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lite·弹丸论破悖论演算企划非日常与裁判场用E-group
TO 飞客
别把护目镜说得像是活物一样啊?!
在被殴打时想要拼命保护某样东西,说明那东西里面记录了什么吧?而且在销毁过程中容易把自己弄伤。
虽然你说得没错,但若是呕吐物之类的东西沾到凶手身上了呢?要打理干净就会拖慢时间,特地清洁过呕吐物、拿走了常世田的外套,也是因为外套上留下了什么吧。
袖口的胆汁……毕竟没法处理的那么仔细。
TO nano
……有点想象不出来那两个人做出如此暴力的事情。
现在我的脑子里在想驻唱歌手通过立式麦克风锻炼臂力,以及拳击手拳套也是一种需要玩具设计师规划和使用的玩具,这种内容。
(別的先不說,被知道護目鏡記錄的會議內容很棘手吧?我們?)
(沒錯⋯⋯兇手的目標是拿走護目鏡的話,就說明其是“知道護目鏡價值的人”)
(那樣的話,身為傾覆的阿波羅氏的可疑度就上升了。)
(真的是你嗎,阿波羅氏⋯⋯?)
既然现场没有检测到护目镜的尸体,那就说明它仍然存活在某处。
懂得利用立场墙来销毁证据,反而却让最能够联想到死者的护目镜被人给拿走?算了,不重要。
既然被拿走了,就说明凶手想要这个东西本身,或者是想要常守春日这个人的东西。
to砂金红
电梯不止一台,抵达天际港前的时间也足以让凶手下降到20层,然后又跟随人群参与调查了。
……
(如果我推测的内容确有其事)
(那不是,刚好有……)
那麼身高符合爭端特徵,身為女性或像女性,未參與調查的,只有阿波羅氏和淺垢氏吧?
說起來,奇美拉氏,你之前說常世田氏也會害怕“像女人的人”,即使知道對方身體是男性也一樣嗎?還是只是針對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