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地而起的大审院,充当审院裁判和班级裁判的场所。不需要担心站上证人席就有被指认为真凶的风险。
………………啊?在空手情况下用这种玩具上的线吗,一时间不知道该吐槽凶手的手结实还是吐槽玩具厂商的良心程度了……
(有天然呆被卷入自相残杀了啊……好可怜……)
哇,夏目,你擦都不带擦就往兜里揣?好不讲卫生呀夏目。
TO 天沼君
那上面不是沾着血吗,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拿出来?这不是应该一开始就说明的事情吗,况且也算作他人的失物……
……算了,哪里捡到的?什么时间?
…啊?真的是剑玉????
to 跳舞的美少女:
等一下啊!那上面还有血啊!凶器出现了啊!
…等结束后直接处理掉吧!完全不想听那家伙在*bang**bang*地玩剑玉了!
to 夏目:
…喂,这东西怎么在你手上?
偷来的话…哼,手不干不净的,到处乱捡只会害了你!
你他吗
唔......就,天沼同学。
这东西怎么看都有点奇怪吧......你发现后就一直带在身上没告诉别人吗?还是说你的视力真的......
为什么有血的?真的是凶器?而且为什么在你身上?
To陈:
是的,我也认为第一发现者对案发现场做了些什么。正如我先前所说,凶手恐怕是没有时间同时去处理裁判教室并把金成先生的笔记本放在舞台观众席上的。而平等院小姐与四王天小姐证实,八点到八点半之间,实验楼内没有其他人……所以,我认为第一发现者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见过尸体的可能性微存。恐怕想伪装自杀和想嫁祸金成先生的人并不是同一人。
to投资项目
这东西怎么在你身上?
……算了,怎么都好,快物归原主让金成闭上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