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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同人企划【异议!Enjoy the Objection!】关联E-group。
如果我连是谁偷换了道具这种事都知道,前边就也没必要讨论那么多其他话题了。
辩方律师,其中一把道具刀的去向似乎也不能说明凶器的来历。
现在只能证明曾经有一把道具刀损坏了,而道具师陷入睡眠,处于不能监视道具的状态,所以给了他人将真正的凶器放置在道具区的机会。
然而如你所说现在在讨论凶器是从何而来,那么想必你已经知道是谁把凶器放在那里了吧。
是血,准确地来说是道具用的血浆染上了刀刃。
在演出的第二幕中,也曾经有主角用到刺伤反派胸口的情景。
而原本的刀刃就是因为在那个时候刺破了血袋才变成了红色。
呃……那本庭还有个问题,如果这些碎片来自于道具刀的话,为什么是红色的呢?
看备用刀的情况,刀身应该是白色才对吧?
不但拆卸,还擅自把一部分变成碎片,导致它被当作“垃圾”。居然这样对待我做好的道具,做出这种事的双手应该被切……牢牢绑起来。
在刚才的询问中,道具师祸见先生证明了“根据刀柄来看凶器和原本为舞台准备的道具刀是一致的”。那么也就是说第三把刀并不存在。
而两把道具刀的材质都是【塑料】制的,那么这些红色的塑料片,便是原本道具刀刃的组成部分。
这些被某人从原本的刀上剥离了下来,变成了“垃圾”。
“把垃圾带到证物里……么。戴维刑警,这可能影响你在这里的绩效。”
这……这个证据是……
戴维刑警还有在现场捡垃圾的习惯吗?
辩方律师,请你详细说明一下。
而原本的那把刀,或者说,刀刃的部分……我想应该应该已经变成了一些,一不留神就会被当可燃垃圾丢掉的东西了。
但搜查出来却只有两把刀。
辩方,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