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划《弹丸论破OOC》例会裁决用小组。
To 夏央
“发现尸体后直至例会裁决结束期间不可再次杀人”……
不知道第一个发现爱酱的人是谁,不过,也正是因为有TA在,胜明和猫猫直接看到爱酱的时候开始了搜查时间,小兔子也及时清理了室内的有毒花粉吧?
(引用言弹【关于尸体发现】)
狩鸣夏央,你还有点用处。
to 夏央
嗯,发现再晚点就来不及了呢……所以说这是凶手没想到的情况?
to夏央
后者。
其他比较在意的点,如果持有其他人的终端……也就是电子车票,是否能够进入某些只有他们能出入的场所。
拥有某人的终端也意味着暂时拥有他身份的权利,可以这么理解吗。
to蕾
「咪蕾不要森气!!!!!咪兹那种坏东西不值得咪蕾生气长皱纹!!!!!咪兹猫都嫌!」
「阿诺捏咪喜还有个想法,不是说那个房间的通风口能通向其他房间咩,那如果鼠鼠拆掉滤网是不是能把猫们都毒到翘脚喏!」
所有人......
白砂说的第10条。或者,发现尸体后到例会裁决结束期间不可再次杀人?
诶呀,我们的首领(暂时)大人怎么会那么没有礼貌没有教养呢您说是吧首领(暂时)大人
怎么会有人一边不跟我见识一边狂cue我,有病?
在下有一点比较好奇,是关于杀人成功者可以无视2,3两条,是说要先杀人成功才能无视2,3两条吗?
我可没丢过垃圾也没破坏过规矩!
是说对除了凶手之外的所有人都会有利的东西吧。真是比蕾还白痴,受不了了。
怎么还顺脚踩一下我,你有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