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划《弹丸论破OOC》例会裁决用小组。
谢谢铁井先生解答。
舞台那边的子弹上没有血迹,应该只是让天沼矛掉落的装置,其他的地方应该也没有能造成足够伤害的可疑物品。那剩下的线索中,如多渊小姐所说,丢失的刺身刀就很有可能是凶器了。
(言弹【刺身刀架】【舞台角落的子弹】)
To kra:
致命伤不一定需要切断大腿,根据之前的讨论,分尸可能是在夜长先生死亡之后用切贝果机进行的,只要能够造成一定程度伤口的东西,单纯举例说,捅入内脏,再拔出来的话,就能造成很大的创面,达成失血过多的死因。
可能在丢失的胯部上就有这个问题的答案,所以这部分才被隐藏到现在。
TO 东野:
据我所知子弹不会造成那种痕迹,木柄上的痕迹更像是磕碰到了什么东西造成的迹象吧。
to洋子
我想这不太可能?感觉力气再大的人都没办法用那样的刀具斩断大腿骨才是,我想这个凶器起码是个斧子或是斩骨刀才对……但就目前的舞台来说并没有能够满足条件的道具?
凶器是这个怎么样,刺身刀?
厨房缺了一把,拿来剖腹说不定正合适,但是怎么割断的我就不清楚了。这能做到吗?
to妹&不悯因缘
从现场情况分析,第一现场应当就是祭典舞台。并且以现场的出血量判断,分尸也当是在那里进行的。
凶器另有其物,比切贝果机合理。况且阿胜也那么说了,在这里考虑到大家的安全也算是特权首领没有失职了,值得褒扬一瞬。
to萨透露的杂音&抖音嬴政
毕竟这里是至少半数成员杀人如麻的结社,缝那边的死状也和梦多同样凄惨,两者一同佐证倒是可以反过来继续保留这个有人擅长分尸的合理猜测。
偏心,下台!
怎么,想让我夸你纸牌搭的好吗
到底是谁?!犯下如此残暴震悚案件的凶手!即使是结社人也不是个个都能做到!(烘托气氛的画外真心话)
是谁呢!这么残忍!
格里兹大人,杀人如麻这个形容词人家太喜欢了~~喜欢!上台!!(蹭)
还不快投票
老子造的切面包车当然质量杠杠的!!!都焊死了怎么可能轻易给掰下来拿走!!!!!!!要是不稳固掉下来那安全隐患可太大了有人因此受伤了可咋整啊!!!
我受伤了要老公亲亲
老子不是猫性恋,滚!!!
那勝明先生是什麼性戀啊~?
宝宝(宝宝)
我没有查看过那个切贝果机,它能从车上单独分离出来吗?如果不能的话,那在【第一现场是祭典舞台】的前提下,凶器应该确实另有其物。
to比目鱼鱼
你说的这个贝果机代步车,它能上舞台吗?
如果开上去了应该还要再下来吧,完成这个步骤之后,因为车载一人的限制把四肢带走,然后四肢吧哒吧哒滴下血迹……
to多运动
我也觉得这样不可能保持内脏完整,该不会还带了不会出现在室外的凶器吧?
老略号贝果机形态
to百木野
手臂只是有奇特的伤痕,并没有类似的贯穿伤或勒伤。
不过在不方便的状态下受害倒是有可能。
【夜长梦多的左手】【夜长梦多的尸体状况】
那么以尸体的移动路线是【祭典舞台——代步车】为目前漏洞比较小的假设为前提,夜长先生死亡的第一现场就是【祭典舞台】。
既然【天沼矛】不是凶器,那么凶手是直接在祭典舞台上使用了切贝果机切断部分身体部位,导致了夜长先生失血过多吗?如果是这种情况,夜长先生应该是在某种不方便行动的状态,比如说,被箭刺中手臂固定在舞台地面上?
(言弹【夜长梦多的左手】)
你肿么不鸟咪喜,咪喜好伤心!是不喜欢咪喜软软屁屁了吗
大鸟逐渐发现鸟语是无法和猫语对话的(不是
小猫哈鸟.m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