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地而起的大审院,充当审院裁判和班级裁判的场所。不需要担心站上证人席就有被指认为真凶的风险。
俺相信手法这种死物讨论即可复原,因此在意着《凶手》。
俺一直认为这是游戏、考验或者……。校长的话也无法当真。平日按照日常活动。同志们相互友爱。
凶手为什么要《杀》(重音)害裁判同志,怎样的理由,仅仅七天内就恨之入骨,杀又对ta有怎样的好处,是怎样的诱惑使其做出违法的事情,是我的疑问。
《杀人》这种事一旦开始,此后的,俺担心。究竟以什么理由,做最初的犯人。
等到真相大白时,希望得到合理的解释。
To 奥运会logo
正如加西亚前辈说一样,因为投景屏遮住了一部份或是模糊黑景而发现人未有意识到的可能性
而且因为【岛上的天气】是雷阵雨,我想【窗外的场景】 也能靠着雷电看到一部份吧
To all
我十分在意的是7:45分雨和自动运行光程度设定时间上是同一时间
还是说,是指电子通行证吗?现在在我这里。
是在偶像的才能教室中的舞台操纵室里发现的,被放在很隐秘的地方,人为藏匿的可能性很大。
(to兰华)
帮凶......是图啥?
找不出真凶的话,凶手以外的人都会被处刑,所谓“帮凶”我想也无法例外吧?
TO卢卡
卢卡…卢卡前辈你认错对方的性别了。
to 塞缪学长
也可能存在第三人共犯的可能性,或者为了保护真正的凶手而做出隐瞒的决定。
不过确实应该向G8猫询问了解更详细的规则说明。
那,目击到薇诺娜学妹的尸体的人,可以自动排除作案嫌疑了呢~
这么一想,第一个看到尸体的人,是在裁判教室门没有锁的情况下看到的,还是说尸体曾遭到过移动,而在这之前,已经有人看到了…
唔姆…那也不能排除帮凶存在的可能性?
一定叫学姐
TO 海道零
海道小姐所说的,遗失的东西是指?
听说你在给各位发送了晚间演出的预告之后,自己却缺席了呢。
虽然你声称没有在更早的时间见到过布朗小姐的尸体,考虑到你的无故失踪与案发时间相当接近,我认为澄清这段时间内的行为也是有必要的。
你当时在哪里?
TO 间量尺
没错,我会执着于这件事就是因为这个。
现在,第三人还没有站出来,我猜想不是因为他不想站出来,而是他“不知道自己目击到了尸体”——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因此我想请G8进行更详细的规则说明。
TO G8
在这场自相残杀的游戏中,仅仅是“尸体被视网膜捕捉到”这一行为就足够满足条件,还是必须要让那人“认识到自己目击了尸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