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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焚化炉】里的那块红布碎片一直以来都是个谜团一样的证物,居然没有血液反应。
没有血液反应的东西为什么还要特地烧掉呢?
或者把思路逆转过来吧,平常我们都会想到把带血的东西烧掉,就像那堆塑料。
那反过来说,“把没有血的东西销毁”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那件东西上面即使没有血,也会暴露凶手的行动!!
都学会预判我说话了呀,看来我们双方会成为法庭上的好“搭档”……从不同的角度看案件的意义来说。
现场其实有一个很神奇的证物呢……
不仅是列车员小姐,非黑小姐也有鲜血淋漓的证词吧。
非黑小姐还提到被告中途有去给手换药,难道这也是演技的一部分吗?
检方难道要说被告为此特意准备血袋去伪装吗。
辩方坚持瓷瓶是用来装血的容器这一点,所以瓷片上的血迹可能是科琳小姐血液的残留,因为难以额外处理,便直接扔出窗外了。
我说啊,虽然已经证实了一部分肢体被带下车的方法,那另一部分呢?除了头,还有躯干啊?躯干可是很沉重的。存在利用冰柜储存剩下一部分尸体的可能性,玉造小姐在这方面的嫌疑还没彻底清除呢。
辩方认为,能听到这个声音是由于“这就是玉造小姐动手处理的”
不需要你的评价,我们虽然都在找真相,但没在合作。
你不是最清楚这件事?噢,我忘了,你说人情世故麻烦呢。那请便。
辩方认为因果崎女士的手在玻璃杯碎裂时就受了伤,要确认这点很简单,看看当时的玻璃碎片就知道了。而且是看到因果崎女士出血了噢?你认为假装受伤会有血迹吗?如果当时的玻璃碎片上沾了血,自然能证明她受了伤。可惜被玉造小姐迅速收拾掉了,玉造小姐还有印象吗?
我觉得有些可疑啊。
好了,该轮到辩方了。要想证明被告的清白的话,尽管拿出你们的证据和主张吧!
辩方也同意凌晨2点的闷响是处理瓷瓶的声音,检方亦是如此。在陶瓷碎片上的血属于被告的情况下,用被单裹住瓶子来摔碎同样也可以造成闷响!!
那么,如果当时的被告的手其实根本“还”没有受伤呢!!
暂时还没有时间确认DNA的陶瓷碎片上的血迹,如果是被告的呢?!!
这样的话即便手如此不便行动的情况下还能在晚上给各位调酒这件事也说得通了,因为在被告用陶瓷碎片给自己制造伤口之前,手还处于能够灵活行动的状态!!
首先,检方不得不承认,杀人分尸这么严谨的活必须两只手才能干,如果当时的被告的手是受伤的情况下,是无法完成这么大量的工作的。
如果辩方不开始全力以赴地为被告辩护的话我就真的要失望了,很好,姑且夸奖一下吧。
那么,接下来我将解释关于凌晨2点的闷响、沾血的瓷瓶和被告在手受伤的情况下是否能够作案的问题。
以检方的主张来说,这三个问题应该把顺序倒过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