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丸HOH学级裁判场

弹丸HOH学级裁判场

位于海蛇号顶层,圆形的裁判场。

依着已知的线索,寻找出未知真相的学级裁判。

不同人的想法、信念和希望在此激烈碰撞。

然而,主导这一切的......莫非是绝望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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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O三森

    TO三森

    草摩桂葉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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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什么问题吗?

    一开始不就有这样子的推断吗?

    所以现在是不是可以讨论一下下一个问题了呢?

    比如动机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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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睦月千音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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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狙同学...................有什么..意外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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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森 狙:

      变成狙同学了!!!!!!我开心!!!!!!!!

      2015/11/10 18:46:20 回复
  • 诶?

    诶?

    三森 狙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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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玻璃……………… 

    遮光板党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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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休止议论结束】

    【无休止议论结束】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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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篝仁也以及其他玻璃党】 

    http://elfartworld.com/works/80834/

    我觉的这个说法比较合理,既然有更简单就能解释的方案,还是不要想的太复杂更为合适。

    1.匕首是真正的凶器的可能性基本忽略不计,如果要隐藏真正的凶器,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匕首从现场带走。但是匕首究竟有什么可隐藏的?上面有什么能暴露凶手的信息吗?更没有必要去伪装这么多了。

    2.伤口里的碎玻璃屑就能说明真正的凶器是玻璃吧。

    【无休止议论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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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我也不是玻璃党

    虽然我也不是玻璃党

    睦月千音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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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进一步推理,如果凶器是玻璃碎片的话,应该是聚光灯的玻璃吧?琉璃同学自己带来的玻璃碎片应该是用来防身的,而空手夺玻璃应该不太现实...所以琉璃同学应该是被聚光灯玻璃所伤吧,

    无休止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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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一个玻璃党

    作为一个玻璃党

    篝仁也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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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水泽辽】  

    【言弹 伤口玻璃屑 死亡时间】  

    我同意水泽。呃,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应该是这个意思?  

    如果说伤口中的玻璃屑是在伤口造成之后再由凶手用玻璃碎片割或者直接放进去的,照之前的话说是为了引导我们认为凶器是玻璃碎片。  

    可是如果要这么引导的话,无非是因为真正的凶器上包含了与凶手有关的某种信息。既然那样的话把匕首留在现场岂不是矛盾了?  

    死者被发现时的死亡时间是6-9小时,凶手进行后续布置的时间也是完全足够的。  

     

  • TO..嗯

    TO..嗯

    睦月千音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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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凶手想做出让我们迷惑到无法解开的案子,不如带两把匕首一把捅完人之后洗干净放回道具室,一把留给琉璃同学,而且以此类推还有更多可以迷惑人且让人无法有具体线索反驳的做法。

    所以不如就着眼现在的线索,将琉璃同学所带来的碎片混在其他玻璃碎片中可能只是没有将其带回去的必要必要不如一起处理了,我觉得凶器就是碎玻璃了。

    无休止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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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是这样也说得通!

    但是这样也说得通!

    草摩桂葉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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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说过碎玻璃是后来混进去的,

    可没所灯是什么时候破碎的哦?

    如果灯是在杀人之前就碎掉的话我说的也成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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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正

    更正

    水泽辽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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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凶器是碎片还是匕首,六手同学死于颈动脉破裂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凶器是随便就可以丢在犯罪现场、连清理掉的必要都没有的匕首,那么凶手用玻璃碴来进行的伪装的意义是什么呢?            

          

                      

    要是“凶器的判断失误”这件事能够掩饰什么“凶手没办法善后”的破绽,为猜出凶手真正的身份而拖延时间……

    也就是说,凶手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误解真正的凶器”的话——          

    那么六手同学手中的匕首,就是不应该存在于这里的东西!            

                        

                 

    PS.(之所以说“没办法”而不是“来不及”,是因为在凶器是匕首的前提下,凶手明显有用手帕仔细擦干净血迹的余裕。)        

             

             

            

           

          

         

        

       

      

     

    • 。:

      哇水泽,前排留念

      2015/11/10 17:13:15 回复
    • 缺粮三次忙:

      水泽好帅,不换号了【。

      2015/11/10 17:13:39 回复
    • 草摩桂葉:

      原来水泽是话唠役233

      2015/11/10 17:14:01 回复
    • 水泽辽:回复 草摩桂葉

      我不会组织语言救命(。

      说白了就是用匕首杀人啦夭寿啦再往脖子里塞玻璃碴子还把凶器大摇大摆的丢在现场到底有啥用所以我认为凶器不是匕首,完毕(

      2015/11/10 17:17:00 回复
  • to  some people

    to some people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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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强调了这么久的让对方拿出证据,实际上你们所猜想的内容当中,有做到每一个细节都有证据支持吗?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来的话,岂不是所有的线索都有是伪造的可能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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