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地而起的大审院,充当审院裁判和班级裁判的场所。不需要担心站上证人席就有被指认为真凶的风险。
怎么三人也想薇诺娜同学杀了....他们和薇诺娜同学会有这么多过节吗?要是有共犯感觉犯人的时间上会比较松散一点。但我也不认为是帮金成前輩脱罪。
To 天沼
对了,天沼学弟当时19时55后能看见菲尔德同学和海道学长吗?他们应该是55分后回去的。
(【鸟类学者的发现过程】)
to 陈小姐
如果是不能串通呢?
就比如说共犯之一是海道同学的话,因为电子通行证“遗失”,所以无法联络另一个共犯,现场临时变化的情况呀
可天沼先生若当真是帮凶,就不必把剑玉拿出来,而是一直隐瞒到裁判结束不是更好?
TO白
……都是共犯?不可能吧。虽然不知道犯人的动机,但要让这么多人同时对一个人有杀意,Miss布朗得多遭人恨……
除非她就是那个所谓的,藏在我们当中的黑幕?但没有任何迹象能够证明这一点,这样推论未免也太无厘头了。
而且如果真的是共犯,怎么会有将现场伪装成什么样子都不串通清楚的共犯?这样也能算是共犯吗?
TO肖格兰特
Miss布朗死亡的时间是7:50,而五分钟后天沼就捡到了被扔在窗外的剑玉,如果是别人先发现了现场再扔出去的,这个时间也过分紧凑了。除非天沼说了谎……
to 维拉:
“没有人会做”?
实际上不是已经有人做了吗。
捡走了凶器,看见了尸体,破坏了脚印,却什么也没有注意到,什么也没有报告的,
不就是天沼夏目吗!
凶手原本做好了嫁祸给金城先生的打算,在完成谋杀后并未整理现场,而是将染血的剑玉,明显的勒痕等留在原处,甚至可能没有关窗……但在那之后,另一个人成为了最初的目击者,为了帮助金城洗脱嫌疑,带走凶器,放下投影,将布朗小姐吊起,又制造密室,伪装成自杀般的模样,这个情节如何?
唯一的问题是除了金城先生自己,好像并没有人会这样做。
(to 维拉)
一个人在楼下行凶的时候,另一个人在楼上趁着黑暗把笔记本放在观众席。
结果行凶的那个人中途弄掉了剑玉,不得不改变计划,却没有及时传达给楼上的同伴,所以才产生了这种矛盾感。
......最糟糕的状况是“三个人都是共犯”呢。
TO 白清岚
如果本意是嫁祸,就不应当多此一举,将现场二次伪装。
直接留下剑玉的勒痕,并将剑玉放在尸体附近才是符合逻辑的。
同样,如果本意是伪装自杀,将笔记本和剑玉这类指向他杀的道具牵扯进案情就显得很不明智了。
只能考虑……
行凶者和伪造现场者或许并非是同一个人?
或许可以用投影和灯光的遥控范围来判断?
以舞台的大小,从更衣室应该无法遥控到灯光才对。
那么关灯时在更衣室的五月,或许可以撇除嫌疑?
仔细想想凶手的作为......
大费周章,又是制造密室又是玩时间差的,好像想要伪造成自杀的样子。
但他特意从乱世绘学长那里顺来笔记本跟剑玉,说明一开始是打算栽赃给他吧?
而且想要栽赃的话,剑玉放在笔记本旁边一起被大家看到比较好吧。
这样一想,剑玉难道是不慎掉在外面的,因为雨天所以没法去找回来,不得不临时变更计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