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塞宝
你怎么叫人家姓氏?好生疏,我们之间的距离一下子从0到生成了德雷克海峡!我好难过!我可什么都没做过呀,毕竟我有不在场证明的,对吧!live和我一起干活的同胞们!
to金成
我的姓氏是格伦瓦德。跟你讲过多少次了实在记不住我名字可以直接喊“汀娜”……算了,就算这样讲你也肯定不会听的吧
至于原因,那是因为凶手知晓你和布朗小姐的矛盾和剑玉的事情。知道并可以通过笔记本嫁祸于你的人没多少个吧?
TO:凯
妾身认为老爷的推断很有道理,但妾身觉得现阶段并不能直接将把金成少爷的笔记本放在坐席的人认定为凶手。
……某位少爷小姐捡到了金成少爷的笔记本并查看了里面的内容,随手放在了坐席上。随后听见了薇诺娜小姐的死亡广播,为了防止被怀疑决定隐瞒这个事实…妾身认为无法否定诸如此类的可能性。
老爷的想法毫无疑问可以成为很好的缩小嫌疑人范围的参考,但妾身认为指控他人为杀人者这样严肃的事情,应该使用更为直观的证据推论。……诸如行凶时留下的伤口。
妾身并无顶撞老爷的意思,还希望妾身的话没有冒犯到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