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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同人企划【异议!Enjoy the Objection!】关联E-group。
这就是你们讨论出来的证明法吗?!
用手指掐手臂的痕迹谁自己弄一下都差不多吧,待会我真掐了你们对痕迹不满意,又得再来该怎么办啊?我反对!!
如果你能掐出一模一样宽度与深浅的痕迹,我就买掉你店里所有的花……这样如何?
现在的刑警已经这么有钱了吗……
没有时间花呢……不知不觉就攒了很多
刑警先生,我们不是相亲相爱一家人吗?!结果是相侵相害一家人啊...诶...这么多钱,您等着!
……我说你们啊………………
(我都开始同情证人了,那事情肯定不对。)
请不要当庭虐待证人!?
不过本庭有些好奇,一般人会因为工作把自己掐成这个样子吗……到底是什么样的工作需要头悬梁锥刺股……
新店开张,不努力~不行呀;)
有这份毅力,小伙子你做什么都会成功的
像这样的事情需要让人再做一次吗...这样会很痛吧?
因为可操控性。虽然也有凶手心血来潮胡搞一番的可能,那样可能是最麻烦的情况了……先规避掉比较好。
不如说即使是在冰块也,又或者在杯子中下药也没什么不同,因为众所周知的是负责调酒的人是因果崎小姐,包括给玉造小姐的果汁也是由她亲手交递、
空气中传播的话……乘客内应该没有在车内带着防毒面罩的吧。(应该……?)
啊,不过我也同意让里见先生再掐自己一次看看能不能掐出一模一样的痕迹……毕竟口说无凭……
还是要有证据是吗?
那现在就让里见先生再掐自己一次看看能不能掐出一模一样的痕迹吧。
原来辩方也有不亚于我们的奇思妙想啊,那我们谁也别说谁了。
不过姑且给个忠告吧,难道辩方是打算全盘相信证人的发言吗?不会吧……(棒读)
为什么一直默认是在酒水里下药呢,说不定是谁在冰块内下药……或者在杯子里下药,又或者是什么空气中传播的催眠药,这不是推理小说常见的诡计吗?
并且现在也明确了里见先生身上的淤青是自己掐的。
(沉默)
那便不存在检方认为的来自被告人的威胁。
目前证词中也没有任何人见到尸体。
这个~是送给律师小姐的,刚刚的总结真的很好喔~
接下来的庭审请为了我和因果崎姐的清白,发挥出恶魔一般的实力吧。
嗯~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在和检方私下沟通的时候表示怀疑有人在酒水里下安眠药...要是能查验一下当时用过的杯子就好了。
刚刚列车员小姐也提过,餐厅那边的设备都被还原了,真可惜。
...这么说来如果我当时敲门,说不定会撞破现场,然后成为另一具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