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丸HOH学级裁判场

弹丸HOH学级裁判场

位于海蛇号顶层,圆形的裁判场。

依着已知的线索,寻找出未知真相的学级裁判。

不同人的想法、信念和希望在此激烈碰撞。

然而,主导这一切的......莫非是绝望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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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O 驹崎

    TO 驹崎

    水泽辽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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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碎玻璃碴只是伪装,而匕首才是最终导致六手同学死亡的凶器的话,为什么凶手不在杀人后直接拿走匕首,而选择擦干血迹放回六手同学的手中呢?     

         

    要是真的想在这艘船上藏什么东西,不论是匕首还是手帕,都应该不算什么难事吧?     

         

    ——如果目的只是为了伪装,而凶手选择直接拿走作为真正凶器的匕首的话……     

    那么“杀害六手同学的凶器是碎玻璃碴”就是唯一的答案了。     

        

       

      

     

    无休止议论 我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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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森 狙:

      上线了?!上线了?!!?

      2015/11/09 22:21:22 回复
    • 死亡flag:

      夭寿啦喂鱼上线啦?!?!?!

      2015/11/09 22:24:10 回复
    • 死亡flag:

      以及看看规则,打个tag!

      2015/11/09 22:24:52 回复
    • 水泽辽:回复 三森 狙

      好不容易折腾了个立绘就索性上来说句话……说完我就下线了!(逃

      2015/11/09 22:36:20 回复
    • 水泽辽:回复 死亡flag

      打好了!……喂鱼已经变成名字了吗……?!其实我不是每天都在窥屏但是大家觉得我在窥屏的时候我到底为什么真的在窥屏啊……

      2015/11/09 22:40:12 回复
    • 别爱我,没结果:

      水泽同学我是你的迷妹呀(((o(*゚▽゚*)o)))你终于来了

      2015/11/10 09:39:45 回复
    • 水泽辽:回复 别爱我,没结果

      ????!!!!?!!

      琉琉琉琉琉琉璃——?!

      ……我一定会好好推的……绝对会努力的推的……!虽然十有八九会因为荔枝人的智商太低破皮变成搅屎棍……但是我,绝对会找出那个凶手的!(别信

      2015/11/10 17:35:01 回复
    • 别爱我,没结果:回复 水泽辽

      加油呀水泽同学我看好你哟٩(ˊᗜˋ*)و

      之后来一起互动吧!!(丢出绿箭☜你等等)

      2015/11/10 21:02:59 回复
  • TO 马术

    TO 马术

    宫本律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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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只是不带表情的说了我的想法吧。。。。。。

    可能我也没说清楚吧,我的意思是按照你的假设现在也不知道手帕到底在哪里。所。。所以!我就是坚定的觉得玻璃是凶器!就。。。就觉得。这种假设没必要吗。。。

  • 诶

    高千 成三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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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还真是没见过啊,用玻璃划开自己颈动脉的人,我只见过用玻璃割腕自杀的而已…毕竟颈动脉…可是在气管后面啊……如果不是小针同学已经死了我一定会第一个怀疑他的 

    无休止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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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布的话,有啊

    布的话,有啊

    高千 成三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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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破 宫本律】

    【言弹 遗失的手帕 http://elfartworld.com/works/80455/

    手帕的遗失,说不定就是用来擦匕首了

    当然不排除是为了防止玻璃伤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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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司。

    清司。

    鹫巢 镞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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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用玻璃碎片一下子将脖颈划开的可能性很低。

    不过玻璃碎片如果是以极快的速度刺进去的,也就是如篝先生所说的杀害六手小姐的凶手力气很大、或凶手借助了什么其他的东西将玻璃碎片以极快的速度发射出去……这种情况下就没问题了,完全不需要做什么先用匕首划开一个口子这种大费周章的事情。

    以后你也要稍微注意下生活实际和自己周边的事情啊,清司。

    偶尔也有的吧,因为患有心理疾病而疯狂自残的人。

    无休止议论 B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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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O:宫本

    TO:宫本

    駒崎 リョウ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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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  

    我很怀疑你有没有听懂我说的话,我是说——  

    希望,有人,来推翻,匕首是凶器,这个论点!  

    你应该去直接问凶手,为什么如此大费周章,那种事情我不知道,我不是凶手。还有,听清楚,刚才的假设中,擦掉血迹的是手帕!  

    别让我做这种费劲的解释……  

     

  • To 马术

    To 马术

    宫本律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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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大费周章的掩盖呢?擦匕首的布又是什么呢?我还是那句话,想的简单一点根据我们现有的线索来吧,如果后面发现了新的线索再来推翻凶器是玻璃碎片的说法吧【言弹 伤口玻璃屑】 

    无休止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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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O 大黑

    TO 大黑

    六手春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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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泽清司,证据。 

    没有证据请你不要随便怀疑琉璃。 

    就算我求你的,可以吗? 

    是杂音,我不加TA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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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o黑泽

    to黑泽

    篝仁也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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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意匕首的话,道具室里随便挑。

    目前并没有人否认反抗。而且力气足够的话,就算是圆珠笔也能刺进大腿。

    无休止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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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玻璃碎片…吗?

    玻璃碎片…吗?

    駒崎 リョウ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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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另一种可能性。 

    像我之前提过的那样,假如犯人用匕首杀死了被害者,后来用碎玻璃碴进行伪装呢?善后工作,只要拿手帕把匕首的血迹擦干净,再带走手帕就好了。这样犯人的手上也不会留下伤痕。 

    因为玻璃片实在是太过明显,不由得这样怀疑了。谁来试试看驳倒这个观点?

    无休止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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