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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同人企划【异议!Enjoy the Objection!】关联E-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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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验证!

    请验证!

    紫礼蛇 爱世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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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根本不是凶器!

    法官阁下,我申请现场对这个球棒进行验证!

    验证项目为:用于击打后是否还能保持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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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么

    那么

    紫礼蛇 爱世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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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证明这并非凶器的正是它本身,这把焕然一新的棒球球棒。

    出示证物【棒球球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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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的

    好的

    紫礼蛇 爱世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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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说的对,为了杀人而放弃用刀而用球棒,确实是不太合理。

    既然您坚持球棒是凶器,我现在就来给出反驳您的证据吧,科珀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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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上所述

    综上所述

    酒酒井玄嗣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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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r.狄利克泰,如果你实在是想证明被告确实接受了买凶杀人的委托,那么你就应该拿出直接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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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已经全部交代了】

    【我已经全部交代了】

    北流鼠奈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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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杀人的话……就没有力气做之后的清理了!……毕竟鼠鼠只是一个!!……”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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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者——

    再者——

    酒酒井玄嗣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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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清理之前,现场那么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真的能在杂物里精准找到像样的凶器行凶吗?

    而且别忘了,现场还有一个更可疑的痕迹,那个机箱是否是因为死者的头砸到了上面导致了凹陷,这个可能性还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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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不是的呀!】

    【不、不是的呀!】

    北流鼠奈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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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鼠鼠……只是清道夫的新人!!才不是什么职业杀手的新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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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凶器的话题吗?

    关于凶器的话题吗?

    科珀斯·狄利克泰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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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想说,鼠奈没有带爱用的凶器,所以不是她,之类的立论……鼠奈自己承认了,自己在这一行还是新人,经验不足。 

    如果还没有养成良好的买凶杀人习惯……也是正常的。

    况且,现场的杂物是被收拾清理过的,谁知道在鼠奈抵达前,球棒的具体位置呢。

    如果就放在显眼的地方,那么用能看到的凶器行凶,也并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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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像你前几分钟刚说的

    就像你前几分钟刚说的

    酒酒井玄嗣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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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讨论完全建立在“被告也是买凶杀人者”的前提下,但就像你说的那样,买凶杀人者,会自备自己最顺手的凶器行凶,因为即使是杀人犯,也无法预测目标现场到底是怎样的环境。

    更何况是知道在大量杂物之中,死者自己的,和配套的手套以及棒球放在一起的【棒球球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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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嗯嗯?

    嗯嗯?

    科珀斯·狄利克泰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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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愿闻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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