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逆转市法庭!
逆转裁判同人企划【异议!Enjoy the Objection!】关联E-group。
多么精彩的演出……
证人,如果准备好的话就开始证言吧——用三味线的方式也没关系。
(响起莫名三味线伴奏)
斋藤~~你的生命~~竟如此落幕~~
那一日~~
吾坐在台下~~
观赏吾心爱团员们的演出~
未谢幕的你~~无影踪~~
吾急急寻你~~
在那走廊里~
遇见祸见啊~
是祸见带我去向休息室~
啊!我看到了!
(掩面而泣)
既然如此,就让既熟知团员状况,又是第一发现者的人来说明吧。
检方要求传唤证人,剧团长——春野花纯。
另外,关于被害人的情况与剧团内的人际关系,本庭也有些在意。
检方,按照你们的想法传唤相关证人吧。
意思是……被害人不仅被捅了刀子,还被下药了吗?这也太可怜了。
不过辩方的主张在现阶段终究也只是说说而已。本庭想问,对于这件白色粉末,有任何证人能提供证言吗?
精神类处方药是不能随便服用的吧,被害人有精神病史吗?
而且,根据戴维警官所说,这种药物本身是片剂吧,如果只是普通服用的话,为什么残留的会是白色粉末状的东西?
这听起来简直就像是……“特意磨成了粉末的样子,让某个人在不经意间服下”一样。
正如之前所说,被害人是第一次出演主要角色,也有证人提到被害人对此感到紧张与焦虑,为了更好地发挥,在演出前服用安定药物来稳定情绪,药物中的镇痛效果使其即使受伤也可以表现正常地下台。
然而药物的效果也让被害人错过了最佳急救的时间。其身上本就带有血包,于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大出血状况,可能仅仅以为自己身体不适出现头晕,想要在后台休息室小憩,最后由于失血过多死亡。
现在出示这个的意思……难道是想说明被害人是因为提前吃了这个药物,所以即使受伤也不会感觉到原本应有的痛感吗?
“若凶案是在舞台上发生,那就与被害者顺利离场的行动存在矛盾”这个问题检方自然早就有所察觉,无奈被化验时间延误了进度——现在正好顺水推舟,继续深入讨论吧?
什么,这可是关键证据!
本庭受理更新后的证物。
这下现在讨论中的问题就有新的思路了。
就在刚才,鉴识科的同事送来了化验结果——关于因调查时间受限,此前尚未判明成分的那份证据。
【出示证据 白色粉末】
*证物详情:案发后,在舞台后台摆放被害人个人物品的桌面上发现了微量白色粉末的残留。白色粉末成分为地西泮,又名安定,有安眠、镇静、止痛作用的精神类药物。根据剂量,生效时间大约为15~30分钟。
一般以药物形式出售时是白色药片的形态。
不过这类药物听起来应该是处方药吧?为什么被害人会有这种东西……
确实是处方药……莫非被害人有睡眠障碍?
关于现场情况,作为第一发现者的两位团员应该比我们更清楚,您可以选择向他们询问。
……也许还应该了解被害人的生前情况,比如之前是否有服用此药物(及原因)、与剧团的其他成员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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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警方对上述问题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