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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之后的事,现在我们在讨论的事行李箱内容物跟帽子的事啦。
是这样的,您要说非黑小姐是凶手吗?
是这样没错。请辩方发表对此的看法?
我记得第一发现人……报案的是非黑小姐对吧?
关于搬运尸体的问题其实检方有所主张……但你们先说的,你们先说完。
更别提行李箱还有她们的随身物品,塞进去一个人,那东西放在哪?我可没见到乘客有遗失物品哦。
当时的乘客,只有非黑小姐和裏见先生带的是大行李箱,但...她们又为什么要携带尸体离开呢?你要说这是共犯行为吗?但我也没闻到血腥味哦。
...律师小姐,您在说什么呢,切一点点。
如果您这么说的话,那请问假扮科琳小姐的雨宫小姐,要怎么带着尸体离开呢?靠着她的小挎包?还是科琳小姐的行李箱?我先提一下,科琳小姐带着的是中小型的行李箱,一个人进得去吗?再怎么弯曲折叠,也要考虑到行李箱的容量,更别提还要加上因果崎小姐的随身物品了...
我也没这么说嘛,玉造小姐……切割的话,不需要一下就弄那么好。只要切一下下,能塞进去就行了。
还有,检察官先生真不谙世事呢……塑胶类制品被火烧会融化,一大堆融在一起,最后就变成塑胶块了啊!红布是别的部分。
就算,我是说就算将其排除,那血腥味呢?塑料布可隔绝不了气味!你当我的鼻子是摆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