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ALL
我有個提議,本次事件實際是殺人未遂和殺人成功兩件事的集合,在目前尚且不知是一人所為還是多人所為的情況下,集中在凶器——也就是藥品上的是否討論可以暫緩?畢竟藥物會因【服下的方法】,【服下的時間】等影響它的【發作時間】。在尚且不能確定【白色粉末】的實體時,我認為共享尸體發現情報響起之前的【個人行動情報】更為重要。
TO 須彌山
至於須彌山殿,牛鬼神蛇的事情放在心中就可以了,如果要拿出來說的話必須要有使人信服的【實證】。換言之,除非這種【異常】可以作為驗證事實的工具,否則我認為不屬於會議中理應被拿來集中討論的事情。
當然,你與八千代殿的肉體接觸和親密關係這點我會記下,畢竟算是【人際信息】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