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划《弹丸论破OOC》例会裁决用小组。
to键盘记录
是呢!比起单纯的致死,把尸体切割的做法令人费解。不知道是否是留有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又或者是说只是分散我们的思路……
这些现阶段无从考据啦,所以大家才会并在一起思考吧。
to蛤蜊子&神庙夕阳
哦哦!也有这个可能性呢。但是没有致死的话,夜长先生应该也不会招人仇恨到需要给他凌迟的地步……所以这和他的左手有关系吗?
诶,我没有伊比利亚火腿对不起哦。
但是夜长梦多小臂的话,现在倒是有一根……
啃口
to锁
「切片?哪里有火腿切片?咪喜要吃伊比利亚火烤火腿肠!」
啊。
嗯......鹫见,其实你刚才说的话让我在想一件事。
死后再降下天沼矛的必要性我有些不解,毕竟一具尸体已经不会动了,再加上张(咪喜)之前提到过流血的问题。
就像审查官说的,如果天沼矛降下后夜长没有瞬间死亡,而是在这个过程中失血过多身亡,或许可以解释这些矛盾。
按小灰这么说,确实两种可能都没有证据能证明诶!可惜医生当时和我们在一起,没空给that man看看哈。
题外话,我刚刚就好奇了,为什么大家对切片这种事没有一点疑惑啊?难道这是什么我不知道的常识吗?“说到杀人当然就是分尸!”……之类的。
格里兹大人真是心系绝望乡成员啊,我都快感动到想要让我的助手狠狠地在趾高气扬的您脸上开试验一下新武器的威力呢,要是那样您的面目一定比现在顺眼多了。
不过,要是有心杀人,身上带什么工具都不奇怪。想必在座的各位也都藏着掖着不少好东西,比起这个范围过于宽泛的凶器不如思考思考别的步骤如何。
百木野鹰,你来说说看怎样才能在不把切贝果机从车上分离出来的情况下,用切贝果机分尸?
等一下,我有异议。
1.鹰,“分尸工具是切贝果机”,因为阿胜说了这个机器不能拆卸,那么你的意思是把尸体搬下去分吗?
2.洋子,你们确定矛在后的依据是“贯穿伤会致死导致死因不满足失血过多”,那存不存在贯穿伤在不伤及心脏的情况下不会瞬间致死的可能性?既然存在另一个可能性,那么我想用这一假说定论是不严谨的。
3.未知凶器导致死亡,要满足死因是失血过多,那么这一点是如何满足的?
拍桌子异议阿里.jpg
Mr.鹰不解风情甚是可惜。不过我听说老实人也有魅力的,前途无限呐!
比起用未知的凶器致死我更倾向已经在舞台上完成了一部分切割,比如手。
也就是说在大家都上车之后,停车的这段时间内——凶手完成了将夜长先生放倒在舞台上,用凶器致死,分尸,这也是为什么在舞台上失血过多的原因。
然后将双手和下半身徒步搬运到代步车上完成进一步的计划。
至于舞台剧目的混乱,当然是凶手为此做的准备,而且夜长先生被贯穿,那已经是死亡之后的事情了。
【夜长梦多的尸体状况】【死亡档案】【延伸的滴落血迹】【天沼矛】【车站旁的代步车】【第五日的晚归之人】
又开始了是吗……这种事情怎样都好,我赞成审查官先生的想法,先在有未知凶器存在的前提下进行下一步推断吧。
现在各位达成共识的事情大致有:
夜长先生的死亡应该发生在【第五日晚的舞台事故】之后
夜长先生死亡的第一现场应该就是【祭典舞台】
【天沼矛】的贯穿应该在夜长先生死亡之后
分尸的工具应当是【车站旁的代步车】上的切贝果机
存在某种未知凶器先在【祭典舞台】造成了夜长先生的死亡
应该就是这些了吧?
to小熊猫
我更倾向于是被分尸后躯干遗留在舞台上才被矛扎到呢。如果一开始就打算用矛固定夜长先生的身体再进行分尸的话,我想地板上多少应该会留有凶手用凶器斩断躯体的痕迹才对,毕竟这可是件力气活。
啊……可能说不准凶手还会被血溅了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