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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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逆转市法庭!

逆转裁判同人企划【异议!Enjoy the Objection!】关联E-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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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求传唤被告】

    【要求传唤被告】

    科珀斯·狄利克泰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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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关于这一点——让我们听一听被告本人的陈词,怎么样?

    审判长,检方要求传唤被告。

    被告人,请报上你的姓名和职业。

    在逆转市,各位证人似乎不需要在作伪证的惩罚之下,向法庭宣誓自己的诚实与正直呢。所以,让我们直入正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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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财杀人?

    为财杀人?

    科珀斯·狄利克泰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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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窃贼、寻找财物……这些都只是被告鼠奈的自称。

    事实上,如果动机是为财杀人,并不只有这一条道路——检方根据现有的情况,可以作出这样的合理推测:有人为了钱财,接受了杀害Miss.G的委托。

    ……也就是俗称的买凶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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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哦嚯

    哦嚯

    酒酒井玄嗣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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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得挺像那么一回事的,但这不是和你们的主张有矛盾了吗?

    你们不是说被告原本的目的是偷窃吗?怎么按照这样的说法又变得好像是专业杀人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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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志的是——事情完成了。

    标志的是——事情完成了。

    若田武士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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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为了向某个人高调地传达自己顺利地完成了任务,所以比起不明显的钝器伤口,插上一个直挺挺的锐器…比如刀可就非常有仪式感且明显了,这点上注重仪式感的被告人完全可能做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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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问题,那么说说我的观点。

    没有问题,那么说说我的观点。

    若田武士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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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并不否认从验尸报告来看,明显有某个锐器曾经对被害者造成了伤害。 不过,要说锐器去哪里了之前,我需要先说说,锐器的可能作用。 就像两位提出的那样,想要杀死死者完全没必要在造成致命伤以后,还特意用锐器捅上一下,那么这个锐器实际上的作用究竟是什么呢? 没错——就是某种事情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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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可辩方的主张

    认可辩方的主张

    裁判长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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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庭了解了,锐器伤口确实很可疑。

    那么,接下来的话题就围绕着造成锐器伤的“凶器”进行展开说明,检方应该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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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问题!我不知道!

    好问题!我不知道!

    若田武士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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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也不是完全的没有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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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判长:

      哦……又是一位我不知道喊得很大声的律……哦这次是检察官啊

      2025/01/23 23:14:03 回复
  • 那既然如此……

    那既然如此……

    酒酒井玄嗣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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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检方的主张,凶手用钝器留下了致命伤,在事后把它擦干净留在了现场。

    那锐器哪去了?!根据这个逻辑不应该也留在现场等着你们发现吗?!

  • 咦

    紫礼蛇 爱世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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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亲爱的科珀斯先生,手里有球棒且重击了对方的脑部之后,我可以选择直接用球棒继续击打。而不是掏出刀,把对方反翻过来,特地为自己增加一样必须处理的证据呀~

    法官阁下,我认为胸口的伤口是个不可忽视的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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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刀啊

    补刀啊

    科珀斯·狄利克泰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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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有可能是犯下罪行之后,又感到心虚的人。

    若是担心被害人没有立即死亡,为了确认其死亡,再在尸体上对准要害补刀……不也像是自然的想法吗?

    在座的各位,不知有多少人敢自信于自己只需要一击就能解决一位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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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酒井玄嗣:

      (OS:仔细想想好像也不是不能……不说杀人,只说一拳把人精准揍到失去意识的话还是做得到的……)

      2025/01/23 23:3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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