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沙士镇某处的法庭,言语和言弹交锋的舞台。
“你能否宣誓,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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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划《DanGanRonBang》所属,“法庭裁判”专用EG。
请勿在“法庭裁判”之外的场合于此投稿、发言。
哎呀,虽然我也很支持这么自证清白,不过也还想插一句嘴呢。
那块被蹭的印迹是在150-160厘米之间,宽度可是跨越了两三块木板。除非凶手靠上去的时候还踮脚往上蹭了蹭,否则应该以最高高度为参考吧?而且如果人是仓促间蹭上去,说不定还是弯着腰或者矮身的状态呢。
凶手的身高范围,是不是要比兔子先生判断的大约180-190厘米还要往更高挪挪呢?
【涂鸦印痕】
场上还有上两米的人吗
(意思是一米八可能还不够!
一米九的人危了起来
……。
面對現在這個情境,「還」沒有鎖定到您的身上。
…您真的這樣想的嗎?先生。現在我們先給您的一個機會,使您可以成為第一個吐露者,去證明您的清白。
然而您要釆用緘默權。在這個沒有律師,如同魔女狩獵的地方下。
……您認為這真的是明確的選擇嗎?鲁斯凡君。
(一定要这样吗?)
……那个,但、但如果不愿意作证的话,以现在的情况,鲁斯凡先生,您之后也会…………
……我也希望鲁斯凡先生是无辜的、所以、所以……
To鲁斯凡:
“……”
「你从射击场上倒吊的样子确实有点让人难以想象。」
【既然如此,都脱了吧】
真是遗憾…Bunny还以为您能够明白的……
既然如此,也可以反向让目前其余最有嫌疑的人给大家展示后背~如果他们身上都没有油漆的话,您的嫌疑可就大大的增加了呀?
也是呢、
其实我也不想相信是兔子先生和boss先生诶~
毕竟我们现在要找的是明明得到不少权限又是一个对自己计划有信心但是运气差意外频发,明明射击技术也没有那么好却还是要尝试射击结果留下线索从而暴露手法,从背后偷袭高中生不成,反而被高中生反击甚至叫出声最后仓皇而逃的人呀~
不行的吧~如果是boss先生的话,毕竟是企业家诶~
我完全不敢相信是一个人呢、
这里目前最违反人权的就是杀害桑原的凶手了吧、boss先生如果不是你的话真希望你等会好好教育一下那个人呢~
这换谁都不想承认自己是凶手了
凶手:别骂了别骂了
To:拉帕 【陈述17】,染谷 陈述22
其实这身没看起来这么复杂。
如果你每天都要穿脱这一身行头的话也会习惯的,熟能生巧嘛。
To:胡佛 14
请不要开这种玩笑,胡佛先生。
在当前的状况下,会让我为难。
To:一之濑 【陈述8】,弗朗西斯 快脱(?,奏 陈述 28,染谷 陈述23,Bunny 陈述32
......请恕我拒绝。
光凭目前的线索还无法锁定到我身上吧?
因为莫须有的罪名逼迫对方是违反人权的行为。
To:原田 午饭泼水
我倒是想立刻证明一下,不过很可惜,眼下也没有枪能给我用。
toBunny
哪能那么容易接触到黑社会啦!你在作什么证啊!
to扎基
都是男的脱点衣服又不会少些什么!如果他是凶手那活该啦——!
TO浑身是绷带的先生
换一个思路来说,如果只是把衣服全部脱掉就可以洗清自己的嫌疑,换取大家的信任,那可没有比这个更简单和划算的“买卖”了,对吧~
作为一个生意人,鲁斯凡先生您应该也明白其中的道理吧?
—十分抱歉。但事關到性命的話,需要全場的人裸露身體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
雖然如此,為了逼迫進行到如此粗暴的解決方法,正是我們現在所做的事情—對可疑人士的質問。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