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知1F的两个房间中间存在密室,且密室也无法通往2F的情况下……
我尝试着重新复原凶手的行动轨迹。
最早是在离案发尚有一段时间的下午,从午睡的金城的那里盗走了笔记本和剑玉。
继而是19:15前,偷走了海道先生的通行证。
19:15-19:55,与布朗小姐见面并将其谋害,在19:55前完成了现场的基本布置,将剑玉丢弃在窗外,并通过密道离开,完成密室。
综合考虑,窗边的水迹应当也是19:45-19:55期间伪造的,与剑玉共同构成了凶手从窗户逃脱的假象。
19:40前,将偶像才教的灯光启动时间调早了约5分钟。
19:40-20:00左右,把金城的笔记本放在偶像才教的观众席最后一排。
19:55-20:30,启动投影幕布完成最后一步,与其他人回合共同进入裁判才教。
【千喜良五月的证言】【密道中的旋转门】【室内整体情况】
其次假设凶手就是布莱克,他确实装傻说自己不知道那扇暗门的存在,并利用了那个空间杀害了布朗小姐的话,他又为什么要偷走海道前辈的终端把前辈支开?仅仅就是因为看前辈不顺眼?
而且调整舞台灯光的意义也是一个疑点。
to大灰狗
我不反对第一现场是密室的说法。但如果我是凶手的话在那里杀了人,可就没必要大费周章地把尸体搬出来还吊上去了。毕竟那个密室对于这个只要不发现尸体就不会被触发的裁判机制来说,不就是一个绝妙的机制漏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