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那个,我在完成时任先生的笔录之后,负责送他回家。当时,我注意到他的家中似乎有被翻动的痕迹……一些小物件掉在地上,看起来也有些混乱。
不过,经过时任先生的简单确认,似乎没有值钱的物品被盗。
当时,我拍了一张照片备案,时间是凌晨三点左右。我在此作为证物提交,请过目。
没错,我认为在目击的瞬间左右的具体细节很重要——虽然现在还不想说为什么重要。
要是我以前遇到的刑警搭档每个都能像白水警官那样脑子灵光,我的工作也会轻松不少啊……
……
开玩笑的。虽然有人替我分担是好事,但我才不会把我分内的责任拱手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