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akn 陈述9
要是先杀死的话,那应该不会有这么多分散伤?
To akn 陈述11
死亡讯息的屏幕需要通行证去解锁,并且要指纹
To 凯仙贝
凯前辈你的心情我也理解,感觉这里的一切也疯了,泰然自若的讨论杀人的方法... 这种事真的正确吗
To 姐姐陈述1
也就是有人为了嫁祸给海道前辈吗
To白 同意1
.....你说这事还有共犯?
(to塞缪、卢卡、维拉)
在窗外垂直移动......
这样想的话,似乎能解释某些事了。
正如卢卡学长所言,我们在下雨前看到了二楼偶像教室的灯光,我记得当时裁判教室是关灯状态。
随后当我们进了校舍时就下起了暴雨,如果运送是在这个时间点——7点45分之后发生的话,死者身上肯定会沾上水。我们之中好像没有能在短时间内把人全身弄干的才能吧?
(第一章非日常主线文、【岛上的天气】)
而丢在观众席上的笔记本,或许可以认为是凶手为了吸引大家去寻找死者,那么凶手在这之前已经布置完一切的可能性很高。
(【观众席上的物品】)
进一步思考的话,凶手在更衣室控制住死者再把人从窗外吊下去之后,说不定也事先有其他人在裁判教室内做接应?
毕竟如果全都是凶手一个人上下跑的话花费时间太多,很容易被人看见。
(【窗外的场景】【校舍的窗户】)
到目前为止还未现身的第一发现人,或许就是当时凶手的接应吧。
To 塞缪
听上去容错率有些低啊…在准备好一切后,很难100%确定布朗小姐不会忽然醒来吧?被吊上麻绳后,头部和身体接受到的刺激较多,或者在操作的时候绳子存在很大的摇晃程度,都会有可能醒来,就算已经无济于事,那应该也会留下吉川线的可能性。通过麻醉或者药物的话倒是有可能睡得更深,不过这次应该没有这个可能性。
我还是倾向于较细的是致命伤。因为如果上吊才是致命伤的话,那条较细的不就显得意义不大了吗?使人丧失行动能力的行为应该有更方便的…真不想这样措辞……除非是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了较细的物品,正如月雫小姐【陈述01】所说,但只要在吊起的时候布朗小姐尚未死亡,也没有被束缚行动力的痕迹……容错率就会低。
但提前布置是有可能的吧,因为我在还没有下雨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二楼的灯亮着了。
偶像的才能教室与裁判的才能教室从位置上来说是重叠的上下层,窗户位置几乎是对应的。而且偶像才能教室中更衣室的窗户直到演出中止时都是出于打开的状态,且两扇窗户周围都留有水痕。
(【室内整体情况】、【更衣室整体情况】)
加之垂直移动要更为迅速,犯人有通过窗户快速移动的可能性,麻绳除了杀人工具外也成了辅助移动的工具。布朗同学的才能教室里不知道是否有这东西,但仓库既然都被翻过了,想必是从那里入手的吧。
(【其他教室的情况】)
不过思考到这个地步,反而会觉得比起“先杀害后悬挂”来说,“先另其丧失行动能力后悬挂勒死”更加合理一些。
19:45时舞台上聚集了大量的人,19:50时再前去杀害布朗同学的话,被人目击到的可能性会提升很多。
所以更像是在19:45前做好这一切,布置好并离开现场,静静等待她在19:50断气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