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逆转市法庭!
逆转裁判同人企划【异议!Enjoy the Objection!】关联E-group。
...那个,若田检察官。
很抱歉,但这么明显的问题我忽视不了。
如果如您所说,是之后才来的。那么我请问一下,请问凶手是怎么得知裏见先生要待在列车里,并待了这么久的。
就算凶手知道并且一直在等待,但我去找裏见先生的时间不长,而且我眼睛没坏耳朵也没聋。
那么个大活人进了车厢,我怎么没发现?裏见先生怎么没发现?
请别说可能从前门进,门是由我控制的,我只开了后门。
(这倒是……)
(这方面,怎么办呢……被切开过一次,7:30的时候就算里见先生过去,也不够时间收拾吧……)
(留在列车上的尸体……究竟是怎么从列车上消失,又出现在别墅中……)
至于红封皮的笔记本,您连笔记本都不放过了吗?很可惜这封皮并不是布制的呢。
至于纸条这点我无法反驳,但正如您所说,纸条想获得可太过容易了,光从这点攻击我可不够。况且我又不会进入乘客房间,虽然只是我说分量可能不够,但这确实是事实。
一个两个的,都想把罪名推给我,我是什么天选背锅圣体吗?
要翻你们就尽管去翻,至少在我的记忆里我就只带了笔记本,你们随意去翻我没意见。
还有我说过不止一次,我可以再找工作,之前的辩解也只是为了挽回一下工作——毕竟在山谷列车工作这么久,也习惯了,新工作就要适应新的环境。
至于红布...裏见先生,之前我不想提,是因为我觉得这样指向性过于强,有些失礼了。但您非要揪着这点不可吗?那我就直说了,您身上的红布,可比我这区区一条领带多得多吧?
就算,我说就算我真的做了这种事。
没人看到?
而且凶手怎么知道我丢哪了?跟踪我?不提我可能会发现,就说这么明显的情况肯定有人注意到。
那有人看到吗?有证言吗?
更何况,人又不是我杀的,我干嘛费心费力给自己增加嫌疑?费力不讨好,还没有任何意义。
....况且,您猜测的前提是【尸体】存在。
但您看——出示【尸检报告】
上面有提到过,部分伤口有二次切割痕迹,这就能证明之前尸体就已经...
如果真按照您所说,那么请问,我该使用什么物品遮盖住尸体丢出去并不露出血迹?如果我使用了,并且把血迹清理掉,我也没有足够的清洁剂把血液痕迹彻底消灭。
律师小姐的思维真是大胆!!把思维逆转过来、如果没能把尸体搬下列车,留在里面不就好了?!
纵观案件相关人员里面,案发现场要是在列车上这件事对玉造小姐影响最大耶!
这么说起来~只有你的东西完全没有第三者翻过的证言。是说只有工服和笔记本来着?
给咩chan下指示的方式刚巧是纸条呢、虽然纸条谁都能写啦,但尸体发现现场焚化炉里还有红布残骸...这法庭上检方辩方都有不少人爱穿红的,证人里就咱俩配色比较红?肯定挨了不少怀疑!
...你喜欢买红封皮的笔记吗?
...就算工作难找,可能不会有列车再找我去做列车员,我也是可以做其他工作的。
...况且,人又不是我杀的,我只是倒霉碰上案件而已,这又不是我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