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士镇法庭

沙士镇法庭

位于沙士镇某处的法庭,言语和言弹交锋的舞台。 

   

“你能否宣誓,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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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划《DanGanRonBang》所属,“法庭裁判”专用EG。 

请勿在“法庭裁判”之外的场合于此投稿、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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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展开…?

    什么展开…?

    纳撒尼尔·彼得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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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aka&奏

    等一下,但现在问题就是:死者这不就是没有在这个时间死吗?他死亡时间是20:00啊!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吧!?

    TO 小豆

    小豆畑=san,你说得好多,在下有点没听懂……这个应该不会是那么复杂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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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下

    等一下

    火ノ見奏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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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阿卡姐 

    等一下....兔子先生确实不需要非挑3:01这个时间下手,只要在3点后到弗朗哥回来之前出手就行了,这样容错率也更大。 

    就如阿卡姐说的,未言人先生和爱因是没有一定会在三点出门的理由,我觉得大半夜去敲别人门的可能性很少,再加上有允儿和麦克的事情也不会有人收到短信还会在半夜三点出去... 

     

    但反过来来说兔子先生倒是每天一定会在3点出门,真正被守株待兔的不会真的是兔子先生本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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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box

    bbox

    小豆畑 杏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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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兔子

    ……

    为什么?

    这么干脆的承认自己是凶手还让大家投票…

    和别人串通好了吗?臭鸟的法令说的是…“若在法庭裁判中指认出正确的凶手,则只对凶手进行处刑; 若未能在法庭裁判中指认出正确的凶手,则除凶手外的其他人都将被处刑。”

    你和另一个人渣相约分别杀了人,再认下对方的罪责,好让大家一起投错票吗?……为此不惜……把尸体亵渎到那个地步?

    To:警长

    那具焦尸没有尸体发现广播吧。但却送来了报告,你有这么好心吗?

    “当凶手以外至少3人发现被外来者杀害的尸体后将播送尸体发现广播”而广播的内容是“发现外来者尸体”——为什么只有报告送来了……你在隐瞒什么?

    发现的三人中有凶手?尸体不是外来者?还是…根本没有“新”发现的尸体?

    可以说明一下么,那个印着死亡档案的沙士镇报纸,每次发行的契机是什么?

    如果那具焦尸没有广播这件事真的有猫腻的话…那边的兔子,说不定你也像背叛大家一样,被你的同伴背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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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述17】

    【陈述17】

    阿卡洛尼克·阿默尔·乌尔苏拉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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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尼克希&卡塔穆:

    “交换杀人?不对,这么说好像不恰当,如果发电厂的凶手和砖头的凶手事先有合谋,要制造这种尸体互换的戏码然后误导我们的话,好像确实能解释一些事,比如兔子在袒护什么。”

    “如果是两起案件共犯说,一个在3:42先去发电厂领材料,另一个4:00才开始移动那个被电击的……还是姑且先当作是A吧,也不是完全不行。”

    “如果是各论各的,A在3:42就已经被移动到发电厂的话,那就要看沙士镇对【睡眠】这个事项的定义了,比如……晕厥能不能算睡眠?而且律法说得是【在别处睡过头】,人因为外力失去意识,这样算是【睡过头】吗?”

    “……说到这个,我还是很在意3:01这个时间点。”

    “假如兔子真的想避开弗朗西斯再行动,那为什么非挑3:01这个时间下手?也太极限了吧,弗朗西斯又不是机器,路上摔一跤遇到什么突发状况脚底一滑摔了或者半路困了歇一会,稍微晚一点回南岸那不是万事皆休了吗?稍微晚点动手岂不是容错率更高也不用那么麻烦?爱因涅尔德和未言人看起来也都不像凌晨三点会因为有人约就出门的类型。”

    “我们暂且先假定弗朗西斯真的清白而兔子不清白,看起来感觉更像是,兔子凌晨三点准备出门巡逻,结果走廊突然发生了什么状况,出现了什么事故,然后才不得不拼命给这件事找补最后越来越麻烦。”

    “旅馆的焦痕事发地正好差不多是兔子房间和瓦列莉亚房间中间哎。然后未言人住305……”

    “嘶……”

    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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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述9

    陈述9

    尼克希·齐明娜·普利兹科特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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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卡塔穆【陈述14】、奏【快缩骨功给我看看】

    ……辛辛苦苦,用火灾毁去尸体的脸,却又制造未言人曾前往发电厂仓库的假象,给大家留下先入为主的印象。

    如果这两件事都是那边的“兔子”做的,总觉得存在着某种矛盾啊。

     

    既然如他声称的——

    他已将未言人谋杀。

         

    想让大家把死者认作未言人,明明只要什么都不做,就大大方方展示尸体,让未言人留着自己那特殊的服饰和面罩就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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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述14

    陈述14

    卡塔穆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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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阿卡 

    或者,这个生命表所记录的数据本来就是伪造/被替换的,和焦尸的情况看似相符,实际有很大矛盾。 

      

    假如死在仓库的人其实并没有在夜时段被藏匿呢?毕竟根据规则,要避开3h睡眠时间,还要半夜把人藏起来,也太麻烦了? 

      

    我想不论是给死者戴上生命表,还是伪装出摔角手去过发电厂的情况,都是为了让大家先入为主那具尸体是摔角手,而不可能是人事部吧?这样即使通过对应的地点和手法,确认了尸体对应的凶手,因为尸体本身就被互换了,凶手仍然是错的。 

     

    To 鬼屋演员

    如你所说,两种情况都很匪夷所思的话,我的方式是会直接推翻不可靠的大前提,也就是不必相信钟表匠所提供的证据。

     

    除此之外,砖块尸体的死亡时间是不明确的,如果那确实是摔角手,半夜在旅馆出事之后,他确实有立即死亡的可能。这样仓库现场的泰瑟枪也是用来误导尸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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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述8

    陈述8

    尼克希·齐明娜·普利兹科特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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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卡塔穆【陈述13】、阿卡【这个问题对木头来说还是太超纲了】【等等怎么有人讲完相声灵感大成功】

    我想……

    如果木乃伊大叔没有说谎,生命表的记录可信的话,死者在宵禁结束前的整整4个小时内都维持着“无意识”的状态哦。这足以证明他没有被任何方式中途叫醒过。这段睡眠……大概率是人为造成的昏迷吧,是连贯的。

    【地面焦痕】证实了袭击在旅馆发生,与【生命表的记录】对照,这可能是发生在3点左右的事情。而【物资领用记录】似乎表明凶手在3:42已经抵达发电厂仓库,进行陈尸现场的准备。

        

    要么——

    这名凶手冒着风险,来回两次穿过南北岸,在完成仓库的布置后又返回旅馆,4点后才将昏迷在自己房间内的死者搬运至仓库,以避免他被“外来者律法”处决……

    要么,死者的确4点前就被放置在外面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却没有在昏迷超过3小时后,立刻因触犯“外来者律法”而被击毙?

    凶手为已经失去意识的人戴上生命表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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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等怎么有人讲完相声灵感大成功】

    【等等怎么有人讲完相声灵感大成功】

    阿卡洛尼克·阿默尔·乌尔苏拉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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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卡塔穆: 

    “等下这么一说根据三小时原则,我好像意识到了一个矛盾的地方。” 

    “伊姆刚刚说,3:01-9:00那个A都是无意识的,也就是说,他没醒过对吧?” 

    “人醒了,就算是被一巴掌拍醒又睡过去也会有意识。场上还有人做梦能假装狗说话呢不是吗。” 

    “那也就是说,如果报告不是假的,那那个A,或者说,手环的持有者,3:01-7:00他应该是在自己的房间?农场?或者旅馆?” 

    “那凶手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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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问题对木头来说还是太超纲了】

    【这个问题对木头来说还是太超纲了】

    阿卡洛尼克·阿默尔·乌尔苏拉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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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卡塔穆:

    “……”

    “嗯嗯嗯?”

    “但是,夜晚时间是22:00-7:00,如果3:01戴上监测手环,3:42领取未知商品,实际上只要4:00从发电厂离开的时候把A一巴掌打醒就不会违反三小时睡眠规则?”

    “……”

    (很认真的思考)

    “我杀了别人要怀疑亚特兰吗?”

    (很认真的思考)

    “可是我觉得反过来,亚特兰死了怀疑是我杀的比较合理哎。”

    这算出柜吗,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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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述13

    陈述13

    卡塔穆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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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回来,“夜晚时段内,超过3个小时的睡眠行为只允许在自己房间内进行,在别处睡过头将当场击毙”——这个规则内容,应该还在生效期?

     

    如果将人长时间藏在货箱内,必须监控体征,如果即将超过时间限制必须要有及时叫醒的手段?

     

    To 阿卡

    ……这跟我对他有无成见并没有关系,凶手大概率是复数的人的情况,有一个人承认了,怀疑来往密切的人,我认为很正常呢。

     

    就像如果阿卡你现在承认自己和某个案件有关,大家自然会怀疑旁边的FBI,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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