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地而起的大审院,充当审院裁判和班级裁判的场所。不需要担心站上证人席就有被指认为真凶的风险。
to金成
这是新的笑话吗?凶案题材的漫才?非常好笑,不愧是金成先生。
TO 金成君
这个猜想很大胆,如果放到文艺作品中会是个让人啧啧称奇的诡计,推理得很好,但现场并没有能够支撑这个猜想的证据。
或许现实中,起码在这个案件中,没有上演过这种桥段。
你把这里当什么地方了。
to 海节
那边、也不需要给他捧场。
(to 平方丈)
吊着绳索的同时抱着或背着一名身高179cm、体重65kg的大活人,降到位置后还要腾出手来开窗,全程都要保持平衡......
以你的计算结果来说,你认为做得到吗?
(to 乱世绘)
乱世绘学长难道在更衣室发现了什么吗?
to金成同学
哦哦哦!原来薇诺娜身上的外伤是这样造成的啊!
我有个想法!是不是更衣室的地板可以拆掉or可以通过操控室升降?
海道零发现了后没有告诉任何人,在演出期间偷偷拆掉了地板,从二楼更衣室跳到一楼裁判教室,不知处于什么原,可能是薇诺娜有更漂亮的一头金发,处于嫉妒然后杀了人。
然后再顺着薇诺娜的尸体爬上二楼后,从二楼的窗户跳出逃了出去呢?
能这么干的似乎只有海道零了!他刚好在演出期间消失,是不是想靠这个打个反逻辑?❤
To白
只是因为我感觉这把窗外当壁虎更像「正确法则」,还有运送方式还不一定会留下伤痕,抱着或背着尸体也不会有什么伤痕。
To陈 akn
我倾向陈前辈所说,g8猫可能是没有进去过教室。或者是没清理教室,所以球也在地上没清理。
to塞缪&平等院
嗯,虽然是小猫的外形,但如果让miniG8们来清扫的话现场应该会更加彻底才是。我认为布朗女士的才能教室没有被miniG8清扫过这个思路是对的。
至于第一现场……虽然现在还不明确,但或许确实另有所处。
小哥你的手看起来很能扣人
带着手套呢说啥
我也认同“死者的遇袭地点是在裁判的才能教室”。
昼间的演唱会一直到18:45才结束,而晚上还有额外准备的“惊喜夜场”,出演者和观众都知道这回事。在那样的时间、那样的地点采取行动,无疑会增加暴露的风险。
如果犯人是个谨慎的人,他就不会选择这样的行动,而是应该避开人群,单独约见布朗同学。
当然,这是预谋犯罪的情况。
呼......
我依旧坚持遇袭地点是裁判的才能教室。
理由刚才已经说了,死者身上没有发现额外的能确定是当她从楼上运送下来时留下的勒痕。
(to 沅兰、茜)
我哉啊啦。
裁判教室内可能真的没有发生打斗。
杂物筐的话,是用来吊死死者前给她垫脚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