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地而起的大审院,充当审院裁判和班级裁判的场所。不需要担心站上证人席就有被指认为真凶的风险。
那是犯人的血?難道沒載手套的人才是犯人嗎?在用劍玉勒薇诺娜同學順便勒傷自己的手...
(to 维拉、平方丈)
也、也是呢......
那夏目提到的半空中的......真的是死者啊......
呃……或许我们也可以先从另一个思路思考?天沼先生捡到剑玉时雨已经停了,或许剑玉是在雨停后被丢弃在草丛里的?那么大的雨,如果上面沾了血,很快就会被大雨冲干净吧?
to 紫苏p 写怀p 平方丈non
这样看来剑玉上的血迹很有可能来自凶手?我的手上可是什么都没有的哦~~(展示)
to 塞缪p
的确~我也觉得有手套的人不会蠢到摘下手套行凶来着~
所以之前那么多疑点其实都是天沼一个人导致的。
第一目击者,消失的剑玉以及窗前的脚印。
不过就像五轮同学所说、裁判小姐可没有皮上出血的地方,还是说那个血迹是栽赃用的?
TO 阿比留君
摘下手套也没用,戴着手套行凶的话,手上也不会留下伤痕。
TO 白
在偶像才能教室也能把这物件丢下去吧。
To五轮
那会是谁的血?是有人玩剑玉受伤吗?
to怀师傅
或许是布朗小姐的颈饰?
把她的颈饰垫在勒住的地方和皮肤隔开的话,就不用另外找别的物料垫在中间了
…………
to:akn 陈述19
……根据《刑法》第百九十六条,在凶案现场拿走物品可能会被认定为破坏现场的罪行,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二十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to:洛儿 陈述2
死者身上并没有能够致于出血的伤口……或许在剑玉的线和死者皮肤之间还隔了些什么。
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