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地而起的大审院,充当审院裁判和班级裁判的场所。不需要担心站上证人席就有被指认为真凶的风险。
to 凯:
…………
对不起,之前是我实在是太恼火,一不小心就…
以及,虽然结束的时候可能很晚了,但…我还有话想和凯前辈说一声,能麻烦前辈在结束后来我宿舍一趟吗?
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毕竟之前是我在挑事…
现在还在裁判场,也请前辈…尽量克制一下情绪吧。
我会在对门静静地把这一切都画成layout
to白
那就拜托从五月NON(左手边)这边传过去好了~(递通行证)
to凯
凯前辈没有看到我们这边上传的搜查结果吗?是在绚蕾花NON的尸体上找到的哦~
……?
你的眼睛充血了哦,没事吧?
(看来确实是没看)
通行证会从你那边经过的,在意的话你可以也看看哦,虽然已经是被损坏到无法使用的程度了~
(to 洛儿)
如果可以递过来的话就太好了。
(to 凯)
凯学长,公开的线索里有提到,是在绚蕾花学姐的尸体上找到的。
(【会叶绚蕾花的尸体周边】)
失去冷静会抓不到凶手,也无法将凶手处刑。
所以......请你稍微......克制一下......
to 洛儿:
在你那里?你是从哪里拿到的?
平方丈不是自杀这一点,应该不用讨论吧?
他是被这里的某个人杀死的。
被他所不认同的某个人,接受了那只猫的愚蠢规则的某个人
……杀了他。
to白小子
清岚NON真的很在意平方丈NON的死亡真相,真是令人感动的关系呢……说起来他的通行证在我这里,是不是交给你来保管比较好~?
沅兰学姐是被纵火犯间接杀害的话,平方丈又如何呢?
他的遭遇看起来是有预谋的主动杀害吧?
经由大家的探讨,得出了以下结论:
------------------------------------
陈沅兰死于救火与救人的途中。
陈沅兰的死是因火灾造成的坍塌事故而死的,而灯塔上的火灾是人为纵火引起的,
因此造成陈沅兰死亡的是纵火的人。
to sai缪:
…啊,确实,射程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to 阿特:
但是塞缪前辈也说了射程不够的问题吧?
我又思考了一下…之前平方丈在演讲的时候出现了意外吧,也许寄席里发现的灯是在演讲时用上的?
我赞同脇田代氏的观点!
不管那根栏杆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皮点艾斯(P.S)虽然我觉得肯定是意外啦~
总而言之促使陈小姐死亡的都是那场火灾!而且灯塔的火肯定不是自燃的吧!
ToG8:
你是在明示,不管【操纵室的控制台】的情况,根据【陈沅兰的尸检报告】,死于坍塌的陈阮兰的死,无论如何都是,意外是吗……而那个造成火势,引起坍塌的人,无论是故意还是不小心还是故意不小心,都就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