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题,大家或许想到的是“文学少女”远子学姐,以及那位“一定不懂”的心叶。这个e-group就是这样,以三个关键词为灵感起点,创造出或长或短的故事,她们或许充满幻想、或许荒诞不经、或许严肃深省。我们可以选择成为“学姐”,也可成为“心叶”,提出三题、创造故事。欢迎大家参与其中。
“遮住它!遮住它!”鲁比挥着爪子,对我喊,脚都软了往后缩。
我捡起一块石头把那个缝隙封住了,一下子地道里又重回黑暗,刚才那一丝丝渗进来的光线只在鲁比的恐惧中留下些痕迹。他缩到了墙角,两个爪子捂着眼睛,问我:“好了吗?杰克。”
“好了,没光了。”我说。
鲁比谨慎地移开爪子,扫了一下,长舒一口气,爪子耷拉在地上。“我们怎么挖到这里来了,赶紧改变方向,要是再有光透进来咱们就完蛋了!”
“没人告诉我们应该往哪儿挖。”
“总之,”鲁比挠了挠自己不太灵光的脑袋:“总之,朝远离光线的地方挖就行了。”
“为什么?”我用爪子扒拉着地道墙壁。
“啊?”
“我问为什么?我们要挖地道,而且不能让光线进来。”
“你不知道!?”鲁比摇晃着头,用爪子撑着地面来回踱步,激动地说:“会瞎的!你的眼睛看到光线,会像被千万只蜈蚣的触手扎一样,火辣辣的感觉!然后你的眼睛就瞎掉了,你永远别想挖地道了,眼睛里白茫茫的一片,谁都看不清,爪子会磕上坚硬无比的岩石然后断掉,断掉你就没用了,会被送到地面,地道外!”鲁比停下来指着头顶。
“地道外有什么?”我身子前倾,歪头问他。
“有,有...”鲁比收回爪子,又挠起自己的脑袋。
“谁也没去过地道外,对吗?”
“不!”鲁比猛地把爪子一挥,喊到:“去过的都没回来!死了,都死了!你明白吗?部落的长辈告诉我,地道外有可怕的、比在地底穿行的地鬼还要恐怖的生物。他们抓住暴露在外的我们,拔掉我们的爪子做武器,把我们的皮剥去做衣服,还要剖开胸脯吃我们的心肝!”
鲁比说完,睁大眼睛盯着我。我的眼里是灰色的一片,他的身形在黑暗的地道里显得很清晰---瘦小的、被自己的话吓住的可怜的地底人---蜷缩成一团。
“对不起。”我道歉到。
鲁比移开视线,慢慢舒展开自己的身体,力图轻松地回到:“没关系,我们共事也才几天,你是从北方部落来的?”
“是。”我点头:“那里的地道挖的特别深,所以我没见过光线。我打一长大就跟着部落长辈挖地道,我问过他们,挖地道是干嘛,地道通向哪里。他们不知道,都说忘了。后来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去到地道外面,那里有很多很多我没见过的颜色,在光线下。你知道么,就是不同于灰色的好多颜色!所以,我到这里来,想弄清楚。”
说完,我又扒拉了两下道壁,碎石哗啦落下来。鲁比跟着碎石的轨迹,上下扫视了我一番,继续他挠头的习惯,说:“你真怪,瞎想。”
我微微一笑,有些尴尬,把爪子放在地上摩擦。沙沙的声音在地道里显得格外清晰。
募地,地道开始抖动起来,沙石一个劲地落下来。空气响应这颤抖,孕育出窒息的氛围。鲁比跟我警觉地站起来,倾听危险的方位---地鬼就在附近。地鬼是地底人的天敌,体型是后者两倍,快速穿梭在地道中,以猎食地底人为生。地鬼有一只眼睛,却看不到我们,但可以通过震动地道来探测猎物的位置。当震动越大越明显,就代表地鬼越接近,这时,我跟鲁比要做的事情就是,跑!
我们双腿紧绷,往前小幅度地跃起,落地时双爪的手掌部位起缓冲作用,而后继续蓄力往前奔逃。地道很长,岔路也很多,但我们熟悉不已,毕竟这些都是我们最近挖出来的。尽管这样,我们周遭的沙石仍一刻不停地抖落下来。我仿佛听到了地鬼的嘶叫声,它已经锁定我们了,正迈着它两倍于我们的步子靠近着。地道的复杂对于地鬼来说形同虚设。
我们终于被逼进了死胡同。
地鬼就在身后不远处。
“挖!”鲁比对着面前的死路吼道。我们俩快速地舞动起爪子,前倾着身子挖出容我们前进的最小道路。沙石纷飞,一点点被我们抛向身后,可恐惧却一点儿未有远离。原本沙沙的落石声被逐渐清晰的脚步声以及嘶叫代替,地鬼来了,吐着信子,与绝境的猎物相会。我跟鲁比继续挖着自己的求生之路,这路狭窄的令我们无法回头去确认危险已经靠近到何种地步,我们拼命挖,拼命前进,直到我的腿被撅住。
“啊!啊啊啊!鲁比,我被抓住了!抓住了!”我声嘶力竭地喊,而鲁比只能惊恐地看着我被拖离出去。
地鬼盯着倒吊着的我,眼珠子大的吓人,简直要把我吞进去似的。它把脸凑过来嗅了嗅我,咧开嘴露出尖利的牙齿。等一下,这一把把锋利的刀就会刺进我的皮肉,然后顺着刀锋的方向被扯开,血液腥臭的味道传遍整个地道,吸引食腐的蜈蚣在旁等待啃食我的尸骨,而后它们都扬长而去寻找下一个猎物。
我浑身无力,惧怕的无法再进行反抗,满脑子都是自己即将经历的痛苦。地鬼越发张大了嘴,我闭上眼睛等待死亡。
“咚!”地鬼抖动了一下。
“放开他!”“咚!”我猛地睁开眼,看到地鬼被石头结结实实地砸了两下。
鲁比从地道里钻了出来,想要救我。
“鲁比。”我喊到。话音刚落,我被地鬼结实地甩了出去,砸在道壁上。我呻吟着翻了一下身,眯着眼睛看到地鬼一点点接近鲁比。
落地的疼痛还未散去,惊恐重新袭上我的心头。地鬼暴怒了,把鲁比拎了起来,往地上猛砸。在灰色的视界里,我看见鲁比头上流出的灰色液体、快要断掉的爪子,以及绝望的眼神。绝望也霎时涌上我的脑袋,大喊大叫着在那里发狂般地舞动爪子,挠动道壁。我感觉鲁比的气息越来越弱,面对地鬼,我们没有哪怕一点希望。
沙石抖落,有光渗进来。我瞟见了那一丝丝的希望,在那里,我的头顶,一点点光线不引人察觉地偷跑进来。我停止了抓狂,窥视那个扔在折磨鲁比的怪物,双腿紧绷着,一下子一跃而起,用尽所有力气用爪子撕开了地道的一个大洞。至今我见过的最多的光线洒进来,打在地鬼身上。
地鬼尖叫起来,甩开了鲁比,捂着眼睛在地上扭动。我冲了过去,撑开自己的爪子,狠狠地朝它的心脏刺了过去...
奄奄一息的鲁比靠在墙脚,看着倒在血泊以及光线中的地鬼尸体,以及坐在上面的我。
“鲁比,我,”血腥味充满整个地道,我盯着自己的爪子:“没有瞎。我不是幻想。这不是灰色的,是其他颜色,血是其他颜色的。”
鲁比笑着死了,当我回过头给他看我的爪子时。我把他埋在了光线洒落的地方。而后,我顺着光线爬出了地道。
字母王国只有26个居民,分别是我们熟知的abcdef等等。这个世界很小,每个字母却各自有相应的地位,其中最出名的是“对称六兄弟”,他们是“i m o v w x”。如你所见,他们都是对称的,这种美赢得了其他字母们的崇拜,甚至建了一座宫殿来供奉他们。
镜子宫殿,字母王国里的居民们是这样称呼它的,因为里面挂有一个很大很华丽的镜子,就在宫殿的大堂里。镜子正对着宫殿的大门,正好在宫殿的对称线上。“对称六兄弟”每天都会来到镜子面前,欣赏自己无比对称美丽的身姿。是的,只有他们面对镜子时样子是不会改变的,其他字母都会左右颠倒,“对称六兄弟”无比自豪于这一点,走在其他人面前都是神气不已,甚至有些傲慢。
他们不花钱就能够吃到饭馆里香喷喷的饭菜,不用买票就能进歌剧院欣赏歌剧,不必自己动手就有人帮他们种植农作物......这一切的特权引起了其他人的嫉妒,特别是“a h t u y”,他们自称为“准对称五兄弟”,这遭到了其他字母包括“对称六兄弟”的嘲笑,这是一种不自量力的行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是,所有人都不知道,“准对称五兄弟”掌握了一个秘密,从一本古老的图书里发现的秘密----通过变大,他们也能成为完美的对称型。因此,“准对称五兄弟”对“对称六兄弟”的嫉妒心一天比一天大,想尽办法要变大,取代他们的地位。经过艰苦的寻找,“准对称五兄弟”得到了一个咒语,只要在月圆之夜,站在镜子宫殿里的镜子前吟唱出这个咒语,就能够变成传说中的“大写字母”,成为“A H T U Y”,完美的对称字母。
月圆之夜马上就要到来了,但是那一晚的宫殿里将举行盛大的祭典,每个字母都将参加。这给“准对称五兄弟”的计划造成了障碍,因为在那时,只有“对称六兄弟”才有权利接近镜子,他们将会站在镜子前,面对其他字母展示自己的完美对称。经过几天的不眠不休之后,“准对称五兄弟”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杀掉“对称六兄弟”,在众人面前变成“大写字母”,彻底取代他们的地位。
计划的一切准备都就绪了,月圆之夜如期而至,“准对称五兄弟”每人都藏好武器进入祭典会场----镜子宫殿。宫殿里的每个人都很高兴,最高兴的莫过于“对称六兄弟”,他们即将在镜子前展示自己,这是属于字母王国最大荣耀,月亮的荣光将洒向这座对称的宫殿,照耀他们对称的身姿。
站在镜子前的分别是“i m o v w x”,他们庄重地挺立着,不断在观众面前摆出不同的姿势,从每个角度展现自己的对称美。台下的观众充满崇拜之情地看着他们,嘴里发出无比的赞叹,甚至有些字母们受不了这种美昏厥过去。不过,这其中只有“准对称五兄弟”默默地看着,他们聚集在一块不起眼的角落,看准时机冲上去展开计划。
他们相互之间使了一下眼色,冲了上去,拔出藏好的武器控制住了“对称六兄弟”。台下的观众惊呆了,不少人大喊“快阻止他们!”。但是,没有一个人行动,因为他们还怕“准对称五兄弟”手中的武器,更害怕自己不对称的身体映在镜子里。
“我们要取代你们!”“准对称五兄弟”对着“对称六兄弟”大喊。
“你们不会得逞的,王国的人民不会答应的,因为你们不对称。”
这引起了“准对称五兄弟”一阵狂妄的笑声:“哈哈哈哈哈!那我们就让你们临死前看看!我们是如何取代你们的!”
就这样,“准对称五兄弟”开始在镜子前吟唱咒语。不一会儿,镜子开始发出幽幽的光线,就像月光涌出镜面,照亮了他们的身体。接着,“准对称五兄弟”开始慢慢地出现变化,a 变得越来越方正,h的右边开始长长,t一点点儿变宽变正,u的下面变得愈来愈圆,y能够直起自己的身子,“A H T U Y ”----新的“对称五兄弟”诞生了。
宫殿里的其他人惊讶地看着这神奇的一幕,最震惊的莫过于“对称六兄弟”,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此时的“对称五兄弟”得意地看着他们,发出讥讽:“哼哼,想不到吧。这是古老的咒语!我们变成了大写字母,成为了足以取代你们的对称型。所以,你们现在可以安心去死了!哇哈哈哈哈哈。”
笑声响彻了整个宫殿,“对称六兄弟”无助地看着敌人手中锋利的武器,做不出一点儿反抗,等着死亡的到来。首先遭殃的是字母“i”,选择他的理由简单的不得了,因为只有他有一个很明显的脑袋,而且好死不死站在边上。敌人手起刀落,“i”的头颅应声倒下,滚落在地面上。场上的观众们看着这悲惨的一幕,发出了尖叫,应和着“对称五兄弟”的得意笑声,谱成一曲送葬的交响乐。但是,字母“i”并没有因为自己脑袋的掉落而倒地,他仍然挺立在那里,纹丝不动。月光从窗户外面照进了大堂,打在字母“i”的身上,也打在那一个“。”上。字母“i”开始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对称,直到变成了一个谁也没有见过的对称字母-----大写的“I”。周围的字母们再次感受到了神迹的冲击,台下的观众情不自禁地跪拜起来,“对称五兄弟”手中的武器滚落在地,“对称六兄弟”已经忘了自己的危境,他们每个人都见证了最完美的对称字母的诞生:字母“i”,一个去掉头,就能变成更加对称的“I”的字母!
第二天,字母王国的骚乱平息下来,众字母忘却了往昔的“对称六兄弟”,挫败了阴险的“准对称五兄弟”,迎来了他们新的国王:字母“i”。
老头从书架抽出一本书,咳嗽一声,踩着拖鞋去到靠窗的藤椅上。床上的他的妻子翻了一下身,睁开眼睛窥视着那个佝偻的身体在窗边缩了下去,隔着椅背,她瞧见一个泛着白光的头顶。
哧啦,紧接着又是一声咳嗽。
“你每天早上都不让我清静。”妻子抱怨,又翻了一个身,面对另一边的墙壁。墙壁上挂着一面镜子,这下她瞧见的是自己憔悴的脸。最后,她闷哼一声,从床上爬了起来。
老头还在翻书,哧啦哧啦的,一下子停下来,说:“我不记得上次我看到哪里了。”
“你早就叫你放个书签进去。”妻子脱去了睡衣,正穿上一件马甲,里面衬着保暖内衣。末了,妻子在房间四处张望,嘴里念叨着:“我的珍珠项链又找不着了。”
藤椅处的老头揶揄:“准是被做成珍珠奶茶了。”
“每天早上都不让人清静。你就不能改改你这毛病。”
老头没有说话,继续哧啦哧啦地翻书,不一会儿便把书放在了一边,闭上眼小睡。妻子端着早餐把他叫醒,老头眯眼看见旁边碗里的吃的,一下子收起目光,眼珠在打转,撇了撇嘴巴,说:“又是杂酱面,每天每天,你没做烦,我都吃腻了。”
“每天做饭的是我,有本事自己做去。”妻子端起面吃起来。抱怨归抱怨,老头还是老老实实坐好,吃起一成不变的早饭来。可没两口他便放下了,躺在藤椅上喘着粗气:“我的胃又疼了。”
妻子忙去拿了药给他,当老头缓过劲时,面早已凉掉。
“我给你煮饺子去。”说完,妻子便匆匆往厨房去了。
老头继续拿起刚才的书看,他又困惑了:我看到哪里了?他感到自己已经老的不像话了,手脚不便,记忆不清,身子犯病。指不定,他悲观地想,下一秒他就死掉了。死掉了,指不定,他又想,妻子会很高兴呢。她跟他一起生活了快50年了,相互之间一直在容忍,他忍受她时不时的牢骚,而她要忍受老头的怪癖。曾经有一次,他已经不记得是多少年前了。跟这个早晨一样,他爬起来看书,声音多而杂,吵的妻子翻身醒了,她抱怨道:“你明知道我昨晚失眠了。”
“我习惯这个时间看会儿书。”
“即使这样,你也不应该吵醒我。”
“你不跟我抱怨,还可以继续睡下去。”
“你吵的我睡不着。”
“我的声音很小。”
“但你吵醒我了。这次我要说,你每天早上都闹出动静,就是不让我睡个好觉!”
“简直无理取闹!是你要跟我闹的。”
“你就是不让我睡觉。”妻子的声音被裹在被子里,像蚊子一样嗡嗡响。他烦了,第一次没在家里吃早饭,跑去到街对面的餐馆。
他们之间的冷战就此开始了。他搬到了客厅睡觉,狭小的沙发让他无法躺直身体;而她突然觉得卧室的床太大了,失眠次数越来越多;他们总是错开时间吃饭,不在饭桌上看见双方的脸,也不再相互说一句话。生活被打乱了,他们都感受到,生活快要挣脱往日循环的桎梏,脱缰野马般沿着直线冲出去。谁也不知道前方是不是悬崖,可他们都在犹豫是否应该由自己拉住缰绳,以及是否还来得及。幸好,他们的儿子不多见地从外地回来了,因为这个不可抗力,他们又重新聚拢在餐桌上。儿子跟父亲一直在侃侃而谈时事政治,母亲偶尔插几句问问孩子的近况,儿子没有看出来他的父母正遭遇危机,甚至没有注意到他们俩在刻意回避对方。但,这也足够了。
儿子的归家是意外,意外的事情总是潜伏在生活周围,猛地跳出来吓人们一跳,很快便逃走了,留下人们或惊喜或愤恨。那晚他们便想起了他们儿子的降生也是意外,本来他们做好了防范措施不要在新婚没几年就成父母,可她还是怀孕了,起初他们惊讶,一切计划好的二人生活被打乱了,继而为乱套的生活忧愁起来,可最后他们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满心欢喜地迎接儿子诞生。现在,他们的冷战也是意外,他如此断言。就在那一晚,他发现妻子把卧室的门虚掩着,他进去看见妻子依然躺在自己习惯的那一边,他摸索着靠近被窝,发出的声音多而杂。半睡半醒的妻子闷哼着,说:“你又吵到我了。”
“哦,对不起。不过明早我有一本书很想看。”说完,他便躺直了身体。
开门声打断了老头的思绪,妻子端着饺子进来了。他问到一股醋味,就吸了吸鼻子,他喜欢蘸醋吃饺子。
妻子把饺子放在他面前,在一旁打起了毛衣。老头蘸醋吃了一个饺子,眼望着窗外,说:“儿子说什么时候回来啊?”
“每次都说很忙,忙死了,没时间。”妻子头都没抬,蹙眉打着毛衣。
“我想多见见几次孙子。”
“不要说的你快死了一样。”
“就是快死了。”老头这次咬了半口饺子。
“你要是死了,我就卖了这老房子去其他地方,住了这几十年的鬼地方,我都受够了。”妻子停下打毛衣,抬头跟老头一起看着窗外,天上有一朵白云在飘。
“你说,咱们多少年没出过这房子了。每天每天一个模样地过,今天跟昨天没有一点区别,明天也是。”
“说起来我居然还记得,你说过我们要去东部旅游的。”
“啊,是吗?”老头有些惊讶:“怎么没去成?”
“我不记得了,或许是生活在这房子里,咱们就心满意足了吧。”
老头没再说话,留下半盘饺子又眯上眼睛。那股醋味慢慢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两个老人身上特有的味道,好似埋在泥土里过久腐烂的木头。这味道他早已习惯,并不讨厌,甚至在感谢它,因为若不是逐渐衰老的身体跟由此而来的这气味,他们简直体会不到这么多年的时间流淌。他们准时准点起床,老头看书,妻子做饭打毛衣,中午看看电视睡睡午觉,下午去外面逛逛,晚上早早入睡,如此循环。生活中的意外也偶尔跳出来吓他们一跳,但他们总是不甚在意,没给意外施展拳脚打乱生活的机会。
他们围着一个点生活,这个点就是他们的婚姻关系,五十年了这个点没有丝毫改变,除了死亡将近。老头真真切切打了一个哆嗦,猛睁开眼,抿着嘴唇说:“咱们去东部旅游吧!”
“说什么鬼话。”妻子依旧打着毛衣,头都没抬。
老头欲言又止,转头看了看妻子。她眉毛连同头发都白了,粗糙的手青筋暴露,颤颤巍巍小心翼翼地打着毛衣,眼睛眯起直盯着线头。
“说什么鬼话。”老头心里默念,重新闭上了眼睛。
可是,老头看起了旅游方面的书,这次也开始用书签。他每天早上起来,故意弄大声响,确保能把妻子吵醒。他把藤椅挪到了床边,坐下来把书侧漏给妻子看到。醒来的妻子,一会儿看书,一会儿瞟着老头的眼睛,继续盖上被子,闷哼着:“老不正经。”早晨之后的时间,他们俩依然在窗边各做各个的,可老头时不时来上一声感叹,甚至举着书装模作样审视书里的风景图片,来上一句:“原来这个地方是这个样子。”
妻子终究是妥协了,叹着气跟老头说:“咱们去就去吧。”说着,她的眼神是在笑。
旅行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旅行的路线、方式,必须的行李跟应急的药品,这些都是要考虑的。老头做的一丝不苟,对这次旅行投入了极大的热情与精力,妻子也很高兴,总觉得自己回复到结婚前,那个追她的充满活力的小伙子又回来了。
“这是次意外,”临行前一晚老头躺在床上说:“回来后咱们还是得回到原来的生活。但是我想啊,我们就出去了不要回来算了。”
妻子在旁边咯咯笑:“为什么咱们年轻时候没有这想法。”
老头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因为跟你一成不变生活在一起,是最幸福的了。”
我用黑色信封装我的稿件,然后亲自送到了编辑部,不在乎那些人看着我与信封惊异的眼光。我就是要告诉他们,这里面装着的文章非同凡响,当你手捧着它时,便会被吸引进去,就像白天抵不过黑夜的渗透。
我生来就是写作的天才,这点丝毫不用怀疑。十岁时我就写出了堂吉诃德式的英雄人物,打败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巨人。我还记得当时我把自己写的故事大声念给父母听,他们啧啧称奇的表情,母亲冲过来抱住我,父亲捧着我的手稿爱不释手。这不是单纯的父母式的激励,他们都是读书人,明白自己的儿子很有天赋,这点反应丝毫不过分。他们跟一位作家很熟,将我的故事拿给他看。作家很老,戴着老花眼镜,头发全白了。我把他想象成一头雄狮,我的手稿成了他的玩物。我心生不满,从沙发上跳起来,在老作家的办公室到处乱转。我可怜的父母一边紧张地看着老作家,一边担心地盯着我。我从书架上翻出一本书,看一两页便放在地上,紧接着拿第二本,不一会儿便垒起了一座书的小山。老作家终于看完了我的故事,抬着眼镜看见我坐在书山的旁边。我的父母连忙道歉,眼里却闪着另一种光芒,他们急切想要得到老作家对我的评价。可是,他没有说话,盯着看了我的背影好一会儿,之后走到我身边,像圣诞老头关切听话的孩子,微笑着问我:“你喜欢书吗?”
我把看着的书合住,眨巴着眼---我就是小羚羊。
“以后你到我这儿来吧,书随你看!”
就这样,我成了一位德高望重的作家的学生。这个学生天赋异禀,年纪轻轻便进入了作家几十年来从未让人涉足过的私人空间,他们一起在早晨的阳光下念诗,上午他手把手教授写作,中午他亲自念故事给这个学生听,下午一边喝茶一边写随笔,傍晚他亲自将学生送上回家的车。
他把我看作自己的孙儿,这个孤苦伶仃的老人。他曾经有过妻子,但她早早离世,作家写了一本书来悼念她,成就了自己的美名,也见证了他的真心。接下来的岁月他与书为伴,以遁世者的眼光看待世界,清晰冷静地解构人类的生活,写下一本本书。现在他老了,到了回顾过去的年纪,我时常看到他躺在藤椅上,眼望着远处的云朵,周遭的一切静的要命。我不敢发出声响,他正等待自己生命的时钟停摆,或者沉浸到了某个久远的时刻,而我不得不感受他正在衰竭的气息。我讨厌他这点,因为我是拜他所赐未老先衰,我接受了他几十年沉淀下来的思想,看待这个世界的眼光不是少年的懵懂与单纯,是不合时宜的敏锐与淡漠。
因此,我的整个少年时光尽是人际关系的挫败。父母虽然认为我是神童,但是也必须拥有正常的社交圈。他们带我认识邻居的小孩,鼓励我带同学回家玩耍。我听从他们的安排,却做的不好。有次我看着一大堆在公园玩球的孩子,便慢慢走了过去,不被察觉地混入其中。我学着他们抢球跟踢球的动作,却笨拙的可以,我在整个游戏过程中畏手畏脚,眼看着球擦过我身边进了球门,有人生气了,埋怨我为什么不动,我吞吞吐吐的,连一句完整的辩解都说不出来。一个高大的孩子故意把我撞倒了,我难看地蹲在地上,其他人哈哈大笑。父母赶来把我弄走了,回去的路上我哭哭啼啼的。晚上我写了一个故事,主人公就是那个可恶的小孩,遭受我不屑的轻蔑跟恶意的诅咒。第二天我把这个故事拿给老作家看了,他摘下自己的老花眼镜,用一种不多见的眼神盯着我,然后叹了口气。
他没来得及指引我走上普通人的道路。我依然记得老作家离世时的样子:他坐在藤椅上,眼皮惺忪地看着一本书,之后困意袭来,他把书放在膝盖上,闭眼睡去了。我就坐在他旁边写作,当我欣喜地想要给他看我的作品时,我发现他死了,那股逐渐衰竭的气息没了,彻底归于沉寂。我把头埋进他的手上里,泪水浸润了他干枯的皮肤。
在葬礼上,文化界的权威宣读了对他的悼词。他是这个时代伟大的观察者与代言人,一词一句深入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有他笔下人物的影子,他去世了,却永远地留在了人间。老作家的遗物不止于此,还有我,以及办公室里一大堆书籍。我接收了他的藏书,承接了他的思想,那年我十二岁,却拥有了巨大的信念。这股信念就是,他未写完的将由我来完成,对这个世界伟大地解构将由我继续。我从书本里获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因为我没有朋友,所以我只得这么做。我读完了老作家留给我的所有书,代价是我双眼的中度近视。但我只在读书时戴上眼镜,并不在意他人的样貌模糊不清,因为我已经在老作家的遗赠中读遍了世人的面孔。
我一直在积累对这个世界的经验,做一位冷静的观察者。周围的人都知晓我是写作的天才,相信我能带来震世的作品。可是,他们等的太久了,当我父母闯进我的房间,推开堆积在房门侧的书本,告诉伏在书案上的我应该去找份工作时,我意识到我已经让他们等待了几近十五年了。没有事业,没有交际,没有所谓天才的作品,只有发霉呛鼻的书本味围绕我青年的生活。这个年龄段的人应该找到一份工作,开始养家糊口了,所以我的父母失望了。他们懊恼地发现自己的儿子并没有什么天才,他的伟大作品像海市蜃楼一样虚无缥缈。我很想反驳他们,敞开胸脯让他们看看我的信念,可他们周遭满是皱纹的眼直盯着我看,眼神是充满哀求。我想到了老作家笔下那对夫妻,祈求强盗放过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儿子......最后,我妥协了,做了一个书店的店员,我很喜欢被书包围的感觉,但是在书店的工作枯燥无味,店长不允许我长时间捧着书读,把我赶去招待那些没有眼光的客人。他们读流行小说,读肤浅的社论书籍,对百年沉淀的经典毫无兴趣,他们满足于快节奏的生活,快餐式的阅读体验。我抱持欣喜与冷静进行观察,用笼统的代称来称呼他们。他们是褐色夹克,是高个子,是忧郁的中年人,是女强人。我由他们得到灵感,开始着手自己的第一篇小说。
写作的时间是我从单调繁重的工作中挤出来的,写作过程用词准确到位,一句话经过仔细推敲,用句与句构建整个故事,用多年来的积淀完善小说的思想。我用稿纸的高度来衡量我用去的时间,当我写下最后一个字时,稿纸已经攀升到了跟台灯齐平的位置。随后我放下笔,把窗户打开了,一股风夹带凌晨的湿气吹进来,把稿纸吹的满屋都是。我迎着风想哭,却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去编辑部,我把稿件给了一位编辑,我用自然卷来代称他。他收下了手稿,让我回去等消息。过了几天,他给了我编辑部的意见,让我发了疯。
他们否定了我的作品,并且说内容透出的思想迂腐不堪,并不适合当下社会的读者,不适宜出版发行。我冲到编辑部找到自然卷,告诉他否决我的作品以及思想就是在否决千百年来对人类的总结,我是老作家的传承,我把世人看的很清楚,我对他们的评判很到位。自然卷告诉我,我在象牙塔里住的太久了,人们已经从老作家的笔下挣脱出来了,他们身后没有他笔下人物的影子。他让我重新去观察这个世界,用自己的行动去体验这个时代的人。我哭丧着脸回到了自己的书房,翻找出了年少时我写下的那个堂吉诃德式的故事。啊,15世纪的骑士精神已不在!
我辞了工作,躲进了城市里的昏暗角落。我已经摆脱了书本,却一直迷茫于新的了解世界的办法,所以我从世界的下水道往上看世界这座大厦,下水道的臭虫告诉我,世界的秘密掌握在他们手中。他们的人数如此多,占据这个堕落世界的半壁江山,我要了解他们,融入他们。他们是瘾君子,疯狂的代言人。他们把肮脏的针头扎进静脉里,把毒品推进血液,取代灵魂与自己的肉体融合在一起,让灵魂偷跑出来,在街道上疯狂呐喊宣泄,声音大得直刺我的耳膜。我在那里见到了另外一个自然卷,他每注射一管毒品便被剥掉一层皮,整个人瘦弱不堪,吊着眼睛看着我。我坐到他的身边,递给他一管毒品。我见他如小说里写的那样:“他抓起一根沾着血迹和锈迹的安全别针,在腿上戳开一个大洞,看上去像张着一个色情的、化脓的嘴巴,等着跟滴管做无声的媾和,这时,他把滴管整个儿插进张着嘴的伤口。”可怕的、但是真真切切的场景,我既害怕又兴奋,我看着他高潮般的神情出现在脸上,简直像上帝的荣光撒向他,他从极致的痛苦中挣脱出来霎时获得了极致的快乐。我询问他在这个过程中体味到了什么,他告诉我他的灵魂从上方俯视着他的身体,有个神秘的声音在跟他说话,告诉他这个世界的秘密。
这是对我最大的诱惑,我找到了重新解构这个世界的钥匙。
我义无反顾将针头扎进我的血管,这次我学的很好,不像那次踢球一样笨手笨脚。毒品随着血液在我体内循环,渐渐融入我的骨髓,它们控制了我的骨头,灵魂在上方窥视我的狂舞的身体。我将血肉贡献给了到达迷醉前前来索取的恶魔,我变得跟自然卷一样瘦弱。某一天,我抬起手看见我的手跟老作家临死前的手一样干枯。可我仍提的起笔,我没有忘记写作,我窥探到了这个世界的根本,我用尽全力些写,它将是我一直以来要达成的巨著。
囤囤脑洞和人设,头像还没想好先挂着个地图吧
【About】关于七宗罪拟人的脑洞(logo的标志引用了Marchen,但内容与其无关)——Namida and Maryko
Sloth(怠惰)- Seliotha Septon
姓名:赛莉奥莎•赛普顿(Seliotha•Septon)
性别:女
年龄:16岁
身高:161cm
体重:45kg
身份:格莉奥缇娜的妹妹,学生
性格:不爱说话,看起来十分乖巧,非常听话
赛莉奥莎,十分可爱的少女。
看起来乖巧可人,可爱的洛丽塔和小熊让她更加惹人喜爱。
不爱说话,也很少说话,不过对于自己喜欢的人会表现的稍微活泼一些。
非常喜欢手中的小熊艾帕斯(Apath),是姐姐送给她的礼物。
实际上是个非常需要人照顾的人。
穿衣服需要别人帮忙,作业从来不写,听课也不好好听,就连吃饭都需要帮助。
“麻烦……好麻烦……做什么都……好麻烦……”
这就是她为什么这样的理由。
非常怕麻烦,就算自己非常非常饿,饿得都快死了,也懒于去自己拿食物吃。
觉得什么都麻烦。写字麻烦,说话麻烦,吃饭麻烦,学习麻烦,什么都不想做。
不过正因为这样怕麻烦,连思考都觉得麻烦的她经常会被人指挥去做很多事情。
别小看她,她虽然这么怕麻烦,但是速度和力气都强得不像是一位少女。
曾经被指引去杀人。当别人问她为什么不害怕时,她还是那句话。
“害怕也……麻烦。”
可能是个怕麻烦到无可救药的人。
只有对姐姐才会表现得勤奋一些,和姐姐一起玩从不觉得麻烦,反而很开心。
实际上,只要是对她好的话,让她信赖你的话,她也许会克服一下自己的惰性。
不过还是相当的懒,而且似乎很缺觉,站着都能睡着。
感知和反应都相当迟钝的人,因为觉得去感觉也是麻烦的事情。
不怕热,但好像有点怕冷。
很少吃东西,喜欢的食物是意面和披萨。
喜欢可爱的洋装和水蓝色。
虽然很懒,但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连老师都拿她没辙。
有时会持续盯着一个人盯上十分钟,也不知道在干嘛,不过被她盯过的人似乎后来都成了她的朋友。格莉奥缇娜戏称为“朋友光线”。
有时会很高傲,命令别人为自己做很多很多事情,并且不让他们休息。
认为适当的自私是最正确的选择。
其实只是非常期望,有人能爱她罢了。渴望着爱与被爱。
可爱又悲伤的存在。
Wrath(暴怒)-Wria•Anitho
姓名:维丽娅•安妮索(Wria•Anitho)
性别:女
年龄:22岁
身高:173cm
体重:49kg
身份:伯爵夫人
性格:严格,看似亲切,易怒,很有主见
名为维丽娅的女子。
身份尊贵,是王国中的伯爵夫人。
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万人之上的存在,权力也非常高。
好像曾经做过许多并不光彩的职业,经常会语重心长地劝说别人。
不太喜欢太阳,经常会撑着一把阳伞,就算没有太阳也会带着一把伞。
非常有主见的人,而且有些偏执,对于自己的看法保持绝对赞同心态,除非是你真的能说得动她,否则绝不会改变主意。
把人与人之间的平衡看得很重,认为人就是人,毫无贵贱之分。
虽然会经常滥用自己的地位这个优势。
经常会擅自决定一些事情,而且反驳的话她就会发怒,那个时候你就完了。
正因如此有很多憎恨她的人,纷纷去找机会刺杀她。
当然,这位伯爵夫人可不简单。拥有高超的体术,以及箭术。
力道也是大的可怕。用伞就可以戳死人。
所以,想刺杀她的家伙,要么被她杀死了,要么侥幸活下来之后,被处以绞刑或磔刑。
是个残忍又令人憎恨的人。
因为她易怒又残忍的性情都不知道惹来了多少麻烦。
当然,不要认为当事人不苦恼。
她也为自己的这种性情感到无比困扰,痛苦的简直想自杀,当然每次都被丈夫拦下来了。
自称自己的过去不堪回首,不愿和任何人提起,除了自己的丈夫。
似乎因为做过特别残忍的事情曾患上精神分裂症,在两年前康复。
也在两年前,遇到了自己的丈夫。
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彼此都很爱着对方。
尽管她可以丢弃自己的一切,但她的丈夫是她在这世上唯一无法舍去的事物。
有着意外的、温柔的一面。
似乎很喜欢狗,不过没养过。每当问到为何不养狗,她只是说自己又不是老太太。
经常会说,“我无法原谅憎恨着我的人们,也无法原谅憎恨着他们的我”。
似乎相当有自知之明,对于别人说她坏话可以毫不犹豫的接受。
实际上是个很不错的姑娘。
可以无条件信赖自己所信赖的人,珍惜自己获得的一切。
不过对于一些过于心软的人经常感到愤怒。
并非什么令人厌恶的存在,只是个渴望正常与幸福的女人罢了。
Gluttony(饕餮)- Gliotina•Septon
姓名:格莉奥缇娜•赛普顿(Gliotina•Septon)
性别:女
身高:165cm
体重:67kg
生日:7月16日
年龄:17岁
身份:学生
性格:大方,神经大条,天真?
名为格莉奥缇娜的少女。
看起来相对年幼的外表,有着美丽的洋装,可爱的卷发,甜美的声音。
不过,千万不要被这位少女的表象所迷惑,她并非你想象的如此单纯。
娇小的身躯却相当于一位成年男性的体重,令人疑惑到底是什么让她如此沉重。
想知道为什么吗?她犯下了饕餮之罪。
是个在旁人眼里根本就是怪物的少女。
什么都吃。真的是什么都吃。
老鼠,蛇,老虎,毛毛虫,狼,蝎子……
只要是生物她就完全可以吃得下去。
哪怕是人。
喜好有些重口味,对于血淋淋的东西也毫不畏惧,有着女孩子不该有的过度大胆。
喜欢红色,特别是鲜红。
出门时必须要有人陪同,否则会闯出大货,甚至会杀人。
总是向别人询问,“这个,我可以吃吗?”
后来似乎找到一项非常可怕又无法透露的工作,本人也是很开心。
和她在一起的话,请千万不要让她感到饥饿。
虽然什么都吃而且食量大,但不是一直都在吃的那种,到了吃饭的时间才会饿。
不过,如果让她感到饥饿的话,在她身边的你可能就危险了,各种意味上。
喜欢小零食,蛋糕呀饼干呀巧克力简直就是爱不释手。
从某种程度上讲还是蛮可爱的女孩子。
有个可爱的妹妹,而且也很喜欢她。
因为太危险平时都不让出去,只能和妹妹一起玩。
就连上学都是请的家教。
朋友都是靠写信交的,实际上是个非常寂寞的人。
如果有人对她好的话,会感激一辈子。
孤独又可爱的存在。
Pride(傲慢)-Pridess•Heleve
姓名:普丽蒂丝•赫利维(Pridess Heleve)
性别:女
年龄:18岁
身高:172cm
体重:51kg
生日:12月1日
身份:赫利维氏次女,格丽蒂丝之妹,王国黑暗地带的统治者
性格:高傲,冷静,很有礼貌,不过有让人畏惧的一面
普丽蒂丝,几乎去过王国一些黑暗地带的人都知晓这个名字,并且畏惧着。
一生下来就拥有常人没有的冷静和锐利的眼神,小时候一点都不像小孩子,冷静得简直像17岁少女。
平时并不怎么笑,不过如果真是笑的话,是一种说不出的、带有蔑视和震慑力的微笑。
正因为有这样优秀的先天条件,当一位“王”对她来说是相当简单的事情。
虽然是次女,但是身高和气势都比姐姐强,虽然让格丽蒂丝有点窝心不过这也是不可作假的事实,只好接受了。
如名字所言,是位高傲的女性。
几乎不论何时都不正眼看人,把自尊看得特别重,嘲讽技术相当高超。
对爱没什么充分的了解,甚至不希望拥有伴侣,独自一人在万人之上的地位就好。
有着比恶毒的男性更加冷酷残忍的性情,对于一切该抹杀的事物没有任何感情,哪怕是孩子。
目前唯一可以卸下高傲外表对待的只有父母和姐姐。
喜欢黑色,影子与夜晚,讨厌阳光,花香与甜食。
对食物没有特殊要求,不过口味上算是比较挑的人。
似乎是继承姐姐一般,生存意志也异常的强。
“人们常常会说,我很无情,那请问,你们在踩死蚂蚁的时候,会为它们感到悲伤吗?”
每当有人去找普丽蒂丝论理的时候,她都会用这句话令他们无言。
令人畏惧又无情的存在。
瑞尔斯补完计划
茨格姆世界观完善专用
在教会总部的东南角有给主教们准备的休息处,每个主教都有独立的房间并设置着强力的结界,除了受邀请之人没人能随意进入可以说是绝对的私人领地。但这说法也只是形式上的,事实上这个“私人领地”对“圣子”也是开放的。主教们基本都会欢迎“圣子”的光临,然而东之主教却明令禁止了瑞尔斯造访他的休息处。
“所以你认为东之主教最可疑?”埃里克起眉毛坐在草坪上揪着面前的小草“瑞尔斯…你不会是因为东之主教总是对你不假辞色而带上了私人情绪吧”一把将被揪碎的小草扔进了草坪然后站起身来不顾瑞尔斯嫌弃的眼神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个事件可是很重要的,更加认真点调查嘛!我的话倒是觉得西之主教很可疑,他对你也太过于殷勤了。”
“那是因为西之主教就是那种权势的人。”瑞尔斯撇了一眼自己依旧洁白的肩膀往旁边挪了两步拉开和埃里克的距离“这点你应该比我清楚,相比之下禁止我这个名义上权利只低于大主教的人进入领地的东之主教才更加可疑,这不正是他的房间里有什么秘密的表现吗?”而且那家伙看着自己的眼神,完全不像是在看教会的光之圣子更像是在看一件物品。那甚至比维曼最初看他的眼神还要冰冷,在他的目光下瑞尔斯总会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似乎还有哪里不够完美的商品。
“谁都会有秘密嘛”埃里克还是不认为最一本正经遵守教条的东之主教会有什么阴谋“主谋是谁先不管,总之最后都会冒出来的。今天我打算混进收集血液的那些家伙里面看看他们的上头是谁。”
瑞尔斯苦恼的揉了揉额角,他总觉得今天会有什么糟糕的事发生。魔力强大的人的预感一般都是准确的“万一被发现了怎么办?大主教吩咐过你这件事不能有差错吧,而且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不会被发现的”埃里克摆了摆手充满了自信“我已经调查好了,收集血液的人都是教会的外围人员,管理十分松散。他们可能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只要稍微变一下形装成新人混进去就好,而且我并没有什么坏预感所以不用担心。”
瑞尔斯很想说老子才没有担心你这家伙,但目前不符合他的外表所以瑞尔斯只是揉了揉越发疼痛的头便和埃里克告别离开了这片很少有人来的草坪。
“你怎么了瑞尔斯?身体不舒服吗?”十分温柔的声音,伴随一阵清风缓和了瑞尔斯的头痛。
“如果被其他人看到南之主教又用自己的圣器来扇风可是会被训导半天的。”来人是擅长使用风的一向以温柔和善著称的南之主教,面对最没可疑之处并且还帮助了自己的人瑞尔斯也放软了态度。
“现在不是没其他人嘛”南之主教笑着继续用他那本应该是战斗用的短剑唤来煦煦和风“我相信瑞尔斯是不会告密的。”
“那是当然,不然受用的我也会被一起教导的…唔……”正想和对方道别好去进行下一步的调查时倦意却袭了上来,在倒下去的那一瞬间瑞尔斯唯一的想法是[终于可以结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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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回归,睁开眼看见的是鲜红的魔法阵。鲜血的腥臭钻入鼻腔引起阵阵恶心,瑞尔斯想要站起来却四肢无力,不过既然是被拐带到这种地方来的备受限制也是预料之中。不妙的是魔力,这个地方的魔力浓度太高了,大部分似乎都是从身下的魔法阵传来的,更加糟糕的是瑞尔斯发现自己的身上多出了一些与魔法阵相连的红艳纹路。
“醒的比想象中要快,不愧是素质最好的。”
瑞尔斯把视线移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虽然听声音就能分辨出是那东之主教“真是奇怪…我记得之前在面前的是南之主教。”体内的魔力有些凝重,连带着瑞尔斯说话都有些费力。
“你倒是一点都不惊讶呢”南之主教的声音从另一边传来“是因为早就知道了?”
“唔…虽然是知道了一部分、但这个情况可是完全没有预料到。”真是糟糕的情况,原本以为主谋会是红衣,最可怕的也就是一个主教。没想到大主教那个狡猾的老家伙这次直接把教会的一半放到了他们的面前让他们去解决。自身的魔力无法调用也只能祈祷埃里克能快点从联系的魔法道具里发现自己被绑架了。
“被你们预料了也没关系”南之主教的语调明显很高兴“因为你很快就会变成我们这边的了。”
“我可不会背叛的”只要埃里克带着骑士们到来,迅速就可以将这两人定为异端。
东之主教嗤笑一声开启了魔法阵“那不是你说了算。”
瞬间,庞大的魔力不顾意愿不停的灌入瑞尔斯的身体,瑞尔斯甚至能感觉到它们努力的钻入自己的身体然后开始胡乱的横冲直撞。这次的任务真是亏大了,还有意识的瑞尔斯后悔的想着预感是不能忽视的。
疼
瑞尔斯努力的试着去控制那些魔力,可带着血气的魔力一点也不听指挥。他似乎毫无形象的惨叫出声,又似乎什么声音都没能发出,身体已经好像不再是自己的东西,每个毛孔都好像被针猛扎一般疼痛。
疼
陌生的魔力不受控制的在身体里乱窜,甚至下一秒就要将他从身体的内部撕裂,但他看起来却依旧是毫发无伤。瑞尔斯想要失去意识去逃避痛楚,然而他却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
伴随着强大魔力而来的还有一个微不足道的束缚,然而还没等瑞尔斯反应过来去应对,汹涌的魔力就撕碎了那原本应该是很强大的束缚。
“果然他是合适的,这下我们就拥有最强的武器了!”不知道是谁的声音失去了平时的冷漠。
“终于可以开始消除那些异端了。”好像曾经温柔的声音带着讥讽。
然而这些都和瑞尔斯无关了。
为什么他要忍受这样的疼痛?
不忍耐就好了嘛。
对,自己本来就不需要忍耐。
纯粹的魔力以瑞尔斯为中心化为锋利的刀刃迅速的割向四周,就像它们在瑞尔斯体内的时候那样横冲直撞着破坏了牢固的结界——以及还没来得急庆祝成功的两位主教。
埃里克终于赶到的时候只看见了带着血沫的房屋残骸和那站在中央肆意散发着魔力拒绝任何人靠近的金发魔法师。
昔日豪华的庄园现已成为了一片废墟,残破的房屋、化为灰烬的树林和洁白的玫瑰——
“你果然在这里。”白玫瑰丛中有着一抹金色,是亲自讨伐了老师(养父)的瑞尔斯。埃里克来到了他的身边,在这一片圣洁的颜色中添加了黑色“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呢?这里已经成了‘无人之地’虽然有着这么多的圣洁之花也掩盖不了冲天的怨气……”埃里克还没说完瑞尔斯便离开了他“瑞尔斯!你要去哪?”
要去哪?自己也不明白,父母早已逝去的瑞尔斯只有老师可以依靠。而那唯一的依靠也在昨晚被他亲手抹去了“或许我真的只能四处游荡吧……哪里都不能成为我的容身之处。”他自言自语着,之后像是定下了决心一般走出了庄园。
“等等、等等我啦!”埃里克小跑着追了上来“呐,瑞尔斯如果没有地方去了要不要来教会?大主教大人肯定会十分欢迎你的,因为瑞尔斯可是圣子呀。”
“圣子?”听到了新的称呼瑞尔斯的脚步稍微顿了下来“唔,你不说我倒是忘了。喏,之前在你们那边借的。”他不知从哪抽出了一把剑随手的向埃里克的方向扔去“这下就两清了,我对你们的目的没有兴趣,永生、大义、信仰之类的已经够了。”
讨伐维曼是为了大义?不,是为了自己,是因为还想要继续活下去……并不是为了活着就什么都可以做,只是不愿意非本意的被夺去性命而已。如今的他连“永生”究竟意味了什么都无法理解。永远的活着,维曼说得到了“永生”就是得到了一切。可是得到了一切的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呢?人的一生就是因为有所追求才可以被称为“人生”,如果真的获得了“永生”那么维曼他或许也不再是人类了吧。
“维曼他作为人类的证明就是对永远的追求也说不定…”看着虽然残破却在白玫瑰的承托下显得圣洁的庄园“他只是在享受这个永远也无法成功的追求过程而已。”瑞尔斯这么的想着,但自己的追求又是什么呢?自己的愿望是什么呢?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无法回答的瑞尔斯才是远离人类的那一方……
埃里克慌忙的接住无鞘的剑却发现个金发的人又走远了“反正都是要走的话”将剑收进了空间包里,埃里克继续追了上去“不如在教会待一段时间,整顿好了再上路怎么样?”瑞尔斯的回答是再次加快了脚步“难道你不想知道为什么维曼杀害了那么多的人却在他即将对你下手的时候教会才有所行动吗?”
终于金发的魔法师停下了脚步“巧合……应该不是吧。”
“根据我所知道的情报来看,说不定将你变成‘核’加入维曼的身体里之后他就真的可以获得永生了”听着他的话瑞尔斯发出了一声嗤笑,埃里克无奈的耸肩“别不信嘛,你的能力比你所想象的还要巨大,只是现在还没有成长完全。瑞尔斯,还未完成的你就已经可以引发奇迹,如果你的能力全部激发出来的话将会是什么样的光景没人能预测到。”
“教会也在窥视这个能力吗?难道也在追求永生?”瑞尔斯摊开了手掌,魔力迅速凝结成了一个小小的魔核“那不是和维曼一样了。”
“怎么可能”埃里克难得的隐去了笑容,面无表情的他散发着让人敬畏的气场。而瑞尔斯只是想着终于知道这家伙为什么总是在笑了“无论是什么,教会是永远不会追求‘恶’的”
“那为什么想要我留在教会?”散去了手中的魔力,瑞尔斯觉得自己或许有点被说动了。看看这样神圣的教会下到底隐藏了什么,如果真的也是“恶”的追求的话揭发一定也是很有趣的。
“我不是说过了嘛”埃里克笑着揽住了瑞尔斯的肩膀“因为你是圣子啊。”
瑞尔斯打开了埃里克的手不相信他的说法而满脸不耐烦的样子“如果我不跟你去教会就会被一直缠着吗?”
“唔……教会可是遍布了世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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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白的衣袍上缀着金线,将金发碧眼的那个人衬托的更加神圣。被尊称为“圣子”的那人明明还是个孩子却在加入教会前就以一己之力讨伐了极为凶恶的异教徒,拥有强大的能力自然是不用再说,那周身脱凡的气息让教徒们都崇敬无比。
“已经完全熟练了呢。”将那脱凡的人拉回来的是埃里克,带着灿烂的笑容打着招呼,一如既往的想要拍瑞尔斯的肩一如既往的被躲过。
“如果每天的任务只是发呆的话。”瑞尔斯烦躁的叹了口气,皱起的眉破坏了被服装包裹出的圣洁感“总算是明白你当时为什么要一直缠着我了,原‘圣子’殿下。”
“别这么说嘛”埃里克满脸无辜的摊手“将你带回教会也是大主教的吩咐,而且作为圣子的你将会成为下任大主教的第一候选,不是很好嘛~”
“就不怕我破坏掉教徒们的信仰?”瑞尔斯看向在暗处打量着自己的教徒们,他们察觉偷看圣子被发现了就迅速逃掉了。
“就外表而言你比我更合适‘圣子’的称号”埃里克戳了戳瑞尔斯带着不满的脸“加油吧圣子殿下~再过一段时间我就可以成为骑士了,我们的目的成功的那一天或许不会远了。”
“嗯。”瑞尔斯微微的点头“我这边的调查也会继续的。”
找出教会中的“恶”
这是他们定下的目的
但埃里克的目标是将其铲除,而瑞尔斯的目标则是乘势将名为教会的势力破除…
“那么…结局是值得期待的吗?”
=============小剧场(×)==============
“在教会可以白吃白喝不干活的!”
终于金发的魔法师停下了脚步
“种地?”
“不用!”
“挖矿?”
“不用!”
“做饭?”
“不用!”
“洗衣服?”
“我来!”
“成交。”
“不问我们要去哪吗?”看着身边一直安静的跟着自己的女孩瑞尔斯感到了一丝好奇,这个年龄的孩子应该是很活泼多问的才对。
女孩摇了摇头抓紧了瑞尔斯的衣摆。说不害怕是骗人的,哪怕面前的这个人一直表现的十分友善也无法完全安心“和大人在一起就够了。”于是就这样说着会让人高兴的话语做出依赖的样子,希望接下来的遭遇不会比之前更糟糕。
“小孩子要活泼一点嘛”看着有些怯弱的女孩瑞尔斯笑着拍了拍她的小脑袋“安心吧,接下来要去的虽然也不是什么很好的地方但至少比留在‘那个家伙’的身边好。”说完他对着女孩眨眨眼“我可是不会骗人的哦,不然魔法会失效的~”
是被施了魔法吗?只是被男人揉了几下头就不可思议的安下了心,跟着他绝对不会有错的……总之不会再糟了。
又走了一段路后出现在面前的是非常华丽的像城堡一样的建筑。“很快就到了哦。没错,就是那边的教堂。”听到瑞尔斯对目的地的确认女孩不可思议的睁大了眼睛,这个就是男人口中的不是什么很好的地方?那到底要华丽到哪种地步才能让男人称赞呢。
走到教堂的门口就没花费多少时间了,一个看起来和瑞尔斯年龄相近的黑发男人等在那边“欢迎回来瑞尔斯,看来你已经把任务解决了呢。”
“嗯,那个波斯商人已经被我干掉了”瑞尔斯说着一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两下“太弱了,只是一敲他就晕了,真是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任务还需要我来处理…”话语中虽然有些对敌人弱小的抱怨但也有对自己能力的自信。
“那么现场你处理过了吗?”已经习惯了对方时不时的自恋话语,黑发男人、埃里克笑眯眯的打断了瑞尔斯的话。
“……总之善后就交给你了,我只是来要报酬的而已。”完全忘记要善后的瑞尔斯扯了扯垂在肩上的头发决定快点结束这个话题。
“报酬?”埃里克意有所指的看向了他身边的女孩“你不是已经拿到了吗?”话音刚落腹部就遭受了重击,也是早已习惯的毫不留情的力度“想死一遍吗?”随之而来的是瑞尔斯满溢着杀气的询问。
“冷、冷静!不要说出还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台词!”迅速的把早已准备好的报酬双手奉上,在‘死神’的火气消了之后埃里克无奈的叹了口气“瑞尔斯,你总是这样可不好。而且虽然被净化过了但那个庄园毕竟还有很多的怨灵……”
“我的事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不需要你操心。”随手的将报酬塞进了里衣的口袋里,瑞尔斯推出了从开始就躲到了自己身后的女孩“这个孩子是商人那边的,身上有魔力的波动,应该是个好苗子。不过还什么都不明白的样子所以就交给你了。”
“不要在教会的大门口堂而皇之的说‘魔力’啊”埃里克无奈的蹲下了身仔细看着女孩“唔…刚才被你身上的波动掩盖住了,但这么一看的确是个有天赋的孩子。”说完埃里克就摆出了自认为最和善的表情“小妹妹,要和我一起为神而效力吗?”
女孩做出的回答是再次躲回了瑞尔斯的身后,并拉起了瑞尔斯的衣摆想要把自己藏起来不让埃里克看到。在瑞尔斯笑着回头看向女孩的时候她扬起了头“大人、大人,我会努力的做一个好礼物的。所以……”
“才不是礼物啦。”拉出了女孩手里的衣摆,在她快要哭出来之前将她抱了起来“你就是你,是人类。才不是礼物。”余光看到埃里克想要起身的时候一脚把他给踹倒了“看,这个家伙是负责这片地区的主教,看起来虽然是这个样子但不是坏人。”
“这个样子是什么样子啦。”埃里克抱怨着爬起身来拍了拍沾上灰色的白色教服,虽然武力值和瑞尔斯差不多但他总是会让着瑞尔斯一些“替作为主教的我留些威严啊。”这么的对两人抱怨着但那两人连目光也没有分给他一点。
“这家伙要是欺负你了就来告诉我”揉了揉女孩的头之后将她放了下来“我会狠狠的揍他的。”瑞尔斯再次的推了推女孩的背。她回头看了看瑞尔斯,终于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向埃里克的方向(教会)踏出了脚步。
耶提姆,最初被这么称呼的时候周围已经变成了一片火海。
曾经漂亮的宅邸已经坍塌,剩下的是被烧成漆黑的丑陋残骸,站立在温暖的橘红色火焰之中的那个孩子仿佛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刚才还陪在自己身边的侍女倒在一旁睡着了,一直都很温柔的父母看向自己的是从未见过的表情,孩子突然明白了那个表情是“恐惧”。
从此以后他就被关进了毫不透光的地下室。床为石制、金银为被,身边的一切都被换成了不会被轻易破坏的东西,而会被轻易破坏的人类…从他的身边消失了。
除了失去了与人交流的机会外一切好像都变的更好了,奢华的房间、丰盛的餐点,虽然床有点不舒服但有什么想要的只要说一句就会很快的送到身边。当时还幼小的他丝毫没有发现失去了与人类的交流同时他又将失去什么……
“耶提姆~啊、我亲爱的耶提姆……”曾经温柔美丽的母亲现在已经是油灯枯尽,白发苍苍的她脸上布满了皱纹,双手也不再光滑。从孩子被关起来的那天开始她就渐渐的变得不再美丽端庄“你明明是那么的美丽,那些人只是嫉妒你不变的容颜”那枯槁的手穿过铁门上的小窗想要触碰孩子“带我去天堂吧耶提姆,你的话一定知道哪条路通往天上……”
和已经成为老妇的母亲相比,当年的孩子才刚刚成长为少年的模样,他避开了母亲的手“母亲,连这里都出不去的我又怎么可能去天堂呢。”天堂这个词他在书中看到过,虽然不知道那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地方,但连这个房间都出不去的他认为自己没有到达天堂的能力。
然而母亲听到了他的话语却显得十分激动“别担心!我马上就把你放出来!把神关在这种地方……真是不知道老爷他在想什么…”她一边用沙哑的声音念叨着一边居然真的打开了沉重的铁门,虽然十分吃力的样子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面上布满了红光“你可以从那里出来了耶提姆,从那里出来然后带我去天堂吧!您能做到的对吧,我可是你的母亲,而且现在还救出了你,所以是一定会去天堂的呀!”
少年举步又放下,已经忘记了为什么会被关在这里的他仿佛从一开始就待在这里一般“可是母亲,我并不知道天堂在哪……”从小就乖巧听话的他虽然在书中获得了很多知识,但天堂的所在没有一本书曾经描述过。
“你是知道的”老妇将他拉入了怀中“就像那个时候一样,那个女人不是已经在天堂了嘛。”
久违的拥抱,但却一点都不温暖。母亲的身上散发出一种奇怪的味道,像是她常用的香水但却又混着一股像是臭味一般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少年明白了抱着自己的这个人就要死了,就像梦里经常会出现的不知名的少女一般陷入永眠渐渐腐朽“母亲也想永远的睡着不醒来吗?那样就什么事都做不了了,不能看书、不能说话也不能拥抱了哦”回抱住冰冷的母亲,少年询问着“那里什么都没有。”
“那里才是最美好的,去到了天堂也就不再需要其他了。”老妇的声音低沉下来,和之前的相比现在才更像是曾经那端庄美丽的贵妇。
“如果这是母亲的愿望的话……”只要再让那火焰燃烧起来就可以了吧,少年从未反抗过父母的意志。
“是、将这一切燃尽吧!”她再度激动起来双手掐住了少年的肩膀“让这片已经腐朽的地方获得新生吧!”
火
漫天的大火
书房也终于被波及到了,火光映照下的金发染上了一层橘色。
“为什么不杀了我。”维曼原本长及腰部的金发被削去了一些,但半长半短的造型也没能破坏他的气质“不是说下一击会刺中的心脏吗?”他的语气带上了显而易见的嘲讽“耶提姆——!难道你是被教会的那帮家伙用大义之类的东西打动了吗?”
瑞尔斯垂下了握着剑的手臂“我是不会让你这么轻易的逃避的。”虽然没有再指着维曼,但在这被抑制了魔力的庄园里他手中的剑随时可以取下对方的性命“你要活下去,活着去为了你曾经做的那些事赎罪。”
“你认为那是罪吗,我可是觉得……”
“如果那不是罪的话又是什么?!”瑞尔斯打断了他的话一手指向了窗外的花园“那片被染红的玫瑰下究竟有多少人!如果再过一段时间的话我是不是也会在那里长眠……维曼,你究竟把人、我们…你究竟把我当做了什么呢……”
“为了永生所收集的材料。”紧跟着瑞尔斯的话语落下维曼毫不犹豫的回答,说完又挂上了他常有的微笑。而现在这个笑容只能让瑞尔斯感到愤怒。
“就让教会来处罚你吧”压下了将这个男人亲自斩杀的欲望,瑞尔斯转身,就像他几天前离开这个充满了血腥的庄园时一样毫不犹豫的再次将背影留给了维曼。
“这可真是过分啊…”维曼独自一人靠着书桌坐在冰冷的地上,周围的火只是普通的火焰,只要他想的话就不会被伤之分毫“瑞尔斯,或许曾经有那么一瞬间我是把你当成了真正的儿子看待的吧…”他的身旁燃起了火焰,哪怕是在法阵的削弱下维曼也还是可以动用魔力“永别了,瑞尔斯。”
就在瑞尔斯走出庄园的一瞬间,冲天的火焰包裹住了整个庄园。
不可思议的转头,那魔力的火焰是那么的纯净。随着法阵被渐渐烧毁火势也渐渐增大,吞噬了所有一切的罪恶。血红的玫瑰渐渐的恢复了洁白,一缕缕的灵魂升向了天空。那是献祭了灵魂的净化之炎,追求永远的那个人最终却是自己结束了生命。
“永别了,老师……”
人死后会去往哪里呢
天堂或是地狱?
如果获得永远的话
是否能将这个人世化为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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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爱着自己的儿子但却又怕着他,在这折磨之下只希望可以得到解脱
维曼追求着永生,却又在与瑞尔斯的相处下曾经有那么一瞬觉得只要后继有人就可以了
埃里克的介入告知了瑞尔斯一直以来在庄园里感受到的违和感是来自哪里
瑞尔斯想要的,只是安定的生活。不是为了大义,而是为了自己不会被杀害才参与了讨伐
永生问题是瑞尔斯想知道维曼还会不会为了永生杀人,维曼给了他肯定的回答
↑写不出来的大纲流
千年前完结
之后进入教会篇
无限恐怖,东美海洋亚特兰外加落单恶魔(还活着的人)及其后代的相亲小分队。
因为企划关闭响应只好自己开E组了!
亲友几个闷头乐,有当初一起参企的小伙伴欢迎私信!
还记不记得正文里,陆仁学生时代对一个小姐姐很好哇,没错这就是这个小姐姐的视角。
陆仁离校那天,来送行的只有我一人。
这么说不对,那时我已经转校了,我在校门口看到他,完全是陆仁自己想来见我。
他没告诉过任何人要离开,我听说那件事发生后,他只在给母亲送葬那天请了假。其他时间照常上课,安安静静的,特别正常。我简直不能相信一个母子感情深厚的娃目睹老妈被枪杀后没有任何剧烈的情绪波动,没有创伤后的畏缩,也没有迁怒。
老师经常在自习时喊他到走廊上谈话,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关心陆仁,还是怕他在仇恨中选择报复社会。毕竟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但陆仁肯定知道,他明显没把任何人的话往心里去,每次都回答“我还好”、“我没事”、“不要担心”,他说话的样子非常沉静,让人从心底生出股无从下手的茫然。
他的朋友们担心他,有人逗他开心,他会无声的笑,有人义愤填膺,他会轻声说别说了。朋友说怎么能就这样算了呢,谁都知道那不是单纯的抢劫!
我听知道的时候在心里哂笑,他什么时候说过算了?他只是说别说了。
除了有些沉默外,陆仁还和以前一样,每个人都觉得这很正常,过段日子就好了,毕竟身为律师的母亲发生了那样的事啊。但我还是觉得他有些地方在变化,这种感觉在那天格外强烈,他孤零零站在校门外的街道上,呆立在从梧桐间射落的晨光里。身边人来人往,学生们讨论着他母亲的事,说“你知道不隔壁学校有个初三生的母亲被杀了,听说是因为接了不该接的官司”从他身边经过。
我看着他的脸色,上面什么都没有,他还在发呆,一丝勉强也没有。
偶尔有认识他的人停下来打招呼,问你转校了?他就点点头,别人就会说也是,害死你妈的那个混蛋官僚,他儿子和你同班嘛,要我我也待不下去。
他表现出的一切都像个来上课的学生,但是直到上课铃响,都没有挪过一次窝。
我也没有,最后街上的学生老师小摊贩都散尽,只有一个女孩靠在路灯上玩手机。陆仁终于看向我了,他肯定早就知道我在看他。
“你怎么了?”他问。
“这话要我问你啊。”我说,“你怎么了?”
“我还好。”他回答,“你要迟到了。”
已经迟到了,这是至今为止,我学生生涯里唯一一次迟到。
“我知道。”
换做以前,我肯定没耐心和他废话的,转学前他对我体贴非常,我觉得我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无非是青春期男生那些蠢蠢欲动。但到最后他也未曾开口,那些殷勤我也没有给予任何回应。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已经满足了。转校前一天他送我放学,每天他都这么做,今天和平时也没什么不同。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这家伙就这样,不知道如何索取,也完全没有那个念头。
我对他道谢,承认自己的恶劣并道歉,但他不以为意。
现在想来,那种明日也与往常无异的平静,和如今是那么相似。
“那你怎么不去?”他说,“我一直以为你是那种成绩优秀又听话乖巧的学生。”
“送送你啊。”我说,“要离开这了吧?”
“嗯,我爸回来了,过段时间和他走,就不在国内了。”
这我知道,听说有个最近城里有个凶恶的暴力份子到处生事。
“给陈醒他爹上眼药的那个人是你爸啊。”我说,“他要做什么,报仇么?他会杀了他么?”
“不会的。”陆仁说,“那不是他该干的事。”
“来找我有事么?”
“就是看看。”他说,“我走啦。”
“以后都不会再见了吧?”
“我不知道。”
“那个。”我扭捏一下,“谢谢你啦,对不起。”
他笑起来:“为什么,因为之前我对你很好,你却无动于衷么?”
我非常想让他闭嘴。
“没关系,我也没想得到什么,只是单纯想照顾你而已。”他很诚恳,“虽然仔细想想,那时候的确可能是喜欢你却没自觉。但我不想和你有什么更进一步的关系,更不会索取什么。”
“可能你就是需要这样,别老活在自己世界里了,你不能只给予不接受,你……”我突然卡住,没想到竟然会说出这种话,“你太好了,总这样,一定会在某天让谁心寒的。”
这时候保安终于发现了我,他认出了陆仁,显得非常紧张,呵斥他离开,并让我回去上课。
“我还没和她说完话。”陆仁说,“再等一下,我马上就走。”
“说什么,要走快走,别来找麻烦!”保安走过来推搡,按理说这时候我该从善如流离开,可陆仁被他推得趔趄几步,露出的我从没见过的眼神阻止了我。那是他第一次显得愤怒,就连愤怒时也那么冷,冷得像刀子一样,我觉得自己最好别叫一把刀失望。
可那时他只是个初中生,和保安怄气占尽下风,终于路灯旁的少女被惊动了,她收起手机走向这边,拍了拍保安的肩。
我以为她要劝架,保安也这么以为,就在他回过头来打算借坡下驴时,被少女一拳打在鼻梁上。这一拳迅猛非常,壮实的成年男子仰面摔倒,她却不看一眼,只是摸了摸陆仁头顶,握住他的手离开了。
那之后陈醒来找我,小心翼翼问陆仁怎么样。我说挺好的,有个威武的老爹还有个牛逼的妹子,看起来是要展开新人生了。
陈醒松了口气,继而沉默,过了半晌,眼神涣散。
“我真的很对不起……”
我说这话你跟我说有什么用。
他又是一阵沉默,说我不敢对他说啊,我爸做了那种事,我还有脸出现在他面前?
这就很难受了,我记起来,陈醒和陆仁曾是十分要好的朋友。且凭心而论,陈醒没有纨绔的坏毛病,没有公子哥的架子和矜持,简直是他那个乌糟糟的原生家庭里摇曳生长的一朵奇葩。
反正不会再见了。我摊摊手。你就忘了吧!
你别说得跟失恋似的……陈醒嘟嘟囔囔,非常颓丧,但没有任何办法。这就是结局了,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公子哥也不能解决所有事。
我觉得他很倒霉很可怜,这种心情大概就像我最后一次见陆仁,突然多出了无限的耐心。
我拍拍他的肩,陈醒忽然抓住我手腕,很久以后,又一言不发松开了。
直到陆仁再次出现,我都以为这件不公的事已经尘埃落定了。
哪能呢,我太天真了,他可是说过“那不是我爸该干的事”,言外之意就是“这是我要做的事”啊!
陈醒和我升上了同一所高中,高二分在一个班,几年过去好像放下了以前的事,和以前一样嘻嘻哈哈的,只是多了个新爱好——在晚自习前的用餐时间缠着我,也不说话,就拉着我在教学楼边上对夕阳发呆,一点也不嘻哈。
高三那年冬天,陈醒突然几天不来上课,说实话,我觉得很清净,还有点空虚。
我打电话过去,关机,向老师要他家里的座机号码,不给。
所以我只好趁保安吃饭时偷来钥匙,再在晚自习后翻进档案室,借着手机屏幕发出的微光找到陈醒档案。真是……非常抓狂,我忍不住在心里痛骂陈醒,这辈子老娘都没想过自己会做这种事。
陈醒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和我寒暄了几句,问,你还记得陆仁吗?
怎么,他功成名就回乡复仇啦?
功成名就没有我不知道,他回来了倒是真的。
陈醒说当年两个凶手,一个前不久监外就医,晚上被人捅死在床上,另一个没能判刑的下落不明。陈醒老爹吓坏了,走了这么多年夜路没碰上鬼,没想到要栽在一个小孩手里。
陈醒咬了咬牙。
“你说……”他问,“要是,我没跟我爸闹得翻天地覆给他求情,就让他死了的话……”
“你住嘴。”我警告他,“不要有这种想法!”
为什么不要有?我不知道,大概陆仁能说明白,但我只是直觉这样很危险。
陈醒不吭声了,学校在郊外,十一点,街上已经没人了,我匆匆走着,很久之后才听到他嗯了声。我挂断电话,穿过街角,空荡荡的街道上有个穿着白色冲锋衣的少女靠在路灯上玩手机。
寒意刺穿脊背,我猛地停下脚步,不知道为什么一阵心虚,眼前发懵,心脏不停下坠。
陆仁从街边店铺的台阶上起身,穿过重重阴影向我走来。
“你回来做什么?”
“我不能回家么?”
“这已经不是你家了,你离开那天自己放弃的。”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咄咄逼人,陆仁仔细看着我,突然说:“你知道,人都是在变的。”
我愣了一下,他的确变了很多,从外貌到气质,唯一不变的是身高和审美,一个糟心,一个糟糕。
“这么些年。”他有些萧索,“你已经变成替陈醒着想了。”
我不觉毛骨悚然,离开的这些年对他来说并不是空白,他不再是离校时那个一无所有的孩子,转而拥有这里任何人都不能比肩的资源和力量。更重要的是,他不再软弱和迷茫,而这一切又是谁带给他的?
我看向他身后着白衣的少女,她偏头望了我眼,微微一笑。
“我听说了,陈醒告诉我的。”我说,“你想做什么?”
我本以为他会冷酷地说做该做的事,然后警告我离陈醒一家远一点,就像当初陈醒他爹恐吓与孤立他那样。然而他只是沉默一会,说,我也不知道,我还没想好。
少女听闻此言,长叹口气。而我则觉得,这真是太好了!
“别那么做。”我堪称急切地劝他,“那你就像阿姨想击倒的人一样,和陈醒他爹一样了!”
他摇摇头,又摇摇头,表情扭曲,退入夜色里,和少女走远了。
大概过了一周,我又见到陆仁,他语气轻快地跟我道别,让我松了口气,觉得陈醒家不会太惨。一个小时后,警察找上门来,询问有没有见到杀害陈醒父母的凶手。
我觉得脑子里有根弦崩断了,嗡一声,眼前全是陆仁放松的表情。
他撒谎?不对,跟我撒谎有什么意义,早晚我会知道的……我忽然反应过来,那个总穿白色的女孩今天没跟在他身边。
警察把案发现场的照片摆在我面前,一遍遍强调其影响恶劣性质凶残……我眼前发黑,自动打码。
这都叫什么事啊,我知道是谁杀了他们,可有人信么?我甚至不知道那个女孩叫什么,我也不能说是“陆仁身边的女性”,他们只会认为两人合谋。
最后替我解围的是陈醒,我都不知道自己发呆了多久,反应过来时房间里只剩我和他。陈醒看起来萎靡不振,脸色灰败,我忍不住去握他的手,他没有抵抗,那一瞬陆仁离校时和少女的互动突然从记忆里跳出来。
原来就是这样的原因,就是这样的感觉,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伸出手。
可陈醒看起来比陆仁差多了,发白的嘴唇抖了很久,捂住脸无声哭泣。
“我说……”我张张嘴,“这不是陆仁做的……”
说不下去了,陈醒能信么?连我也忽然怀疑起陆仁是否真的不知情,抑或是在装傻。
我和陈醒一直保持联络,他普通的考中大学普通的就业,有一天突然失踪。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怎么找也找不到,最后警察和亲戚都放弃了搜寻。
但我没有,那些人并不关心陈醒,我……我不一样,可能。
有一阵子我以为是陈年旧事阴魂不散,又一次找上他,于是花了半年功夫,费尽力气寻找陆仁。最后发现他在两年前就消失了,与陈醒一样,干脆利落,毫无线索。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陆仁从事什么工作,能联系到的曾与他共事的人,都说他死在加拿大的实验室爆炸里,一直没找到尸体。
就在我放弃希望的时候,陆仁突然自己出现在了我面前,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报警,而是去找屋里辟邪的东西。他拦住我,不再是用语言,而是直接伸手阻止,全程沉默,一言不发。
“你说的对。”等我冷静下来,他才开口,“但我已经不会接受了。”
我用了一分钟才反应过来,这是在回答十几年前离校时我说的那句话。
“你终于造孽了?”我问。
他不说话,从怀里拿出一张照片,犹豫一下,递给我。上面尽是我不认识的人,中西结合,还有混血,和他一起站在个空旷的广场上。
“这是什么?”我翻来覆去查看,后面有短短一行字,“送与我的你的过往“……这是病句还是错别字?
“合影,这是备份,如果我再来找你,你就把这个给我。”
这人有什么毛病?健忘?
“那个穿白衣的女孩呢?”我问。
陆仁抿着唇很久。
“你果然造孽了。”我指着照片上站在他身边的女孩,个子不高,黑发,带着眼镜和耳机,有和陆仁一样的小辫子,乍一看还以为是兄妹,“这个也是你造的孽,对吧?”
他露出欲言又止的挣扎,似乎很想问我为什么这么说。但就这个表情来看,我猜对了。
“我直觉一直都很敏锐的,况且女人最容易懂女人。”
“我不能那么做。”他说,“我不能……”
“‘痛苦已伴随我太久,失去它我就不再是自己’,是么?”
陆仁愣了愣,我收好照片,拜托他帮忙寻找陈醒,我把我知道的一切告诉他,因为没有其他办法了。
“我不确定,但有些想法。”陆仁说,“如果我见到他……”
他顿了下:“你最好祈祷我不要见到他。”
“你还在记恨?”
“已经那么久了。”他说,“我从来没怪过他。”
“那当初你是不是装傻?”
“什么?”他没听明白
我顿了顿:“没什么。”
陆仁仍没有深究,我摸着照片,心想大概就是为什么他至今仍如此天真的原因了。
没想到时隔多年我居然还会产没想到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最后两个哈是名词(喂
男主本来是恶哈,但是哈哈太苏写得太过爽快不知不觉就换了男主,男二成功上位了(……
布兰真是小天使
只是提到了女朋友就不响应了
没有逻辑,没有逻辑,没有逻辑
天气晴朗,阳光直射。
刚踏出机舱,布兰登就深切地感受到夏威夷的温度,皮肤都像是要烧起来一样,深吸了一口带着海风的空气,后头伸出一只手给他扣上一顶草帽,布兰登双手拉着帽檐转头看向养父。
“怎么样,这里是不是很棒?”年过四十却依然显得年轻的金发男人牵过儿子的手,“早就想带你来看看了,这次终于找到机会了。”
哈维尔笑着,望着布兰登左侧留下的空档,男人的心飘到了大洋彼端。
还有一个人也想带她来看看。
“父亲……?”虽然只有13岁,年幼的小孩却敏锐得厉害,他仰起头企图看清高大得过分的父亲脸上的表情。可想而知是失败了,但在下一刻布兰登就被哈维尔整个抱起,放在了肩头,视线陡然地增高布兰登不安地抓紧近在眼前的金发。
“父、父亲,我不是小孩子了!”若不是现在骑在哈维尔的肩头,布兰登都想找个地洞把自己埋进去。
“嘿,小伙子,你这么说可伤人心了。”哈维尔拍了拍荡在身侧的小短腿,在真的惹急家中的小大人之前将他放了下去。又改回大手牵小手的状态,哈维尔领着布兰登穿过满是热情游客或是本地人的机场大厅,中途还被人戴上了花环,也是跟他那件在上飞机前就换上的超有夏威夷风情的大花衬衫十分相配,他笑眯眯地看着布兰登向送他花环的小姑娘道谢,亲手为他戴上之后,半跪在地上的哈维尔拍了拍他的肩膀,“刚才我在想,下一次,我们三个人一起来好吗?我、你和茶。”
“跟柠茶阿姨吗?”
“是啊,不过那时候你可能要改口换个称呼了。”
布兰登的眼神亮了。他曾经问过哈维尔为什么没有娶那名叫司柠茶的女性,具体的缘由因为年岁太小记不清了,但他至今都还能回想起那个笑容。
那是第一次,布兰登懂得了何谓人之情深。
他说,“那么好的女人,用光我一辈子的时间都等得起。”
也许用不着一辈子他就能够等到她,不,不对,应该是他终于做好了准备战胜那些未知的时光和距离,布兰登这么想着。
其实他是知道的,知道父亲时刻都有着求婚的准备。
身为国际刑警的哈维尔工作虽繁忙,却从不会把情绪带回家,一直以来在布兰登的眼里他都是强大又温柔的父亲形象。直到前一阵子,他掐着点在家门口迎接刚处理完一宗案子从国外回家的哈维尔,他的脸上难掩倦意。
他看到哈维尔一个人坐在客厅,从西装内口袋里掏出一个精巧的小盒子,只是盯着它发呆。接着便是自言自语。
“可能是我上了年纪吧,总觉得寂寞啊,想要有人陪着一同携手。总是想着我们经历了那么多,那么多风浪都闯了过来,反倒安稳下来了就觉得我还没有做到最好,还不能够去拥有。”
宛如真的有人同他对话一般,几秒钟之后哈维尔扑哧一声笑起来,伴随着笑声的是电话铃声,看到来电提醒的哈维尔错愕了一瞬,轻声嘀咕了一句,便迅速地接起电话。
“晚上好啊,我的好姑娘。”
接下去哈维尔与司柠茶的对话布兰登没再听下去,那一晚的一幕有太多的不明了,什么都问不出口的布兰登只能将它深深地埋进心里。
坐着哈维尔租来的车,火奴鲁鲁的街边景色在布兰登的眼前掠过,用不了多久就抵达了希尔顿,刷了房卡再次感受到强烈的空调冷气,布兰登终于感觉自己活了过来。
反观哈维尔,在登机前夕整个纽约都被风雪笼罩,他却早早地穿上花衬衫和短裤、戴上墨镜混在一群被毛绒大衣裹着的人群中。饶是如此他还能给全副武装的布兰登当一座人形暖炉,在去机场的路上他是抱着父亲的手掌不撒手的。
真是让人难以理解又羡慕的身体素质。
“去享受冲浪吧。”哈维尔从行李里翻出冲浪板,门的另一侧也传来了声音。
“HPD,请把门打开。”
熟悉的、警方叫门的声音。
“没事,应该只是协助调查。”哈维尔露出些许怀念的神情,摸着布兰登的头安抚,安放好冲浪板,他打开门。
一双手抓住哈维尔的肩膀,扭过他的身子。
在中途动作就被强行打断了,穿着制服的警员发现无论如何用力,都扳不动眼前人分毫,而男人则对他露出了一个露齿的笑容。
“我可没料到会是这个。”
轻而易举地挣开锁住肩膀的手,以对方搭档看不清的速度瞬间反客为主,将警员反手压在后背按在了地上。
“我想没人教过你们请求协助的时候要对普通民众动粗的吧?”
“不要耍嘴皮子了!”另一名警员对哈维尔的说教完全不感冒,从枪套里拔出凶器,“作为一个危险人物……!哈维尔·莱恩,你被逮捕了。”
“嘿,我说,”哈维尔无奈地叹了口气,从地上站起来,将还呆立在房内的布兰登挡在身后,“再怎样都不能吓到小孩了,你说是不是?”
哈维尔握住警用配枪,带着警员的手将枪口抵住心口。
“要杀了我,就扣动扳机;要查清真相,就带我去警局。”
男人松开手,手腕并拢向前递去。
毫无防备的姿态,却让警员僵在了原地。
最终还是被戴上了手铐,冰凉的触感深深地嵌在手腕的皮肤里,哈维尔叹了口气,“看起来我们要过一会儿才能去冲浪了,布兰登。等我走之后把门关好,我很快就回来。”
“对小孩子许下不能完成的承诺,可不是个好家长。”丢了大脸的警员用力地握着哈维尔的手臂,强迫他转身,“你被逮捕了,哈维尔·莱恩,你有权保持沉默……”
“停。我知道权力,也说过很多遍了,就放我们各自一马吧。”
哈维尔怎么也想不到会在休假期间回到审问室,更别提是以被审问的对象这一身份。
被晾了大半个小时,第三位警官进入了审问室,看起来是他们的队长,他先是解开了哈维尔的手铐,接着坐到了他的对面。
“十分抱歉,莱恩探员,我们一开始不知道……”队长露出了难堪的神情,“告诉你也无妨,我们的特遣队现在处理一宗牵扯到国际纠纷的案子,几乎大半个局子的警力都被用在那里,这起连环杀人案就落在几个半熟不熟的新手上。”
活动几下手腕,哈维尔看着留在腕子上的红印摇了摇头,“没关系,按规章办事罢了。你们是怎么查到我的?”
“指纹,你的指纹出现在了现场。我们根据你早些年的档案发布了APB。”
闻言哈维尔微微抬高了眉。
无故人间蒸发的那两年,在某些可以“知情”的人里流传的说法是秘密执行某些高度机密的任务,哪怕是“退役”加入国际刑警之后那些档案也没有解封,甚至连那之后的生活也被列入机密。以火奴鲁鲁警局警探的权限来说,只能够查到哈维尔缺席BAU的面试,离开纽约警局这些表层信息,理所当然地就被当做是误入歧途的原警方人员了。
也许是过于像由好变坏的楷模了,哈维尔颇有些不自在地摸摸鼻子。
“啊……所以是给我们登记的那个女孩。”哈维尔恍然大悟地抓抓头发,怪不得她看起来抖抖索索,他原本还以为是自己长得太过凶恶吓到了人。
“是的,就是这样,后来我们又查到入境情况,在机场也有你和你儿子的目击情报,这才发觉我们犯了大错。”男人再一次露出抱歉的神情,然后又转为疑惑和犹豫,“令我们想不通的是,你的指纹到底是怎么出现在现场的。”
“我这些年树敌也不少。”在某些层次,哈维尔·莱恩探员的名号可谓是如雷贯耳,是令人闻风丧胆的,他始终都在笑着,明明是风淡云轻的态度却令队长压力倍增,“在有心人眼里我的行踪可不是什么秘密。”
哈维尔站起身来拍拍陷入矛盾中的人,“不用担心,我不会要求介入调查的,关系者远离的规则怎么说也要遵守。你们知道哪里能找到我,要协助调查我也很乐意。但是——”眼看男人又紧张起来,哈维尔笑着摆摆手,“我们你看人手不足,就不用派人保护了,暗桩也没必要。我自己的孩子,我能保护得好。”
“那就万分感谢了。”即使不知道哈维尔哪来的自信,但对方终究也没有推辞,可想而知局势是有多么紧张。
“在我走之前,方便的话能告诉我夏威夷特遣队在调查什么吗?”
Mr.K——行走于黑暗中的处刑人。
咀嚼着代表着罪恶源头的名号,哈维尔头疼地捏了捏鼻梁,他直觉地感到这趟旅行恐怕不能轻松地度过。
被强行带离希尔顿的一个半小时之后,哈维尔重新回到住处,还没摸出房卡,他就皱起眉。
他听到了,那是分属于两个人的心跳声。
男人把房卡重新塞回口袋,细微的电流顺着按在感应面板的手掌潜入高科技产物中。
哈维尔推门而入。
与里头的男人四目相对。
布兰登的声音停了下来,好奇地转头看了一眼门口。
“父、父亲?”
他立刻又把头扭回去,是父亲,揉揉眼睛,还是父亲。
门里门外两个哈维尔同时失去了声音,同时也听到了布兰登的疑惑。
还是门外的哈维尔反应快人一等,四下看了看没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他便大步跨进门,锁上门之后提着另一个哈维尔的衣领直接把人塞进浴室。
“卸了妆再出来。”
“布兰……呃。”面对布兰登纯净的眼神,哈维尔一时之间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证明自己,真假父亲这种戏码太烂俗了,哈维尔完全不想配合。
“所以你才是父亲吗?”布兰登握住了蹲到沙发前的哈维尔的大手,感受到父亲的体温提高的心终于放下,“那、那他是……?”
“啊,原来被看出来了啊。他的演技不到家啊。”哈维尔回握住那只软软的小手,“他是——”
“凯文。”
“哈维尔。”
完全一致的声音说出了截然不同的名字。
“你说谁的演技不到家!”这回布兰登听清了从浴室里传出的声音,用浴巾擦着湿漉漉头发的人的样貌与一分钟之前的样子对比起来可谓是男大十八变。
并不是说男人跟哈维尔突然长得不像了,平心而论仔细去看还是能发现雷同之处宛如克隆人般精确,只是那头嚣张的白发太夺人眼球,大多数人都会被吸引过去而忽略了眉眼间的相同。
那双血宝石般的眼仿佛隔开了他与世界,层层寒意埋葬在眼底的尸山血海中。
更别提神态的天差地别。
如果说哈维尔是威风凛凛的雄狮,那被哈维尔称为凯文的男人则是失去族群的独行猎豹,同为猛兽却各自为营。
“的确不是演技不到家,而是你不懂怎么跟孩子相处,更别提我家布兰可是很敏感的。”哈维尔整个人都陷进沙发,伸手拍拍另一个单人沙发,示意擦完头发的人赶快过来坐好,“布兰,这是你凯文叔叔,我的弟弟。”
“哈维尔,我才是哈维尔,凯文。”
“凯文,你才是凯文。”
“凯文叔叔。”
还想反抗的男人受到了来自布兰登的最后一击。
看起来像是要生气一样,布兰登害怕地挤进哈维尔与沙发之间,哈维尔揽住他的肩膀安慰,“别看他那样,实际上就是只纸老虎,那双兔子眼睛和非主流的头发都是因为白化病。”
尽管哈维尔的声音很小,听觉灵敏得非人的男人嗤笑一声,没有做任何评论。
哈维尔低头冲着布兰登笑笑,鼓励般地推了推柔软的小身子骨,布兰登在父亲的怂恿下一头扎进男人的怀里。
“……”
布兰登察觉到被环住的身体僵硬了,却没有推开他,只是一动不动地任由他在身上放肆,得到勇气的布兰登把头埋进宽阔的胸膛,聆听到了心脏跳动的声音,他小小声地松了口气,脸颊在他的心口蹭了蹭。
在哈维尔回来之前,模仿哈维尔与布兰登交谈的男人总给布兰登一种虚幻感,仿佛不拉住眼前的人,他就会原地消失,连存在都会被抹消。彼时,他还以为那是他的父亲。
幸而,随后发生的事虽让布兰登措手不及,却也让他理清了事实。
原来凯文叔叔不是虚假的,布兰登安心地抓紧了他的花衬衫。
软乎乎的触感在怀,男人抬起的手顿在半空,终究是没有落下,半饷才从嘴里憋出一句话,“……戴维尔,这是我现在的身份,给我记牢了国际刑警。”
“知道了,凯文。”
“对了,父亲。”好几分钟后布兰登才从戴维尔的身上起来,小小的身子窝在他与沙发扶手间的空隙里,一双绿眼认认真真地看向哈维尔,“你需要律师吗?”
戴维尔意外地抬起眉毛。
“不,不需要。已经没事了,布兰,只是警探搞错了对象,误会一场。”
哈维尔单单是瞥了一眼貌似惊讶的人。
在警局浪费了太多时间,已经完全错过乘上最佳海浪的时机,哈维尔带着布兰登用完晚餐,洗去一身旅行风尘的布兰登带着疲倦早早地进入梦乡。
至此,客厅里只剩下哈维尔与戴维尔两兄弟。
空气顿时紧绷,温馨和睦、谈笑风生一概不复存在。
他们本不该相见。
这是哈维尔与戴维尔心知肚明的、无声遵循的约定。哈维尔竭力想要维持的脆弱平衡,在戴维尔忍不住想要靠近布兰登的冲动下全线崩溃。
戴维尔看着哈维尔凝重的表情,嘲讽似地一挑嘴角。
“要逮捕我吗?”
哈维尔是该逮捕他的。
从Mr. K这个名号传出的第一天起,哈维尔就知道,那是他。
尽管几乎每天都要骚扰戴维尔一次,尽管只要他想,他就能立刻赶到戴维尔的所在地,但是每一次、每一次他只是念叨着闲话家常。
他常常会想,如果他失去如今守护着的一切,他是否也会变成另一个戴维尔。
而答案往往是肯定的。毕竟戴维尔就是失去所有的哈维尔。
无论戴维尔是怎样出现的,究其根源,哈维尔才是创造者,所以他迟迟无法丢下戴维尔,一生都无法放手。
更别说经历了太多血与火,见识过黑暗面中的黑暗,哈维尔更是确认了一件事。
戴维尔背负的善是他自己所不需要的,是累赘,根本就是放弃了更好,但他只是用肩扛起,用背担起,哪怕那份重量勒进了他的血肉,哪怕只懂得用恶的方式诠释善,他也不会抛弃那份善。
正是那在生死间沉浮也要维持的人性让哈维尔偏向戴维尔。
这样的人怎能让他直视黑暗。
哈维尔正是那个让他直面光明的人,他想要成为那个人。
“你是想要弄沉夏威夷吗?”
从酒柜里拿出一瓶威士忌,不加冰的其中一杯烈酒被哈维尔推到吧台另一端。
“再说你只是我弟弟凯文,我想不开了要逮捕你干嘛?”
“真是个烂好人。”
戴维尔晃了晃酒杯,一饮而尽。
“对了。”
临行前,哈维尔叫住戴维尔。
“你欠我个人情。”
“喝多了吗你。”
“关于指纹,我可是都替你扛下来了。”
“你想干嘛。”
“来参加我婚礼吧。”
婚礼啊,真令人羡慕。
如果当初不那么懦弱……
如果当初愿意伸出手……
那么她是不是还会在身边。
戴维尔从来没有看见过司柠茶的死相。
但他全都听到了。
两次。
=没有了=
随手一个时空错乱的小剧场
“你是不是在追一个怪盗?”
“是啊,怎么?”
“撤手,他是我罩着的。”
“我以为你喜欢koki那类的??”
“那是你的兴趣吧。”
*关于哈维尔与凯文的争执
两人的全名是哈维尔·凯文·莱恩
哈维尔在出了主神空间后抢先复制体一步先给他做了假证,让戴维尔成为与他同名的名义上的亲弟弟,顺带一句ID上的照片是哈维尔特意染了发去拍的。
妖人两族大战后妖族退居妖界已过去了几千年,其中九尾狐族统治着青丘界。因不知缘由的血脉异变,狐族不再天生九尾,而是靠修炼提升尾数,白狐与赤狐共同维持狐族统治,同时与各妖族联姻。
如今的青丘界是妖族中人口最多的地界,靠繁衍扩张势力也导致次于纯血狐族的混血狐族成为狐族统治下特殊的平民阶级。其中狐族与人类所生半妖尤为尴尬,妖力次于妖族间混血的杂血狐族,地位又略高于依附与狐族的从属妖族,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本是鬼仙的千弦阴差阳错成为半妖,开始她在这陌生妖界的冒险……
【狗血穿越开头的自嗨故事。
【想写自己梦中的狐妖世界,就这样。