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兔子
兔子先生在法庭上努力的样子确实不像是凶手呢。不过,我觉得凶手熟知现场,就算看到尼克希靠着后墙吊着威亚、不至于能随时跑下来的样子,应该也不至于谨慎到连警局东侧都不敢去看看吧?
to 奏
是呢,是呢,如果是故意的话,就算是女性说不定也能压着嗓子姑且装出那么一声。不过嘛,想想死者当时说的“这么挑衅”和“是觉得他不会打架吗”这两句,让人不由得认为呢,死者会自然而然地觉得“袭击者会打架很正常”以及“对方是在小瞧自己”,什么样的人会让一个不良少年的第一反应是对方在小瞧自己呢?
就像你说的,不回来捡走摄像机也是为了让大家以为他很菜吧。虽然如果当真如此的话,我很遗憾。
一个身手矫健的人,想必也很有自信能在射击场刷新时完成铁签杀人、手枪补弹的极限操作。
是不是很符合这个形象呢,“未言人”先生?
【破碎之影】
TO:鲁斯凡
嘿,鲁斯凡先生,掌控不了人心,您这话可真让我意外。
我一直以为,像您这样精明的企业家,不是早就把人心琢磨透了吗?
这儿的沙士镇规则的确棘手,连您那套管理哲学都没辙的地方呢。
要不然,咱们先把您的企业管理那套搁一边,先对面对眼前的“真相”下手?
我相信凭您那份才智,一定能找出真正的凶手来,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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