明灯》,虽然很快,你手上的书就换成了我的《世界是手中的骰塔》;当时我还留着长发,穿着矫揉造作的贵族服饰,在大厅角落和人干杯:大英帝国万岁!
——所以,我完全可以让你再陪我更长时间,就如同我说的,你是最好的。当我拿起小提琴的时候,你完全明白你需要在钢琴上弹奏哪几个音符;当你在阁楼的圆桌上摊开一本新的书籍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又要给我整点你们人类搞出的小魔法来让我开心了。但我如果要让你重新恢复理智,将你变成我们第一次相遇时的样子的话,你知道,你就得失去那些你了解的东西了,你们人类就是这点麻烦,精神能承受的东西达不到无限,你明明一开始就知道,但你还是毫不犹豫地一步踏进了这个泥潭。你看,你辛辛苦苦收集而来的那点微不足道的信息,假如现在我想要你陪我,你就全部得丢光光,你根本没有选择权。反正你也不会冲我生气,你就算真的知道了来龙去脉,你也最多无奈地笑一笑,然后说:那我便再去这世界上走一遭吧。
但这次我没这么做。你可别对我指手画脚的或擅自感动,你记不记得你第一次被西蒙差遣出去调查那个我们留下的崽种,我还替你代课?你还给西蒙和我写了遗书,给我气得头都要炸了,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连你在苏格兰场被人骂了都一清二楚,你还给我写遗书,我看你是活腻了,你以为我会让他们动你?——好吧当时确实我不太在乎,那就算了。那段时间我们没见过面,好不容易事情结束了,我去你家找你聊天,结果那天晚上你大发雷霆,锁了门在里面砸了一整个房间的东西,因为砸的力气太大,你手腕都脱臼了,还是我给你掰回去的,你痛得整个人都虚脱了,瘫在扶手椅上,脸上都是冷汗,你单手扶住额头,手掌挡着自己的脸,嘴角还挂着永不剥离的笑意对我说:我的大脑多半出了些问题,您大可以离我而去。我只觉得你开始往更疯狂的道路上前进了,也就是说,你变得更有意思了,但我也是第一次发现,你所追求的一切对你来说到底有多重要。
你看,人类最恐惧的就是痛苦了,你们就是这种趋利避害的生物,看见玫瑰就说美丽,看见蛇就说恶心,当感受疼痛就会逃跑,当感到悲伤就会崩溃。就算是你,如果有更好的选择,也绝对不会想要去无缘无故折磨自己。所以我对你说,人类的痛苦是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东西,因为他们无比弱小却又厚颜无耻,擅自对东西划分所有权,当有别人抢夺的时候,他们大喊这是抢劫;而他们自身去掠夺的东西的时候,他们又洋洋得意地说那是自然赋予他们的权力,我喜欢看到他们颜面尽失,尊严扫地,匍匐在地上臣服,失去所有洋洋得意的尊严。
明明是你们这类下等生物最为恐惧的东西这么立在你的面前,你却还是没有逃跑,就算那两个警探让你意识到了你们这些小东西能做的挣扎,以及能够拯救的东西,你还是选择了我这边,不是么?很多人不得不面对是因为他们别无选择,如果有更安全的路摆在他们面前,他们必定趋之若鹜。我曾经以为你也是这样,只不过你更为有趣罢了,因为你是顿悟了一瞬间真实的人,受人类自己创造出的苦难驱使走向了这条道路,但是他们给予了你可能性,你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两条路:一,回去表世界去,做你虚伪的上流人士,既然那个警探告诉你,人和生活还有希望,你就可以为此努力,你总会为了一些没必要的东西拼尽全力,这是你的弱点。二,一切如常。但你还是选择了后者,回到了我的身边,承认吧,无论你幼年时是否被社会改变,你骨子里都是我们这边的人,这永远都是你的本质。无论通过什么途径,你都将对我们的世界产生无尽的渴望。我见过无数崇拜我们这侧的人,有人是因为信仰、有人是因为迫不得已,当然,更多的都是为了金钱和地位。但你都不是,你是因为好奇。你庞大而纯粹的好奇心战胜了大多数人被生命要挟的行为,你果然是最棒的。
——所以我没有这么做。就算我这么做了,你也照样会再一次走上这条路,因为这就是你对我的爱的表现形式。……你以为我不知道吗?那你未免也太瞧不起我了,看来你这谦虚的家伙也确实有狂妄的地方啊。
我在书房看了两天的书,等到你砸东西和嘶吼的声音渐渐微弱下去,最后停止。我把袖子卷起来,开了我房间门的锁,你缩在房间的角落里,怀里抱着我的一个枕头,脸埋在里面,看起来大概是终于疲倦知道休息了。就算疯了,你也知道什么是你亲近的东西,是不是?我看了看,你砸了我的花瓶,毁了我的画,你真是好胆子啊,亏得我早有预料,把小提琴给拿出来了,你要是敢砸了我的小提琴,我就立刻清空你的记忆,让你重头来过。
你对我开门的声音没啥反应,所以我就走到你的身边,一屁股坐了下来,你没醒,这倒是很难得,以前我想半夜吓吓你比他妈的登天还难,你睡觉太浅啦,玩起来都没啥意思。我本觉得你们人类都喜欢点仪式感,要不要给你象征性地见点血,才有点死亡的实感,最后我还是觉得:算了吧,这倒也没啥意思。我搂住你的后颈,把你脑袋掰起来吻你,轻轻拿走了我之前给你的东西。你的嘴唇是凉的,马上又要变冰,我看着你蓝色的眼睛,心想这就是和你最后一次对视了。
就在那一天,你的生命走到了尽头。我抱起你,将你未寒的尸骨埋葬在我院子里的苹果树下,我已将送你的礼物转赠给它,它会在这里一直伫立到我们真正到来。当再过个千百年,有人类路过这棵古树时,他们将不会知道你在那里。
后来我又在这里多待了些时日,大概有个上百年,每一天都没什么太大意思,我出去游玩,有人拽着我的裤脚哀求我将他们的东西还给他们,也有人对我开枪为他们的死亡画下荣耀的句点。我失去的东西倒也没见到你们还给我,我看见的死亡倒也荣耀不到哪里去,我看着他们痛苦,都不觉得有什么有趣,我希望他们更痛苦,更痛苦,我要看到他们生不如死,填上我心中的那个空洞。
又有一天我一时兴起,终于进了我很久没进的阁楼,里面的灰大得要死,你们的世界真的该改善了知道吗,等敬爱的祂到来时,这个世界才会迎来真正的拯救。最后我在阁楼的角落里看到了我的小提琴:我确实很久找不到它了,毕竟也没有拉奏的兴趣。它的上面不知为什么长出了蔷薇,枝条缠住它,荆棘的缝隙里开出了花。我就是在那一刻觉得这一切都没有意思的,但是要是你看到,你必然会夸奖它一番,你总是喜欢美的东西。
说了够多没用的东西,但我其实只是来和你说一声,我要回去了,你们人类越来越无趣,我这样品味高雅的人,在这地方也找不到自己的乐趣了。所以我要回去了!这破地方就留给西蒙吧,反正他喜欢,一直在这里待着,虽然认输很不甘心,但这次确实被他赢了一局。
……但至少你给我记住,就算星河流转,日月变迁,我不再是我,我依旧会稍作停留,将那些书读给你听。
我知道他。乍一看,他确实是个典型的官老爷,第一次见到他时,我也这么认为。他拥有一种矫揉造作的、拿腔拿调的气势,举手投足都显露出一种根本没必要的矜持与做作,虚伪的笑容挂在脸上。上流社会不都是这样的吗?嘴上说着能开花的漂亮话,每一个字却又供给出虚荣的力量,他能把人吹上天,那他在乎别人砸到地上之后的模样么?那狭窄的肩上什么责任都没扛上。倒是有不少人羡慕这无事一身轻的快活,只要付点钱,献祭一些对他们来说没有轻重的道德感,换来个舒舒服服的日子,倒是一场颇为结实的美梦。
但如果现在你让我说,我自然不会和你说:我依旧抱着与之前相同的看法。你别那么看着我,谁都没有能一眼看穿一个人的力量,更何况是那个家伙。虽说我依旧对他拐弯抹角的说话方式厌恶至极,要我和他多做相处,那我自然敬谢不敏,但他的那些油腔滑调的批话倒也融着几分真实,当他说:我需要你帮我个忙。那多半是最为荒谬的谎话,但他如果说:如果你需要帮助,可以来找我。这反而成为了他口中最为沉甸甸的实话。我对他说话几分真几分假没有兴趣,你就算把能够判断这个的能力给我,我都会转手把它扔进垃圾桶,这确实并不重要,对他抱有戒心就可以了。
那件事结束两年后的某一天,并非出于这家伙刻意的邀约的情况下,我偶然在火车站遇见了他,他没戴着他的礼帽,但依旧撑着他的手杖,那本来毫无意义,只是他们那种人用来彰显自己的身份的一种道具,但他那天却撑着它,像是那就是他站立的支柱。这倒并不奇怪,他身体羸弱地像所有为人侍奉的权贵,真正奇怪的是,他脸上没有挂着那副令人讨厌的笑容,他闭着眼睛,似乎在休息,眼眶下挂着黑眼圈。我只是瞥了他一眼就收回了视线,我倒是没有想要主动和他打招呼的兴趣,更何况他似乎并没有看到我。但这种微小的奢望在区区两分钟之后破灭了,他睁眼看到了我,又挂上了那个笑容。他说:卡米诺先生,您贵安,真是意外的相会,让您看见了失礼的样子。我便问,你这不像样的样子是怎么回事。他犹豫了一会儿,我皱起了眉头:我知道这幅样子,他纠结说辞的时候都会这样,这说明他在试图对你说实话。最后他说,昨晚睡眠不佳。
我便知道事情不止这样,要说睡眠不佳,想必他离我还有些距离,但我也没有追问:他能到达这个地步,他知道怎么照顾自己,犯不着由我来担心。我不再说话,他也不再说话,他慢慢地踱回他原先站的地方。我看到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孩子试图趁他不注意摸走他的钱袋,我皱了皱眉,但没有上前,因为很明显他已经发现了,他注视着那个孩子拿走了他的钱袋,像泥鳅一样滑进人群中消失不见。但他只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口袋,抚平自己衣服的褶皱,一如既往地傲慢。
自那之后又过了三年,他再也不对我做出邀约,其他人一起出游的时候,也不再见到他的身影,他倒是会写信:卡米诺先生,绝非我不想与您一同出游,但我的生活出了点变故,恐怕无法与您多相处了,我对此深表遗憾!复杂而繁琐的礼仪让我头疼,但这家伙每封信的开头都要这么写上两句,令人头大。我便意识到这家伙兴许不是真的失去了兴趣,但是无论发生了什么,能摆脱我倒是一件好事。头两年圣诞节,他会托人送来剧票,后几年,他便送奇怪的物件,我看了半天分辨不出,觉得他脑子多半真的坏了,就找了个盒子收了。
罗文拧开大门,长叹一口气扯开了自己的领结,他把自己装着一本沉重的北欧神话的包随手甩在了大厅的角落,帆布包带着里面的硬壳书击中了大理石的柱子,发出了沉闷的声音,他心想,人类果然很有意思,为了自己的利益和欲望总是可以互相伤害,他们互相攻击,发出血与惨叫的声音。而实际上,他们连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都不明白。为了那些他们想要的,他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牺牲别人的生命,而为了自己活下去,他们又能轻描淡写地牺牲自己想要的。这种性命的鄙视链可笑至极,但鉴于他从此之中汲取了欢愉,他倒觉得蝼蚁的互相伤害也有了那么点可谓的价值。
但他转念一想:性命似乎是该有鄙视链的,虽然那些人并不配拥有。但那确实又存在,因为鄙视链的顶端,生命最贵重的人类,就在他马上要前往的地方。他打了声响指,试图清理一下他许久不在而应当积灰的府邸:出外奔波太久,他的骨架都要散掉,外头的人似乎都失去了趣味,只有一个人永远可以令他拥有无尽的新鲜感。
他扯开嗓子喊:“格林——”指望得到一声回应:他有百分之两百的自信心,格林不在自宅中,这位总是面带笑容的神秘学教授只有在为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到处奔波的时候会回到他那个庞大而冰冷的宅子里,那里有金钱,有地位,有需要在这个世界活下去所需要的一切,但是没有格林想要的任何东西。而他恰巧一向对格林的行踪了如指掌:就算对方在深山老林没有信号的破烂地方,他也照样能不费吹灰之力地把对方给刨出来。然而这一切在这一刻似乎发生了一些意外——照理说格林最近没有事,当是撑着他寸步不离的手杖在他家的城堡附近溜达才对,但他喊这一声居然没有得到回应,他略有些不快地挑了挑眉毛,往自己的书房走去。
看来临时的怒火不至于将他的理智吞没:他所寻找的人影就在他熟悉的书房内,坐在他的一把花纹繁复的实木椅子上,手中拿着一本属于他的旧书。他这才意识到这个书房的书似乎被清理过了,不仅仅是书房,刚刚他试图打扫的厅堂,似乎也十分干净,只是这个房间尤为明显。原本堆叠在地上的散乱抄本已经被按照首字母整齐排列在书架上,对方的手上是一本古老的童话,久到他记不得是哪个年代他搜刮而来的。没有回应仅仅是因为对方陷入了沉睡,他才意识到自己竟有些想他,这无法剥离笑容的东西是属于他的,别人没有资格抢走,他本觉得自己应当毫不在意,但当他想到,如果自己不在了,如果罗文·弗洛雷斯这个皮囊化为无物,这朵在他的花园里扎根的玫瑰又不知道会怎么样,会被他人连根挖走吗?还是挥舞着他没有力量的尖刺,试图赶走侵入他花园的敌人?又或者,一切比他想得还要平淡:他的花只会枯死在这里?可这是一朵永生花啊,它连死都没法做到。
他轻轻拉开对面的椅子,在这个小圆桌的另一头落座,托着下巴百无聊赖地打量洛佩兹教授的睡脸,他心想,他们可真没意思,都不会死了,为什么还要这么多东西?食物、睡眠、休息。这些明明都可以丢弃了,就像他一样,无休止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只要走到极限,只要让血与骨骼自己修复就好了——他们已经无法死去了,这是最大的恩赐了呀!可格林不是,这位蓝发的教授还是经常撑着他的手杖四处与人交际,慷慨地给出他拥有的财产:他学识渊博,谈吐不凡,什么高校都愿意给予他足够的金钱换他一次讲堂,那些资本都被他视若粪土一般挥霍掉了,仅仅是一些没意义的社会周转,他有时候没来由地不甘心:你明明已经不去在乎这个世界了!你不是要来到我这边吗,为什么又在做这种没意义的事情。格林便说,有什么不好呢,你追求的一切在我身上都能得到实现。他想想也是,所以不再询问。
罗文虽然心生不快,但也没有叫醒对方,不过格林睡眠不好,脑子曾经出过点毛病,有一点动静就容易醒,他拉开椅子的时候对方已经将醒未醒,他看了两分钟不到,格林已经睁开了眼睛。
“弗洛雷斯先生。”他从起床到清醒似乎不存在过渡,睁眼就带上了完美的笑容,这倒是罗文喜欢的一点:格林·洛佩兹似乎不存在破绽,只要他面前有人类,他就永远无懈可击,“您回来了,出外游玩可还愉快?”
挺有意思,他听到自己说,我去玩了个痛快,不过还是觉得差点什么。
“是吗。”格林说,他把童话合起来,走到书架旁边放了上去,罗文想象这个习惯了被佣人照顾的身躯拿起扫把,一点点地扫去他这大得过分的古宅里的灰尘,又拿起抹布,一点点地擦去上面沾染的痕迹,罗文看他做事慢条斯理,井井有条,又透露着一股没什么必要的矜持,但他离开的时间如此之长,让做事这样慢吞吞的格林,都打扫干净了这个屋子。
“今晚我们玩什么?”他假装不经意地问。他看到格林的手在书架上停顿了一下,又很快地继续抽了下来,他仿佛看到这个男人周围的空气都活跃了起来,他感到心满意足:这才是他最喜欢的人类该有的模样,永远追求,永远年轻,又永远疯狂。格林的双眼里带着难以掩饰的激烈的狂喜,双手交叉搭在自己的下巴下,他似乎脑内拥有无数想要探索的谜题,但又像一个等待教导的空空白纸,他问:“您有什么准备吗?”
于是他便笑了,他看着格林撑着手杖慢慢地走到一边,从不起眼的茶几上端起一壶凉茶倒了两杯,于是他说:“那可多了,你愿意陪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