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院

创建者 一斤鸭梨
一斤鸭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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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角色+

  • 我懂了

    裁判长 2025/01/24

    ……原来如此,紫礼蛇律师认为这根棒球棒的质量也许会无法支持它是凶器的可能性。

    本庭认为这个主张……颇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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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能性……

    嗯……你说?

    另外……这里是逆转市,辩方应该比我更清楚。

    我们的法庭以检方提出合理怀疑,而辩方对这些怀疑进行排除——或者提出比这个“合理怀疑”更加可信的作案假说。

    在我们初步提出被告作案假说的前提下,我们已经达到了Prima Facie的初步标准,接下来,被告无罪的证据,应该是由你们展现。

    所以,爱世,你想给我看的反驳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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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裁判长 2025/01/24

    …………

    紫礼蛇律师这是何意?

    我知道,我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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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验证!

    紫礼蛇 爱世 2025/01/24

    因为这根本不是凶器!

    法官阁下,我申请现场对这个球棒进行验证!

    验证项目为:用于击打后是否还能保持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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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么

    紫礼蛇 爱世 2025/01/24

    能证明这并非凶器的正是它本身,这把焕然一新的棒球球棒。

    出示证物【棒球球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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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的

    紫礼蛇 爱世 2025/01/24

    您说的对,为了杀人而放弃用刀而用球棒,确实是不太合理。

    既然您坚持球棒是凶器,我现在就来给出反驳您的证据吧,科珀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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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上所述

    酒酒井玄嗣 2025/01/24

    Mr.狄利克泰,如果你实在是想证明被告确实接受了买凶杀人的委托,那么你就应该拿出直接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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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已经全部交代了】

    北流鼠奈 2025/01/24

    “如果是杀人的话……就没有力气做之后的清理了!……毕竟鼠鼠只是一个!!……”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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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者——

    酒酒井玄嗣 2025/01/24

    在清理之前,现场那么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真的能在杂物里精准找到像样的凶器行凶吗?

    而且别忘了,现场还有一个更可疑的痕迹,那个机箱是否是因为死者的头砸到了上面导致了凹陷,这个可能性还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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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不是的呀!】

    北流鼠奈 2025/01/24

    “鼠鼠……只是清道夫的新人!!才不是什么职业杀手的新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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